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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岗位职责20篇

更新时间:2024-05-19

矿长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是什么

矿长是矿山企业的重要职务,主要负责全面管理和运营矿山的生产、安全、技术、人力资源及财务等工作,确保矿山的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岗位职责要求

作为矿长,需具备以下要求

1. 具备深厚的矿业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 拥有丰富的矿山管理经验,能有效解决生产和安全问题。

3. 强烈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4. 出色的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调动员工积极性。

5. 精通财务管理,能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策略。

6.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与政府、供应商、客户等各方建立良好关系。

岗位职责描述

矿长的工作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生产管理:制定并实施生产计划,监控生产进度,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

2. 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培训,排查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3. 技术指导:评估和引进新技术,改进开采方法,提升矿产资源的开发效率。

4. 人力资源:招募和培养人才,设计激励机制,确保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 财务管理:编制预算,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健康。

6.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遵守环保法规,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有哪些内容

矿长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编写和修订矿山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2. 对矿山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许可和手续,确保矿山合法合规经营。

4. 监控市场动态,分析行业趋势,调整生产策略以适应市场需求。

5. 参与企业战略规划,提出矿山长远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6. 处理突发情况,如安全事故、设备故障等,确保危机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矿长的工作是一项全面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进步,以应对矿山行业的挑战和机遇。通过科学的管理,矿长将引领矿山走向繁荣,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矿长岗位职责范文

第1篇 煤矿矿长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煤矿矿长岗位职责

煤矿矿长 1、煤矿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职称,15年以上煤矿管理经验,其中担任矿长年限不低于5年或副矿长级及以上不低于5年,年龄不超48周岁。

2、具有120万吨级以上井工煤矿综合机械化开采从业经历;

3、具备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验收管理经历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团队整合和乙方驾驭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优先;

5、注册安全工程师优先;

6、目现在规模以上规范性煤企工作者优先。 1、煤矿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职称,15年以上煤矿管理经验,其中担任矿长年限不低于5年或副矿长级及以上不低于5年,年龄不超48周岁。

2、具有120万吨级以上井工煤矿综合机械化开采从业经历;

3、具备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验收管理经历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团队整合和乙方驾驭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优先;

5、注册安全工程师优先;

6、目现在规模以上规范性煤企工作者优先。

煤矿矿长岗位

第2篇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职责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副矿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生产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生产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副矿长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生产副矿长岗位规范职责

单位

雁南煤矿

岗位名称

生产副矿长

编号

dyyn-01-04

任务描述

分管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责任范围

1.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2.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3.定期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

4.及时向矿长、驻矿安监处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岗位标准

岗位技能

1.熟悉矿井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大规程,掌握井下采掘标准化基本知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具备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能为矿长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4.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工作内容与要求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副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协助矿长考核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4.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编制分管业务工作内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或协助矿长组织演练。

5.在安排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验收生产工作时,应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6.积极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并负责组织矿安全例会,总结全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7.参加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规程、措施、图纸以及矿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的会审、审查、并负责落实。

8.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对“三违”人员严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9.及时向矿长、驻矿安监处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为决策和具体措施的制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10.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协助矿长组织指挥处理事故,营救遇难人员。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4篇 机电副矿长岗位规范职责

单位

雁南煤矿

岗位名称

机电副矿长

编号

dyyn-01-05

任务描述

分管全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责任范围

1.分管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材料、配件、设备、物资消耗定额、机电安装工程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安全措施的制定。

4.组织制定全矿机电安全相关工作计划,并围绕安全生产完成机电、运输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5.及时向矿长、驻矿安监处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岗位标准

岗位技能

1.熟悉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大规程,掌握井下机电标准化基本知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具备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能为矿长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4.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工作内容与要求

1.协助矿长做好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组织全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协助矿长考核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编制分管业务工作内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或协助矿长组织演练。

4.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5.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总结全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6.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机电、运输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以指导机电相关工作的开展。

7.及时向矿长、驻矿安监处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为决策和具体措施的制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参加《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规程、措施、图纸以及矿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的会审、审查、并负责落实分管务范围内灾害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8.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协助矿长组织指挥处理事故,营救遇难人员。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5篇 安全矿长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按照规定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工作,确保本单位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

2、制定、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3、对“四员”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认真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4、经常检查爆破器材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杜绝因管理不善而致使的各类爆炸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5、严禁以任何借口转借、转让、转卖、赠送爆破器材

6.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制度。

第6篇 生产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认真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3、科学合理组织井下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防治水任务。

4、加强一线职工安全教育、制止“三违”现象。

5、加强井下工作面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把关,发现地测防治水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

6、发生事故时,要组织好工人避灾脱险,并参与事故分析。

第7篇 副矿长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有关文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企业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矿长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领导具体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制度,对各单位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有权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各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人有权进行处罚;

第8篇 技术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地质、水害的防治工作。

2、对水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主要技术责任。

3、组织制定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4、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审定工作。

5、物探报告和探水设计的审批工作和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预审。

6、地测防治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探水记录及地质“三书”的审签工作。

8、负责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间的协调工作。

9、指导水害防治中心的技术工作。

10、协助矿长完成水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审定工作。

12、组织实施工作面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组织职工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隐蔽致灾工作的开展及治理。

14、对组织编制矿井大型测量工程计划书负责。

第9篇 通风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通风矿长是全矿“一通三防”的专业主要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二、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细则和有关规定。

三、根据生产地区的安排和条件有关人员的不断变化,负责组织制定矿井调风方案,确保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风量稳定,风量充足,安全可靠。

四、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灭火相适应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控制和实时监测煤层自燃,负责组织管理黄泥注浆队的工作。

五、负责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瓦斯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现场交接班,严禁空班漏检,每月制度瓦斯巡查路线。

六、负责矿井测风测尘和主要进回风巷的防尘工作。

七、负责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盲巷管理、串联通风的管理工作。

八、主管通风区的工作,负责“一通三防”专业的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瓦斯防尘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拿出处理意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完成矿长临时交代的任务。

第10篇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机电矿长职责任职要求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露天煤矿机电矿长 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 1.三年以上露天煤矿机电管理经验;

2.具有中、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优先;

3.为人诚信,能承受工作压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家庭稳定,能够长期驻外工作。

第11篇 瓦斯抽采矿长岗位职责

一、矿长为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的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

三、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管理细则》;组织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

四、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抽采情况,解决瓦斯抽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重视瓦斯抽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瓦斯抽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瓦斯抽采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六、定期检查、指导瓦斯抽采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第12篇 生产矿长岗位职责

1、生产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产量考核、生产组织第一责任人,积极协助矿长搞好全面工作。组织参加调度会,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布置下一天生产安排,平�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生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参加每周安全大检查及安全例会,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影响生产的区队和部门通报批评,并落实奖罚兑现到位。贯彻采、掘、机运、修各作业规程,生产人员组织。

3、每天审签安全生产、探放水报表,生产所需物资审批,发生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

4、抓好采、掘、机各队长下井跟班制度落实。当班必须完成当班生产任务,在安全与生产冲突时,不安全不生产摆正关系。

5、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抓好工程质量,每年组织生产系统搞好工人岗位技术大比武活动,打铁先得本身硬,坚持在第一线指导生产。

6、经常参加各区队班前会,坚持调度室值班制度及跟班下井制度,每月下井不少于规定次数。

第13篇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露天煤矿机电矿长 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 1.三年以上露天煤矿机电管理经验;

2.具有中、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优先;

3.为人诚信,能承受工作压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家庭稳定,能够长期驻外工作。

第14篇 矿长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职责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矿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5篇 矿长厂长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要求,确立本矿的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

2、主持编制全矿年、季、月、日生产经营计划。

3、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分解落实经济指标和经济责任制的起草制定。

4、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技术、管理队伍。

5、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分析全矿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6、积极推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利用,组织重大项目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推动全矿的综合管理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7、对全矿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最后把关的职能。

第16篇 机电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3、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机电科对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钻、物探设备)的购置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探放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测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17篇 煤矿矿长岗位职责

煤矿矿长 1、采矿、地质、选矿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和组织、经营管理能力,8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执行能力、监督管控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5、 主持所管理矿山企业的全面生产经营管理,确保矿山安全、有序、高效运营;

6、根据公司战略方向,制定矿山发展规划,对公司发展提供决策意见。 1、采矿、地质、选矿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和组织、经营管理能力,8年以上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执行能力、监督管控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5、 主持所管理矿山企业的全面生产经营管理,确保矿山安全、有序、高效运营;

6、根据公司战略方向,制定矿山发展规划,对公司发展提供决策意见。

第18篇 副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副矿长 贵州鑫新实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鑫新实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鑫新集团,鑫新 职责描述:

1. 协助公司总经理制定矿山中长期战略规划,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矿山兼并重组或整合政策及规定,及时完成矿山整合工作;

2.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及时组织编制生产经营大纲,完成矿山安全生产经营指标;

3. 组织编制公司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和采掘计划等,按照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原则,做好矿山有关工程计划的组织实施;

4. 组织编制及审核矿山成本预算,并督促矿山生产成本管理体系运行,降低生产成本;

5. 根据审批通过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拟定矿山新建项目、技术方案等相关方案费用,及时组织对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验收,确保按计划完成;

6. 开展矿产板块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引进新的技术及装备,优化矿山开采条件,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机械化生产效率。

任职要求:

1. 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

2. 大专及以上学历,采矿工程相关专业;

3. 持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 10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中型矿山企业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

5. 熟悉矿山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掌握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公司运营模式及业务流程;

6.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富有责任心及敬业精神。

第19篇 生产矿长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协助矿长搞好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食堂卫生和厨房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五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矿长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工作。负责对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情况分别进行登记、入账。

第八条 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第九条 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第20篇 生产副矿长防突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建立健全和落实下属各级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

2、当好矿长的参谋和助手,认真配合执行矿井的防突工作,保证不防突不生产,有突出危险不生产。

3、定期召开生产会议,总结安排工作,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防突工作的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

4、负责按照防突措施、设计、规程规定,做好采掘作业的防突工作。

5、负责领导贯彻有关防突措施、设计、规程、规定等的工作。

6、完成领导和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防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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