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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的内容广泛,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务,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和期望成果。

2. 工作流程:规定完成各项任务的具体步骤和顺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时间管理: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假期安排等,确保员工的合理作息。

4. 安全管理:制定和执行安全规定,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5. 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的行为准则,如职业道德、着装要求等。

6. 激励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对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注意事项

1. 明确性:工作制度应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以减少误解和纠纷。

2. 实用性:制度应符合实际情况,易于执行,避免过于理论化或理想化。

3. 公平性: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产生歧视或偏袒。

4. 可持续性:随着企业的发展,制度应及时更新,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5. 安全分级:在安全管理中,要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岗位的风险程度设定不同的安全标准和管理措施。

制度格式

一份有效的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格式:

1.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2. 主体部分:详细列出各项规章制度,按逻辑顺序排列。

3. 具体条款:每项制度下应有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执行标准。

4. 责任人和执行部门:明确制度的监督和执行部门。

5. 修改和更新条款:说明制度的修订流程和权限。

6. 附则:包含制度的生效日期、解释权归属等。

在编写工作制度时,务必保持语言简洁明了,确保员工能轻松理解。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结合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以促进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只有这样,工作制度才能真正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有力工具。

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范文

第1篇 安全分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程序,强化安全管理,促进股份公司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各层级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股份公司

(一)股份公司除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监管外,还依照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签定的安全托管协议,负责对集团公司托管原煤公司及非煤公司的安全监管。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和响应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参与或配合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制定和完善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体系和考核体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制订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和认定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对原煤公司的考核结果,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督查,督促、跟踪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支持、协助和指导各单位隐患的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六)制定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制订全公司矿井中长期达标规划及年度达标计划,督促和指导达标工作的开展,组织半年度达标工作抽查认定和年度达标工作检查验收和等级评定,组织召开年度达标表彰会议,积极配合和参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达标活动。

(七)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局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进行重点盯防。

(八)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工程、矿井新建和改扩项目的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审查和认定。

(九)组织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制订、审查、批复。

(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参与煤矿生产事故的抢救,组织对企业内部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政府安监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十五)对公司内部抢险救援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协调与政府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其相关安全的各项活动,联系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协助所属原煤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作为股份公司安全派出机构,履行本矿区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负责本矿区内原煤及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依据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矿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督促所辖公司、煤矿(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组织制定矿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报股份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本矿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与考核体系,负责督促和检查,跟踪和盯守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六)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技术会诊,帮助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对重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盯防。

(七)负责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考核,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八)负责向原煤公司派驻安监机构和人员,并进行管理。负责本矿区矿山救援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矿区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救援演练和比武活动。负责安全检定、安全培训等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对重要安全和技术方案、设计、措施的初审。

(十) 制订本矿区中、长期达标规划和年度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所属原煤公司开展达标竞赛活动,组织对矿井季度达标工作考核,半年度达标检查验收和年度达标检查预验收,并报股份公司认定。

(十一)负责对专项工程、新建、改扩项目的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设计和安全专篇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和规定。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二)监督、指导下属各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协调抓好矿区内小煤窑的监测和防范,及时报告情况,按要求报送资料。协调矿井证照办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十四)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十五)对矿区内抢险救援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督促其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演练和比武活动。

(十六)对矿区内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对培训不到位和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七)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负责组织矿区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股份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督促事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处罚决定和处理意见。

(十八)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督促各原煤单位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督促和帮助原煤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

第四条 原煤公司

(一)各原煤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三)原煤公司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定本单位隐患整改的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年、季、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上报,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实行重点督办,挂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建立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四)按规定组织编制各种安全计划措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实施:

1.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专项投入计划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 组织编制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制订防火、防尘、防瓦斯、防治水等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3. 组织矿井新建、改扩、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和安全专篇的编制,并按规定报批;

4. 组织制订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机电设备等检测、检验和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5. 负责组织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

6. 制订本企业中、长期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工作。建立矿井达标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台帐,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7. 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做到足额提取,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负责企业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制订企业员工培养中长期规划和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企业员工个人职业上行通道,提高员工素质,稳定员工队伍;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规定,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

9. 负责基层班组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制订本企业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立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品质。

10. 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理各种证照,做到依法办矿。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11.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12.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3.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股份公司报告。

14. 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机构,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未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的,必须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援协议。

15. 组织事故的抢救,并按规定向上级及时报告事故。组织对事故的初步勘验和调查;对发生的一般事故,组织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呈报事故报告;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应积极协助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6. 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临时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资料。

17. 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督查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五条 煤矿(矿井)

(一)煤矿是安全生产最基层,是安全生产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二)依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流程,并按规定报批。

(三)建立健全以煤矿矿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煤矿、队、班组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各作业点、线、面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负责抓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安全联责制、现场盯守制;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察和管理队伍,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和管理;建立作业人员安全自律、互保联保、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积极配合上级的安全检查、督查行动,切实履行隐患整改职责,严惩“三违”,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当即整改,做到隐患不交班;对需要一定整改周期的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挂牌管理,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并及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

(六)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园满完成矿井各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落实矿井灾害防治措施,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系统:

1. 完成矿井年度安全专项投入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2. 按计划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措施,不断完善系统与设施,预防瓦斯、火灾、水患、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

3. 按规定完成电气、防雷、人车(罐笼)、防水设施、供排设施、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备等各项预防性试验和检测、检验工作。做好抢险设备、器材的储备和现场备用等工作;

4. 做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完好有效。

5. 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矿井达标活动,建立达标管理体系,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矿井达标目标实现。

6. 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或攻关。积极探索和推行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新举措。

7. 负责从业人员日常的基础性培训工作,组织或协助原煤公司做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杜绝不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现象。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稳定员工队伍。

8. 强化班组建设矿井安全文化建设。切合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实际,组织开展队级、班组各项创建、评比竞赛和安全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日”和“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

9. 定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经验和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形成会议决定。

10. 建立健全矿井辅助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按规定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 负责组织进行第一时间内的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积极协助和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12. 负责对矿井周边小煤窑开采情况实施监测监控。发现小窑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保护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3. 做好迎接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察、监管行动的工作,作好准备,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督查意见,切实整改隐患,落实上级所作出的安全处理和处罚。

第三章 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流程

第六条 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及安全考核办法的编制与下达

(一)股份公司编制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依据股份公司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煤矿编制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各级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均以正式文件下达。

(二)股份公司制定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原煤公司的安全考核办法。管理局和下属各单位依据股份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和计划,制定对下级单位和部门的安全考核办法,并报上级审批和备案。

(三)安全控制指标确定。省安委确定股份公司年度安全控制指标,股份公司根据省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公司的实际,确定矿区管理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对原煤公司实行年度零死亡目标管理。

第七条 安全检查(督查):

(一)股份公司各级按照规定、工作计划要求和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股份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重大安全活动等可由股份公司直接组织,或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股份公司总部派人参加。

(三)安全检查一般程序

1. 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任务,制订检查方案(安排检查内容、步骤、方法,编制检查提纲等),准备检查表格和必要工具,下发检查通知等。

2. 实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查资料、查作业现场、调查了解等方式。

3. 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责令当即整改或停止作业。

4. 制作检查文书,下达“隐患整改表”、“主要隐患督查意见书”和“处罚单”。

5. 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6. 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7. 下发检查通报。

8. 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复查。

(四)迎接和配合上级或政府部门安全检查(督查)的一般程序

1. 根据检查通知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写出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交领导审阅后打印。

2. 为配合好检查,应掌握上级检查组成员的基本情况,便于对口接待和工作联系。

3. 拟定迎检方案。方案中确定被检单位(路线、地点)、配合检查的人员、接待方案等,提出工作要求,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4. 做好接待工作。明确责任部室和人员分工,做好会议准备、食、宿、行及迎、送等工作。

5. 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提出的隐患整改文书(表)应及时转达至被检单位。

6. 落实或督促下级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并在检查后10天内向上级检查单位反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 隐患管理及整改

(一)各级各单位建立“安全隐患管理总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台帐应统一建立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信息系统”中),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安全检查、督查及平时安全监管所查出的隐患均必须及时纳入台帐管理)。

(二)隐患整改。

1. 各煤矿安监部门要把每次查出的隐患收集,并在2小时内向煤矿矿长报告(也可是由督查单位直接向煤矿领导通报)。煤矿矿长要立即组织研究,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2. 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整改周期或需由原煤公司负责整改的隐患,煤矿必须按规定采取临时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并在4小时内向所属原煤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报告。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4小时内组织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期限、所需资金、整改负责人、应急措施(简称“五落实”)。

3. 原煤公司、煤矿要分别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负责隐患治理过程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4. 对隐患整改实行跟踪和督查。对于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和业务部门要负责隐患整改的监督监控,并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个人。

5. 重大隐患的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的整改,上级单位要指明一名领导负责督办。

6. 隐患整改后的验收。凡因安全隐患而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后,由煤矿向原煤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原煤公司负责组织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后,由原煤公司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组织验收。

7. 复命及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原煤公司填好“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复命)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隐患督查单位、股份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将隐患从隐患台帐上销号。同时,单位安监部门将隐患从台帐上销号。

8. 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程序为:提醒(整改到期前下达提醒意见书)-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对因责任不到位造成隐患整改不到位人员进行罚款和通报)-行政处理(对性质严重的事例或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八条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一)股份公司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达标工作计划和方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依据股份公司的计划和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考核办法。

(二)逐级督促,加强质量标准化动态考核,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达标检查和评级,矿每旬、原煤公司每月、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季、股份公司每半年度(年)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并严格考核兑现。

(三)股份公司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检查、评级的基础上,组织半年度质量标准化抽查和认定,组织矿井年度达标等级的检查和验收,并通报矿井达标情况。

(四)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召开半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会议,并进行表彰。

(五)原煤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拟写并逐级上报半年和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结。股份公司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应呈报政府相关部门。

(六)积极配合上级和政府相关部门抓好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安全考核

(一)按照“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股份公司各级按月度和年度对下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考核。

(二)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每月上旬对三局进行安全目标过程考核,同时对原煤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可作为考核三局和原煤公司的依据。安监部注重平时资料的收集,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效果,建立考核台账。

(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每月对所属原煤公司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并将评分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

(四)股份公司安监部每月20日前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进行安全过程考核评分,对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考核各原煤公司的评分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汇总。

(五)按审查结果造册,依次经本部负责人、劳资社保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六)交财务兑现奖罚。

第十条 下井带班

(一)煤矿按照下井带班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月度带班计划,编制每日三班带班人员安排表,并在矿井调度室公布。

(二)带班人员详细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1. 去矿井调度站了解当前作业头、面的分布情况;

2. 参加班前调度会议,了解当前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 与上班带班人员交接班,了解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下井带班登记。(三)明确下井路线,确定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盯守地点。

(四)做好下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备的检查仪器、工器具、记录用品应随身携带。

(五)履行井下带班职责:

1. 对主要采掘作业场所、生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按规定及时组织处理;

2. 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进行把关督查,对突出问题、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地点(如:掘进开门、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或收尾、过地质构造带或老巷、突出矿井石门揭煤等)进行现场跟班把关;

3. 发现并制止“三违”;

4. 对隐患严重、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或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组织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措施,并按规定处置;

5. 一旦发生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和人员紧急避险;

6. 进行班中和出班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履行交班手续,填写带班情况记录。重要情况必须向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通报或汇报。

(七)写出下井日记。

第十一条 组织安全会诊

(一)了解矿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

(二)制订会诊方案。确定会诊的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方法、工作时间、专家名单等。

(三)组织专家组进驻矿井开展工作:

1. 听取矿井专题汇报,着重了解目前存在重点、难点问题及形成原因、相互关系、存在的困难等;

2. 现场察看,了解现状。着重弄清严重度、范围等;

3. 查阅资料,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情况;

4. 召开由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诊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拟写会诊报告初稿,经各位专家及带队人员会签后形成正式会诊报告,提交问题单位和上级监管单位。

(五)督促落实会诊措施和意见。

第十二条 安全办公会的召开

(一)按规定确定办公会召开时间。安全办公会议原则上按以下周期召开:股份公司每季度一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二个月一次,原煤公司每月一次,煤矿每旬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二)确定参会人员。股份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必要时,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安全和生产部门全体成员、各相关部室负责人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管理局班子成员、各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安全和生产技术部全体成员等。原煤公司和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本单位班子成员、派驻安全总监、各相关部室(科、队)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根据需要,各级安全办公会参会人员范围可扩大。

(三)明确会议主持人。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实业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行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

(四)确定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指示、规定等;总结分析前段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通报上次办公会议所安排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措施,并形成会议决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

(五)下发会议纪要。行政办公室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所属单位,并抄报上级单位。

(六)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三条 事故救援、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事故抢救

1. 煤矿发生事故时,作业现场人员立即向矿井调度站汇报,并组织第一时间的抢救。

2. 矿井调度站在了解大致情况后,立即向矿长等相关人员汇报,矿长(不在矿井时由其他人员代替)立即组织矿级安全救援,并立即上报原煤公司调度室、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领导。

3. 原煤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公司一级的救援和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事故矿井组织抢救,同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依据事故抢救的难度决定是否请求矿区救援基地支援。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接到汇报后,依据情况决定是否赶赴现场和组织局一级的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汇报至股份公司。事故抢救难度较大或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时,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协助抢救。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立即启动矿区事故应急预案,股份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并视事故性质和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5. 事故煤矿立即成立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井调度室,原煤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煤矿矿长任副总指挥。井下设前线指挥部,由抢险总指挥任命一名分管领导或救护队长任前线指挥。

6. 设置井下前线指挥部通往总指挥部的直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设专人值守并认真做好记录。前线抢救情况定时汇报到总指挥部,灾情突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部及时作出决策。

(二)事故报告

1. 一旦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当事人、事故现场的班队长或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情况、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目前抢救情况、要求增援和进一步实施抢救的措施等。

2. 矿井调度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矿长报告。矿长应在10分钟内向原煤公司调度室和总经理报告。

3. 原煤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公司总经理在30分钟内分别向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调度室和管理局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报告。较大以上事故还必须向当地县、市政府报告。

4.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和局长应在30分钟内分别向股份公司调度室和股份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5. 股份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应在1小时内分别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和省国资委调度值班室汇报。重大以上事故还应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追查

1. 煤矿事故调查以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事故单位、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股份公司全力配合,共同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2. 凡发生事故,原煤公司第一时间去现场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并保持事故现场原样。协助和参与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拟写事故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和政府部门呈报。

3. 发生一般事故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或参与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性质较严重的由股份公司组织召开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股份公司审批。

4. 发生死亡2人以上或性质较严重的事故,由股份公司组织调查(或参与配合上级安监部门的调查),召开分析会,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理。

第十四条 事故的处理

(一)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收到事故报告后,在7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对事故审查意见,一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二)股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和“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处理意见进行批复,并开具罚款单交财务部,对事故单位和班子成员进行罚款。

(三)股份公司及时批转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对照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就重不就轻”的原则 ,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股份公司建立事故处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类型、性质、原煤公司(管理局)上报(股份公司、监察局)处理意见,监察局处理意见情况,各处理意见的批复(转)情况等。

(五)股份公司安监部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监督有关单位加快处理结案。

第十五条 对非煤单位的安全监管

(一)各矿区内非煤单位的安全管理由非煤单位负责。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监管。

(二)非煤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报表资料、工作总结等应统一归口报送到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

(三)非煤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三章 文件、资料的呈报与批复

第十六条 资料呈报按照“逐级审查上报”原则。凡需上报股份公司的图纸、报表、调查、总结材料等,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汇总、审查,经领导审签后上报。

第十七条 重要资料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凡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的资料,按公文处理规定程序办理,非正式文件资料可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以邮件呈报的相关资料,由主办人员拟出初稿后交部部负责人审查,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呈报。

第十八条 股份公司上报至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由股份公司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政府部门规定或指定由下级单位直接呈报资料,较重要的或牵涉到企业利益和秘密的,在呈报前必须经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或股份公司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 资料报出后,由承办人员对所上报的资料进行跟踪,及至确证上级单位已经收到所上报的资料,且资料符合上级要求。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编制、修订及督导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范文

各(区)队、科室: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 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开拓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生活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安全副总 通风副总 采煤副总 开拓副总

机电副总 电气副总 地质副总 副总会计师 采煤助

理 开拓助理 运输助理、安全助理、机电助理、调度

室主任、安监站第一副站长、职业健康办主任、技术

科科长、通风区区长、地质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防

尘区区长、培训科科长、宣传部部长、搬家办主任、

考核办主任、工资科科长、九宫派出所所长等。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主管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负责。

第3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

(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 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一把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审查、批准及上报部门,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业务主体。

(五)各区、队、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第一责任人。

(六)安全部门是重大隐患排查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并负责隐患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牵头组织部门。

三、安全隐患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矿井是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对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对日常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管理”重大隐患需安全投入的负及时上报、技术方案编制、工程费用计划建议和治理期间全面管理责任。每月由主要负责人主持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并对日常隐患和重大隐患分别建档管理。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一)日常安全隐患管理。矿井按照国家及上级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属于日常安全隐患,矿井自行合理使用各类费用,确定治理管理方法,认真组织排查治理,确定重大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治理措施及方案。 (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矿井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管理”等重大隐患及需要进行系统、环节、主要设备、装备改造的治理方案报矿相关部室和安监局。待公司决定下达计划后,积极组织处理。 (一)安全科每月底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筛选分级,将筛选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由计算机网络及书面报矿汇总。 (二)每季度首月3 日前,将上季度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交书面报告报安监局。书面报告必须经总工、矿长签字。 (三)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监管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 (四)安全隐患在未整改之前,必须每次都上报,直至整改完毕,对于低级高报的,经上级研究确定后要做降级处理时积极实施整改。(一)建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档案化管理制度。 (二)列入矿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管理监控档案的项目,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安监局进行验收。竣工验收的项目报告单报安监局及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工程消号,否则视同未完成论处。

第4篇 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通过对生产活动和生产系统中存在或潜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进而对其进行消除、减少、控制,实现煤矿人-机-环-管系统的最佳匹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业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各业务科室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三条 安环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

第三章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

第四条风险辨识范围包括煤矿各大生产系统及采掘范围,覆盖全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地面系统、筛分系统及其他辅助环节的全过程。

第四章 安全风险的辨识内容

第五条每年底开展下一年度的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重点对边坡、爆破、防治水及防灭火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第六条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工作,重点对待设计水平、采区、工作面地质条件及潜在的重大灾害因素等进行辨识。

第七条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工作,重点对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出现重大调整情况进行辨识。

第八条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或停产1个月以上需要复产复工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工作。

第九条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一次专项辨识工作,重点针对发生的事故,对比本矿其他作业点或类似事故隐患的地点、隐患进行危险因素辨识,针对事故所涉及的专业、系统开展辨识工作。

第五章 安全风险辨识方法及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第十条风险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及事故机理分析法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利用风险矩阵法对危险源进行分析,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风险的大小由风险值来衡量,风险值等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乘积。根据风险值的大小,可将风险分为四个等级: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

第十一条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一)危险源辨识、评估内容:全矿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

(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的基本内容包括: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估分级和风险管控措施确定。

(三)组织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四)在生产系统、装备的投运、移交、运行、停运或重启时,应由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业务科室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五)现场开工条件风险辨识。连续生产作业的现场每班开工前,由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并认真填写现场记录。

(六)班组重点工序评估。各作业班组在组织生产、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班长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

(七)岗位评估。作业人员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

(八)检维修、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评估。检维修作业、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对施工材料和工具准备,设备和工器具完好,作业环境,电源、高温、高压源等危险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隔离,重物失稳防控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作业完毕试运转前,作业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员撤离,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线、电气接地等)恢复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九)特殊施工作业评估。特殊施工作业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程序步骤、施工工艺及安全措施。

特殊施工作业主要指下列内容:

1、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易发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险的作业;

2、特大重物起吊或受限空间等特殊地点重物起吊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等特殊条件作业;

3、重要设备安装、撤除、改造、维修等特殊作业;

4、其他复杂、特殊施工作业。

(十)异常状况评估。正常生产(运行)的系统(装置)在生产工序、工作流程、技术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设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时,应由业务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

(十一)工程项目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分别在项目立项、建设施工、试产等各阶段组织安全风险评估。

1、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艺成熟程度、工艺危险因素和控制难度、现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体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2、项目施工期间,施工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治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安全评估。

3、项目试产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系统、设备、设施施工质量,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试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人员、物资、外部环境等情况是否具备试产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试产过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控制等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评估。

(十二)“四新”试验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十三)其他评估。

(十四)各级评估得出的结论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能现场公示的应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不能公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十五)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和编制规程措施时,应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作业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十六)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管理程序、方式方法、监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根据上级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十七)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存档备查。

第六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第十二条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底,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重大风险及时上报公司,并由矿级组织实施协调整改;中等风险由各个部室进行监督整改落实;一般风险由班组负责员工培训教育监督进行整改;低风险由岗位员工负责加强现场的管理,做好防护,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对现场评估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汇报、处置程序。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运行,发出预警,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并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和值班管理人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评估;存在中等可控风险的,必须通知岗位人员,同时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复查验收责任;存在可控风险的,采取预防性措施直接“手指口述”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针对重大风险,有公司及矿长采取涉及、代替、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证,并在划定危险作业区域,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设定作业人数上限。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价结果,布置下一个月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第十五条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第十七条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七章 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第十八条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环科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各业务科室要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及时录入风险预控信息系统,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根据风险等级的划分对应四级预警落实隐患责任及考核。如下表:

将二煤矿危险源风险预警等级表

第八章 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考核管理办法总共分为三级,第一级考核为公司对矿考核,是检验风险预控体系运行效果、判别煤矿是否达到了体系总体要求的综合性评价标准。二级考核为矿对各业务科室、施工单位,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对全矿生产系统进行检查考核,保障露天矿安全生产。三级考核为各业务科室、施工单位对班组及员工进行考核,通过现场考核、内业考核和事故考核手段提升施工单位、业务科室、班组、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约束员工不安全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s矿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

一、预测评价范围

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治水措施。

三、预测评价方法

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要适当超出下月的掘进或回采进度范围,以确保评价的连续性)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等情况,在对前方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评价结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报总工审核后方可组织作业。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

每月末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确认预测及评价合理完善后,返回采掘队组落实执行。

2.水害预测评价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

2.1防治水中心负责工作面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措施指导实施工作。

2.2机电管理部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工作。

2.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

2.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材料购置与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预测评价有关费用的落实。

3.水害预测评价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地测科负责汇总。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1.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井水害预测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2.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无条件停止施工。

3.根据矿井水害评价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表,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个人。业务部门要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4.安监科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5.预测评价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以加强、调动评价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第6篇 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推动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评估与分级,高度关注重大风险,采取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_________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22]11号);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22] 5号)(试行);

3、《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22]25号)。

三、术语定义

1.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2.风险点:通常指风险存在的部位,又称危险源。

3.重大安全风险:是指具有发生事故的极大可能性或发生事故后产生严重后果,或者二者的结合的风险。

4.风险辨识:是识别组织或系统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5.风险评估:是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6.风险分级: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等级。

7.风险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应包括:⑴工程控制;⑵行政管理控制;⑶个体防护控制;⑷应急救援控制。

8.风险信息: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存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9.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能造成突发性破坏、对环境能造成慢性破坏的因素。参照gb6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10.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四、主题内容

(一)、风险辨识和评估

1、煤矿每年12月底进行一次重大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3、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5、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 1 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6、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7、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本矿井按照《四川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8、技术部门应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绘制矿井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采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绘制,将各类别安全风险按相同等级用同一颜色(重大风险(d值≥320)、较大风险(d值≥160)、一般风险(d值≥70)、低风险(d值<70),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绘制,按安全风险点分布区域绘制在该图上。

9、煤矿企业应对全矿井安全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并上报属地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安全风险管控

10、风险分级管控应根据风险级别对应矿井管理机构设置层级实施分级管控。

1级(重大风险、红色),由矿长组织实施管控;

2级(较大风险、橙色),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管控,矿长督办;

3级(一般风险、黄色),由责任范围内的科、队组织实施管控,分管副职督办;

4级(低风险,蓝色),由作业班组实施管控,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

11、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类型

(1)工程控制;

(2)行政管理控制;

(3)个体防护控制;

(4)应急救援控制。

12、重大安全风险(1级)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有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管控措施,有人员、技术、资金保障。必须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符合规定的作业人数上限。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上报属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较大安全风险(2级)管控措施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有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管控措施,有人员、技术、资金保障;矿长负责全过程督办。

一般安全风险(3级)管控措施由责任科(室)、区(队)组织实施,必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措施有效,防护可靠;不违章指挥,岗位责任制必须落实。分管副职全过程督办。

低风险(4级)管控措施由作业班组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主管部门(科队)主要负责人督办。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安全生产活动。

六、管理职责

1、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队进行。

2、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3、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4、排放瓦斯、石门揭煤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5、生产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生产系统、生产工艺、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6、机电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主要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7、安全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在矿井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8、副总工程师配合主管领导参加相关业务科室对分管的业务的现场管理有变化时开展的专项辨识。

七、管理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见7-1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分为准备、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月或旬检查分析5个步骤。

2、年度及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均应形成《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3、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范围主要包含: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危险源。

专项评估范围为: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排放瓦斯、石门揭煤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矿井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及其相关系统受影响的范围。

八、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解释权属

本制度由______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十、其他说明

本制度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条文若有与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相抵触的,参照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的要求执行。

第7篇 暗挖工法作业面安全风险分级制度

第一条强化技术风险管控的主动性、预见性,确保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整体提升暗挖工法风险管控能力,特编制本分级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第二项目管理中心所管的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

第二条暗挖工法作业面安全风险主要考虑作业面地层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作业人为风险因素。

第三条参建单位应根据作业面超前探测和开挖掌子面地层情况认真做好工程地质观察和描述,强化过程管控,具体为:

1、施工单位应结合详勘报告中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按照《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90-2007)相关要求对开挖面进行工程地质观察和描述(参考表1形式),以监测日报形式上报监控分中心和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结合施工单位信息、现场巡视的作业面地层情况、风险(结构和作业面附近风险)情况、施工监测安全状态与施工作业队伍状况等内容(表2)对掌子面安全状态进行全面描述和定性分级评估,以周报和日报形式上报监控分中心(表3);

3、第三方监测单位结合土建施工、监理单位上报信息和现场巡视结果,依据施工进度每周定期对各作业面安全风险评定分级(表2、3和附表1、2),并及时加强现场巡视信息的反馈和作业面安全等级的修正,强化安全风险掌控的针对性,真正实现预控。

4、施工单位通过现场开挖、超前探测及时核对作业掌子面水文地质情况,如发现与详勘报告不符,及时通报监理和第三方监测单位。

第四条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务必遵循暗挖作业面安全风险分级适度超前,及时核对地层信息,结合实际调整风险等级,强化施工过程风险管控的关注度和有的放矢。

第五条土建施工开挖面地质观察和描述、监理和第三方监测单位的暗挖工法作业面安全风险分级信息纳入项管中心监测信息报送内容,并按照相应报送制度执行。

表1

施工阶段暗挖作业面地层观察和描述表

标段:施工单位:

序号工点名称施工部位

(导洞名称与里程)

工程进度观察项目状况描述
开挖面地质描述超前探测的地质描述渗漏水状况、涌水量大小、涌水位置开挖面的稳定状态、土层有无剥离现象喷层表面、裂缝状况或剥离现象与开挖面相对应的地表和建(构)筑物状况
1
2

施工单位编制人:复核:时间:年月日

表2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第二项目管理中心

施工阶段暗挖作业面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控表

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部位关注级别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拱部地质
水文情况

自身

风险

环境

风险

存在风险工程级别及位置几何关系
监测状况是否存在监测内容预警情况
作业队伍状况总包对分包的管理、现场作业指导、人员配备作业队伍分包管理模式,技术人员配备,总包对分包管理状况、工艺设备情况
备注方案严肃性、完备性、成品的质量

注:1、施工部位为各暗挖作业导洞或掌子面名称+里程;

2、地层情况应详细描述拱部、掌子面地层、水文条件及渗漏水情况;

3、风险情况为在施作业面周边存在风险工程情况;

4、监测状况为作业面影响范围内的监测点状态;

5、作业队伍状况涉及人为风险范畴内容,施工工艺组织和管理可纳入此项;

6、备注栏可填写影响作业面安全各种工艺、人为风险等因素。

表3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第二项目管理中心

施工阶段暗挖作业面风险分级动态管控汇总表

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

序号工点施工部位

(导洞名称与

里程)

工程进度风险级别备注
1
2
3
4
合  计
注:1、监理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填报此表;2、填报时,应将有风险级别的作业面导洞的《施工阶段暗挖作业面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控表》作为本表附件;

编制人:复核:时间:年月日

附表1浅埋暗挖工法掌子面稳定性组段划分

分段拱部地质情况地下水存在形式稳定性判定
a粘性土拱顶上方无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稳定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i一般
拱顶上方有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ii较差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v
b含胶结物的卵石土拱顶上方无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bi较稳定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bii一般
拱顶上方有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biii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biv极差
c粉土拱顶上方无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ci较稳定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cii一般
拱顶上方有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ciii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civ极差
d中粗砂或砂卵石拱顶上方无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di一般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dii
拱顶上方有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diii较差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div
e粉细砂拱顶上方无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ei一般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eii
拱顶上方有潜水构造掌子面无含水夹层eiii较差
掌子面有含水夹层eiv极差

附表2人为风险划分

序号致险类别致险因素风险级别
1作业队伍管理状况总包专人指导施工,管理到位
无专人负责,施工班组自行实施
2超前支护超前支护施工不符合要求,注浆加固未达到设计效果
超前支护施工和注浆加固满足设计要求
3土方开挖和核心土留设多步开挖间距、开挖进尺、预留核心土不符合设计要求
多步开挖间距、开挖进尺、预留核心土满足设计要求
4锁脚锚管锚管材质、长度、数量、打设角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一般
锚管材质、长度、数量、打设角度符合设计要求
5喷射混凝土

和回填注浆

喷射混凝土、回填注浆不符合设计要求,易造成喷射混凝土开裂、初支失稳、地面沉降超限一般
喷射混凝土、回填注浆符合设计要求,不易造成喷射混凝土开裂、初支失稳、地面沉降超限

第8篇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加理长效机制,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或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者因外部因素影或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放学品、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由((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或一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级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或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其大事故隐患、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其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他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三)市高新区、保税区管委会和各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其大事故隐患、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四)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和区县安委会)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五)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方式可采用发文公示,必要时可网上公示或宣传媒体公示(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市(管委会)区(县)政府、街道(镇政府)办工事处、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各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各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机构)对本行业(领域)重大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通过认真落实汕头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患单位应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第八条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九条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在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对者停止使用;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报告,申请验收,有关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对整改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或隐患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应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跟踪检查月报表制度。各级政府(安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机构)要在每月的4日前将本级应挂牌本(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及本辖区、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数填写到汕头市安全生产重上大事故隐患月报表》报同级安委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绩效各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认及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时发现重大事及故隐患,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核销,按时上报《汕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先活动中给予表彰。对漏查、漏报重大事故隐患或挂牌督办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等失责行为,甚至将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第9篇 风险分级管控安全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全公司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岗位和所有活动,包括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危险物质、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3.定义:

3.1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3.2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征的过程。

3.3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件发横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件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4.职责:

本公司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安全员及各岗位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统一思想,提高全员意识,提供组织保障,督促各岗位人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部署;负责隐患治理监督。

副组长职责: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方案的编制与制度建设的审核,并组织实施,并监督职责履行情况。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调度;负责隐患治理监督管理。

生产部职责:负责本部门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各车间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负责隐患治理。

财务部职责: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过程中所需费用的提取,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所需费用保障。

供销部职责: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物资供应;负责隐患治理物资保障。

办公室职责: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进行中的服务工作及各部门部署工作协调。

车间主任职责:负责本车间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车间车间级隐患排查;负责本车间隐患整改。

班组长职责:负责本本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本班组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班组班组级隐患排查;负责本班组隐患整改。

电工职责:负责配电室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配电室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配电室、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隐患排查与隐患整改。

机修工职责:负责检维修作业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检维修作业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负责检维修作业隐患排查与治理。

锅炉房人员职责:负责锅炉房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锅炉房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负责锅炉房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般职工职责:参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对本岗位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价;参与管控措施的制定;参与本岗位安全检查及治理。

5.培训

安全员组织本公司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培训。培训分为管理人员培训及一般职工培训。考核采用闭卷考核。

6.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

岗位职工负责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变编制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表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

评价依据本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

风险必须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评价准则

本公司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进行风险分析,判定准则如下:

第10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项目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条  项目名业务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巡查、归档责任。

第十一条  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项目、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安全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人,对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分包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分包单位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班组、项目部安全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部门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临边、洞口、机电、脚手架、消防、作业平台,其它安全隐患分类由各分包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分包单位、班组、职能科室、项目部。

第十七条 各分包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方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  项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隐患;项目部各业务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分包单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查。

第十九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  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项,安全员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分包单位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部按相关要求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整改负责人,各分包单位根据主管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进行整改,由项目部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项,安全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由项目部明确各职能部门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项。公司安全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复查。

第二十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公司相关部门及安全部。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室报告。

第三十条  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施工生产、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相关业务口及分包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  各分包单位及项目部各业务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当日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于当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长。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日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  每周、每月、每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前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统计分析送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检查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分包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项目部提交隐患整改书面通知书。

风险预控管理

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分包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所有施工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生管施工生产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部门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4、每季项目部、分包单位根据下季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项目部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分包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明细清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职能业务口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分部、分项工程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分包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讲话(教育)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班组长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台帐。

三、风险预警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项目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qq群),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动、反映、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施工生产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季、月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季、月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微信、qq群),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和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班前教育记录并签到)。

六、财政保障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根据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计划,保障管控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做到: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年度安技措施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工程师对各分包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3、每月各职能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包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4、班组每天早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北京城建七      项目部

2023年  月  日

第11篇 s矿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单位。

第二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管理制度工作责任体系

一、成立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张鹏

成 员:任东海 李学兵 王赵荣 牛朝增 李海 左强 张聚山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技术科,为我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

二、责任分工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质量经理对开掘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3、技术经理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4、技术科长为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管理人,负责组织制订平定窑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开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6、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三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及要求

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

每年底项目经理组织各开掘主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掘进工作面顶板、爆破等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

(一)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 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 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开掘专业专项辨识由质量经理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班组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四)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项目经理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三、其他要求

进行辨识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四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方法

常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风险矩阵法、因果分析图法、事故树分析法、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法等,因各种评估方法均有局限性,本次采用经验判断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逐项评估和定级,按照管控的难易程度共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对应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

一级:易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和整改难度极大,需要煤焦集团解决的,由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二级:危害和整改难度大,技术上、资金上,区队解决不了的,需要矿解决的,由矿长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三级: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技术上、资金上,班组解决不了的,需要区队、科室自身解决的,由区科长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四级:需要班组、岗位解决的,由班长、职工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第五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

工作流程

一、首先,建立以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开掘负责人具体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技术经理为开掘专业风险分级管控管理部门的责任人。

二、每次辨识评估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风险辨识、评估小组,明确评估小组成员职责。

三、分析矿井地质概况、矿山开采现状、矿井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专项辨识评估则分析相应专项内容,找出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编制矿井风险管理手册。

四、按照风险类型确定管理对象、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部门,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技术、资金。

五、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主要管控措施在井口进行公示。

六、将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纳入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进行培训。

七、检查风险和影响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分管负责人每月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八、项目部经理层跟班带班要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年底,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十、将辨识评估结果作为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依据。

危险源辨识

( 考虑人机环管因素;三种状态及时态;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开 始

风险评价

(风险后果描述、划分风险等级)

制定危险源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针对管理对象,制定相应管理标准和措施 )

审核、跟进

(检查风险和影响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矿井风险管理手册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准 备

组建小组、确定范围、辨识方法培训

管理对象提炼

(按照风险类型确定管理对象、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部门)

培训、执行员工学习掌握程序要求并执行

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准确

控制措施

是否有效

进入下

一阶段

第六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保障制度

从技术保障、装备保障、管理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项目部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技术保障

技术经理作为安全风险技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技术责任。强化职能部室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强化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掌握、学习、优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安全技术标准、方法、工艺、设备、设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等。

二、装备保障

机电经理作为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装备责任。强化职能部室(队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强化落实企业负责人装备管理负责制,

三、管理保障

安全经理负责研究机构职能和各级安全管理体系及考核制度和程序建设,根据项目部实际科学划分职责,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组织保障

项目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负责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公司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五、制度保障

1、开掘专业建立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并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七章开掘主专业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 纪律、严格考核。根据《劳务合同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 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结合对安全危险源的辨识,制定安全风险告知制度。

一、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

对象:新进场职工和工人;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应急预案;

方式:集中教育。

二、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主管;

对象:技术员、班组长,现场作业人员;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

方式:集中交底。

三、班前教育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班组长;

对象:现场作业工人;

内容:工序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

方式:施工现场教育。

四、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

对象:施工现场人员、电工等;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方式:现场告知、书面告知。

五、现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员

对象:施工现场人员、电工等;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方式:现场告知、书面告知。

将有害作业场所的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制成专门的告知牌,悬挂于存在有害作业场所的显耀位置。将此岗位存在的有害物质的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防护等要求进行教育告知形式告示现场场作业人员。

第八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安全风险辨识过程中存在的生产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机电经理、安全科长、技术科长、质量科长、各班组的负责人及接到参加会议通知的人员。

二、会议内容

会议每月组织召开,技术科长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做会议记录。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开展情况,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等工作。

3、落实当前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的责任人。

4、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分析,讨论事故的原因、分析存在的不足,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安全风险分级辨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三、要求

1、会议准备。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开会人员,说明会议地点、时间、主持人、内容等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带好记录用具,在上述各种例会上讲话的人员,都要认真准备书面材料。

2、会议考核。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无故来回走动。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1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凡迟到、早退、会中离开会场者,1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凡应本人参加未经请假,安排他人参加的1次扣罚本人100元;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震动,否则1人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会议签到。会议召集部门要建立签到制度,并由会议组织部门落实到会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签字确认后,组织部门落实。

第九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培训学习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会议学习制度:

一、各专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组织本专业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风险培训学习。

二、每年组织1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相关工作精神,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开展情况,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理念。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风险分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

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及各种管理制度;

3、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4、公司危险源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

第十章检查考核

一、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二、各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安全科长作为检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发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按违章处理,月底在安全绩效考核中予以兑现。

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过程中,发现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管控措施制定不到位的,由安检科视情节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一、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解释权属陕西亿安平定窑项目部。

第12篇 安全分级检查、隐患登记上报制度

7.1 检查分级与检查职责

7.1.1 检查分级:一级:岗位;二级:班组(工段);三级:车间;四级:分公司(单位);五级:总公司。

7.1.2 检查职责

7.1.2.1岗位检查职责:

岗位员工应按巡检制度要求检查本岗位所分管的设备、电器、压力容器、安全设施、特殊劳保用品器具、工具及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安全状况。负责整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按要求做好安全记录和隐患登记上报工作。

7.1.2.2 班组(工段)检查职责: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员工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安全状况记录情况,检查岗位员工对操作内容、工作场所检查过程中未能发现的隐患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整理核查各岗位上报的事故隐患,做好各类隐患的整改防范、登记上报工作。

7.1.2.3 车间检查职责:

检查班组(工段)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的执行,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检查所属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本车间辖区内班组(工段)上报隐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整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做好未消除隐患的防范和各类隐患的登记上报工作。

7.1.2.4 分公司(单位)检查职责:

负责检查规章制度的完善、上墙,检查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工段)、车间周四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等开展情况及记录,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登记、上报、防范,核查车间上报的隐患,发现下级检查中未能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上级反馈隐患,统一部署做好各类隐患的整理登记、分类、整改上报工作。

7.1.2.5 总公司检查职责:

利用不同形式(综合大检查,日常巡回检查、文明生产检查,专项检查,职能科室安全检查等)对全厂范围内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反馈到有关单位,督促其整改,制止处罚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检查分公司上报各类隐患,做好造册、统计、上报、有计划地组织整改重大隐患。

7.2 检查整改要求

7.2.1 岗位检查每班不少于四次:班组(工段)检查每班不少于3次,车间检查每班不少于2次,分公司(单位)检查每天不少于1次,总厂职能部室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综合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7.2.2 各级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实行“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交”(岗位能整改的不交到班组(工段),班组(工段)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分公司、分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总公司)。

7.2.3 检查出属于本单位解决的隐患,应立即安排整改,整改结束后,注销隐患台帐上的记录,暂时难以解决的,所在单位应悬挂隐患待修标志(或警告牌),同时制订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超出自己(单位)职责权限,自己(单位)无能力整改的隐患,除自己建立隐患记录台帐外,并上报主管单位和职能管理部门。

7.2.4 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接到隐患报告时,应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单位查清隐患根源,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和有效防范措施,需总公司安排解决的,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7.3 隐患上报

7.3.1 分类:

a类:需要上级部门安排整改的隐患

b类:客观原因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

c类:本单位已做出整改安排的隐患

7.3.2 上报要求

a类隐患中危险隐患应介绍隐患发现现状、危害。并提出本单位的整改建议和要求,以后每周上报时,应将已上报隐患现状变化(整改情况、防范情况)核报。

b类隐患(通过防范能切实消除危险)应上报原因、防范措施,整改计划。

c类隐患应上报周检查中已整改隐患内容条数,已安排整改内容、条数,超过一个上报期整改的隐患应列出。

7.4 报告程序与时间

7.4.1 程序:

岗位报班组(工段);班组(工段)报车间;车间报分公司(单位);分公司(单位)报总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单位)。

7.4.2 时间:

分公司(单位)每周一上午报公司安全部门(紧急隐患随时上报),其它上报时间由分公司安排。

公司级重点危险源巡回检查要求

1、岗位人员每两小时检查一次;

2、班组长每班检查一次;

3、车间或科室主管领导每天检查一次;

4、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环保部安全科每周检查一次;

5、分公司经理、安全环保部部长(或副部长)每半月检查一次;

6、总公司主管安全副总每月检查一次;

分公司级重点危险源巡回检查要求

1、岗位人员每两小时检查一次;

2、班组长每班检查一次;

3、车间或科室主管领导每天检查一次;

4、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每周检查一次;

5、安全环保部安全科每半月检查一次;

6、分公司经理、安全环保部部长(或副部长)每月检查一次;

7、总公司主管安全副总每季度检查一次;

注:以上所有检查,都必须按规定在现场记录上签字。

第13篇 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守则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榆安委办发[2018]9号文件(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米工贸字[2018]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生产部部长安质部部长动力部部长调度室主任

通风科科长培训科科长环保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综采队队长巷修队队长运输队队长财务科科长

应急救援科科长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二)领导组成员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主管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着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站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监站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

9.各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着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负债人200元。

第14篇 某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煤矿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各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五、风险控制

各煤矿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3)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与沟通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七、风险财政管理

各煤矿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煤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矿应了解和掌握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职业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职业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职业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各煤矿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⑴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煤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煤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各煤矿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矿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五、员工培训教育

各煤矿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员工行为监督

各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七、员工档案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第五章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二、地测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矿应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四、供用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五、运输提升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第15篇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及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管理方式的革新,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在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隐患前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和风险变更五个方面。

第二章  基本术语

第五条 事故是指导致工程发生人员伤害、经济损失、环境影响、工期延误或工程耐久性降低等不利后果的事件。本办法重点考虑引起人员伤害的事故。

第六条 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不利后果的组合。

第七条 本办法所提到的风险特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第八条 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或其组合,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人、物、环境因素以及管理环节等。

第九条 参照lec的评估方法(附件7)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办法将风险划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一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高于320分的(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2.二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160分到320分之间的(160≦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3.三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70分到160分之间的(70≦分数值<160)风险;

4.四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低于70分的(分数值<70)风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支部书记、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总监任副组长,工程、技术、船机、安全等部门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为组员。

第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策划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安排与部署。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适时公布项目部上报的各类风险和控制措施,并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宜进行指导、监督与帮助。

第四章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内容

(一)风险识别

第十三条 新工程开工前或跨年度工程在年初时,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同、相似工程发生的隐患、事故类型对总体工程或全年施工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

第十四条 项目部进行风险识别的组织:

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识别,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1),并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上报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2.项目部应明确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各成员的风险识别工作职责。各成员依据职责,负责对风险逐一进行识别,并填写《安全生产风险调查表》(附件2),并采用lec评估方法初步对风险进行打分评价。

3.项目部应对以下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识别:

1)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周围政治环境及人文文化;

2)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施工人员的配备;

3)工程项目的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平面布置;

4)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流程;

5)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生产物料、设备及装置;

6)工程所涉及到的有害作业(粉尘、高温、高压、噪声等);

7)工程所涉及到的辅助生产的生活卫生设施。

第十五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将各成员填写好的《安全生产风险调查表》进行整理后,形成本工程统一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

(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将整理好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提交给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召开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

第十七条 各成员应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对各自识别的风险源进行详细的描述,由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对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采用lec评估方法进行打分,逐个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分数值。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打分情况,将导致二级以上(包括二级)风险的风险源确定为本单位重大风险源,可委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附件3)。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的风险源进行统计,并按照工程类型进行统计和分类,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指导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监督部、质量技术部、船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中的内容汇总整理后,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源。

第二十二条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发文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进行重点管控。

(三)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四级风险控制措施:

1.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四级风险的施工区域、作业岗位、设备、材料、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2.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3.项目部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巡查,并组织开展“低级错误、常规隐患”专项整治活动。

4.项目部应结合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告知,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三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四级风险控制措施。

2.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三级风险施工区域的入口处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岗位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

3.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应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以分部或分项工程为单位,结合实际施工进展情况,召开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议,审核已识别风险的控制措施,补充识别未知风险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分析确定当月风险控制重点。

1)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应由技术负责人主持,对下月施工生产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进行通报、梳理和再评估,完善重大风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可由技术负责人委托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将会议讨论内容汇总整理后,编制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附件4);

2)《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或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于当月26日前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3)项目部应将审批后的《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和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议纪要及时发布到各施工区域和班组;

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监督部、质量技术部、船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将各项目部上报的《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中的内容汇总整理后,编制公司《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附件5);

5)公司《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公司安全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于当月28日前报上级单位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二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三级风险控制措施。

2.项目部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管理人员对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3.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安全、质量、船机、专家组等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4.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确认,执行开工许可制度。

1)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后,由安全总监/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6);

2)作业许可签发后,现场负责人方可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5.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根据实际适时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一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二级风险控制措施。

2.对于产生或存在一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为总承包模式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项目部为专业分包模式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及时将专项施工方案上报总承包单位,配合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由于内部或外部环境导致风控措施失效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四)风险应对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针对一级、二级和三级风险,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9639-2013)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由项目部项目部经理签署公布,并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须的应急装备及物资,并且建立应急救援通讯网络。

第三十条 项目部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风险因素类别,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必须落实施工人员的紧急避险权,确保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第三十三条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前期处置,及时隔离事故现场和疏散人员,通过加强协调配合、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四条 事故的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项目部应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事故后的恢复工作。

( .五)风险变更

第三十五条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发生变更,项目部及公司应针对变化的内容,及时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的动态管理。

第16篇 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

一、预测评价范围

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预测评价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治水措施。

三、预测评价方法

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内(要适当超出下月的掘进或回采进度范围,以确保评价的连续性)的施工层位、涌水量、附近老空区、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水井、地表水、防排水设施、通讯设施等情况,在对前方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评价结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报总工审核后方可组织作业。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

每月末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水害预测评价,确认预测及评价合理完善后,返回采掘队组落实执行。

2.水害预测评价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

2.1防治水中心负责工作面施工进度及防治水工程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措施指导实施工作。

2.2机电管理部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工作。

2.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

2.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材料购置与日常管理工作;财务科负责预测评价有关费用的落实。

3.水害预测评价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填写水害评价表,地测科负责汇总。

五、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1.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矿井水害预测评价工作,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发放施工通知单,不准测量放线;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煤工作面不准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发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防治水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评价和审核,及时调整水害监控重点。

2.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落实,发现没有评价或评价未通过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无条件停止施工。

3.根据矿井水害评价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表,将监控对象落实到个人。业务部门要及时对条件复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督导、对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隐患或条件变化立即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4.安监科对水害评价的组织和评价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水害隐患处理会议,督促落实进展情况。

5.预测评价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以加强、调动评价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第17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

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

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

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

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督办: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

对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第八条 负责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九条 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整改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报告,申请验收,应当在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完成;对整改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或隐患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跟踪检查月报表制度。各级重大事故隐患统计数填写到《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上报同级安委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绩效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核销,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先活动中给予表彰。对漏查、漏报重大事故隐患或挂牌督办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等失责行为,甚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公司主要采用lec法进行风险评价,lec法即:d=lec

式中: d — 风险值;

l —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发生危险情况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分数值

频繁程度

分数值

完全预料到

10

连续暴露危险环境中

10

相当可能

6

每天工作时间在暴露危险环境中

6

不经常但可能

3

每周一次出现于危险的环境中

3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1

每月一次

2

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

0.5

每年一次

1

极不可能

0.2

几年一次出现在危险环境中

0.5

实际上不可能

0.1

公司于危险情况的时间

分数值

事故发生后的危害程度(c值) 风险值d(l×e×c)

可能结果

分数值

危险性程度

分数值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100

极其危险 停产整改

>320

灾难数人死亡

40

高度危险 立即整改

320-160

非常严重1人死亡

15

很危险 及时整改

159-70

严重伤害

7

可能危险 需要注意

69-20

重大手足致残

5

稍有危险

<20

较大受伤较重

3

引人注目轻伤

1

d值

风险程度

d值

风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a级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d 级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b级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e 级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c级

第18篇 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单位。

第二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管理制度工作责任体系

一、成立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张鹏

成  员:任东海 李学兵 王赵荣 牛朝增 李海 左强 张聚山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技术科,为我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

二、责任分工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质量经理对开掘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3、技术经理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4、技术科长为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管理人,负责组织制订平定窑项目部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开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6、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三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及要求

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

每年底项目经理组织各开掘主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掘进工作面顶板、爆破等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

(一)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 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 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开掘专业专项辨识由质量经理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班组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四)项目部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项目经理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三、其他要求

进行辨识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四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方法

常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风险矩阵法、因果分析图法、事故树分析法、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法等,因各种评估方法均有局限性,本次采用经验判断法,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逐项评估和定级,按照管控的难易程度共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对应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

一级:易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和整改难度极大,需要煤焦集团解决的,由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二级:危害和整改难度大,技术上、资金上,区队解决不了的,需要矿解决的,由矿长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三级: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技术上、资金上,班组解决不了的,需要区队、科室自身解决的,由区科长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四级:需要班组、岗位解决的,由班长、职工负责安排治理、督办和验收。

第五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

工作流程

一、首先,建立以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开掘负责人具体负责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技术经理为开掘专业风险分级管控管理部门的责任人。

二、每次辨识评估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风险辨识、评估小组,明确评估小组成员职责。

三、分析矿井地质概况、矿山开采现状、矿井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专项辨识评估则分析相应专项内容,找出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编制矿井风险管理手册。

四、按照风险类型确定管理对象、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部门,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技术、资金。

五、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主要管控措施在井口进行公示。

六、将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纳入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进行培训。

七、检查风险和影响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分管负责人每月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八、项目部经理层跟班带班要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年底,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十、将辨识评估结果作为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依据。

危险源辨识

( 考虑人机环管因素;三种状态及时态;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开  始

风险评价

(风险后果描述、划分风险等级)

制定危险源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针对管理对象,制定相应管理标准和措施 )

审核、跟进

(检查风险和影响评估的全面性、准确性,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矿井风险管理手册

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准 备

组建小组、确定范围、辨识方法培训

管理对象提炼

(按照风险类型确定管理对象、管理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及部门)

培训、执行员工学习掌握程序要求并执行

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准确

控制措施

是否有效

进入下

一阶段

第六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工作保障制度

从技术保障、装备保障、管理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项目部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技术保障

技术经理作为安全风险技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技术责任。强化职能部室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强化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掌握、学习、优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安全技术标准、方法、工艺、设备、设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等。

二、装备保障

机电经理作为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装备责任。强化职能部室(队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切实强化落实企业负责人装备管理负责制,

三、管理保障

安全经理负责研究机构职能和各级安全管理体系及考核制度和程序建设,根据项目部实际科学划分职责,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组织保障

项目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第一责任人承担,负责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公司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五、制度保障

1、开掘专业建立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并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七章开掘主专业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 纪律、严格考核。根据《劳务合同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 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结合对安全危险源的辨识,制定安全风险告知制度。

一、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

对象:新进场职工和工人;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应急预案;

方式:集中教育。

二、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主管;

对象:技术员、班组长,现场作业人员;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

方式:集中交底。

三、班前教育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班组长;

对象:现场作业工人;

内容:工序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

方式:施工现场教育。

四、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

对象:施工现场人员、电工等;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方式:现场告知、书面告知。

五、现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

责任人:安全员

对象:施工现场人员、电工等;

内容:项目涉及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

方式:现场告知、书面告知。

将有害作业场所的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制成专门的告知牌,悬挂于存在有害作业场所的显耀位置。将此岗位存在的有害物质的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防护等要求进行教育告知形式告示现场场作业人员。

第八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安全风险辨识过程中存在的生产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机电经理、安全科长、技术科长、质量科长、各班组的负责人及接到参加会议通知的人员。

二、会议内容

会议每月组织召开,技术科长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做会议记录。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开展情况,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等工作。

3、落实当前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的责任人。

4、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分析,讨论事故的原因、分析存在的不足,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安全风险分级辨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三、要求

1、会议准备。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开会人员,说明会议地点、时间、主持人、内容等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带好记录用具,在上述各种例会上讲话的人员,都要认真准备书面材料。

2、会议考核。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无故来回走动。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1次扣罚责任人200元;凡迟到、早退、会中离开会场者,1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凡应本人参加未经请假,安排他人参加的1次扣罚本人100元;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震动,否则1人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会议签到。会议召集部门要建立签到制度,并由会议组织部门落实到会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签字确认后,组织部门落实。

第九章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培训学习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开掘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会议学习制度:

一、各专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组织本专业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风险培训学习。

二、每年组织1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相关工作精神,落实安全风险分级开展情况,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理念。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风险分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

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及各种管理制度;

3、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4、公司危险源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

第十章检查考核

一、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二、各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级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安全科长作为检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发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按违章处理,月底在安全绩效考核中予以兑现。

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过程中,发现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管控措施制定不到位的,由安检科视情节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一、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解释权属陕西亿安平定窑项目部。

第19篇 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推动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评估与分级,高度关注重大风险,采取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_________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17] 5号)(试行);

3、《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17]25号)。

三、术语定义

1.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2.风险点:通常指风险存在的部位,又称危险源。

3.重大安全风险:是指具有发生事故的极大可能性或发生事故后产生严重后果,或者二者的结合的风险。

4.风险辨识:是识别组织或系统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5.风险评估:是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6.风险分级: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等级。

7.风险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应包括:⑴工程控制;⑵行政管理控制;⑶个体防护控制;⑷应急救援控制。

8.风险信息: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存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9.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能造成突发性破坏、对环境能造成慢性破坏的因素。参照gb6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10.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四、主题内容

(一)、风险辨识和评估

1、煤矿每年12月底进行一次重大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3、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5、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 1 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6、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7、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本矿井按照《四川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8、技术部门应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绘制矿井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采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绘制,将各类别安全风险按相同等级用同一颜色(重大风险(d值≥320)、较大风险(d值≥160)、一般风险(d值≥70)、低风险(d值<70),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绘制,按安全风险点分布区域绘制在该图上。

9、煤矿企业应对全矿井安全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并上报属地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安全风险管控

10、风险分级管控应根据风险级别对应矿井管理机构设置层级实施分级管控。

1级(重大风险、红色),由矿长组织实施管控;

2级(较大风险、橙色),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管控,矿长督办;

3级(一般风险、黄色),由责任范围内的科、队组织实施管控,分管副职督办;

4级(低风险,蓝色),由作业班组实施管控,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

11、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类型

(1)工程控制;

(2)行政管理控制;

(3)个体防护控制;

(4)应急救援控制。

12、重大安全风险(1级)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有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管控措施,有人员、技术、资金保障。必须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符合规定的作业人数上限。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上报属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较大安全风险(2级)管控措施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有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管控措施,有人员、技术、资金保障;矿长负责全过程督办。

一般安全风险(3级)管控措施由责任科(室)、区(队)组织实施,必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措施有效,防护可靠;不违章指挥,岗位责任制必须落实。分管副职全过程督办。

低风险(4级)管控措施由作业班组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主管部门(科队)主要负责人督办。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安全生产活动。

六、管理职责

1、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队进行。

2、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3、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4、排放瓦斯、石门揭煤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5、生产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生产系统、生产工艺、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6、机电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主要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7、安全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在矿井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8、副总工程师配合主管领导参加相关业务科室对分管的业务的现场管理有变化时开展的专项辨识。

七、管理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见7-1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分为准备、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月或旬检查分析5个步骤。

2、年度及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均应形成《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3、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范围主要包含: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危险源。

专项评估范围为: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排放瓦斯、石门揭煤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矿井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及其相关系统受影响的范围。

八、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解释权属

本制度由______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十、其他说明

本制度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条文若有与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相抵触的,参照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的要求执行。

第20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以“自主管理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宗旨,不断提升班组自主管理能力,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零容忍”的理念,营造全员参与治理隐患的氛围,不断提升全员自主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不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生产线、辅助班长及以上管理干部为责任主体;

2、安全办负责检查监督。

三、管理办法

1、根据特箱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中的隐患类别,分三个层面进行管控:

①一级:发现违反特箱“三个核心”安全管理制度、违反重要危险源管控措施、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违反安全用电制度、违反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调度以上干部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②二级:发现违反特箱“三大重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指名作业管理制度、违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工段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③三级:发现违反预防手持手置伤害管理制度、违反物料堆放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一般性伤害的违章作业,由班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2、各班组将“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并组织员工培训,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身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主动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失,预防事故发生。

3、提倡“我能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隐患治理、消除违章”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身边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发现隐患及时按“三定”、“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报班组。要求每位员工每月至少必须查找2项安全隐患,隐患治理率100%;

4、各班组将相关安全隐患治理管理要求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自身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每位员工排查治理隐患的指标,让员工有目标地排查治理隐患。

5、各班组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后能自己处理的应自己及时处理,及时消除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各级干部接到员工的报告后应按照“四不推”原则逐级上报,在逐级上报过程中,所有干部都能知道所存在的隐患,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6、各班组应将每月员工排查治理隐患的情况张榜公布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让员工们互相了解各自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并互相督促,互相鼓励,互帮互助,真正达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目标。

7、每月安全办对查找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对难以治理、治理有困难的隐患提交生产部,由生产部召集设备、工装部门研究讨论攻关课题;

8、班长以上干部每月须查处2起违章,点检隐患10处,并自查自改;

9、每月由安全办对违章进行统计分析,列出重点,纳入下月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

10、对重大隐患、三违作业中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安全办从“人、物、管理”三方面分析总结,并进行横展。

11、对不能自改的隐患由安全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12、对干部查处的违章情况由统计室统计汇总后报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统计分析违章类别及频次,对于频次高的违章类别,作为下阶段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进行管控;

13、对违章作业人员,每周五下班后在三楼会议室进行视频安全培训;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安全办负责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般违章作业人员由工段、班组负责组织培训。

四、“三违”的定义

1、违章指挥

是指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员工违反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五、“三违”产生的根源

1、“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

2、实际经验表明,反“三违”要控制23种人:一是善于冒险、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四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八是牢骚满腹的“情绪人”,九是难事缠身、心事重重的“忧愁人”,十是急于求成的“草率人”,十一是心神不定的“心烦人”,十二是习惯违章的“固执人”,十三是凑凑合合的“懒惰人”,十四是带病工作的“坚强人”,十五是休息不好、身体欠佳的“疲惫人”,十六是变化工种岗位的“改行人”,十七是酒后开工的“不醉人”,十八是力不从心的“老工人”,十九是初来乍到的“新工人”,二十是受了委屈的“气愤人”,二十一是不求上进的“抛锚人”,二十二是单纯追求任务指标的“效益人”,二十三是盲目听从指挥的“糊涂人”。这23种人不仅存在于现场操作人员中,也存在于管理人员之中。

六、杜绝“三违”的对策

1、通过认真分析发现,“三违”是引发事故的最根本和直接原因,“三违”不除,事故难免。“三违”行为和现象不仅存在于作业人员之中,而且在许多现场管理人员之中也大量存在,例如为了赶任务或急于完工而支持工人投机取巧、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关安全规定作业;劳动组织混乱,组织职工疲劳作业;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或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规范和标准,审批把关不严;安全检查走过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等等。

2、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是违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是严重的违章指挥行为。所以,管理人员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岗位安全责任意识: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三违”行为坚决制止;只要管理人员作风过硬,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爱岗、敬业、勤勉,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监督检查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措施得力,“三违”现象就无藏身之地,安全生产事故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七、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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