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责任制度,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过失责任:企业因自身过失导致损害,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严格责任:不论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都需承担责任。
3. 预防责任:企业需采取合理预防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4. 产品责任: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对消费者造成伤害,企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危险责任制度的核心在于确定企业在面对潜在风险时的义务和责任。这包括:
1. 风险识别:企业需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导致伤害或损失的活动或产品。
2. 风险控制: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 应急准备: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处理。
4. 赔偿机制:设立合理的保险或储备金,确保在发生损害时有能力补偿受害者。
企业在实施危险责任制度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 法规合规: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避免违法风险。
2. 文化建设:培养全员的安全意识,使员工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3.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和更新风险管理体系,适应业务变化和新的法规要求。
4. 透明沟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真实地与各方沟通,积极解决问题,维护企业声誉。
尽管危险责任制度在理论上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1. 制度执行不力:部分企业对危险责任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制度流于形式。
2. 风险评估准确性:风险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偏差,影响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3. 法律环境复杂:各地法规差异可能导致企业难以统一应对,增加管理难度。
4. 赔偿标准不一: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赔偿标准不一致,可能导致企业面临不公的赔偿压力。
危险责任制度对于保障企业和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需要企业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以应对各种挑战。
第1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第2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公司所有采购、运输、销售等人员在工作时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1)各经营手续环节交接时,工作人员要慎言购销合同文本,和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2)向移交人员索取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运输时有关人员要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办理好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手续,说明要承担的运输责任,并让承运人在提货单上签字。
4)在货物销售时,销售人员应查验购买人或购买单位的危化品准购证,记录下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告知该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安全应急措施,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保存好经营手续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
第3篇 危险品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车辆、机械设备使用的各种油类设储蓄库,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等分别设储存仓库,间距应在5米以上;
2、油库、危险品库周围15米以内严禁烟火,库房门口设置安全防火警示牌,设置消防器材:铁锹不少于4把、胶桶4只、砂子1立方米、10公斤级以上的干粉或泡沫灭火器不少于3只;
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间距要保持5米,乙炔瓶在存放时要保持直立状态,严禁卧置使用;
4、氧气瓶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装运、同间共存,禁止敲击、碰撞,搬运、运输时,氧气瓶、乙炔瓶须装有瓶帽和防振圈,防止碰断瓶阀;
5、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6、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8、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胶管是否完好,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更换。
9、严格执行各级动火、防火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强并落实;
1)、各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消防队,建立各项动火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
2)、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图和消防档案。
3)、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员、物资仓库管理员、油库管理员等人员的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建立并落实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储运、使用防火管理制度和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露天堆放油桶,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管理。
5)、建立并落实消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熟悉消防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补救方法)、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灾火险、能有效补救火灾做好自防自救)。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第4篇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及品类
本制度适用于清远鑫河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22 年版。针对我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硝酸
三、岗位职责
为明确各部门岗位责任,现对相关部门在易制爆工作中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
a、行政财务部在易制爆工作中的职责
1、行政财务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行政财务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
3、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 施。
5、 由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要其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b、生产部门相关责任人职责
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公司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培训后上岗。经营人员应了解所经营易制爆品的具体性质,对储存、运输等的具体规定。
3、 危险化学品对仓库管理必须做到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出库复核、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4、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6、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并及时在公安部门的易制爆系统中登记备案。
7、 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5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
3、 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4、 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5、 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第6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职责:
一、必须具备必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要了解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制度。尤其要对剧毒品加强管理:
1、剧毒品出入库时必须弄清性质,进行检查验收、核查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剧毒品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剧毒品出入库时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
3、对剧毒品的储存量、流向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
4、一旦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进入剧毒品库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并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剧毒品库。
6、对库存的剧毒品应当定期检查。
四、装卸剧毒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剧毒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五、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要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六、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7篇 危险废物岗位责任制度
一、掌握国家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危险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劳动安全防(保)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污染事故预防措施;
五、掌握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六、负责及时收集本单位各车间(设施)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按照特性类分开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
七、负责危险废物设施(库房)的安全,尽量远离人员生活区和生产作业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专用警示标志;
八、严格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申请转移及联单相关手续。本单位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与有资质利用和或处置单位进行转移交接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双方经办人签名。
九、在对危险废物的收集、搬运、贮存管理中做好自身劳动保护。
第8篇 危险品管理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车辆、机械设备使用的各种油类设储蓄库,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等分别设储存仓库,间距应在5米以上;
2、油库、危险品库周围15米以内严禁烟火,库房门口设置安全防火警示牌,设置消防器材:铁锹不少于4把、胶桶4只、砂子1立方米、10公斤级以上的干粉或泡沫灭火器不少于3只;
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间距要保持5米,乙炔瓶在存放时要保持直立状态,严禁卧置使用;
4、氧气瓶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装运、同间共存,禁止敲击、碰撞,搬运、运输时,氧气瓶、乙炔瓶须装有瓶帽和防振圈,防止碰断瓶阀;
5、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6、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8、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胶管是否完好,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更换。
9、严格执行各级动火、防火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强并落实;
1)、各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消防队,建立各项动火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
2)、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图和消防档案。
3)、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员、物资仓库管理员、油库管理员等人员的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建立并落实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储运、使用防火管理制度和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露天堆放油桶,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管理。
5)、建立并落实消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熟悉消防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补救方法)、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灾火险、能有效补救火灾做好自防自救)。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第9篇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范围及术语
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
1.4.1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1.4.2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4.3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4.4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1.4.5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
1.4.6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1.4.7 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1.4.8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1.4.9 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1.4.10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4.11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1.4.12 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 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卸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发货和装卸环节的违规操作和安全管理不严导致或诱发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巨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为强化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经营过程中交接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发货和装卸环节建立健全查验、核准、登记等五项制度:
(一)开据提货单位的资质查验制度。发货企业在开据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几项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
(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中毒。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厂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时必须对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五)等级制度。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等级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转载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装卸现场管理。配备必须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强化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二)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止中毒以及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三)要针对发货和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将其纳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时,必须明确品名、数量,进货和出售单位都要正确核实、核对,并用合同或传真形式予以明确。
(二)经常与库房进行危险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的核对,杜绝差错。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营销时,必须提高责任性,并应加强对包装、盛器的检查、核对,有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必须保持完好。
(五)严防误购、误售危险化学品,以免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11篇 车间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指导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危险源管理。
三、 职责与分工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本公司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四、危险源辩识
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五、方法和范围:
加强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六、流程与控制: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七、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八、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第12篇 危险物品安全责任制度
一、 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安全管理。
二、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格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四、 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六、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演练,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 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第13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姓名
组织职位
工 作 职责
责任
__
组长
⑴、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⑵、起草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方案,交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⑶、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主要负责人
__
副组长
⑴、负责做好每年度危险废物管理所需经费预算,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提供财经保障。
⑵、配合其它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经费管理
负责人
__
副组长
⑴、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⑵、负责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及处置(利用)设施技术管理工作。
⑶、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教育,总结推广危险废物管理先进经验。
专职
(或)兼职
管理员
__
副组长
⑴、组织进行单位自身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
⑵、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⑶、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⑷、负责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专职
(或)兼职
管理员
__
小组成员
⑴、负责单位自身危险废物检查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建档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规定编制成台帐进行管理。
⑵、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和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人员,提供档案查阅、使用、登记服务。
台帐资料
收集、整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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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统筹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生产计划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同步实施方案。
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__
小组成员
统筹精整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生产计划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同步实施方案。
精整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__
小组成员
⑴、对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负责,负责连轧酸洗工序产生危险废物环节酸洗甲班日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⑵、督促酸洗甲班成员做好危险废物(废硫酸)的收集,暂贮工作。
酸洗甲班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__
小组成员
⑶、对轧制车间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负责,负责连轧酸洗工序产生危险废物环节酸洗甲班日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⑷、督促酸洗甲班成员做好危险废物(废硫酸)的收集,暂贮工作。
酸洗乙班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
第14篇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5.1.第一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5.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5.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
5.3.1 组长:总经理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3.2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5.3.3 成员:安环部、生产部、化验室、业务部、等其他相关责任部门
生产技术部、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一)安全环保部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车间部门的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a、环保部经理职责
①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②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③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⑤参与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⑦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b、生产部经理职责
①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②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③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④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⑤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⑥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
⑦规范接收、转移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并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
(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c、车间员工职责
液废组员工:具体负责废液利用设施的运行及其污染处理工作
固废组员工:具体负责固体废物综合设施的运行及其污染处理工作
①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及利用登记。
② 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③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④针对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各生产产生环节定期收集转运至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以便公司及时联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⑤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⑥落实管理小组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三)化验分析室
(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
(2)、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
(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业务部职责
(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
(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d、其他相关部门
①综合办
负责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接待及联络工作;负责协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联络救护工作。配合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需要,组织接触危险废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②财务部
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利用物资供应、危废委托处理相关财务工作,配合相关费用缴纳,以及危险应急等其他资金保障工作。
③采购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④门卫室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⑤维修车间
配合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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