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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4

监理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工作时间与休息安排;2) 岗位职责与权限划分;3) 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4) 绩效考核标准和晋升机制;5) 员工福利与奖惩政策;6) 内部沟通与信息传递方式;7) 问题解决与冲突处理流程。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2) 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员工权益;3)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组织发展;4) 提供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能遵守制度;5) 制度执行应公平公正,避免双重标准。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含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概括制度的主要内容。正文部分按章节结构排列,各条款逻辑清晰,便于阅读和理解。附件则可包含相关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使制度更加具体化。

工作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它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行为,也塑造了组织的文化。有效的制度能够提升团队协作,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在制定时,务必兼顾实际需求和长远规划,使之成为推动企业进步的有力工具。

监理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监理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 公司工程监理部和总师室负责对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和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监理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和管理水平进行检查。

3、 公司负责安全监理工作检查部门应每季度分别不少于一次组织对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与年度考核挂钩。

4、 监理机构监理员每天应不少于二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应不少于一次、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应不少于四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每二周要组织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5、 总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题会议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苏州市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8日

第2篇 某项目监理组外业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组外业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必须坚持对工地现场进行持续的巡视,并负责工序验收,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时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理。

2驻地办高监及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每天巡视工地一次,总监办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每二天巡视工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每三天巡视工地一次,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现场了解或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3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各分项进行验收,严禁故意拖延验收或刁难;验收工程时,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验收项目逐项进行实测实量,同时做好原始记录,并据此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严禁抄袭或复印承包商的自检资料作为监理的抽检资料。

4各监理人员必须按要求随时检查承包商的工地材料,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监理部门汇报。

5各监理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施工进展情况以及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当工程进展落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提请承包人注意,必要时应提请承包人制定措施并调整施工计划,同时向总监汇报。

6当出现工程量现场确认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办工程部和合同部,必须时邀请业主参加,承包人和驻地监理必须积极配合核实、确认数量;现场确工程量时应有专人负责数据记录、绘制草图,并拍摄照片或录像等资料,照片或录像要能反映出桩号、部位、参与人员、现场测量过程等;工程量现场确认原始记录应由各方参与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工程设计变更或计量的依据。

7本项目是不断行扩建施工,安全风险很大,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安全培训和交底到位、安全投入和设施到位、安全检查和监督到位;实行“四控”:技控、物控、人控、预控;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行全员、全过程安全监理,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工程现场安全问题,应下达书面停工指令,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8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对工程现场情况做准确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商指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超出权限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监理部门汇报。

第3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二)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2)

八、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②“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的验收合格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③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⑤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后,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⑥分部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⑦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⑧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⑨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九、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①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监理部审核。

②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③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④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⑤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⑥检查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及检测程序。

⑦检查混凝土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⑧混凝土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

⑨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

⑩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时间养护。

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

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做好记录。但遇严重的或质量不合格时可发出“质量不合格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可根据情况令其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报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查验后,可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或协调验收。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得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手续。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二、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送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三、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计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记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四、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十五、工程验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是更好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完善检查验收的必须。

1、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2、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业主单位、运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签认的分部工程

质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5、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等验收遗留问要题提出处理意见。

6、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

①项目划分资料。

②变更资料和施工要求。

③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④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

⑤地质资料。

⑥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

⑦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⑧工程安全有关资料。

⑨工程管理有关资料。

⑩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5天,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7天之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7天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8、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9、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证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

(二)、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2、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3、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3、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

4、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十六、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包括监理旁站中发现的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重要工序、欠稳妥工序和不宜测控工序中的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3、监理决定及指示。

①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4、进度控制情况。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6、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十七、会议制度

①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②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③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十天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要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④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⑤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⑥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约20~30分钟;每周末一次小结,约2个小时;每月一次大结,约半天时间;年终一次总结,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⑦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方。

十八、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_实施工程监理的

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_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竣工验收资料。

(3)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

_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

_监理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

_照片及录像资料。

十九、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二十、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_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_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_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_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_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_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_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_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4篇 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2.安全监理巡查制度

公司对项目部安全监理行为和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检查,并为项目部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工程部提出整改要求,项目部负责督促承包商及时进行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项目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实行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部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需根据项目部监理人员组成进行安全监理职责分工,并具体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到人。

4.危险源识别制度:

项目部需根据项目工程的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工程特点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监理a2表头(不含b1表施工技术文件报审表)附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表2-12(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时应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表2-13)

项目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需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监理人

员需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含专家论证方案:基坑、模板、脚手架、预应力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建设部87号文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及开展论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函[2009]300号),

附件一、附件二所属范围)

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项目部需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签认后方能予以实施,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7.安全交底监督制度;达标手册:安全技术交底表7-1至7-26及分包管理安全管理协议及安全交底。

项目部需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项目部一份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8.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投入和经费的检查;达标手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预算表表3-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统计表,3-2表)

项目部需建立安全监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如每周、每月、每季、节前、节后等),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整改验收合格后要有回复单,及时复查整改情况。情况严重的,征得业主方同意后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情况紧急的,需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并事后向业主方书面报告。

9.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项目部需根据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事项进行旁站监理,如深基坑的开挖和支护、塔吊的安拆、外脚手架的拆除等,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10.安全监理日志制度:

(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态逐项检查记录、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监理实施巡视检查旁站见证,主要包括:措施及方案的实施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实施设备检查验收情况,监理机构安全指令性文件签发整改回复复查验收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投入审查情况。监理机构定期安全检查情况,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建设政府部门专项检查情况,安全专题会议安全活动情况,且记录闭环)

项目部需对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1.安全验收制度:《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手册执行》表8-1至8-13

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机具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不超过10㎡、高度5m《落地式操作平台验收单》、《悬挑式钢平台验收单》移动1次验收1次,面积控制;总监签认《临时施工用电验收单》、《吊篮安装验收单》、《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落地式脚手架验收单》、《整体提升脚手架验收表》、《塔式起重机验收表》、《物料提升机验收表》、《施工升降机验收表》、《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检查验收记录表,项目部必须逐一认真对照现场实际情况予以检查,合格后方可予以签认,否则不得同意施工单位进入下一步的施工。

12.安全评价制度:(8层以下砌体施工前,高层或超高层主体一半,砌体施工前)

按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要求,对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项目部需进行安全评价,写出监理单位的安全评价意见报告。如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后,项目部需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主体分部工程按楼层的不同分一次或两次进行安全评价,工程完工后需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等。

13.会议制度:

每周的监理例会上,项目部需向业主方汇报一周来的安全监理工作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对施工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及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组织相关方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13.安全报告制度: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项目监理人员需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需第一时间向公司工程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缓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尚需第一时间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4.安全事故调查制度:

项目部可应业主方的要求,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监理单位有责任时,应予以回避,但必须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工作。

15.安全资料归档制度:

制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按照安全责任主体所分类的安全资料分类整理组卷)

第5篇 监理公司监理工作纪律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工作纪律

1、全体职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岗,有事要提前请假。职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复,其工作由负责人协调安排;请假时间超过1天,由经理批复;部门负责人有事要向经理请假。无故脱岗一次扣罚工资100元。

2、禁止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麻将,每发现一次,扣罚工资200元。

3、严禁单独参加施工单位宴请和禁止中午吃饭时喝酒,凡因单独参加宴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中午饮酒者,每次扣罚工资100元。

4、发现监理人员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一次罚工资50元,不配戴工作牌一次扣工资10元。

5、禁止公司员工在其它单位兼职,严禁所有人员向施工单位推销各类建筑用品。发现第一次扣工资1000元,经教育不改的,公司可将其辞退。

6、必须摆正监理方在建筑市场中的关系,牢固树立为工程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用户热情服务,处理问题要有理有据,不谋私利,不随心所欲;对内要搞好团结,相互配合干好工作,对外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不抵毁同事,不顶撞领导,始终把维护公司的声誉,保护公司的利益当已任。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工资200元。

第6篇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监理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总监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时,要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旁站监理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方案交施工承包单位一份。以便施工承包单位通知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到位实施旁站。

2、监理组接到承包单位的需旁站的工程施工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3、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需要旁站。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安装工程方面包括:

供电设备、大型变压器、大型冷冻设备的吊装就位。

大中型建筑物的受电、冷冻机组冲洗调试。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工程中应用。

5、针对承包单位的素质、工程特点,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工序实行旁站。

6、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7篇 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1、公司建立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2、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每年两次。

3、检查的工作内容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所要求各项。

4、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质量。

5、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质量。

6、项目监理工作检查完成后,应就每个项目填写监理工作状态检查表,明确列出要求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期限,项目监理部必须如期按质完成。

7、及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需修改、增减部分的资料。

8、总经理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整改记录。

第8篇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三、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四、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五、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六、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七、不泄露所监里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八、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9篇 某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要求各项目监理组建立监理工作日志;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并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严谨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

3、监理工作日志是详尽记录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的资料,是考核工程状况的依据。应按我公司所制《监理工程师日志》的统一格式书写,叙述准确严谨,文字通顺清晰。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专业书写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志》,若兼管多个工程,则按不同工程分别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每个工程项目对应一本《监理工程师日志》。

5、监理工程师日志应按规定统一存档。

6、监理部定期组织检查监理工程师日志的记录情况。

第10篇 设备监理工作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在设备项目总监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分管设备项目的专业监理业务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督导。

2)必须根据“委托方”审定、认可后的《监理计划》开展监理工作。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后,方可实施分管设备项目监理业务。

3)在承办设备监理业务时,应当独立、客观、公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控制、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4)在实施设备监理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包括:合同执行、设计遗漏、质量事故、工程隐患、施工进度、安全、信息等,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级向委托方报告,有必要时,还必须抄报有关部门。

5)对在承办监理业务中,知悉的商业、技术、装备等“秘密”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

6)必须整理监理业务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信息、文件,按时、分阶段主动交“办公室(文档管理)”登记存档,妥善保管备查,并将其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监理项目竣工后,应当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记录和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登记后妥善保管并移交委托方。

第11篇 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监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的控制、发挥和提高业主的投资效益,实现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和对顾客的承诺,特制定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度。

①制定执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情况,编制具体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上报业主并组织落实。

②监理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及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监组织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使其熟悉了解监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理程序、方法和要求等内容,便于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工程开工前的监理交底应请业主参加监理交底记录上报业主一份。

③现场协调绘制

为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工期,质量等各方面问题。每周(或约定时间及次数)召开现场协调会,由监理(或业主)主持各有关单位参加,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工程情况监理也可以另行组织会议。

④监理审批制

由施工单位报上,需经现场监理人员会问甲方审批的内容有:

a、总包及分包施工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供应单位的资质等级。

b、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c、分阶段(月、季)施工进度计划。

d、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或材料代用计划。

e、工程款拨付申请。

f、工程预、结算件。

g、砼、沥青砼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盘、摊铺申请。

h、重点工序工种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书。

i、涉及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j、试验室资质报审。

k、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报审。

l、机械设备合格、车检资料报审。

m、主要管理人员资质报审。

n、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措施等报审。

⑤监理检验签认制:

1、进场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的质量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认证、核准证、现场取样复试报告等。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4、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5、各种施工试验;

6、各种技术复核;

7、各种施工记录;

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需监理单位留存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理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整理齐全,并按合同资料管理规定归档成册。

7、监理日志制

项目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以及处理的方案和结果、内容应准确真实。

8、监理月报度

项目总监在每月为将当月监理工作情况及监理月报方式上报业主,便于业主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

9 、与业主定期汇报制

工程项目总监定期或不定期与业主碰头、向业主汇报工作,统一思想以保证业主意图得以实现。

10、监理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①本合同总监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体监理人员应自觉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勤奋工作、诺尽职守、遵守本公司和本合同总办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监理人员应按照颁布实施的施工监理细则、规划各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监理依据文件、规范化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③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职业道德守则,保持清正廉洁。

④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⑤本合同总监办实行内部例会制度。例会包括:日碰头会、周工作会、月工作例会。

⑥日碰头会主要通过当天各专业工程实施情况并进行汇总,检查当天工作完成情况安排次日需要重点关注和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⑦周工作例会对本周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⑧月工作例会对本月监理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月工作例会也是本合同总监办月度考评会,将按照公司贯标程序,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⑨监理人员在现场如遇重大问题,应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重大问题请示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

⑩监理人员处理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1、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①维护国家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②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正确履行监理合同法规的义务和职责。

③施工监理以安全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把质量关。

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⑤谦虚谨慎、热情服务、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⑥不以个人各义承搅监理业务。

⑦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等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⑧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12篇 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为中心的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坚持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领导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监理,信守合同,科学公正,争创名牌”。充分调动各级监理人员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按照监督管理体系,使全体监理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的明确,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使项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督到位,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1 监理部

1.1.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1.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1.1.3 监理部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等。

1.1.4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跟踪控制。

1.1.5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1.1.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1.7 协助建设单位组建安全委员会。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监理处报送当月安全报表。

1.1.9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监理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2.1.2 履行合同规定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2.2.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2.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找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1.5 对施工承包方选择的分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2.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2.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2.2 副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2.1 按照总监理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指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2.2.2.2 经常监督检查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13篇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第14篇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五)

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在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上,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清单,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源较突出的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例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控措施情况。

--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写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二、审查核验制度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合法有效性、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核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其合法有效性。

--审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及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备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内部编审手续程序。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及费用清单依据。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三、检查验收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识别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向全体监理人员、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使全体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要求,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交底会议(交底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监理部收集备案,施工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相应资料收集备案。

--基坑施工、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施工机械安装(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和验收,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巡视检查,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

--监理项目部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a、塔式起重机

b、施工升降机

c、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d、吊篮

e、自升式模板架体

装拆、加节、升降前,监理项目部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d-c3表)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共同检查验收。

四、督促整改制度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作业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增加频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加以排查。

五、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监理项目部总监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运管中心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当地受监安全部门报告。

--保护施工现场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施工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运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六、教育培训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培训上岗。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教育。

--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邀请专家讲座)

七、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监理项目部应在做好日常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同时,及时和完善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相关资料,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计划、实施和效果。

监理项目部应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理工作台帐分类、收集、安全监理管理文件资料可分为以下六项:a、安全监理计划文件

b、安全监理审核文件

c、安全监理记录文件

d、安全监理指令文件

e、安全事故处理文件

f、安全监理报告文件

第15篇 某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招标阶段

招标准备工作有关制度;

编制招标文件有关制度;

组织招标工作有关制度;

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

2.施工阶段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检制度;

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签证制度;

工程质量、试验与测试检查报告制度;

技术复核及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现场协调会及技术会审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施工备忘记录签发制度;

监理月报编制及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制度;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3.项目监理内部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

对外行文签发审批制度;

技术资料、函件、档案管理制度;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

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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