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危险品分类与储存规定:明确各类危险品的性质和储存条件,确保安全存放。
2. 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危险品的搬运、使用、废弃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3.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方法等。
4. 定期检查与维护:规定对危险品存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危险品知识及消防安全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这些制度的内容涉及到危险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入库到出库,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例如,危险品分类与储存规定要求,根据物品的化学性质,将其储存在防爆、防火、防泄漏的专用容器或区域内。操作规程则强调在处理危险品时应穿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步骤,防止意外发生。应急预案则需定期演练,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执行。定期检查与维护制度要求定期检查存储设施的完好性,如发现破损或异常,立即修复。培训与教育旨在确保员工了解危险品的危害,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责任和执行力度。企业需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角色和任务。通过严格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保证制度的执行不流于形式。此外,制度的持续更新和改进也是关键,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法规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
实践中,危险品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一是制度执行的疏漏,如员工未充分理解或忽视规定;二是资源投入不足,如安全设施陈旧、维护不及时;三是应急响应能力不足,演练不够频繁或预案不切实际。这些问题需要管理层重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1篇 危险品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车辆、机械设备使用的各种油类设储蓄库,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等分别设储存仓库,间距应在5米以上;
2、油库、危险品库周围15米以内严禁烟火,库房门口设置安全防火警示牌,设置消防器材:铁锹不少于4把、胶桶4只、砂子1立方米、10公斤级以上的干粉或泡沫灭火器不少于3只;
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间距要保持5米,乙炔瓶在存放时要保持直立状态,严禁卧置使用;
4、氧气瓶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装运、同间共存,禁止敲击、碰撞,搬运、运输时,氧气瓶、乙炔瓶须装有瓶帽和防振圈,防止碰断瓶阀;
5、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6、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8、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胶管是否完好,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更换。
9、严格执行各级动火、防火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强并落实;
1)、各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消防队,建立各项动火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
2)、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图和消防档案。
3)、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员、物资仓库管理员、油库管理员等人员的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建立并落实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储运、使用防火管理制度和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露天堆放油桶,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管理。
5)、建立并落实消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熟悉消防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补救方法)、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灾火险、能有效补救火灾做好自防自救)。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第2篇 危险品运输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 定义
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员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员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 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辆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人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第3篇 危险品车队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上旬,特殊情况增加安全例会次数,另行通知,不得无故缺席。
(二)安全例会由主管安全产生的企业经理主持召开,参加的人员为企业领导成员,企业各指能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从业人员。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为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安全监测情况和存在问题,讨论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月度安全工作任务。
(四)安全例会必须专备会议记录册,认真记录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五)参加安全例会作为评选考核依据。
第4篇 危险品管理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车辆、机械设备使用的各种油类设储蓄库,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等分别设储存仓库,间距应在5米以上;
2、油库、危险品库周围15米以内严禁烟火,库房门口设置安全防火警示牌,设置消防器材:铁锹不少于4把、胶桶4只、砂子1立方米、10公斤级以上的干粉或泡沫灭火器不少于3只;
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间距要保持5米,乙炔瓶在存放时要保持直立状态,严禁卧置使用;
4、氧气瓶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装运、同间共存,禁止敲击、碰撞,搬运、运输时,氧气瓶、乙炔瓶须装有瓶帽和防振圈,防止碰断瓶阀;
5、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6、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8、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胶管是否完好,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更换。
9、严格执行各级动火、防火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予以加强并落实;
1)、各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消防队,建立各项动火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
2)、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图和消防档案。
3)、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员、物资仓库管理员、油库管理员等人员的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建立并落实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储运、使用防火管理制度和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露天堆放油桶,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管理。
5)、建立并落实消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熟悉消防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火灾补救方法)、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灾火险、能有效补救火灾做好自防自救)。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第5篇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院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院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 凡使用和保管危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和场所要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 危险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贮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仓库区要与教学区、生活区有适当间隔,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三)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条 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操作。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和使用。
第六条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领取,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 存放、提运、使用危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晒、防火、防水措施,确保危险品不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严禁随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条 所领取实验用危险品、实验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况不能交回库房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核准后方可存放;实验室内应使用绝对安全的储存设施,严禁将危险品私处带出实验室。
第十条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十一条 有关单位使用危险品的剩余废品和残缺、渗漏、变形、变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销毁,严禁随意乱放和丢弃。
第十二条 单位主要领导对危险品的管理负总责,主管领导根据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责任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院和师生负责、对社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某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7篇 危险品车队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二)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3、道路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危害性、包装、标志标识、应急措施等知识;4、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6、运输、装卸作业实践等。
(五)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向公司请假,安全教育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
(六)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到1 0 0 ﹪。
第8篇 化学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实验管理人员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须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必使帐目一致,非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需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好《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或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和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9、严禁用化学药品配制有害于人体身心健康的毒品和麻醉药品,管理人员用后作好登记,保证药品不流失,如发现有流失,管理人员要及时追回,并报告学校领导作出处理。
第9篇 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两本日记帐)、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易损耗仪器、药品日记帐》,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第10篇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
⑴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设备。
⑵化学易燃物品的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器和仪表应根据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封闭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⑷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装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经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压,常压的设备不能当耐压使用。
⑹化学危险品的输送设备,属易燃液体的应密封不露,用不产生火花的设备或用惰性气体压送;输送可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不漏;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
⑺生产车间存放的原料或成品、半成品如系化学危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存放地点和最高存放量。
⑻在改变生产配方、工艺流程,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新产品投产前,都应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训练和安全技术教育后,才能投入生产。
⑼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设备、监测仪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如安全阀、放空管、防爆管、阻火器、报警器等),应定期维护,检修建立校验制度保证有效。
⑽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要建立定期清点和领发制度。
2.化学物品运输装卸
⑴化学物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装运、危险性能与消防防护方法有抵触的危险品不得拼装或混装。
⑵托运化学危险物品时,托运的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并注明托运物品的危险性能。
⑶在托运前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和标签,并必须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⑷装运爆炸品,应指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熟悉业务的人员。装运剧毒品,必须由两人押运。
第11篇 危险品仓储及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 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 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 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 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 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 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 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 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 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 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 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 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 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 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 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 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 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 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 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 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 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 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 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 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 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 处置废弃危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 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 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第12篇 危险品堆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设施要求:
1、 危险货物场地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
2、 危险货物场地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3、 危险货物场地通风良好,尽量保持阴凉、干燥的环境,要有防火防雨设施和隔离设施。
4、 危险货物场地的灯火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夏季高温季节必须专门设计喷淋装置。
5、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安全告知牌上应标明“危险货物重地,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50m内严禁烟火”,告知牌上的内容必须鲜明醒目,体现危险警示作用。
6、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牌,并附上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措施必须包含化学事故应急预案中指挥中心的联系电话;防火、防毒应急措施;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等内容。
7、 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逃生路线牌,明确指示逃生路线。
二、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时进行安全设施检查,保证防火安全设施的齐全和完好。
2、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场记录表制度。
3、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检查制度,每隔四小时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状况进行检查。
4、 建立夏季高温季节易燃类危险货物喷淋降温制度,在高温季节的9点到15点之间的高温时段对易燃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实行喷淋降温。
5、 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24小时监管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靠近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附近产生明火现象。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营运操作部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第13篇 危险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一. 囤船顶棚应设置“危险品码头”的明显标志.
二. 囤船有汽油驳停靠或装有其它危险品时,白天应悬挂“b”字旗,夜间应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
三. 囤船在接到有汽油驳停泊任务的调度命令后,应事先将囤船“排”、“贴”就位,如因水位陡涨陡退而临时需要移囤和油驳停靠时,都不准使用电动绞缆绞锚,并要用水喷洒甲板和链条与钢缆,消除静电,但不得使用消防水枪喷水,同时还必须用橡皮覆盖锚链孔,封闭前后锚链舱两边的通风眩孔.
四. 囤船与汽油驳之间,必须用软靠把垫好,禁止使用有锈的钢绳作缆绳.
五. 停靠汽油驳时,禁止在囤船上进行除锈和敲击铁器的作业和穿带钉鞋在囤船上走动,严防铁件碰撞、磨擦、拖移而引起的火花.
六. 未经调度部门批准,囤船不得随意停靠其它轮驳
七. 停靠汽油驳时,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它引火引爆易燃物品上囤船,严禁吸烟和点蚊香,更不能生火煮饭.囤船和泊区5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并且囤船还必须经常保持清洁,随时清除一切引火易燃物品.
八. 汽油驳拖移后,锚链舱内应使用防爆风机强力通风,排除残留气体
九. 汽油驳插接囤船电源,囤船排除电器故障,以及拆卸安装电器零件时,都必须先断电,后操作.
十. 囤船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源及插头、插座、并不得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融断丝(保险丝),应按规定型号配置,不准加大容量,或使用其它金属丝硬接.
十一. 绞移囤船时,应注意保护好动力电缆.
十二. 囤船船员应执行消防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熟悉消防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平时要加强消防训练,一旦发生火灾,应尽力抢救.
十三. 囤船船员亲属,以及其它与作业无关的一切人员,都不准在囤船居住或逗留.
十四. 囤船船员和汽油驳船船员,在泊区作业时,必须互相自觉遵守对方的安全制度.
十五. 囤船的电气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船务公司负责技术指导.
十六. 船务公司应派专业电工及其它有关人员,对囤船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和系缆设备等,每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维修.
3.交接内容
(1)灯号、信号的情况;
(2)系缆、靠垫、锚及锚链的情况;
(3)舵系情况;
(4)工作(救生)划的使用,系带情况;
(5)查舱测潮
(6)货物 的装卸、保管情况;
(7)发生事故后的有关情况;
(8)拖轮或驳船驾长布置的有关事项;
(9)航行日志记载情况.
4.正通过大桥、船闸、危险航道,以及正在改变航向和避让,以及发生险情时,暂缓交接.
第14篇 附小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教务副主任、管理员)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15篇 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 危险品库严禁烟火,严禁带进火种。
2. 危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存放,严禁混放。
3. 严格保管、领用制度,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4. 危险品库必须专人负责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 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制,使用防爆灯具。
6. 保持仓库门、窗、锁完好无损,工作结束应及时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7. 保管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懂得消防知识、保管知识、危险品的性质及危险程度,并能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
第16篇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烈的药品、卫材及试剂等。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安全要求,分门别类分库储存。
三、危险品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及“危险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与安全器材。
四、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危险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在库养护的管理原则。收、发双方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并检查包装及容器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物品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更换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仓库管理必须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险品的变质及失效品、残液及残渣、废弃空容器和包装等应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危险品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伤害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17篇 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品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二、当建筑物内火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
三、装卸危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四、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
五、普通汽车装车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不应倒置或侧放,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且产品包装箱超出车厢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车厢应盖好蓬布,捆绑牢固,在确保包装件固定可靠后,方可关严车厢栏板;
六、专用运输车装车时,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七、装运危险品时,驾乘人员应对危险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危险品时应按《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18篇 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特立此剧毒化学品“五双”安全保卫制度。
1. 实行双人保管制度
收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互相监督。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弄清。
2. 实行双人领用制度
发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做到按提货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货,不弄虚作假。
3. 实行双把锁制度
由双人保管剧毒化学品仓库钥匙,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销售、误用时,必须立即追查和上报有关人员,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实行双本帐制度
由双人做好剧毒化学品的进销记帐工作,并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各人做各人的帐,并由两人每日核对帐务,做到帐货相符。
5. 双人验收制度
剧毒危险品进库时,双人到场验收,核对送货单数量,签具回单,核对无误入库,双人记帐。
第19篇 危险品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2、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将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3、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4、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5、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6、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7、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8、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9、公司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第20篇 中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中学(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一、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从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账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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