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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生产制度汇编11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维修生产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生产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包括但不限于:1)生产计划管理,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2)质量控制制度,保证产品符合标准;3)设备维护制度,预防设备故障影响生产;4)安全规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5)物料管理制度,有效利用资源。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简单来说,是一套规定企业如何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产出的全过程,旨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同时也关注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础,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核心内容涉及多个方面:1)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个部门和个人明白自己的任务;2)制定作业流程,规范操作步骤,减少错误和浪费;3)设定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确保产品一致性;4)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促进信息流动和问题解决;5)实施定期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流程大致分为五个阶段:1)需求分析,了解市场和客户的需求;2)计划制定,根据需求制定生产计划;3)资源分配,合理调配人力物力;4)执行监控,跟踪生产进度,确保符合标准;5)反馈与改进,收集数据,分析问题,持续优化。这个流程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高效、稳定和可持续。

一套完善的生产制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它不仅指导生产活动,也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管理者应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制度,以实现最佳的生产效果。

维修生产制度范文

第1篇 维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 在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3)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完善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负责追踪检查出管网安全隐患,并记录在帐。

(5) 负责发现并消除管网安全隐患,安排隐患整改处理具体日期,对隐患进行整改处理。

(6) 对因未检查出的管网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责。

(7) 对管网维护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8) 对员工进行作业安全教育。

(9) 教育员工认识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要求下属班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10) 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11) 监督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严格安装操作规程作业。

(12) 负责本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3) 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作业安全负责。

第2篇 地面生产单位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总则

1.机电设备是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其状态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和生产。必须充分发挥检维修的作用,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而有关检维修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检维修工作的基础。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检维修各类作业行为,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依据《兖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地面生产单位检维修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属有关单位。

3.本制度所指设备范围:硫磺沟煤矿分公司地面生产有关的的所有机电设备。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检维修人员等。

4.各单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6、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教育培训第一责任者,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6.1. 人力资源部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考核和资格认证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6.2.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送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后,根据其下达的培训计划按时派送或组织培训。其他工种的安全培训按照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8.安全教育培训的学时和内容应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的规定。

9.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应结合单位工作性质、特点和不同检修工作的安全要求,可通过安全活动学习日、班前班后会、现场模拟演练、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宣传等形式进行,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10.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须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认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专职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兼职教师由具备相应资质培训机构聘任上岗。

11.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师备课、教学、考勤、考试、取证、考核评估奖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2.按照教、考分离的要求,安全教育培训的考试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或者派出安全监察人员监考,监考人员应严格考试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

13.安全监察部门每季组织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等部门通过抽查考试、现场演练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求再培训或调离岗位,并追究负责培训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4.各单位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对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安全管理培训、检维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丰富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培训主要有安全应知应会基础、事故案例分析、违章认定标准等内容。

3.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每个员工的岗位技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据员工队伍的技术等级结构,分层次、分岗位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让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适应本岗位需要的理论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所有参加检维修的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根据其工种要求内容进行专业培训,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发证、换证等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5.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组织者,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者。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6.检维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根据公司所有地面生产设备的种类,制定相应的针对专业检维修人员的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有关的生产作业人员,有可能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7.检维修施工(作业)培训,必须根据公司所有地面生产设备的种类,制定相应的针对每种设备的和每种检维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培训记录本上签字。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7.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7.2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

7.3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措施,需要安全检查确认的具体内容等。

7.4对参加重要关键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作人员,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并经体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作业。

8.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主要有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外委培训要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达到培训效果。

三、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

1、教学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科的教学管理制度,完成培训任务。

3、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4、所聘专兼职教师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开展工作,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编写好讲义教材。

5、为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对培训实行教考分开制度,考试命题由安监部门负责。

6、严格责任落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对安全教育培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6.1.按不同工种培训要求,必须保证培训时间。

6.2.培训组织:由人力资源科和送培单位共同组织,培训教师、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6.3.结业考核、考试命题原则:围绕教学大纲要求和授课内容,结合现场实际认真组织考题,要把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结合起来,覆盖范围要宽,题量要大,以检验学习培训效果。

6.4.考试纪律:考试实行一人一桌,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携带小抄、书籍,严禁互相抄袭。监考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对于违反规定者,不得姑息迁就,试卷判为零分。

6.5.试卷批阅:阅卷时,参考人员的单位和姓名要密封。杜绝人情分,阅卷一经结束,任何人不得修改。

6.6.总结:每期培训结束后,安培中心和用工单位要各自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四、考核与奖惩

1、经培训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允许参加检维修作业。

2、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对考核不及格者进行处罚,并停止工作,进行再培训。再培训期间一律不记出勤,补考仍不及格者,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是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3、对外出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培中心要做好组织工作。对考核不及格者进行处罚。补考不及格者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临时工的予以辞退,属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4、对在培训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的、考核成绩较高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5、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爱护公物。凡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硫磺沟煤矿分公司

第3篇 维修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1、车间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如确需用火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 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修理厂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0、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周志影

第4篇 维修分厂仪表班组安全生产制度

一、范围

1、为确保仪表班组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仪表班组内生产活动的管理。

2、职责

2.1班长

2.1.1贯彻执行分厂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1.2负责本班组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2.2工人

2.2.1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2.2.2敢于坚持正确的原则意见,对违反安全规程、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3.程序

3.1安全教育制度

3.1.1凡本班组员工都必须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

3.1.2每月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本班组员工都受到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3.1.3新员工到班组报到后需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

3.2安全检查制度

3.2.1班组长每个工作日必须对本班组辖区内某个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因素,安全巡查要认真仔细,本辖区内,月内不允许有漏查之处。安全巡查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自行整改,无法整改或需要协助方能整改的,上报厂安全员或相关负责人。

3.2.2班组内各班在当班时必须对本班的工作管辖范围内的仪表控制室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控制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通知班组长或安全员或相关领导。

3.3事故报告制度

3.3.1凡在本班组从事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事故责任者和在场者都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或相关领导。

3.3.2班组长或安全员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深入现场,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同时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按要求报告上一级领导。

3.3.3发生的事故班组,应在当日班后会及时组织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为事故责任者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在发生事故的24小时内由班组长写出事故报告交给安全员。

3.4检修维修安全制度

3.4.1检修维修人员进行作业前,应根据现场的危害特点,按要求佩戴好劳保用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检修仪表设备时,应有二人以上一起工作;维修仪表设备必须按自控仪表维护维修规程的要求执行。

3.4.2维修运行中的仪表设备时,应与工艺操作人员联系好,取得同意后方能工作。若运行中的仪表设备需拆下检修,必须确保仪表设备前后截止阀完全关闭好后方可作业。必要时,在作业前应备好水管,以便冲洗各种滴、泄漏物料。

3.4.2.1拆修运行中强酸、强碱等带有腐蚀性物料的工艺管道、设备上的仪表设备时,维修人员应站在安全侧,慢慢松开固定螺杆,然后轻轻撬开仪表设备与工艺设备连接处,观察物料是否泄漏,若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紧固定螺杆。

3.4.2.2拆修运行中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工艺管道、设备上的仪表设备时,维修人员应站在安全侧,慢慢松开固定螺杆,然后轻轻撬开仪表设备与工艺设备连接处,观察物料是否泄漏,若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紧固定螺杆。作业过程中严禁金属物(或发生火星的硬物)互相撞击或其它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4.2.3拆修运行中高温高压工艺管道、设备上的仪表设备时,维修人员应佩戴防护面具,维修人员应站在安全侧,慢慢松开固定螺杆,然后轻轻撬开仪表设备与工艺设备连接处,观察物料是否泄漏,若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紧固定螺杆。

3.4..2.4拆修运行中有毒物质工艺管道、设备上的仪表设备时,维修人员应佩戴防护面具、胶手套等劳保用品,站在安全侧,慢慢松开固定螺杆,然后轻轻撬开仪表设备与工艺设备连接处,观察物料是否泄漏,若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紧固定螺杆。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4.2.5在高温(40℃以上)环境下进行仪表维修作业时,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应采取通风、隔热措施,且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许超过两小时;若两小时内无法完成检修工作,应轮换检修人员。

3.4..2.6凡登高作业,必须使用牢固的梯子或脚手架。在无作业平台、无防护的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所有较重的工具、设备要使用绳子或工具袋传递,严禁上投下掷。

3.4.3工艺停车后,拆修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的工艺管道、设备上的仪表设备时,必须用氮气之类的惰性气体置换后,用空气追净或清理干净后再进行作业。

3.4.4进行人员在检修气动仪表设备时,在拆修前应先切断仪表气源再进行作业,在检修完作业成将仪表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设备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打开仪表气源投运仪表。

3.4.5检修、维修人员必须掌握各种检修测试用设备、标准仪器的使用方法,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设备和标准仪器。

3.5防火防爆制度

3.5.1全厂范围内易燃、易爆区域:a: 甲醇(二氧化氯工段)  b: 氧气(制浆工段、氧气站)  c: 甲烷(污水站) d: 柴油(油库、),属于一级禁火区。

3.5.2 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无证动火。

3.5.3严禁岗上喝酒和岗前4小时内喝酒。

3.5.4禁止穿掌钉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墙洞、地眼、做两件金属物(或发生火花的硬物)无相撞击的工作时,只允许用铜锤,且工具应不断退火,防止产生火花和和工、刀具过热。

3.5.5发生火警和火灾时,按公司《消防管理程序》的要求执行。

3.6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3.6.1在生产区的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均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未经办理取得[动火证],严禁动火。

3.6.2动火证的办理及管理

按公司程序文件《防火防爆安全控制程序》动火证的办理及管理要求执行。

3.7 一般性安全制度

3.7.1本班组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公司生产部、本厂的安全作业文件,并严格执行。

3.7.2班组成员必须熟悉与自己有关的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及工作对象。

3.7.3不明白或从未从事过的工作,应学会了再工作,不是自己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批准,禁止乱动、修理。

3.7.4 必须熟知触电、中毒、烧伤、窒息等急求方法。

3.7.5 严禁穿高跟鞋、裙子进入生产区,严禁穿短裤、只穿背心或赤膊进行工作。

3.7.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能擅自离开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7.7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所有记录事项要详细、清楚。

3.7.8对于响声过大的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噪声伤害。

3.7.9禁止用工作具皿喝水或盛食物。

3.8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8.1本班组辖区内的卫生区平时应保持清洁,每周清洁一次卫生区。

3.8.2值班室、维修室实施定置管理,室内卫生一天一扫,一周一打扫。

3.8.3严禁在生产场所的通道上停放自行车或生产现场晾晒衣物。

3.8.4检修、维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工作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卫生、道路通畅。

第5篇 维修车间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 工作前必须佩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穿着整洁,精神饱满,礼貌待客,

2、 工作时不能擅自离岗,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喧哗。非工作需要不能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闲散人员入场区。

3、 工作时正确使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修理专用工具。

4、 非公司指定人员,不能在车间驾车移位。厂内行驶车速不能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 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检查车辆支撑是否平稳、牢固,使用千斤顶时,不能在车下作业。

6、 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用电导线,插座等不得潮湿、破损。

7、 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准用汽油清理零件。

8、 在非油电路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烧焊等明火作业。车间内禁止吸烟。

9、 烧焊作业时,必须配备消防器。

10、 维修过程中,应做到零件、工具、油污三不落地。万一有油污或水落地,须马上清理。

11、 发动机运转时,检查诊断,不得戴手套,袖口应扣好,头发包扎好。

12、 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3、 作业结束,应及时把借用资料,专用工具、仪器设备归还,并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

14、 非维修作业,不准使用车上的任何设施。

15、 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16、 客户对维修车辆质量有质疑,必须由技术主管或业务主管接待解释,其他人无权解释。

17、 一切工作必须听从主管领导指挥。

第6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

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班组无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监视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揳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严格清洗。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9、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0、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11、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12、对各级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13、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

1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第7篇 设备维修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对分公司下辖的所有气站生产设备、消防系统、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防雷设施等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其正常运作负责。

(2) 对分公司下辖的瓶组站瓶组、消防系统、压力表、防爆抽风机等生产设备和消防设备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正常运作负责。

(3) 负责做好设备维修台帐。

(4) 协助对进站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 负责气站生产设备如热水泵电动机、热水炉、换热器、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紧急切断阀等的定检、校验、试验工作。

(6) 协助监督外来人员在气站的行为。

(7) 确保维修工具保养良好。

(8) 负责做好瓶组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 班组成员对分管到个人的设备负全部维修责任。

(10) 对本班安全负责。

第8篇 分公司设备维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 在主管领导下负责辖内设备维修工作。

(3) 参加制订、修订、完善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负责追踪检查出设备隐患,并记录在帐。

(5) 负责发现并消除设备故障,安排隐患故障整改处理具体日期,对隐患故障进行整改处理。

(6) 对因未检查出的设备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负责。

(7) 接受作业安全教育。

(8) 认识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要求下属班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9)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10) 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11) 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2)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3)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9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第10篇 某地面生产单位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总则

1.机电设备是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其状态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和生产。必须充分发挥检维修的作用,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而有关检维修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检维修工作的基础。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检维修各类作业行为,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依据《兖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地面生产单位检维修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属有关单位。

3.本制度所指设备范围:硫磺沟煤矿分公司地面生产有关的的所有机电设备。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检维修人员等。

4.各单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6、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教育培训第一责任者,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6.1. 人力资源部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考核和资格认证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6.2.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7.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送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后,根据其下达的培训计划按时派送或组织培训。其他工种的安全培训按照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8.安全教育培训的学时和内容应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的规定。

9.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应结合单位工作性质、特点和不同检修工作的安全要求,可通过安全活动学习日、班前班后会、现场模拟演练、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宣传等形式进行,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10.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须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认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专职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兼职教师由具备相应资质培训机构聘任上岗。

11.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教师备课、教学、考勤、考试、取证、考核评估奖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2.按照教、考分离的要求,安全教育培训的考试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或者派出安全监察人员监考,监考人员应严格考试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

13.安全监察部门每季组织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等部门通过抽查考试、现场演练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求再培训或调离岗位,并追究负责培训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4.各单位要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对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安全管理培训、检维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丰富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培训主要有安全应知应会基础、事故案例分析、违章认定标准等内容。

3.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每个员工的岗位技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根据员工队伍的技术等级结构,分层次、分岗位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让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适应本岗位需要的理论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所有参加检维修的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根据其工种要求内容进行专业培训,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发证、换证等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5.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组织者,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者。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6.检维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根据公司所有地面生产设备的种类,制定相应的针对专业检维修人员的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有关的生产作业人员,有可能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7.检维修施工(作业)培训,必须根据公司所有地面生产设备的种类,制定相应的针对每种设备的和每种检维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培训记录本上签字。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7.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7.2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

7.3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措施,需要安全检查确认的具体内容等。

7.4对参加重要关键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作人员,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并经体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作业。

8.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主要有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外委培训要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达到培训效果。

三、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

1、教学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科的教学管理制度,完成培训任务。

3、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4、所聘专兼职教师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开展工作,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编写好讲义教材。

5、为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对培训实行教考分开制度,考试命题由安监部门负责。

6、严格责任落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对安全教育培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6.1.按不同工种培训要求,必须保证培训时间。

6.2.培训组织:由人力资源科和送培单位共同组织,培训教师、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6.3.结业考核、考试命题原则:围绕教学大纲要求和授课内容,结合现场实际认真组织考题,要把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结合起来,覆盖范围要宽,题量要大,以检验学习培训效果。

6.4.考试纪律:考试实行一人一桌,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携带小抄、书籍,严禁互相抄袭。监考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对于违反规定者,不得姑息迁就,试卷判为零分。

6.5.试卷批阅:阅卷时,参考人员的单位和姓名要密封。杜绝人情分,阅卷一经结束,任何人不得修改。

6.6.总结:每期培训结束后,安培中心和用工单位要各自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四、考核与奖惩

1、经培训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允许参加检维修作业。

2、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对考核不及格者进行处罚,并停止工作,进行再培训。再培训期间一律不记出勤,补考仍不及格者,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是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3、对外出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培中心要做好组织工作。对考核不及格者进行处罚。补考不及格者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临时工的予以辞退,属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4、对在培训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的、考核成绩较高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5、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爱护公物。凡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硫磺沟煤矿分公司

第11篇 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第二条 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第三条 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四条 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五条 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第六条 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第七条 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第八条 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⑴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⑶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第九条 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第十条 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第十一条 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置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第十二条 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第十三条 装置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十四条 装置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第十五条 保证装置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六条 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置运行时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油气不超标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第十八条 在装置、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置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第十九条 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

第二十条 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第二十一条 外来基建施工维修队伍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外部施工人员要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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