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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卫生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设施设备卫生制度

制度有哪些

在企业管理中,设施设备卫生制度是确保生产环境整洁、降低安全隐患、保障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这些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清洁标准:定义各类设施设备的清洁频率、方法和标准,确保其表面无尘、无污渍、无异味。

2. 设备维护规程: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流程,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卫生问题。

3. 危险品管理:针对有毒有害物质,设定专门的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规定。

4. 员工卫生习惯:强调员工个人卫生,如洗手、穿戴防护装备等,防止人为污染。

5. 环境消毒规定:设定定期的消毒计划,尤其在高风险区域。

6. 废弃物处理:制定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置的程序,避免对环境和产品造成影响。

内容是什么

设施设备卫生制度的内容应当详细、明确,以便于执行和监督。例如:

- 清洁程序应具体到使用何种清洁剂、工具,以及清洁后的验收标准。 - 维护规程需涵盖设备的重要部件,如过滤器的更换周期、润滑系统的检查等。 - 危险品管理应包含安全操作指南和应急处理措施。 - 员工卫生培训应定期进行,强调遵守卫生规定的重要性。 - 消毒规定需考虑不同区域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消毒频率和方法。 - 废弃物处理应符合环保法规,确保合规处理。

方案怎么写

实施设施设备卫生制度的方案可以分为以下步骤:

1. 制定详尽的制度文本,确保覆盖所有关键点,并得到管理层批准。

2. 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理解各项规定。

3. 设立监督机制,如定期检查、记录审核,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

5.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采取纪律处分,强化制度权威性。

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可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设施设备卫生制度,为生产运营提供坚实的卫生保障。

设施设备卫生制度范文

第1篇 设施设备卫生制度

1、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2、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3、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4、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洁柜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定期除霜,擦洗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水池清洁,菜、肉、餐具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7、门窗防蝇、防尘、防鼠。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第2篇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控测器灵敏度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三年清洗一次。

2、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3、末端放水每月抽捡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4、每月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检查一次。

5、喷淋泵、水幕泵、消火栓泵及稳压泵每月启动调试一次。

6、每月对市场送风、排烟系统测试一次。

7、每月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检查一次。

8、市场消火栓每半年检测和保养一次,每半年对阀门及接口处上油保养一次。

9、对检测情况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处理。

第3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开,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

1、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1.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设备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它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2、设备设施的验收

2.1、设备设施到达公司后,生产部负责人应组织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及生产车间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共同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2.2、各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检查设备设施的外包装情况,在确认设备外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清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2.3、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更换,更换后再重新进行验收。如设备有缺失采购部门负责向供货厂家进行追要,到达后再行验收。

2.4、开箱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生产部负责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入库单,其他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5、设备设施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操作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生产部和生产副经理报告,由生产副经理责成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于无法进行现场返修的设备,要求供货厂家及时予以更换。

2.6、设备设施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供货厂家直接解决。

2.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设备设施,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求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进行确认。

2.8、对有关安全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委会人员参加并建立台帐。

第4篇 k矿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严格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定期做好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3、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带电检修。

4、对新到的设备要先进行检验、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设备数量、种类做到记录准确,便于查找。

六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

2、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3、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二、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科、调度室。

2、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

(1)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

(2)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风门。

(3)打开第二道风门。

(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二道风门。

(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4、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

5、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

第5篇 办公楼机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和运行管理制度

办公楼机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运行管理

(一)因机电设备的要害部分基本是在机房,机房管理是维修、保养、运行的重点。本大楼主要电气机房是1600kv配电室。

(二)给排水系统

对系统的了解:

1.给水系统

消防泵房设独立生活水。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至水池,通过生活给水泵组(变频供水)向楼层供水,三层及以下楼层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

2.排水系统

f1-f14层卫生间粪便、地漏排水经wl-1、wl-2、wl-3三根污水立管、由b1层排入市政排水系统出户。

3.雨水系统

f14层屋面,分别经雨水口内排至yl-1~6雨水立管,由f1雨水出户管排至室外(或排至室外散水面)。另b1层坡道雨水排至地库集水池,由潜水泵提升排出。

常见维修要点:

1.管道漏水修理

2.管道堵塞排堵

3.水龙头与阀门的维修

4.卫生洁具的维修

5.电热水器的常见故障及排除

6.水泵保养及维修

7.压力表的校验

8.潜水泵的检查保养

9.热交换器的运行与维修

10.生活水箱的清洗消毒

(三)共用照明系统

对系统的了解

1.b1车库、设备机房均采用普通日光灯;水泵房采用防水型灯具;其它楼层大多采用(隔栅式日光灯);部分区域根据需要采用白炽灯或节能灯。

2.一般照明以单电源供电,照明及插座分别由配电箱分支路供电,照明支路采用单相两线制,插座支路采用单相三线制并设漏电开关保护;事故照明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由专用的配电箱供电。

照明控制:一般房间及接待所、多功能厅采用就地控制,公用场所如应急照明、室外立面照明、路灯等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均由楼宇自控的ddc控制,每层电气竖井内未设电度计量装置。

常见维修要点

1.电气电路故障: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故障判断和维修

2.绝缘电阻测量及损伤线更换

3.配电箱的检查

4.照明灯具的维修

(四)通风空调系统

常见维修要点:

1.空调处理机组

2.风机盘管

3.末端控制装置

4.分体式空调机

5.双温水系统

6.加湿装置

(五)供暖供冷机组

对系统的了解:

1.夏季供冷、冬季供暖均采用美国顿汉布什溴化锂吸收式电力冷温水机组,其特点是节能环保。

2.运行维护要点:

真空度的管理

冷剂的净化

吸收液的管理

冷却水的管理

预防及及时处理结晶

天然气系统安全管理

3.冷却塔

冷却塔主要注意其水质清洁并及时补水,避免对直燃机造成损害。

(六)消防设施设备

对系统的了解:

1.本楼水灭火系统是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b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机组共同组成。室外设有消防水结合器。

2.运行维护要点:

自动喷洒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管道阀门

电接点压力表

(七)垂直交通运输系统

对系统的了解:

1.本楼设有消防梯1台,停层站15/15,

客用梯4台,停层站15/15,

2.监控管理系统、电梯的运行可以在(中控室/消防中心/远程监视运行和火灾应急控制)

维护要点:

1.物业管理者应做的工作:钥匙、日常巡检维护、收集资料、按期报检、管理备品备件工具、建立使用制度等;

2.设备专业维护:(选择具备资质的分包方,按周期维保,以及建立确定应急处理办法。)

(八)楼宇自控系统

对系统的了解:

1.本楼是以较高标准的智能化办公楼为设计和建设目的的,因此基本具有:

楼宇设备自动化bas系统

消防管理自动化fas系统

安防管理自动化sas系统

(以及通讯自动化cas系统

办公自动化oas系统)

楼宇自控:消防报警与设备联动、保安监视、综合布线。(以及出入控制、防盗报警、停车场管理、智能卡)等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可扩充性,对维护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了集中、方便的条件。

楼宇自控系统:

监视:空调机组、冷却塔、水泵、送排风等设备的运行状况;

监视:水池水位、环境温、湿度、设备压力等;

可控制:部分设备启、停,照明系统的开关等。

消防报警系统:具有火灾控测器报警和联动切换设备状态的功能。

2.运行维护的要点:结合实际正确使用设备

熟悉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构成

保存、运行资料以及累积建立历史及动向趋势记录

选择可靠的分包方,按周期维保、增补、扩充、升级等内容的工作。

(九)有线电视系统

运行维护要点:按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管理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

第6篇 设施设备安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 定义

1. 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 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 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 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1.生产设备

1) 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 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 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 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 压力容器

1) 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 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 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 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 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 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 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五、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 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 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1) 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 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八.附件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第7篇 驾驶员、车辆及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盒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驾驶员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对车辆运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8篇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 规定加强对设备、 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 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第9篇 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正确配备、使用防护用品,依据国家相关安

全设施、设备及《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配备安全设

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安全设施、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类如下:

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6)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7)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9)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

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

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

防护用品和装备。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

其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护具、防尘口罩、眼护具、绝缘靴、雨衣、防寒服、劳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设备(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

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护装置(如各

种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消防安全设施(报警、灭火设施)要明确维护、管理部门职责。

第七条 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

标准。

第八条 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 使用单位对安全设施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

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安全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复。

第十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组织检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一条 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备应纳入正常检修计划,定期检修保养,确

保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

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如确需拆除等必须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

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具有《产品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

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

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 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第二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

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结合劳动

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

(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

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当浓度达到其

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0db≤le_,8h<85db的工作

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露于 le_,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

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具体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电离辐射的相关标准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指

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

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和《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

规范》(gb/t23468)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

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或接触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第二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

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

急防护用品。

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

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

护用品,并作好登记。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及报废

第三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六条 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

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10篇 烧结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11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在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需要对设备设施方面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进行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其附带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过程管理。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安全生产控制的目的就是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和管理失效四大要素。

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是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正常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在做好设备设施管理的同时也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

安全设施包括通用安全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消防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三类。

3.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装置: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报警装置,用于安全检查结合安全数据分析等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闭锁设施,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

(4)作业现场防护设施:作业现场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3.2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

(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等设施。

3.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等。

(2)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

(3)应急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放烫伤、防腐蚀、防噪声、防辐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设备供应商的选择,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各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日常保养定期维护等工作。

4.3生产人员: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对设备进行日常的运行检查维护;

4.5安全员(兼职):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运行过程中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负责联络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4.6采购部:负责生产设备(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应商以及维修零部件的选择、采购工作。

4.7总经理:负责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维修维护的审批。

5、管理程序

5.1设备设施的状态管理

设备设施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经营营业的基础。

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检修的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时,必须考虑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提供必要的检修计划,在检查经营活动的同时,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和安全防护。总结评比业务计划和检修计划。在经营与设备设施维修发生矛盾时,应当根据“先维修,后经营”的原则合理安排。

生产部对验收合格后登录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台账,汇总收集设备出厂随带的技术资料一同存入设备档案,对该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5.2设备设施的使用

5.2.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生产部编制该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维护保养技术规程,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设备构造、安全设施附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常识、应急处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机操作。安全员(兼职)应识别并评价该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

5.2.2工作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设备完好,安全附件、仪表齐全正常,操作系统灵敏可靠后方可开机,并在设备日常点检表中记录相关情况,下班后记录设备运行台时。

5.2.3在工作过程中,设备操作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包括声音、震动、温升是否正常,附件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和故障应及时排查原因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机检查或向班组长报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3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5.3.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遵循“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设备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做到以下几点:

a.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b.设备运行中避免进入异物;

c.管道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d.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e.设备的易损零部件要及时更换,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f.保持设备清洁,环境卫生好。

g.及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每班人员点检人员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单》。

5.3.2设备维修工负责设备的计划维修和紧急抢修,设备维修以计划维修为主,紧急抢修为辅。

设备管理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企业生产情况,制定设备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安全员(兼职)会签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各部门以及设备管理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填写《维护保养及验收单》。

维护保养的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建筑设施;特种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自动消防报警系统;企业各单位设备外壳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器漏电手动测试;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等。

5.3.3设备维护保养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保养需要按照设备服役情况基本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级保养按照设备服役情况基本原则每年进行一次,一级二级保养程度详见维护保养验收单。

5.3.4维修保养前,维修人员应明确维修内容确定检维修方案,确定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明确安全设施的检修保养要求,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法,明确分工责任,并采取开具作业票、停车、拉闸、挂检修牌、安全监护等相应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5.3.5维修保养时,应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维修人员要按照所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严禁野蛮操作。

5.3.6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维修人员首先要认真检查维修工作有无遗漏,然后,管理好工具,清理维修现场,会同设备负责人、设备操作者进行试车验收,并做好维修记录,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

5.4设备标识

企业内重点设备作明确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状态(在用、停用、报废等)。

5.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技术档案管理

每台设备均应建立技术档案,设备管理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含设备自身附带的安全设施)的技术档案的建档、归档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员(兼职)负责对相对独立的安全设施建立技术档案,编制全面的安全设施台账,台账中应注明安全设施对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便于设备管理的综合管理。

5.6安全设施管理和保养要求

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备管理在编制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同时注明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检测计划。

属于企业内的维护保养由维修工负责,安全员(兼职)进行技术支持,保养完成后共同验收。

属于强制检验的设施和项目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联系外部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保存好相关书面资料。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设备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管理台账

6.2设备设施履历表 无编号

6.3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无编号

6.4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表 编号:aqjl-06-01

6.5维护保养及验收单 编号:aqjl-06-02

6.6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单 编号:aqjl-06-03

6.7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清单 编号:aqjl-06-04

第12篇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办法

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1目的

规范小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引用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制定本小区的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

3.2技术性不强、容易发现问题的设施、设备由管理处管理员进行巡检;技术性较强的设备应由维修组维修工进行巡检。

3.3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每日对门禁系统、楼道、楼道灯、大堂灯具、园区道路、公共标识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4维修组维修工负责对电梯、锅炉、冷机、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园区灯具、地下车库灯具、锅炉等进行巡查,并负责对水、电、煤气总表进行抄录。巡查中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如故障较大则报告维修组主管,由主管安排维修。

4操作规范

4.1巡检标准和方法

4.1.1门禁系统

门禁系统的要求:

a) 门锁开关灵活;

b) 屏幕显示正常;

c) 外表清洁无污物 (检查方法:开关试验、观察)。

4.1.2楼道:墙面、楼梯、电梯前室无明显破损或污渍;各管垄井门正常关闭。4.1.3楼道灯、大堂灯具

楼道灯、大堂灯具灯要求:

a)感应开关或手动开关启动正常;

b)灯具启动正常,照明无故障(检查方法:逐一开启)。

4.1.4园区道路:地砖、墙砖无松动、脱落,破损面积不超过本身面积的四分之一;排水设施不堵塞;铁质栏杆、路灯杆无锈蚀(检查方法:观察)。

4.1.5公共标识:无损坏、缺失(检查方法:观察)。

4.1.6游泳池设备、设施

游泳池设备、设施的要求:

a) 管道、阀门没有渗漏水(检查方法:观察);

b)泵房集水坑潜水泵能正常启动(检查方法:同集水坑潜水泵);

c)游泳池的拉手、爬梯没有松动(检查方法:用手拉拽)。

4.1.7集水坑潜水泵

集水坑潜水泵要求:

a)水泵手动、自动启动装置正常(检查方法:调至手动模式进行启动);

b)水泵处于自动运行状态(检查方法:看指示灯);

c)浮子位置正常(检查方法:观察);

d)电控柜门关闭(检查方法:观察)。

4.1.8给排水管道、阀门:主要给水管道和阀门没有漏水现象,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相符合(检查方法:观察;如发现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不符,则应在调整前向主管确认)。

4.1.9园区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灯杆直立无锈迹(检查方法:观察)。

4.1.10地下车库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配电箱门紧闭(检查方法:逐一启动、观察)。

4.2人员及路线安排

4.2.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指定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安排管理员和维修工对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4.2.2管理员每日应对本人责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至少巡检一次。

4.2.3维修工巡查工作

维修工巡查工作可参照如下安排,巡检次数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a) 上午9时~12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做一次巡查;

b) 下午4时~5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查;并于5时左右对总水表、总电表、锅炉煤气表进行抄录;

c) 晚8时~10时夜班维修工对园区灯具、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检。

4.2.4以上巡检工作记录于《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水泵、水池巡检记录》、《日常巡查签到表》中。其中《日常巡查签到表》粘贴于电梯机房、集水坑潜水泵、游泳池泵房、水泵房中,由巡检人员在巡检工作中签到并做相应记录。

4.3电梯的日常巡检见《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4.4配电房的日常巡检见《配电房管理制度》。

4.5发电机的日常巡检见《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4.6卫生天线设备的日常巡检见《卫星天线设备管理制度》。

4.7冷机的日常巡检见《冷机房管理制度》。

4.8空调系统的日常巡检见《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4.9锅炉系统的日常巡检见《锅炉房管理制度》

4.10水泵房的巡查见《水泵房管理制度》

5相关文件

《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配电房管理制度》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卫星天线机房管理制度》

《冷机房管理制度》

《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锅炉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6记录

《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

《水泵、水池巡检记录》

《电梯日常巡检项目表》

《能耗日、月报表》

第13篇 小区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4

小区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制度4

1目的

规范小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引用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制定本小区的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

3.2技术性不强、容易发现问题的设施、设备由管理处管理员进行巡检;技术性较强的设备应由维修组维修工进行巡检。

3.3管理处管理员负责每日对门禁系统、楼道、楼道灯、大堂灯具、园区道路、公共标识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4维修组维修工负责对电梯、锅炉、冷机、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园区灯具、地下车库灯具、锅炉等进行巡查,并负责对水、电、煤气总表进行抄录。巡查中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如故障较大则报告维修组主管,由主管安排维修。

4操作规范

4.1巡检标准和方法

4.1.1门禁系统

门禁系统的要求:

a)门锁开关灵活;

b)屏幕显示正常;

c)外表清洁无污物(检查方法:开关试验、观察)。

4.1.2楼道:墙面、楼梯、电梯前室无明显破损或污渍;各管垄井门正常关闭。4.1.3楼道灯、大堂灯具楼道灯、大堂灯具灯要求:

a)感应开关或手动开关启动正常;

b)灯具启动正常,照明无故障(检查方法:逐一开启)。

4.1.4园区道路:地砖、墙砖无松动、脱落,破损面积不超过本身面积的四分之一;

排水设施不堵塞;铁质栏杆、路灯杆无锈蚀(检查方法:观察)。

4.1.5公共标识:无损坏、缺失(检查方法:观察)。

4.1.6游泳池设备、设施

游泳池设备、设施的要求:

a)管道、阀门没有渗漏水(检查方法:观察);

b)泵房集水坑潜水泵能正常启动(检查方法:同集水坑潜水泵);

c)游泳池的拉手、爬梯没有松动(检查方法:用手拉拽)。

4.1.7集水坑潜水泵

集水坑潜水泵要求:

a)水泵手动、自动启动装置正常(检查方法:调至手动模式进行启动);

b)水泵处于自动运行状态(检查方法:看指示灯);

c)浮子位置正常(检查方法:观察);

d)电控柜门关闭(检查方法:观察)。

4.1.8给排水管道、阀门:主要给水管道和阀门没有漏水现象,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相符合(检查方法:观察;如发现主要阀门的开关与标识不符,则应在调整前向主管确认)。

4.1.9园区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灯杆直立无锈迹(检查方法:观察)。

4.1.10地下车库灯具:照明正常,灯罩无破损;配电箱门紧闭(检查方法:逐一启动、观察)。

4.2人员及路线安排

4.2.1管理处主任和维修组主管负责指定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安排管理员和维修工对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4.2.2管理员每日应对本人责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至少巡检一次。

4.2.3维修工巡查工作

维修工巡查工作可参照如下安排,巡检次数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a)上午9时~12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游泳池设备、设施、集水坑潜水泵、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做一次巡查;

b)下午4时~5时,维修工一人,对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查;并于5时左右对总水表、总电表、锅炉煤气表进行抄录;

c)晚8时~10时夜班维修工对园区灯具、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做一次巡检。

4.2.4以上巡检工作记录于《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水泵、水池巡检记录》、《日常巡查签到表》中。其中《日常巡查签到表》粘贴于电梯机房、集水坑潜水泵、游泳池泵房、水泵房中,由巡检人员在巡检工作中签到并做相应记录。

4.3电梯的日常巡检见《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4.4配电房的日常巡检见《配电房管理制度》。

4.5发电机的日常巡检见《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4.6卫生天线设备的日常巡检见《卫星天线设备管理制度》。

4.7冷机的日常巡检见《冷机房管理制度》。

4.8空调系统的日常巡检见《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4.9锅炉系统的日常巡检见《锅炉房管理制度》

4.10水泵房的巡查见《水泵房管理制度》

5相关文件

《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配电房管理制度》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卫星天线机房管理制度》

《冷机房管理制度》

《空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锅炉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管理制度》

6记录

《公共区域日常巡查表》

《水泵、水池巡检记录》

《电梯日常巡检项目表》

《能耗日、月报表》

第14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第15篇 设施设备维护保、检测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的规划、选购 :

1.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1.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1.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1.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1.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2.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4.特种设备和机械冲压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实行“一机一档”,特种设备和机械冲压设备的检测检验报告由安全环保部门存档。

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检测:

3.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3.特种设备须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并定期由具有相应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冲压设备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及标准要求,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机械冲压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行的管理制度。

3.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3.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3.7.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3.8.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由技术部门负责,记录签字后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4、设备报废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4.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第16篇 设备设施安全维保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机(仪)器设备之运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凡生产线上所有机(仪)器设备之维修及保养皆属之.

3、权责:

3.1一级保养:操作人员负责

3.2二级保养:工程部负责,使用部门人员协助

3.3特别保养:厂外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部人员协助

4、内容:

4.1一级保养:

4.1.1生产线上机(仪)器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每日保养检查工作

4.1.2操作人员职责:

4.1.2.1依操作程序正常使用机(仪)器设备

4.1.2.2工作前检查:

非必要之物品不可置于机台上,工具应定点定位管理.

传动部份润滑是否足够

试车检查有无异常情形

4.1.2.3工作中检查:

操作时不得超越机(仪)器设备性能范围之外.

离开机(仪)器时应先行停机

随时注意使用状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注意产品之状况,以判定是否停机处理

发现异常情形,非权责范围内,应立即洽请单位主管检查并立即停机,找维修人员汇报至主管.

4.1.2.4工作后的检查

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电源是否确实并闭.

散热部位已降温或隔离,确保无火险隐患.

传动及滑动部份添加润滑油及机器擦拭.

工具及零附件置于定位.

4.2二级保养:

4.2.1由工程部负责,依[年度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计划表]及[设备保养维修项目]

4.2.2维修人员职责:

4.2.2.1督促验证一级机器操作人员实施保养工作之成效异常反应之处理.

4.2.2.2特殊机械之润滑

4.2.2.3故障排除及精度调整

4.2.2.4损坏机件之更换及异常状况之反应

4.2.2.5依保养周期,配合一级保养同时实施保养工作

4.3特别保养:

4.3.1维修范围在制造厂商保修期间内或超出单位主管负责保养权责时由保修主管填写[请修单]并在备注栏注明”托外修理”,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托外修理

4.3.2保修主管须填写[设备外修记录表]作为备查资料.

4.3.3维修人中:由厂内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厂内主管人员配合实施.

4.3.4设备修复后保修课及仓储课作维修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并签字,并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付现场使用.

4.3.5维修结果由保修课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

4.4保养计划:

4.4.1工程部主管应对生产线之机器建立[机/仪器设备一览表]并排定二级保养之[年度机/仪器保养维修记录卡],避免多部机/仪器同时保养,影响生产运作

4.4.2保养计划之修订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经理(含)以上主管核准后实施.

4.5机器设备之异常处理

4.5.1设备一级保养人(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若当场能修好且不必更换零配件是时,不必开立[请修单],若设备异常需请本公司内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或须更换零配件时得由申请单位开立[请修单]交工程部负责修理.

4.5.2机器设备修复后,应将维修过程及结果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维修记录内,记载维修日期,内容及更换之零件.

4.5.3机器设备修复后,由工程部通知申请单位主管进行交接,经双方确认已修好后在[保养记录卡]上.

4.5.4机器设备的防护罩每隔一个星期进行检查一遍,如有损坏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4.5.5车间所有的安全装置严禁私自拆除.

第17篇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本厂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第18篇 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设施设备技术资料进行控制,确保设施设备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物业内设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办公室负责对技术资料建档并进行管理和控制。

3..2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登记、存档、保管、使用、分发、借用、作废等具体工作。

3..3各管理处负责本管理处所辖物业设施设备的资料管理。

4操作步骤

4.1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新购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

4.1.1.1新购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时,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收集设备随带的技术资料。

4.1.1.2设备技术资料的原件应交工程技术部办公室归档保存。如使用部门需要技术资料,工程技术部档案员可对其进行复印,并将复印件提供给使用部门。

4.1.1.3复印份数及分发情况必须如实记录。

4.1.2新管理小区技术资料的收集

公司新接管小区的技术资料由接管验收小组负责与开发商进行交接。接管验收完毕后,接管验收小组负责将技术资料(包括各种图纸、设备资料等)交工程技术部归档保管。小区可保留备份件或复印件。

4.1.3其他技术资料的收集

4.1.3.1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国家、地方或有关部门发布的与设备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1.3.2工程技术部文员平时应注意收集有关设备及设备厂家的最新技术资料。

4.2技术资料的存档

4.2.1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前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审批。

4.2.2工程技术部文员负责对技术资料进行编号。

4.2.3工程技术部文员应建立“技术资料登记表”,记录该资料的名称、编号、来源、原件保存部门、副件、复印份数及复印件保存部门等。

4.3技术资料的使用

4.3.1技术资料如有分发需要,应由工程技术部经理确定分发范围,核定分发数额。由文员进行复印,核对无误后并进行分发,同时填制“技术资料发放表”。

4.3.2公司员工需要查阅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必须出示部门负责人的批条,并经工程技术部经理同意。

4.4技术资料的作废

4.4.1符合作废条件的技术资料应予以处理

以下情况技术资料要进行作废处理:

a) 该技术资料与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种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严重抵触,或被其明令禁止;

b) 已被淘汰的设备的技术资料;

c) 因本身存在较大错误,被原发布单位用新的资料予以替代的技术资料。

4.4.2技术资料作废须由文员上报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

4.4.3已经发放的技术资料由工程技术部办公室按“技术资料发放表”限期三日收回。

4.4.4所有作废的技术资料必须加盖“作废”章,同时填写“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并由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定期统一销毁。

4.4.5因任何目的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加盖“保留”章后方可保留。

5 记录

技术资料发放表

技术资料登记表

作废技术资料处理记录表

第19篇 车辆等设备、设施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管理,维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定条例。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储运部经理和车辆管理员具体分管车辆管理工作。

2、每年按时购买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建立每辆车的完整档案资料,各种单证分类归档,各种数据输入电脑保持。

4、驾驶员每天必须做好出车前和回场后的一循环例行保养和清洁保养。

5、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到交通部门认可的公司指定的单位维修保养。按规定对车辆维护周期进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车二级维护合格证》和《四川省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

6 、车辆小、大修完毕,要有检验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车辆方可出车运营。

7、严禁“病车”从事运输业务,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

8、加强轮胎管理,每条胎编号登记,定车定胎合理使用新旧轮胎。

9、 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电梯、消防等)交与专业公司定期维保养护。

10、每半年由总经理责成仓储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等进行一次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大检查,以自查互查的办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不断完善车辆、设施设备的等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

第20篇 工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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