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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职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有哪些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前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涵盖公司安全政策、基本安全规程和岗位风险认知。

2. 定期培训: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确保安全意识不淡化。

3. 特种作业培训:针对特定岗位,如电工、焊工等,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

4. 应急演练:模拟各类事故场景,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团队协作水平。

5. 在岗培训: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设备、新技术,及时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6. 安全文化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竞赛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文化氛围。

主要内容

1. 安全法规和政策:讲解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2.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授如何辨识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3.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实例学习,警示员工避免重蹈覆辙,提高安全警觉性。

4. 应急预案与疏散路线:明确紧急情况下的行动指南,确保快速、有序撤离。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指导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降低职业伤害风险。

6.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说明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规范作业行为。

重要性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持续教育,员工能将安全放在首位,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 预防事故发生:了解并掌握安全知识,能有效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3. 保障员工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4. 维护企业声誉:减少安全事故,维护企业形象,提升客户信任度。

5. 促进合规经营:符合国家法规要求,避免因安全问题导致的罚款或停业整顿。

建立健全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福祉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企业的内在需求,也是社会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

职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职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 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2 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4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4.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 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4.5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 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5 新职工、临时工(主要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审批,安全员协助进行安全教育。

6 项目部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2篇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1.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二年一次的培训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程,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安全员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5.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程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程应定期参加复审,安全员应及时组织送培。

7.新工人、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8.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9.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0.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第3篇 职工安全风险金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参与感与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目标实现,发挥安全生产及奖励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及考核兑现。

二、保证金的缴纳

2.1 公司纳入安全风险保证的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由安全环保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列出本月明细单,财务部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建账保管。

2.2 职工家属中指定一名直系亲属,(按照:夫妻优先、父母其次、家庭成员次之的顺序,双职工必须父母),办理一张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用于职工安全风险金的发放。

2.3安全风险金的扣除金额为:

管理
副总经理部长/副部长主管/副主管,科长/副科长,安全管理人员
500元400元300元
工艺
班长主操外操司炉化验
200元150元100元

三、保证金的发放

3.1月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按照三个月为一轮,即:首月返还本金,次月返还本金+本金的50%,第三个月返还双倍本金的模式发放安全风险金。

3.2如个人月度出现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三违”,情况时,按比例扣除个人本月安全风险金或全部扣除,如出现较大安全事故或涉及人数较多时,追究相关责任人,依次扣除相关人员安全风险金。

3.3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个人通过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本年度12月份安全风险金除按照规定享有本月的返还外,另按照单月本金数量进行双倍奖励.

3.4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年度累计发生安全事故、“三违”,依照比例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

四、管理内容

4.1公司实施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执行“权、利、责”于一体,行为考核,亲属参与制度。

4.2各部门严格执行发生事故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办法,由各部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上报风险金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部门漏报、未报、谎报情况由安全环保部连同责任人一同考核。

4.2.1. 月度内发生“三违”,扣除安全风险金50%,三个月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三违”时,扣除当月100%风险金,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10%-30%。

4.2.2. 月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8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50%,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10%-30%。

4.2.3.月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扣除事故直接责任人风险金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50%-100%安全保证金。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3安全环保部负责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4.3.1. 年度内因违犯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5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30%。

4.3.2. 年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保证金50%-100%。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3.3.年度内累计“三违”达到五次(含五次)及以上时,扣除50%安全保证金,累计达到十次(含十次)及以上时,扣除100%安全保证金。

4.4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保证标准,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调整保证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审定备案。

4.5公司各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保证考核外,还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6安全风险保证金缴纳,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确认列出明细,财务部建账保管,事故扣罚风险金列入亲属安全风险金账户。

附件:《月度风险金考核表》,《年度风险金考核表》

第4篇 食品加工餐饮及职工用餐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要坚持就餐标准,荤素搭配,公司员工一律凭票供給。次日的隔顿、夜食物,必须一看、二闻、三尝后,在无异味成变质的前提下才能回锅,蒸煮烧遗后供应。如食物在放入冰箱前或取出来后发现变异,坚决马上进行销毁处理,以保证食品的安全食用。

三、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食堂人员做到安全、节约用气、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使用完毕应马上关闭所用电源成关闭各设备开关及门窗,炉灶熄灭。保证做到:人走水止、灯灭、火熄,人离门窗关。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五、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六、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七、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八、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九、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十、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十一、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十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十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十四、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十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六、职工用餐区域、客餐室、职工刷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要做到“三定”:定人、定时间、定质,搞好用餐环境卫生,保持清洁,给职工一个舒适的用餐环境。

十七、职工用餐时间:要求早饭8点前在食堂就餐完毕;午饭12:00开饭,仅换班人员可提前打饭;晚饭18点开饭,仅换班人员可于17:30打饭。(换班人员主要为中控、锅炉、保安等岗位人员)。

十八、职工用餐时应使用饭卡,一人一卡,以本人姓名为准,不可以使用他人饭卡,如有发现使用他人饭卡行为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没收饭卡。

十九、热情接待公司安排来客,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招待用餐。

二十、外来实客需餐时,可由所拜访的部门申领公司食堂饭票用餐。无饭票者一律不能用餐。

第5篇 企业公司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公司(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为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确保职工和我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安全生产有关部门的各种培训。

二、对重点岗位、重点生产环节的职工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技能知识培训,并加以考核。

三、全体职工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治安知识培训,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

四、把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职工奖励,凭先进的依据,从而调动职工的参与意识。

五、对在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中,不达标的科室岗位人员,要及时整顿,调整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直到达成岗位要求。

第6篇 建筑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①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②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④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保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7篇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第8篇 职工及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职工及外来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公司、车间(部门)、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职工承诺书》后才能上岗,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经安全教育后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2、教育内容

⑴公司教育为一级教育,内容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以及防火、防爆、防毒等基本常识,教育后签定“安全生产职工承诺书”。凭承诺书领劳防用品。

⑵车间(部门)教育为二级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各种规章制度等,教育后分配到工段。

⑶工段、班组为三级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性能、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岗位中曾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教育后指定师傅负责带领上岗实习。

⑷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需重新进行二、三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作业、公司区域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驾驶等工种人员必须按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执行。由生产技术部安排具体事宜,人事部登记会签。

4、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5、设备和重点项目大修,以及进行危险性作业之前,检修和施工部门应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和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检查及安全生产教育。

6、公司、车间、工段、班组应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流先进经验,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班组必须开展“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及“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

7、根据不同工作重点,确定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9篇 职工浴室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浴室开放前,浴室管理人员应提前检查浴室设施,做到管路不漏水、不漏气,电气设施线路完整、无损坏。

2、浴室管理人员交接班前,应对浴室进行全面清洗,做到地面无积水、无脚印,关闭所有水龙头及电气设施,杜绝浪费。

3、浴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进入浴室人员携带危险、管制物品,确保进入浴室人员安全。

4、浴室管理人员应在浴室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广大职工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安全。

5、于是工作人员每周对浴室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后勤部门负责检查验收,确保为广大职工创造卫生、温馨的洗浴场所。

第10篇 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保障制度

1、目的

确保职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保证职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保证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夏河祁连山安多水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4、名词解释

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是指公民受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负责在公司内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公司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5.2安全处

5.2.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5.2.2负责监督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对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治理措施。

5.2.3负责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

5.2.4负责对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

5.2.5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督促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2.6负责做好职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安全、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5.3维修部

5.3.1负责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治理,并提出整治方案。

5.3.2负责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从工艺、技术上加以改进。

5.3.3负责对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安排。

5.4综合办

5.4.1负责本制度归口管理,组织实施并日常监督。

5.4.2负责制定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和计划、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等。负责职工的体检和健康监护,按标准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5.4.3负责组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鉴定。

5.4.4负责机构设置和岗位定编,按照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合理安排人员。

5.4.5负责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

5.4.6负责对职工和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进行汇总,协调相关部门逐项解决。

5.5各部门

5.5.1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5.5.2负责根据公司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组织职工到祁连山职工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5.5.3精心组织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学习;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卫生标准。

5.5.4在发生安全、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5.6工会

5.6.1负责收集、反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问题。

5.6.2负责代表职工提出在安全生产中反映的有关安全问题。

5.6.3负责确保职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5.6.4负责保证职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

5.7职工

5.7.1负责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安全、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等知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5.7.2正确使用、维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管理要求

6.1职工信息收集与反馈

6.1.1以公司基层工会小组为单位,做好职工有关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6.1.2收集方式如下:

6.1.2.1在召开班前会、班组安全学习、职工汇报会议时,由班组长或者职工代表进行收集相关信息。

6.1.2.2各部门在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安全学习会议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收集相关信息。

6.1.2.3各工会小组组织征集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提议。

6.1.3收集频率

6.1.3.1班组长应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填写《职业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单》,每班班后向本部门负责人提交。

6.1.3.2部门负责人应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填写《职业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单》,每月汇总后报送工会。

6.1.3.3个基层工会小组每年在公司职代会期间,组织职工代表向职工征集意见或建议,填写《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汇总后后报送工会。

6.1.4职工所提出的安全生产事项,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6.1.5班组解决的在班前会上反馈,部门解决的在部门会议上反馈,公司解决的在公司职代会上反馈。各种意见建议均以《职工建议报怨处理单》的书面形式反馈并进行公示。

6.2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6.2.1职工的权利

6.2.1.1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6.2.1.2有获得安全、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等保护的权利。

6.2.1.3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2.1.4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

6.2.1.5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

6.2.1.6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紧急避险的权利。

6.2.1.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6.2.1.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6.2.2 职工的义务

6.2.2.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2.2.2接受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与培训的义务。

6.2.2.3报告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6.2.3以下活动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6.2.3.1新职工入公司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调换工种时未经同一级别安全教育的职工,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6.2.3.2特殊性作业或危险作业前,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设安全监护人员或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程序、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措施,无操作证等,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2.3.3在各项作业中,凡发现作业指挥者不按安全规定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错误指挥、错误指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2.3.4凡登高作业(超过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用具不全,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6.2.3.5凡各种运转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过载装置等不健全或有缺陷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2.3.6凡岗位人员有直接伤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隐患,经本岗位职工提出,未及时(24小时以内)解决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岗位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6.2.3.7凡大中修作业,原有的安全设施受到破坏,施工后未能恢复,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作业。

6.2.3.8作业现场无照明或有障碍物堵塞安全通道的,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人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如当班内不能及时解决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及未改善现场条件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2.3.9对于违章指挥职工冒险作业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任何人均有权越级上报直至公司领导。

6.2.3.10对于班组长以上干部当班喝酒或酒后上岗,或私自开车,职工有权拒绝其指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违纪批评处理。

6.2.3.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6.2.3.12当职工做出拒绝操作时,部门领导要立刻重视此项作业,发现作业的危险性,并及时指派相关人员解决,如果单位不能解决,应上报公司安环处。

6.2.3.13出现的拒绝操作,各处室、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原因,给予合理的解释。

6.3职工参与

6.3.1职工应积极参加下列安全生产活动

6.3.1.1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和。

6.3.1.2部门、班组的安全活动。

6.3.1.3周四安全学习。

6.3.1.4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意识提升。

6.3.1.5应急演练活动。

6.3.2下列安全生产活动应有职工代表参与

6.3.2.1任务分析活动的回顾。

6.3.2.2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

6.3.2.3当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的变化管理评审。

6.3.2.4安全手册更新。

6.3.2.5安全生产会会议。

6.3.2.6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

6.3.2.7每年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6.3.2.8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

6.3.2.9变化管理的评审和回顾。

6.3.2.10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

6.3.2.11事故、事件调查的回顾。

6.4保障措施

6.4.1工会对收集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应及时督促维修部制定出整改和解决的方案,并跟踪落实。

6.4.2采用问题解决小组的方式来处理安全问题,并对问题解决小组的人员进行培训。

6.4.3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6.4.4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4.5各部门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6.4.6工会应代表职工向单位或有关方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单位应当予以解决。

6.5培训教育

6.5.安环处应按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新职工的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的相关内容。

6.5.2安环处应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如实告知职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6.5.3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职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6.5.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6.5.3.2职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6.5.3.3技术发展的需要;

6.5.3.4变化管理的要求;

6.5.3.5风险评价结果;

6.5.3.6相关方的要求。

6.5.4培训科应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相应的培训。

6.6健康监护

6.6.1综合办应根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6.6.2综合办应当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6.6.3综合办应当为员工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6.6.3.1员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6.6.3.2员工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6.6.3.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6.6.3.4职业病诊疗资料。

6.6.3.5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6.6.4综合办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6.6.4.1对有职业禁忌的员工,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6.6.4.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进行妥善安置。

6.6.4.3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6.6.4.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6.6.4.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6.6.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6.6.5.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6.6.5.2员工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6.6.6发生工伤事故,部门管理人员在10分钟以内向综合办报告,综合办及时工伤职工的申报材料上报社保部门,按期对职业病、工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

6.6.7根据股份公司的要求,综合办进行机构设置和岗位定编,按照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合理安排人员。

6.6. 8综合办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

6.6.9综合办对职工和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进行汇总,协调相关部门逐项解决。

6.6.10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综合办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7、奖惩

7.1在每季度评选中,对员工安全健康权益保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长,给予奖励200元。

7.2在每年度评选中,对员工安全健康权益保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奖励1000元。

7.3在召开班前会、班组安全学习、职工汇报会议时,班组长未收集相关信息者,考核责任人50元。

7.2各部门在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安全学习会议时,部门负责人进行未收集相关信息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7.3公司各基层工会小组每年在公司职代会期间,未组织职工代表向职工征集意见或建议者,对基层工会负责人考核200元。

7.4公司工会委员不按期将职工征集意见或建议的解决情况进行反馈一次者,对工会委员考核200元。

8、相关文件与记录

8.1《职工建议报怨处理单》

8.2《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表》

8.3《职业健康安全抱怨受理单》

第11篇 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是生产岗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生产岗位培训中应将安全培训摆在首位。

为将安全培训搞的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并与|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挂钩。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

本制度适应用于新上岗、转岗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新入厂的徒工。各生产专业改变工种人员。

第二章培训要求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生产人员入局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详细了解并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条款条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其它内容的培训。

新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应教培中心牵头组织,安监科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共同抓好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必须做到三级培训。即公司集中培训,工区(县局、所),班组分散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工区(局、所)不得少于天,班组不得少于一个月。

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工区(局、所)班组培训不得少于两个月。

对学徒工、外单位调入非电气生产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要适应延长。

一般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二级培训,二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三级培训。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应根据新岗位工作性质,制订切实有效地计划,由本单位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转岗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由总工程师审核。教培中心,安监科共同进行。

人员转正、正级、定岗、转岗依据安全培训考核成绩,由教培中心、人劳科、组干科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区(县局、所)培训同负责组织工区的培训、考核工作;班组培训员负责班组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制订培训计划。

凡末按公司新上岗、转岗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的单位,如发生事故,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转岗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并提前报人劳科,填写《转岗人员通知单》。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集中培训内容为:

有关法律、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基建施工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省局及公司两票管理补充规定。

供电企业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电业职业道德教育。

触电急救。

第十九条 新上岗人员,工区县(局、所)班组培训内容为:

各专业的安全工作规程。

本专业、本单位的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触电急救。

相关专业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

转岗人员应根据人劳科《转岗人员通知单》中所列专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参照第十八条条款进行。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科统一颁发安全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 考试不合格人员,继续补习三个月,并对新工推迟三个转正定级时间。直到补考合格为止止。否则按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转岗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转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执行初级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在分配工作时,为其提供一次择优岗位的机会。给予提前转正定级的优惠。

第12篇 职工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主管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组织制定该项目的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及防护措施,组织提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计划,项目副经理和施工队长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得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各班组长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预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3)预防坍塌事故。

(4)预防中署,中毒事故。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奖罚制度。

(二)、主要措施

1、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专职安全员应在施工前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牌,并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塔吊、脚手架等搭设完毕,应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4、各种机械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

5、现场电路按三相五线制架设,配电盘、箱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也应装漏电保护器。配备足够用的干粉灭火器。

6、高空作业挂好安全网,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应戴好安全帽,楼面四口及时防护。

7、指定专人整理安全内业资料。

8、现场照明及室内照明统一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接。

9、现场照明灯具要合理布置,避免出现照射死角。

第13篇 职工安全培训制度

1、矿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办事处和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及阶段培训任务,制定和下达矿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培训计划通知,按时派人参加办事处和公司的培训,无故不派人参加培训的,每缺1人扣10分。

3、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需办培训班的,应于办班前5天提交办班申请,经过培训中心批准后办班。

4、各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举办的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者,少1人扣5分,扣支书、队长各2分。

各单位值班干部接到违章学习班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人员的工作,并负责通知到本人按时参加学习班。值班干部安排其工作的,对其扣5分。违章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班,每推迟一天扣5分,以此类推。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矿每月有计划地按工种对井下单位各个岗位进行培训,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做到每人每年一次。

6、凡参加培训的工种不对、当年重复培训或冒名顶替者要及时更换,并扣5分。

7、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如因旷课、迟到等违纪原因而未结业者,不准上岗,并对其扣5分。

8、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要如实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及时向培训单位进行通报,并全矿公示。

第14篇 职工安全培训制度范本

1、矿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办事处和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及阶段培训任务,制定和下达矿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培训计划通知,按时派人参加办事处和公司的培训,无故不派人参加培训的,每缺1人扣10分。

3、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需办培训班的,应于办班前5天提交办班申请,经过培训中心批准后办班。

4、各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举办的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者,少1人扣5分,扣支书、队长各2分。

各单位值班干部接到违章学习班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人员的工作,并负责通知到本人按时参加学习班。值班干部安排其工作的,对其扣5分。违章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班,每推迟一天扣5分,以此类推。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矿每月有计划地按工种对井下单位各个岗位进行培训,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做到每人每年一次。

6、凡参加培训的工种不对、当年重复培训或冒名顶替者要及时更换,并扣5分。

7、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如因旷课、迟到等违纪原因而未结业者,不准上岗,并对其扣5分。

8、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要如实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及时向培训单位进行通报,并全矿公示。

第15篇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促进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鼓励自学、严格考核的管理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安全生产服务,切实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科负责,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具体负责。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业务工作负责。

第三条:矿安全科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下达培训指标,并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任务。

(一)负责本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教学管理。

(二)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向有关培训部门输送学员。

(三)负责掌握本单位各类工种的培训情况,建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报表。

(四)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负责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监督落实每月一次作业规程、每季一次操作规程、每半年一次应知应会全员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岗位工种安全考试题库,负责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及复审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所有从事生产建设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涉及安全生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准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员工上岗,要追究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本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煤矿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基层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对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要按计划选送学员,培训计划上报不及时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给予送培学员单位罚款500元。

第六条:《安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期满前须重新考试验证,进行复审。为鼓励员工自学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复审采取先考试后培训的方法,对考试成绩及格者免于复训,同时给予奖励;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进行复审的要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起证或复审考试须由上级有关部门监考。

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矿培训科对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计划表;2、《培训人员登记表》;3、考核申请表;4、健康体检表;5、培训教案主要内容目录;6、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7、学员考勤表;8、考场记录;9、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10、取证(复审)名册表(含成绩表)。

区队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教案;2、培训计划表;3、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登统表。

第八条:安全技术培训经费,从员工培训费列支。

第九条:矿要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专兼职教师任职资格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有关各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员工上岗前由值班人员或班组长组织不少于20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当班带班领导必须提前10分钟到副井口协助班组长召开班前教育会。班前安全教育要讲评上一班安全质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每天的班子碰头会必须研究确定第二天班前会的教育内容,并由第二天的带班人员提前进行精心准备,做到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防止班前会教育内容的随意性和简单化。

(二)群众安全活动。由基层单位班组长主持,每月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落实;总结讲评上月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员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月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三)安全生产专题教育。由基层班组主要领导主持,针对节假日前后、农忙季节、重点工程、临时任务开工前、长休长停人员返岗、新工人上岗等特殊阶段和安全生产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重点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技术业务规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组织安全事故案例的当事人,进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讲解,汲取经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

(四)安全素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促进员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严格的对“三违”人员进行分级帮教的具体办法和体系, 真正做到“三违”人员全部接受帮教,并建立“三违”人员帮教档案或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

(一)分析员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规是保护神”等安全理念树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思想。

(二)分析员工是否能够做到“事故预想,危险预知”,对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认识是否深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员工对习惯性违章、不规范操作危害的认识,引导员工树立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观念。

(四)分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三违”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引导员工树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识。

(五)分析员工异常行为表现、精神状态,制定相应帮教措施,确保员工不带思想问题上岗。

第十三条:对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区队、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五条:矿、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矿级主要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三会”(会检查防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品)教育培训;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二)区队级主要是: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三)班组级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知识;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等。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而安排人员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对该单位主管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单位出示部位黄牌警告。

第十六条:各科室、区队、班组都必须坚持“五必须”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即: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群众安全活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考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本岗位安全操作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职工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新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落实由安全培训科负责,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对制度不落实或安全宣传教育质量差的区队、班组要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16篇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17篇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18篇 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一、公司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40小时。

二、 厂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厂长负责,公司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法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三、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 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 公司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安全教育。

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第19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不管是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职工的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怎样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都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职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二〇__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20__】31号自行废止。

第20篇 建筑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①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②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④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保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职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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