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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汇编十(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十

有哪些制度

在项目工程中,安全生产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安全培训、风险评估、作业许可、应急预案、设备维护和现场管理等。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们规定了如何进行安全操作、如何应对潜在危险、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处理步骤。这些制度不仅涉及技术规范,还包含了员工行为准则,旨在保障人员安全、设备完好和生产顺利。

重要内容

1.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及应对方法。

2. 风险评估:对项目各阶段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提前制定防范措施。

3. 作业许可:对高风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计划,以便在突发事件中迅速、有序地响应。

5.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6. 现场管理:实施严格的现场安全管理,如设置警示标志、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等。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和法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

2. 培训传达:组织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能遵守制度。

3. 实施监督:设立安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4. 反馈调整:收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效果,不断优化,以适应生产环境的变化。

以上各项制度和流程应紧密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只有每个环节都严谨对待,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十范文

第1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十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十)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1、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的。

1)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保护劳动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使他们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保证。

1.2安全知识教育

1)项目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基础知识。

2)安全基础知识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等及其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1.3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综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2)每一名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1.4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为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法制教育

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遵法守纪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3、三级安全教育

3.1三级教育是指对新工人(含新分配学生、五大生、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及实习代培人员)入场进行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2三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经营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3.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或卡片,新工人工作一段时间后,还应进行更深一层的安全再教育,以加深对安全生产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3.4三级教育的内容

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

a.目承担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b.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c.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e.防毒、防尘、防火、防暴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f.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a.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d.本岗位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e.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经常性安全教育

4.1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a.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b.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c.遵章守纪;

d.事故案例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4.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4.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内容包括1)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需吸取的教训。

4.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现场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大干抢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4.5纠正违章教育,项目要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事故险情或发生事故的职工,进行违章纠正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它的意义及其危害。要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根据项目、班组的特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如:举办安全培训班、上安全课、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出黑板报、墙报、简报等,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时效。

第2篇 风电场项目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___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_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第3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4篇 项目工程总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5篇 项目工程部安全保卫制度

项目工程部安全保卫制度

(二)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领班、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3. 各班组领班须每日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4. 主管须每月组织所属员工对所辖系统及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工程部主管。

5.未经工程部主管批准,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外部门、外单位领导)严禁进入所有设备房(包括电缆井、管道井、泵房、机房、配电室、仓库等),已经批准者,在进出变配电室、消防中心、空调主机房、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部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记录来宾姓名、证件号码、单位、进出日期及时间等。

6. 所有机房、设备间、仓库、工作间等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

灯光调至合适程度,清理好现场。

7. 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8. 所有机房、设备间、工作间等均须在门外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9.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0.所有水池、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打开水池或水箱必须经主管批准,并进行登记。

11.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12.所有运行、维修、保养、巡检工作及施工、安装、接电等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规范,严禁违规操作,以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凡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均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民币,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均立即除名。

13.各类安全用具、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4.所有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备件等均不得带出本物业范围以外,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书面批准,按规定办理放行手续,并做好记录。

15.工程部须每半年配合保安部一次本物业之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喷淋、消火栓系统等。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之全面测试,以保证其功能正常,无故障。

第6篇 项目工程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安排、组织实施生产计划的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作业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方案。

4、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主动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安全事项。

5、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积极提出安全生产的意见。

第7篇 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确保现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___公司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二、职责

1、建设单位的安全监察员由各专业、各岗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

2、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3、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安全生产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根据施工生产进度,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未经验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使用。

2、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施工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机、机械作业人员、指挥人员等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不准进场作业。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系安全带,挂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带和安全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搭设好后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标牌。

7、高空使用的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须保证安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8、大中型设备吊装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吊装机械、索具使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吊装使用的锚固点应设置在牢固可靠处并经受力分析、计算。吊装必须组织严密,统一指挥,吊装臂下严禁站人停留。

9、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空中通道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0、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第8篇 _s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___服务中心

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

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

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第9篇 风电场项目工程分包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___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_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⑼、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好自己队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⑽、分包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⑾、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⑿、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文

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监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⑴、项目部应将分包施工队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施工简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业绩、安全评价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其有效性。

⑵、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并定期检查。

⑶、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落实和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监督管理之中。

⑷、对分包施工队伍执行施工技术措施(含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监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应有施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分层次交底,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接受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记录。

⑸、项目部在下达、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安排工期,并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严禁冒险违章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⑹、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装备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监督管理,做到合同项目、施工部位、危险部位每班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下达,形成有效记录。

⑺、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参加,并监督分包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属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应通过书面通知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检查。

⑻、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到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守纪。

⑼、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非标准产品,严禁不正确使用。

⑽、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部位尘、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部分: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招用劳务用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务用工人员在应招时必须进行体检,签订用工合同时应向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体检证明,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项目部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劳务用工应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编制之中,并登记造册,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劳务用工应严格进行申报、审批,严禁随意录用。

5、劳务人员属项目部的从业人员之一,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招用的劳务人员,应进行进厂“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必须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技能知识的教育,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劳务人员应编入项目部的施工班组管理,或由项目部安排有生产安全经验的人员带班管理,参加班组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

7、劳务人员享有与项目部员工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同,应按分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8、招用的劳务人员严禁操作、指挥起重机械设备。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持证上岗。

9、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0、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生产性工伤事故,按项目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方法处理,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按国家、地方政府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项目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②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③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④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⑥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11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12篇 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安全劳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第13篇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2、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3、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5、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第14篇 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②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⑴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⑵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⑶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⑷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⑸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⑹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⑺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⑻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⑼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⑽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⑾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⑿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⒀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⒁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⒂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⒃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⒅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③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④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⑴、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⑵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⑶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第15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①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②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⑴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⑵安全管理规定。

⑶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⑷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⑸尘毒危害的防护。

⑹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③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④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①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②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③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④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第16篇 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确保现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___公司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二、职责

1、建设单位的安全监察员由各专业、各岗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

2、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3、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安全生产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根据施工生产进度,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未经验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使用。

2、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施工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机、机械作业人员、指挥人员等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不准进场作业。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系安全带,挂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带和安全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搭设好后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标牌。

7、高空使用的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须保证安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8、大中型设备吊装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吊装机械、索具使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吊装使用的锚固点应设置在牢固可靠处并经受力分析、计算。吊装必须组织严密,统一指挥,吊装臂下严禁站人停留。

9、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空中通道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0、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四、事故处罚

对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经济处罚。

1、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死亡事故除了按本规定处理外,还需按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处理。

2、发生死亡事故,罚款20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3、发生重伤事故,罚款5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4、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罚款20000元/次;重复性发生重大事故,罚款30000元/次。

5、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罚款10000元/次。

6、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罚款5000元/次;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5000元/次。

7、因违章发生轻伤事故,罚款300元/人次。

8、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试车障碍罚款1000元/次。

9、因消防、避雷设施(包括临时设施)不完备或起不到应有作用,造成的损失由所属区域施工单位承担。

10、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对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或导致建设单位厂房、设备、设施损坏的,除按上述规定罚款外,应由施工单位赔偿所有损失。

五、违章处罚

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现的安全违章,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当事人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口头警告、责令整改、会议通报和经济处罚。对违章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个人着装及防护.

1) 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者,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3) 试运现场穿戴铁钉的鞋,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现场;

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内除外);

5) 坐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

6)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人次;

7) 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50元/人次;

8) 高空坠落,罚款1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加倍处罚,或根据发生的相应医疗费数额加倍处罚。

2、 遮栏、护栏、栏杆、盖板

1) 土建工作面脚手架上,永久栏杆遮拦或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1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不合格的罚款6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50元/处;

2) 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元;

3) 孔(洞)无盖板及其他措施,罚款20元/个;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罚款5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

4) 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米;

5) 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6) 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20元/处;

7)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200元。

8) 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置。

3、施工机械

1)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

2) 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1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人次。

3)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元/项;

4) 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4、施工用电

1) 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2) 电源引出无插头,罚款500元/个,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50元/路;

3) 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50元/个;

4) 未经建设单位电源管理人员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100元/处;

5) 未按规定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元/处;

6) 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50元/次。

5、脚手架及架板

1) 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罚款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200元/处;

2) 脚踏板不符合强度要求的,罚款20元/块;

3) 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线绑扎,罚款20元/块;

4) 散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5) 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和罚款50元/处;

6) 斜道脚手架必须有双栏杆和防滑措施,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罚款100元/处。

6、安全网

1) 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50元/处;

2) 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100元/处。

7、其他

1) 对不服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管理的,罚款200元/次;因不服从安全监察管理,打骂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人次;

3) 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为15km/h,每发现超速罚款100元/辆次。

六、附则

1、对施工单位的经济处罚将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对施工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处罚,按月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通报。

2、本制度由___公司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督实施。

3、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17篇 项目工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着节约,杜绝浪费和安全的原则实行本制度

二、开水器由食堂管理员燕超负责,定时开关(每天在上班时间对开水器进行断电处理),配电盘上锁,特殊情况需开启电源,谁开用完后负责关闭电源。

三、杜绝用电器在无人时运转,宿舍内无人时应保证用电器电源关闭,办公室下班后所有用电器应关闭电源。特别是600w以上用电器。

四、办公室、生活区、室外照明由门卫负责。对照明设备及时开关。

五、禁止私接电线和使用非项目部配备的高耗电电器。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实行。相互提醒监督。项目部由项目领导牵头,采取每月不定期检查,确保本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第18篇 风电项目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___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_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⑼、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好自己队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⑽、分包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⑾、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⑿、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监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⑴、项目部应将分包施工队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施工简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业绩、安全评价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其有效性。

⑵、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并定期检查。

⑶、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落实和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监督管理之中。

⑷、对分包施工队伍执行施工技术措施(含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监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应有施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分层次交底,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接受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记录。

⑸、项目部在下达、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安排工期,并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严禁冒险违章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⑹、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装备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监督管理,做到合同项目、施工部位、危险部位每班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下达,形成有效记录。

⑺、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参加,并监督分包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属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应通过书面通知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检查。

⑻、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到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执行安

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守纪。

⑼、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非标准产品,严禁不正确使用。

⑽、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部位尘、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部分: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招用劳务用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务用工人员在应招时必须进行体检,签订用工合同时应向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体检证明,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项目部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劳务用工应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编制之中,并登记造册,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劳务用工应严格进行申报、审批,严禁随意录用。

5、劳务人员属项目部的从业人员之一,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招用的劳务人员,应进行进厂“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必须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技能知识的教育,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劳务人员应编入项目部的施工班组管理,或由项目部安排有生产安全经验的人员带班管理,参加班组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

7、劳务人员享有与项目部员工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同,应按分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8、招用的劳务人员严禁操作、指挥起重机械设备。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持证上岗。

9、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19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积极配合分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6、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7、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20篇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2、范围适用于服务中心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

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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