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一是组织架构和职务说明,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人员配置;二是工作流程,描述各项任务如何进行,包括审批流程、协作方式等;三是员工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着装规定等;四是考勤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休假、请假等;五是绩效管理制度,用于评估员工表现和奖励机制。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制度必须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抽象或复杂;制度应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组织的发展变化。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正文部分按照逻辑结构排列,如引言、主体和附则,主体部分详细列出各项规定;签署部分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的签名或印章,表明制度的权威性。
在实践中,制定工作制度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深入理解组织文化和业务需求。每个细节都应考虑周全,力求做到公平、公正、透明,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工作制度的指导作用,促进中医院的高效运作。
第1篇 某某中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某市中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一、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一名副院长负责信访工作,在制定医院工作计划总结时将信访工作纳入其中,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
二、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门办、医保办、人事科、财务科为投诉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信访接待、调查、处理、结案、归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及表扬、批评信件的收发、转递和接待工作。各相关科室分别配备兼职人员,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信访人员,协助做好相应的工作,保证全院有健全的信访工作网络,并认真履职。
三、信件的处理:对人民来信应进行编号、登记。一般询医问病的来信及时转送有关科室答复。反映医院存在的问题以及重要的人民来信及时送呈院领导阅批。
四、对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处理,重要来访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做到小矛盾不出科,大矛盾不出院,上级交办的案件不拖不推,及时结案,及时汇报。
五、经常向职工、干部宣传党和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投诉工作每季汇总分析,突出事例在院务会上予以通报,在院刊上登载,并转相关科室认真核查。
六、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认真负责,严肃、及时,做到件件有结果,并做好收集、整理信息工作。
接待流程:院办接到投诉后,根据来访者投诉的不同内容,妥善解决。
医务科:专人接待___
护理部:专人接待6___
院办门诊办:专人接待63__6
党办:专人接待6__2
医保办:专人接待6__0
节假日总值班电话:6___
第2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务会工作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务会工作制度
1、会议主持:处长主持处务会。
2、会议时间:每半个月的周二上午8:00召开。
3、会议地点:教育处办公室。
4、会议内容:检查全处各位同志上两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下两周工作;传达院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
5、会议人员:全处同志及轮转培训、实习人员。
6、会议程序:
(1)全处各位同志将上两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做总结汇报;
(2)全处各位同志总结在完成分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初步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合“教育处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全处各位同志分别计划并汇报后两周分工工作。
(4)副处长传达院周会精神和相关工作事宜;
(5)处长分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置教育处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进行会议总结。
7、会议记录:z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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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
1、会议主持:处长主持处办公会。
2、会议时间:每周周五上午8:00召开。
3、会议地点:教育处办公室。
4、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检查教育处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下周工作,进行日常工作协调;传达院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重大问题和向院周会、院办公会等通报的内容,并及时向分管院长请示报告。
5、会议人员:正、副处长。
6、会议程序:
(1)副处长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做小结汇报;
(2)总结在完成分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合“教育处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副处长计划并汇报次周分工工作。
(4)处长传达院办公会等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事宜;
(5)处长分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署教育处每周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进行会议总结。
7、会议记录:陈理同志
z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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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区中医院双拥工作制度
中医院双拥工作制度
为了支援国防建设,加强国防力量,支持军人在部队更好的工作学习,保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胜利成果。特制订如下条例:
1.门诊挂号、配药处设军人优先服务窗口。
2.党总支每年两次例会,对我院现役军人、军人家属、烈属、转退伍军人在生活上有困难的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督促落实。
3.凡上级安排到我院的转业退伍军人,优先安排工作、住房、子女就学、就业等问题。
4.每年分别于“八一”、春节前向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汇报家乡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鼓励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
5.每年重阳节请离退休、转业军人回院座谈或院领导亲自上门慰问。
6.对转业军人、现役军人、军烈属、荣誉军人春节前院领导进行上门慰问。
7.与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建立通讯联系。
8.建立转业军人、现役军人、军烈属、荣誉军人花名册。
第5篇 中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工作制度
中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及其相应配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院为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为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市、区各级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门诊就医管理
(一)病人来院就诊,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
(二)医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到窗口挂号、收费。规定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
(三)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医保有关规定检查、治疗、用药,并按规定认真书写门、急诊病历,详细记载病人检查、诊断、用药等情况。
三、住院管理
(一)预交款
参保人员住院时,可适当收取医疗费用预交款,预交款总额原则上应为预计医疗费用总额减去统筹基金可能拨付的余额。
(二)住院手续办理和医保费用结算
各种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病历本、住院凭证,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帐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医疗费,由个人自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
四、转院转诊管理
严格遵守医保转诊转院制度,转外地条件为市级医院多次检查,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病情严重而本市市级医院无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科医生提出转诊意见,填写医保转院证明单一式二份,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同意后,需经医保管理中心核准。医保转外地就医规定限本省省级医院或上海市市级公立医院,每次转诊只能选定一家医院。
五、家庭病房管理
患瘫痪、恶性肿瘤及80周岁(含)以上年龄行动不便,到医院就诊有困难的,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每次设床时间不超过3个月。专职医师填写《医保家庭病床申请表》一式二份,医务科盖章同意登记后,需经医保管理中心核准。家庭病床按正规住院规范管理,必须有病情记录,并按时结帐。
六、特殊病房管理
特殊病种限定有恶性肿瘤的放疗和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和组织移植后抗排异、精分症等精神病专科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七种,如在本院进行恶性肿瘤化疗,必须由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科主任签字,并经医务科盖章认可,到医保管理中心办理核准手下续。经治医师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禁忌症,治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反应对症处理,应有规范的检查记录。
七、医疗管理
(一)用药管理
1.参保人员就医用药范围,按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2.参保人员使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属乙类目录的,先由参保人员自理3%或5%(个别药品需自理10%~30%),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省内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包括单味和复方)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3.根据病情中西药处方量门诊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天量;纳入规定病种的病症及高血压、肝炎、精神分裂症、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癌症不超过一个月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不超过15天量。
4.对控制使用的药品,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药品目录》内限定适应证的药品,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6.根据病情需超范围用药,应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按自费处理,未经同意而超范围用药的,由处方医生或医疗组负责。
(二)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
参保人员就医过程中检查、治疗、住院床位费等,均按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超范围使用医保不支付的项目,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未经同意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医疗组负责。
八、医疗费用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定医疗收费标准规范,有关医疗收费标准、新增收费项目和各种费用结算以及电脑明细帐设置由财务科审定。不允许有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和漏收费等行为。
(一)如果有下列行为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诊治、记帐不校验证历本(卡),或弄虚作假,将非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和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2.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有关规定的。
3.病历记载不清楚,不完整,与发生费用不符的。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和分解收费项目的。
5.采用病人挂名住院或让病人住进超标准病房并将超标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6.以医谋私,损害参保人员权益,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支及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用药管理规定者,全额退赔由此发生的药品费用。
第6篇 c中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中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向社会公开医院自制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和流程、行业作风建设、大型医用设备设置许可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三、建立医院发言人制度,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四、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五、每年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落实院务公开中对职工公开的内容,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
第7篇 区中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中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一、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职能部门
1.院办负责受理全院医德医风内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2.医务科负责受理全院医疗业务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3.护理部负责护理业务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4.财务科负责物价收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5.门诊服务台负责受理一般事务的来访工作。
二、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答复时效规定
1.一般来信来访的处理,要求每起少于或等于一周。
2.特殊事宜的来信来访的处理,要求每起少于或等于半个月。
三、受理投诉、信访的工作要求
1.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重视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有关事项的接转工作。
2.按照信访工作的职责权限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凡涉及医院业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来信来电来访,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汇报,以便作出相应的对策和处理。
3.对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工作,应认真努力回复处理,到期不能及时回答的,要主动说明情况。
4.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必须同来信来电来访人见面。对不服处理结论的,要对信访人提出的不同意见和问题逐项进行说明情况。
5.及时做好来信来电来访事宜的分类、登记和归档工作。
6.努力做到各类投诉、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重要投诉信件要有领导的阅示意见。
7.设立患者意见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8篇 某中医院洗衣房工作制度
中医院洗衣房工作制度
1.严格划分污染区及清洁区,其污染区应包括收集、清点、处理、清洗、消毒污衣物的场所。清洁区包括供凉或烘干、缝补烫熨、折叠、储存、发放区办公等场所。严格禁止污染区物品进入清洁区及人员逆流往返,同时要求收取和发放车辆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和定期消毒。
2.对传染性衣物要求病房、门诊手术室等使用后单独放置放水袋内,并有标志密闭运送,经消毒后最好单独清洗,洗衣机要定期消毒。
3.一般性衣物与传染性衣物床单位消毒:对一般性衣物、床单位、纯棉被0.5%(84)浸泡30分钟后清洗,水温70°c,对传染性衣物、床单位用0.5%(84)或含有氯250-500m/l浸泡30-60分钟,水温70°c,烈性传染病衣物、床单位应选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有明显脓、血、粪便污染的衣物、床单位,应先用冷洗涤或1%-2%再按传染性衣物洗涤消毒。
4.工作人员、新生儿,婴儿等衣物和病人衣物,应和传染性衣物分开,分区进行烘干、熨烫、折叠和贮存。
第9篇 市中医院出入院工作制度
中医院出入院工作制度
1、病人入出院必须由出入院处统一办理手续,急诊时间由门诊收费处负责办理入院手续。
2、热情接待入院病人,实行预收款制度,根据经办医生确定的预收款金额收取病人预收款,并及时出具收据,对在院病人要及时发出催款单(一般在预交款已用90%时应予催款)。
3、收付现金做到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发现假币按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4、收入现金每天及时送交收费组长,并存入银行,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或私借他人。
5、严格收费管理
(1)记帐时,做到三核对,即核对姓名、核对床号、核对金额,避免错帐漏帐发生。
(2)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由病区将有关收费单全部送到出入院处记帐,出院结算须经复核,查对结算金额是否正确,有否漏收少收。
(3)出具收据内容完整、准确,各种原始收费单据必须妥善保管,按时装订成册,定期上交财务科。
(4)记帐病人须经院领导或财务科同意,否则不得办理。
(5)病人发生欠费继续用药,须凭院领导书面通知方可继续记帐,允许本院职工为有关欠费病人担保,但须填写担保责任书,一但发生欠费,在担保人工资中扣回(外单位人员不得担保),否则造成的欠款由经办人负责。
(6)欠费病人出院,须经院领导或财务科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病人须填欠条,写明归还日期,欠款金额,按月结报财务科,欠费病人未结帐逃跑,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病区,责任由病区承担。
(7)每月终了,核对病人预交款总额,结算在院病人医药费,做到时间统一、数字准确、报表及时。
6、树立主人翁意识,加强工作责任性,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做到应收不漏,发现疑点及时与病区联系,对病人欠费严格把关,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7、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看闲书,工作场所不会客。
第10篇 c中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
中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管理
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工作,负责值班室办公设备管理及工作人员值班工作教育培训。
二、值班职责和任务
1、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接听值班电话、取送公文、通知会议、接收处理市卫生局、区卫生局送达或通过应急值守网发送的文电信函等。
2、协调处置值班期间接报的各类紧急事项。
3、代表院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4、传达院领导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交办的工作事项,并督促落实。
5、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值班安排
1、值班地点:总值班室。
2、值班时段:工作日夜班17: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白班8:00―17:00,夜班17:00―8:00。
3、每班次安排带班领导1人、职能科室工作人员1人。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院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司机听班。
4、医院正式行政工作人员调入满6个月后开始承担值班工作。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女同志在怀孕七个月以后、休产假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安排值班。
6、若因故无法值守已安排的班次,由本人提前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告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重大事件处置。
发生紧急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并做好应急联络、协调工作。无法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的,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区卫生局值班室。
非紧急情况且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可做好值班记录并转交下一班值班人员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相关科室处理;值班人员难以确定主办科室,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送交院长办公室。
2、接听电话和接收电传。在接到涉及工作事项的电话、电传后,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应予答复。群众投诉事件重大或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主管领导。
3、通知会议。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值班时间内院领导召开的紧急会议和处理值班时间内收到的会议通知。已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要及时通知本人;未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应请示主管院领导后,通知有关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值班时间内联系到参会人员时,值班人员应交下一班继续通知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交院办处置。所有会议通知及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
4、接收信函。值班人员接到信函后应妥善保存,在下一个工作日送院办处置。紧急函件应请示相关领导后按领导指示处置。
5、信息报送。按要求完成重大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每日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
6、取、送公文。值班期间取回的紧急公文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送出的公文应在值班记录上登记文件名称送达地点、时间和收件人员姓名。
7、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在值班记录本上做登记和交接班签字。书写要工整,内容准确并签字备查。值班记录主要包括:值班期间接到的公务电话、电传、信函及处置情况。重要事项应准确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事件的主要情况、处理结果、需注意及继续协调处理的事项。值班记录本由院办统一印制并收存备查。
8、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的主要事项包括:值班记录,值班期间重要工作事项的处理情况及相关文字材料,值班期间接到的会议通知及处理结果,值班期间接收的文件、信函,值班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值班室钥匙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认真地处理值班职责范围内各种事项,不得拖延、推诿;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沉着应对,按照工作制度和程序请示、报告;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要准确、及时;处理和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用语文明、方式妥当。涉及敏感领域、敏感人群、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的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
2、值班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对值班期间经手的涉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和交接,不得擅自复印、复制;遇有政治事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所有涉密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向上级单位报送的涉密文件由专人、专车送达指定部门;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将院职工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
3、建立值班考勤制度。值班人员因故无法按时到岗或需要换班时,须提前主动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于上岗前通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脱班。对无故缺岗、脱班的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带班领导、值班和听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院、科级干部除参加重要会议、活动等必须关机的特殊情况外,应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如有手机号码变更须在24小时内通知院长办公室。
5、值班人员要熟悉并掌握值班工作具体要求、重大事项处理程序、值班记录填写方法、交接班方式及各种通讯设备使用等值班业务知识和技能。
6、值班人员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7、值班人员应爱护公用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如遇电话、传真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后勤值班人员进行维修。
8、值班人员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反馈值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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