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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应急培训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某矿应急培训制度

有哪些

某矿应急培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培训对象:所有矿工,包括管理层和技术工人,都需参与应急培训。

2. 培训内容:涵盖安全规程、事故预防、应急响应计划、自救互救技能等。

3. 培训形式:理论教学、模拟演练、实地操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4. 培训周期:定期进行,至少每年一次全面复训,新入职员工需进行入职前培训。

5. 考核评估:培训后进行考核,确保知识和技能的掌握。

主要内容

应急培训的主要内容详细如下:

1. 安全规程讲解: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强调遵守规程的重要性。

2. 事故预防教育:分析常见事故原因,教授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并熟悉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集合点和救援程序。

4. 自救互救技巧:教授在紧急情况下如何保护自身安全,以及如何救助他人。

5. 模拟演练:通过模拟真实事故场景,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重要性

某矿的应急培训制度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 生命保障:矿井作业环境复杂,应急培训能提升员工在危机情况下的生存几率。

2. 企业责任:确保员工安全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完善的应急培训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

3.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培训不足引发的法律责任。

4. 提升效率:良好的应急反应能力可以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减少损失,维护生产秩序。

应急培训制度的实施,不仅关乎矿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稳定运营和良好社会形象。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持续优化,确保每一位矿工都能在紧急时刻做出正确判断和行动。

某矿应急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矿应急培训制度

一、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某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综合部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五、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综合部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六、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

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七、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八、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山西焦某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

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九、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十、安全培训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十一、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十二、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十三、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十四、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十五、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第2篇 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由矿山企业准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为危险评估即事故后果分析,包括:

(1)对潜在事故的描绘(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阀失灵、火灾等);

(2)对泄露物质一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3)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4)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内容

(1)潜在事故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

(2)危险报警和通讯联络步骤和方法;

(3)与政府及各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4)现场事件主要管理者(总指挥)及其他现场管理者的职权;

(5)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织;

(6)危险现场人员的撤离步骤;

(7)非现场但可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行动原则;

(8)设施关闭程序;

(9)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的安排。

3、应急控制中心(指挥部)包括的内容:

(1)足够的内外线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

(2)危险物质数据库: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物理化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设施示意:

--救援设备存放点;

--消防系统;

--污水和排水系统;

--设施接口;

(5)风速、风向和气温等测量仪器;

(6)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

(7)厂矿内职工名单表;

(8)关键岗位人员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9)现场其他人员名单,如承包商和参观者等;

(10)当地政府和紧急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1)应急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手册。

应把应急控制中心设在风险最小的地方并确定另外一个应急中心,因为主控制中心可能被有毒气体笼罩而不能使用。

4、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注意事项

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一个危险设施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计划;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制定并实施;

(3)企业负责人应确保应急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及时到位;

(4)企业负责人应与紧急服务机构共同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这个计划;

(5)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演习;

(6)确保现场人员和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7)根据内外情况的变化,应急救援预案要进行评估和修改。

5、报警和信息传递

(1)企业管理部门应能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工人和非现场人员,并作出安排;

(2)企业管理部门应将报警步骤通知所有工人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3)企业管理部门应根据设施规模考虑紧急报警需求;

(4)应在多处安装报警系统,并达到一定的数量,这样报警系统才能工作;

(5)在噪声较高的地方,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安装显示性报警装置以提醒工作的工人;

(6)在工作场所警报响起来时,为能尽快通知应急服务机构,企业管理部门应保证有一个可靠的通讯系统。

6、关键岗位工人的确定和责任划分

(1)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事件管理者应肩负如下责任:

①评估事件的规模(为内部和外部应急机构);

②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

③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④安排寻找受伤者;

⑤安排非重要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

⑥设立与应急中的通讯联系点;

⑦在现场主要管理者到来之前担当起其责任;

⑧如有要求,应给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现场事件管理者应从服装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认。

(4)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主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从应急中心开始负责全面的事故管理。

(5)现场主要管理者的责任如下: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并实施应急计划;

②在受影响以外的地方,尝试进行设施的直接操作控制;

③继续复查和评估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以决定事情可能的发展过程;

④指导设施的部分停车,并与现场事件管理者和关键工人配合,指挥这些设施的现场撤离;

⑤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⑥与消防人员、地方当局和政府监察员取得联系;

⑦在设施内实施交通管制;

⑧对保持紧急情况的记录做出安排;

⑨给新闻媒介发送有权威的信息;

⑩在紧急状态结束之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6)当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其他由工人承担的主要任务时(如急救人员、大气监测人员、照顾受伤人员),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这些工人知道他们准确的任务。

7、现场措施

(1)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2)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包含足够的灵活性以保证在现场能采取合适的措施和决定。

(3)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怎样进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①非相关工人可沿着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②指定某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告之应急控制中心;

③指定控制中心某人核对与事故有关的那些人到达集合点的名单,然后再核对那些被认为是在现场的人员名单;

④由于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更新应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单;

⑤安排对工人进行记录,包括其姓名、地址、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并定期更新;

⑥在紧急状态的关键时期,授权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该信息的唯一出处;

⑦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恢复步骤中应包括对再次进入事故现场的指导。

8、应急程序演习

(1)一旦应急救援预案被确定下来,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让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2)企业管理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动作;

②撤离步骤。

9、计划评估与修订

(1)在制定计划和演练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一起参与。

(2)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监察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3)每一次演练后,企业管理部门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检查并找出不足和缺点。

(4)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5)这些修改应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知道。

第3篇 煤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故时开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按规定配齐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煤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六)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

第4篇 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

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由矿山企业准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依据为危险评估即事故后果分析,包括:

(1)对潜在事故的描绘(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阀失灵、火灾等);

(2)对泄露物质一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3)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4)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内容

(1)潜在事故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

(2)危险报警和通讯联络步骤和方法;

(3)与政府及各紧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联系;

(4)现场事件主要管理者(总指挥)及其他现场管理者的职权;

(5)应急控制中心的地点和组织;

(6)危险现场人员的撤离步骤;

(7)非现场但可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行动原则;

(8)设施关闭程序;

(9)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的安排。

3、应急控制中心(指挥部)包括的内容:

(1)足够的内外线电话和无线通讯设备;

(2)危险物质数据库:危险物质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物理化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设施示意:

--救援设备存放点;

--消防系统;

--污水和排水系统;

--设施接口;

(5)风速、风向和气温等测量仪器;

(6)个人防护和其他救护设备;

(7)厂矿内职工名单表;

(8)关键岗位人员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9)现场其他人员名单,如承包商和参观者等;

(10)当地政府和紧急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1)应急与事故处理法规标准手册。

应把应急控制中心设在风险最小的地方并确定另外一个应急中心,因为主控制中心可能被有毒气体笼罩而不能使用。

4、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注意事项

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一个危险设施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计划;

(2)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由企业制定并实施;

(3)企业负责人应确保应急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及时到位;

(4)企业负责人应与紧急服务机构共同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执行这个计划;

(5)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演习;

(6)确保现场人员和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7)根据内外情况的变化,应急救援预案要进行评估和修改。

5、报警和信息传递

(1)企业管理部门应能将任何突发的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工人和非现场人员,并作出安排;

(2)企业管理部门应将报警步骤通知所有工人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3)企业管理部门应根据设施规模考虑紧急报警需求;

(4)应在多处安装报警系统,并达到一定的数量,这样报警系统才能工作;

(5)在噪声较高的地方,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安装显示性报警装置以提醒工作的工人;

(6)在工作场所警报响起来时,为能尽快通知应急服务机构,企业管理部门应保证有一个可靠的通讯系统。

6、关键岗位工人的确定和责任划分

(1)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事件管理者(如果必要,委派一名副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事件管理者应肩负如下责任:

①评估事件的规模(为内部和外部应急机构);

②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

③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如有必要)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④安排寻找受伤者;

⑤安排非重要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

⑥设立与应急中的通讯联系点;

⑦在现场主要管理者到来之前担当起其责任;

⑧如有要求,应给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现场事件管理者应从服装或帽子的穿戴上很容易辨认。

(4)作为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委派一名现场主要管理者(如需要,也可委派一名副手),从应急中心开始负责全面的事故管理。

(5)现场主要管理者的责任如下:

①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并实施应急计划;

②在受影响以外的地方,尝试进行设施的直接操作控制;

③继续复查和评估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以决定事情可能的发展过程;

④指导设施的部分停车,并与现场事件管理者和关键工人配合,指挥这些设施的现场撤离;

⑤确保任何伤害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⑥与消防人员、地方当局和政府监察员取得联系;

⑦在设施内实施交通管制;

⑧对保持紧急情况的记录做出安排;

⑨给新闻媒介发送有权威的信息;

⑩在紧急状态结束之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6)当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其他由工人承担的主要任务时(如急救人员、大气监测人员、照顾受伤人员),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这些工人知道他们准确的任务。

7、现场措施

(1)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遏制事故,从而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2)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应急救援预案中包含足够的灵活性以保证在现场能采取合适的措施和决定。

(3)企业管理部门应考虑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怎样进行下列各方面的工作:

①非相关工人可沿着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②指定某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告之应急控制中心;

③指定控制中心某人核对与事故有关的那些人到达集合点的名单,然后再核对那些被认为是在现场的人员名单;

④由于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更新应急控制中心所掌握的名单;

⑤安排对工人进行记录,包括其姓名、地址、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并定期更新;

⑥在紧急状态的关键时期,授权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该信息的唯一出处;

⑦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恢复步骤中应包括对再次进入事故现场的指导。

8、应急程序演习

(1)一旦应急救援预案被确定下来,企业管理部门应确保让所有工人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都知道。

(2)企业管理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动作;

②撤离步骤。

9、计划评估与修订

(1)在制定计划和演练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一起参与。

(2)企业管理部门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监察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3)每一次演练后,企业管理部门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检查并找出不足和缺点。

(4)企业管理部门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

(5)这些修改应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知道。

第5篇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要求煤矿企业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的作用是,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就能够立即技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避免事故救援的盲性和手忙脚乱无章可循。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1985年7月20日四川省某煤矿轨道上山因岩溶裂隙透水泥浆和砾石将上山下口堵住,7名矿工被困在上山里。在抢救过程中,因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救人员盲目行动,加上救人心切,结果造成重大失误,致使61名救援人员死亡。血的教训说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非常必要的。同时,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践演习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计划》,增强其《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一、《计划》的内容

煤矿企业根据本矿井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对事故隐患的潜在危害和事故应急救援来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计划》的编写由文字说明、附图以及抢险救灾消防材料设备和必要的工程规划表组成。文字说明既要详尽确切,又要避免烦琐冗长,可尽量采用示意图和表格表示。《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事故一旦发生后,能有效地阻止事故扩大和快速营救人员的目的。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必备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1)矿并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并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并下对照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和标高、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井、水管、贮水池及其他存故供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二)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可能发生事故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出现各种事故时,保证人员安全撒退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3)预防及处理各种事故、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计划》中人员的分工要明确具体,通知召集人的方法要迅速及时。

三)安全迅撒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遇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电话、音响、放特殊气味等)及所需材料设备。

2)人员撒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用矿灯牌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四)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

(1)处理火灾事故,应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控制火势的方法,风流调度原则和方法,防止产生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步骤,采用的灭火方法,防火墙的位置、材料和修建顺序等。

(2)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写出如何迅速恢复灾区通风用适当风量冲洗灾区,避免出现成消除火源,防止瓦斯连续爆炸的措施。

(3)其他事故(煤与瓦斯突出、冒顶、透水、输提升和机电事故等)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也应根据本矿井具体情况制定。

为使《计划》尽量与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相吻合就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和集中群众智慧然后根据现状和历史教训编制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而且,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采掘计划的变更、通风系统的改变等),每季度还要对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

二、《计划》的审批与实施

(1)《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和安全等单位有关人员编制,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

(2)《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个月报矿务局(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连同所附工程图和表册,应分别送交矿长、有关副矿长、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矿安监处(站)、矿山救护队,井上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总调度室、安全监察局各一份。

一般安全监察局负责定期检查各矿矿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矿安监处负责检查区(队)贯彻情况。

(3)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并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4)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井熟悉避灾路线。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主要技术人员应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井进行考试。

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

改正。

第6篇 h矿调度应急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区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矿井安全,做到有备无患,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灵新煤矿专项事故应急预案》《灵新煤矿地面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应急预案》《灵新煤矿井下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救援预案》相关要求,特制定调度应急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预案相关人员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划分

组长任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及整体协调员;

副组长按照组长的统一安排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并调动一切力量参与到抢险救援的行动中;

急救员及其他员工做好现场技术分析,并采取一切办法收集、掌握事故现场各种信息提供给组长做出明确指示,同时组织各相关人员按照总指挥的要求统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按照调度事故汇报程序逐级汇报。

三、应急救援措施

1、在事故处理工程中,坚决执行各项预案、措施及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安排措施到位,遵循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坚决执行统一指挥。

2、当班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矿井发生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坚决执行调度室12300(2小时内将事故排除,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现场指挥零失误)的管理要求。应立即按照矿调度回报程序逐级上报。组长在接到汇报后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各类事故力求保护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四、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1、在矿井发生突发事故时,必须时刻保持一辆客货两用车、一辆运送人员至少十座面包车辆状态良好,随派随发。

2、要求矿汽车队客运、货运车辆能够随派随发。

3、调度室内有备用光源、电源等应急设备。

4、调度室按要求规定供应公司常年储备规定名目及数量的应急物资,调度室不定期进行审核检查,确保物资完好齐全。

附:事故汇报程序图

第7篇 矿山应急培训制度

一、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五、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六、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七、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八、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山西焦煤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九、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十、安全培训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十一、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十二、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十三、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十四、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十五、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第8篇 矿山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程序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三. 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 员:安全培训中心、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电部、调度室、安监处、综合办、设备部、供应部、财务部、保卫部、各区队负责人等。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安全培训中心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部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供应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培训中心牵头,安监处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培训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9篇 某煤矿停送电制度及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本矿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消灭隐患,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写该停送电制度和应急预案。

1、本矿在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电工不得擅自停电检修设备。

2、在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只有在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检修,电工在检修过程中必须随时报告检修情况,并闭锁好电器设备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守。

3、检修完毕之后,汇报到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安全员和瓦检员对所停电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之后方可送电,并由矿长下达送电通知。

4、电工接到送电通知后,才能取下“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向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并撤走警戒人员。

5、严禁约时送电

安全质量动态检查和验收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质保安,工程质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业规程为施工的质量要求基础,要求各作业班组严格以《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3、跟班作业矿级管理人员、安全员随时以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班组作业指导,以保证班组每班作业都严格以安全生产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努力减少因质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产矿长,工程带队组织检查验收确实作安全质量工作过程中有动态检查、验收。

5、每月20日由矿长组织带队检查验收班组工作的安全质量。

6、按安全质量三级建设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进行奖励,达不到的按安全质量责任大小进行惩罚。

第10篇 a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救援小分队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二、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要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建立或确定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跨区联合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五、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应急队伍建设与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应急救援队员的医疗、工伤、抚恤、保险等制度,

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建立企业应急队伍的征用补助制度。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11篇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万一矿井发生水、火、瓦斯、大面积冒顶等重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首先迅速将可能遇到伤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尽快通知地面矿值班人员。

2、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现场紧急施救,同时向地面报告伤亡人员的地点、时间、人数及伤亡程度和汇报人的姓名及地点等,接电话人员必须沉着、冷静,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矿长、业主等主管人员汇报。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下达避灾救援指令,必要时,必须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乡、县煤炭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凡发生瓦斯、火灾、透水、大面积冒顶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必须在矿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5分钟内及时向乡、县煤炭主管部门汇报。

5、矿必须随时备有担架2付和有关外伤急救药品并装入“急救药品箱”以应急备用。

第12篇 某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评论: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5日

第一部分 应急机构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健全体制、完善体制、夯实基础、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23年全市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应急机构管理制度。

一、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基建副总、安全副总、总工程师、通防副总、机电副总

成 员:调度室、安监部、技术部、地测部、机电部、公司办公室、物资供应部、煤矿医务室、应急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能:

1.组织领导公司应急管理的总体工作;

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应急管理计划;

3.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补充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应急救护工作;

5.建立公司应急保障体系,特别是应急通讯、物资供应、保卫、交通、医疗救护、资金费用等保障体系;

6.设立兼职应急救护队伍;

7.为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供保障。

(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楼三层,设办公室主任一名,专职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应急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三层。值班电话:8002。

二、成立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

(一)兼职应急救护队的构成

公司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设队长1名(专职),器材管理人员1名(专职),兼职应急救护小队7个,兼职应急救护队员77名。

(二)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来源

公司将从安监处、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生产队组、武装保卫部各抽调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各11人,共计77人。所有兼职队员要熟悉井下现场,能够佩戴呼吸器。

(三)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的性质

兼职应急救护队具有兼职性,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受总工程师技术指导,受专业救护大队的业务指导。

(四)公司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参加公司预防性安全检查;

2.参加配用呼吸器作业的工作;

3.引导、救助可能出现事故的人员;

4.协助专业救护大队进行救护工作;

5.宣传自救、互救知识。

(五)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的待遇

兼职应急救护队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能服从公司领导安排,积极参加救护队的活动,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根据救护工作情况在安全奖中对每名兼职救护队员给予适当补贴。

(六)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工作要求

1.救护队始终保持一个小队(至少11人),处于战备状态,听从公司领导的调遣;

2.服从救护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纪律;

3.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

4.接受公司及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

5.积极参加救护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6.各救护小队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熟悉现场、避灾路线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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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应急管理调度值班制度

为了强化应急调度值班,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协调指挥职能,切实搞好应急管理工作,稳定公司安全生产秩序,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调度值班由公司领导、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组成。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分为九组,公司领导每人负责一组。每组具体组成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室统一安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应急调度值班室设在公司调度室。

三、应急调度值班人员除掌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熟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近期安全生产动态外,要熟悉公司应急处置各项预案和应急情况处置程序。

四、凡应急调度值班人员轮值期间当天早八点前,由本人亲自到调度室签字、翻牌。

五、应急调度值班人员轮值期间必须24小时吃住在公司,一律不准外出。确需外出必须由本科室其他参与应急调度值班人员替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将请假条交调度室。

六、值班期间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确定一部固定电话或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凡五分钟内联系不到的,视为脱岗。

七、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公司调度会,下午三点前到达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由公司调度值班主任点名签到,共同学习上级文件、传真、指示精神,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安排当天安全生产工作。

八、应急调度值班人员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统一安排,检查干部作风、员工劳动纪律,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各项规定,调度应急处置力量在岗情况。涉及安全生产特别是应急管理隐患的,要填写问题落实表责成责任单位限期解决。

九、遇到应急事件,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应急调度值班室,按照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督促抓好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十、应急调度值班室要建立《应急调度值班记录》。应急调度值班活动情况及所查问题,必须记录到《应急调度值班记录》上,《应急调度值班记录》要妥善保管、及时入档,以备检查。

十一、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公司及上级文件为准。

第三部分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四、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和应急预案体系

(一)组织领导

组长:贾岗

副组长:王本平、王永勤、王邦利、康新民、高青云

成 员:宋厚川、魏学贵、马圣利、王二明、邵承瑞、武建山

(二)应急预案体系

1.综合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专项预案

《水害事故应急预案》、《瓦斯、煤尘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地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矿井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井下爆破材料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地面生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雨季三防事故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

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应急预案责任分工

1.综合预案

由公司安监部会同相关单位、部(室)编制、修改、备案。

2.专项预案

由各专业部(室)根据各自的分管职责编制、修改、备案。

3.现场处置方案

由各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修改。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符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4.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6.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符合《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7.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8.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9.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10.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六、应急预案的评审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七、应急预案的发布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各单位负责人签署,报相关人员审批后实施。

八、应急预案的备案

应急预案公布后,应当按规定的时限报肥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备案,并报送肥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按照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九、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安全培训部门要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员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各生产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十、应急预案的演练

公司要制定年度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预案演练,各生产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

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按规定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一、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二)公司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三)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四)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五)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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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有限物资资源,规范救援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一)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1、地面设应急设备仓库1个;

2.井下重要岗点、各施工地点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二)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1、地面应急设备仓库由应急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2、井下重要岗点、各施工地点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二、应急物资的管理

(一)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要根据公司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应急物资的保管

各负责单位要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三)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1次,并做好登记。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公司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五)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六)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2.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记帐、保管、发放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3.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4.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灰,保持卫生清洁;

5.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6.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7.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七)应急物资的组织领导和奖惩

在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应急办公室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做好协调工作。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奖惩。

第五部分 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一、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及时预警,防患未然的原则,做到预警发布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快速响应、高效联动,切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二、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由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调度室)负责发布。

三、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处置条件

可能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启动生产安全应急预警。

(一)矿井水害事故预警条件:

1、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水量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6.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不到应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8.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9.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时。

(三)矿井火灾事故预警条件

1.外因火灾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2)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3)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内因火灾

(1)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四)其他事故预警条件

1.汛期本地区连续降雨达到大雨以上或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汛期本地区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可能影响安全供电的;

3.井下可能发生重特大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影响正常通风;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系统紊乱的;

5.发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障碍或出现报警的;

6.煤层自然发火指标气体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7.采掘工作面冒顶压力明显,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冒顶;或开采煤层受冲击地压威胁,重点冲击危险区落实防冲措施后,已发现发生冲击地压征兆的;

8.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四、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一)信息报警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调度室)在接收到上级险情通报或有关单位、部(室)的险情预报信息汇报的基础上,应加强分析,明确险情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趋势,确定预警信息发布时间。

(二)预警发布

经分析确定需要发布预警信息的,须向公司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经批准后,通过语音广播系统进行发布。预警发布要明确险情性质、影响范围及影响作用时间,并根据新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同时,要向基层单位、部(室)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发出预警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防范应对

基层单位、部(室)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接到预警通知后,要按照职责范围,依照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特别是要根据预警作用范围,做好井下作业人员的清点,掌握预警作用范围的人员分布及数量,超前安排应急避险撤人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同时,要做好抢险撤人的部署准备,认真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实,掌握应急防范工作的主动权。一旦预警结果显现,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四)预警处理

发布预警信息后,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的记录备案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管理机关进行汇报。

(五)预警解除

预警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调度室)根据预警发布范围下达预警解除通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管理机关进行汇报。

(六)评估总结

预警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预警期间相关工作情况,积累预警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改进预警工作机制。

评论: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5日

第六部分 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为建立健全矿井应对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灾害性天气是指暴雨、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为副组长,各专业副总、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安监总、调度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监督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总经理是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组织编写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

(2)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总经理是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管理的主要责任

(1)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协助总经理,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负责组织解决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

(2)负责组织地面及井下水情排查预报;

(四)安监部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副总工程师协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实施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六)地测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地面水库、河道等水量检测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会同调度、技术、安监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七)技术科: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方案,解决停产撤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八)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九)机电科: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及检修,确保设备管路完好。

(十)安监部:要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防治水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及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撤离。

(十一)物资供应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十二)财务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十三)采掘区队: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十四)武装保卫部: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过程中的保卫戒严工作。

(十五)公司医务室: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停产撤人条件

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有关规定,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停产撤人:

(一)暴雨天气,造成临近水库溢洪、泄洪、决口,水流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的;

(二)井田范围内地面水体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预兆的;

(三)破坏性地震,有可能造成井下停产的;

(四)因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停电、停风的;

(五)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相临矿井淹井后,本矿井有透水危险的;

(六)其他重大危及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的。

五、保障措施

(一)保证所需的资金、设备投入,逐级落实责任制,配足设备物资。

(二)组织制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并要根据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应急预案宣传教育、让职工了解、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通知,作好灾害性天气预防和组织人员撤离工作。

(四)成立防汛指挥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汛人员和设备,保证防汛工作正常运转,确保井上下信息通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

(五)井下所有泵房、变配电所、防洪物资仓库要专人负责,配齐值班人员,加强管理,物资齐全,牌物相符。

(六)加强与气象、防汛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井口电子牌板要及时公报每天的天气变化情况。

(七)全面分析排查地面水库、池塘、河流情况,汛期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规定,认真分析井下水文地质情况,按计划清捞水仓,汛期期间水仓水位保证降到最底水位。

(八)加强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矿井排水系统完好可靠。

(九)加大对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落实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管理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十)加强对职工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应急避灾处置能力;要把有关法规、标准及防控、治理知识纳入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进行考核。

(十一)矿井、区队必须有反映实际情况的避灾路线图,及时修改填绘图纸;井下各主要巷道、交叉路口、作业场所悬挂各类避灾指示牌板,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标注避灾路线。

(十二)一旦发生灾害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预案,调度值班人员有作出停产撤人的先行处置权。灾害过后经确认确无危险时方可准许职工入井恢复生产。

(十三)严格执行汇报制度,遇有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如实汇报,不得瞒报或慌报,防汛值班人员应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十四)加大对防汛值班的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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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为建立健全矿井应对灾害处置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紧急撤人避险适用范围

井下水灾、火灾、机电运输、瓦斯煤尘、顶板、地面矸石山、灾害性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及其他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事故。

二、 领导机构

总经理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处长为副组长,各生产副总、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 应急职责

(一)总经理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组织编写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

2.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当班带班领导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具体组织者

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井下人员避险撤离。

(三)分管副总经理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

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协助总经理,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

2.负责组织地面及井下水情排查预报;

(五)安监处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副总工程师协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具体组织避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七)地测科:负责地面水库、河道等水量检测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会同调度、技术、安监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紧急撤人避险方案,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八)技术科: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紧急撤人避险方案,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九)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十)机电科: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及检修,确保设备管路完好。

(十一)安监处: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撤离。

(十二)生产计划科:按公司安排将紧急撤人避险所需资金、设备列入年度计划,并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

(十三)物资供应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十四)财务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十五)采掘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班组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十六)武装保卫部:负责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的保卫戒严工作。

(十七)公司医院:负责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 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一)矿井水害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工作面顶、底板岩层强富水区,邻近落差和破碎带较大的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导水陷落柱,邻近积水积浆区水量、水淹区或开采范围不清的老空区等),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6.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应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8.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9.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三)矿井火灾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外因火灾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2)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3)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内因火灾

(1)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四)顶板、冲击地压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煤工作面煤壁突然片帮严重,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的,采煤工作面出现悬顶超过规定或冒落不充分的;

2.掘进工作面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片帮、顶板断裂、漏矸、支架突然严重变形等;

3.采掘作业地点遇断层、老巷,或在压力集中区、复采区、顶底板软岩地带等施工的;

4.通过经验类比法分析可能发生冲击地压地点的埋藏条件,煤层和顶底板条件,巷道布置、采煤方法与工艺等,推断发生冲击地压的可能性较大时;

5.在应力集中区、支撑压力带煤壁打钻,钻孔的煤粉量超标时;

6.利用煤岩流变破坏电磁辐射特性监测冲击地压的方法。工作面煤体电磁辐射信号强度和脉冲数超过临界值且向上增长时。

(五)矿井机电、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矿井停电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电网电压波动异常;

(2)矿井主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报警;

(3)矿井主要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气味、声音或温度等情况;

(4)矿井供电系统主要电气设备或主要继电保护试验不合格;

(5)矿井主要供电线路杆塔出现倾斜、扭转,以及线路下树木、房屋等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

(6)大风、大雪、强雷电和强降雨天气;

(7)日常检查巡视发现的其它危机矿井安全供电的隐患。

2.提升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运行中出现异常声音;

(2)钢丝绳运行中抖动;

(3)监控仪表指示等异常;

(4)机电设备设施有异味;

(5)井口出现井筒坠物等。

3.平巷机车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平巷安全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2)调度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3)机车制动系统发生故障;

(4)机车通信发生故障;

(5)轨道敷设质量存在隐患。

4.斜巷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绞车钢丝绳有挤压、变形超限;

(2)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

(3)轨道敷设质量存在隐患。

5.架空乘人装置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跳动;

(2)改向轮、脱绳轮有异常;

(3)松绳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好。

6.主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输送带宽度减少20%或接头有异常变化;

(2)煤仓下口淋水异常;

(3)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4)煤流中有锚杆等金属物体;

(5)烟雾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或监测到有烟雾、发热等着火征兆;

(6)监控信号不正常。

(六)矸石山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矸石山安息角超过规定标准;

2.矸石山出现滑坡、坍塌迹象;

3.矸石山出现火苗并伴有大量有害气体溢出、烟雾;

4.对矸石山进行开挖;

5.雨天矸石山出现水汽弥漫、高温的。

(七)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

2.突然出现强风、雷暴、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

3.井下出现原因不明的泥沙。

(八)其他灾害停产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暴雨天气,造成临近水库溢洪、泄洪、决口,水流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的;

2.井田范围内地面水体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预兆的;

3.破坏性地震,有可能造成井下停产的;

4.因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停电、停风的;

5.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相临矿井淹井后,本矿井有透水危险的;

6.其他重大危及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的。

六、 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组织

(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事故

1.现场班组长和安监员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至地面或安全地点,来不及撤离的要立即进入避难硐室;

2.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应急值班室(调度室)汇报;

3.应急值班室(调度室)要时刻掌握现场变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发出应急指令。

(二)灾害性天气停产紧急撤人避险

1.应急值班室(调度室)要利用井下通讯系统和语音广播系统,向井下发出紧急撤人避险指令;

2.现场班组长和安监员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至地面;

3.撤离过程中现场指挥员要及时向应急值班室(调度室)汇报。

七、紧急撤人避险组织原则

(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 统一领导,密切配合;

(三)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八、紧急撤人避险救护

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应急值班室。

九、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一)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可以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二)水、火、瓦斯煤尘、供电、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事故,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后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其他事故经现场应急指挥员确认后,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三) 认真总结,写出紧急撤人避险总结报告。报告应认真总结应急避险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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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规范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准备

(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

(二)分析危险因素编制公司应急预案

1.根据公司各类危险因素辨识情况,编制矿井应急预案、各类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要具有全面性、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要素完成齐全。

2.应急预案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并邀请专业救护队进行指导。编制完成井专家组评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发后实施。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3.每年要严格依据应急管理计划进行预案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三)加强员工应急知识培训,成立应急救援兼职队伍,配齐必要救护设施和设备。

(四)建立救援仓库合理配置救援物资。

(五)成立应急专家队伍,规范应急联络、应急处置程序。

(六)明确应急救援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自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4.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5.现场勘察原则。当发生事故后要组织专业救护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二、应急救援程序

(一)报警

事故发生后,现场盯班干部(班组长)要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

值班调度员接到报告后要根据授权,命令可能受到危险的人员撤离,并按程序向指挥部成员报告。

(三)信息传递

总指挥根据预案响应等级,按照汇报程序向上级主管和监管部门报告,根据实际请求支援。

(四)应急预案启动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现场顶班干部(班组长)启动,公司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由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相应预案。

(五)应急行动

1. 指挥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和救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行动方案

2.各救援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救援。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络,在安全救护的情况下听从统一调遣。

(六)应急预案衔接

根据实际应急预案衔接顺序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上级部门应急预案。

(七)主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向有人员的巷道工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

(4)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等都必须:不致造成沼气积聚、煤尘飞扬;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超限的沼气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沼气积聚的巷道内;有助于阻止火区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采取措施防止沼气爆炸;必要时应将排水管和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2. 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时: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和范围。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

(2)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并规定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的储存数量和存放地点。

3. 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时:

(1)迅速撤退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

(2)切断通向灾区电源;

(3)对充满沼气(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沼气(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巷道中排出矿井;

(4)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的煤(岩),并规定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的储存数量和存放地点;

4.在发生透水事故时:

(1)撤出灾区人员,及时关闭水闸门,并规定关闭顺序;

(2)在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

(3)针对具体情况进行阻水;

(4)在有流砂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并规定滤水墙的建筑位置和顺序;

(5)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必要时撤出工作人员利用泵房远程集控系统排水。

(6)在有害气体从水淹区域涌出的危险时,应规定排除有害气体的措施;

(7)制定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

5.在发生冒顶事故时: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在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5)在提升设备发生事故时,应规定利用急救绞车和其它设备的程序和操作负责人。

(七)应急恢复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有害气体参数符合安全规程的情况下,由总指挥决定恢复通风、供电,清理现场加强支护,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后恢复生产。

(八)应急救护

现场救护过程中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规定进行,并及时将伤员运送至救护基地。

第九部分 调度值班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调度值班员在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董事长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连续降雨达到大雨以上或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汛期本地区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危及矿井安全;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的;

3.井下发生重特大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线路发生故障,不能保证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不能保证正常通风;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系统紊乱的;

6.发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障碍或出现报警的;

7.煤层自然发火指标气体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冒顶压力明显,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冒顶;或开采煤层受冲击地压威胁,重点冲击危险区落实防冲措施后,已发现发生冲击地压征兆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第13篇 某某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应急机构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健全体制、完善体制、夯实基础、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23年全市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应急机构管理制度。

一、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基建副总、安全副总、总工程师、通防副总、机电副总

成 员:调度室、安监部、技术部、地测部、机电部、公司办公室、物资供应部、煤矿医务室、应急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能:

1.组织领导公司应急管理的总体工作;

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应急管理计划;

3.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补充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应急救护工作;

5.建立公司应急保障体系,特别是应急通讯、物资供应、保卫、交通、医疗救护、资金费用等保障体系;

6.设立兼职应急救护队伍;

7.为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供保障。

(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楼三层,设办公室主任一名,专职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应急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三层。值班电话:8002。

二、成立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

(一)兼职应急救护队的构成

公司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设队长1名(专职),器材管理人员1名(专职),兼职应急救护小队7个,兼职应急救护队员77名。

(二)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来源

公司将从安监处、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生产队组、武装保卫部各抽调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各11人,共计77人。所有兼职队员要熟悉井下现场,能够佩戴呼吸器。

(三)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的性质

兼职应急救护队具有兼职性,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受总工程师技术指导,受专业救护大队的业务指导。

(四)公司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参加公司预防性安全检查;

2.参加配用呼吸器作业的工作;

3.引导、救助可能出现事故的人员;

4.协助专业救护大队进行救护工作;

5.宣传自救、互救知识。

(五)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的待遇

兼职应急救护队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能服从公司领导安排,积极参加救护队的活动,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根据救护工作情况在安全奖中对每名兼职救护队员给予适当补贴。

(六)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工作要求

1.救护队始终保持一个小队(至少11人),处于战备状态,听从公司领导的调遣;

2.服从救护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纪律;

3.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

4.接受公司及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

5.积极参加救护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6.各救护小队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熟悉现场、避灾路线检查活动。

第二部分 应急管理调度值班制度

为了强化应急调度值班,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协调指挥职能,切实搞好应急管理工作,稳定公司安全生产秩序,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调度值班由公司领导、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组成。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分为九组,公司领导每人负责一组。每组具体组成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室统一安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应急调度值班室设在公司调度室。

三、应急调度值班人员除掌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熟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近期安全生产动态外,要熟悉公司应急处置各项预案和应急情况处置程序。

四、凡应急调度值班人员轮值期间当天早八点前,由本人亲自到调度室签字、翻牌。

五、应急调度值班人员轮值期间必须24小时吃住在公司,一律不准外出。确需外出必须由本科室其他参与应急调度值班人员替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将请假条交调度室。

六、值班期间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确定一部固定电话或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凡五分钟内联系不到的,视为脱岗。

七、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公司调度会,下午三点前到达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由公司调度值班主任点名签到,共同学习上级文件、传真、指示精神,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安排当天安全生产工作。

八、应急调度值班人员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统一安排,检查干部作风、员工劳动纪律,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各项规定,调度应急处置力量在岗情况。涉及安全生产特别是应急管理隐患的,要填写问题落实表责成责任单位限期解决。

九、遇到应急事件,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应急调度值班室,按照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督促抓好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十、应急调度值班室要建立《应急调度值班记录》。应急调度值班活动情况及所查问题,必须记录到《应急调度值班记录》上,《应急调度值班记录》要妥善保管、及时入档,以备检查。

十一、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公司及上级文件为准。

第三部分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四、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和应急预案体系

(一)组织领导

组长:贾岗

副组长:王本平、王永勤、王邦利、康新民、高青云

成 员:宋厚川、魏学贵、马圣利、王二明、邵承瑞、武建山

(二)应急预案体系

1.综合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专项预案

《水害事故应急预案》、《瓦斯、煤尘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地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矿井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井下爆破材料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地面生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雨季三防事故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

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应急预案责任分工

1.综合预案

由公司安监部会同相关单位、部(室)编制、修改、备案。

2.专项预案

由各专业部(室)根据各自的分管职责编制、修改、备案。

3.现场处置方案

由各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修改。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符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4.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6.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符合《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7.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8.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9.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10.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六、应急预案的评审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七、应急预案的发布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各单位负责人签署,报相关人员审批后实施。

八、应急预案的备案

应急预案公布后,应当按规定的时限报肥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备案,并报送肥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按照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九、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安全培训部门要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员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各生产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十、应急预案的演练

公司要制定年度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预案演练,各生产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

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按规定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一、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二)公司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三)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四)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五)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第四部分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有限物资资源,规范救援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一)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1、地面设应急设备仓库1个;

2.井下重要岗点、各施工地点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二)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1、地面应急设备仓库由应急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2、井下重要岗点、各施工地点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二、应急物资的管理

(一)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要根据公司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应急物资的保管

各负责单位要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三)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1次,并做好登记。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公司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五)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六)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2.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记帐、保管、发放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3.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4.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灰,保持卫生清洁;

5.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6.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7.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七)应急物资的组织领导和奖惩

在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应急办公室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做好协调工作。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奖惩。

第五部分 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一、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及时预警,防患未然的原则,做到预警发布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快速响应、高效联动,切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二、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由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调度室)负责发布。

三、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处置条件

可能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启动生产安全应急预警。

(一)矿井水害事故预警条件:

1、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水量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6.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不到应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8.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9.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时。

(三)矿井火灾事故预警条件

1.外因火灾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2)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3)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内因火灾

(1)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四)其他事故预警条件

1.汛期本地区连续降雨达到大雨以上或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汛期本地区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可能影响安全供电的;

3.井下可能发生重特大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影响正常通风;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系统紊乱的;

5.发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障碍或出现报警的;

6.煤层自然发火指标气体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7.采掘工作面冒顶压力明显,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冒顶;或开采煤层受冲击地压威胁,重点冲击危险区落实防冲措施后,已发现发生冲击地压征兆的;

8.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四、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一)信息报警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调度室)在接收到上级险情通报或有关单位、部(室)的险情预报信息汇报的基础上,应加强分析,明确险情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趋势,确定预警信息发布时间。

(二)预警发布

经分析确定需要发布预警信息的,须向公司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经批准后,通过语音广播系统进行发布。预警发布要明确险情性质、影响范围及影响作用时间,并根据新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同时,要向基层单位、部(室)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发出预警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防范应对

基层单位、部(室)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接到预警通知后,要按照职责范围,依照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特别是要根据预警作用范围,做好井下作业人员的清点,掌握预警作用范围的人员分布及数量,超前安排应急避险撤人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同时,要做好抢险撤人的部署准备,认真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实,掌握应急防范工作的主动权。一旦预警结果显现,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四)预警处理

发布预警信息后,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的记录备案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管理机关进行汇报。

(五)预警解除

预警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调度室)根据预警发布范围下达预警解除通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管理机关进行汇报。

(六)评估总结

预警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预警期间相关工作情况,积累预警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改进预警工作机制。

第六部分 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为建立健全矿井应对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灾害性天气是指暴雨、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的领导,我矿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为副组长,各专业副总、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安监总、调度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监督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总经理是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组织编写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

(2)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总经理是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管理的主要责任

(1)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协助总经理,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总工程师是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负责组织解决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

(2)负责组织地面及井下水情排查预报;

(四)安监部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副总工程师协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实施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六)地测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地面水库、河道等水量检测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会同调度、技术、安监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七)技术科: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方案,解决停产撤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八)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九)机电科: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及检修,确保设备管路完好。

(十)安监部:要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防治水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及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撤离。

(十一)物资供应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十二)财务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十三)采掘区队: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十四)武装保卫部: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过程中的保卫戒严工作。

(十五)公司医务室:负责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停产撤人条件

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有关规定,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停产撤人:

(一)暴雨天气,造成临近水库溢洪、泄洪、决口,水流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的;

(二)井田范围内地面水体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预兆的;

(三)破坏性地震,有可能造成井下停产的;

(四)因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停电、停风的;

(五)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相临矿井淹井后,本矿井有透水危险的;

(六)其他重大危及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的。

五、保障措施

(一)保证所需的资金、设备投入,逐级落实责任制,配足设备物资。

(二)组织制定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并要根据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应急预案宣传教育、让职工了解、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通知,作好灾害性天气预防和组织人员撤离工作。

(四)成立防汛指挥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汛人员和设备,保证防汛工作正常运转,确保井上下信息通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

(五)井下所有泵房、变配电所、防洪物资仓库要专人负责,配齐值班人员,加强管理,物资齐全,牌物相符。

(六)加强与气象、防汛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井口电子牌板要及时公报每天的天气变化情况。

(七)全面分析排查地面水库、池塘、河流情况,汛期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规定,认真分析井下水文地质情况,按计划清捞水仓,汛期期间水仓水位保证降到最底水位。

(八)加强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矿井排水系统完好可靠。

(九)加大对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落实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管理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十)加强对职工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应急避灾处置能力;要把有关法规、标准及防控、治理知识纳入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进行考核。

(十一)矿井、区队必须有反映实际情况的避灾路线图,及时修改填绘图纸;井下各主要巷道、交叉路口、作业场所悬挂各类避灾指示牌板,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标注避灾路线。

(十二)一旦发生灾害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预案,调度值班人员有作出停产撤人的先行处置权。灾害过后经确认确无危险时方可准许职工入井恢复生产。

(十三)严格执行汇报制度,遇有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必须如实汇报,不得瞒报或慌报,防汛值班人员应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十四)加大对防汛值班的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要严肃处理。

第七部分 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为建立健全矿井应对灾害处置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紧急撤人避险适用范围

井下水灾、火灾、机电运输、瓦斯煤尘、顶板、地面矸石山、灾害性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及其他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事故。

二、 领导机构

总经理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处长为副组长,各生产副总、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 应急职责

(一)总经理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组织编写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

2.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当班带班领导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具体组织者

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井下人员避险撤离。

(三)分管副总经理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

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协助总经理,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

2.负责组织地面及井下水情排查预报;

(五)安监处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副总工程师协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具体组织避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七)地测科:负责地面水库、河道等水量检测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会同调度、技术、安监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紧急撤人避险方案,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八)技术科: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紧急撤人避险方案,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九)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十)机电科: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及检修,确保设备管路完好。

(十一)安监处: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撤离。

(十二)生产计划科:按公司安排将紧急撤人避险所需资金、设备列入年度计划,并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

(十三)物资供应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十四)财务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十五)采掘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班组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十六)武装保卫部:负责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的保卫戒严工作。

(十七)公司医院:负责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 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一)矿井水害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工作面顶、底板岩层强富水区,邻近落差和破碎带较大的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导水陷落柱,邻近积水积浆区水量、水淹区或开采范围不清的老空区等),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6.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应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8.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9.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三)矿井火灾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外因火灾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2)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3)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内因火灾

(1)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四)顶板、冲击地压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煤工作面煤壁突然片帮严重,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的,采煤工作面出现悬顶超过规定或冒落不充分的;

2.掘进工作面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片帮、顶板断裂、漏矸、支架突然严重变形等;

3.采掘作业地点遇断层、老巷,或在压力集中区、复采区、顶底板软岩地带等施工的;

4.通过经验类比法分析可能发生冲击地压地点的埋藏条件,煤层和顶底板条件,巷道布置、采煤方法与工艺等,推断发生冲击地压的可能性较大时;

5.在应力集中区、支撑压力带煤壁打钻,钻孔的煤粉量超标时;

6.利用煤岩流变破坏电磁辐射特性监测冲击地压的方法。工作面煤体电磁辐射信号强度和脉冲数超过临界值且向上增长时。

(五)矿井机电、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矿井停电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电网电压波动异常;

(2)矿井主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报警;

(3)矿井主要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气味、声音或温度等情况;

(4)矿井供电系统主要电气设备或主要继电保护试验不合格;

(5)矿井主要供电线路杆塔出现倾斜、扭转,以及线路下树木、房屋等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

(6)大风、大雪、强雷电和强降雨天气;

(7)日常检查巡视发现的其它危机矿井安全供电的隐患。

2.提升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运行中出现异常声音;

(2)钢丝绳运行中抖动;

(3)监控仪表指示等异常;

(4)机电设备设施有异味;

(5)井口出现井筒坠物等。

3.平巷机车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平巷安全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2)调度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3)机车制动系统发生故障;

(4)机车通信发生故障;

(5)轨道敷设质量存在隐患。

4.斜巷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绞车钢丝绳有挤压、变形超限;

(2)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

(3)轨道敷设质量存在隐患。

5.架空乘人装置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跳动;

(2)改向轮、脱绳轮有异常;

(3)松绳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好。

6.主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输送带宽度减少20%或接头有异常变化;

(2)煤仓下口淋水异常;

(3)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4)煤流中有锚杆等金属物体;

(5)烟雾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或监测到有烟雾、发热等着火征兆;

(6)监控信号不正常。

(六)矸石山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矸石山安息角超过规定标准;

2.矸石山出现滑坡、坍塌迹象;

3.矸石山出现火苗并伴有大量有害气体溢出、烟雾;

4.对矸石山进行开挖;

5.雨天矸石山出现水汽弥漫、高温的。

(七)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

2.突然出现强风、雷暴、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

3.井下出现原因不明的泥沙。

(八)其他灾害停产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暴雨天气,造成临近水库溢洪、泄洪、决口,水流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的;

2.井田范围内地面水体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预兆的;

3.破坏性地震,有可能造成井下停产的;

4.因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停电、停风的;

5.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相临矿井淹井后,本矿井有透水危险的;

6.其他重大危及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的。

六、 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组织

(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事故

1.现场班组长和安监员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至地面或安全地点,来不及撤离的要立即进入避难硐室;

2.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应急值班室(调度室)汇报;

3.应急值班室(调度室)要时刻掌握现场变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发出应急指令。

(二)灾害性天气停产紧急撤人避险

1.应急值班室(调度室)要利用井下通讯系统和语音广播系统,向井下发出紧急撤人避险指令;

2.现场班组长和安监员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至地面;

3.撤离过程中现场指挥员要及时向应急值班室(调度室)汇报。

七、紧急撤人避险组织原则

(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 统一领导,密切配合;

(三)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八、紧急撤人避险救护

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应急值班室。

九、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一)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可以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二)水、火、瓦斯煤尘、供电、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事故,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后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其他事故经现场应急指挥员确认后,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三) 认真总结,写出紧急撤人避险总结报告。报告应认真总结应急避险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部分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规范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准备

(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

(二)分析危险因素编制公司应急预案

1.根据公司各类危险因素辨识情况,编制矿井应急预案、各类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要具有全面性、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要素完成齐全。

2.应急预案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并邀请专业救护队进行指导。编制完成井专家组评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发后实施。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3.每年要严格依据应急管理计划进行预案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三)加强员工应急知识培训,成立应急救援兼职队伍,配齐必要救护设施和设备。

(四)建立救援仓库合理配置救援物资。

(五)成立应急专家队伍,规范应急联络、应急处置程序。

(六)明确应急救援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自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4.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5.现场勘察原则。当发生事故后要组织专业救护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二、应急救援程序

(一)报警

事故发生后,现场盯班干部(班组长)要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

值班调度员接到报告后要根据授权,命令可能受到危险的人员撤离,并按程序向指挥部成员报告。

(三)信息传递

总指挥根据预案响应等级,按照汇报程序向上级主管和监管部门报告,根据实际请求支援。

(四)应急预案启动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现场顶班干部(班组长)启动,公司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由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相应预案。

(五)应急行动

1. 指挥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和救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行动方案

2.各救援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救援。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络,在安全救护的情况下听从统一调遣。

(六)应急预案衔接

根据实际应急预案衔接顺序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上级部门应急预案。

(七)主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时: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向有人员的巷道工蔓延。

(2)切断火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

(4)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等都必须:不致造成沼气积聚、煤尘飞扬;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超限的沼气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沼气积聚的巷道内;有助于阻止火区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规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采取措施防止沼气爆炸;必要时应将排水管和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2. 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时: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和范围。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

(2)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并规定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的储存数量和存放地点。

3. 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时:

(1)迅速撤退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

(2)切断通向灾区电源;

(3)对充满沼气(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沼气(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巷道中排出矿井;

(4)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的煤(岩),并规定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的储存数量和存放地点;

4.在发生透水事故时:

(1)撤出灾区人员,及时关闭水闸门,并规定关闭顺序;

(2)在现有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临时排水管);

(3)针对具体情况进行阻水;

(4)在有流砂涌出时,应建筑滤水墙,并规定滤水墙的建筑位置和顺序;

(5)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必要时撤出工作人员利用泵房远程集控系统排水。

(6)在有害气体从水淹区域涌出的危险时,应规定排除有害气体的措施;

(7)制定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

5.在发生冒顶事故时: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在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5)在提升设备发生事故时,应规定利用急救绞车和其它设备的程序和操作负责人。

(七)应急恢复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有害气体参数符合安全规程的情况下,由总指挥决定恢复通风、供电,清理现场加强支护,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后恢复生产。

(八)应急救护

现场救护过程中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规定进行,并及时将伤员运送至救护基地。

第九部分 调度值班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调度值班员在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有权下达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董事长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连续降雨达到大雨以上或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汛期本地区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危及矿井安全;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的;

3.井下发生重特大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线路发生故障,不能保证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不能保证正常通风;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系统紊乱的;

6.发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障碍或出现报警的;

7.煤层自然发火指标气体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冒顶压力明显,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冒顶;或开采煤层受冲击地压威胁,重点冲击危险区落实防冲措施后,已发现发生冲击地压征兆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第14篇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3.应急管理费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第15篇 煤矿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一)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准确的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 条“煤矿

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同时与距离最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与专业矿山救护队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四)财务部门要保证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

(五)调度室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六)医疗卫生保障。与距离最近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签订救援协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刻与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七)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八)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九)应急演练。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十)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十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栽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16篇 尾矿库应急管理响应制度

一、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应急管理小组,公司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组副组长、尾矿库负责人及公司中层领导为小组成员。安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紧急事件

1、紧急事件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及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2、紧急事件的认定应考虑: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态。

(3)依据风险确定潜在的紧急事件。

3、确定的紧急事件时应包括尾矿库周边的情况,并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收集相关的地理、地质、气象及村庄居民等信息。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尽可能预测可能发生的时间与破坏性质,并考虑人员密集程度及对周边的影响。

4、确定紧急事件时应考虑下列情况:

(1)自然灾害:洪水;泥石流;地震。

(2)库区异常:外来尾矿、废水;周围采矿作业;库内采、选尾矿。

(3)运行管理异常:水位超过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体深层滑动。

三、应急预案编写要求

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公司、尾矿库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公司、尾矿库的应急事件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及尾矿库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紧急事件组织准备

公司成立应急事件指挥部负责紧急事件的整体指挥,组成应急事件抢险、救护、后勤、善后、调查等小组具体实施应急事件的应对。

五、应急装置配置要求

根据尾矿库洪水、泥石流、地震、外来尾矿、废水、周围采矿作业、库内采选尾矿、水位超过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体深层滑动等紧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分别配备铲装运输车辆、渣桨泵、水泵、医疗器械、挖掘工具、通讯器材等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置。

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紧急疏散提示,尾矿库办公室设有紧急联系电话。

六、应急事件演习要求

公司每年根据尾矿库应急事件演练计划进行应急事件的演练,包括综合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

七、外部支援

公司确定可能参与应急响应的外部机构,并与其签订协议。

外部支援的有效性包括沟通畅通、支援及时、人员与设备类型与数量充分、支援人员胜任、支援设备有效。

八、应急培训

1、安委会负责应急救援培训管理工作。

2、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通过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培训中应进行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对应急人员提供完成应急工作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知识培训;

(2)撤离方法;

(3)急救方法;

(4)响应时间演练;

(5)模拟演习。

第17篇 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二、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站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

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站,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站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三、应急救援

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

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

4.1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

⑴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

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救护队、矿医院、矿长、总工、党委书记、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公司调度室、安监站、人力资源科、矿灯房、通防科(工区)、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运输工区、保卫科、供应科、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

⑷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发生火灾时:

①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

②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

④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

⑤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

ⅱ矿井主要大巷及采区皮带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若主要进风巷道,则可以优先考虑全矿井性反风的方法,其次再考虑风流短路法。

②若火灾发生于进风巷,火源之后有与回风巷通道时,则应用短路法,直接将烟雾排到回风道,同时采取调压法控风。

③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下行通风巷道,如果发火点有通回风巷通道,则可以采用上风侧短路法;否则应控制火风压,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

④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上行通风巷道,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与控制火风压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流。

⑤若火灾发生于回风、且为平巷或上行通风巷道,则一方面防止其下风侧与进风相连的旁侧分支风流逆转而使烟流流入进风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风压。

⑥若火灾发生于回风巷,应尽可能将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障碍物都清除,以保证畅通的排烟路线。

ⅲ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①除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外,同时切断电源,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②对充满沼气巷道要引入回风道排出,受灾范围内及排放瓦斯路线区段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

③处理事故时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和电气设备。

④处于回风侧人员,应佩带好自救器,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ⅳ矿井发生透水、溃砂(浆)事故时:

①要撤出灾区和下方受威胁的作业人员。

②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ⅴ发生冒顶事故时:

①积极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②处理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掘巷救人。

4.2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职责

ⅰ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救护指挥部。

ⅱ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⑴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

任副总指挥,公司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矿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出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⑵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

⑶矿副总工程师: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⑷矿山救护队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

⑸矿党委书记:在救灾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组织党委部门,做好员工稳定思想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⑹矿安监站站长:根据批准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⑺通防科(区长)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

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⑻矿调度室主任:负责迅速召集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⑼生产、技术(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和指定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⑽有关采掘区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

⑾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

⑿人力资源科和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⒀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指挥部命令迅速发运救灾地点。供应科必须备足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物资,井下非常仓库器材按标准配备。

⒁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⒂运搬工区区长: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井下车辆,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⒃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和组织药品供应。

⒄保卫科负责突发事故时的秩序维护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四、培训、演习及记录

管理

1、已审批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向员工传达贯彻,并熟悉避灾路线。

2、特殊岗位人员(救护队员、危险品管理员等)应在学习后组织相应的训练。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员工重新学习。

4、在条件可行时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后要进行适应性和可行性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紧急事件发生后的记录管理,调度室负责紧急事故发生后的指挥记录管理。

第18篇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

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 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 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 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

1. 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 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 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

1. 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 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 18mpa。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 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 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五)装备检查维护保养

1. 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保证 100% 合格和完整好用。

2. 救护器材和装备(包括个人装备)平时要精心保养,认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作战时的正常使用,按规定,干净、整齐地放在指定地点。

3. 小队长要对小队的技术装备和队员佩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以掌握小队全部装备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全部整改合格。

4. 煤矿矿级领导负责对技术装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对不合格的仪器、装备责令其立即整改合格。

(六)学习、训练及考核

1. 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做到学习和训练相结合。

2. 业务理论的学习和体质训练要作为兼职救护队日常工作来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学习和训练严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执行。

3. 集体项目、演习训练的项目,由兼职救护队根据每月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4. 训练由队长组织实施。训练要从基础开始,结合实际,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注重实用性,要求纪律严明,认真做好记录。

5. 每次学习和训练课,课前课后要集合,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和课后总结。训练期间要严肃认真地完成安排的各训练项目。

6. 根据学习和训练计划,兼职救护队定期对各安排科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7. 兼职救护队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和体能考核。

(七)战后总结讲评

1. 为提高兼职救护队处理各种灾害的整体水平,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总结讲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提升兼职救护队的作战技术与水平。

2. 处理事故后由指挥员和兼职队长进行认真总结,从接警出动、作战方案、战术运用、协同配合、组织纪律和完成任务情况方面,认真总结。

3. 对事故处理进行全方位总结评比,总结成功经验和工作不足及教训,提出改进方法。

4. 对勇敢作战,积极完成任务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八)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1. 装备室由仪器装备管理员进行管理,必须保持库房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库房内的物品。

2. 装备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内,库房内的装备及器材,除处理事故、训练外,不得随便拿用。

3. 消耗的技术装备和个人领用的备品配件,必须及时登记和按照计划进行领取。

4. 装备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合格,使其达到技术标准,做到存放整齐、清洁,严禁乱堆乱放,造成损失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处理。

5. 必须做好备品备件和物资的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领发手续,不得乱领乱发或私自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进出货的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并补充。

(九)下井预防检查

7. 按主动预防事故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小队下井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中必须按照小队领导的布置,认真完成任务。下井中,必须认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井下各设施、硐室的位置。

8. 预防检查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一果断:发现危及煤矿和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9. 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线路对所有工作面、工作点进行认真检查;

10. 预防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行走路线及隐患记录,并本人签字认可。

第19篇 矿山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二、应急档案管理

1、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2、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3、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1)根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2)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5、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2)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3)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第20篇 煤矿应急投入资源保障制度

(一)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准确的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672 条“煤矿

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同时与距离最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与专业矿山救护队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四)财务部门要保证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

(五)调度室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六)医疗卫生保障。与距离最近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签订救援协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刻与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七)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八)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九)应急演练。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十)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十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栽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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