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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总结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组织架构:描述企业的部门设置、职务层级及相互关系。

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期望成果。

3. 工作流程:详细说明各项业务的处理步骤和审批流程。

4. 工作时间:规定员工的上班时间、休息日、假期等。

5. 考核评估:设立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评估。

6. 培训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培训计划。

7. 员工福利:明确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8. 奖惩制度:设立激励措施和违规处罚规则。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明确清晰:避免含糊不清,确保每个条款都能被理解和执行。

3. 实际操作性:制度应切合实际,便于员工执行。

4. 沟通反馈: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5. 定期修订:随着企业发展,制度需适时调整更新。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含以下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企业名称、发布日期等信息。

2. 目录:列出制度的主要章节和子条款。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4. 主体:详细阐述各项规定和要求。

5. 附则:包括解释权、修订权归属以及生效日期等。

6. 签署页: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理解工作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它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行为,也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制定时,务必注重其实用性、公正性和灵活性,以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

监理工作总结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合同项目竣工后,均需进行书面监理总结。

2、监理总结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3、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除工程一般情况外,还应有投资情况、业主情况、施工队伍情况等);

(2)监理情况(监理过程描述:组织机构,监理内容范围,监理时间);

(3)取得的成绩;

(4)存在的问题;

(5)经验和教训。

4、监理总结报告由总工程师审定签章后送业主。

5、监理总结报告应按规定存档。

第2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二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2)

八、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②“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的验收合格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③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⑤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后,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⑥分部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⑦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⑧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⑨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九、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①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监理部审核。

②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③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④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⑤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⑥检查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及检测程序。

⑦检查混凝土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⑧混凝土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

⑨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

⑩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时间养护。

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

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做好记录。但遇严重的或质量不合格时可发出“质量不合格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可根据情况令其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报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查验后,可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或协调验收。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得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手续。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二、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送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三、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计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记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四、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十五、工程验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是更好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完善检查验收的必须。

1、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2、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业主单位、运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签认的分部工程

质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5、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等验收遗留问要题提出处理意见。

6、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

①项目划分资料。

②变更资料和施工要求。

③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④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

⑤地质资料。

⑥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

⑦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⑧工程安全有关资料。

⑨工程管理有关资料。

⑩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5天,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7天之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7天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8、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9、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证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

(二)、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2、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3、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3、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

4、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十六、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包括监理旁站中发现的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重要工序、欠稳妥工序和不宜测控工序中的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3、监理决定及指示。

①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4、进度控制情况。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6、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十七、会议制度

①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②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③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十天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要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④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⑤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⑥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约20~30分钟;每周末一次小结,约2个小时;每月一次大结,约半天时间;年终一次总结,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⑦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方。

十八、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_实施工程监理的

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_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竣工验收资料。

(3)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

_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

_监理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

_照片及录像资料。

十九、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二十、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_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_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_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_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_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_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_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_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3篇 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设备制造前应会同制造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和歧义。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或受雇主委托组织设计单位向制造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制造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制造单位执行。

三、设备开工报告确认制度

主要制造准备工作完成时,制造单位可提交“设备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即可确认;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需报监理单位确认。

四、材料、构件报验及复验制度

设备制造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厂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进行现场取样见证,检查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要求制造单位进行复验。

五、变更设计确认制度

如发现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制造、设计、雇主或监理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备监理工程师发放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图纸,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六、特殊过程检查制度

对于特殊过程,制造单位应根据《设备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应将需检查的特殊过程,提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制造单位进行特殊过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制造、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字认可。

七、设备质量缺陷跟踪复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并通知制造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在收到该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修正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应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考试用书

①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继续下道工序制造。

②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制造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③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八、设备质量报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①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制造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②如制造单位不及时改正,且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设备部分暂停指令,指令单机或成套设备暂停制造。待制造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③部装、单机、成套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部装、单机、成套设备检验认可书”,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④设备监理机构应填写“设备质量监理月报表”。

⑤监理工程师需要制造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制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第4篇 某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要求各项目监理组建立监理工作日志;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并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严谨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

3、监理工作日志是详尽记录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的资料,是考核工程状况的依据。应按我公司所制《监理工程师日志》的统一格式书写,叙述准确严谨,文字通顺清晰。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专业书写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志》,若兼管多个工程,则按不同工程分别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每个工程项目对应一本《监理工程师日志》。

5、监理工程师日志应按规定统一存档。

6、监理部定期组织检查监理工程师日志的记录情况。

第5篇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2、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4、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第6篇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第7篇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范文

1、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

3、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4、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

5、巡视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不利出现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

7、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

第8篇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监理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总监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时,要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旁站监理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方案交施工承包单位一份。以便施工承包单位通知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到位实施旁站。

2、监理组接到承包单位的需旁站的工程施工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3、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需要旁站。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安装工程方面包括:

供电设备、大型变压器、大型冷冻设备的吊装就位。

大中型建筑物的受电、冷冻机组冲洗调试。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工程中应用。

5、针对承包单位的素质、工程特点,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工序实行旁站。

6、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9篇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7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七)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图纸会审前,应先由各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熟悉及自审图纸。

●设计交底基本程序是: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及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然后通过三方研究和商讨,拟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经设计人员签署后作为设计图纸的修改或补充,为施工的依据。

●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方组织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督促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是否与要求的质量、进度目标相冲突,并尽可能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审查工程地质情况及场区环境状况,以及它们可能在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与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无应对方案等;审查施工组织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度安排和资金供应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控制目标的要求。

3、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制度

●工程正式开工,施工方应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才能开工,并开始计算工期。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业主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提交有关停工签证,经监理人员核签并报告业主后确认。

●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指令停工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停工后复工时,需履行复工申报手续,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落实并核签申请报告后始能复工。

4、技术复核制度

●对于重要工程、重要部位的坐标方向、轴线、标高等,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复核预检。

●对重要材料的材质证明、试验资料存在疑问的,监理人员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机构)进行复检。

●对已完工程,必要时采用适当方法对密实度进行复核。

●重要的技术复核内容及范围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5、中间交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质检,认为合格后始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签认后,始能进行下道工序。其工序流程见下图所示:

注:需设计单位、政府质监部门参加验收的某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之前应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6、现场协调会议制度

●现场协调会定期由监理人员主持,现场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题性协调会。

●定期举行的现场协调会以协调工程进度、总平面管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为重点。临时组织的协调会是为了解决专题性问题。

●现场协调会应形成会议纪要,经监理机构签章后外发。

●定期召开的协调会应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查明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的原因及责任承担者。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现场监理人员,不得自行掩盖和处理。

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提出书面报告,分析事故情况及产生事故原因,

8、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及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凡单位、单项工程完工,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表。

o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修改等),设计和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o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出验收交接文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真实的不能验收。

o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业主,质监站以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9、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需填写监理日志。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气候、工程进度、现场各工作面施工状况、参与处理的有关监理事务(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及我方的答复)、尚待解决的问题、现场发生的重要事项等。

●现场监理组定期(月)向业主方提交监理工作通报(同时抄报公司),内容包括:报告期内监理工作动态、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的处理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监理日志及月报由报告人认真、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10、索赔处理制度

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其处理程序见下图所示:

11、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写《监理月报》,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业主。监理月报的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2、进度监督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的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13、投资监督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变更设计等,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技术而增减较大的投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业主以便控制投资。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要点

尽管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000)对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作出任何要求与规定,但是,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条例。对本地区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负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中,监理企业也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如何从监理的角度比较系统、全面地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以及应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监控就必须首先熟悉国家、行业以及本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等依据文件资料,结合专业工作特点,掌握专业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序有效。笔者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条例及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体会,对此进行一个粗浅的总结与探讨。错漏之处,敬请各位同行、专家指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范围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查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审批(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三、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四、配合监督小组工作

1.监督检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办理工程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申请时应向监督站提供的资料有:

①承建、监理、设计、勘测方的资质证书及与建设方签定的合同;

②地质资料;

③建筑物平面图(含总平面图、转换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④余泥渣土排放许可证;

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解和考核办法;

⑦项目经理证和安全员证。

(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人施工单位于开工前15天填表申报《检查表》是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复工前也必须进行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3)接受监督站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和《监督计划及原则上监督小组应在现场组织有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并将《监督计划交付监理。承建单位。

(4)按照经济合同内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监督登记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认真检查各方面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落实,否则,拒绝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

(2)当发现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而强行开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方式提醒有关各方。

(3)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条款,对合同中未明确或未提及的项目,应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明确,以保证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对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应书面向建设单位阐明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二、审批或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开工前或机具使用前审查施工单位。建筑机具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企业及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项条款,必须有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后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2)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生产专篇。

②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有: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高支撑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墙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详图及文字说明。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和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方为有效。

(3)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①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和日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

②交底内容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与施工场所、环境伯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上岗证)

承包商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应附有操作证书复印件。

(5)审查承包商落实定期生产安全检查情况

①承包商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

②对每次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验证。

(6)审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①新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记录人卡。

②变换工种时,要进行从事新工种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人卡。

③在节假日前后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④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记录。

③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7)检查班前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①班前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②班前应对安全生产用品及设施进行检查。

③班组每周应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④班前活动记录应以日记方式备查。

(8)审查有关许可证。准用证

①工程施工前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及《余泥渣土排放证》等。

②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井架加高后应由企业安技部门检查验收。

③塔吊沙用电梯须取得安全检测专门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在顶升及加高后应由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④落地式(及其他形式)的外用脚手架搭设及每阶段加高后,应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⑤施工现场的安全立网。平同必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

⑤临时用电设施须经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方可使用。

①模板工程经由施工企业安技部门办理安全验收手续后方能浇筑硂.

(9)审批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①承包商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

②涉及增加费用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详尽地向建设单位作出解释,并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讨论以取得一致。

(10)严格现场防火管理

①检查“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②承包商应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工程开工前,施工机械或机具完成安装后正式启用前或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报送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应报送的资料包括: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名单。有关许可证、准用证、上岗证等。

(2)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3)需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重点项目或重点部位,事前应对施工单位明确监理要求。建议采用‘挂牌“制,即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同意后,由验收人员及部门签字盖章,悬挂”已验收合格“等字样的牌子。适用于如提升机、升降机加高验收,塔吊、外用电梯提升、加高后的验收,重点部位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验收等。

(4)采用定时或不定时抽检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班前活动记录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作好整改。必要时,可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报建设单位甚至监督站。

(5)对重要施工机械(机具)如提升机、升降机、塔吊、发电机、抽水机等的运行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报送运行及维护记录供审查。对施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应责令施工单位作出妥善维修或更换。

(6)监理工程师应该将有关要求及规定向施工单位进行明确交底,并知会建设单位。有关做法应在监理细则中有详细阐述。审查审批的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以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形式予以体现。

三、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一)检查方式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余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二)检查频率

(1)例行检查: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检查企业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实际灵活确定。

(3)联合检查: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三)检查的依据及内容

(1)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进行。

(2)文明施工检查依据《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

(3)现场防火检查

①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②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③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挂在现场明显地方。

(四)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取得统一意见。

(2)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做好时间安排。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各方,以确保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有效。

(4)对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施工单位,除了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外,应敢于运用监理否决权,客观公正地在有关档案资料中签署记录意见。

四、届合监督小组工作

(一)参与监督检查:监督小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有阶段性检查(联检)、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检三种方式。在检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

(二)督促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后,监督站要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定出等级,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中签署意见。

(四)协助安全事故调查: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在安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应协助的工作包括: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上级及有关方面报告;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或资料;跟踪督促针对事故产生原因所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协助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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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检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3、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查明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促平行分包单位及时划分安全责任与签订安全协议。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项目、公司),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7、对每周和每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8、在工程例会上,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0、督促整改的相关资料由项目监理部保存。

第12篇 工程项目监理细则编写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细则》编写制度

1、监理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工程具体情况和掌握的工程信息制定的指导具体监理业务实施的文件,监理细则仅适用于施工阶段。

2、监理细则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应的规范、标准、法规为依据。

3、监理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监理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监理细则应以质量控制内容作为编写重点,质量控制中又以工序质量和物料质量检查最为关键,应成为监理细则的核心内容。

6、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监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13篇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基本原则。

2、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要树立“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思想,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规定,公正处理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3、监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绝不允许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吃、拿、卡、要”。以良好的监理形象和高水平的工作质量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承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4、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起对项目监理部的领导责任,团结同志,灵活工作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激情。

5、加强团队建设,力争把每个项目监理部都设计成朝气蓬勃、团结、能打硬仗的团队。

6、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组合效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7、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检查、研究、布置监理工作。

8、建立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考勤。

第14篇 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在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重大施工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特殊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本《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1.2 范围:本制度规范了上海漕泾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旁站的职责、内容和要求,适用于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旁站工作。

2.编制依据:

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2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

2.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2.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源[2002]49号、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2.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

2.6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旁站监理规定》(q/04-206.318-2006)

2.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水电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手册(中电投2006第59号)等文件

3. 术语:

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 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和协调各专业旁站监理的执行情况。

4.2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制度制定本专业的旁站见证点和监理工作要求。

5. 旁站监理控制

5.1 旁站点的设立

a) 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见《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见附录a);

b) 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旁站监理点。

5.2 旁站点的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设定的旁站点(s)、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报送项目法人(业主)备案,并通知施工承包商。

5.3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a) 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 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c) 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4 旁站监理的实施

5.4.1 各施工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5.4.2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经审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项目监理部认可的适当时间),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5.4.3 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

5.4.4 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见附录b)。

a) 分析本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b) 检查并描述现场组织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c) 检查并描述现场总体平面布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d) 检查并描述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执行情况;

e) 记录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现象,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等;

f) 记录针对现场情况,提出的监理指令,以及现场执行情况。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章行为,应口头予以制止,必要时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

g)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名后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作应急处置。

5.5 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a) 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b)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时,有权责令施工承包商立即改正,危及工程安全时,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随意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d) 旁站监理人员填写的《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应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

第15篇 施工管理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第16篇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7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七)

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在完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监理工作中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如下责任制度,做好职责分工,具体安全监理职责内容略。

2、审核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资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以及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情况。

4)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参与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交底资料的移交工作;审查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及现场情况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签署审查意见。

3、安全检查制度: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和定期安全检查的形式,对工程进行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1)、每月监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周督促施工单位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2)、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5)、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4、监理会议制度:

1)每周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过例会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2)总监理理师在必要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5、监理报告制度:项目监理部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另外,项目监理部按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过程控制工作,必要时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安全监理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7、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

3)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员履行手续。

第17篇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站。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站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站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种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在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最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件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站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发《分项、分部报验申请表》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9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站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站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站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站;对在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在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站,由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站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站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站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站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2、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站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未提出本站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 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什(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站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a)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b)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处用)。

(c)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d)工程小结。

(e)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4、监理日志和

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第18篇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6.1 安全生产监理的岗位职责(详见本细则:3.监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6.1.1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6.1.2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6.1.3 现场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职责

6.2 建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规程的学习培训制度

由项目总监组织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以提高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与业务技能,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学习的内容除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外还应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有关的安全管理文件并给合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出整改指令。学习、培训的内容要记载在监理日记中。

6.3 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制度性检查外,每月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实体检查应安jgj59-99标准进行打分,予以客观评价,将检查的结果向施工单位通报,并留有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工程隐患整改通知责令其整改。日常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经常对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予以跟踪,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对于需要停工整改的应下发停工令,下发停工令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此记载在监理日记中,若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对于下发的停工指令拒不执行则应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汇报的事项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于突发事件来不及书面汇报的,应以电话的形式汇报,但应将汇报的内容完整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包括时间、事项、通话人姓名、听到电话汇报时的其它人员姓名等。

6.4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内容及专项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制度

明确需编制的内容即:基坑支护,降排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包括地下室至6层每层的高支模专项方案对各层高支撑体系的支模方案逐一审查,或以最不利的层高为重点,其中大堂部分要有专项的支撑体系的设计;起重设备的安装专项方案,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程;设备、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的拆除方案;幕墙、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钢管柱的吊装;没有编制方案的施工内容应书面令施工单位编制,若没有及时编制则应书面令其停止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安全主管部门,所有通知,指令应留档备案,所发的指令应采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格式。

6.5 建立安全监理汇报制度

每月底项目监理部必须将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填写安全监理报告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送达的报告要有签收,要在监理日记中记载清楚并附送给建设单位一份。安全监理报告中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架构的组成、现场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必须如实填写,同时要求附有当月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等文件。对于出现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填写安全监理快报报送安全监督站。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于24小时内分别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汇报。对于安全监督站来工地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监理部应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并于整改时限期满时第一时间将整改的实际结果向安监站汇报。

6.6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中山市在建工程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表表五安全监理工作的十项内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总监每月要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对于下发的有关安全内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安监站的整改通知书、安全报告、快报、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均应归档管理,不得散失。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应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要求建立。

6.7 不定期巡查制度

总公司将按制度要求不定期巡检,如发现不按制度要求监理的将按企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19篇 监理组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组工作管理制度

1必须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工程现场要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和全环节的检查,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的工艺及工序,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发现问题时,下达口头指令无效时,及时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协调处理,必要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整改。

2认真执行“自上而下”的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汇报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每天都要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他们的到岗执业情况;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每天都要汇报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等等,重要问题要写出书面的汇报材料。

3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相互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上既要有明确分工,也要紧密协作,相互支持与配合。

4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下棋、玩牌,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除加班、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上班时间不准休息。

5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回家探亲或有事离开总监办(工地现场),按本管理制度之“8.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20篇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一、旁站是指工程施工中在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监理活动。一般情况下是间断的,视情况的需要应是连续的,也可以通过仪器设备辅助

二、旁站检查的工作范围

1、涉及结构安全、质量的重点施工部位,影响工程安全、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

3、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及安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三、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的执行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检查进场材料、购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报告、准用证等,按要求进行品质检测;

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记录。

四、旁站监理记录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没有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的文字上签字。

五、旁站监理作为安全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检验等方法综合

六、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应连同监理实施细则交底工作一并进行。

七、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旁站记录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整改、消项、闭合有追溯性。

八、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旁站记录应当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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