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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4

检查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描述公司的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

2. 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间的协作方式和任务交接流程。

3. 考勤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日、假期安排等。

4. 员工行为规范:设定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5. 薪酬福利:包括工资结构、奖金制度、福利待遇等。

6. 培训发展:描述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7. 绩效考核:设定评价标准和晋升机制。

8. 问题解决和申诉机制:为员工提供反馈和解决争议的渠道。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法规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违法操作。

2. 实际可行性:制度应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不能脱离实际。

3. 公开透明:制度需公开告知所有员工,确保公平执行。

4. 定期更新:随着企业发展,制度应及时调整更新。

5. 反馈机制: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渠道,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发布日期、企业标识等。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阅。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4. 正文:详细阐述各项规定和流程。

5. 附则:可能包括解释、修订记录、生效日期等。

6. 签字页:由制定者和审批者签名确认。

通过遵循以上步骤和要点,企业可以制定出一套科学、实用的工作制度,从而促进组织的高效运行和员工的满意度。每个单位在制定时,应结合自身特点,灵活运用,确保制度既具有指导性,又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检查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公司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a公司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办公区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督查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有效提升工作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综合部具体负责日常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3.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配合两部门的检查工作。

四、检查的内容

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日常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的履行(不涉及

保密事项)情况、安全卫生情况及公司传达需执行的事项等。

五、检查的形式

1.不定期检查:综合部将不定期对某一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日常工作成效等),具体时间不提前通知;

2.定期检查:每周一上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3.暗查:综合部及公司领导将安排客户对公司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暗查。

六、检查工作的流程

1.检查人员将检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请责任人进行签字或口头确认;

2.检查人员可以组织其它部门经理一起参与检查。

3.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当面指正并协助责任人进行限期改正;

4.将检查到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日常工作检查通报》发到各部门经理邮箱,并在公示栏张贴。关于工作不力的通报要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间,以备复查);

5.《日常工作检查通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处理等各项内容。

6.依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检查到的情况提出适当的处理建议(正负激励或其他方式)。

七、对于检查人员的要求:

1.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对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和相关部门的程序文件、作业标准进行认真学习,深入理解,牢固掌握,使检查工作有章可循;

2.所有检查人员在例行日常工作检验中必须明确树立“工作第一,检查工作第二”的思想,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

3.所有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必须做到“以身作则,严格执法”,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

4.所有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事不对人,对自己发现的各部门所有质量问题都要一视同仁,不可根据个人主观意愿,有所选择,有所偏颇;

5.所有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求态度和蔼,言行得体,方法得当,对涉及的员工不指责、不训斥,语气语调要平和,不与之争辩,并要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提醒,做到预防为主;

6.检查人员应对自己发现问题定期进行分类统计,对有关数据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对具有普遍性的或一些特殊性的或重大质量问题进行跟踪落实,使检查工作真正起到及时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圆满解决问题,积极预防问题的效果;

7.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对于工作落实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等正面典型,也应该及时发现并如实记录,并在质量检查通报中予以表彰和进行相应的奖励。

第2篇 塔式起重机检查工作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岗位证方可上岗,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按规定执行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操作工擅自调整安全限制、限位开关。严禁无证人员上机操作。

2、建筑起重机械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并实行机长负责制。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性能、懂原理、东构造;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精心操作,并填好机械运转记录卡和交接班记录。

3、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棚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4、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5、企业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员、机管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再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并效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有反馈记录。

6、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租赁企业要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按红旗设备的有关要求开展检查评比,促进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的提高。

7、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重新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检查验收,并向检测机构提出申请,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

(1)在同一施工地点连续使用超过一年的;

(2)正常安装使用后,停止使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前;

(3)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超过其标定有效年限的应重新标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企业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及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操作工或使用单位采取罚款或停机整改等相应措施。在检查中若发现操作工擅自调整各种安全限制、限位装置及其它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使用单位应监理建筑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企业及有关部门。

10、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和责任人的分析,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将于全体员工和操作人员。

第3篇 学生接送车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制度

一、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学期不定期到各站点及线路巡视检查乘车安全情况;

二、了解各站点学生候车安全管理情况;

三、了解各线路路况;

四、经常与公司及驾驶员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五、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4篇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1.办公桌椅、学生课桌椅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损坏情况,总务处负责,每学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时根据损坏情况及时更换、修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加固、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3、教学仪器实验员要经常检查,并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毒、防腐、防虫。

4、对易燃易爆物品,有关人员要严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门窗、玻璃、灯光设备、取暖设备等,都由使用部门设专人管理,总务处负责维修。

6、供电线路、开关设备由总务处负责请电工每学期检查、保养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7、人人有责管好电、用好电。

8、一切财产设备,坏了要当日报告总务处登记,由损坏者赔偿,丢了要立即查找。

第5篇 酒店客房卫生检查制度工作程序

酒店的卫生需由专门人员进行检查,以便使管理进入程式化,经营规范化。在卫生检查的过程中,领班、经理、楼层主管都有自己的职责,各职责有相关性:

1、服务员自查要求服务员每整理完一间客房,要对客房的清洁卫生状况、物品的摆放和设备家具是否需要维修等进行检查。通过服务员自查不仅可以提高客房的合格率,还可以加强服务员的责任心和检查意识,同时,减轻领班查房的工作量。不过,服务员自查的重点是客房设施设备是否好用、正常客用品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数量摆放自查的方式是边擦拭灰尘边检查。此外,在清扫完房间,准备关门前,还应对整个房间进行一次回顾式检查。

2、 领班普查领班检查是服务员自查后的第一关,常常也是最后一道关。因为领班负责ok房的报告,总台据此就可以将该客房向客人出租,客房部必须加强领班的监督职能,让其从事专职的客房某楼面的检查和协调工作。

(1) 领班查房的作用领班查房不仅可以拾遗补漏,控制客房卫生质量,确保每间客房都属于可供出租的合格产品,还可以起到现场监督作用和对服务员(特别是新员工)的在职培训作用。领班查房时,对服务员清扫客房的漏项、错误和卫生不达标情况,应出返工单,令其返工。

(2)领班查房的数量领班查房数量因酒店建筑结构(每层楼客房数的多少)、客房检查项目的多少以及酒店规定的领班职责的多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日班领班应负责约80个房间左右的工作区域的房间检查工作(负责带5—7个服务员)。日班领班原则上应对其所负责的全部房间进行普查,但对优秀员工所负责清扫的房间可以只进行抽查,甚至“免检”,以示鞭策、鼓励和信任。

(3) 领班查房的顺序一般情况下,领班查房时应按环形路线顺序查房,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解决。但对下列房间应优先检查:

1) 首先检查那些已列入预订出租的房间;

2) 尽快对每一间整理完毕的走人房进行检查,合格后尽快向客房中心报告;

3) 检查每一间空房的vip房;

4) 检查维修房,了解维修进度和家具设备状况;

5) 检查每一间外宿房并报告总台。

3、 主管抽查楼层主管是客房清洁卫生任务的主要指挥者。加强服务现场的督导和检查,是楼层主管的主要职责之一。主管检查的方式是抽查。抽查的好处在于这种检查事先并未通知,是一种突然袭击,所以检查的结果往往比较真实。

主管抽查的意义在于:

检查督促领班工作,促使领班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进一步保证客房卫生质量。

第6篇 窑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食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讲周查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处、室、年级、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年级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学校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与食堂、小卖店等签定饮食卫生安全协议,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和食堂灶房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照相机、录音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 各部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单双杠、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 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特别是晚自习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传达人员工作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教师出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

2、学生_、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文明,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禁止从楼梯扶手滑下。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值日教师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 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第7篇 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完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如下:

一、矿每月由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检查工作例会。

二、参加安全检查工作例会人员:矿副总以上领导、机关各办负责人、基层各单位负责人。

三、安全检查工作例会的会议内容:

(一)听取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汇总情况。

(二)通报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级结果。

(三)总结通报本月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抽查以及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整改情况。

(四)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隐患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

(五)布置下月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制定安全检查措施。

(六)研究分析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改进的措施。

四、安检科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例会的记录、存档,并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8篇 厨房日常工作检查管理制度

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1、 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分级检查制,对各厨房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的抽查;总厨 、厨师长、组长、厨房员工。

2、 检查内容包括店规、店纪、厨房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制度及速度、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 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 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 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班组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 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 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应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第9篇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工作制度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 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第10篇 爆破物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4、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第11篇 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工作制度

1、在每月召开工会劳动保护会议前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隐患及时登记,并要求安全部门下发整改通知。

2、在检查中对严重隐患,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隐患消除方可继续施工。

3、各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4、不定期抽查各班组(或施工队伍)中是否有使用童工的不合法现象,及时对女工进行必要的保护。

5、检查各施工人员是否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是否使用正确。

6、检查办公区、卫生区及作业区的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12篇 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

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 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 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

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 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 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

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 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第九条 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进行处理。

第十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第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技术矿长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监控中心,监控值班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副矿长、技术矿长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第十六条 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第十七条 通风科长、技术矿长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第十八条 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对于易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对于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各级领导、安监、机电、调度室等部门会审,方可执行。

第13篇 气割焊接安全检查确认工作制度

一、检查电焊所用的工具是否绝缘。

二、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处应有屏护罩。

三、焊接插座应完整无损、接地(零)必须正确。接地线不准接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或设备上。

四、进行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三者之间如无分割措施,应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不得在烈日下暴晒、不得靠近火源。

五、焊工应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劳动用品。

六、对以上各条件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4篇 逐级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公司防火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受检查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火灾隐患。

(二)部门(车间)防火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公司消防管理部门汇报。

(三)工段每周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车间领导汇报。

(四)岗位职工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重点防火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实行日巡、周查、月考核制度。

(五)专(兼)职防火员每周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消防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依据公司消防安全专业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

(七)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八)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1、其他情况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15篇 z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号

(存根)

:

经 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 月日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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