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职责:详细定义每个职位的工作范围、任务和责任,以便员工明确自己的角色和期望。
2. 工作流程:描述完成任务的具体步骤,包括任务的启动、执行、检查和结束阶段,确保工作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3. 时间管理:设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安排,保证员工的工作生活平衡。
4. 安全规定:制定针对特定工作环境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5. 行为准则:设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沟通方式、着装要求等,维护企业文化和形象。
6.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7.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内部沟通的畅通无阻。
1. 明确性和具体性:制度应详细清晰,避免模糊不清,确保员工能理解并遵循。
2. 实用性:制度应基于实际工作需要,避免过于理想化或脱离实际。
3. 可执行性:制度应考虑到资源和能力限制,确保能够有效实施。
4. 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5. 法规遵从: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违法风险。
6. 公正公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公正对待所有员工,避免产生歧视或偏见。
工作制度的编写应遵循以下格式:
1. 制度标题:简洁明了,概括制度的主要内容。
2. 引言:简述制度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
3. 主体部分:按照上述内容的顺序详细阐述各项规定。
4. 执行和监督:说明制度的执行机构、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理办法。
5. 修订记录:列出制度历次修订的时间和内容,便于追溯和管理。
6. 附则:如有其他补充说明或附件,可在这一部分列出。
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行为,也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明确的工作制度,我们可以营造一个高效、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促进团队协作,实现企业目标。
第1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一、加油站员工除积极参加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外,还应该进行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对新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
三、对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在进站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有:本站特点、入站须知、注意事项、事故教训、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四、加油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小于1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文件;规程和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开展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五、对特殊工种(如电工、计量等)除由国家行政部门培训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外,加油站还应经常对其组织教育。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抢救等。
六、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前,应写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并经专兼合格后,再回岗位。
第2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是指加油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的要求、范围、内容、形势及考核等制定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安全教育,不仅能提高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还能使加油站员工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一、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遵纪和守法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对象: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大中专实习生。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加油站新员工在上岗前进行的区域分公司级教育、加油站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区域分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必须进行一次闭卷笔试,并进行存档待查;班组教育可以进行口试。
三、特殊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1、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资历和作业情况要详细记录,填写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四、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加油站全体员工。
1、每月加油站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的形式,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上级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专项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应急预案以及本规范的内容等。
2、加油站安全教育内容要详细记录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对象进站施工人员。
1、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安全合同》,未签订安全合同不准进站施工。
2、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组织对进站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作业。
3、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在“安全教育记录”。
第3篇 加油站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常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
(2)公司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从业人员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业人员人员的技术技能。
(3)公司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员工安全培训实行三级安全培训,即公司一级培训,加油站三级培训,加油站班组三级培训。
新员工一级培训,由加油站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课时不少于8个小时。一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油站内特殊危险部位;
(3)讲解石油产品的危险特性,根据特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剖析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
(4)讲解加油站各种预案,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现场模拟演练。
新员工一级安全培训完毕后,应对培训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岗位。培训考试资料档案资料要有记录并存档。
新员工二级安全培训由副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小时,时间应在新员工上岗前安排。
二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介绍本加油站周围环境及站内一般情况、特殊危险部位和防范措施,加油站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2)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3)加油机、机构设备以及一般电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4)加油站各种应急事故处理和有关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情况介绍及对其进行分工;
(6)加油站治安和自我保护以及随季节变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级培训完毕后,负责人负责对培训内容进行记录,新员工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由加油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要有3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并熟悉掌握加油站一般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培训不得少于8个小时,并负责至少一个月的帮带,直到其能够熟练掌握加油站基本操作技能为止。
三级安全培训可采用讲解的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但应有以下内容:
(1)本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基本常识,三懂三会的内涵;
(2)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的作用以及使用;
(4)现场安全管理的注意事故以及本岗位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5)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
三级安全培训负责人对培训内容和培训情况应有完整的记录,加油站负责安全的管理员应随时(每周至少一次)跟踪三级培训情况,并培训情况记录在《安全管理记录本》中,直到新员工不需要帮带为止。
1.4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油站、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施工队对加油站进行新建、改造、维修、安装、隐患治理等时,施工队应与加油站签订安全协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加油站站长或现场管理员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同时要求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进行签名确认。
2 日常安全教育
公司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加油站每月由班组长组织油站全体员工至少开展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并将具体教育内容详细记录,同时参与人员应签名确认。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或文件)精神,安排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学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报刊;
(3)发动员工查隐患,提合理化意见;
(4)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前及季节变化时安全注意事项;
(6)分析安全形势,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7)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8)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9)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10)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11)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12)其它安全活动。
3 培训教育管理
(1)公司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2)公司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6)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7)公司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第4篇 某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第5篇 加油站设备防雷防静电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第6篇 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第7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8篇 水上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
防火守则
1. 必须在规定场所内吸烟, 烟头、火柴杆随手熄灭并放入注水容器内,严禁卧床吸烟。
2. 严禁在船上燃烧物品。
3. 出入随手关门, 离开房间随手关灯; 装、卸油和清除油气过程中, 舷窗必须关闭严密, 航行中不准锁门睡觉。
4. 严禁携带家属或亲友留船住宿。
5. 严禁擅自接拆电气线路、擅自拉线装灯及乱接收音机天线;严禁用纸张或布遮盖电灯及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6. 不准穿带钉掌的鞋靴上船。
7. 用过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 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得放在闷热处所, 防止自燃。
8.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
9.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港口油区规定和厨房炉灶安全管理规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发现违章行为, 有权及时制止。
(二)
生活用电制度
1.厨房电热(制冷)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的要求,持证使用。
2.厨房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3.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电热器具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蒸饭箱必须放足底水,电炒锅、电饭煲不得干烧,电茶壶、电茶水桶必须保持正常水位。
4.使用电热(制冷)设备时,厨房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除电冰箱正常使用外)。值班人员应检查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5.厨房无人时,必须切断所有电热设备的电源。
6.电热(制冷)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7.责任人应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插头插座,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电热(制冷)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三)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内容
1.1 火灾隐患的整治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1.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1.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6 重点工种员工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9 消防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10 防火巡查情况。
1.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1.12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 检查要求
2.1 加油站每月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进行消防安全自查, 发现不符合项, 应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
安全检查须知
1. 安全自查
1.1 站长应结合设备维护组织船员检查船舶状态,确保船舶始终处于良好的适航、适装和适供状态。应特别注意船体和甲板上易腐蚀的结构及设备, 包括输油管系、舱口围壁、舱盖和检查孔、船壳和舷墙、透气管 以及载重线标志等。
1.3 按照应急行动训练和演习计划定期组织船员训练和演习, 检查和提高船员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和其他有关安全、防止污染等设备和器材的操作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1.4 在航行、停泊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站长应督查船员遵守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并及时纠正。
1.5 站长是安全检查的负责人,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组织自查。 在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船舶安全检查适用标准
2.1 jt/t440-2001《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五)
消防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施工现场及明火作业结束后, 现场是否及时清理;
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1.3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且在规定位置, 周围有无杂物;
1.4 消防泵是否处于适用状态;
1.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员工在岗情况;
1.6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是否安全。
1.7 各种电热(制冷)设备、电气装置、照明等是否超负荷使用, 线路是否老化, 人离开时是否按规定及时切断电源;
1.8 油舱盖是否关闭, 防火网是否完好; 接油盘内余油是否及时清理, 油棉纱等可燃物是否存放在指定容量器内。
1.9 会议室、休息室、办公室等场所是否置放了注水容器, 是否有卧床吸烟情况;
1.10 其他情况。
2. 每日防火巡查要求
2.1 安全监督员负责每日巡查。站长为防火责任人。
2.2 防火巡查员工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并及时扑救。
2.3 每日防火巡查不得少于3次, 尤其要增加夜间防火巡查的频率;
2.4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员工及其防火责任人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六)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1.3 有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火警报告、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对象:
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1.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1.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员工;
2.1.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员工。
2.2 接受正常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2.1 新聘员工;
2.2.2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
2.2.3 在岗员工。
3.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部门或机构
3.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
3.2 新聘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3.3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以及在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各加油站组织进行。
4.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及要求
4.1 加油站应利用黑板报、横幅|工班会等宣传工具以及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和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2 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前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经常会同各岸基地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研讨, 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4.3 利用安全活动日组织船员学习消防法规、规定及有关消防安全知识, 进行事故案例分析, 定期进行消防救生及其他应急应变演习, 不断提高员工的应急应变技能。
4.4 做好相关的教育和培训记录。
(七)
安全活动日制度
1.安全活动日是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按期总结和检查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安全制度。
2.安全活动日活动, 由站长主持, 当班全体船员参加,分工班每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
3.活动内容:
(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制定并贯彻实施方案。
(2) 检查总结一个月以来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情况。
(3) 开展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四查”活动, 对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4) 根据生产任务、港航情况和自然环境的变化, 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措施。
(5) 组织船员学习国家、主管机关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则、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对各类事故的预防能力。
4.活动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簿》内。
(八)
船舶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适用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器材
即灭火器、水带、水枪、黄沙箱、太平斧、耐火救生绳等用于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便携式灭火器材的总称。
2. 消防器材的配置
2.1 船舶消防器材按照船级社检验规范配置;
3. 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检查要求
3.1 灭火器
3.1.1 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13.50l, 且≥9.00l,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至少与13.50l液体灭火器相当,且其灭火性能至少与9l液体灭火器等效,所有灭火器应为船舶检验机构及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型式和设计;
3.1.2 液体灭火器应置于4~45○c,气体灭火器应置于-10~+45○c环境中,寒冷季节应采用防冻措施, 不得受到烈日曝晒或接近热源;
3.1.3 灭火器放置位置须明显、固定可靠、清洁不潮湿、无杂物、易取, 推车式灭火器与主要保护处之间的通道应畅通; 用于任何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 其中应有一具放置在该处所入口外附近处;
3.1.4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走机构应灵活可靠;
3.1.5 co2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灭火药剂重量减少超过额定重量5%,应检修后按规定量重新充装, 每隔5年应进行水压试验;
3.1.6 卤代烷1211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 并检验压力表的准确度; 灭火药剂失重超过额定重量10%时, 应送回收部门作报废处理 (该灭火剂已规定不准使用, 应逐步更换等效的灭火器);
3.1.7 外观
●可见零部件完整, 无损坏, 无锈蚀, 装配正确;
●铅封完整, 安全帽泄气孔畅通, 瓶壁无裂纹、渗漏、变形, 压力表指示在有效值内;
●喷筒和喷射管道不堵塞、无龟裂、无腐蚀和损坏; 刚性连接式喷筒应能绕其轴线回转, 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
3.2 消防水带箱
3.2.1 固定牢固, 外表清洁不锈蚀; 箱门开闭方便, 开启后有制动装置; 箱内无杂物、积水; 箱内配置水带、水枪;
3.2.2 箱内水带干燥清洁, 无破损, 长度一般≤25m, 且≥15m; 水带接口与水带联接应垫保护物, 并用铁丝或铜丝五圈二道或喉箍扎紧 (受工作压力不脱落) , 卡簧不脱落,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3.2.3 箱内应配带有开关装置的两用型(水雾/水柱)水枪, 应保持清洁, 无腐蚀,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水流转换开关活络。
3.3 其他消防器材
3.4.1 黄沙箱(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箱盖应标明“黄沙箱”, 箱内应置放铲子或畚箕一只;
黄沙箱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黄沙有结块或缺少现象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3.4.2 消防水桶(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并置满清水; 如出现渗漏现象, 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4.3 太平斧(斧柄漆红色、斧头漆黑色)应置于固定易取且干燥的位置, 避免高温及接触腐蚀性物品; 要经常检查斧头及斧柄是否有裂纹, 连接处是否松动, 如出现上述现象, 应及时予以更换; 每次用完后, 要用油布擦拭干净, 保持清洁。
3.5 所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都应与《消防平面布置图》相符, 有清晰的标示; 灭火器、消防水带箱应挂有检查养护记录卡, 其养护责任人应与《消防救生应急应变部署表》相对应。
3.6 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四定”规定(定点、定人、定责任、定期检查), 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3.7 每进行一次消防器材检查和维护, 都必须在《防火档案》中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9篇 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第10篇 加油站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安全监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检查防雷接地导线和防静电接地导线是否完好、有否破损,每日上班工作前,检查静电报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检查汽车用阻火器数量是否足够,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检查输油管路是否有渗漏现象。
四、每日巡检油罐区人孔、操作井、通气管及阻火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加油区,严禁在加油区吸烟、打手机。
六、如遇到雷雨恶劣天气,应立即暂停油罐区卸油。并检查储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暂停营业,待处理险情后,确保安全时,才重新营业。
七、在秋冬干燥季节,每日要定时在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喷洒自来水,及时导走各种因素产生的静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事故。
八、每班检查加油站员工是否按要求穿着工作服。
九、每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记录表应长期保存。
第11篇 加油站安全例会制度
为规范加油站的安全例会工作,切实开展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内各类安全例会管理。
2、职责
2.1、站长负责安全小组会议的组织和开展,并对安全活动的落实进行监督;
2.2、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活动;
3、主要内容
3.1、安全小组会议
3.1.1、安全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加油站安全小组的成员必须参加;
3.1.2、总结本月的安全情况,安全隐患的处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3.1.3、学习国家、省、市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3.1.4、研究分析其它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安全活动
3.2.1、安全活动每周召开一次,由专职安全员组织本站的从业人员参加;
3.2.2、总结本周加油站内的安全工作情况;
3.2.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3.2.4、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隐患。
4、检查与记录
4.1、站长应对安全小组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专人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证;并在安全小组会议上及时总结;
4.2、专职安全员应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在员工中间积极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记录在下一次的安全活动上加以讨论。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 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 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 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1) 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 考核内容
a.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b. 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c.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 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f.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 消防管理制度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 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 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 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 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 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五、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 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 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六、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 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 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 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 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 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 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灭火组织指挥系统
(1) 指挥系统分布图
(2) 消防分工:(见最后一页附件“消防义务小组”):
① 重点部位分工:
油罐区:
加油区:全体当班加油员
财务室:
② 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999
3、 各重点部位事故预测及扑救方法:
(1) 加油区
起火原因:
加油机静电接地不良,加油枪与油机之间静电导线折断或接触不良;在加油场地穿脱化纤服装;违章用塑料桶加油而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钉的皮鞋在场地走动或在场地铁器撞碰产生火花,违章在场地吸烟、用火,车辆起动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扑救方法:
停止作业。立即用就近灭火器对着火处喷射,或逐个点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对地面着火点进行覆盖。并报119火警。
在扑救时要注意疏散车辆,切断电源。
(2) 卸油区
起火原因:
卸油时未接静电导线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引燃油气,卸油时跑油遇活;卸油时起动或修理车辆。
扑救方法:
立即关闭卸油阀,将车辆驶(拖)离现场,就地拿起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喷射,也可用石棉被将卸油口封闭。如在油车注油口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将罐口封闭,使其窒息而自灭。如火势猛烈无法控制,不能关闭卸油阀,灌车又不能驶(拖)离现场,可用沙土将流出来的油品围堵起业,控制燃烧范围。并向119报警台报警。
(3) 油灌区:
起火原因:
雷击,卸油时未接静电装置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卸油区发生火警及外来火源引燃油罐区油蒸汽所致。
扑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员及灭火器,在指挥员统一指挥下,向着火点猛烈喷射。如在通气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覆盖,使期窒息。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几点:①扑救时要站在上风(或侧风)位置进行扑救。②冷却邻罐。③如火势猛烈,无法扑救,要想尽办法尽量控制火势,等待消防队来一起扑救。
(4) 配电房
起火原因:
违章使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动作,电压过高,电流大,线路短路等引起导线起火,避雷装置失效或不良,遭雷击而引起火警。
扑救方法:
用灭火器进行喷射或点射,扑救时要注意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
(5) 注意事项
① 指挥员在发生火警时,要冷静、果断。
② 灭火人员的动作要做到:快、稳、准服从指挥。
③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要迅速利用站内的灭火器材,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同时其他人员在站长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扑救、报警、疏散车辆、转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 动火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 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a.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b.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c.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d.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e.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f.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g.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九、 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 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 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 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 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十、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 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 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 油罐区严禁烟火。
4、 培植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 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 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 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 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 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 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 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 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十二、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 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 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 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 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 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设备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 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 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 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 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 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 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十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2、 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3、 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4、 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见第三章第二条、第三条及有关的财务制度。
十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 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 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 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第13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14篇 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加油加气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二、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三、 对以下情况应当进行处罚:
1、 安全组织
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而未开展活动的
职责不明确的
2、 安全培训
未按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的
新上岗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的
未对进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员工不会使用站内消防器材的
3、 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
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4、 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
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5、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 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下列情况应进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能坚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成绩显著的。
积极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的。
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其他应该奖励的行为。
第15篇 某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安全秩序,作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加油站实施安全监督的有效方法,也是加油站自身管理的需要。
二、加油站除迎接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外,自身也要组织好安全检查。
三、检查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站长检查与员工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四、加油站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和不定期四种方式进行。操作人员和安全员时时查;班组日查;加油站周查。
五、日常检查按照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工人根据本岗特点,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按照和班中巡回检查。
六、定期安全检查及主要内容:
季节性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解冻跑漏、防建筑物倒塌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为重点;秋季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1)节日前检查。应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作业准备等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每年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储油设备、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雷、防静电等方面进行专业性检查,必要时聘请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级行政安全部门检查和加油站自身组织的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加油站都要记录在案,根据整改建议书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四定”原则,及时、安全、完整的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经营。
第16篇 某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员工除积极参加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外,还应该进行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对新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
三、对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在进站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有:本站特点、入站须知、注意事项、事故教训、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四、加油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小于1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文件;规程和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开展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五、对特殊工种(如电工、计量等)除由国家行政部门培训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外,加油站还应经常对其组织教育。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抢救等。
六、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前,应写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并经专兼合格后,再回岗位。
第17篇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 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 二必须、 三定、 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18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以下例会制度:
1、 每月由站长召集各班组长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专题研究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 由安全员汇报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班组长汇报当月情况。最后站长做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务。
3、 各班组长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1-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
4、 每季度要如开2次以上的防火、消防安全专题会,进行专题研究,抓现场、抓重点部位、抓违章,排查重大隐患的整治措施会。
5、 单位在完成上级或本级组织的综合治理工作后,要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做到奖罚分时。
第19篇 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 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 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 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 严禁在站内修车。
6. 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 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 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 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 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防中毒管理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持完好。
2、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3、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8、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9、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
水池等冲洗设施。
防泄漏制度
由于设备设施问题而引起的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它将可能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二次事故,使企业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对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对防油罐油品泄漏工作的重要性应予高度重视。为了做好预防油罐油品泄漏造成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和避免事故扩大化,特制定制度。
1、领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按液位计认真核对油水总高、水高,每五天人工计量一次,并认真做好计量记录,分析不正常损溢情况。
2、每次计量必须认真测量油水总高、水高,并将每次测量的数据与前次测量的数据进行对比,当出现大盈大亏时应进行复测;当水高发生短少或明显增多时,应加强对油罐监控每20分钟测量一次水高,并及时报告站长。
3、当出现油罐油品泄漏时,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同时关闭相对应油品加油机停止营业。
4、站长应迅速组织加油站员工对加油站四周低洼处进行反复巡查,有无油品外流;若有外流油品应组织人员堵截回收防止外流油品扩散,并划出安全区域做好安全警戒,配备好消防器材;同时对油罐继续垫水(垫水应从卸油孔灌入并保持低流速),保持一定的水高;
5、及时将油罐漏油情况向加油站管理经理、公司营销管理组、安全营运组汇报,并迅速与实华运输公司取得联系,将距离加油站最近车辆调到加油站,做好油品的转移工作;
6、当油罐车到站进行盘油作业时,加油站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备好消防器材,油罐车接地可靠,防止喷溅灌装,罐车装油孔应用石棉毯盖实;
7、用手摇泵或其他工具清干净油罐底油。
8、对管线泄漏,立即停止该品种对外营业,根据泄漏情况,决定是否临时全站停业,并报告相关部门,查找泄漏部位和原因,进行抢修。
9、对油罐车泄漏,临时人工堵漏,及时通知运输部门,派车转移油品。
10、对盘出的油品进行计量,核实损耗。
第20篇 加油站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管理制度
加油站按要求建立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考评:每半年由站长对员工进行一次工作考评。
1、 奖励规定:
1)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遵章守纪、年内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做
出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
2)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员工,每月可视情况奖励1-3名,每人次奖励金额为20-100元。
2、 惩罚规定
1) 对违章管理和违章操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发现有“三违”行为的安全责任人和员工,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要严历追究责任。对一般员工的经济处罚。每人次在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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