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时间规定:明确工作日、休息日、加班等时间安排,保证工人的合理休息。
2. 安全规程:详细列出各类作业的安全操作步骤,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危险区域的标识和避免措施。
3.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点,规定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
4.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火灾、坍塌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
5.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6. 设备管理:规定设备的使用、保养、检查和报修流程,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
1. 制度应具有可执行性:避免过于抽象或复杂的条款,确保工人能够理解和遵守。
2. 及时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发展,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3. 公开透明:制度应公开张贴,让所有工作人员都能清楚了解。
4. 强化监督:通过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奖惩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遵守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发布单位、日期等信息。
2.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3. 主体:按照上述内容结构,详细列出各项规定。
4. 附录:包括相关图表、表格、参考文件等辅助材料。
5. 结尾:注明修订历史和生效日期。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必须结合具体项目特点,灵活应用,注重实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推动项目顺利进行。每个环节的细致入微,都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工程品质的保证。
第1篇 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2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得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于险情较大的施工项目(如:构件吊装、组装塔吊等),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待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___建筑公司
__年_月_日
第3篇 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完善,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还须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还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论证专家组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10、补充内容:
第4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吊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与管理
(一)一般规定
1.起重机必须安装在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混凝土基础上工作。
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20m/s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13m/s,安装时风速一般不大于13 m/s。
4.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0.5m。
5.起重机安装后,基本高度时,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在贩侧向垂直度为4/1000。
6.起重机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基接地电阴不大于4ω。
7.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
8.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9.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具体要求按gb1144-94规定,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10.在多台塔机的施工现场,应防止空中干涉。
11.遇到大雪、雷雨、大瀑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5.2.16条款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身要用缆索加固。
12.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要贮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13.起重机停止工作后,打开常闭式回转制动器,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14.司机室限载150kg,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有及其它易燃易爆物。用炉取暖时,重要注意防火。
15.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本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二)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其它电器设备。
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衩押拉、刮碰、挤伤等。
3.顶升作时应在白天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4.凡有下列情况,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本说明书的规定。
4.2.在雨、雪、大雾等容易打滑的环境里。
4.3.在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5.在顶升前,把回转部分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的位置,使顶升部分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6.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7.每次顶长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前后,连接螺栓是否按规定坚固、是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
8.顶升完毕,应旋转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要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应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三)使用前应注意事项
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2.起重机各主要螺栓应连接坚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
3.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后,应先把电控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4.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露现象。
5.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保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5.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5.2.试吊重物。
5.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6.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不允许作业。
6.1爬绳、乱绳、啃绳。
6.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7.禁止在起重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8.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润滑调整、保养、检查。
9.在操作前,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0.填好当班履历和各好记录。
(四)起重机的操作
1.必须严格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
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工作,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8.起重臂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9.在有正反转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开关。
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越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11.用起升机构低速档起吊重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载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以上,载重小车停留在距塔身中心45m处左右。
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操作开关回到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上,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二、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检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一)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2.要注意检查各部位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脱数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
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4.经常检查各部分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5.经常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6. 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行星齿轮减速机的中心线与齿轮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1. 使用的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mm~220mm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2. 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 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5. 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6. 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7. 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8. 下雨时,应用塑料布罩好泵站,以免电机受潮烧坏。
9. 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故障现象 | 生产原因 | 排除方法 |
电源接通后电机不旋转 | 1、线端子及空气开关处线路接头松落 | 1、电路后,按电气原理图接好线路 |
2、空气开关发生过载或短路而自动脱扣或烧坏 | 2、空气开关盖子检查触头和脱扣器进行维修或更换 | |
无压力输出或不能调到额定压力,以及压力不稳定。 | 1、电机旋转方向不对 | 1、电机线路换相 |
2、液压油不清洁使溢流阀芯卡死 | 2、拆下溢流阀芯用煤油清洗干净 | |
3、管道爆裂而漏油 | 3、管道,将破裂处焊好 | |
4、管道接头处松动或密封件损坏而漏油 | 4、拧紧接头,调换密封圈 | |
5、泵进油口滤油器堵塞 | 5、清除堵塞物 | |
6、油泵长期过载而出现裂纹 | 6、更换油泵 | |
卸荷压力>0.3mpa | 精滤油器滤芯堵塞 | 拆开精滤油器及滤芯,用煤油或汽油清洗干净。 |
10. 总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对,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转。
(三).金属结构的维修保养
1. 在运输中应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 在使用期内,必须定期一个星期和半个月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特别是力矩限制器,经常检查是否灵敏度可靠,其他回转制动,起重量限制器也必须经常检查。
3. 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现象。
4. 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5. 小车吊篮限载一人运行,司机室限载150kg,这些规定往往不被引起注意而得不到严格执行。
6. 以上条款要特别注意,这些部位的隐患检查,切不可大意。
(四)电器系统的维修保养
1. 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坏的部份。
2. 定期检查各接触器、断路器、控制器的触头的接触及腐蚀情况,动、静触头面的弧坑应磨光,接触器衔铁上的尘土污垢及时清除。
3. 遇到电机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4. 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5. 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关必须可靠。
6 .每年检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两季),保证应不大于4ω。
7. 为防止漏电,每隔一段时间,应检查电路对比绝缘电阻,应保证不低于0.5mω。
(五)维修
1. 起重机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运转后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
2. 在各种场合的修理中,未经生产厂的同意,不得采用任何代用件及代用材料,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3. 大修出厂时,起重机应达到产品出厂时的工作性能,并应有检验合格证。
4. 长时间不使用的起重机对各部位做好润滑、防腐、防雨处理后停放好,每年做一次检查。
三、避雷接地及保护接零
1、 防雷接地体采用4_40mm镀锌扁铁与桩主筋焊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2、 避雷引下线采用35mm2铜芯线,一端与镀锌扁铁用m10螺栓锚固,上端与塔帽避雷针锚固,避雷针采用直径20镀锌钢管,下焊70_70_5镀锌角钢,针尖采用直径16镀锌圆钢磨尖,安装长度高于塔帽1米。
3、 保护接地与塔吊连接:在塔基底座上焊一只m12的螺栓,保护接地线一端固定在螺栓上,一端固定在开关箱箱内保护接地端子板上。该线直径与塔吊进线同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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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建筑企业安全施工中的法律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安全施工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监督管理,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选择。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因此,建筑企业在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通过一定的奖惩手段保证其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是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前提。
那么,建筑企业到底应当如何具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如何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施工生产呢?
我们认为应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通过充分发挥两个体系的作用来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必须建立一个能够自上而下层层加压,自下而上层层保证且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一个“头头抓,抓头头”的安全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成立安全机构,配备符合法律要求、具备相应能力的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两个体系既要独立发挥作用,又要有机配合,协调运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整体的防护作用,共同完成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制定一系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的严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以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企业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施工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施工生产是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全层次、全过程的大事。因此,建筑行业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承包单位与分包队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施工责任书,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覆盖到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得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处理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
凡是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往往是把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对立起来,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我们必须走出这个误区,不能因小失大,不能以短代长。只有把安全与效益统一起来,增加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才能取得长远的发展和更大的效益,求效益必须保安全。
四、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
建筑行业要真正做到对安全工作的可控和在控,并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就必须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找到导致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找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然后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够找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才能防患于未然。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和季节情况,动员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到各项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改活动中,使得事故苗子无处遁形。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各类事故中,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也需要市场经济的杠杆进行调节,为此,建筑企业有必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制订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专门用于落实安全责任的奖罚。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差,安全工作搞得差的部门给予处罚,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奖,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部门和领导或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罚。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中,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要认真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本人心痛,通过奖罚机制,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要通过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让人人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将要付出的代价,使得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成为企业和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法律、制度不仅要人看,而且要人记,更要人做。内容再好,不去认真贯彻、落实,只能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不要认为把好的法律、制度写在了纸上、挂在了墙上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安全生产的法律和制度从“纸”上、“墙”上请下来,“贴”在每个人的心坎上,“走”在每个人的行动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利和劳动者的安全权益。
七、《安全生产法》第二十至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在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求偿权、知情权、监督权、拒绝权和避险权的同时,设定了遵章守规、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防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报告事故隐患等义务,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一致性。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企业的安全教育工作既是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企业自身经营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各种安全操作技能(如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基建施工单位的主体施工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和临时工,由于农民工和临时工这个群体的天然局限性,普遍存在着文化程度低、组织纪律性差的问题,所以对农民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员工培训的重中之重,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即使对农民工、临时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但农民工、临时工的整体安全意识还不很牢固,规范化作业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了确保临时工的安全,防止意外发生,应当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检查和督促,确保临时工进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要利用一切教育方式使临时工对所接触工作的性质和注意事项有所了解,从而自觉形成良好的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懂得“三不伤害”。要加强工前教育,使他们知道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谁管理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责任意识,使临时工的一切工作都置于相关班组监护人的监护之下,杜绝私自作业,以免不安全现象发生。要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纳入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将安全管理贯穿到临时工管理的全过程。要加强对临时工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性能、掌握一定的技能,从而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奋战在施工第一线的、充当主要劳动力的农民工和临时工既要在外拼命工作,生活上又要省吃俭用,他们中的大多数承受着巨大的家庭负担,而由于超负荷劳动身体却得不到充分休息,加上营养不良,容易引发、导致各种不安全行为。因此,除了素质要求外,施工企业还要多关心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临时工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任务,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劳动时间,使其得到充分休息,确保施工人员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加强劳动者的个体防护。
二十一世纪是人类保护自身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的一个崭新的世纪,安全已经被提升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安全将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永恒主题。基建企业保持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使我国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我们每一位管理者和生产工作者就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严格依法管好安全,使安全生产管理真正成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已经步入正轨,今后的任务艰巨繁重。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在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依法管好安全,就一定能够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立小康社会提供安全和谐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制度第3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6.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8.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违反本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10. 违反本制度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施工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项目部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完善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设。
3、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4、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处罚。(3)检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5)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因此,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决定了其重大作用,项目部在设置专职安全员过程中,必须对其工作态度、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岗。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每当一个项目开工,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是必不可少的,旨在时时刻刻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为载体,使抓安全工作经常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项目部要把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在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工程安全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小结,肯定成绩,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3)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同时我们要贯彻《安全签到簿》做法,根据民工特点,即每天上午、下午到班前去项目部签到,相面一次管理人员,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提醒安全守则,叮嘱到位,监督必备用品,从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数,管理有序,行之有效。再其次是时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各季节气候变化及班组的安全动态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个个保安全的局面。
6、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区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内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概言之,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及时、细致,符合现场实际,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7、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后报项目部再组织人员复查。同时,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项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现场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凡属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应保持检查记录。
第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安全检查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按照经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保持检查记录外,应对被检查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中查出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方必须立即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被检查方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安全检查部门(或检查人)反馈信息,申请复查整改结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检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作业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健康状况。
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在检查生产过程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施工设备机具、环境和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存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质安部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按照所策划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记录,及文明施工实施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应跟踪验证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质安部经理应对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目标管理实现情况,保持检查记录。
第六条:定期安全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或项目部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检查,属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带队,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质安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资料管理,应将逐项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方,巩固成绩,弥补不足,安全隐患由质安部负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结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机电员、材料员、分包方责任人(或委托人)、作业班组长参加,检查施工现场管理、各项安全设施设置的安全状况,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等,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经理应明确责任人负责整改,项目安全员负责跟踪整改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对于作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第七条: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对井架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外用电梯、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防尘防毒、压力容器等安装、使用、拆除的安全状态实施检查。由质安部经理或委托人组织实施检查,安装方案应由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审批。
检查安装前的安装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安装人员的持证上岗;安装验收后的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安装验收后使用前的交接签字手续。
检查使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岗前岗后安全教育和交接班管理等使用、维护、保养管理。检查设施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实施状况。
第八条:季节性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因季节性气候特点引起台风、暴雨、暑天高温、严寒冬天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质安部会同生产部应根据气象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警报及时通报项目部,采取相关预防措施,预防自然灾害的危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质安部应会同生产部在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前后应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状况,防水、防盗、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应重视对节假日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九条:每年安全月活动期间,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组织一年一次的安全月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安全治理进行检查、总结。
第十条:安全评价。按照《广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南海规划建设局的要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意见、评价等级纳入公司员工业绩考核内容。
安全评价按五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应在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记录后。质安部按《标准》规定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逐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需要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各阶段安全评价在公司自评后报安监站作出安全评价核查。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审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开工前)审查表”,质安部作出审查意见报安监站核查。审查下列资料的符合性、针对性、实用性。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专项技术方案等内容。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和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二)达标评价。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由质安部进行达标评价,评价合格后,报安监站进行达标评价核查。
(1)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2)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二层楼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时。
(三)结构施工评价。
(1)10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评价一次;
(2)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除施工至二层楼面进评价一次外,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屋面板钢筋工程安装完毕后还应评价一次。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三份,按照评价书要求填写。分别由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与施工竣工资料一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归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十一条:不论哪种形式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都要对标做检查记录和评分。对存在的隐患,每级检查组负责人要向班组表出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并由班长签字,交班组一份,留档一份。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如公司级所下整改应报公司质安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将整改情况存入档案。凡是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质安部应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各种形式安全检查进行汇编总结,每半年在公司内部采取文件、会议形式通报一次,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条:接受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信息,申请隐患整改销案。
第十四条: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定望公司所属各项目
本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第9篇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建立防火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有关人员在办公室上墙公布;
2)凡进入工地员工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畅通无阻,宽度及回车场应符合规定。
4)临时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使用的工棚,净高应大于2.5米,每栋宿舍住人不宜超过100人,一般应设两个出入口,宽不小于1.2米,工棚内应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5)作业和材料堆放场所严禁吸烟,必须在项目部指定地点吸烟。
6)易燃品仓库同临时生产设施、各类木材堆放场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0米,与厨房及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小于30米。
7)有化工管道或其他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8)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对于难以清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9)加强宿舍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10)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保安亭进行封闭管理,保安值班、交接班有记录。
2、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并对工地的治安保卫负有直接责任。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在发现施工现场危及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险情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3、门卫岗位制度
1)对进出工地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
2)非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3)坚持职责,不随便脱离岗位。
4)对所有进出场材料,认真做好验证手续。
5)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6)必须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保卫人员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4、宿舍消署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1)宿舍利用门窗加强自然通风,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窗洞数量,控制宿舍居住人数。
2)施工现场和食堂配备开水保证供应,高温季节每天供应凉茶水。
3)每栋宿舍指定专人负责室内清洁卫生和防火管理。
4)在工人上班期间,每周一、四上午在宿舍内、外进行消毒灭蚊。
5)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定期采取灭蝇措施。
6)加强周围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各种死角垃圾和积水,杜绝产生蚊子的隐患。
5、施工不扰民措施
1)现场四周封闭施工,防止影响就近居民工作和休息。
2)现场废水、污水要有定向排放并确保通畅。
3)现场车辆通道,搅拌站料场每天定期洒水,减少粉尘污染。
4)降低施工噪音、振动等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施工现场正常作业时间限制在7~12,14~22点,特殊要求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5)建筑废土、废料应装载严密,外运时防止泄漏,并按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6)搞好现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减少空气污染,做好文明施工。
7)工地严禁打架斗欧,赌博吵闹,晚上12点之前必须返回住地。
8)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废料、废品。
第10篇 _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资、构配件、设备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明确验收及现场管理,对供方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需用物资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用户提供物资的验证。
3.相关文件
3.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合格供应商评价结论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并保存评价记录。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采购物资进场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及现场管理;负责施加质量、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对其供应的物资进行环境及安全卫生检查。
6.工作程序
6.1物资分类
a类:钢材、水泥、砖(包括砌块)、劳保用品;
b类:砂、石、商品砼、砼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
c类:a、b类以外的物资
6.2 选择:
由工程部组织对a、b类物资供货商考察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名录》,以后项目部采购a、b类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处采购。c类物资不对供货商评价,进场后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验证。由办公室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工程(劳务)承包商记录》;
b.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对供货商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进行评价,还应对供货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符合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 在选择化工材料时,应要求供货方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劳动防护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物资,还需按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公司应对中间商的经营合法性及范围进行评价,对资金状况、贮存和运输能力进行评价,对中间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标准:具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和能够证明企业等级的资质证书;提供以往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劳务承包商标准: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对新发展承包商的评价: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进行为期一个月试用,由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填写《试工期考评记录》报经营经营预算部;
9.顾客指定供货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
6.2采购信息
6.2.1采购计划:材料员根据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详细采购计划,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报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情况做出批示,同意购买后由工程部负责按计划采购,如有其他情况应批示意见,采购员按生产经理批示执行。较贵重物资的采购计划应由总经理批示。整个过程执行书面记录程序,做好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询。对于工地临时急需的小型物资,由项目经理批示,工地材料员及时采购,并及时通报公司工程部,做好相关记录。
6.2.2订货合同:由工程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生产副经理审批,较重要合同应由总经理审批,应注意审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和适宜。
6.2.3采购信息内容应体现在物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中,必须注明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必要时应注明对供应商(中间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过程和设备要求的批准内容。
6.4采购物资、构配件、设备的验证
6.4.1采购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验收,做好记录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传递给施工员。
6.4.2进场物资由材料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检验和试验,物资标识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进场物资经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应处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订货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应依据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检验并做好记录。
6.4.5当合同有规定时,业主可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要安排好验证的方式,但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物资合格的依据,仍应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
6.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管理
6.5.1现场材料及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平面图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机具的要求分别码放,并挂设标志牌。
6.5.2水泥库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浆地面,并做防水、防湿处理。
6.5.3现场钢材、管材按不同规格分类挂牌码放整齐,并加垫木,距地15cm。
6.5.4现场木材、构件、按不同规格挂牌码放,底部垫好支牢、排放整齐。
6.5.5钢管按规格存放,保持一头整齐。钢模板不同规格码成垛,不干净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后码好。
6.5.6现场施工中的砖成丁,砂石成方,分规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场应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资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贵重物品要求有专库并加锁管理,剧毒和易爆品要有双人保管、收、发,并选择安全地点单独设库。
科学管理、合理存放,标识鲜明,材质不混,名称正确,成套物品不准拆套。
露天库的物资,按平面布置图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齐,有的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腐蚀,要设标识牌,并标明状态,对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进库时间,定期检查,做好记
录,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应商的管理与复查
6.6.1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物资的供应合同,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触。
6.6.2项目部必须按照供应合同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第11篇 建筑工程季节性施工措施制度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季节性施工措施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本公司对下属各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各项目部“齐抓共管”把好工程质量关,特制定如下季节性施工措施:
一、冬季施工措施
1.1当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最低气温低于-3℃时,各分项工程均应按冬季施工要求施工,确保砼在受冻前的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30%。
1.2在砼中掺入早强剂提高砼的早期强度,增强砼的抗冻能力。
1.3备足一定数量塑料薄膜和石棉被等覆盖物,用于覆盖新浇砼。
1.4延长砼构件的拆模时间,利用模板蓄热保温。
1.5冬季施工中须用的材料应事先准备,妥善保管;使用的砂、石中不得含冰、雪等结块;须用热水拌和砼时,热水温度不得大于80%。
1.6钢筋焊接时应尽可能避开低温天气,以防接头冷却太快产生液断,闪光对焊采用玻璃棉覆盖保温约3~5分钟,电渣压力焊采用延长拆除焊接盒时间的办法进行保温。
1.7冬季施工期间,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低作业尽量安排在天气相对较暖的时间进行。
1.8对已浇筑的砼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测温工作,并做好测温记录,测温时间为浇筑后6小时、12小时、18小时、24小时,严密监视气温变化,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砼被冻坏。
冬季施工的准备工作
1、明确冬季施工项目,编制进度安排。
因为冬季气温低,施工条件差,技术要求高,费用要增加。为此,便于保证施工质量,而且费用增加较少的项目安排在冬季施工。例如安装、打桩、室内粉刷、装修、室内管道、电线铺设、可用蓄热法养护(可加促凝剂)的砌筑和砼工程;对费用增加很多又不能确保施工质量的土方基础工程;外粉刷、屋面防水、道路,不宜安排在冬季施工。
2、做好冬季测温组织工作,落实各种热源的供应渠道,保证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冬季昼夜温差大,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应做好组织测温工作,要防止砂浆、砼在凝结硬化前受到冰冻而被破坏。冬季到来之前,安排做好室内的保温施工项目,准备好冬季施工用的各种保温材料和热源设备的储存和供应,如先完成供热系统,安装好门窗玻璃等,保证室内其他项目顺利施工。
3、做好室外各种临时设施的保温、防冻工作。如做好给排水管道的保温工作,防止管子冻裂。要防止道路上积水成冰,及时清理道路上的积雪,以保证运输畅通。
4、冬季到来前,储存足够的材料、构件、物资等,节约运费的支出。
5、做好停止施工部位的安排和检查,例如基础完成后,及时回填土至基础同一高度;沟管要盖板;砌完一层砖后,将楼板及时安装完成;室内装修抹灰要一层一室一次完成,避免分块留尾,室内装饰力求一次完成,如必须停工,应停在分层分格的整齐部位;楼地面要保温防冻等。
6.加强安全教育,严防火灾发生,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检查落实情况,保证各热源设备的完好使用,做好职工培训及冬季施工的技术操作和安全施工的教育,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雨季施工措施
2.1砌筑工程:砖在雨期必须集中堆放,不宜浇水砌墙时应干湿合理搭配,如大雨必须停工时,砌砖收工时在顶层砖上覆盖一层平砖,避免大雨冲刷灰浆,砌体在雨后施工,须复核已完工砌体的垂直度和标高。
2.2砼工程: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掉,遇到大雨时,应停止浇筑砼,已浇部位应加以覆盖。
2.3抹灰工程
(1)雨天不准进行室外抹灰,至少能预计1-2天的天气变化情况,对已施工的墙面应注意防止雨水污染。
(2)室内抹灰尽量在做完屋面后进行。
(3)雨天不宜做罩面油漆。
2.4所有的机械棚要搭设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
2.5材料仓库应加固,保证不漏雨,不进水。
2.6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在建筑物四周做好排水沟,开挖沉淀池,
通过水泵排入总下水道内。
2.7如遇暴雨和雷雨,应暂停施工,尤其是塔吊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时应停止作业。
三、夏季施工措施
1、砖块要充分湿润,铺灰长度相应减小。
2、屋面工程应安排在下午3点钟以后进行,避开高温时间。
3、对已浇筑的砼及时用草袋覆盖,并设专人浇水养护。
4、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适当调整休息时间,避开高温施工。
5、做好防台防汛工作,遇有六级以上台风,禁止高空作业。
第12篇 工程建筑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第13篇 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管理制度3
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管理制度(三)
一、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双证人员担任,无取得双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二、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四、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五、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4篇 建筑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并悬挂相应的qhse管理制度。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需要断交时,应提前办理断交审批手续,及时通告,并做好警示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
4、施工路段经过路口时,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要做到:
(1)严格按照“hse作业计划书”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
(2)环境整洁、通道畅通,符合作业需要,无油污和杂物;
(3)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牢靠、有效,包括:机械传动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检测仪器有效、安全附件灵敏且在有效期内、劳动保护用品齐全且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4)电气线路规范,包括:无私搭乱接且保护零线齐全完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线路完好无破损、易燃易爆场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5)设备机具摆放合理,设备清洁、维护保养及时,无跑、冒、滴、漏、脏、松、缺、废等现象,并有明确的责任人;
(6)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摆放合理;
(7)急救用品齐全,现场备有急救箱;
(8)物料摆放整齐合理,规格一致且物流有序;
(9)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检测及时、无破损,处于有效期内;
(10)现场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有明显的车辆行走指示路线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护设施;
(11)应急通信畅通,人人熟知报警方式;
(12)废弃物集中处理,禁止私自排放和丢弃;
(13)食堂、浴室、宿舍、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符合标准要求且定期检查;
(14)警示标志齐全,符合现场要求;
(15)严格执行值班警卫制度,防止无关人员出入;
(16)现场指挥及监护职责明确,岗位及人员落实。
第15篇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⒉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⒊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质安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㈠、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器材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㈡、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工程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80%以上。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一、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
二、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三、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四、班长、建筑队长(大班长)必须参加工地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接受安全教育。
五、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不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给予暴光,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16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为贺天富。
3、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认真执行本项目门卫管理制度,实行凭胸卡出入制度。
4、加强对劳务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
5、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设专库专管。执行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7、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8、发生各类案件的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第17篇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清除安全隐患,做到文明施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以下各项处罚制度。
一、各施工小组的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严禁喝酒后到工地进行施工,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严禁各施工小组所使用的运料车辆无证驾驶,违者罚施工小组负责人200元。
三、严禁用拉料车辆拉民工上下班(四轮、三轮车)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四、在业主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受到的处罚,公司将依据处罚金额加倍罚款。
五、每一次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返工至合格为止,并罚款100元。
六、在高空作业或基坑内作业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七、施工小组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牌、和配合比牌及有关标示牌,罚款100元后并补全。
八、施工小组在施工现场每天都要向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警告不到位,发生了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小组负责人:
2023年 月 日
第18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
1.1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权力机构;
1.2审定公司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施工(生产)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1.3审批重伤及以上的事故报告书,对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2、公司领导的安全职责
2.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2.1.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1.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公司其他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公司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公司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3.1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2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4.1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4.1.1建立、健全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组织实施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保证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4督促、检查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施工单位其他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施工单位其他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本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的安全职责
5.1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负责人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2施工单位(项目)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施工班组人员安全职责
6.1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6.1.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6.1.2负责组织学习与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规程和措施,并向本班组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6.1.3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现场安全检查及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6.1.4根据本队(班)人员情况,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督促和检查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工器具,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1.5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队(班)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6.1.6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凡不能解决的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6.1.7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6.2施工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
6.2.1负责本队(班)安全技术工作。协助队(班)长组织本队(班)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安全施工措施。
6.2.2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2.3协助队(班)长进行本队(班)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6.2.4参加本队(班)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调查分析。
6.3施工人员安全职责
6.3.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6.3.2正确佩戴使用、维护和保管好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6.3.3特种作业及特殊工艺作业必须取证上岗。
7.3.4工作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3.5接受安全施工(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施工(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施工(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3.6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3.7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7.3.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9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
第2条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公司总经理责任制: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副总经理责任制: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6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7条公司总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条公司总会计师安全责任: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驻地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二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安保科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12条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3、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4、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13条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14条材料设备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制订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井架、车辆等施:厂设备,必须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置,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进库,应选择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有鉴定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6、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5条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项h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公司奖罚制度,阻止违章违纪行为。2、及时检查机械、电器、井架、架子“四口五临边”的保险与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
第16条班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二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第17条职工安全生产职责: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党委、团会、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8条公司党委的安全生产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教育公司各部门贯彻实施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能。2、支持行政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4、党委办公室,应做好政治宣传工作,宣传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19条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委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颁发的劳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规范章程。2、发挥共青团的模范先锋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范和规定,以身作则带领广大青年遵纪守法,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的建议。3、发现不遵守规程和制度的现象,坚决指止,对严重犯规现象进行坚决抵止。4、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第20条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职责:1、工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工作不足的处理。3、督促协调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给予工作上的监督指导。4、发现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5、积极为职二厂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第21条招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厂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则有工地及招收者负全部责任。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上高处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参加施工,如确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须办理好用工手续,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招收使用。4、严禁招收社会闲散人员和“三无”人员参加施工,谁招收谁负责。
第20篇 建筑企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建筑企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八)
现场的文明施工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创造良好、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向社会展示企业风貌,有利于推动公司施工现场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工作。
1现场围挡
1.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
1.2围挡的材料应坚固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采用24砖和砂浆砌筑,围墙外面抹水泥砂浆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同时要求用红色或蓝色书写公司质量、安全、形象宣传标语。
2封闭管理
2.1施工现场一律安装钢制大门,宽度5.5-6米。门头设置企业标志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
2.2要制定出施工现场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安全帽,身着工作服。
2.3施工现场内施工实行全封闭管理。排班室、办公室采用砖墙砌筑,墙面采用水泥砂浆抹平并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门窗颜色要统一。
2.4建筑物从第二层开始,统一使用密闭式绿色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围护,高度要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并采用平网隔层防护。
3施工场地
3.1施工现场地面要做硬化处理,保持道路畅通。
3.2工地不能有积水,要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集水坑或排水设施,
3.3工地不得随意吸烟,设置吸烟处。
3.4在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堆放
4.1施工现场各种工器具、水泥库应严格按要求摆放,要防雨、安全。
4.2现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要按总平面布置图摆放整齐、合理,各种材料必须树立标示牌,白底红字或黑字,要注明产地、规格。
4.3易燃易爆物品分类隔离存放,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尽、场净。
5现场住宿、防火及治安
5.1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
5.2施工现场执行企业《消防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10层以上或24m以上的高层建筑应设置灭火给水系统。灭火给水系统应具备6m3以上容积的蓄水池,2寸以上水口的水泵和2寸以上直径的立管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在有易燃物的楼层就近配置消防水带和水枪。开工前到安全管理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5.3门卫必须有专人看管,建立门卫制度、交接班记录,防止器材丢失,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6施工现场标牌
6.1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集中悬挂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6.2施工现场应设置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在醒目处悬挂安全标语。
6.3施工现场应在危险部位、出入口悬挂安全警示牌。
7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和社区服务
7.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水冲厕所,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有条件的设置淋浴室,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装入容器,要有专人负责。
7.2现场要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要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设立保健急救箱、急救器材。
7.3在市区施工时,要到市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立防粉尘、防噪音、不扰民措施(张贴安民告示),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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