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及其职责;2) 岗位描述,详述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力;3) 工作流程,规定任务的执行步骤;4) 规章和程序,包括请假、报销等日常事务的处理方式;5)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制定工作制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2) 制度应具有可行性,不能脱离实际;3) 要充分考虑员工的接受程度,避免过于严苛;4)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变化;5) 制度的实施需有监督和评估机制,以保证执行效果。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正文部分按照上述内容分章节阐述,每一项都应有明确的标题;签署部分应有制定日期、批准人签名,以及修订记录,以便追踪制度的变更。
在实际操作中,制定工作制度是一项细致而重要的任务,需要管理者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以专业和实践经验为指导,确保制度既能规范行为,又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只有这样,工作制度才能真正成为推动企业高效运行的有力工具。
第1篇 加气站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3.1巡回检查频率与时间
加气站当班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一小时整点对所辖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3.2巡回检查路线
值班室-控制柜-空压机房-lng储罐区-泵机-加气机-服务区大楼燃气调压箱-值班室。
3.3巡回检查内容
巡回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各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计数值是否正常;
(2)各工艺管线、阀门、仪表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
(3)储罐、管道外观有无结霜;
(4)站区各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5)各阀门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工艺流程。
(6)对plc控制系统的运行控制参数与现场仪表显示的数据认真核对、比较。
(6)检查站区大门、围墙周围有无异常情况。
3.4巡回检查要求
(1)每次巡回检查都必须严格按照所规定的巡检路线进行巡检。
(2)巡回检查时应认真细致。
(3)如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在保障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处理,不得留给下一班。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并对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4)当生产工况出现异常时,应视情况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3.5巡回检查监督
(1)站长负责监督各运行班组的巡检工作,检查各运行班组履行巡检职责情况。对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巡检的班组,有权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审批后,对相关班组做出处理。
(2)对不按规定巡检的班组,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班组批评教育、记过、罚款等处分,对酿成事故将按操作事故进行处理。
(3)对站长失察或知情不报、瞒报的违反巡检规定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站长承担连带责任。
第2篇 设备设施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一、巡回检查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具备对专业设备设施的业务技能有较强的鉴别能力。经常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提高对缺陷设备设施的判断能力和检查质量。
二、重要设备设施按巡回检查路线每小时检查一次,并认真何做好记录。
三、巡回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
四、巡回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设备清洁,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工作。
五、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设施缺陷时,应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同时详细填写记录日志。
六、巡回检查中,要重点检查运行方式改变、变更操作、运行参数异常、缺陷消除后的设备设施。
七、每次巡回检查后,认真准确地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第3篇 配电室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三、巡视应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应包括:
1.交接班时;
2.高峰负荷时;
3.晚间闭灯时。
四、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巡视时间及时记入记录薄。
五、遇有以下情况时,要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法定节假日及有重要保电任务时。
六、单人进行设备巡视时,要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持与带电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巡视过程中,应仔细、认真。
预 防 措 施
1、 加强巡检维护。
2、 对维修队伍进行高压技术培训。达到现有电工中有高压操作证,并可按章检查维修。
3、 电工严格按照电工要严格按照《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进行巡检。
4、 对现在存在隐患问题尽快彻底解决,防止以后酿成事故。
5、 对我公司高压设备每年邀请相关有资质部门进行做打压试验,以防绝缘不够造成事故。
6、 采购部分检测设备,达到我公司电工对部分配电设备进行耐压试验,达到预防的目的。
咋样
第4篇 集控室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 发电维护部应制定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巡回检查细则,包括检查路线、项目、标准和时间等。
2 负责巡回检查的人员,必须是经批准的值班人员。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 巡回检查人员服装应整齐,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且应带好必须的用具,如手电筒,听针及防护用品等。
4 巡回检查时应思想集中,必须作到认真、细致,要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脑分析,真正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在检查时如果发现设备异常,值班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值班人员不能解决的,有关人员应积极组织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
5 对异常设备,应根据情况,增加检查次数,加强监视。发电维护部领导、值长应及时根据缺陷情况制定出具体措施,交值班员执行。
6 各级值班人员执行巡回检查离开岗位前,必须先向值长、主值班员说明去向,交待他们代管的设备。值长和主值班员不得同时离开主控制室。
7 控制室值班员应每两小时巡检各自专责设备一次,必要时增加巡检次数。
8 主值班员每班应重点检查主要设备一次至二次,对值班人员所发现的重要缺陷,应进行复查、鉴定、指定专人监视其发展。
第5篇 提升机司机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上班工作期间,实行一人操车,另一人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完一个循环后协助操车司机监护绞车运行情况。但在检修期间应执行监护制。
2、巡回检查司机应按照提升机司机巡回检查程序对运行设备和文明生产进行巡回检查,每班执行巡回检查不少于8个循环,每小时进行一个循环。
3、巡回检查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立即报告维修工和机电调度。
4、巡回检查期间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要详细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第6篇 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当班人员应认真、按时视巡110kv、35kv、10kv设备,对设备异常状况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2、巡视应在本所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包括:
⑴交接班时;
⑵高峰负荷时;
⑶晚间闭灯时;
3、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⑴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⑵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装的设备等;
⑶设备缺陷近期有变化时;
⑷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4、单人巡视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第7篇 燃气锅炉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代班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查。
二、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升温是否超限。
三、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检查锅炉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五、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六、检查是否漏电。
七、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量是否正常,各项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八、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运行记录内。
第8篇 锅炉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第9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3) 运转中检查。
三、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第10篇 热控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 目的
1.1 使检修人员随时了解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防止缺陷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
1.2 明确巡检人员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标准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仪控部所属的热控设备管理。
3 规定和程序
3.1 管理要求
3.1.1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的规定,由经考试合格,具备热控工作票负责人的人员承担巡回检查(以下简称巡检)工作。
3.1.2 每年由安环部组织《安规》考试,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发具备热控工作票负责人的人员名单。
3.1.3巡回检查制度和检查标准按照规定各岗位的检查范围、时间、路线、内容和方法(附件一),防止出现设备遗漏。
3.1.5 在制定巡检路线内容和标准时主要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3.1.5.1 巡检区域的全面性。巡检路线要避免发生设备丢漏,要能够保证各岗位巡检人员对其负责区域的全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3.1.5.2 巡检人员安全性。巡检路线要尽量避开如制粉系统防爆门、热力设备阀门连接处、汽水排出口等容易引发人身伤害的区域。
3.1.5.3 巡检路线合理性。要选择合理、省时的巡检路线,减少重复经过的区域。
3.1.6 巡检人员按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路线,巡检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
3.1.7 当有不具备单独巡视设备资格的人员跟随巡检时,应加强对其监护。如需要讲解,跟随人员应远离高压、高温及自动控制开关等危险区域,以防发生意外。
3.1.8 检修部不定期组织检查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巡回检查制度进行修正。
3.1.9 当设备存在缺陷或异常而仍处于运行或备用状态时,应按部门制定并经生技部批准的技术措施规定临时调整设备的检查周期,进行重点检查,明确检查间隔时间和检查要点。
3.1.10 迎风度夏期间,按照相应组织措施,增加巡检次数,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3.2 巡检内容
3.2.1 热控设备的运行、备用、工况是否正常。
3.2.2 热工设备的有关参数的测量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液位),保温、着色、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3.2.3 设备有无七漏现象(漏煤、漏水、漏气、漏灰、漏风、漏烟、漏油),现场有无火险隐患。
3.2.4 设备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如仪表管卡、温度元件盒盖、执行机构手轮等)。
3.2.5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如通道情况、照明情况、栏杆、护板以及消防器材等)。
3.2.6生产现场和热控设备的卫生情况。
3.2.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3.2.8 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其变化趋势。
3.3 巡检程序
3.3.1 巡检前的准备:
3.3.1.1巡检人员向班长或检修部负责人汇报巡检路线和重点检查内容。班长或检修部负责人根据运行方式、气候条件、设备工况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并做好相关记录。
3.3.1.2巡检人员检查携带的检测工器具、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正常,如手电、棉纱、绝缘鞋、安全帽等。
3.3.2 巡检过程:
3.3.2.1巡检人员在巡检中精力集中,不做与检查无关的事。根据情况通过工程师站数据分析、耳听、眼看、鼻嗅、手摸等手段,检查热控设备运行状况。
3.3.2.2 巡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检查内容进行巡检,按部门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有关内容的记录和签字(附件二)。
3.3.2.3 巡检中若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设备异常情况时,及时办理工作票进行处理,并向班长或检修部负责人汇报。
3.3.3 巡检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班长或检修部负责人,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的异常情况要注明时间、地点、处理结果。发现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并纳入本岗位监视性检查内容,加强对其检查监视。
4 职责
4.1 制度负责人:芜湖发电公司仪控部主任。
4.1.1 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1.2接受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 制度执行人:仪控部主任
4.2.1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2.2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对制度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4.2.3接受制度负责人对本实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4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班组、专工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3 各专工、班长
4.3.1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3.2负责检查各巡检人员对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3.3 对制度反馈意见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上报部门负责人,促进本部门制度的修订完善。
4.4 巡检人员
4.4.1 负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4.2 负责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汇报班长、部门(副)主任。
5 持续改善
5.1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不断完善,使其更加切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
5.2 检查与评价
5.2.1部门负责人每年组织一次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修改和补充。
第11篇 锅炉房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每班至少巡回检查八次。
2、巡回检查的人员应包括司炉带班长,当班司炉工和水处理化验人员。
3、巡回检查的内容:水位、压力燃烧是否正常;锅炉辅机运转是否正常;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泄漏和其他异常情况;用汽负荷的变化情况。
4、巡回检查路线:由上煤、给水、炉前、炉后、炉上、炉下、炉内(看火)、炉外(查辅机)到除碴、除尘、阀门、仪表等逐一检查。
5、巡回检查的记录,要求每次巡回检查都要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各种设备、运行情况和参数,所有显示记录和仪表上的数据都要记录清楚,不许用√,×代替。
6、按照上述巡回检查的内容和路线,认真做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解决。
第12篇 变电所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1、一般分为正常巡视、重点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2、巡视时间每班为三次,时间为6点,10点,14点。
3、巡视严格按照《煤公司安全规程》执行方法: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味,看变压器油色油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标。
4、重点巡视:巡视周围有无其他压力,根据设备情况应由值班人看守
5、每班巡视漏电断电指示灯是否正常,每2点试验检漏继电器。
6、特殊巡视:夏天雷雨季节检查设备有无特殊变化。
7、检查设备检修后和改变运行方式后有无异常情况
8、异常巡视:出现过负荷、超温、设备发热、负荷剧增、冲击接地,必要时请示停电。
第13篇 压风机房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压风安全、正常的运转,加强压风的维护力度,提高维修人员的责任心,特编制此巡检制度。
1、检查、维修人员认真学习和遵守有关压风的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对危害安全的隐患和行为要制止并汇报。
2、检查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软管或管道有没有泄露。
3、检查安全阀和其它泄压装置有没有被污后和其他杂物堵塞,排气阀和安全管网、连轴器、阀门、软管是否完好无埙。
4、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空压机油是否定期更换。
5、保护系统能够承受的最大压力是否合格。
6、压风机停机必须检查显示屏上的故障信息。
7、当班认真填写压风运转日志,运转日志要求整洁、清楚。
8、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机房内要求整洁、卫生、无杂物、无油污。
第14篇 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是防治瓦斯事故的主要监测手段,及时有效的检测能够及时发现瓦斯超限,进行瓦斯治理。为了约束瓦斯检查员的不规范行为,防止错检、漏检、假检等不规范的工作行为等的发生,保障瓦斯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工井下巡回检查的规定,特制定本矿的瓦斯检查工井下巡回检查制度。
本矿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井下巡回检查制度规定及本矿井下巡回检查制度,对井下有关地点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巡回测定,对于有关瓦斯检查员的不规范工作行为,依据本矿巡回检查制度予以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
(一)瓦斯检查工井下巡回检查制度测定的地点:
1、采取回风巷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2、采煤工作面。
3、掘进工作面和掘面回风流。
4、盲巷、临时板闭地点。
5、硐室、机电设备设置地点。
6、停风地点。
7、有人工作的地点。
8、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其它巡回检查地点。
瓦斯检查员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巡回地点进行检查测定的予以200元罚款并停止工作进行相应制度学习教育。
(二)瓦斯检查工作对上述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巡回检查测定具体要求及违反具体要求的处罚决定:
1、坚决杜绝空检、漏检、假检。
空、漏、假检是一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行为,瓦检员如没有上岗、空岗、迟到或早退,没有按分工区域和地点进行巡回检查,没有按规定次数检查测定,未能及时发现瓦斯积聚隐患或没有进入实地检查测定而填写假记录,汇报假情况,弄虚作假的,予以200元罚款并停止工作进行相应制度学习教育。
2、瓦斯检查工巡回检查次数和路线必须严格按照月初制度的瓦斯检查设置计划执行。本矿为低瓦斯矿井,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次数为两次。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路线必须严格按设置的路线行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时间误差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出现特殊情况要在检查手册中注明。本矿瓦斯检查员未按本制度规定次数、路线、时间检查的,每发现一次予以100元罚款,并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3、巡回测定的数值要准确。
瓦斯检查工对检查测定的地点要科学、客观的反映如实数值,不得假报或不报。
瓦斯检查工如违反关于上款的规定予以100元罚款,并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4、瓦斯检查工巡回检查测定时要“三对口”。
瓦斯检查工的瓦斯检查手册、瓦斯记录板、瓦斯台帐数值必须一致,瓦斯检查工哪违反关于上款的规定的予以50元罚款并批评教育。
5、瓦斯检查工巡回检查完毕交接班时遵守本矿的《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本矿瓦斯检查工应尽职尽责,做好本矿井下的巡回检查测定工作。
瓦斯检查工必须亲自认真填写,对于漏记、错记、假记、他人代记的予以50元罚款,连续3次处罚的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6、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任何一条或任一一款累计超过5次的予以罚款100元并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瓦斯检查工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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