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怎么写250字
1 目的
1.1 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制度要求,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从而达到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1.2 有效配合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和支持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贯彻,从而达到规范公司的生产活动及生产管理秩序;
1.3 有效激励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增强班组长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安全生产、绩效和日常管理活动,并配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责任制的贯彻、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
本制度的执行对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原有管理职责的不做改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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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经验1人觉得有用
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是企业内部用来衡量安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制定这样的制度,得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既要全面覆盖各个关键环节,又要便于执行和检查。一开始,需要明确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还是为了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如果目标模糊不清,后续的考核标准就可能流于形式。
在具体的操作层面,考核内容应该涵盖日常的安全巡查、应急演练的参与度、事故隐患排查的效果等方面。例如,巡查记录是否完整,有没有遗漏重要细节,这些问题都该纳入考量范围。当然,光靠书面材料还不够,还要看实际效果。比如,某次演练结束后,团队成员是否能够迅速反应,这能反映出平时培训的质量。不过有时候,表格填得很认真,但实际演练时却手忙脚乱,这就暴露了问题。
书写注意事项:
考核周期不宜过长也不宜太短。如果周期太长,可能等到发现问题时已经积重难返;要是太短,又容易导致频繁调整,增加不必要的麻烦。通常来说,一个月一次比较合适,这样既能及时发现问题,也不会给员工带来过多压力。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企业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推迟考核时间,这就可能导致一些潜在风险被忽视。
评分标准的设计也很关键。每个项目都应该有具体的分值分配,而且要确保公平公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一味追求高分,而是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情况。有时候,某些部门可能觉得自己的工作已经做到位了,但在评估时却发现得分不高,这可能是因为考核细则没有充分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情况。比如,某个车间由于设备老旧,安全隐患较多,即便他们投入大量精力进行整改,成绩也可能不如其他条件更好的部门。
至于奖惩措施,则应当与考核结果挂钩。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除了物质奖励外,还应给予精神上的鼓励,比如颁发荣誉证书之类的。而那些屡教不改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则必须严肃处理,这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不过在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偏差,比如有的管理者在奖惩时掺杂了个人情绪,这就需要上级部门加强监督。
小编友情提醒:
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宣传和教育。只有让全体员工都了解这项制度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推动它的落实。所以,定期组织培训会很有必要,但有时培训内容过于枯燥,导致大家提不起兴趣,这也是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2篇】公司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范本怎么写1600字
公司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
1、为了更好的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权责机制,最终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2、安全培训考核细则
◆公司新入厂员工的一级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员负责。
◆三级安全培训有各科室组织开展。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员工和转岗、换岗的员工进行安全的三级教育,并记录在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培训记录内,对于未能按规定执行的科室,给予部门安全员20元/人的罚款,部门主管连带100%。科室新入厂员工的二、三级教育要在进行完一级安全培训后2天内组织。
3、安全检查考核细则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于未能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科室,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次的罚款,部门兼职安全员10元/次的罚款。
◆对于安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给予责任人延迟每天50元的罚款;
◆在安全员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如在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项的罚款;
◆兼职安全员以每日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的各危险点进行巡查,并记录。如未能进行检查或记录不实,将给予安全员20元/次罚款。每周一将上周的日检表由部门主管确认后交于安全员,如主管未签字视为未检查。
4、安全评比考核细则
◆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实行安全评比,公司在年度获事业部评比中取得名次,得到奖励的,给予各部门负责人按奖励金额的50%进行奖励,部门兼职安全员按奖励金额的30%进行奖励。
5、安全事故考核细则
◆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依据公司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内容执行,对因公司硬件造成的安全隐患,出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工伤待遇;部门负责人及兼职安全员给予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将不给予工伤待遇,并给予责任人、责任人的直接领导及部门兼职安全员不低于50元的罚款。
6、安全制度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各部门未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落实公司的安全措施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不低于50元/项的罚款,部门兼职安全员连带50%。
◆公司实施安全交接班制度,员工在交接班记录上必须记录安全情况,公司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的或是记录失实的将给予科室安全员10元/次的考核。
7、公司的安全员以及兼职安全员的相关考核项目
◆考核原则:月度的罚款不超过安全员津贴范围。
◆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如未经领导批准而未能如期组织的,给予30元/次的罚款;各科室兼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例会,有事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公司安全员请假。迟到或者无故不到者将给予10元/次考核。
◆公司安全员依据综合科的安排,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如非人事部门安排原因而未进行的,给予安全员40元/人的罚款。各科室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安排新员工的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未能按时开展的给予20元/次考核。
◆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员要及时进行调查和落实,否则给予安全员20元/次考核。兼职安全员连带100%。
◆在事业部安全评价中成绩合格给予300元奖励,高于评价分数的给予每高出一分加100元的奖励。如未能达标将取消当月的安全员津贴。
◆安全设施的维护。各科室对于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于不定期进行维护的科室给予20元/次的考核。兼职安全员考核10元/次。
8、公司安全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发现隐患,以书面或oa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再根据具体情况以会议或其他形式与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确定时间,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9、公司各部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不能及时完成的,要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考核。
10、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具体整改方案,以确定下次整改时间,公司安全员跟踪验证,仍然完不成的直接报综合科进行考核;
11、考核流程:各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的考核表由安全员每月依据本月的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安全员的考核经综合科制订后由经理综合考评后执行。
书写经验1人觉得有用
公司在制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制度的时候,得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这个制度的起草人得有一定的经验,不然写出来的制度可能就不太实用。一般来说,制度里边会涉及到一些专业术语,像是风险评估、隐患排查这些,这些都是安全生产管理里的常用词。
起草制度的时候,最好能参考一下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制度符合规定。不过有些公司在写的时候,可能会忽略掉一些细节,比如对于某些特殊岗位的安全要求,要是没写清楚,那员工在操作的时候就可能出问题。
制度里头应该明确考核的标准和方法,这样大家才知道该怎么去做。比如,定期检查生产设备是不是正常运转,还有就是员工的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如果只是笼统地提一下要加强安全管理,具体怎么做却没说,那这个制度就没什么实际意义了。
书写注意事项:
考核的结果也要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让他们知道哪里做得好,哪里还需要改进。有时候写制度的人可能会忘记这一点,觉得只要制定了就好,至于后续的跟进,好像就不是那么重要了。其实不然,没有反馈的话,大家都不知道自己的努力有没有成效。
在写制度的时候,还得考虑到执行的难度。如果要求太高,员工根本没法达到,这样的制度就形同虚设。所以制定的时候要实事求是,不能一味追求高标准。当然,也不能太低,不然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制度的内容不能太复杂,要让普通员工也能看懂。要是整篇都是专业术语堆砌起来的,那就算写得再详细也没多大用处。毕竟制度的目的是让大家遵守,而不是给大家增加理解上的负担。
【第3篇】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制度怎么写1000字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专业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运输专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区稳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
一级:得分90分以上。
二级:得分85以上。
三级:得分80分以上。
其它情况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
前提条件:单位杜绝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
(三)考核办法
1、每月按照七个单项标准进行检查评定和考核。各采掘巷道运输设备完好率和管理资料每月检查一次。
2、月底进行综合评定,按奖罚制度认真落实。
(四)计分办法
1、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月度综合得分-事故扣分-停止作业扣分。
2、事故考核办法
发生一人运输责任死亡事故,取消月度评比资格,季度内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均降一级;每发生一次重大运输责任事故或运输重伤事故,取消月度评比资格;月度发生运输重伤事故或重大运输事故2次及以上,季度内安全生产标准化降一级。
3、其它扣分
单位发生重伤扣5分;发生轻伤扣3分;被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停止作业一次扣5分,下一份事故隐患卡扣3分。
4、缺项计分办法
检查得分=(实得分×100)/(100-缺项标准分)
(五)考核范围
单项考核共分七个单项,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前四项分别为运输巷道和硐室、运输线路、运输设备、运输设施安全生产标准,达到90分为合格;后三项达到85分为合格;重大事故隐患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巷道考核范围:轨道大巷、301采区轨道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清撒斜巷内所有巷道、运输线路、运输设备及设施。
(六)相关要求
1、专业根据矿井的运输情况,对运输区域进行划分,将专业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专业管理人员。
2、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旬检查、月验收'的制度,对本管辖区范围内的主巷、采区轨道、运输巷道进行检查,并在每月底进行各单位运输生产现场的综合考评。
3、专业管理人员日常检查问题,必须及时以下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月底将检查罚款汇总报经营管理部落实,月度检查评定得分情况必须有书面资料,上报生产技术部汇总。
4、专业管理人员对各单位运输现场的质量检查、验收、考评情况,必须依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不得营私舞弊,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5、机电科长对专业管理人员的月度验收和综合评定工作监督负责,保证专业检查评定的公平、公正。
6、安全生产标准化在上级检查中每扣一分,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7、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处罚规定(见附表)。
书写经验1人觉得有用
写一个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制度,关键是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既要专业又要实用。一开始得明确考核的目的,这很重要,因为没有目标的话,考核就失去了方向。企业搞这个制度,无非是为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运输过程不出问题,毕竟出了事故对企业影响太大了。
制定的时候,最好能细化到具体的操作环节,比如车辆检查流程、驾驶员行为规范这些细节都要考虑到。如果只是一些笼统的要求,执行起来会很困难。比如,光说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这话说得没错,但太宽泛了。不如明确规定,每天出发前必须检查轮胎气压、刹车系统等,这样才好落实。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考核标准一定要科学合理。要是标准定得太低,起不到激励作用;太高了又会让员工觉得压力山大。最好是参考行业内的通行做法,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比如,别的同行规定一年内违章次数不能超过三次,那咱们也可以借鉴这个数字,但要根据自己的运营规模适当增减。
记录和反馈也很重要。每次考核后,要及时把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让他们知道哪里做得好,哪里需要改进。要是反馈不及时,员工可能就忘了自己哪块儿有问题了。而且,考核的结果还应该跟奖惩挂钩,这样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有时候写制度的时候,可能会因为疏忽出现一些小问题。比如有一次我参与起草制度时,把“行车日志”写成了“行日志”,当时也没注意到,后来被同事发现了才改过来。这种事情虽然不常见,但也提醒我们写制度时要多检查几遍,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书写注意事项:
制度的内容要尽量简洁明了,避免使用一些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毕竟不是所有人都熟悉那些复杂的概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清楚才是王道。比如,关于夜间驾驶的规定,与其写一堆理论性的条文,不如直接说晚上十点以后禁止长途运输,这样更容易让人理解。
还有个需要注意的小细节,就是制度里的数字要统一格式。比如有的地方写成“2025年”,有的地方写成“二〇二三年”,这样看起来就有点混乱。虽然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但细节决定成败,还是要注意一下比较好。
【第4篇】某电厂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制度怎么写1700字
1 奖励
1.1 能避免较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的行为,奖励15000-20000元。
1.2 能避免一般人身事故的行为,奖励10000-15000元。
1.3 能避免一般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的行为,奖励5000-10000元。
1.4 能避免设备一类障碍的行为,奖励2000元。
1.5 能避免设备二类障碍的行为,奖励1000元。
1.6 能避免主要辅机设备或系统退出运行,保证调度负荷正常的行为,奖励500元。
1.7 积极进行事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的行为,奖励500元。
1.8 技术支持部专业组年度无异常及以上事件,奖励该专业组人员2000元/人。
1.9 发电部运行值(班)年度无异常及以上事件,奖励该值(班)人员2000元/人。
1.10 发电部年度无障碍及以上事件,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部长、副部长、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
1.11 技术支持部年度无障碍及以上事件,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部长、副部长)5000元/人。
1.12 公司年度无障碍及以上事件,奖励公司(1.8-1.11项未受奖)人员2000元/人。
1.13 经公司认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建议或行为,奖励500元。
1.14 制止非自身业务辖区违章行为,奖励200元。
2 考核
2.1 较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
2.1.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副部长三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1.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六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1.3 考核责任人一年月度绩效工资。
2.1.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
2.1.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100000元, 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50000元。
2.1.6 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处罚决定。
2.2 一般人身事故
2.2.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副部长二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2.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四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2.3 考核责任人六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2.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
2.2.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50000元, 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30000元。
2.2.6 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处罚决定。
2.3 一般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交通事故
2.3.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副部长一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3.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二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3.3 考核责任人四个月月度绩效工资。
2.3.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
2.3.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20000-40000元, 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10000-20000元。
2.3.6 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处罚决定。
2.4 一类障碍
2.4.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当月月度绩效工资20%。
2.4.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当月月度绩效工资50%。
2.4.3 考核责任人当月月月度绩效工资。
2.4.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
2.4.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5000-10000元, 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2000-5000元。
2.4.6 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司研究另行决定对责任人的处罚。
2.5 二类障碍
2.5.1 考核责任部门部长或分管副部长200元。。
2.5.2 考核责任部门的专业主管或值长500元。
2.5.3 考核责任人1000元。
2.5.4 非责任部门,但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按责任部门规定的50%考核。
2.5.5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2000元, 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1000元。
2.6 异常
2.6.1 由部门部长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进行考核200-500元。
2.6.2 同时涉及发电部和技术支持部时,由综合部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考核200-500元。
2.6.3 承包方为责任单位时考核500元, 非责任单位,负有责任时,考核200元。
2.7 违章
2.7.1 视情节对当事人考核100-1000元。
2.8 维护检修技改
2.8.1 现场事件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位, 考核200元。
2.8.2 工作负责人未在现场监护的, 考核200元。
2.8.3 未定置摆放,堵塞现场通道,考核200元。
2.8.4 检修技改有遗留问题未处理的,每点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2.8.5 检修技改出现质量问题的,每一项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2.8.6 检修技改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机组并网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
2.8.7 检修技改质保期内因检修技改质量问题造成停机,考核责任单位10000元或全部质保金。
2.9 其他
2.9.1 厂内未按规定路线或位置行驶或停放车辆的, 考核200元。
2.9.2 损坏厂内设备设施的,按设备设施价值进行考核。
2.9.3 相同事件重复或频繁发生,按事件上一级别考核。
2.9.4 出现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除上述规定考核,同时受降职、降级等考核。
书写经验1人觉得有用
制定一个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制度,这事得从实际出发。每个厂的情况都不一样,像我们电厂,设备老旧和新设备并存,安全风险点也多。所以一开始就得把可能存在的隐患列出来,再想想怎么去防控。比如,巡检这一块儿,老员工经验丰富,但年轻人劲头足,这俩结合一下,能互补。
写制度的时候,得先把目的写清楚。为什么要搞这个奖励考核?就是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毕竟谁都不想出事。接着就该说奖励标准了,这个不能太死板,得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调整。像发现重大隐患的,奖金肯定要高些,但要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问题,给个鼓励性质的小奖励就行。不过这里头有个小细节需要注意,有时候奖励金额定得太高,反而会让部分人觉得压力大,怕达不到标准丢面子。
考核这部分也很关键,不能光靠领导说了算,得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像违章次数、隐患排查数量什么的,都得列入考核范围。但有时候写的时候会漏掉一些重要的环节,比如对特殊工种的单独考核,这就容易忽视。还有,考核周期也不能太长,太长的话,员工的积极性会慢慢减弱。
至于实施步骤,一开始可以试点运行一段时间,看看效果怎么样。如果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就得及时调整。记得要把制度公开透明,让大家都知道该怎么执行。有时候因为沟通不到位,可能会导致误解,比如有人觉得自己做了贡献没得到认可,这时候就需要耐心解释。
最后就是监督这部分,这是保证制度落实的关键。监督小组最好由不同部门的人组成,这样能互相制约。不过有时候监督力度不够,检查走过场的现象也会发生。这就需要定期组织培训,让大家明白监督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第5篇】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怎么写1200字
1、项目部每年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2、项目部每季度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核意见通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每月项目部对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面检查与考核, 考核意见通报项目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公司安全部。
4、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可结合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做到边检查边考核,边改进边提高。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制定,并经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变化而作及时修正。它的修正、审核、批准由原编制、审核、批准部门或人员进行。
7、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人员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决定。一般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和安质部、工程部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目标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
8、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中涌现的先进平班组与先进个人应当及时表彰奖励,及时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考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部门除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外,还应对其公开曝光。
9、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考核组应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验证,相关班组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10、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直接依据,并在项目内通报。
11、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工人不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处以每人次50-100员罚款。
12、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由于工人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处罚。
13、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等级:
优秀:考核分数≥90分。
良好:80≤考核分数<90分。
合格:70≤考核分数<80分。
不合格:考核分数<70分。
14、考核奖惩制度:
1、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工程造价的0.2%,从第一次动员预付款中扣除,列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月度考核90以上(含90分)风险抵押金以奖金形式发放;80-89分每分扣100元,低于80分每分扣200元。年度考核依据月结年评,奖惩结合目标考核兑现。
15、奖惩办法:
⑴、突破考核目标四无之一者,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⑵、优秀: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10%奖励,(主要负责人4%,安全员2%,其他4%)
⑶、良好: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6%奖励。(主要负责人2.5%,安全员1.5%,其他2%)
⑷、合格: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无奖励。
⑸、不合格:扣除全部金额风险抵押金。
⑹、突破四无之一造成重大事故时,除按不合格奖惩外,同时依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罚。
16、执行办法:
每年年终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兑现一次,工程结束后根据考核依据实行一次性扣留和返还。
书写经验1人觉得有用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时候,得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不能照搬别人的东西。比如有些企业的生产环境比较复杂,光靠简单的检查表可能不行,需要针对每个岗位设计专门的考核标准。我见过不少企业在这方面吃了亏,主要问题是考核指标笼统,没有具体到个人,到最后大家都觉得自己干得挺好,出了事谁都不认账。
前几天我去一家工厂调研,他们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厂长说以前的考核太宽泛,员工觉得只要不出大事故就行,小问题无所谓。结果车间里隐患积累了不少,后来出了个小事故,查了半天才找到责任人。这事让我意识到,制度得细化,不能给员工留太多模糊地带。
写这个制度的时候,最好多听听基层员工的意见。有时候领导想出来的办法很完美,但员工操作起来却觉得麻烦。比如,有些考核项目需要频繁记录数据,但很多一线工人觉得太耽误时间,最后就应付了事。我在某钢铁厂看到一个例子,他们最初规定每天都要填写十几页表格,后来改成关键节点抽查,效果反而更好。
奖惩部分也要合理,不能搞一刀切。有的企业喜欢用重奖重罚的方式激励员工,但这容易引发逆反心理。我认识一个化工厂的老员工,他说单位每次罚款都特别狠,搞得大家压力很大。后来厂里调整策略,改成小额奖励,每月表现好的发个小红包,年终再搞个大评比,效果明显好多了。
还有个细节需要注意,就是奖惩条款不能太抽象。比如有的制度里写着“工作积极认真”,但到底什么叫“积极认真”?这就需要在制度里明确量化标准。我之前服务过的一家企业就做得不错,他们的考核表上列出了具体的评分项,比如完成任务的时间、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每个项目都有对应的分数,最后汇总算总分,这样既公平又直观。
不过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小问题,比如在起草过程中,个别部门负责人可能为了照顾自己的利益,会提出一些不太合理的修改意见。这个时候就需要领导层综合考量,既要平衡各方利益,又要确保制度的整体科学性。我记得有一次开会讨论制度草案,有位部门经理非要加入一条“特殊贡献奖”,理由是他们部门任务重,但最后经过集体讨论,还是把这个提议否掉了,因为确实不符合全局利益。
【第6篇】汽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怎么写8500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3、负责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加强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7、负责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维护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10、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1、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志的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制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3、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安全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保障运输安全。
8、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好'三品'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时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机构
1、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2、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人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1、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2、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绕行标志或修建临时便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公路、公路桥涵及各类公路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定期对养护的公路桥梁进行检查。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6、公路标志、标线应当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公路标志,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公路标志。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安排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奖励等方面的经费,并纳入年度单位财务预算。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实行安全例会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客运驾驶员每周一次例会、货运驾驶员每月一次例会。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和到会情况等。
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以专家检查和评价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根据上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情况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由安全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检查人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出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检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后,检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后仍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实行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资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体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五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核准、许可、认证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对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的单位要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至8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参加'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方案具体、保障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明显。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安全教育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并实行专人管理。
安全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安全会议情况、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情况、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资料。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得低于95%,确保培训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学习内容、人员签到册、考试试卷及考核成绩等。
第五章 举报与奖励
第三十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事项、时间、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和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清楚。
第三十七条 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及时核实和处理,核实和处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被举报单位要认真整改举报事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查处部门。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举报范围包括: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五)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六)其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对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第四十一条 举报事项调查属实的,应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奖金,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和举报者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领的,按无人领取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对同一事项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奖励对象为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单位无力抢救时,应当立即请求就近的救护、医疗单位及有关部门救援。
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上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事故具体情况调查清楚后,书面补报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查处事故责任人,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2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车辆、船舶的具体要求。
本规定适用全区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本规定引用的法律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2)严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章行为。
3)严禁无《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驾驶员培训。严禁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禁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非客动车辆营运载客。
4)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对事故多发地段,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线,健全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志。
6)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参加营运,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输。
7)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的监管,对严重违反交通法的司机和车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驾驶资格,并通知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停止或取消其营运从业资格。
8)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遵守。开展交通安全'四进'活动,即:交通安全进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和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2)严禁船舶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短途无证客船运输、非客船载客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运行。严禁船舶恶劣天气营运和冒险航行。
3)取缔无船舶证书、无船名、无港藉标识的船舶。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
4)渡口设置单位必须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办理《渡口设置许可证》、《渡口登记证书》、《渡口检验证书》和《渡工(船员)证书》方可从事渡运。严禁无证渡运。
乡镇船舶必须遵守《江西省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乡、镇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整治水域通航环境,严禁占用航道捕捞、养殖、采砂、淘金等行为。
6)取缔非法滩涂造船,及时打击新出现的非法滩涂造船场点。
7)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
检查内容:
(1)有关船舶证书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船证相符。
(2)船舶是否超载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线上渡运。
(4)船员证书是否合格有效、人证相符,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规定。
(5)船舶经营资质,是否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6)是否超载运输。
(7)加强对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技能。散装液货船人员应通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训,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方准上岗作用。
3.22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定
3.2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具体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旅游景区。
3.22.2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22.3 建立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由企业领导组织采用座谈分析、项目对照的方式对企业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3.22.5 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3.22.6 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3.22.7 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3.22.8 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时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书写经验1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的时候,得先搞清楚这个制度到底是为了什么,跟别的制度有没有冲突,不然写出来就乱套了。比如说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这可不是随便想个奖罚名单就行的,得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还有国家的一些规定,像《安全生产法》之类的,这些都是大前提。
一开始,得把目的说清楚,就说为什么要做这个制度,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还是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这部分文字不用太长,点到为止就好,不然后面内容可能没地方写了。不过,有时候写制度的时候,可能会忘记提到这些基本的东西,直接进入正题,这样就显得头重脚轻了。
接下来就是具体的考核标准了。考核标准不能太模糊,像“工作表现良好”这样的说法就不太靠谱,得具体到每个岗位该怎么做才算合格。比如驾驶员,除了遵守交通规则外,还应该定期检查车辆状况,要是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那就算不合格。不过有时候写制度的时候,可能会漏掉一些关键环节,导致考核标准不完整,这就麻烦了。
至于奖惩措施,奖励可以是奖金、表扬信什么的,惩罚的话,警告、罚款都是常用的手段。但要注意的是,罚款金额不能太高,不然会惹员工不满。另外,奖励和惩罚的比例也要把握好,不能只有惩罚没有奖励,不然大家的积极性就没了。不过有时候写制度的人可能会忽略这一点,光想着怎么惩罚,结果搞得人心惶惶。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制度的执行人得明确。如果执行人太多,反而会导致互相推诿,没人真正负责。所以最好指定一个负责人,这个人得有权威性,能调动资源解决问题。不过有时候写制度的时候,可能会把这个责任人给省略掉,结果出了问题都不知道找谁。
小编友情提醒:
制度写完后别忘了征求一下各部门的意见,尤其是那些一线部门的意见很重要。他们最了解实际情况,提出的建议往往很有价值。不过有时候写制度的人可能会觉得自己的想法已经够全面了,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结果制度的实际效果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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