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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职工培训制度

有哪些

职工培训制度

企业的职工培训制度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培训活动,旨在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这些培训通常包括:

1. 新员工入职培训:帮助新人熟悉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基本工作流程。

2. 技能提升培训:针对特定岗位,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更新。

3. 领导力培训:培养和提升管理层的领导技巧和团队管理能力。

4. 软技能培训:如沟通、协作、时间管理等,提升员工的个人效能。

5. 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预防工作场所事故。

主要内容

职工培训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需求分析:通过评估员工的技能差距和业务需求,确定培训目标。

2. 培训计划制定:设定详细的培训日程、内容、方式和预期成果。

3. 培训实施:组织内部或外部讲师进行授课,或利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远程教育。

4.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测试、反馈和绩效考核,检验培训效果并调整培训策略。

5. 持续改进:基于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法,确保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重要性

职工培训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 提升员工能力:培训有助于员工掌握新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促进团队协作:共享知识和经验,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同工作能力。

3. 适应市场变化:随着行业和技术发展,培训能帮助企业快速适应变化,保持竞争力。

4. 保留人才:良好的培训机制能提升员工满意度,降低人才流失率。

5. 企业文化传播:培训是传递和强化企业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一个健全的职工培训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的关键,它不仅提升了员工的个人价值,也增强了企业的整体实力。

职工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供电所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供电所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供电所的教育培训管理,培养和锻炼一支强有力、高素质的技术队伍,不断增加班组的综合实力,确保我所培训计划的完成的落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我所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我所的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培养和造就一只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推动学习型班组工作的开展。其中职工培训的重点是:业务技能培训和基础知识。

二、培训员是所内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和执行各级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方针和规定,并负责制定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2、制定所内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组织协同所内的各种竞赛和比武。

4、负责参加上级竞赛、比武人员的赛前培训工作。

5、负责管理支公司的各种培训。

三、应建立的培训台帐:

1、班组教育培训计划;

2、月度培训情况登记;

3、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台帐;

4、周培训台帐:包括学习日记录、技术问答(每周一次)、理论讲解等(学习、讲课及专题分析);

5、各类考试成绩登记台帐;

6、教育培训活动纪事。

四、岗位培训:

1、应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完毕所支公司安培股备案,并填定《岗位培训技术档案》;

2、邀请各专业人员对我所人员进行培训。

五、积极开展各类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

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应进行最少2次的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习的积极性,选拔竞赛能手。

六、培训管理

1、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有步骤地开展班组现场培训工作;

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岗位技能调考、抽考和各种竞赛活动,凡抽到人员不得以任何再由无故不参加,凡成绩优秀者,按照所内考核办法进行奖励,不及格者,按照所内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3、充分利用早课时间,按照“每日一题”自选课题进行讲解和作好笔记,以了解全面的专业知识;

4、凡涉及到培训的各类报表及临时布置的培训任务,应在每月底及时报至安培股;

5、对支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要按时完成,并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的时间进行培训;

6、职工无故不参加所涉及上级举报的各种培训,将依照旷工进行考核;

7、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从事技术工作的职工,必须参加技术等级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在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后,优先兑聘上岗。

第2篇 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二年一次的培训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种,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安全生产科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五、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种应定期参加复审。

七、新工人、休长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八、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九、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十、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第3篇 通风科职工培训制度

1.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矿邀请县局培训专职、由总工制定培训计划,由矿长、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和生产副矿长主持,全员参加培训;

2.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春节放假后复产前进行,时间为老工人7天,新工人15天,学习煤矿安全生产知识,认真贯彻全员安全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部门以及本矿的指示、指令、决定等有关全员安全技术知识;

3.部门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为期2-3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学习本部门专业知识及煤矿安全相关知识;

4.科室培训:每月进行一次为期1-2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学习本科室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

5.全矿各科室每周五进行安全学习例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总体安全生产工作;

6.另外,按照上级要求及本矿实际情况进行专项培训:

⑴、新工人培训;

⑵、岗位练兵;

⑶、技术比武;

⑷、特殊工种培训;

⑸、一专多能培训;

⑹、实习代培

⑺、企业职工教育等。

第4篇 职工培训制度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工人的业务水平、操作技术以及岗位标准的认知程度 ,同时也为了提高工人的自主保安能力,促进安全生产。队里要定期组织培训,积极参加矿、公司有关培训。特制定培训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岗前培训

1、新工人入井前三天为岗前培训阶段,在岗前培训阶段要遵守纪律,严格按照井上大班时间考核。

2、新工人入井前培训内容为:入井常识、队组内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贯彻与考试,办证以及寺河矿矿安全文化手册。

3、新工人入井前必须经过矿安全培训,成绩合格取得安全技术资格证方可上岗。

4、新工人分到班组,必须由班长指定三名老工人为师傅,与新工人签定师徒合同三式三份,学徒期三个月。期间师傅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传帮带工作。对于师傅每人给予100分/月的补助,凭合同每月由各队队长统计上报。对于同时带多名徒弟者,每人补助200分/月。

5、在新工人不能独立干活前,师傅要负责其安全、教会基本的劳动技能及安全常识。师傅休息,要进行申请,班长要临时指派监护人,尤其新工人入井三天内,发生迷路,安全等方面的行为时,师傅(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并对师傅取消当月工分补助,对班长处于3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按矿有关规定处理。对新工人有意借机不下井,中途上井者,三律消工,视为不放心进行班组内部待业。

6、其它井下队组借调至我队人员,转岗人员,必须经过学习作业规程与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此外还必须遵守我队的各项相关制度。

7、师徒合同履行结束前,师傅要给徒弟评议打分,对于评议结果差者,工资分配仍执行班组平均分的60—80%的原则,并续签师徒合同。

二、业务培训

1、结合井下职工的业务素质差水平低的现状,经各队委会研究决定,拟定业务培训项目。机电工种由机电队长全面负责;安全方面由各队队长或副区长负责;生产方面由队长负责;技术方面由生产、机电技术员负责;区长、书记负责监督学习落实情况。

2、培训人员名单由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

3、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否则扣款20元。

4、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制度考核。

5、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包括井上笔试,井下现场操作)。对于个别针对性较强的短期急训,可以制定相应的培训奖惩方案,获得队委会通过后,由分管负责人牵头实施。

6、及时对严重“三违”人员及“不放心”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

7、对重点岗位及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不定期安全业务培训。

8、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矿上组织的有关安全知识培训。

三、集团公司、矿组织的脱产培训

1、每月的培训人员名单由技术员根据培训计划和生产情况提出,与队长和机电副队长协商报区长同意后,培训者方可参加培训 。

2、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否则上班也不予记工,由队长与机电队长负责监督。

3、参加培训者培训完毕后必须按时归队上班,否则按旷工论处。

4、参加培训者在其礼拜天或培训结束后的休息天,由于生产情况需归队上班,在接到通知后,必须上班或协商解决。相关待遇队里解决,不接受队里安排者,扣款50元。第二次劝说,仍无效者,执行内部待业。

5、参加培训者,不得出现旷工、不遵守培训纪律现象,更不能闲而滋事,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经落实属实者,除按保卫科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扣本人50—100元,并执行区队内部待业制度。

6、参加培训者因违反纪律,旷工等原因,被职教中心开除者,培训期间工分为零,按旷工论处,再次参加培训区队里不出工分。(指第二次补训)

7、参加考试者,因考试不及格未结业,扣除本人50元,区队里概不负责培训期间的工分,再次参加培训也不出工分,无故没有参加考试者,成绩按零分计算,扣款100元。

第5篇 机电职工安全培训制度

1、机电工区要编制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脱产培训,定期组织技术比武。

2、机电工区每月组织培训天数不得少于10天,参加培训人数不得少于15人,每月必须组织不少于4小时采掘队长机电一般常识的培训工作。

3、机电工区每月要组织一次井下各队组的队长、机电队长和未参加专业培训的2名机电职工进行专业知识、机电管理常识考试并考核通报。

4、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每周一题的机电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并于员工工资挂钩进行经济考核。

5、 每半年由机电工区组织一次机电职工机电技术比武和由队长参加的机电智力竞赛活动,并进行考试,考核结果和单位经济责任制挂钩。

6、机电工区要建立机电职工培训档案、每次培训要记入培训档案考试成绩要反馈回各单位,各单位要按分数进行考核本人。

第6篇 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职工教育例会。要求主管教育的领导、车间主任和全体技术人员参加。

2、按上级要求制定职工教育工作计划和全年的授课计划包括课时、授课内容、授课教师。

3、厂里每半年组织一次技术表演赛。

4、各车间每月一次岗位练兵。要求内容结合生产难点、重点,练兵的实际情况、练兵成绩要详细记录。

5、各班组岗位练兵每周一次。

6、每月进行一次不工种的技术考试。

7、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局、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技术比赛。

8、教师要有备课笔记,要求内容详尽,字迹工整,授课内容要紧紧围绕生产实际,并且厂里按季度进行检查。

9、学员要有学员笔记,包括自学内容和平时授课笔记,要求字迹工整。每半年检查一次。

10、厂里每两周上一次技术果。(与厂安全会同步,2:30分开课,2学时)

11、干部要求坚持自学,要有自学笔记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干部笔记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7篇 职工培训考试登记制度

1、全矿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执行“三级”教育制度,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2小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送安培中心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件持证上岗。

3、职工培训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安监科认真组织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评工作。

5、办公室作好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登记工作。

第8篇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

一、必须建立职工培训档案,由培训部门保存。

二、新工人培训制度。

1、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否则严禁上岗工作。

2、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其中,在地面课堂接受培训一个半月,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半个月。

3、煤矿安全法制教育。其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方针、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指令等。

4、劳动纪律教育。其内容主要是煤矿劳动职业道德以及本单位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制定的矿规矿纪。

5、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应配合安全电化教育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矿井生产建设情况;

(2)井下安全基础知识和入井须知;

(3)五大灾害的防治与有关事故的发生规律;

(4)通风设施的作用和必须遵守的事项;

(5)煤矿安全规程中与本工种有关的条件;

(6)遇险时必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7)进行瓦斯和煤尘爆炸、炸药、雷管性能的实验教育。

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下井。

6、通过井下实习,必须要求新工人了解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方法及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制度;熟悉提升、运输、行人、进回风的井筒和巷道;了解各种设施、设备的作用及性能;熟悉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规程、支架方法、质量要求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车、行走和上下安全车、升入井必须遵守的规定。

7、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分工种入井工作时,队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实习四个月。实习期间,由老工人负责新工人的安全,并教给本工种操作技术及安全上的注意事项,熟悉本作业区域的巷道布置、通往地点、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等。

8、实习完毕,经操作考核合格,才能发给安全资格证书,方可独立工作。

9、调换矿井或工种的,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0、严格遵守《三级培训制度》。

三、各级安全培训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负责安全工作的矿长组织安全科、工会、劳资科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2、每次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负责安全工作的矿长组织安全科、工会、劳资科等部门进行。培训后进行考核,公布成绩,不合格者补考,补考再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不参加考试者按不合格对待。

3、全员培训时,各单位必须由一名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保证人数。无负责人带队参加培训的单位,给予每次不低于20元的处罚。职工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经主持人同意,无故不到者每人次罚款10元。

4、培训时必须遵守纪律,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违犯者一人次罚款5元。

5、因故没能参加培训的职工,限期由主持人进行补课,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6、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安全制度、规定等。

7、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8、工人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9、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四、特殊工种培训制度。

1、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2、矿井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两次考试,考核内容由主管部门制定,每次培训或考核的内容一般不得重复,应随科技进步或矿山法规的更新而不断更新。

3、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特殊工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操作资格,不得上岗工作。

第9篇 在岗职工培训:企业管理制度真实用途及有效应用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的真实用途及有效应用方法

--在岗职工培训课程提要

第一章、企业“管理制度”的真实用途

何为企业“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实现某种愿望和目标而制定的企业“控制管理”规定。

企业“管理制度”通常是以

――“规章制度”、“执行标准”、“工作程序”、“行为管理规定”、“职工岗位职责”、“企业员工手册”、“企业内部通知”等加以体现。

企业“管理制度”的特性

――企业“管理制度”普遍带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企业“管理制度”的作用

――满足企业经营活动运行,确定产品质量标准,明确员工岗位责任,明确生产流程工艺,提高生产工作效率,规范操做工作程序、保证生产产品品质,确保品牌生存能力,杜绝生产安全事故,获得生产经营回报,促成企业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编制思路

有效编制思路应符合

――编制目的明确

涵盖范围准确

采用方法有效

相互关联性强

约束措施得力

执行过程简便

企业“管理制度”编制目的

希望通过企业“管理制度”“约束”职工工作行为,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明确“产品”质量标准,确定“管理、控制”工作程序,提高“劳动工作”效率,达到“产品”标准质量,解决“管理、服务”问题,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获得理想“生产、经营”利润,保证企业生存的目地。

企业“管理制度”涵盖范围

1、企业工作行为“约束”:

如:职工“工作”、“服务”礼仪;职工“工作考勤”等。

2、企业“岗职工作”要求:

如:职工“岗位工作职责”;职工“工作手册”等。

3、企业“管理控制”程序:

如:“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及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处罚、奖励管理”制度;“职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管理”等。

4、“质量控制”管理:

如:“产品”、“服务”质量标准;“产品”、“服务”工作质量程序;“产品”、“服务”工作质量记录;“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标准;不合格品(项)处置方法;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规定(程序);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复检规定(程序);“产品”、“服务”质量档案等。

企业“管理”采用的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通常可以分为:以工作程序要求为主的“程序管理”方法和以工作岗位要求为主的“岗职管理”方法。在从事高危生产和服务领域的企业管理中,也有采用岗职、程序合二为一的“岗位程序”管理方法。

企业“管理制度”的相互关联

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使“制度”产生相互关联,并且目标、方法一致,不可自相矛盾。

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措施

针对企业“管理制度”所具有的“强制”及“约束”之双重特性,“管理制度”中所采用的所有方法,应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管理制度”才能产生其所需要的“特定约束”能力。

企业“管理制度”应该执行过程简便

企业“管理制度”在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要使执行过程尽可能的附合“简单”、“方便”的编制工作准则,得以实现其所希望的,“有效管理”的目地。

第三章、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效应用方法

任何“管理制度”在其进入应用管理中,都需经过:管理制度公示管理制度培训应知应会考核执行需要检查处置违规及时处置应有通告通告应入档案应与工资挂钩作为提升评定等,才有可能真正起到使用它的有效“控制管理”作用。

管理制度“公示”

任何企业决定执行某项“管理目标”前,都应将要执行的制度尽可能的在所执行范围之内提前进行“公示”。以使“制度”有关联职工,知道将要执行“制度”所包涵的“目标管理”“制度”内容,用应形成“制度”执行前所应有的,感知“心理承受”准备。

管理制度“培训”

对于任何“管理制度”而言,只有被“制度”人,对其“制度”真实管理目地,了解“制度”具体管理方法,清楚“制度”执行检查力度,明白违规处罚轻重后,才能引起执行前思想上所应有的足够重视态度。

在进行管理制度“培训”时,应该根据不同“制度”管理目地,结合“制度”执行条款多少,是否具有岗位衔接上的“具体、明确”方面要求等,分别采取可对应的“制度培训”方式。用以获得所需要的,“培训”目地效果。

对被“制度”涵盖范围广的:“职工工作、服务礼仪”“职工工作考勤”“职工岗位工作职责”“职工工作手册”“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及物品领用管理制度”“处罚、奖励管理制度”“职工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等,就较适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用以达到节约“集中培训”时间,提高“培训效率”的目地。

企业每位新入职的员工,都应对其进行“管理制度”的“培训”。如新人入职人员较多,可由人事管理部门组织新人进行“集中培训”;如果入职人员较少,可以要求其任职部门经理/主管承担对其进行“培训”的责任。

对被“制度”涵盖范围相对较窄的:“合同管理制度”“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岗位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产品、服务质量标准”“产品、服务工作质量程序”“产品、服务工作质量记录管理”“产品、服务质量检验标准”“不合格品(项)处置方法”“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规定(程序)”“不合格品(项)质量整改复检规定(程序)”“产品、服务质量档案管理”“岗位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等,可根据被“制度”所涵盖的各个岗位工作职责,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管理制度”应知应会考核

只有被“制度”人牢记“管理制度”,才能满足“制度管理”的需要。

“管理制度”需要执行检查

对于任何“管理制度”,只有结合日常管理对其不间断的执行情况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做出执行情况讲评,才能发挥“制度”所应起的“制约管理”做用。

处置违反“管理制度”要及时

只有对于任何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企业职工处罚管理规定”做出及时相应处罚,才能有效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所应有的“强制、约束”做用。

违规处置应有通告

处罚管理决定应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下达,处罚管理书面文件应送达至被处罚人。同时也可根据违规情结轻重,做出是否需要“通告”的决定。

违规处置通告应入档案

“处罚管理决定”书面文件应存入企业人事管理档案,档案保存期应不少于两年。

“执行制度”应与工资挂钩

“执行管理制度”好/坏,应与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工资收入挂钩,用以提醒职工遵守“管理制度”可以保证甚至增加自己个人收入。反之,将会减少自己个人收入。

执行管理制度“好、坏”可以作为提升评定依据

“执行管理制度”情况的好/坏,应该作为企业职工职务升迁评定的依据。试想一个不能自觉遵守企业“管理制度”,缺少自我人“约束”能力的人,又能如何指望他(她)来带领职工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又能如何承担保证生产产品质量的责任。

第四章、管理制度的修正与补充

“管理制度”的修正与补充

由于我们拟定管理制度时很难做到涵盖范围全面,所用措施准确、有效。而且,经营过程之中,也总会有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面对,并且加以进行解决。

在现实经营管理中,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不可能也根本无法永久性的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所以,企业管理人应该针对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及时的对“管理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目标内容”做出修正之后,才是保证管理可以持续、有效运行的正确工作方法。

“管理制度”应该适时的更新

任何一种“管理制度”,都不可能也根本无法永久性的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企业应该根据其管理目标的调整,对所使用的“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更新,用以适应企业达到所拟定的经营管理预想。

在进行企业“管理制度”更新时,对以不适合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度条款,应以下达更新、作废文件方式完成所需更新过程。过期“管理制度”应做及时收回、销毁处理。

对于刚更新的“管理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应加大执行检查力度。

更新后的“管理制度”应与企业管理目标相一致。

结束语

第10篇 王台铺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选编

职工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和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培训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季度计划安排,全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政,由教育科培训组按业务编制办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实施,各业务组长负责建立记录表进行考核。

(2)计划安排各基层单位业余(或半脱产)培训班的管理,在开班前,由单位提交办班培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过程的管理,自行组织培训,教育科按要求对其进行抽查考核。

2、考核奖惩

(1)培训班的日常管理考核(计划制定、教师聘任、课程安排、学员考勤、签到、培训结业教试、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并将各种记录建立完善。

(2)培训或组织管理不认真、应付差事的单位根据情况扣单位当月考核分1-5分。

(3)凡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各单位要按规定指标、人数、时间,准时安排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4)年末,对全矿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培训成绩突出单位及个人可优先参加集团公司职教系统先进和评比。

安全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晋煤安字(1999)第44号文件转发的“山西省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的精神,凡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职工都必须取行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否则,干部不得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为将此项工作做好,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集团公司规定的各项培训规定,把安全培训工作给入全年计划,做到“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2、安全技术培训必须依照《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实施教学要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3、凡经过培训,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颁证,必须经过补学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职工未经培训考试的均不得颁证,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在一年一次的安全资格复试过程中,如发现理论考试不合格者,要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停工进行补学补考,直到复试完全合格为止,方可返还《安全资格证书》准予上岗。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尽快使转见岗人员掌握新的岗位规章制度,规程和要求,适应新的工作,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转岗人员必须自带矿劳资科的“职工转岗培训通知单”及时到教育科报到,否则,每推迟一天除按规定补足培训天数外,并罚款10元以此类推。

二、学习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凡迟到、早迟者每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

三、学习内容

1.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2. 煤矿安全规程;

3. “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和“事故案例”;

4. 矿“管理制度汇编”和“岗位作业标准”;

5. 新到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以及工种操作规程;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知识;

7. 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和文件等。

四、几项纪律规定

1.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学习提高自

身素质,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准办证上岗,否则将延长培训期限,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写事假条,经主管理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

3.请假耽误了的培训时间,要在事后补齐补足,才准考试结业,否则有予办理上岗手续。

4.保持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检科、人劳科、教育科等负责有关科室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由教育拉负责实施。

各生产队组,负责本队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教育科(安教室)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业务科室;安检科负责对全矿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2、凡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干部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继续培训,直到合格为止。教育科负责每年一度的全矿职工(包括多经三产及其要害岗位工种、特殊工种)的培训办证工作。

3、对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要符合《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对新工人、特殊工种,转岗职工以及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职工,或因种种原因长期脱离岗位之后重新上岗的工人要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内容: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

5.2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及有关标准。

5.3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防范措施与抢险应急预案。

5.4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

6、培训方法: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采用课堂讲述、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实际操作结合的方法,急用先学,重点优先,对强工进行培训,做到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

7、抓好“三违”学习班和对安全不放心人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

8、搞好安全教育展览,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及时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传播到职工心中,陶冶职工的安全情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9、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技能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0、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1、安教室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的档案管理,为领导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2、考核与奖励

12.1凡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人数,按期派人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否则,每迟到或缺席一人次,扣罚该单位“三大员”即(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下同)各50元。若单位通知到培训人员后,培训人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天扣罚本人20元。

12.2培训人员考试成绩与单位和安教室挂钩。每出现一人次考试不合格,扣罚单位100元,以此累加。单位培训人员考试成绩平均分不满60分者,扣罚安教室100元。

12.3凡在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培训考试和各项安全赛活动中,

12.4凡是分配未经培训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罚有关责任人员每人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或安全过失处罚。

12.5注重效果检查,对于没有培训好,是通过照抄,代考等不正当手段领取资格证的人员,一经查出,要按12.4条追究发证单位的责任。

12.6凡被聘请的专职、兼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讲课,保证授课时间(每天不少于6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教学质量。

12.7本制度由安教室考核,结果报人劳科、安检科执行。

第11篇 运输队职工培训管理制度

运输队培训管理制度

为响应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保证运输队所有职工能够在日常生产中确保安全,进而保证“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矿无死亡”的安全目标,我队成立了以书记周绍军同志为组长的安全教育小组。

组长:周绍军

副组长:党文学、王维东

成员:吴佳宾、王少军、张克伏、张鲲、胡学贵、吴灵生以及所有班组长。

安全活动是涉及到我们每一个职工的自身利益,掌握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形势也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本着这个原则,经过安全教育小组所有成员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周四学习会的相关规定

1、“周四”学习活动,运输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

2、家住磁窑堡上中班的皮带岗位工及当天休息人员可以不参加。

3、学习活动时间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活动主要以学习集团公司、矿有关文件以及“三大规程”、本质安全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学习为主,各类安全活动为辅的形势开展。

4、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者,必须找队领导请假,并要求写请假条,领导签字后方可。

5、活动时间:(星期四政治、安全学习)早9:00,下午4:30,必须按时参加。

6、迟到一次,点名批评,罚款2元,无故不学习者,通报亮相并罚款5元,文明职工考核扣5分。长期不学习者扣除当月奖金。

7、学习活动中,会场要肃静,不准喧哗,如有不遵守劳动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8、在学习规程、安全知识时,要求每个人必须带笔记本,认真听写。

9、本规定,自2009年3月12日起执行,希望全队职工认真学习遵守。

10、活动内容:

(1)传达矿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通报上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三违”及处理情况。

(3)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炭法。

(4)安排下周的安全工作,指出工作目标及重点。

(5)传达矿有关文件精神。

二、关于班前会每日一题的相关规定

1、每名员工必须在开班前会前准备好笔和记录本,缺少其中一项罚款10元。

2、员工在班前会学习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准说话、打闹,违反者罚款50元。

3、员工必须记录下班前会所教授的安全知识,保证班后进行复习。少记一天者罚款10元。

4、每名员工必须在班下温习班前会所学知识,第二天班前会将不定人进行班前会提问。回答不上来者罚款5元。

三、关于现场安全教育活动的相关规定

1、党文学、周绍军、王维东、吴佳宾等跟班领导跟班时必须对3名以上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问,少提问一次,罚款10元。

2、周绍军书记负有监督的责任,发现未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明显的职工要跟踪培训。

3、所有教育小组成员均负有现场监督、培训职责,队领导有权对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成员进行处罚。

四、关于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1、我队所有员工必须参加每月一考及矿上组织的考试,每月一考时间基本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

2、对于在正常考试时间内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考试的员工,将在统计、核实后进行补考。

3、对于在下月5日之前未参加考试人员,进行100元处罚,并在队内通报批评一次。

4、对于正常参加考试人员,如有考试不及格者,给予补考一次的机会,如仍不及格,给予罚款100元。

5、对于在考试中,无故缺考人数最多的班组,给予该组工长100元处罚,班组长罚款50元。

6、对于在考试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100元的奖励。

7、对于长期不参加考试的员工,将报队委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队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我队职工的劳动技能熟练程度,在今后我队将不定期的进行班组评优活动。对优秀班组进行奖励,对落后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第12篇 职工培训考核细则制度

为体现职工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优胜劣补”的原则, 职工培训考核方案将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扎实推进、考核检查”的方法,确保《 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现结合我厂岗位技术工种和职工层次构成特点,制定职工培训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厂工会分管职工培训和考核的组织、督促、检查和评定工作。

二、培训工作要求:

职工培训工作分为厂级培训、车间培训和班组培训三个组成部分。各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工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1、不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或培训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专业技能水平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应追究单位(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2、安排未经岗前培训的新职工进行上岗作业的,经检查发现,除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外,对因违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车间、班组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3、各车间、班组在开展职工培训的活动中,应负有人员组织、安排的责任,并做好每次培训的人员签到工作。

三、培训考勤管理规定:

1、每次培训活动所规定的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无重大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请假。

2、培训期间,迟到1次者扣除当月奖金10%;迟到2次者扣除当月奖金20%;迟到3次者扣除当月奖金50%;超过3次扣除奖金100%,并纳入厂年终考评。

3、未经本部门或班组责任人同意,不参加厂三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者,1次扣除当月奖金20%;2次扣除当月奖金50%;3次或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100%,并将纳入厂年终考评。

4、破坏职工培训设备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不执行厂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扰乱职工培训正常秩序,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格按制水部《 违规违纪职工处理规定》执行。

四、奖惩

1、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不得无故缺考,对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暂扣除当月奖金,并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者补发暂扣奖金,不合格者暂扣奖金全额扣除。

2、在培训期间,考试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13篇 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职工教育例会。要求主管教育的领导、车间主任和全体技术人员参加。

2、按上级要求制定职工教育工作计划和全年的授课计划包括课时、授课内容、授课教师。

3、厂里每半年组织一次技术表演赛。

4、各车间每月一次岗位练兵。要求内容结合生产难点、重点,练兵的实际情况、练兵成绩要详细记录。

5、各班组岗位练兵每周一次。

6、每月进行一次不工种的技术考试。

7、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局、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技术比赛。

8、教师要有备课笔记,要求内容详尽,字迹工整,授课内容要紧紧围绕生产实际,并且厂里按季度进行检查。

9、学员要有学员笔记,包括自学内容和平时授课笔记,要求字迹工整。每半年检查一次。

10、厂里每两周上一次技术果。(与厂安全会同步,2:30分开课,2学时)

11、干部要求坚持自学,要有自学笔记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干部笔记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14篇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的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煤矿矿长。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煤矿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等负责人。

3、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具有任职资格。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所有单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须进行安全资格再培训。

6、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再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由各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二、《公司关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办证

1、培训

各单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复训计划组织培训、复训。各生产矿井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补特种作业人员,可由各煤矿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培训。

2、考核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律坚持教考分离原则。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机考和笔试: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采煤机司机、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员等六大工种实行机考,六大工种以外的“其他”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绞车操作工、综掘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信号把钩作业工、主要通风机作业工、防突作业工、监测监控作业工、瓦斯抽放作业工、井下变电作业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压风机操作工、电气防爆检查作业工、矿灯充电作业工、耙岩机操作工、测风测尘作业工、电机车操作工等十六个工种实行笔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机考。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办证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报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到省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办回证件后及时通知送培单位取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产区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区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帐,设置专栏上墙,进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5)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工资部门调整或调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职教部门允许,并办理培训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罚

(1)各生产矿井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2)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上级或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对违规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者或违章接受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4)对未经职教部门允许随意调整或调动特种作业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三、《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审批手续》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明确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是集团公司对外、对内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和管理部门。

2、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提前或延迟的培训,坚持“每办必审”的原则,必须在改变计划10日前以邮件或书面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属集团公司培训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集团公司权限范围外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须赴集团公司以外培训的,由单位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外出培训,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4、有关领导及部门应严格把关,认真区分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与日常学习、会议的区别。凡各单位日常的会议学习,每周的安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审批范围。

四、《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坚持逐级考核、教考分离的原则。即:按管理权限,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命题、颁证,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受其委托后负责监考、评卷、办证;各生产单位煤矿其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复训)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命题、监考、办证,不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2、各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做到“每培必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学习质量。

3、煤矿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

(1)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产单位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时,除按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按不低于培训考核总分的30%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3)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分工种制定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4)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参加理论考试,对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双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上岗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5)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达到复审期限的人员,在组织复训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五、《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形式的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学习的比重不低于30%,并纳入“每期一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班除正常课程安排外,均需设立本期的一个针对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或提升职工实际动手动脑能力的“主题”。主要内容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决议,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执行落实的情况及建议;单位管理中值得推广借鉴的做法或应该吸取的教训;针对某一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

(2)基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本单位对企业各项制度、规定、措施执行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打算;执行力情况的培养和锻炼;单位具体工作的创新做法;单位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主观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

(3)班组长参加的培训:本班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何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职工服气的班组长;职工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等等。

(4)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本专业、本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某一项常见或重要的专业技术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等等。

(5)一般从业人员参加的培训: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或方法;针对某一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办法等等。

(6)新工人参加的培训:自身在煤矿从业想要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经济、地位、修养等)及步骤打算;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的建议。

3、“主题”内容作为每一期培训的考核内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总分的30%。“主题”的考核可以是实践操作、理论探讨、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必须是实际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对工作有具体实际意义。各单位职教部门在每期培训前要广泛地、有针对性的地征求“主题”,做好考核准备。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主题”活动成果的运用工作,促使活动取得最大效果。

4、授课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业余时间进行,必须保证授课学时。

六、《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

1、必须建立以下各项纪律及奖惩措施

(1)考勤纪律;

(2)卫生纪律;

(3)课堂纪律;

(4)考试纪律;

(5)设施设备使用纪律;

(6)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

(7)其它应该规范完善的纪律。

2、教师纪律要求

(1)各单位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及所在部门必须服从各单位授课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误授课。

(2)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授课教案或课件。授课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严禁照本宣科;必须每课必备,严禁马虎应付。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保证学员掌握要求的内容。

3、班主任纪律要求

班主任必须保证办班质量。作到办班人数、课时、教师、管理、考核、档案到位。

七、《公司职工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单位职教部门负责管理。

3、公安部门办理的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证件,由单位保卫部门管理。

4、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资格证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教)统一管理,各单位职教部门留存复印件。

八、《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便于了解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进一步促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一)对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内容要求

1、建立在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职工本人自然情况;

(2)职工接受培训情况登记;

(3)职工工种更换情况记录;

(4)职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训;

(5)学习内容;

(6)各种成绩;

(7)证件编号。

2、办班资料档案,一班一档,主要内容有:

(1)办班通知;

(2)办班审批表;

(3)规定学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课程表;

(5)教案;

(6)学员考勤表;

(7)学习成绩册;

(8)考试试卷;

(9)培训班反馈表;

(10)监考记录。

3、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办班台帐。

(二)管理办法

1、各二级单位办班档案和职工个人接受培训档案均由各二级单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团公司部门办班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承办单位分别负责保存管理,但必须将二级单位来接受培训人员的成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便于及时记录入档,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1、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至该职工退休。

2、单位办班资料档案,一般保存五年(备查)。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起执行。

第15篇 干警职工特殊工种培训制度

1、特殊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瓦检员、放炮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爆破材料管理员、配电工、提升运输各类司机等)都得要经过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或指挥生产。

2、新调换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所从事工种的转岗技术培训获证后,才能上岗。凡未经转岗培训的不得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二年复训一次,每次复训不少于十天。

4、特种作业人员随时掌握自己的获证时间及本人的到期复训时间。

5、各用人单位应主动给所复训人员提供复训的时间。

6、培训及复训的时间由职教单位负责登记注册并留存档案。

7、参训人员应遵守培训期间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授课及辅导老师所布置安排的作业或复习操作的作业课目。凡在安全教育培训中不按规定的时间上课、请消假和完成作业的学员,职教单位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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