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投资公司的保密制度时,首要任务是明确制度的目标。这包括保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步骤如下:
1. 确定保密范围:识别哪些信息属于保密范畴,如投资策略、客户资料、未公开的财务数据等。
2. 制定政策:明确员工的保密责任,规定信息的使用、存储和传递规则。
3. 设立权限:根据职务和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
4.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
5. 监控与审计:建立监控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保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定义:清晰界定保密信息的定义。
3. 责任与义务:明确员工的保密责任和违反规定的后果。
4. 信息管理:规定信息的分类、标记、存储和销毁流程。
5. 授权与许可:描述获取和分享保密信息的程序。
6. 泄密应对:制定应对保密信息泄露的应急计划。
7. 更新与修订:设立制度定期审查和更新的机制。
保密制度对于投资公司至关重要,它:
1. 保障商业秘密:防止竞争对手获取关键信息,维护竞争优势。
2. 保护客户信任: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
3. 遵守法规:符合数据保护和隐私法规,降低法律风险。
4. 维护企业声誉:防止信息泄露引发的公关危机,维护企业形象。
制度文件应遵循标准格式,包括:
1. 标题页:包含制度名称、发布日期和修订记录。
2. 正文:采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歧义。
3. 附录:列出相关表格、流程图等补充材料。
4. 签署页:由公司高层签署,确认制度的有效性。
保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与遵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投资公司的信息安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a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作为公司的一员,您必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残酷的商战中树立严格保守商业机密的观念。不管您的职务高低或处于多么平凡的工作岗位,必须随时注意保守商业、技术机密,因为泄密的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不经意间,而任何一个人的“疏忽”都可能给公司造成沉重的打击。
为了帮助您能更好地保守商业机密,请了解和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记录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第2篇 投资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管理。
三、相关职责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收发和轮阅文件。
2.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文件收发程序
1.凡上级和有关部门发、送本公司的文件,均应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开拆、登记。
2.收到文件要及时拆封,及时分送。综合办公室文件收发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需送阅的文件应登记后及时送阅。时效性较强的会议通知和文件等,应立即交总经理阅签。
3.各类文件送阅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拟办,并提出拟办意见。
4.经总经理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需复印、打印的文件,则由承办部门按规定办理。
5.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件,先由各职能部门自行拟稿,经部门负责人审稿,交办公室负责人核稿,再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发。
6.收到已签发的文件后,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编好文号,确定印制份数,并逐项将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印编份数等记入发文登记簿。同时,留二份与底稿一并归档。
7.文件材料一般由各职能部门装订封发,送综合办公室邮寄。机密和挂号文件在封发时需注明,由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文件轮阅程序
1.文件轮阅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轮阅文件一般不超过两天。因故不能及时轮阅的,应将文件送回,待后补阅。
2.轮阅时不得擅自将有关轮阅文件取走。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复印件应妥善保管。
3.文件轮阅完毕,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存查,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3篇 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管理制度
某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委员中任命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职期间,如果委员丧失董事资格,则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根据本制度第三至四条的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可以在举行会议前,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顾问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规划,提供公司规划发展决策项目。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应会同或责成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编制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签发立项意见书等书面意见,以供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常规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特别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委员提议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在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招集,委员会主任无法招集,可以委托其他委员负责招集;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董事会秘书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 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书面提案的形式上报董事会供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董事会根据战略委员会提案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同时反馈给战略委员会。
第十七条 出席战略与投资发展委员会的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某某城建投资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健全文件及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强化优质高效、严谨规范的意识,认真履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文件及档案有关工作。
一、 文件收发及文档管理
1、 文件阅读管理规范
(一)本规范所称文件阅读管理工作,是指呈送给公司领导及发给公司各部门阅读的,不需进行公文处理的一般性文件的签收、登记、分发、存档工作。
(二)一般性文件的阅读管理工作在公司主要领导的领导下进行,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
(三)发送给公司领导的文件、资料,由文件管理人员送领导办公室,并在发文登记本上作好登记。发送给各部门的文件、资料由各部门自行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做好签收登记。综合办公室设立分发清单,对文件的分发情况进行登记,文件管理人员要按文件规定的传达范围和领导的批示确定阅读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阅读范围。
(四)领导在阅读文件上的批示,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在登记本中注明并及时转告相关部门办理,并将落实情况报告批文领导。
(五)对外接收文件时,要清点检查所有文件的文号、份数是否无误,重要文件要逐页查点。
(六)综合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收文(发文)登记本,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收文(发文)日期、来文单位、发文字号、文件标题、份数、份号。
2、来文处理规范
(一)本规范所指来文处理,是指上级机关、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及下级机关向公司递送的需要办理的文件、函电的处理。
(二)各级机关送公司需要办理的公文(含传真、电子文档)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接收,对于明确要求公司办理的文电,可根据来文情况转交相关领导或部门处理。综合办公室应根据来文性质在来文处理登记本上进行详细登记。
(二)凡需办理的来文,首先要进行认真细致的阅读和分析,对来文作出相应处理。来文没有附与交办事项或请示事项有关背景材料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的,应及时告知来文单位提供和补充,交办事项或请示事项有其他背景资料的,应先查阅背景资料,政策性较强的事项,要找齐有关政策依据。
(三)上级来文依序从前至后呈公司领导审批,下级、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来文依序从后至前呈公司领导审批,有特殊情况的呈批件,在呈请领导审批时,可视情况灵活掌握。
(四)处理情况登记。文件收发管理人员要根据来文性质在对应的来文处理登记本上对来文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准确的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拟办建议、领导批示、送签去向、催办记录、时限要求、交办单位或来文单位取件时间和取件人姓名等。
(五)来文办理完毕后,文件收发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好来文处理的整套材料(包括来文处理笺、来文及其他资料),按来文序号和时间分类归档。
3、文件审核制发规范
(一)文稿接收。要求行文的代拟稿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审核制发的核文人员接收。接收代拟稿时,应在稿件上写清楚接收文稿时间,并嘱请送文人员留下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同时,将核文人员的电话号码告知送文单位。材料不全的,应暂缓接收,待补齐之后再接收。文稿如系急件,可先接收,但应告知来文单位尽快将材料补齐。
(二)确需公司行文的应注意:办文程序是否规范;文种、格式是否正确;是否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发文意图;是否符合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文稿的结构是否合理,语言文字、印发传达范围、引文、人名、地名、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是否准确规范;文稿中提出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等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涉及有关部门业务事项的表述是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需要协调的,列出清单,采取电话联系、面谈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一协调到位。
(三)发文程序如下:拟稿--各级负责人核准--统一编号--盖章(签字)--发文--备案存档。
4、文件传递工作规范
(一)加强文件传递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保证文件的安全、及时运转与准确传递。
(二)文件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保密规定。不得私看文件,不得更改文件密级和收发文单位名称,不得隐匿、扣押文件,不得利用交换公文之机搞违法活动。不准将机密信件带到公共场所和住宅,未投递完的机密信件(急件应及时送达),应当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如发生信件遗失、传递差错或其他失、泄密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第5篇 投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部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第三条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常务副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第四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五条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财会档案、(d)生产经营管理、(e)技术质量安全管理、(f)基建档案、(g)外来文件、(h)声像档案、(i)实物档案、(j)其他档案。
第六条归档范围:
(一)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二)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三)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四)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五)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六)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七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三)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五)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七)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八)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二)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三)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九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一)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签字批准。
(二)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一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常务副总经理处理。
(三)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四)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五)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六)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七)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档案的保管
(一)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
(二)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三)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第十二条奖惩
(一)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及专职负责人须严格执行上述管理规定,如出现违规操作,给予负责人点名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二)经批准借出的档案资料,无正当理由在借阅限期内不归还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200元的处罚;档案管理人员未及时催还的,每次给予罚款10-50元的处罚。
(三)故意毁损档案资料的,应当视损毁资料的价值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6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秘资源网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 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 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
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 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 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7篇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__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__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
第三条
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与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并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十条
单项固定资产处置的权限与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
第十一条
各公司的投资项目应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个完整的项目以分拆或其他变相方式上报。
第四章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第十二条
各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力求客观、全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新增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办”的原则,另行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本部单独投资额在总裁权限范围内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先由总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按照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的,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按照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的,应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公司根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业务审核程序:
(一)属于新建、技改项目,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对项目的工艺、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初审意见,转财务部;
(二)财务部根据集团整体投资实力及必要性等提出是否投资的意见;
(三)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批复。
第十七条
投资活动的上报与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便利报批方式,但在事后应补足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实施,其实际投资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因特殊情况超预算5%以上的,需上报集团公司另行审批。
第四章申报材料内容
第十九条
各公司上报审批的新建、技改项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
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场分析和预测;
(二)设计方案及生产规模;
(三)工艺技术方案;
(四)原料、辅助材料供应;
(五)建设条件及建设场地方案;
(六)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节能及环保;
(七)安全卫生、消防及劳动定员;
(八)项目实施规划;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十)风险评估;
(十一)经济效益分析。
第二十一条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状和改造的必要性;
(二)调研情况;
(三)工程方案比选、设备选型及所选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数;
(四)工程方案和工艺布置流程图;
(五)总投资预算和预算明细表;
(六)投资前后生产成本计算比较;
(七)投资前后产量、质量比较;
(八)风险评估;
(九)投资回收期;
(十)经济效益估算。
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至少应包括投资意图及必要性,投资额、风险评估、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本内容。
第五章工作考核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报批、预算执行情况由审计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内的投资未按相关程序研究,自作主张决定的,按投资额的5%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五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外,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的,按投资额的1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二十六条
超预算支出未按上述规定报批的,按超支额的30%对总经理予以惩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下”都含本数;“以上”都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投资管理制度附表
新建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资回收期
投资收益率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效益测算
及风险分析: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预计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
资金的筹措及来源
预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技改的原因及内容:
技改前后的
生产能力及效益对比分析: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总投资额
类别
名称
设备型号及主要参数
数量
单价
合价
购置用途:
资金筹措:
申请公司意见:(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_年_月_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
集团公司意见:(签章)_年_月_日
附:购置固定资产的必要性、效益预测等基本内容
第8篇 a投资公司例会管理制度
a投资公司例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各部门间及内部工作进展情况的相互沟通协调,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例会(月例会)
1、会议时间: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6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经总经理同意后可顺延。
2、参会人员: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3、会议内容:由各部门经理及主管总结汇报本部门工作,总经理布置次月工作。
4、要求:参会人员需认真进行会议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拟定会议纪要,报总经理审核后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应组织部门员工认真学习,部门经理据此以书面形式拟定次月工作计划,并于次月3日前提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其执行情况将计入绩效考核。
三、部门例会(周例会)
1、会议时间:每周六上午8:30。
2、参会人员:由部门经理主持,本部门全体员工参加(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会议内容:由部门员工汇报各自工作进展,部门经理进行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协调处理部门工作问题。
4、会议要求:参会人员需认真记录会议相关内容,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绩效考核。
四、上述各条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会,必须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请假。
五、如无故迟到或缺席上述例会者,部门经理每次罚款50元;主管每次罚款30元;主管以下员工每次罚款20元。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9篇 投资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规范会议管理,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类会议的管理
3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各类会议的计划管理、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会议记录、总结等统筹管理。
4 会议要素
4.1会议地点:公司各种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特殊情况另定。
4.2会议主持人:主持人负责提出会议议题,控制会议进行的全过程,如主持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会议的,可委托指派专人主持。
4.3会议召集人: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会议议程、与会者,负责会议资料准备及会议通知(各种会议通知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天发出)、会议签到表及与会议有关的一切会务工作。
4.4会议议题:指会议需解决的中心问题,由主持人负责提出、确定。
4.5会议议程:根据会议议题、会议时间而明确列出会议议程(即会议进展所涉及的发言内容、发言人、发言时间),会议应严格按议程而进行。
4.6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可以是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专人,除需记录会议外,可根据需要做好录音、摄影、摄像等工作。会议纪要必须如实列清会议要素及会议内容,会议纪要限会议结束后一天内完成并呈报主持人审批,主持人审批会议纪要限二天内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发文(经主持人和参会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文)传递,或根据安排作好宣传报道。
4.7会议经费:会议误餐费、租场费等相关费用按《项目费用定额表》执行。
5 会议类别
会议分定期召开的会议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两大类。 定期召开的会议具体
见《公司定期召开的例会情况表》
5 会议纪律
6.1公司各类会议务必做到切合实际需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目的、议题明确,会上有效率,会后有决议,执行会议决定事项有结果。
6.2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若与公司相关会议发生冲突,执行“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6.3会议决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会议未决议的事项和不同的意见,不得在会外宣扬。
6.4涉及保密内容的会议,应严格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会场的选择、与会人员的限定、文件资料的保管、会议纪要、会议信息传递方式等必须进保密。
6.5 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需提前一天向行政人事部口头或书面申请,以便统筹安排会议室。
6.6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席、退席、中途离席,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须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书面或电话请假(请假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向主持人或召集人申请),由主持人或召集人决定是否准假,经主持人或召集人允许,也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6.7与会者不准在会上谈论与议题无关的事项;
6.8与会者发言应言之有据、简洁明了,不可道听途说、不搞长篇大论;
6.9严禁无理取闹,严禁人身攻击;
6.10会议期间,所有通讯工具应调到无声状态,需征得主持人同意方可接听电话或复机,且须简短;
6 会议的计划和筹备管理
7.1为避免会议的过多或重复,公司经常性的会议一律实行例会管理,原则上按照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纳入例会管理的包括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层月度工作例会、费用分析例会、年中工作总结会议、年终工作总结会议等。
7.2临时性的会议若涉及多部门或全局,应于会前三天经部门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7.3所有会议的主持人、召集人、承办单位和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拟定议程、提案、发言提纲、计划草案等会议材料(会议主办部门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天发放会议资料给与会者;与会者应根据会议
议题准备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或其他相关资料按时参会),落实会议时间、地点、布置会场,安排茶水、食宿,准备纪念品、奖品,通知参加人员和服务人员,安排会议记录、摄录,落实保密、保安措施等。
7.4会议如需邀请列席人员或新闻记者等出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7.5会上散发给公司以外人士的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7.6邀请公司以外人士出席的公司会议,务必保证公开内容是可控的和无负面影响的。
8 会议后的处理
8.1 各类会议都应做好会议记录。重要的会议和涉及多部门或全局性的会议,可根据主持人意见就会议主要精神和成果形成纪要文件,经主持人签署后印发。
8.2有效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贯彻实施会议精神。会议决议的有关事项的督办,一般由主办单位或部门负责督办。公司全局性会议决议的督办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相关文件:
1、《公司定期召开的例会情况表》
第10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在投资这方面不能随便投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司投资的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秘资源网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11篇 投资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出差类型
(一)当日出差:出差当日能往返者。
1.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2.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权责单位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3.短途出差原则上只允许乘坐汽车、火车硬座交通工具。
(二)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8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四条出差审批流程
(一)个人申请出差
1.主管级以下人员出差应提前1-3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报行政部备案。
2.主管级以上的出差须提前1-3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报行政部备案。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总经理、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门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员考勤执行员办理外出考勤登记和核实。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规定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如下表: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交通费用住宿标准出差补贴
重点城市一级城市二级城市县级以下城市远途出差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实支350元/日250元/日200元/日150元/日80元/天4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实支25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
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3、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
4、对于需报住宿人员,出差期间本着节约的原则,住宿费用标准原则上实报实销,上限不得超过该表所核定的住宿标准,如超出该住宿标准,则超出部份自理;
5、所有报销项目需持相关票据,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
六条、出差费用的预借支、核销流程
(一)出差费用预借支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由财务部按出差地点及差期时间核定。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3.预借支:
(1)所有预借支都需报总经理、常务副总审批,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出差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5)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总经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审批。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1.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最高不得超过本制度所订标准,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后予以报销。
(5)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6)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行政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2.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2)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部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并按财务报销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4)经相关人核准后,方可到财务领取报销费用。
(5)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所报销金额的6折
支付。
第12篇 交通投资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制定
1.目的
为更好的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3.命名规则:部门+姓名;例如:“销售部-张三”。
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5.领导人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或者解决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网络畅通的情况下马上予以回复确认,即使当时难以解决,也要即使在群里作出回应或给出可解决的实施办法。
6.如果群内成员不停从群管理、执意退群,则以警告处分,退群带来的后果个人承担。
7.对于公司对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义务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动效果和公司影响力。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要求:
(一)进群要求
(二)信息发布要求
1.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
2.倡导“干货”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3.发布项目相关新闻。
4.鼓励分享时政、财经、科技等有价值信息,内容请在200字内,超过则使用链接分享。
5.可以发广告,但同样内容仅限发布一次。
6.严禁发布_反政府负面消息。
7.允许发图,图片内容健康,不得有_、色情等内容,不可恶意刷屏。
8.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所有管理员均有权随时终止政治话题。
9.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时间段请勿群聊。
10.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11.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发布相应的内容,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12.发布负面广告信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再发直接清退出群。
13.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违者直接清退出群。
14.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断其他成员的发言,警告处理。
15.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人进群。
三、群成员
所有符合申请加入群资格的员工均为群成员,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四、群内容要求
群内发言规定
禁止在群内(包括群空间各栏目)发布、传播或从事一切含有下列与工作无关的、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与活动,凡违反以下规定者,视情节严重作禁言、清理出群等处理。如遇违规严重者,群管理员可报人资中心并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给予违规者处罚。
1、反对公司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
2、发表任何影响、煽动公司团队安定、团结的言论;
3、进行人身攻击或漫骂、言语攻击其他成员;
4、恶意刷屏,或发带有欺骗性质的言论及消息;
5、恶意干扰群内聊天(包括但不限于聚众挑衅滋事、滥发广告;持续使用尺寸过大的图片、大号字体等);
6、非群管理员授权,禁止群内成员私自成立下属群组,以便于群管理者统筹资源、合理分配,确保公告及发布信息的权威及正确性;
7、严禁其他经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其他事宜另行补充。
五、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我公司微信群名称: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第13篇 投资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日常工作管理,明确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完善后的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__年1月2日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一、保密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2.未经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对外提供公司机密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3.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 必须用碎纸机粉碎销毁。
4.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5.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二、员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各部门每天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并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送综合办公室汇总。
2.综合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并将考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3.每位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正常上班作息时间执行。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分级汇报原则向主管领导请假。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进行其他娱乐活动。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通报批评。
4.各部门经理对所在部门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二)各类假期规定
1.有薪节假日: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在规定医疗期内休病假2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2-6个月以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90%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超过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但上述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出国家法定医疗期规定继续休假的,不发工资。
3.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2)因公司对年休假工资补偿进行改革,为人性化管理考虑,每个员工每年可享有3天带薪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普通员工按200元/天标准,部门经理按300元/天标准,在绩效考核奖金中扣除。
4.婚假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15天。
(3)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5.产假、护理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6)妻子分娩,其爱人可享受7天护理假。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6.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带薪休假3天,该假期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8.工伤假: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综合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员工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提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3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请假的审核决定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3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
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
注:如因部门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部门经理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办公室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7.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四)缺勤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2.旷工扣款规定
(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
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凡旷工连续三天或全年累计五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三、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公司财务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2.指定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
3.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印章管理员做特别登记。
4.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带期间,携带人员必须在两名以上,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印章使用程序
1.各类材料需盖印章(除工程技术章)的,须凭盖章审批单,由部门填写,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管理员要亲自盖章,不可交他人代用。如事情紧急,未得到总经理签字急需盖章的,可先与总经理电话确认或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先予以盖章,并在3日内完成补签手续。
2.按公司规定,各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能擅自对外签订合同,违反上述约定,印章管理员不得盖章。
3.凡涉及工程资料盖章,需一事一签,不可在同张盖章审批单上写多件盖章事由。如有多份资料,需注明盖章份数和每份资料的盖章个数。事后一律不得加盖印章,如要补盖,需重新走盖章审批流程。
4.工程技术章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即可盖章。
5.外来单位要以公司名义盖章的,需凭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的盖章审批单盖章。
6.法人章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7.印章管理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8.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领发和应用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统一刻制。
四、文书处理制度
1.综合办公室收文后,送公司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轮阅,轮阅者必须加快文件轮阅速度,如业务上需要,可复印一份参阅。
2.以公司或管委会名义的发文,由业务部门起草,办公室把关,按程序签发。
3.下属公司或业务单位的请示件,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交相关部门承办,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示。
4.对阅办文件、下属公司或业务单位的请示件,相关业务部门阅办后应及时送办公室归档。
5.凡参加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稿,应在一周内交办公室归档。
6.经总经理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需复印、打印的文件,则由承办部门按规定办理。
五、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
1.除公司领导特别要求外,公司的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统一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2.办公用品的购买应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原则,在购买办公用品时应查清库存,避免重复浪费。
3.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定请购计划上报综合办公室审核,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进行采购。
(二)办公用品保管及领用
1.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2.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存盘点,确保帐物相符。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
3.办公用品领取时,领取人须在《物品领取登记表》上写明日期、领取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等项并签字。
4.对于各部门使用情况,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做好月、季及年度统计,填写《办公用品使用统计表》。
5.使用办公用品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处处精打细算,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六、食堂管理制度
(一)人员、物资管理
1.食堂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食堂主管安排。请假必须经食堂主管同意,并要安排好工作交接。
2.食堂主管应加强物资管理,经常盘点库存。食堂人员购买物资(每日菜品除外)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食堂主管、综合办公室主任确认同意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经食堂主管实物验收,凭发票按财务审批程序报销。
(二)用餐管理
1.食堂原则上只供应早、中餐,如有工作需要,需安排晚餐的,应提前通知食堂主管。
2.食堂人员必须按时供餐,无正当理由不得提早或推迟。
3.食堂人员应及时关注就餐人数,做到即不浪费,又要保证工作人员用餐。工作人员如因工作不能按时就餐,应主动提前通知食堂人员。
4.食堂主管、食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核定的伙食标准,严禁超标。各类花销必须做到每日登记,每十日报销,每月结算。
5.食堂人员应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在不超标准前提下,合理搭配伙食,做到菜肴多样化,并保证数量。
6.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带外来客人在食堂就餐,如因业务需要,需就餐的,由各部门提前报综合办公室安排用餐,资金按用餐标准按实请拔、报销。
(三)卫生、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注意食堂卫生,做到窗、桌、椅、地干净,食堂用具及餐具必须做到定期消毒,保持洁净,夏季要做好防蚊蝇措施;注意食品卫生,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食堂人员必须定期体检,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上岗。
第14篇 a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秘资源网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_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 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 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 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 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15篇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对外投资行为,各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对外投资的分类
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一般包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股票等。
(二)长期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第八条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一)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二)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三)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四)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五)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应同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九条对外投资管理权限:
(一)公司长期投资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其审批权限不应超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公司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原则上不应超过500万元。短期投资账面余额是指投资完成后,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
(三)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各分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全部转移到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分公司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第十二条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来完成。
第十三条公司法律顾问、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章程的法律主审。
第三章 短期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
(二)投资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三)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按照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处必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十七条 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组织有价证券的盘点(详见财物盘点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帐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帐。
第二十一条 公司短期投资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按其职权批准处置。
第四章长期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
(一)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二)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在原批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协同投资部门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二)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
(三)公司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四)公司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六)公司对外投资部门制定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公司对外投资部门项目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营合作方的要求
(一)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二)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三)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目的;
(二)投资项目的名称;
(三)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四)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
(五)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
(六)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
(七)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
(八)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
(九)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第二十七条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报公司批准后,对外投资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论: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投资的经济意义;
2.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
(二)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
1.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
2.国内现有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
3.项目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经销渠道;
4.项目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及前景分析。
(三)算和资金的筹措:
1.该项目的注册资金及该项目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资金的来源渠道,筹集方式及贷款的偿还办法;
3.资金回收期的预测;
4.现金流量计划。
(四)项目的财务分析:
1.项目前期开办费以及建设期间各年的经营性支出;
2.项目运营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润、税金测算。可利用投资收益率、净现值、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3.项目敏感性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第二十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批准后,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项目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
(三)合作项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四)合作项目的内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员的分配比例、机构设置及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合作各方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六)合作各方的利润分成办法和亏损责任分担比例;
(七)合作各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八)协议(合同)的生效条件;
(九)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十)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以及选定的仲裁机构及所适用的法律;
(十一)协议(合同)的有效期限;
(十二)合作期满时财产清算办法及债权、债务的分担;
(十三)协议各方认为需要制订的其他条款。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生效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二十九条 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定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十条长期投资的财务管理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十一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一)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二)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4.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三)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公司批准。
(四)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作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五章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对外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投资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方法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第三十三条 短期投资的核算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终了时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第三十五条&nb
sp; 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债券投资应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可以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如金额较小的,也可以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增加投资的帐面价值;对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应于确认时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六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取以下两种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公司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薄,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七条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16篇 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
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
6、公司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
7、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8、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_或投诉事件等;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公司的应急预案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突发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
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担任。
其中: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
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下属各部门或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裁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另公司总部设置了24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分管领导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
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1、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约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发展情况;
(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司三会的运行情况;
(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协助公安部门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控制;
(5)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五、应急保障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的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
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六、附则
(一)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17篇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投资管理
第一条 按变现能力和投资目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第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批准权属董事会。
第三条 短期投资成本和损益确认
1、短期投资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短期投资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3、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
4、短期投资处置时,按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四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另设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处置短期投资时,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一并进行调整。
第五条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作应收利息。
第六条 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1、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的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
2、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增加长期债权投资,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长期债权投资。
3、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调整各期的投资损益。
4、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处置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七条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按评估价值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第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或不准备长期持有的、或受限制条件下经营的情况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帐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而发生增减;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根据其投资比例分摊其净资产的增减数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
3、在以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从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4、在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随着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应冲减长期投资帐面价值;
5、在权益法核算情况下,长期投资股权成本差额应按一定期限(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或按不低于10年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投资损益。
6、收回长期投资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第九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公司可以全额资本金对外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 长期投资的程序性政策规定与管理标准根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需要对新项目投资进行评价和可行性分析,计算有关项目预计收益,预测投资项目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对已经投资项目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采取系统网络管理,对各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第18篇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申报、审批、监管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明确管理权限。
2.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3.加强出资者的监督力度。
第四条 主管部门
公司______部是对外投资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 对外投资决策
______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以下,其它重大投资项目应由______申报______审查批准。
第六条 对外投资项目
1.公司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
(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
(2)拥有技术优势或资源优势的开发项目;
(3)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能源和产品销售等紧密相关的项目。
2.公司不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
(1)不具竞争优势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3)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对外投资项目要采用_______形式进行,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_____%。
第七条 对外投资申报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应由_____向_____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
1.对外投资项目概况;
2.对外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本单位近_____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合作投资的,提交有关合作协议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第八条 对外投资审批
1.______申报对外投资项目后,由______负责审核并对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______作进一步审批。
2.审批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3)经济效益良好或符合其它投资目的;
(4)有规避风险的预案;
(5)与公司投资能力相适应;
(6)申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3.审批额度
(1)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
(2)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至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
(3)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以上项目由_____审批。
第九条 对外投资监督
1.对外投资项目运作完成后,应于_____日内将本项目的运作情况报送_____,并抄送_____。
2._____部、_____部对对外投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资效果进行不定期调查和评价。
第十条 奖惩
1.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对外投资项目效益良好的项目负责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具体嘉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反本制度的,公司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__________处分;造成损失的,决策者要承担相应损失;对有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制度自_____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_____部负责解释。
第19篇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日常管理
(一)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二)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三)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四)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五)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六)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七)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八)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九)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十)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十一)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十二)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十三)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第三条安全管理
(一)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二)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四)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五)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
a)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b)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八)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b)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c)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九)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a)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b)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c)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第四条维修管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第五条油料管理
(一)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二)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三)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六条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a)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b)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c)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d)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e)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f)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g)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第七条个人用车
(一)如公司使用员工车辆外出,员工可向公司申请报销油费等相关事项。
(二)员工因个人需要外出拜访客人等情况,公司不予报销个人油费。
第八条附则
(一)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20篇 t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旦投资者缴清其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后,投资者无须再以出资、贷款、垫款、担保或其它方式向公司或代表公司提供任何资金。公司的债权人仅对公司的资产拥有追索权,而不得要求投资者偿付公司的债款。
所投资企业是指:公司单独投资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和/或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的外汇出资占所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同时公司的出资占所投资企业总注册资本不少于10%,此等所投资企业应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并享有外商投资企业所有优惠待遇。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房地产开发及与此相关的业务所需材料、设备、用品和在国内外经营、销售所投资企业开发的房产或其他相关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 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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