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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系统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岗位描述和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任务和责任;2) 工作流程和程序,指导员工如何执行任务;3) 时间管理和出勤政策,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假期等;4)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5) 绩效评估,设定评价标准和周期;6) 培训和发展计划,支持员工的职业成长;7) 奖励和惩罚机制,以激励和约束员工行为。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要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 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抽象和复杂;3) 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反馈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接受度;4)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5) 制度的传达和培训要到位,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应清晰、简洁,通常包括以下部分:标题(明确制度名称)、引言(简述制度目的)、主体(详细阐述各项规定)、附录(如有需要,可附加参考资料或示例)。每项规定应结构分明,使用明确的语言,避免产生歧义。条款之间应逻辑连贯,便于阅读和理解。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和定制工作制度,使其成为推动企业发展、提升管理效能的有效工具。工作制度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以确保其始终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匹配,服务于组织的长期目标。

系统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艺术馆暖通系统工作流程制度

艺术馆暖通系统工作流程

1、每日巡检空调机房热泵机组及附属设备,注意观察温度压力变化 ,认真填写《空调系统运行记录》。巡检时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每周二擦拭干净空调机房地板。

3、每月6日擦拭干净热泵机组、恒温恒湿机。

4、每月7日擦拭干净新风机组、真空脱气机、软化水灌、补水气压罐。

5、每月1日--15日运行1#冷冻泵、板换循环泵、地源热泵,每月16日--月末运行2#冷冻泵、地源热泵。

6、每月12日拆下新风机组和恒温恒湿机组的过滤网,清洗、烘干。

7、每年4--9月的12日,清洗+8米屋面空调机进风口过滤网。

8、每年3月、10月25--28日对+8米屋面空调机内部进行除尘,紧固各螺栓。

9、每年10月15--30日,对空调热泵机组、新风机组、恒温恒湿机组内部进行除尘、紧固各螺栓。

10、每年10月15日至30日,热泵机组在制热模式下试运行,检查机组、管道渗漏情况,及时修复,保证冬季正常供暖。

第2篇 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规程制度

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各项性能良好,安全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__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0职责

3.1 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由值班员负责。

3.2 秩序维护部负责楼宇及室外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设备房消防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修、保养,对消防设备故障进行处理。

3.4 电工负责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5 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消防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的审批。

3.6工程维护部负责对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支持。

3.7行政管理部负责对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

4.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12月26日前,由工程维护部电工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经部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4.1.2电工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拟定大修、中修、小修计划并报批。

4.1.3电工根据批准后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在每月26日前拟定《 月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并组织实施。秩序维护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参照《消防工作规范》执行。

4.1.4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a. 有明确安排设备大、中、小修的计划;

b. 有具体组织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c. 有明确的维修保养周期;

d. 有具体的维修保养经费预算。

4.2 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时,应严格遵守《消防系统操作规程》,并按计划进行。

4.3 检查。

4.3.1 日检。每班次在电工与消防专员的指导下由值班员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下列检查。

a. 每班次均应进行系统设备的外观检查。

b. 火警功能。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探头现场有无蒸气、烟雾、粉尘等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环境干扰存在,如有其他干扰存在,应设法排除。对于误报频繁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或探头显示灯不亮、不能接收信号,应及时清洗更换。

c. 自检功能。按自检键后,进行复位,让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不能复位应查明原因。

d. 故障功能:

--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等情况;

--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有否损坏,有无断线;

--探测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有无探头被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4.3.2 月检。每月15日在电工的指导下,组织消防人员对消防自动系统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a. 日检全部内容;

b. 测试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是否正常;

c. 火灾探测器(温感、烟感、破玻)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指示灯是否闪亮。随机抽取5%的烟感喷烟后,消防主机是否收到报警信号;

d. 对消防泵房消防栓泵进行外观检查,查看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油漆脱落应补刷新漆;

e. 检查手动报警按钮、紧急旋钮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f. 对消防主机、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擦拭除尘,线路松动应给予紧固;

g.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做自动转换试验。

4.3.3 季检。每季度检查和试验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消防系统年(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

a.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批试验火灾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b. 试验火灾报警的声光显示;

c.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d.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e. 用手动或自动检查防火卷帘的关闭情况、防火卷帘有无变形、扭曲情况;

f. 用手动或自动检查消防栓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控制设备;

g. 对固定式1211系统进行外观巡视,查看管网系统的密封情况,读出压力表指针数值,用手动或自动检查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h. 用手动检查消防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i. 从消防联动柜上按强制消防开关键使客货梯停于首层试验;

j. 在消防控制中心进行消防通信设备对讲通话试验;

k.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4.3.4 消防栓箱检查。

a. 栓外检查:检查箱门关闭是否良好、有机玻璃门有无损坏,箱门封条是否完好;

b. 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器件是否良好,有无丢失,箱内消火栓有无渗漏;

c. 对检查情况做好登记,如箱门封条脱落破损应重新贴上封条。

4.3.5 年检:每年12月20日前由主管组织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消防系统年(季)度检查保养记录表》:

a. 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探头(取50%)进行一次实效模拟试验,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

b. 进行本规程4.2.3季检内容(a、b除外);

c. 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

4.3.6 对本规程4.3.3和4.3.5的检查内容,保修期内由安装厂家指导检查,保修期满后由消防局(或有资质单位)检查。

4.4 维修保养。

4.4.1 对消防系统设备的外部清洁及部分附件的维修保养由主管指导完成。每周消防值班员应对消防设备外部清洁一次,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污、吹尘,再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保持设备光洁。

4.4.2 消火栓每年逐个打开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a. 进行季检内容;

b. 开箱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

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c. 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d. 检查水枪、水管接口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

e. 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阀杆加油;

f. 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重新补刷,同时油漆;

g. 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箱门,贴上封条。

4.4.3电机

a. 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坚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

b. 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4.4.4 风机保养

a. 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是否良好接地;

b. 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 调整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d. 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e. 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f. 向转动部分加润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g. 检查防火阀的机械开闭动作是否灵活,开闭角度大小;

h. 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表、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声音;

i. 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4.4.5 消防系统设备故障的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将其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部门经理,并按批准的时间限期解决。重大问题须报公司领导。

4.4.6 需外委维修的,由电工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委托公安消防局或有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4.4.7 消防泵维修保养见《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相关内容。

第3篇 消防系统检查保养工作流程制度

消防系统检查保养工作流程

一、维修人员每天一次对消防系统进行巡查,并填写《值班记录》,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巡检内容如下:

(一) 喷淋头有无漏水,自动与手动报警器有无遗失。

(二) 防水箱内是否有充足的消防备用水,开关是否处于打开位置。

(三) 水泵电控箱电压是否正常。

(四) 观察各压力表的指示,并作比较看是否正常。

(五) 控制中心正常与否,有无异常报警等。

二、每月由维修班、保安部配合维保单位一起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 观察火灾报警器(包括区域报警器或楼层显示)和联运控制装置,各种显示是否正常,时钟是否正确。

(二) 火灾报警器和联动装置的各种功能是否正常,如:主备电转换、自检、消声、复位、查首址、查容量、探头、屏蔽、开启、对讲等。

(三) 模拟火灾响应和故障报警试验,查一个防火区,查探测和手动按钮。

(四) 消防通信检查,检查通话是否清晰、准确。

(五) 检查水系统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 检查阀门有无跑、冒、漏、滴的现象。

(七) 开启一个末端试水阀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否动作,消防控制室报警显示是否正常。

(八) 防火分隔现场控制按钮及遮拦是否完好。

(九) 防火分隔手动和现场电动开启卷帘门,观察设备运行情况;门有无卡、碰、擦情况,延时限位是否正常,电动机运行有无异常。

(十) 排烟、送风道有无锈蚀、损坏、阻挡现象,风机能否正常工作。

三、定期检查

(一) 除进行以上检查外,还应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进行季检、年检,并填写《设施设备季度检查评分表》,检查内容如下。

(二) 启动消防水泵、排烟风机、正压风机,观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各阀门启闭是否灵活,电控箱及消防联运控制台各种显示是否正常。

(三) 备用设备自动投入功能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四) 输入电源为双电源时,还应进行该功能检查。

(五) 火灾事故广播检查:检查选层广播切换功能,采用喇叭强功能备用功放转换功能是否正常,有无不响喇叭。

(六) 检查声光讯响器有无不响不亮的现象。

(七) 消火栓放水试验,检查各阀门启闭是否正常,测试出水水压是否符合要求。

(八) 联运控制台功能是否正常。

(九) 消火栓泵、自动喷淋泵在联控台上显示是否正确,在各控制启动处,能否正常启动。

(十) 防火卷帘门手动和联运试验、检查其控制功能、延时、反馈、信号开启是否正常。

(十一) 通风、空调防排烟设备联动控制检查,分别进行手动和联动试验,其联动逻辑关系和功能应符合要求。

(十二) 消防电梯及其它联动设备均要求进行手动和联运控制检查,查其功能和显示应符合要。

(十三) 普查水系统各阀门位置是否正常,有无锈蚀和卡死。

(十四) 自动喷淋系统末端试水阀和消火栓箱阀,排放污水,冲洗管道。

(十五) 水泵、风机及管道、阀门、防火卷帘门等应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

(十六) 加装灭火器内干粉等。

第4篇 井下供电系统施行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井下供电系统管理,规范停送电操作行为,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停送电事故发生,确保供用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__集团供电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井下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适用于所有___所属煤矿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临时配电点等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作业(包括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处理事故或故障等)。其它电气作业由各单位参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凡填写、签发、许可和执行工作票的所有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本规定,严禁无票作业。

第四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__集团机电动力部。

第二章 停送电审批管理规定

第五条  井下停送电审批是指队组对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有计划进行停送电作业时,需在作业前一天向矿机电、通风、安监、总调、影响单位等主管、协调、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一种制度。

第六条  凡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需要进行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处理事故或故障等有计划停送电作业的,均需填写井下停送电审批单。审批单必须写清停送电事由,停送电地点、开关编号及名称,影响队组及范围,开工时间,停电、停风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  对井下动力系统局部一般零星停送电工程,工作量在四小时之内的由矿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对涉及局扇专供或局扇动力专供系统上的停送电工程除由以上矿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外还需由矿机电、通风副总共同审核后方可施行。

第八条  井下停送电审批单一式四份:申请队组留存一份,调度室留存一份,机电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受影响单位留存一份。

第九条  井下停送电审批单审批完后,还需由申请单位值班长在施工前一天矿碰头会上告知相关单位停送电安排情况。

第十条  凡井下突发出现供电系统或电气、设备故障等需紧急临时进行6kv及以上供电系统停送电作业时,可由申请队组主要负责人向调度、机电主管部门、矿等相关负责人电话申请停送电工作,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但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业主管队组安排熟知相关供电系统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不得出现非专业主管队组人员操作专业主管队组电气设备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临时停送电工程完工后24小时内,申请队组需补办临时停送电登记卡,一式三份,分别在机电主管部门、调度室、申请队组留存。

第三章 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井下电气工作票是指队组履行完停送电审批手续并得到矿相关部门准许后,由矿机电主管部门签发的在井下电气设备上作业的书面命令,同时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安全措施及准许实施的书面依据。

第十三条  凡在6kv及以上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需要将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必须填写工作票,且工作票要由专人填写,并且统一编号。

第十四条  工作票的填用规定:

1、工作票应使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三份,内容正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得任意涂改。若需更改时,在写错处划两横线注销后修改;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且修改人员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2、工作票的下列几项不得涂改: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人员签名等。

3、必须在工作地点及设备和工作内容栏内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编号和用途名称。

4、工作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每个配电室用的工作票应进行顺序编号,编号应连续唯一。

5、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拒绝受理该工作票。

6、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多日工作的,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需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7、全部工作完成,工作现场必须清理完毕。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再向运行人员详细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会同运行人员现场验收、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内容、检查设备状况及运行状态,有无遗留物件,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且双方签字后方告工作终结。

8、工作票执行后在工作票右上角空白处加盖“已执行”章或填写“已执行”字样。使用过的工作票由变电所现场保存(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由执行停送电作业的单位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保存期为1年。

9、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设备名称及操作术语。如: 断路器(开关)的操作称“分开”、“合上””;小车(断路器)操作称“推入”、“拉至”等。

第十五条 工作票签发程序及各级人员职责

1、井下停送电工作票应提前1天办理,审批完毕的工作票应一式三份交由机电主管部门、调度室、工作负责人各一份。

2、工作票由具体负责井下6kv及以上高压供电系统停送电队组的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上级部门签发的电工证)填写,矿机电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签发。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3、填写人员应对工作票的工作内容的正确性、工作地点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性、注意事项的周全性负责;工作票的签发人应对工作票的正确性、准确性、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及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负责;工作票的审批人应对工作票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对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停电影响范围的安全性负责。

4、工作负责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在开工前向全体参与工作的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合理安排人员;同时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监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但不得签发工作票。

5、工作票签发人和审批人应由熟悉本矿井供电系统运行情况的机电主管部门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且需经矿批准每年进行书面公示、公布,未经书面公示、公布的任何人员均无权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许可人由分管停送电工作的单位或队组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负责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做详细补充。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 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具备电气设备检修资质,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自我防护能力强,并做到“三不伤害”;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时,应由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进行,先由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逐项交代措施内容,然后亲自到现场逐项监督实际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开展后续工作。

第十七条  工作负责人因故变更,需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原负责人应会同新负责向工作许可人说明,在确认新负责人确实对停电范围、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熟知后,方可更换,且需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说明变更时间。多队组、多工种协同工作的原负责人还应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八条  当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安全措施需要变更时,工作票应作废,重新办理工作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涉及多配电室协作的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措施,并在各协作变电所安排熟练的联系人员,负责停送电的联系(现场办理联系票)及倒闸操作、采取安全措施、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的协助和监护工作。

第二十条  凡在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必须严格准守本规定,凡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凡在井下已实现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进行停送电作业时,也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在井下现场变配电所进行停送电作业,在作业前要提前书面通知地面远程操作人员,以防出现误送电现象发生。

第二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煤矿安全规程》、《阳煤集团停送电安全工作规程》(2007年修订)等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县卫生系统民情联线工作制度

__县卫生系统民情联线工作制度(试行)

根据《__县民情联线工作制度(试行)》(g学组办发〔2010〕2号)的要求,为健全和完善我县卫生系统民情联线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民情联线工作扎实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处理工作制度

1、“民情联线”工作组成员联系2—5名左右的“民情联络员”,每月不少于1次通过电话主动与民情联络员联系,了解掌握各类社情民意。

2、“民情联线”工作组成员要亮明身份,将自己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公开,印制成“民情联线联系卡”发给民情联络员,方便联络员反映社情民意。

3、“民情联线”联络员收集到的民情和问题后,可以直接向联线领导反映,也可拨打电话向“24小时留言值班室”反映。

4、24小时留言值班室受理来电,要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要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号码以及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整理后汇报给联络员对应的领导,并将电话记录整理、归纳一并移交给对应的领导。

5、对于民情联络员所反映的社情民意中存在的问题,联络员对应的领导能直接处理的则直接处理;不能直接处理的,根据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处理;相关单位不能处理或必须提交局领导研究处理的,要提交县卫生局局务会议研究;对于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指涉及面较广、带有普遍性或必须提交县领导讨论决策的事项和问题)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对于报局务会议研究的问题要同时备份移交局“民情联线”督办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督办室负责跟踪督办。

二、限时办结制度

1、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联络员对应的领导能直接处理的问题,必须当天直接处理。

2、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联络员对应的领导不能直接处理的难点问题,按管理权限移交给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办理,相关单位须及时办理,并限定三个工作日内要反馈处理结果。并书面报局“民情联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应写明情况是否属实、主要原因、处理办法、联络员意见等),以及反馈给局督办室。

3、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属于重大问题的,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必要时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4、对联络员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要求,尽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短期内确定不能办结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另行确定办结时限。

5、答复联络员要耐心诚恳、实事求是。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耐心细致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凡超出政策规定或要求不切合实际的,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得理解。

三、反馈工作制度

1、进一步完善“民情联线”反馈制度。对联络员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易事即办、难事尽力办”的原则。各单位对交办、转办的具体问题要做到即接即办,及时反馈。

2、“民情联线”工作组成员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必须随时逐级向局有关领导汇报。

3、相应单位办理、落实后,要将办理的最后结果反馈给局督办室以及联络员相应领导,联络员相应领导要亲自反馈给民情联络员。

4、利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将办理结果直接反馈给联络员,必要时请办理单位向联络员回复;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办理情况,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公布;对有影响的重大热点问题进行回访,以检查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5、民情联络员在得到事件办理结果反馈后,要对相应单位办理事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从而形成双向反馈机制。

6、确保四个100%:联络员来电办结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度100%;参与协同率100%。

四、问责工作制度

1、对联络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准确、全面地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2、问题交有关单位办理后,局“民情联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落实情况,如无故超出办理期限仍不能落实和答复的,转交局“民情联线”督办室督办,促进问题解决;对于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根据局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处理意见,由局“民情联线”督办室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解决。

3、“民情联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建立定期督察通报机制。

4、对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督办室要仔细认真地把关、验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回重办。

(1)反馈格式不规范的(没有承办单位名称,没有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等)要退回重办。

(2)反馈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如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办非所求,敷衍搪塞等),要退回重办。

(3)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要退回重办。

5、凡承办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1)同一交办事项,因反馈不符合要求,被连续三次退回重新办理的。

(2)处理落实不到位的。

(3)未按规定时限反馈,又不说明原因的。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反馈的办理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且造成不良影响和群众不满意的。

(5)因值班制度不落实或值班人员不负责任,贻误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在办理工作中方法不得当,不尊重群众,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遭到群众反对和社会不满的。

6、在办理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的,要进行问责。

(1)对重要事项(包括县、局领导批示件)不按时处理,或顶拖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联络员反映的问题能办不办,相互推诿,上推下卸,工作措施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办理不积极,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多次催办仍不办理、不反馈,从而影响整体工作,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

7、“民情联线”工作组成员在处理意见建议过程中,成绩突出、得到群众的好评,并收到群众的表扬信、锦旗或在新闻媒体上得到表扬的,作为年度评优优先考虑。

附:民情联线工作流程

主题词:民情联线 工作制度 通知

__县卫生系统学习实践办 2010年1月 日印发

(共印45份)

民情联线工作流程

说明:“ ”表示处理过程

“ ”表示反馈过程

1、“民情联线”总工作流程

必要时

2、24小时留言值班室工作流程

3、“民情联线”督办室工作流程

4、“民情联线”联络员工作流程

第6篇 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分析工作制度

一、井下采掘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瓦斯员不间断进行。地面和矿井系统局部区域的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工作由安监站的安全员通风科测风员进行。要求每旬排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矿调度室。

二、通风部门下井人员下井时随时对通风系统进行排查,向通风科长反馈井下通风系统隐患排查问题及处理措施。

三、通风科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对全矿通风系统重点隐患排查工作。

四、通风科每天召开所属队长碰头例会,对矿井通风系统隐患进行分析和处理。

五、通风科每月对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提出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处理。

六、通风科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量平衡会,由技术矿长主持,安全矿长参加,对矿井通风系统的风量进行分析和调整,把需要生产部门配合的问题提交矿领导。

七、对排查出的通风系统隐患问题要及时召开通风专题会,研究对策,安排隐患排除,并组织人员现场监督和验收工作。

第7篇 丹东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为进一步推动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规范地震应急救援检查,提高地震应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发现并尽早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地震应急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及时、有序,高效的实施地震应急和救援工作。

三、丹东市地震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由丹东市地震局负责,对三县(市)地震局进行检查。

四、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情速报规定》、《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内容约定》、《辽宁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辽宁省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辽宁省地震系统应急预案》、《辽宁省地震灾情速报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地震应急预案管理

1、地震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2、推进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及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与应急技术装备

1、地震应急指挥场所的建立;

2、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立,日常维护和使用情况;

3、地震应急装备配置、管理与维护。

(三)地震应急响应及现场工作

1、地震现场应急队伍组织与建设;

2、地震灾情速报人员网络建设;

3、地震应急戒备的组织与实施(各种保障方案落实情况);

4、地震谣言的调查与平息;

5、震情应急、临震应急、震时应急的组织与实施;

6、地震现场工作的准备,组织和相关车辆、后勤保障工作的落实。

(四)地震紧急救援工作

1、地震紧急救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社区志愿者救援队伍、避难场所的建设;

3、其他灾种相关救援队伍资料的掌握及与之相互协作机制的建立;

4、地震应急救援的资金,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五)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培训及演练

1、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地震应急现场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3、地震应急演练实施和总结。

(六)除以上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外,市地震局年度内安排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五、各县(市)地震局应根据检查内容,充分准备相关工作的基础资料、预案文本、照片、图件物品等材料。

六、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方法:一般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实地调查以及查看应急演练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并适当组织抽查。

七、丹东市地震局负责对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检查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向全市地震系统进行通报。

八、参与检查的人员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受检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第8篇 艺术馆给排水系统工作流程制度

艺术馆给排水系统工作流程

1、每日检查二次3#、5#、6#、8#污水集水坑,发现液位接近高水位时 ,手动启动排污泵,液位降至低水位停泵。降雨后及时检查2#、4#、7#、9#、10#雨水集水坑,发现液位接近高水位时,手动启动排污泵,待液位降至低水位停泵。每日检查一次化粪池。

2、每年4月至10月,每日9:00--17:00启动运行循环泵和喷泉泵;奇数月运行1#循环泵,偶数月运行2#循环泵。

3、每月25日清理一次水泵房毛发收集器滤芯。

4、每年4月、6月、7月、8月、9月、10月的 6日检查、清理屋顶雨水排水沟、雨水管漏斗和卫生间通气帽。

5、每年10月31日经请示业主方同意后,排空水院池水。

6、每日检查二次卫生间,开馆后和闭馆前个检查一次。

第9篇 z市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__市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全市行业纪检监察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成效,达到更好为行业发展服务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维护党章、党纪和行政法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检查监督本市系统各所属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市局党组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行业、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局党组(支部)、纪检组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企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等项工作。

(三)、受理对本单位、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业政纪、行业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管辖范围内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受理的申诉。

(四)、调查处理所属各单位、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业规定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决定、决议的情况和卷烟经营、专卖市场管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开展效能监察活动。

(六)、加强行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七)、配合有关科室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八)、负责本市行业有关决定、工作方案、计划、通知的传达及报表的汇总和报送,以及有关文件、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九)、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本局党组(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

(二)、坚决执行***、中纪委和上级的规定、制度,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

(三)、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_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四)、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五)、努力钻研业务,注意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办案件情况。

三、工作目标

(一)、每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三)、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效能监察活动。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六)、每半年做好一次工作总结,各种报表填报工作。

(七)、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的业务培训或参观学习。

(八)、实行年终述职制度,每年12月份,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大会上述职,总结一年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自觉遵守“工作要求”。

(二)、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单位或个人发生或将进行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五)、严格执行例会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须事先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服从领导,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调研活动。

五、监督措施:

(一)、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

(二)、定期和不定期向党组(支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三)、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行政监察法》、《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10篇 加强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

(一)“九办”工作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对基层和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符合条件马上办;对象有难主动办;复杂项目上门办;暂有困难想法办;涉多部门联合办;条件允许网上办;群众需要预约办;重大项目跟踪办;特殊项目代理办。

(二)首问负责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首先接受办理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不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三)一次告知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对基层和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必须当场依法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所有有关文件、资料、证件,或者向当事人提供书面清单。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依法依照有关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或证件,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不能办理的依据和理由。除咨询可以口头告知外,其它均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四)否定报备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对服务对象的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范化文书的形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送或向上级机关报备。各单位、各部门对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并登记备案。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报分管负责人审批,不得擅自决定。

(五)限时办结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的合法事项,必须在本单位、本部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办事对象。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办结。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本单位、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六)ab岗位制度。各单位、各部门窗口服务岗位必须落实ab岗责任人,当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由b岗责任人顶岗,办理相关事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的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二、办文追踪制

(一)对上请示跟踪制度。凡是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上报的文件请示,由所请示事项条线分管副区长负责跟踪,并随时掌握进展情况,直至得出结论为止。市政府办公室签发至市级部门后,由对应的区级部门负责跟踪对接,并建立周报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进展情况。

(二)下级请示反馈制度。凡是各单位、各部门向区政府上报的文件请示,一般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紧急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事先与区政府办公室沟通说明,并予当天办理完毕。

(三)领导批示办理制度。领导批示涉及到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对此负有督办之责。上级批转要求报告结果的工作事项,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不能按期办结的,要以书面形式及时说明情况。

三、会议出席制

(一)参加会议制度。参加市级会议的区政府领导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安排,区政府各领导应予以支持配合。区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与会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

(二)代开会议制度。对于市级会议,所涉区政府领导因出差在外或因其他工作安排发生冲突,经衡量轻重后,确需代开会的,要及时与区政府办公室反馈通气,便于区政府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区政府其他领导代为参会。对于区政府召开的会议,与会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为参会,必须提前向区政府办公室请假,经区政府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整参会人员。

(三)准时参会制度。区政府召开的会议一律到点开会,迟到的部门或人员不予等候。

四、工作报告制

(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涉及下列事项的,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区主要领导,即:上级部门、领导,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项目立项、申报、评定及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大额经费开支情况;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突发性事件、事故;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领导、部门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以及离开本市情况;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逐级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有关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并按管理权限归口逐级报告,不得越级报告。

(三)外出请假制度。区政府各领导如需在外地逗留1天以上的,须至少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向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市的,必须提前汇报,履行相关手续,经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案;各单位、各部门行政分管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市的,须履行相关手续,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案。区管以上干部出国(境)活动应严格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监察督查制

(一)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围绕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切实将监察重点放在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民生实事等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及时发现并纠正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畅通效能投诉渠道,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强化问责追究,坚决查处损害公众利益、破坏政府形象的行为和个人,做好典型案例的通报。

(二)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基础上,根据错误性质及责任轻重程度,相应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三)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照《区机关作风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该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11篇 教体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教体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时间安排序号具体任务实施单位

5月前1深化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制度。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2继续推行党员日常表现全程纪实活动,建立健全《党员证》日常登记制度,党支部对党员日常情况进行评定。

3开展“一句话承诺”活动。

5月1召开全县教体系统动员部署会议。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3召开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及督查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4印发《全县教体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具体行动方案》。

5转发《全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宣传方案》。

6转发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

7各地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8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发两个《实施方案》。

9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发《具体行动方案》。

10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发《宣传方案》。

11调整充实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12基层党组织制定具体学习清单。

13党员干部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年度个人学习计划。

5月14全体党员围绕“严守党章党规,规范日常言行”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党员干部围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和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15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事迹。

16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一次全面对标落实行动),并于5月19日前完成。

17对照“双十条”正负面清单,量化制定本单位合格党员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18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固定一天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

19实施“红色基点”工程,加强党小组阵地建设,打造一批作用明显的“党小组之家”。

20围绕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

21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第一轮集中督查。局督查组

6月1参加“好支部、好党员、好故事”主题摄影大赛评比。局党委

2发放合格党员规范手册。局党委

3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4持续开展“五查五看”,深入推进“三查找分析、三着力解决”活动,继续抓好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深化落实。

5参加“颂党声、悟党情”经典诵读活动。

6参加优质“微党课”评比活动。

7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九个一”活动。

8积极创新,持续抓好“做合格党员”活动载体。

7月1全体党员围绕“学习系列讲话,增强‘四个意识’”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党员干部围绕“重规矩,我们怎么做”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2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进一步加强党史学习。

3开展“学经典、上讲台、讲党课”活动和“党组织书记上讲坛”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普通党员上党课,说好“自己的故事”。

4持续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活动,推广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5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

6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第二轮集中督查。局督查组

8月1发放“学”“做”身边先进典型读本。局党委

2搜集上报“学”“做”身边先进典型。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3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

4持续抓好“党员上岗戴党徽”活动。

5持续开展“五查五看”,深入推进“三查找分析、三着力解决”活动,继续抓好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深化落实。

6认真进行反思,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或党小组

9月1党员干部围绕“作表率,我们怎么办”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2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

3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4认真做好迎接、宣传党的十九大工作。

5边学边查,动态调整党组织和党员问题清单,持续抓好整改。

6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第三轮集中督查。局督查组

10月1全体党员围绕“践行‘四个合格’,发挥先锋作用”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2开展先进典型集中学习月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3利用省、市、县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

4督促党员对照合格党员负面清单列出的问题,经常性开展“党性体检”,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举措。

5持续开展“五查五看”,深入推进“三查找分析、三着力解决”活动,继续抓好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深化落实。

6持续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党组织分类开展“创先争优”“示范引领”行动。

11月1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4党员进行党性分析、查摆问题。

5开好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6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整改“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7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第四轮集中督查。局督查组

12月1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定评定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不合格党员按规定予以组织处置。基层党组织

2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3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细化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4针对党员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从源头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及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5抓好学习教育年度总结工作。

全年1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中持续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局党委和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

2社会组织党员中持续开展“亮身份、争先锋”活动。

3深入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四联”工作法。

4持续开展在职党员“义工服务”活动。

5按月撰写学习心得和工作体会。

第12篇 物业小区避雷系统维护和接地电阻测试工作规程制度

物业小区避雷系统维护和接地电阻测试工作规程

1.0目的

对避雷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定期测试,确保避雷系统接地良好好可靠,避免建筑物及设施设备遭雷击破坏,保障顾客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管辖的各物业小区的避雷系统维护和接地电阻测试工作。

3.0职责

3.1工程部主管负责制定避雷系统维护和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的计划、组织和督导工作。

3.2工程部领班负责避雷系统维护和接地电阻的测试的安排和实施工作。

3.3工程部技工负责避雷系统维护和接地电阻的测试实施和记录工作。

4.0工作程序

4.1避雷系统

4.1.1避雷系统的维护

4.1.1.1避雷带:每年除锈、防锈;更换损坏的避雷带。

4.1.1.2接地线:每年除锈、防锈;更换损坏的接地线;接地电阻测试(不应大于10欧)。

4.1.1.3引下线:引下线是否结构牢固、畅通无阻;测试点否夹接紧固,无锈蚀。

4.1.2避雷系统接地电阻测试工作规程

4.1.2.1接地电阻测试部位

避雷系统重点部位(天面圆钢避雷带)、大型机电设备(高压环网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发电机组等)的接地系统。

4.1.2.2地电阻测试时间

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每年五月初)对接地电阻测试部位进行一次测试。

4.1.2.3接地电阻测量方法:

b、电流极到接地网的距离(d13),一般取接地网最大对角线(d)的4~5倍,

4.2接地电阻测试仪的使用

4.2.1将2.5mm2的电线裸露端固定在测试点的避雷带或接地带上,保持二者接触良好。

4.2.2将电线的另一端连接在接地电阻测试仪的接地接线柱上(e接线柱)。

4.3避雷系统巡视检查内容

4.3.1避雷带:焊接处是否牢固可靠,光洁平整;各支撑杆稳固、完整。

4.3.2引下线:引下线是否结构牢固、畅通无阻;测试点是否夹接紧固,无锈蚀。

4.3.3接地线:高压环网柜、高压器、配电屏、发电机组、水泵房、空调房等金属体与接地线是否连接完好。柜(器)体与接地线是否焊接可靠。如用螺栓结合的,应紧固牢靠。其接点、扁钢油漆颜色是否一致,无锈蚀。

第13篇 消防系统维护工作细则制度

为使用户的消防报警及火灾灭火系统正常运行,使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能够随时发现灾情,及时控制联动系统动作,并迅速将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并控制灾情,特制定本维护维修细则,以使整套消防系统正常发挥作用。条文如下:

一、巡检制度:

建立严格的月、季、年巡检制度,使维护维修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执行:

(一)月、季、年巡检内容规定:

1、月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一;

2、季巡检规定:每季度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二;

3、年巡检规定:每年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三;

(二)月、季、年巡检其他规定:

1、每月巡检参加人数:4人

2、每季巡检参加人数:6人

3、每年巡检参加人数:6人

二、系统日常运行工作:

系统日常运行期间,值班人应细心观察,做好巡检登记表,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方。具体内容见表四、五。

三、维修规定:

我公司维修人员除加强对维护点的巡检外,对各维护点出现的隐患、故障将加强维修工作,对消防各系统隐患故障的检查和及时排除,是技术性很强、责任心要求很高的工作,因此,维修人员必须加强本专业的学习、钻研,加强工作责任心,搞好本职工作,为了保障各维护点的各系统高效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与用户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

(二)、每天确定专人值班,用户随叫随到及时排除各种故障;

(三)、若因用户呼叫而不去现场处理故障者,维修部将按有关条例惩处;

(四)、每次故障排除后,必须填写维修单(表六)及排故报告单(表七)。

附:

表一、月巡检细则

表二、季巡检细则

表三、年巡检细则

表四、季(年)检查登记表

表五、控制器日检查登记表

表六、消防工程维修单

表七、消防维修工程排故报告单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系统检测表

第14篇 弱电系统维修工作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弱电系统维修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弱电系统维修程序,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弱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的弱电系统的维修。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弱电系统维修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弱电系统维修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维修员负责弱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四、程序要点

1、维修员进住户家进行弱电系统维修时,应遵守《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标准规程》的四-1条款。

2、维修员注意事项

(1)应熟悉维修设施的电路原理及功能方框图。

(2)应注意安全操作:

a、确保人身安全:维修时如需带电作业(电压高于36v时),应做好相应的绝缘措施;

b、确保维修设施的安全:测量某焊点电压时切忌与相邻焊点相碰;维修设施印刷线路板底面切忌与金属物件相碰,最好用绝缘板托起;注意合理放置维修工具以免引起意外。

(3)必须正确判断故障部位、故障元器件,切忌乱换乱拆、胡乱调整。

3、基本维修方法

(1)观察法:

a、有无虚焊、松脱、烧焦的元器件;

b、有无异常的声音;

c、观察图象效果。

(2)静态测量法:

a、短路电阻测量法;

b、电流测量判断法;

c、电压测量判断法。

4、天线系统维修

(1)放大器:

a、检查输入、输出插头是否松弛、氧化、生绣,如是则应整修或更换插头;

b、检查输入信号,一般应为90db,如相差太大(15db以上)则应通知广播站解决;

c、如果输入信号满足要求(90db),调整低频增益、高频增益至最大,而输出仍不能达到要求(104db)则应通知广播站拆修放大器。

(2)分配器;

a、检查输入、输出插头是否脱、氧化、生锈,如是则应整修或更换插头;

b、检查分配器输入、输出信号强弱,如果输出信号比输入信号减少5db以上,则应更换分配器。

(3)分接盒:

a、检查分接盒输入、输出插头是否松脱、氧化、生锈,如是则应整修或更换插头;

b、检查分接盒输入、输出信号强弱,如果输出信号比输入信号减少2db以上则应更换分接盒。

(4)插座:

a、检查分接盒输入、输出插头是否松脱、氧化、生锈,如是则应整改插府,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b、检查插座输入与输出信号,如果输出信号较输入信号减少2db以上,则应更换插座。

(5)馈线:

a、检查馈线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线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0mω;

b、检查馈线100米内的信号衰减应不超过10db,否则应更换馈线。

5、电话线维修

(1)检查电话线接头有无生锈、氧化或发霉断火,如是则应重接接头(烫锡处理)。

(2)检查电话线有无断线,如有则应更换一要电话线(有两根备用线)。

(3)检查电话线有无短路或漏电,如有则应更换电话线。

6、楼层防盗对讲机维修

(1)室内听不到铃声:

a、检查主机按钮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否则应更抵达按钮开关;

b、检查室内分机待机转换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如接触不行则应整修处理;

c、通过上述两个步骤如仍不振铃,则应重点检查振铃放大电路,直至故障排除。

(2)不能对讲:

a、检查通话线是否接触良好,如不行则重新焊接;

b、检查室内分机扩音器、扬声器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则应更换;

c、检查室内分机放大电路,重点检查三极管直至故障排除。

(3)不能开楼下大闸门:

a、检查锁舌部件是否灵活,如阻滞则应加润滑油;

b、检查开锁磁线圈接线是否良好、线圈是否烧坏,如是则应重新接好线头或更换电磁线圈;

c、检查分机开锁按钮是否接触良好、开锁继电器是否动作可靠、开锁电路有无损坏的元器件,如有总是则应逐一检查并排队故障。

(4)主机无电源:

a、检查桥式整流二极管有无损坏,如损坏则应更换同规格二极管;

b、检查电源变压器是否烧坏,如是则应更换同规格的变压器。

7、可视对讲机维修

(1)无图象、声音,但开锁正常:

a、调节亮度电位器观察屏幕有无光栅,如有光栅则应检查室内机与门口机的图象信号连接线是否接牢,则由应重新接好(烫锡焊接);

b、如调节这度电位屏幕仍无光栅、此时应检查室内机电路板,包括振荡电路、推动电路、输出电路、图象显示电路等逐级检查,直至故障排除。

(2)通话无声音:

a、检查听筒与室内机的接线是否牢固,否则应重新接好(烫锡、焊接);

b、调节音量电位器,如扬声器里有交流声发出,则说明室内机的放大电路正常,此时应检查门机上的麦克风,如麦克风损坏则应更换同规格麦克风;

c、调节音量电位吕,如扬声器里什么声音都没有,则说明室内机的放大电路有问题,室内机放大电路包括音频输入电路、前置放大电路、功放电路,此时应逐级进行检查直至故障排除。

(3)不能开大闸门:按本规程5-3条款执行。

8、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员应及时清洁工作场地,把小的垃圾装入塑料袋内,用干净干抹布擦试弄脏了的部位。

9、向住户试验维修后的效果,试验应不少于3次,并向住户说明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如住户有不满意的地方(合理的要求),维修员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住户满意为止。

10、一切正常后请住户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收费)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如住户对此次维修收费有异议,维修员应根据《机电维修部制作维修项目收费规定》向住户作出解释,尽量打消住户的疑虑。

11、维修员回到机电维修部后,应及时填写好《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收费)通知单》(内容包括:维修内容、所用主要材料、施工时间等),最后签上维修同的姓名以备查询。

12、机电维修部做好《住户家庭安装/维修(收费)通知单》的登记工作。

五、记录

第15篇 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工作制度

一、 概述

1. 本实施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某某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

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包括设备及机房、安装使用、机构人员及制度、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四个方面。

4. 申请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的矿井所使用的监控系统必须取得“ma”标志准用证。

二、设备及机房

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及机房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要求。

5.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准用证,仪器设备取得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煤矿安全设备,还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验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属计量器具的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2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符合《煤矿煤矿规程》的要求。

5.3系统设备备用量不少于20%,系统主机必须双备份。

5.4设备主机必须与集团公司、省煤矿瓦斯信息网络联网运行。并且有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

6.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有防雷接地、直接防雷、电源防雷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

三、安装使用

7.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对系统设计、安装和使用的要求。

7.1传感器安装的数量、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传感器安装的规定。

7.2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7.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定期调试和调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保持故障记录。

7.4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闭锁、故障闭锁功能。

四、机构、人员及制度

8.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要设置信息调度室,同时配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

9.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上岗人员要按特殊工种对待,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持有山西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全省统一编号的《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超过有效期后必须经过复训,复训不合格的按无证对待。

10.煤矿必须制定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等做出规定,这些制度应包括:

(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6)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7)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五、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

1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建立以下资料档案:

11.1技术资料,包括:

(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计方案(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控制断电接线图(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置电子图1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资料(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仪表台帐(2) 安全测监控系统维护登记表(3) 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表(4) 甲烷传感器使用登记表11.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报告(1) 操作员工作日志(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每班值班报表和瓦斯日报表 (3) 异常情况及处理报表(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测试报告11.4系统管理资料(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申请报告(6) 集团公司监测中心年检意见书

六、考核评审

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考核不合格:

(1)安全监控系统不具备“ma”标志证书;

(2)安全监控系统未按要求进行联网运行;

(3)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安全监控系统不具备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

(5)井上下无声光报警装置;

(6)安全监测工上岗人员未培训或者培训不足6人。

13.考核不合格者,应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不合格。

七、附则

14.矿根据《某某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规范》对本矿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报告(包括检查情况总结,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表)报集团公司监控中心。

15.各矿在每年的12月份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监控中心申请安全监控系统年检。

16.集团公司根据矿安全监控系统年检申请在次年4月份之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年检,同时出具《某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年检意见书》。

17.《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表》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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