公司制度的搭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从全局出发,兼顾细节。首要步骤是明确公司的战略目标,以此为指导,确立制度的核心方向。接着,划分各个业务模块,每个模块应有对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覆盖全面。然后,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明确权责分配,保证执行的可行性。定期评估和修订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变化。
一个完善的公司制度体系框架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基本制度,规定公司的基本运营规则;二是业务制度,针对各部门的具体运作;三是管理流程,设定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四是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五是合规性制度,确保公司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各部分应相互呼应,形成有机整体。
公司制度不仅是企业运行的规则,更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它能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平公正。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有效性,直接反映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制度文件应清晰、简洁,便于理解和执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标题明确,涵盖制度的主题;前言阐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主体部分详细列出规定和流程,条目分明;附则说明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程序。语言应精炼,避免冗余,确保每个条款的含义明确无歧义。
第1篇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为全面落实_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执行牛奶公司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切实控制企业经营风险、避免经营失误、防止经营损失和严格监管措施,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提出以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主要内容
1、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企业发展项目、重大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的采购、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
3、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企业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事项。
4、企业重大劳动用工、职工收入分配事项。
5、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
6、企业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它内容。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责任主体
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责任主体,根据不同的内容会有所区别,一般有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党政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分管条线会议、职代会等。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与党的纪律,决策时必须信息公开、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不能个人擅自决定。
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完善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
我们应严格执行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平时要加强对企业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的督促检查。
凡属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决定个人擅自决策的;未向决策机构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责任人;决策后发现了可能会造成损失的情况,能够挽回而不主动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的;其它因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而造成失误的,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2篇 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作出的决策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四)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
二、“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定: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决策方面
1、公司的发展规划;
2、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增减资本、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
3、董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的选定及其报酬事项;
4、监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
5、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委派;
6、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9、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10、重大诉讼等法律事项;
1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1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制度,公司员工的福利、奖惩方案;
14、公司先进部门和个人的确定;
15、公司员工的调动;
16、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3、公司员工的聘用及解聘;
4、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担保;
3、公司投融资、产权转让、贷款担保等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1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赞助资金;
2、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3、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大额资金的使用。
三、决策程序
凡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提前1-3天通知参会人员及所属纪工委监察局,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分别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公司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部门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2、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3、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四、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集体讨论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已作出的集体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做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办公会报告。
五、监督检查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作为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三)对未经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知情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
(四)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时,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监督。
六、责任追究
(一)凡属
下列之一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擅自泄露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6、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直接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给予主要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发现责任人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上报上级机关或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3篇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执行牛奶公司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切实控制企业经营风险、避免经营失误、防止经营损失和严格监管措施,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提出以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主要内容
1、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企业发展项目、重大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的采购、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
3、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企业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事项。
4、企业重大劳动用工、职工收入分配事项。
5、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
6、企业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它内容。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责任主体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责任主体,根据不同的内容会有所区别,一般有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党政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分管条线会议、职代会等。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与党的纪律,决策时必须信息公开、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不能个人擅自决定。
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完善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我们应严格执行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平时要加强对企业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的督促检查。
凡属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
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未经集体决定个人擅自决策的;
未向决策机构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策的责任人;
决策后发现了可能会造成损失的情况,能够挽回而不主动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的;
其它因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而造成失误的,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4篇 矿业公司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
矿业公司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湘国资党委〔2010〕27号文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确保企业重要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有效避免决策失误和经营风险,实现企业长期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现就我司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的原则
坚持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经营决策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公司的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要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及重大资本经营战略;
4公司员工的工资政策及福利待遇;
5、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6、涉及公司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奖惩办法;
8、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由党委管理的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交流、解聘、表彰、奖励和处分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技改项目和重要工程的立项、报批、审批、招标;
2、公司资本经营预算;
3、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包括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
4、职责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和公司改组改制的重要政策及改革方案等;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益性资金安排;
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较大额度的投融资安排及担保;
3、大宗国有资产的采购和处置方案;
4、重大国资监管与收益支出;
5、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或领导班子成员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集体决策过程遵循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考察报告),形成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主要领导报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选拔任用重要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组织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有关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凡须上会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确定。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凡须上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上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应在会议召开十天前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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