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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卫生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施工现场卫生制度

制度有哪些

施工现场卫生制度是保障工人健康、维护环境卫生、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措施。这些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清洁维护:定期清扫作业区域,保持场地整洁。

2. 垃圾处理:设立专用垃圾收集点,及时清运,防止积压。

3. 卫生设施:设置足够的卫生间和洗浴设施,并保持清洁。

4. 食品卫生:规范工地食堂的卫生标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

5. 个人卫生:强调工人个人卫生习惯,如佩戴防护装备等。

内容是什么

1. 清洁维护:每日作业结束后,需清理工具、材料,防止杂物堆积。特殊工种如焊接、油漆作业后,要特别注意清除残留物。

2. 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存放,有毒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定期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卫生设施: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定期消毒,配备足够的卫生纸和洗手液。洗浴设施应定时开放,保证热水供应。

4. 食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食材新鲜,存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餐具定期消毒。

5. 个人卫生:工人应佩戴头盔、口罩等防护用品,作业前后要清洁双手,防止疾病传播。

方案怎么写

1. 设立卫生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执行各项卫生规定,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开展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工人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工人对违反卫生制度的行为进行报告,并给予奖励。

4. 定期评估卫生制度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5. 加强与地方卫生部门的合作,定期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卫生指导和检查。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旨在打造一个干净、安全的施工环境,确保每一位工人的健康,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工程的整体形象和效率。

施工现场卫生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二)防治大气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鲤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7.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8.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振捣棒等方法。

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二、环境卫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应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5.生活区内必须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7.严禁随地大小便。

8.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

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橱。

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作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cm的粮食存放台。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10.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灭鼠灭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13.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4.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16.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7.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8.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做职业健康检查。

19.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第2篇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制度

一、施工现场门口应搭设牌楼、大门、标语及标志牌,围挡要牢固。

二、在工地大门明显处挂设施工牌,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场容卫生制度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施工布置平面图》、《施工安全十项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牌。

三、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设施。

四、对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它建筑材料,要按平面布置图分规格堆放整齐,对易损坏设施要有保护措施。

五、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点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六、施工区和生活区要分开,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浴室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七、工地厨房设备要符合卫生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八、施工现场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并符合规定,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3篇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统一的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批评,严重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行政责任外,报公司环保安全部、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3、各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工作,明确职责。

4、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规范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文。

7、建设项目施工完后,在试运行12个月内须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8、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9、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建设项目工程部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以书面写明。

11、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不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12、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项目工程部、环保安全部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14、在采购设备和材料时,采购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15、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16、对施工、试生产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各作业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17、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杜绝施工人员超时作业。

18、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19、生产布局应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有毒与无害作业须分开。

20、该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设计;项目工程部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检验部、生产准备部和监理公司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装、试车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其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标识、标牌和中文说明。

22、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3、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

24、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试生产准备部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25、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部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各部门,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应及时整改。

26、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部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将根据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7、项目计划协调部负责提供相关职业卫生资料,交档案管备案。

28、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分类管理、逐一归档。

第4篇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统一的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批评,严重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行政责任外,报公司环保安全部、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3、各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工作,明确职责。

4、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规范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文。

7、建设项目施工完后,在试运行12个月内须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8、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9、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建设项目工程部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以书面写明。

11、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不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12、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项目工程部、环保安全部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14、在采购设备和材料时,采购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15、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16、对施工、试生产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各作业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17、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杜绝施工人员超时作业。

18、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19、生产布局应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有毒与无害作业须分开。

20、该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设计;项目工程部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检验部、生产准备部和监理公司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装、试车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其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标识、标牌和中文说明。

22、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3、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

24、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试生产准备部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25、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部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各部门,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应及时整改。

26、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部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将根据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7、项目计划协调部负责提供相关职业卫生资料,交档案管备案。

28、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分类管理、逐一归档。

第5篇 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成立环卫卫生管理体系,负责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落实措施、检查评比等工作。

2、施工区和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并划分责任区,设立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3、施工现场的暂设用房搭建牢固、严密、美观,屋顶做防水处理,做到不串风、不漏雨。

4、职工宿舍设置存放衣物的吊架(或衣柜)、碗架、帽架和符合临电标准的照明设施。

5、宿舍的设计内高度不低于2.5m。室内及安全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5m,有距地600mm的床铺,床铺使用面积每人不少于2㎡。

6、宿舍内有开启式窗户或纱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有防蝇防蚊的措施。

7、冬施期间宿舍内配有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并有防煤气中毒的设施。

8、生活区设置狂盥洗池、浴室,盥洗池水泥抹面,保持清洁,水龙头节阀齐全,上下水通畅。

9、食堂操作间、库房分别设置,宽敞明亮,房内内墙抹灰,屋顶吊顶装饰美观,不散落灰尘,操作台、锅台、消毒池及周围镶嵌白瓷砖并经常清洗。

10、操作间内设置消毒池、荤素菜清洗池、隔油池,有存放刀、盆、切菜板等炊具的封闭式橱柜及架子。配置冷藏柜,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液化气灶配有通风排油烟设备,保证烟气排放量不超标准。

11、库房内有存放各种油料和副食品的密闭器皿,有距墙及地面大于20cm的粮食存放台及防鼠、防潮的水泥地面。主副食品、原(佐)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确保通风、防鼠、防虫、防潮。

12、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的健康证件及系列管理制度表挂在食堂明显处。

13、施工现场设立饮水点,由炊事员管理并定期清洗饮水器具。

14、厕所、浴室墙壁和屋顶搭设严密,门窗齐全,防风不漏雨,便池镶嵌瓷砖,采取水冲处理,并设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打(洒)药物消毒。

第6篇 施工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一)、组织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责任区,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无违反本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4、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5、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井架运下,严禁高空拖散。

6、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公用杯,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7篇 项目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人,定期考核评比。

2、工地住宿人员应保持宿舍内窗明地净,床铺整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清洁美观。

3、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按规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严禁乱倒生活和施工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

4、工地食堂周边环境和厕所应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打扫。

5、项目部每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6、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有关制度,注意文明卫生,保持工地内部环境整洁优美。

第8篇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一)、组织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责任区,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无违反本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4、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5、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井架运下,严禁高空拖散。

6、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公用杯,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9篇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办法

一、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明确管理责任人,勤于检查,及时整改;

二、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每天下班后清理一次工地;

三、砂浆散体材料在搅拌或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在使用地点盛放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四、室内清除的建筑垃圾,应用编织袋等容器装载外运,严禁从门窗洞口向外抛掷。违者处罚50元/每次;

五、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杂物,应在适当地点设临时堆放点,定期外运;

六、严禁在施工场内随地大小便、不准乱写乱画。违者处罚:100元/每次;

七、视需要设置宣传标语(可给办公室申请),并注意适时更换内容;

八、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伙房及临时卖饭处均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九、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要经常打扫;

十、工地没有以上现象,项目经理奖50元;工地脏、乱、差罚款100元。

第10篇 某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 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打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 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 各分包安排固定人员搞好现场责任区内卫生。

5. 公共卫生按照协议,各分包按月轮流清扫,但必须保证全天干净整洁不扬尘。

第11篇 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区责任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区责任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按施工区、生活区、物料堆放场有醒目标志进行划分责任区。各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施工区卫生责任人应由施工员各施工班组长担任,做到:

(1)工作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材料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的地点分类集中堆放。

(3)在施工层应设置小便桶、有条件的可在在建工程内设置简易的流动厕所,彻底解决有人在栋号内随意大小便问题。

3、生活区卫生负责人总的应由项目经理担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将生活区划分为宿舍责任区,食堂(含伙房)责任区、浴室、厕所责任区、饮用水、吸烟室责任区等。

生活区总要求:

(1)生活区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宣传栏、各分片区的责任人牌。

(2)生活区应有除四害措施,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无积水、防止蚊、蝇孽生。

(3)生活区的生活设施(如水龙头、垃圾桶等)有专人管理、生活垃圾一日至少要早、晚清倒二次,禁止乱扔杂物,生活污水应集中排放。

(4)具备条件的现场应在施工区内设置饮水处,吸烟室、生活区内种花草、美化环境。

宿舍责任区要求:

(1)宿舍应通风明亮,牢固可靠,定期消毒。

(2)要排卫生值日表,指定室长日常监督检查宿舍卫生值日工作。 (3)室内床铺排列整,设纱窗,纱门,个人生活用品排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无异味。

(4)严格遵照防火要求,不得躺在床上吸烟,防止火灾发生。

(5)个人保管好自己物品,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宿舍的生活设施严禁擅自改动。

食堂(含伙房)责任区要求:

(1)食堂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衣帽。

(2)食堂选址与厕所,污水沟等污染源距离不少于30米,与垃圾箱距离不小于15米。

(3)食堂灶台要粘贴卫生磁砖,墙面刮白,吊顶,保持排风良好,在市区施工要使用燃气做饭,设纱窗纱门防蚊、蝇。

(4)生、熟(荤、素)食品的清洁、存放要分开,严禁外购无包装熟食。

(5)进入炎热天气阶段,每天的食物要留样(100~200克)24小时,

工地上食用同一食物后出现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除采取急救措施外,还要向卫生防疫部门及公司报告。

浴室卫生责任区要求:

(1)浴室、厕所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2)浴室严禁外来人员入浴,有皮肤病者禁止入浴。

(3)厕所无法与城市下水管道相连的应设化粪池并加盖,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

(4)浴室、厕所地面应平整,有防滑措施。

物料堆放场责任区要求:

(1)所有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工具、构件等均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

(2)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一般规定高度低于1.6米),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仓库。

(4)各种材料堆放要设标牌(签),标明产地,规格等,分类堆放。

第12篇 文明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公司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制度。

1、人行道和连道应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如有挖坑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护栏。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或池应有护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4,厂院应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应定期疏通,垃圾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定期清除。

5、高低压配电应有护栏、护网和明显安全警告标志。

6、车间及工作区应保持整齐清洁。

7、机械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信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8、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应定点整齐不准妨碍操作通行,废料应及时清理。

9、在易使脚部潮温,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10、在施工现场的要塞部位或场所,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常用的安全标志如下:

(1)指令标志

(2)提示标志

(3)警告标志

(4)禁止标志

(5)高空作业标志

11、施工现场一律佩戴安全帽。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12、不准擅自拆除现场安全警告标志。

第13篇 施工现场防火、卫生制度

1、施工现场应落实专人负责防火、卫生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

2、按要求配备消防器具,并齐全有效。

3、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明火作业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其操作规程。

4、禁火区域应有禁火标志牌,易燃易爆品必须及时清理或堆放到安全距离,并符合要求。

5、施工现场应根据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的食堂,搞好食堂清洁卫生。

6、现场必须保证足够的茶水供应,设置医务室、箱、急救处。

7、施工现场生活区应设有符合要求的便溺设施,不得随地在大小便。

8、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应每天清扫,实行“门前三包”,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9、生活垃圾应集中封闭或半封闭存放,并及时处理。

第14篇 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

3、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4、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

5、宿舍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6、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7、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8、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9、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10、食堂的设计、配备以及原料贮存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并有专人保洁。

12、淋浴间内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盥洗耳恭听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

13、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1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工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15、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定期设放和喷洒药物。

1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17、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第15篇 施工现场卫生医疗制度

为保障施工现场清洁卫生,作业人员健康,避免发生流行性疾病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医疗保健工作要按上级卫生防病部门的要求积极展开工作。

二、施工现场负责人要领导、支持、配合专职医疗保健人员的工作及时解决医疗保健中的问题。

三、现场设专职或兼职医疗卫生保健人员负责现场医疗保健和卫生工作。

四、医疗保健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作好以下医疗保健工作:

1、对现场作业人员发生的小伤小病及时诊断治疗。

2、对现场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及时组织抢救。对重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现场发生流行性疾病要及时治疗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发展,对重大疫情要报告有关部门。

4、经常对现场的食堂、厨房、宿舍、办公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保证现场卫生状况良好。

五、施工现场设立医疗保健室,备有常用药及必要抢救器材。

六、对特种作业人员及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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