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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作业安全常识制度(14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瓦工作业安全常识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工作时间:定义正常工作日、加班、休假等规定。

2. 职责分工:详细说明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范围。

3. 操作规程:列出具体工作的步骤、安全指南和技术要求。

4. 员工行为规范:规定职业道德、着装要求和行为准则。

5. 安全与健康: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6.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培训计划和晋升机制。

7. 问题解决与投诉处理:设定问题反馈和解决的流程。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明确易懂:语言要清晰,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过多,确保员工能理解。

3. 实际可行:制度应切合实际,避免过于理想化或难以执行。

4. 参与度: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以提高他们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5. 定期审查: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组织变化和发展需求。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引言、主体和附录四部分:

1. 标题:简洁明了地概括制度的主题。

2.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3. 主体:详述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

4. 附录:可能包含图表、表格或参考文件等辅助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瓦工作业安全常识制度的介绍。在实践中,制定工作制度时需结合具体工作环境和员工需求,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性。只有这样,工作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瓦工作业安全常识制度范文

第1篇 瓦工作业安全常识制度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度大于25°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该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2篇 瓦斯治理培训工作制度

为了使我矿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干部预防及处理瓦斯事故的水平,使井下工人熟悉瓦斯预兆和瓦斯治理的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安全瓦斯治理意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特对职工培训做出具体规定:

1、安通科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时,必须制定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作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安通科分别罚款200元。

2、培训计划上分别对矿长、科队长、班组长、岗位工人、瓦斯治理专业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方式、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规定。

3、安通科负责组织编制瓦斯治理教材,组织培训师资,没有编制瓦斯治理培训教材的,对安通科罚款500元,并令其限期编制。

4、安通科对瓦斯治理培训要建立档案,档案必须正规、规范,否则对安通科每项罚款50元。

5、安通科对培训结果负责,工人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于培训不合格而发证的,对安通科罚款10元/人次。

6、安通科对瓦斯治理培训经费要设立专账,保证瓦斯治理费用的合理正常使用。

第3篇 集团瓦斯监控系统网络运行工作制度

第一条 瓦斯监测系统的三级联网网络为煤矿瓦斯安全管理开辟了新的有效管理途径,它加大了井下瓦斯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遏制了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必须向省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各矿必须向集团公司安全监控网络中心上传实时测控数据,网络中心对矿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

第四条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该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五条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第六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第七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第八条 联网主机应装备硬件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第九条 矿安全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

第十条 矿安全监控网络系统由矿信息中心、通风区共同负责管理,确保瓦斯监控网络24小时不间断正常有效运转。

第十一条 瓦斯监控网络系统的各种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工作机)必须配备专线双回路供电电源或8小时制式的ups电源,确保瓦斯网络设备的不间断正常供电。

第十二条 瓦斯网络设备的全部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和设置,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更改瓦斯网络系统任意一个ip地址。

第十三条 未经网络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软件。

第十四条 瓦斯网络系统任意一台机禁止播放与系统无关的文件,禁止通过媒体介质或网络复制和安装瓦斯网络系统之外一切无关资料。严禁瓦斯网络系统任何数据对外随意传输与复制。

第十五条 瓦斯网络系统的全部计算机禁止任何人登陆国际互联网,禁止任何人对外的邮件传递操作。

第十六条 未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对瓦斯网络所有设备停止运行,任何人不得对网络相关软件进行中止操作。

第十七条 瓦斯网络的每一台计算机应分别安装正版系统杀毒软件和正版网络实时病毒监控软件、并动态随时升级或动态更新杀毒软件病毒库。

第十八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负责操作记录杀病毒结果,并将杀毒结果于每周一12:00之前汇报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

第十九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每天定期检查瓦斯网络信道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2小时排除网络故障。

第二十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矿井监测系统和集团公司瓦斯传输系统的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第二十一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严格按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监测装置的命名规范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通过集团公司瓦斯监控系统,随时观察系统网络运行情况,如有传输中断等问题须在10分钟内通知矿有关人员,有关单位解决,同时汇报集团公司瓦斯监控中心。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网络中心、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中心对网络运行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第4篇 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工作制度

为控制煤与瓦斯事故的发生,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矿煤层瓦斯防治和管理的新路子,特制订防治煤与瓦斯防治科技攻关制度。

1、科技攻关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

2、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由安通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拿出具体科研攻关方案,并负责项目的上报、技术咨询、鉴定等工作。

3、以生产技术科为主成立科技攻关小组,相关部门拿出自己的防治瓦斯攻关计划。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积极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结合,大力开展瓦斯治理技术攻关。鼓励瓦斯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适合我矿瓦斯治理新路子。

5、科技攻关应定期、不定期交流、研究、总结,实现项目互补,成果共享,不进行总结交流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6、科研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实对我矿发展有利的给予有关人员以重奖,并有计经科负责上报该科研成果。

7、矿井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瓦斯治理人员研经费,促进科技攻关的开展。

第5篇 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

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 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 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

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 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 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

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 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 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第九条 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技术矿长批准,进行处理。

第十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第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技术矿长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监控中心,监控值班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副矿长、技术矿长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第十六条 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第十七条 通风科长、技术矿长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第十八条 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对于易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对于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各级领导、安监、机电、调度室等部门会审,方可执行。

第6篇 瓦斯抽放工作管理制度

1、封孔前必须清扫钻孔内的煤岩粉,再放入铁管(或封孔器)。

2、用机械封孔时,应仔细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完整,气密性能是否符合测压要求,认为完好时,才能使用。

3、堵孔深度,根据所测地点的岩性而定,在硬岩层内不得小于1米,在软岩层内不得小于1.5米,煤层内不得小于5米。

4、安装封孔器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与封孔器一条直线上,必须站在侧边,防止器械推出伤人。

5、连接抽放管与钻孔的胶管不能过长,防止下垂积水,胶管与铁管结合处,用铁丝扭紧,防止漏气。

6、测压时,应事先校准压力表,然后才能安装使用,定时观测压力值,并作好原始记录。

7、用水泥封孔时,先安铁管,再按1:2的比例配制泥浆,最后用人工或其它方式将砂浆送入封孔内,从里往外封至孔口。

8、测定流量前,应检查调试仪器,符合要求,将仪器调平,测定前先将皮托管与仪器用胶管连接,再把皮托管插入测孔内进行测定,待仪器显示稳定,则可进行读数,最后测定瓦斯浓度和负压值。

9、将测定参数及时记入测定手册中,按规定换算成流量上报。

第7篇 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工作制度

1、防治瓦斯主管部门年度、季度所需材料计划必须及时送到集团公司和物资供应部门,否则,对防治瓦斯主管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2、防治瓦斯主管部门每月20日前必须将下一月材料使用计划送往物资供应,否则,罚款50元/天。

3、物资供应部门必须根据防治瓦斯材料计划催要设备,对完不成采购计划的,对物资供应科罚款100元/件,以后,每推迟一天,加罚100元。

4、防治瓦斯设备到货后,生产技术科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否则,不得入库,不参加验收者,罚款50元/次。

5、防治瓦斯材料严禁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元和100元。

6、对于矿外购材料,必须按《新电集团公司采购制度》执行。

第8篇 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综采区现回采的8302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工作面下隅角和后溜1#-10#架区域内超限,为8302工作面高瓦斯区域。为了加强工作面瓦斯管理,搞好工作面防治瓦斯工作,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编制8302工作面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一、瓦斯管理

1、工作面断电浓度定为1.0%,割煤作业瓦斯浓度达到0.6%时,必须控制采煤机速度,缓慢割煤;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割煤、移架等生产活动,并进行处理。工作面采煤时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变化,控制采煤机截割速度与截割深度。采煤机截割速度不得超过3.0m/s,采煤机截割深度不得超过0.6m。现场由验收负责监督。

2、8302下隅角悬挂瓦斯便携仪,监测下隅角瓦斯情况,每班用光学瓦检器对便携仪瓦斯浓度情况进行对比,当误差大于0.2%时,要求有关科室进行更换。

3、采煤机安装机载瓦斯报警断电仪,机载瓦斯报警断电仪灵敏可靠,瓦斯断电浓度为1.5%,每周至少标校一次,由检修班电工负责。

4、采煤机司机控制采煤机截割高度为2.2m,禁止采煤机截割支架顶梁、护帮板、刮板机链刮板、锚杆、锚网等,以免产生火花。采煤机过机头到20#架时要停下来,先测架间气体,无超限现象是在开机割煤。

5、工作面进行超前预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爆破”制度。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对巷道进行洒水降尘,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停电制度。

6、每班开机前必须对8302工作面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对电缆、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失爆现象严禁开机。

7、对高瓦斯区域要重点检查,主要是后溜1#-10#架区域超限,针对这种现象,要每班检查三到四次。发现超限后要用风筒及时进行稀释,同时必须对10#到20#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由于跟班队长具体负责落实。

8、要加强下端头支护强度,下端头人员必须对尾巷的浮渣及时清理、单体必须穿鞋,必须极力保证下端头巷道断面,减小通风阻力。上下两尾巷必须封堵严实,必须坚持对下尾巷码袋子,两刀一码,上巷摸黄泥工作。减少风流进入采空区,从采空区带出瓦斯。

9、1#到3#架每班必须把底座全部卧出来,保证下端头的通风断面。80-84#架后溜每班必须要清干净,保证后溜风流通畅。放煤时匀速注意控制煤量,防止出现后溜被堵现象,影响风流畅通。

10、每班验收员接班时要检查顺槽皮带机头至转载机、工作面上下隅角和1#-20#支架顶部气体后和班组长一起汇报调度室,调度室下达开机命令后方可开机。拉移转载机时必须当班班组长亲自带人拉,杜绝拉坏和挤伤电缆。

11、当班水泵工和下端头组长相互配合,必须严格下端头水泵管理,严禁水泵电缆落入水中。同时每班派当班电工对下端头管线进行管理。

二、综合防尘管理

1、8302回风巷、运输巷防尘管路距工作面上、下出口小于20m,50m设置一个三通,200m设置1道阀门,在8302回风巷距工作面200-500m处设置1道全断面扑尘门。

2、8302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均设置不少于两道以上水幕,其中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超过30m设一道,距收缩线30~50m范围设一道,水幕雾化良好。

3、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必须完好,采煤机割煤及拉架时进行喷雾,必须坚持架顶和架后喷雾洒水工作。

4、每天对8302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喷雾、扑尘门、隔爆等防尘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完成。

3、机头段出煤前,必须由当班班组长派人对回采工作面机头段1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润湿煤体,防止机头链条及刮煤摩擦产生火花。

5、工作面必须保证水量充足,满足工作面生产、降尘需要,每天早班检修工必须认真排查工作面供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6、每周四、周日必须冲尘,每班清扫管路、线缆、边管上的粉尘,生产班每班下班时把工作面的粉尘全部冲一遍。

三、防火管理

1、电工每班检查8302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每周对8302工作面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2、8302工作面备有足够的灭器材,工作面人员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3、工作面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易燃物质,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运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到巷道内。

4、8302工作面所有电气保护必须正常使用,不能无故甩掉任何电器保护。

四、安全管理

1、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检查瓦斯制度,开机前由跟班队长、班组长检查工作面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开机。必须坚持四项撤人原则即:风机停风、瓦斯超限、监控失效、以及以后瓦斯泵停机必须撤人。

2、验收员必须和工作面人员同上同下,紧跟采煤机,发现瓦斯达到0.8%,立即命令停止采煤机,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跟班队长必须停止8302工作面的作业。

3、必须对下端头进行卧大底工作,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

4、每班由队长安排副队长以上人员进行现场瓦斯涌出及现场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每班带班队长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和工人同下同上,紧盯现场。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8302工作面工作,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工作面。

5、8302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带班队长通知工作面现场所有人员,停止作业。8302工作面、8302下隅角、8302回风流瓦斯浓度在一个班次累计5次超过1%,工作面人员停止作业,进行处理;8302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5%时,采煤区队长,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同时现场由带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组织工作面人员撤离至井口。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8302回采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中的内容严格执行。

塔什店煤矿综采区

2023年6月20日

第9篇 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是防治瓦斯事故的主要监测手段,及时有效的检测能够及时发现瓦斯超限,进行瓦斯治理。为了约束瓦斯检查员的不规范行为,防止错检、漏检、假检等不规范的工作行为等的发生,保障瓦斯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工井下巡回检查的规定,特制定本矿的瓦斯检查工井下巡回检查制度。

本矿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井下巡回检查制度规定及本矿井下巡回检查制度,对井下有关地点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巡回测定,对于有关瓦斯检查员的不规范工作行为,依据本矿巡回检查制度予以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

(一)瓦斯检查工井下巡回检查制度测定的地点:

1、采取回风巷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2、采煤工作面。

3、掘进工作面和掘面回风流。

4、盲巷、临时板闭地点。

5、硐室、机电设备设置地点。

6、停风地点。

7、有人工作的地点。

8、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其它巡回检查地点。

瓦斯检查员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巡回地点进行检查测定的予以200元罚款并停止工作进行相应制度学习教育。

(二)瓦斯检查工作对上述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巡回检查测定具体要求及违反具体要求的处罚决定:

1、坚决杜绝空检、漏检、假检。

空、漏、假检是一种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行为,瓦检员如没有上岗、空岗、迟到或早退,没有按分工区域和地点进行巡回检查,没有按规定次数检查测定,未能及时发现瓦斯积聚隐患或没有进入实地检查测定而填写假记录,汇报假情况,弄虚作假的,予以200元罚款并停止工作进行相应制度学习教育。

2、瓦斯检查工巡回检查次数和路线必须严格按照月初制度的瓦斯检查设置计划执行。本矿为低瓦斯矿井,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次数为两次。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路线必须严格按设置的路线行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时间误差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出现特殊情况要在检查手册中注明。本矿瓦斯检查员未按本制度规定次数、路线、时间检查的,每发现一次予以100元罚款,并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3、巡回测定的数值要准确。

瓦斯检查工对检查测定的地点要科学、客观的反映如实数值,不得假报或不报。

瓦斯检查工如违反关于上款的规定予以100元罚款,并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4、瓦斯检查工巡回检查测定时要“三对口”。

瓦斯检查工的瓦斯检查手册、瓦斯记录板、瓦斯台帐数值必须一致,瓦斯检查工哪违反关于上款的规定的予以50元罚款并批评教育。

5、瓦斯检查工巡回检查完毕交接班时遵守本矿的《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本矿瓦斯检查工应尽职尽责,做好本矿井下的巡回检查测定工作。

瓦斯检查工必须亲自认真填写,对于漏记、错记、假记、他人代记的予以50元罚款,连续3次处罚的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6、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任何一条或任一一款累计超过5次的予以罚款100元并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瓦斯检查工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10篇 矿业工作面高瓦斯区域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综采区现回采的8302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工作面下隅角和后溜1#-10#架区域内超限,为8302工作面高瓦斯区域。为了加强工作面瓦斯管理,搞好工作面防治瓦斯工作,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编制8302工作面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一、瓦斯管理

1、工作面断电浓度定为1.0%,割煤作业瓦斯浓度达到0.6%时,必须控制采煤机速度,缓慢割煤;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割煤、移架等生产活动,并进行处理。工作面采煤时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变化,控制采煤机截割速度与截割深度。采煤机截割速度不得超过3.0m/s,采煤机截割深度不得超过0.6m。现场由验收负责监督。

2、8302下隅角悬挂瓦斯便携仪,监测下隅角瓦斯情况,每班用光学瓦检器对便携仪瓦斯浓度情况进行对比,当误差大于0.2%时,要求有关科室进行更换。

3、采煤机安装机载瓦斯报警断电仪,机载瓦斯报警断电仪灵敏可靠,瓦斯断电浓度为1.5%,每周至少标校一次,由检修班电工负责。

4、采煤机司机控制采煤机截割高度为2.2m,禁止采煤机截割支架顶梁、护帮板、刮板机链刮板、锚杆、锚网等,以免产生火花。采煤机过机头到20#架时要停下来,先测架间气体,无超限现象是在开机割煤。

5、工作面进行超前预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爆破”制度。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对巷道进行洒水降尘,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停电制度。

6、每班开机前必须对8302工作面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对电缆、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失爆现象严禁开机。

7、对高瓦斯区域要重点检查,主要是后溜1#-10#架区域超限,针对这种现象,要每班检查三到四次。发现超限后要用风筒及时进行稀释,同时必须对10#到20#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由于跟班队长具体负责落实。

8、要加强下端头支护强度,下端头人员必须对尾巷的浮渣及时清理、单体必须穿鞋,必须极力保证下端头巷道断面,减小通风阻力。上下两尾巷必须封堵严实,必须坚持对下尾巷码袋子,两刀一码,上巷摸黄泥工作。减少风流进入采空区,从采空区带出瓦斯。

9、1#到3#架每班必须把底座全部卧出来,保证下端头的通风断面。80-84#架后溜每班必须要清干净,保证后溜风流通畅。放煤时匀速注意控制煤量,防止出现后溜被堵现象,影响风流畅通。

10、每班验收员接班时要检查顺槽皮带机头至转载机、工作面上下隅角和1#-20#支架顶部气体后和班组长一起汇报调度室,调度室下达开机命令后方可开机。拉移转载机时必须当班班组长亲自带人拉,杜绝拉坏和挤伤电缆。

11、当班水泵工和下端头组长相互配合,必须严格下端头水泵管理,严禁水泵电缆落入水中。同时每班派当班电工对下端头管线进行管理。

二、综合防尘管理

1、8302回风巷、运输巷防尘管路距工作面上、下出口小于20m,50m设置一个三通,200m设置1道阀门,在8302回风巷距工作面200-500m处设置1道全断面扑尘门。

2、8302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均设置不少于两道以上水幕,其中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超过30m设一道,距收缩线30~50m范围设一道,水幕雾化良好。

3、采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必须完好,采煤机割煤及拉架时进行喷雾,必须坚持架顶和架后喷雾洒水工作。

4、每天对8302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喷雾、扑尘门、隔爆等防尘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完成。

3、机头段出煤前,必须由当班班组长派人对回采工作面机头段1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润湿煤体,防止机头链条及刮煤摩擦产生火花。

5、工作面必须保证水量充足,满足工作面生产、降尘需要,每天早班检修工必须认真排查工作面供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6、每周四、周日必须冲尘,每班清扫管路、线缆、边管上的粉尘,生产班每班下班时把工作面的粉尘全部冲一遍。

三、防火管理

1、电工每班检查8302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每周对8302工作面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2、8302工作面备有足够的灭器材,工作面人员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3、工作面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易燃物质,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运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到巷道内。

4、8302工作面所有电气保护必须正常使用,不能无故甩掉任何电器保护。

四、安全管理

1、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检查瓦斯制度,开机前由跟班队长、班组长检查工作面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开机。必须坚持四项撤人原则即:风机停风、瓦斯超限、监控失效、以及以后瓦斯泵停机必须撤人。

2、验收员必须和工作面人员同上同下,紧跟采煤机,发现瓦斯达到0.8%,立即命令停止采煤机,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跟班队长必须停止8302工作面的作业。

3、必须对下端头进行卧大底工作,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

4、每班由队长安排副队长以上人员进行现场瓦斯涌出及现场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每班带班队长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和工人同下同上,紧盯现场。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8302工作面工作,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工作面。

5、8302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带班队长通知工作面现场所有人员,停止作业。8302工作面、8302下隅角、8302回风流瓦斯浓度在一个班次累计5次超过1%,工作面人员停止作业,进行处理;8302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5%时,采煤区队长,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同时现场由带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组织工作面人员撤离至井口。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8302回采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中的内容严格执行。

塔什店煤矿综采区

2023年6月20日

第11篇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工作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对井下通风巷道及采掘工作面巡回检查时,发现下例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矿井口调度室电话汇报,由矿主任工程师统一指挥,通风安全、采掘技术部门立即进入现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一)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二)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采掘工作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四)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二、瓦斯检查员根据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情况结合日常检测有害有毒气体涌出情况,掌握涌出规律,对个别作业点位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出现异常情况时,向通风队报告,通风队采取加强复测,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及时调度局部通风机功率和其他通风器材。

三、严格执行瓦斯检测交接班制度,重点对井下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异常的作业面进行交接班,加强检测、复测工作。

第12篇 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工作制度

1、对瓦斯治理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参加部门有安通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不参加者对主管科长罚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设施包括:通风设施(风门、挡风墙、密闭、调节风窗等),压风设施、避灾峒室、煤墙闭子等。

3、通风设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的,对堆放单位罚款50元/次,通风队监管不力的,对通风队罚款30元/次。

4、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对通风队罚款2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风门单道或缺反向风门的,风门没有连锁的,流水巷道风门无反水槽的,风门过风筒,溜子皮带无逆风装置的,每项对通风队罚款5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风门前后5米有积水、淤泥,每处对通风队罚款10元。

7、风门没有说明牌,密闭前缺栅栏、警标、说明牌,检查牌,每项对通风队罚款5元。

8、压风设施检查严格按压风自救检查制度进行。

9、避灾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杂物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次。

10、避灾峒室内必须安装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保证压风自救的数量,严禁有杂物堆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灾峒室的挡风墙,风门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第13篇 瓦检员工作管理制度

瓦检员属于特殊工种,主要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工作直接关系着井下职工生命的安全、责任重大。为了规范瓦检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其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瓦检员对当班所管辖业务范围的“一通三防”负全面责任,需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切实搞好本职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具体工作,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瓦斯超限撤人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管理好各种通风设施和仪表、确保通风安全。

3、严格按《瓦检员操作规程》进行瓦斯检查工作,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

4、工作前必须准备校好的瓦检器、记录本、粉笔、圆珠笔、风筒、接挂风筒的线绳、胶水、钳子、防尘等工作之需用的工具,保证能顺利的完成任务,实现安全生产。

5、工作中必须保证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严格按标准要求作业。要做到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

6、瓦斯超限,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停止工作,并把所有相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及时汇报当班领导并积极按措施要求组织人员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瓦检员必须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要把当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处理问题、现场情况、通风情况、瓦斯含量情况、煤与瓦斯突出征兆、瓦斯监控情况、防尘情况、通风设施情况等现场情况详细交接清楚,以便下班及时组织处理和作业。

8、因瓦检员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其中之某条规定,要追究其本人的责任,并罚款50元

二、瓦检员工作管理制度:

1、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瓦斯、接好风筒、冲洗煤层、切实的搞好“一通三防”工作。

2、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绝对不准空班漏检、假检、漏报的情况。发现有其中一种情况,每漏检一次罚款50元。

3、瓦检员要把风筒接到掘进工作面,岩石巷道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得超过5米,煤层巷道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得超过3米,风筒接头漏风,破口漏风,造成掘进迎头出现微风或无风作业,每发现一项不合格罚款100元。

4、瓦检员不在现在交接班,迟到、早退、不认真填写瓦斯记录、记录达不到三对口。该制度中规定事项,每发现一项罚款20元。

5、瓦检员脱岗漏检、掘进迎头出现风筒脱节、或被其它物体压住风筒、风机跳闸停电,造成瓦斯超限(以瓦斯监控地面主机显示数为准)每发生一次罚款50元。

6、瓦检员不认真冲洗煤层,安设喷雾,增接防尘管,造成煤尘飞扬,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度超过长10米,罚当班瓦检员50元。防尘喷雾班交接,如防尘喷雾丢失或被盗要照价赔偿,计每个喷雾嘴38元。

二○○八年一月八日

第14篇 回采工作面瓦斯管理制度

1、原则上2023年底回采工作面全部实行“u”型通风。凡新布置回采工作面,通过瓦斯抽采不能实现“u”型通风,需继续采用“u+l” 型“二进一回”通风系统的回采工作面,专用回风巷必须实行全风压通风系统,消灭独头巷道,取消局部通风机,使其专用回风巷末端达到通风稳定。

2、已开始回采的回采工作面,通过瓦斯抽采采用“u”型通风方式不能确保工作面各地点瓦斯不超限时,可继续沿用原“u+l” 型“二进一回”的通风方式。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的设置

⑴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其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符合有关规定。

⑵回风巷与副巷间横贯的断面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横贯的间距不得大于50米,并且在切巷与停采线的对应位置各设一个横贯。

⑶工作面回风巷的回风流必须直接导入采区回风巷或矿井总回风巷。

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的管理

⑴回风巷的瓦斯控制:回风横贯以外的回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回风横贯以里通往采空区的巷道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回风巷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严禁生产。

⑵回风巷由回风横贯到排瓦斯横贯的区域,要求实现特殊安全管理,隔离人员和导电体,设置栅栏、警标。

⑶在回风巷内进行巷道维修和洒水灭尘工作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一名通风管理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密闭施工时,必须开启局部通风机,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必须在现场指挥,否则不得作业。在回风巷进行巷道维修、密闭施工、防尘等工作,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且有瓦检员全过程监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回风巷内严禁单人作业,进入作业时要执行工作票制度,要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⑷回风巷低洼处可能积水时,必须就近设置横贯,要在横贯内开挖引水沟靠自流将水引入工作面顺槽,不得在回风巷内进行排水作业。

⑸回风巷内不允许铺设轨道、钢管、电缆等导电物体。因工作需要必须铺设轨道和钢管时,必须在进入回风巷前设置绝缘隔离段,严防杂散电流导入,回风巷以里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以防静电积累。

⑹回风巷全长范围内必须满足不小于0.5m/s以上风速,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盲巷。回风巷内不能引入全风压风流渗新的区段必须接入风筒供风。

⑺给回风巷供风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回风巷复用且排瓦斯横贯后部的回风巷不进行密闭时,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一旦停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排放瓦斯;回风巷不复用时,必须对排瓦斯横贯后部的巷道进行密闭。

⑻同时使用的横贯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工作面前方的回风横贯和工作面后方排瓦斯横贯),工作面前方的回风横贯必须设调节风窗;工作面后方的排瓦斯横贯必须全断面打开;与轨道顺槽连通的其它横贯,在其两端分别构筑临时闭墙,挂牌管理;复用的回风巷通往已采采空区的横贯必须构筑永久闭墙。

⑼回风巷的断面必须安全畅通,满足通风行人需要。否则必须进行维修,维修后的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断面的4/5。

⑽回风巷巷口向里10-15米处必须设置固定瓦斯检查点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瓦检员和管理干部进入回风巷检查,当被检测地点瓦斯浓度超过2.5%时,便携式仪器严禁进行开(或关)操作,光学仪器则必须到瓦斯浓度小于2%的环境中读数。

⑾下列地点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口的另一侧、回风巷内回风横贯里、外各10-15米处、回风巷口以里10-15米处、回风巷口下风侧10-15米处的采区回风巷内。回风巷长度超过1000米时,巷道中部要增设瓦斯传感器。下列地点必须同时安设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上隅角、回风巷内回风横贯以里10-15米处。各地点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值、断电范围和复电值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风流进入回风巷前要进行有效净化除尘,回风巷内不得有煤尘堆积。上、下隅角喷雾在割煤过程中要保持常开。

⒀回风巷除风排、抽采瓦斯外,不得进行生产作业,严禁设置电气设备。

⒁回风巷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各矿必须制定严格的回风巷使用管理办法,对人员进出回风巷以及在回风巷内进行瓦斯检查、传感器安设调校、巷道维修、密闭施工、冲洗巷道、风筒吊挂、瓦斯超限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上隅角与假巷管理

①采用“u+l” 型“二进一回” 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的下隅角、采用“u”型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的上、下隅角的悬顶面积不得大于10m2。

②采用“u+l” 型“二进一回”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通向排瓦斯横贯的采空区侧必须留设假巷。假巷采取打点柱、木垛、或密集柱等方法加强支护,严禁采用金属支架支护。假巷及排瓦斯横贯内的原锚索、锚杆和托板不得拆卸。

③留设假巷的上隅角处要安设净化水幕,机组割煤时必须开启。未留设假巷的上隅角处必须经常洒水灭尘,保持湿润。

④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与周期来压期间的瓦斯管理

每个回采工作面必须制定适合本工作面情况的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确保工作面风流稳定可靠。

②适当增加工作面配风量,最大限度地稀释和冲淡初次放顶与周期来压期间从采空区挤压出的瓦斯,防止瓦斯超限或积聚。

③加强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巷的瓦斯监测监控,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④采用放炮法强制放顶时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重点从炮眼方向、装药封泥、一炮三检、放炮断电、洒水灭尘等方面严格规定,并在现场认真执行。

⑤加强防尘管理,经常保持工作面、巷道潮湿。

⑥按规定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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