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内容设定:涵盖安全生产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2. 培训周期与频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新入职员工的初始培训和在职员工的复训。
3. 培训形式:包括理论学习、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确保知识与技能的全面掌握。
4. 考核标准与方式:设立明确的考核指标,通过笔试、实操考核、模拟演练等形式评估员工的学习效果。
5. 记录与档案管理:完整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及考核情况,以便跟踪与改进。
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中,重点内容如下:
1. 安全意识培养:强调预防为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技能训练:针对具体工作岗位,进行针对性的操作技能培训,确保员工能正确执行安全操作。
3. 应急处理:模拟可能发生的事故场景,训练员工的应急反应和逃生技能。
4. 法规知识普及:让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5. 反馈与改进:收集员工对培训的反馈,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持续优化培训效果。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
2. 提升工作效率:熟悉安全操作流程,减少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时间浪费和生产中断。
3. 遵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4. 塑造良好企业文化:强化安全文化,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5.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保障员工权益、提升整体绩效的关键环节。
第1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2篇 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保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第3篇 职工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不管是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职工的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怎样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都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职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二〇__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20__】31号自行废止。
第4篇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5篇 职工上下班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6篇 职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2.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站内不得乱扔铁器或其他金属物品,禁止用金属物品敲击物件。
4.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5.严禁在加油站内任何地方拉绳或晾晒衣物。
6.严禁把孩子带进加油站内,严禁带闲杂人员在站内逗留乱串。
7.严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岗看书看报、干私活、吃零食,打盹睡觉或打架斗殴。
8.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不准提前或超时吃饭,吃饭时必须交替进行,不能空岗。
10.公司全体职工必须挂牌服务,衣着整洁上岗。
11.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12.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7篇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1.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二年一次的培训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程,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安全员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5.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程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程应定期参加复审,安全员应及时组织送培。
7.新工人、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8.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9.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0.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第8篇 职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权益维护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及《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现场协助抓好群众安全生产,搞好群防群治,依法监督各级行政领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参与改建、扩建、工程的验收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制止作业和督促纠正。
2.按照《工会法》、《企业法》、《劳动法》等法规,赋予职工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奖罚、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
3.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4.全面推进工会劳动保护机制建设,劳动保护工作机制以“六个载体,双基建设”为主要内容,“六个载体”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安康杯”竞赛、职工代表大会保平安、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及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等企业职工安全文化系列活动、高层次源头参与和强化日常监管,“双基建设”即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要依据机制建设要求,制定并逐步完善配套的制度、台帐,努力实现劳动保护各项工作的闭环管理,妥善做好原始记录、电子文档和音像等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持续改进工会劳动保护的工作机制。
5.坚持依法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以下简称“监控法”),并以之为龙头,充分发挥“危险源(点)警示卡”等有效载体的积极作用,发动职工广泛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整改,有效监控企业危险源(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群众对事故的防范能力。
6.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企业工会参与讨论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要普遍开展“职工代表大会保平安”活动,推动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重点落实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包括安全生产等重大事项的知情建议权,对涉及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协商共决权,对执行《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专项合同情况的检查监督权。要建立健全职代会劳动保护专门工作机构,正常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等活动,加强中期管理,督促职代会有关劳动保护的决议和提案的落实。
7.充分发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在基层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就保障安全投入,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培训教育,落实劳动保护待遇等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劳动安全卫生“要约”行动,规范集体协商的程序,实现充分的交流沟通,规范集体合同中劳动保护的条款,从企业实际出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集体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兑现。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
8.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
9.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着力于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安全技术、安全能力的提高,激发职工群众的主观能动作用,奠定职工群众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为实现企业安全提供最坚实的基础和最可靠的保证。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目标纳入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突发事故的处置方法的系统教育,提倡培训方法的多样化,严格考试,保证培训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完善职工培训的工作机制。
10.组建群众安全监督网络、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督促职工按章作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从源头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项调查研究,向上级工会组织反映企业劳动保护的实际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及时汇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取得支持,争取解决。
11.及时上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报告,旗帜鲜明地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负有责任的领导人,提出处理意见,维护职工,特别是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职工的合法权益。
12.工会全过程参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体现法律法规赋于工会劳动保护的职权和工会劳动保护的特色。
13.要深入井下现场,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面对面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连队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给予调解、仲裁乃至法庭诉讼的法律援助。
第9篇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3年3月1日
第10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11篇 职工安全守则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
2各级领导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和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原则。
3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4对电气、起重、煤气、锅炉、焊接(气割)、爆破、司机、水处理等特种工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无安全操作要点不准使用、投产。
6无监护、测定等安全措施,禁止擅自进入炉窑、料仓、深坑或储存有毒、有害气体的柜、罐内。
7所有机电传动设备,各种水、气阀门及电源、闸刀、开关,非指定工作人员,严禁开动、摸弄。
8生产工人上岗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高温作业必须配戴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否则不准操作。
9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所用的工具、吊具、设备、环境安全状况、防护装置等,上述各项应保持完整良好,不准带病使用。
10设备大、中修和局部检修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挂上“有人检修,严禁合闸”的牌子。检修完毕要有专人检查,确认后才能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运行。联动设备启动执行操作牌制度。
1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准酒后上班,不准在班上开玩笑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脱岗、窜岗和随意进入电气设施等危险区域、要害岗位。
12各种机床运转设备未经停妥,禁止在运转区域加油、擦洗或清扫等工作。
13生产区域的安全栏杆要牢固可靠,一切机器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并由专人维护检查。
14生产现场的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标志牌、指令牌,并禁止随意搬动、损坏。
1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禁火区域,严禁明火操作和吸烟,因检修需要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16禁止用氧气作通风,吹扫身上衣裤灰尘及用氧气充打各种车胎。严禁戴油手套操作氧气设备(割刀、氧阀)。
17凡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外壳接地,并戴好绝缘手套,人体容易触及的照明,必须采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
18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19任何人都不得在起重机吊物下通过和工作。
20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
21安全行为“十大禁令”
a)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b)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c)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d)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e)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f)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g)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h)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i)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完好,严禁启动使用;
j)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22生产过程的“十个严格要求”
a)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思想集中、听从指挥;
b)严格执行交接班,履行交接班记录;
c)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和纠正安全缺陷;
d)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e)严格执行作业程序,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
f)严格对机、电设备进行运行监控,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和带病运转;
g)严格对修复设备进行检测,不达原设计要求,不得使用;
h)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各种机械设备的外露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不得运行;
i)严格对可移动机械设备的定制管理,应放置稳固牢靠,不得妨碍操作;
j)严格对易爆设备工艺技术参数的监控,凡易爆物超标,或超含量,不准运行。
23机动车辆“十大禁令”(输煤司机熟知)
a)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b)严禁酒后开车;
c)严禁空档溜车滑行;
d)严禁超速行车;
e)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违章行车;
f)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g)严禁驾驶室超员行车;
h)严禁病车迁就行车;
i)严禁带病、疲劳行车;
j)严禁戏弄行车。
24起重货物“十不吊”(机修人员熟知)
a)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b)超载不吊;
c)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d)吊物上有人不吊;
e)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f)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g)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h)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i)斜拉外拽工件不吊;
j)钢(铁)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第12篇 职工安全培训制度范本
1、矿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办事处和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及阶段培训任务,制定和下达矿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培训计划通知,按时派人参加办事处和公司的培训,无故不派人参加培训的,每缺1人扣10分。
3、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需办培训班的,应于办班前5天提交办班申请,经过培训中心批准后办班。
4、各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举办的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者,少1人扣5分,扣支书、队长各2分。
各单位值班干部接到违章学习班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人员的工作,并负责通知到本人按时参加学习班。值班干部安排其工作的,对其扣5分。违章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班,每推迟一天扣5分,以此类推。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矿每月有计划地按工种对井下单位各个岗位进行培训,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做到每人每年一次。
6、凡参加培训的工种不对、当年重复培训或冒名顶替者要及时更换,并扣5分。
7、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如因旷课、迟到等违纪原因而未结业者,不准上岗,并对其扣5分。
8、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要如实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及时向培训单位进行通报,并全矿公示。
第13篇 职工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一)职工活动场所是指厂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其它具有开展活动功能的场所。
(二)职工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三)职工活动场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职工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五)职工活动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或电源。
(六)职工活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班或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七)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14篇 建设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建设集团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报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四、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六、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七、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5篇 王台铺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选编
职工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和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从而提高职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培训组织实施
(1)根据年度、季度计划安排,全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政,由教育科培训组按业务编制办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实施,各业务组长负责建立记录表进行考核。
(2)计划安排各基层单位业余(或半脱产)培训班的管理,在开班前,由单位提交办班培训计划,并经教育科科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过程的管理,自行组织培训,教育科按要求对其进行抽查考核。
2、考核奖惩
(1)培训班的日常管理考核(计划制定、教师聘任、课程安排、学员考勤、签到、培训结业教试、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并将各种记录建立完善。
(2)培训或组织管理不认真、应付差事的单位根据情况扣单位当月考核分1-5分。
(3)凡矿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班(包括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班),各单位要按规定指标、人数、时间,准时安排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4)年末,对全矿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培训成绩突出单位及个人可优先参加集团公司职教系统先进和评比。
安全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晋煤安字(1999)第44号文件转发的“山西省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的精神,凡从事煤矿工作的所有原煤生产职工都必须取行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否则,干部不得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为将此项工作做好,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省、集团公司规定的各项培训规定,把安全培训工作给入全年计划,做到“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2、安全技术培训必须依照《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暂行规定》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实施教学要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
3、凡经过培训,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准颁证,必须经过补学补考,直到合格为止。补学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职工未经培训考试的均不得颁证,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在一年一次的安全资格复试过程中,如发现理论考试不合格者,要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停工进行补学补考,直到复试完全合格为止,方可返还《安全资格证书》准予上岗。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尽快使转见岗人员掌握新的岗位规章制度,规程和要求,适应新的工作,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转岗人员必须自带矿劳资科的“职工转岗培训通知单”及时到教育科报到,否则,每推迟一天除按规定补足培训天数外,并罚款10元以此类推。
二、学习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凡迟到、早迟者每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
三、学习内容
1. 转岗培训管理制度
2. 煤矿安全规程;
3. “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和“事故案例”;
4. 矿“管理制度汇编”和“岗位作业标准”;
5. 新到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以及工种操作规程;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知识;
7. 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和文件等。
四、几项纪律规定
1. 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学习提高自
身素质,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准办证上岗,否则将延长培训期限,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婚、丧、嫁、娶)必须事先写事假条,经主管理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
3.请假耽误了的培训时间,要在事后补齐补足,才准考试结业,否则有予办理上岗手续。
4.保持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检科、人劳科、教育科等负责有关科室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由教育拉负责实施。
各生产队组,负责本队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教育科(安教室)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业务科室;安检科负责对全矿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2、凡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干部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继续培训,直到合格为止。教育科负责每年一度的全矿职工(包括多经三产及其要害岗位工种、特殊工种)的培训办证工作。
3、对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要符合《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4、对新工人、特殊工种,转岗职工以及从事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职工,或因种种原因长期脱离岗位之后重新上岗的工人要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内容: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
5.2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及有关标准。
5.3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防范措施与抢险应急预案。
5.4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等。
6、培训方法: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采用课堂讲述、电化教学、实验教学、实际操作结合的方法,急用先学,重点优先,对强工进行培训,做到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
7、抓好“三违”学习班和对安全不放心人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
8、搞好安全教育展览,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及时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传播到职工心中,陶冶职工的安全情操,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9、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技能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0、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兼职教师队伍,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和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1、安教室负责全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的档案管理,为领导考核和决策提供依据。
12、考核与奖励
12.1凡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人数,按期派人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否则,每迟到或缺席一人次,扣罚该单位“三大员”即(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下同)各50元。若单位通知到培训人员后,培训人员无故缺席,每缺席一天扣罚本人20元。
12.2培训人员考试成绩与单位和安教室挂钩。每出现一人次考试不合格,扣罚单位100元,以此累加。单位培训人员考试成绩平均分不满60分者,扣罚安教室100元。
12.3凡在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培训考试和各项安全赛活动中,
12.4凡是分配未经培训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罚有关责任人员每人10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按事故或安全过失处罚。
12.5注重效果检查,对于没有培训好,是通过照抄,代考等不正当手段领取资格证的人员,一经查出,要按12.4条追究发证单位的责任。
12.6凡被聘请的专职、兼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讲课,保证授课时间(每天不少于6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教学质量。
12.7本制度由安教室考核,结果报人劳科、安检科执行。
第16篇 职工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范本
一、新职工到公司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新职工上岗必须有老职工带领,不得单独作业。
三、公司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与岗位有关的培训,必须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费用由公司承担。如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由参加培训者自费再学,直至取得合格证为止。
四、公司至少每年举行二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五、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经理和液化石油气站站长主持。
六、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职工年度业绩考评。
第17篇 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是生产岗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生产岗位培训中应将安全培训摆在首位。
为将安全培训搞的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并与|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挂钩。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转岗。
本制度适应用于新上岗、转岗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新入厂的徒工。各生产专业改变工种人员。
第二章培训要求
按有关规定新录用的生产人员入局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详细了解并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条款条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其它内容的培训。
新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应教培中心牵头组织,安监科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共同抓好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必须做到三级培训。即公司集中培训,工区(县局、所),班组分散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工区(局、所)不得少于天,班组不得少于一个月。
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公司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工区(局、所)班组培训不得少于两个月。
对学徒工、外单位调入非电气生产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时间要适应延长。
一般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二级培训,二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三级培训。
转岗人员安全培训应根据新岗位工作性质,制订切实有效地计划,由本单位培训员负责组织实施。
新人员上岗前,转岗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由总工程师审核。教培中心,安监科共同进行。
人员转正、正级、定岗、转岗依据安全培训考核成绩,由教培中心、人劳科、组干科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区(县局、所)培训同负责组织工区的培训、考核工作;班组培训员负责班组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制订培训计划。
凡末按公司新上岗、转岗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的单位,如发生事故,实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转岗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并提前报人劳科,填写《转岗人员通知单》。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集中培训内容为:
有关法律、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基建施工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省局及公司两票管理补充规定。
供电企业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电业职业道德教育。
触电急救。
第十九条 新上岗人员,工区县(局、所)班组培训内容为:
各专业的安全工作规程。
本专业、本单位的事故案例,事故通报。
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触电急救。
相关专业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
转岗人员应根据人劳科《转岗人员通知单》中所列专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参照第十八条条款进行。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科统一颁发安全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 考试不合格人员,继续补习三个月,并对新工推迟三个转正定级时间。直到补考合格为止止。否则按待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转岗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转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执行初级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对新上岗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在分配工作时,为其提供一次择优岗位的机会。给予提前转正定级的优惠。
第18篇 通防区职工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干部职工的安全业务水平,落实好各级岗位责任制,增强现场操作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四为我区职工安全学习活动日,上午8:30--10:00,下午3:30--5:00夜班、中班上午学习,早班下午学习。由区长、书记或副区长负责主持召集
2、安全学习的内容为: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令性规定等;并对本单位一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事故案例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3、通防区副区长认真执行年初制定全年职工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对区各工种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4、学习必须制定专用点名簿,学习内容,安排专人记录即:做到“三齐全”。每次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要做好笔记,记录规范。
5、各队长要认真组织本队人员参加学习,班队长以上的干部不参加学习或迟到早退者加倍罚款。
第19篇 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监督企业行政贯彻执行。
2、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有权制止“三违 ”行为;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3、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对忽视安全并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4、有权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状况长期不好、工程质量低劣和事故多的班组有权进行质询。
5、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社会力量,协助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做好“三违”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和安全知识的帮教工作。
6、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第20篇 职工浴室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浴室开放前,浴室管理人员应提前检查浴室设施,做到管路不漏水、不漏气,电气设施线路完整、无损坏。
2、浴室管理人员交接班前,应对浴室进行全面清洗,做到地面无积水、无脚印,关闭所有水龙头及电气设施,杜绝浪费。
3、浴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进入浴室人员携带危险、管制物品,确保进入浴室人员安全。
4、浴室管理人员应在浴室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广大职工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安全。
5、于是工作人员每周对浴室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后勤部门负责检查验收,确保为广大职工创造卫生、温馨的洗浴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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