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中的核心要素,它涵盖了多个层面,主要包括:
1. 岗位责任制:每个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清晰的认知,明白自己的工作范围和目标。
2. 问责制:当工作出现失误或未达到预期,需要有人对此负责,可能涉及绩效考核、职务调整甚至纪律处分。
3.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和认可来激励员工尽职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4. 透明沟通:确保信息流通,让每个成员了解其责任与团队目标的关系。
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员工的工作任务,规定了完成任务的标准和期限。问责制则确保了责任的落实,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促使员工改进工作。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透明沟通则保证了团队内部信息的畅通,帮助员工理解他们的责任如何影响整个组织的成功。
实施负责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平衡与公平。既要确保每个员工明确自身的职责,又要防止过度压力导致的工作满意度下降。激励机制的设计必须公正,避免产生不公平感,从而影响团队的凝聚力。此外,有效的沟通是确保责任制度执行的关键,需要领导者定期与员工进行开放、诚实的对话。
尽管负责责任制度在理论上是健全的,但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例如,责任分配可能不均衡,导致某些员工负担过重;激励机制可能过于侧重结果,忽视了过程的努力;沟通不足可能导致误解和冲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管理层持续关注,适时调整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组织环境和员工需求。也需要培养一种积极的企业文化,鼓励员工承担责任,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1篇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来人(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本股室工作职能职责,有职业道德意识,具有为群众、基层服务的责任感,能自觉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素质高,形象正。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二、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因故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及有关事项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尽己所能告知办事人。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五条 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的,按《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一、首问责任人未及时为办事人办理拟办的事项,或未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或不解答询问的。
二、首问责任人不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未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延误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首问责任人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尽己所知给予解答和指导的。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局限时服务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限时服务制度: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㈠1、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办理部门:
综合股
3、办理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总投资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有立项批复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
5、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评审
→批复
6、办理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登记表15日内
㈡1、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办理部门:
综合股
3、办理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办理条件:
环保审批手续、技术资料档案齐全;环保设施落实,并具备正常运转条件,有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规定的要求
5、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检查验收→批复
6、办理时限:
30日内
二、排污费收缴
1、办理事项:
排污费缓缴
审批
2、办理部门:
财统股
3、办理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4、办理条件:
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
5、办理程序:
申请
→核准
→批准
6、办理时限:
7日内
三、防治污染设施管理
1、办理事项:
停用、拆 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2、办理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3、办理依据:
《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
5、办理程序:
申请
→现场检查→批复
6、办理时限:
停用15日,拆除、
闲置30日
四、锅炉、茶炉、窖炉管理
1、办理事项:
锅炉、茶炉、窖炉审核批准
2、办理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3、办理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符合集中供暖规划,有规划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环保设施合格证
5、办理程序:
申请
→现场检查→批复
6、办理时限:
15日内
五、排污许可证
1、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2、办理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3、办理依据:
《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污染物申报如实,排污总量符合指标,排污口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落实
5、办理程序:
申请
→现场检查→发证
6、办理时限:
15日内
以上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促进我局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局机关和公务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特制订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违诺责任追究
(一)有以下行为的,追究经办人责任,并报经局领导批准给予书面告诫:
1、首问责任人不执行首问负责制,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效率不高,超过服务期限的;
3、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有以下行为者,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奖惩规定处理:
1、在审批项目过程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2、在公务活动中,收取“红包”和礼品的;
3、当年被告诫三次以上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审批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的;
6、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7、执行公务中有重大失误的。
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一)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按时限办理,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作风粗暴恶劣,故意刁难,被投诉的;
(二)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拖延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被投诉的;
(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有欺骗领导和群众行为或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损害政府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的;
(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被投诉的。
三、被诉人员的处理
(一)本制度所称执法过错责任,是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款,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本制度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全局通报批评并暂扣其行政执法证,情节较重的,年度考核给予“不称职”等级。
1、因疏于职守,未及时依法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对正在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制止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滥用职权超权限进行处罚的;
3、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环境违法人员或组织,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4、对当事人申请的应办事项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影响经营或者生活的;
5、不如实报告案件,不严格把关致使案件错定案的;
6、在征收排污费中,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的;
7、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8、收费不按规定开具票据的;
9、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10、不持执法证上岗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11、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行提出回避而没有自行提出的,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的律师要求回避,而拒绝回避的;
12、违反行政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三)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1、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
2、三年内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三次以上;
3、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非执法人员使用的;
4、有不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其它情况的。
第2篇 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
第3篇 车间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制度、措施贯彻落实到每个具体生产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加强生产现场职业卫生管理。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格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整改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4篇 综合信息中心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范本)
一、综合信息中心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一)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政府关于开发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建设的精神,有目的地组织收集、整理、分析、传递、研究、处理、贮存厂内外有关改革和经营管理科技进步、群众生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应用服务。
(二)根据《工业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负责归口管理全厂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生产调度、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和工作工作等各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档案,并积极组织档案编研,主动为领导和群众提供利用。
(三)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技术情报工作,为工厂制定经营决策和产品开发方案提供依据。
(四)组织搞好科技资料图书选购、收藏、介绍工作,为提高工厂科学技术素质服务。
(五)归口管理全厂照相器材。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厂信息(通讯)网络的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修)订综合信息管理制度。
(八)积极组织开展重大信息的调研活动,努力办好信息刊物,不定期召开信息发布会,及时向厂内外传递、发布有关信息。
(九)积极参加行业、地区及国家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搞好信息的协作和交流,不断提高工厂信息管理水平。
(十)逐步开展对外有偿信息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逐步发展与国际上的信息联系。
(十二)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职权
(一)有权组织信息员收集厂内外各方面的信息。
(二)对所辖信息工作岗位有检查督促权。
(三)有权代表工厂参加行业和地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
(四)有权组织开展综合信息调研活动,组织召开厂内信息发表会,主持编撰《××信息》刊物。
(五)有权向全厂各单位索取有关信息资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缴档案。
□ 职责
(一)对收集、整理、传递、贮存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对所辖信息岗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三)对照相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影响工作负责。
(四)对档案信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和失、泄密现象负责。
二、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坚持以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规划。
(二)根据国家计划、市场需要和企业内部条件,按照尽可能满足用户需要和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三)负责对厂长任期目标的管理。组织制订工厂方针目标,并负责层层展开、控制和评价。
(四)负责主编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时下达组织落实。
(五)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组织有关归口科室制定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综合平衡后下达,统一管理。
(六)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组织召开全厂经营活动分析会。
(七)负责综合统计。归口管理全厂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全厂的统计报表、原始纪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
(八)检查和考核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九)负责工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的统一管理工作。
(十)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一)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考产经营综合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有权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三)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的要求,有权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诊断和评价,以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四)对各单位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工厂年度计划有权提出修改、调整的建议。
(五)有权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有权监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
(六)有权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厂内部有关经营业务的会议。
(七)有权代表工厂进行横向联营事务洽谈。
(八)有权要求各单位提供有关计划,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计划必须通过计划科审核。
□ 职责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科学性、预见性及下达的及时性负责。
(二)对未按厂长任期目标要求及时编制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并进行巨型、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三)对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对签署的有关计划、文件出现差错负责。
(五)对所编制下达的计划,因综合平衡不周,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全厂生产任务和完成负责。
(六)对横向联营协议事前调查分析不够,参谋不当、条文考虑不周,造成失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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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销售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怎么写
企业销售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1.教育销售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销售、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2. 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负责本厂销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落实年(季)销售计划。
3. 按期完成产品销售任务,负责货款回收,及时提出产品销售价格的修订建议。
4. 及时掌握商情,搞好市场预测,注意经济情报收集、整理、分析、及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做好用户档案立卷归档和市场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组织产品的收发、保管工作,按合同要求制订合理的发运计划,做到发货准确及时,确保销售计划与产品资金周转指标的完成。
6. 不断加强完善成品库的管理,合理掌握、控制成品资金的升降动态。
7.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8. 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9.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1.有权代表工厂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2. 有权处理销售工作中各种纠纷,并及时报告主管厂长。
3. 有权代表厂部参加和召开各种产品订货和用户座谈会。
4. 对本科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1.对组织编制的各类产品经营销售业务工作计划不周,未按时全面完成任务负责。
2. 对市场预测、合同执行失误,销售服务质量不好而未完成销售任务,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负责。
3. 负责组织的产品订货和用户座谈会,准备不周、效果不好,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 对产品发运不及时出现差错,致使成品资金超定额负责。
5.对货款加收不及时,影响资金的及时回笼负责。
6. 对仓库管理不善,致使成品锈损、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7. 对发生人身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8. 对未及时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编制、展开、落实好本科方针目标负责。
9.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第6篇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二、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三、主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四、起草或拟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五、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六、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八、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九、定期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十、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
第7篇 关于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相关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总会计师领导下,认真贯彻审计法。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结合厂部的方针目标,制定审计工作的方针目标,编制年、月度审计工作计划。
2.组织专业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对厂内各部门、各经济核算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3.结合干部的任免情况,及时搞好中层干部的离任审计及评价。
4.办理厂领导、上级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5.经常深入生产和工作现场,组织开展群众审计工作。
6.制定专项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7.审定“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8.按照审计程序做好审计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9.及时完成厂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二)职权
1.对全厂的各经济活动部门、经济核算单位,有权直接进行审计监督。
2.对于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开支或提高标准的开支项目,有权建议制止、纠正,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
3.有权调审或就地审计厂属各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核算资料,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价。
4.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有权检查、督促执行。
5.有权参与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
6.对中层干部的离任、升任,有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计,评价其业绩。
(三)职责
1.对厂内的经济核算单位,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违法乱纪,营私舞弊,污盗窃,破坏国家企业财产,损害其经济利益的现象,经过审计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提出意见,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2.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审计任务,造成工作上的失误负责。
3.对知情不报、收受贿赂、不秉公办事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客观事实不符,或严重失实负责。
十七、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各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十八、设备动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设备嗑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安排机修动力车间搞好设备修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标,努力降低设备、动力事故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编制年、季度全厂设备和动力管线的预检计划;设备大中修、项修、二保计划;备件制造和供应计划;动力供应计划。
3.根据厂技措计划。技改计划要求,负责金切、锻压、热工窑炉、制瓷、动能、制冷、仪器仪表、晒图复印、计算机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申请、订货、催交、验收并参加自制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设备大修的计划和协调工作,并对修理工作进行技术监督,主持修理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5.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对有关工人的技术操作考核,签发操作合格证。
6.负责设备自制和维修机械备件的供应工作。做到及时购置和计划加工储备,确保供应,不误生产。加强对备件库的管理,做到合理储备,帐卡、物相符。收集、整理、宣传国家已淘汰和即将淘汰的设备和元、器件信息并及时通知停止应用。
7.加强对全厂水、电、气、汽的技术管理(包括动力总平面管理),负责基建自营项目中的动力设计工作,保障全厂水、电、气、汽的正常供应。
8.负责对各车间的维修组、机械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督促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9.开展群众性的“三好”、“四会”活动,推行三级保养制,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定期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作好记录,做好评比考核工作。
10.组织处理重大设备事故,参加一般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抓好电力供应,领导组织组织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12.根据厂长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3.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全厂设备的迁动和精密、大型、稀有、关键等设备的使用、维修有集中管理权。对各单位随意迁动设备或更改动力管线的现象有监督、处罚权。
2.对设备大修有技术监督权,对各车间检修计划和各项维修率济技术指标有督促、检查权。
3.有权监督检查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对违反操作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有权收回其操作证。
4.按计划要求,有权代表工厂签订设备、备件订货合同。
5.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各车间机械员、设备技术员及维修工人的配备及调动、调整、奖励、晋级有参与审定权。
6.对建反能源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单位与个人有制止和处罚权。
(三)职责
1.对精密、大型、关键等设备,由于管理不严、纵保养不好、使用不当而降低精密度负责。
2.对由于技术上的差错或工作不深入计划调不周、组织领导不力,影响设备大修质量或完不成修理计划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负责。
3.对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计划指标要求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4.对设备备件不能按时供应或超储积压,耽误设备维修或超过资金占用指标负责。
5.对动力管线管理不严,造成能源浪费或发生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会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十九、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和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
4.根据设备和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全厂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5.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报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7.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8.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工作。
9.做好本科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10.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11.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订货合同。
2.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有权制止。
3.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管理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建议。
4.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对各单位擅自处理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5.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权对外进行物资调剂。
6.有权要求各部门按期提供有关的计划、各类物资消耗统计报表、工艺消耗定额和其它有关资料。
7.有权调配运车辆。
8.对本科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
1.对物资供应计划编制不周或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工厂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对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3.对由于执行制度不严,盲目采购,造成物资超储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4.对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监督不严,造成浪费,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节约计划指标负责。
5.对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物资(含包装材料)损失或毒品外溢、丢失负责。
6.对由于教育不够,本科人员发生违反政府法令或财经纪律,不遵守市场规定或徇私处理物资,给工厂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负责。
7.对由于忽视、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设备、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8.对采购进厂的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物质负责。
9.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10.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并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二十、总师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总师办公室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技术管理的组织工作和事务工作,负责各技术科室和部门的协调工作。
2.筹备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有关技术工作会议,整理下发会议决议,督促贯彻执行。并经常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全厂技术工作情况,掌握生产技术薄弱环节与质量动态,向总工程师汇报,提出建议。
3.组织编制工厂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技术工作计划,组织技术管理的改革和重大科研项目、重大技术关键的攻关安全。
4.编制科研、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下达计划任务书,并组织实施,做到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投产的要求。
5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负责实施管理工作。.
6.负责技术革新的立项和组织鉴定工作。
7.负责制订工厂技术引进、智力引进和探索涉外合作项目的计划,组织技术引进项目的调研、立项考察、谈判、签约及引进设备与设施安装、调试、的技术工作,及时组织对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和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综合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口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做到制度、标准、程序齐全,责任明确,管理科学,并进行督促和考核。
9.负责对外技术的归口管理,审查各技术业务科(室)对外的技术公文、要件。特别重大事项的请总工程师审批、签发。
10.负责科研新品的管理,组织科研新产品的立项、调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方案论证书,组织鉴定和新产品证书报批、请奖等工作。
11.根据总工程师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室和技术口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负责完成总工程师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有权检查、督促、考核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技术工作和计划执行行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
2.有权协调处理技术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受厂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委托,有权召开技术品的工作会议,直接处理或布置、检查有关事宜。
4.有权参加研究技术工作和技术人员的晋升、调资、奖惩与聘任等的有关会议。
5.有权参加各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工作会议。
(三)职责
1.对未完成或未正确履行总师办各项业务工作负责。
2.对年度技术组织措施、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改及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未组织落实完成负责。
3.对引进技术不能及时组织投产和消化吸收负责。
4.对各种技术报告、技术文件报表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对所签署的各种技术协议未经充分论证造成损失负责。
6.对管辖内技术文件、资料立卷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和泄漏工厂技术机密负责。
7.对本室年度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二十一、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工艺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主管全厂工艺技术工作和工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工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工艺技术工作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并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方案。
2.组织编制产品的工艺文件,制定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根据工艺需要,设计工艺装备并负责工艺工装的验证和改进工作;设计工厂、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
3.组织工艺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情况;指导、督促车间工艺员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搞好工艺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新产品图纸的会签和新产品批量试制的工艺工装设计,完善试制报告和有关工艺资料,参与新品鉴定工作。
5.负责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组织科内和车间工艺人员搞好工艺管理,监督执行工艺纪律。
6.组织领导新工艺、新技术和试验研究工作,抓好艺试验课题的总结与成果鉴定并组织推广应用,搞好工艺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技术教育。
8.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改进工作,对技术改进方案与措施,负责签署意见,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
9.负责本科人员的管理工作和全厂各单位工艺人员的业务领导和考绩工作。
10.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工作。
11.完成总工程师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职权
1.按规定审批程序,对工艺文件、工装图纸有更改权,对制订的工艺文件有解释权,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工艺作业有纠正权。
2.对车间执行工艺的情况有检查、监督权,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3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产品质量和原材料消耗的资料。.
4.有权召开全厂性工艺技术人员的专业会议,进行技术交流,组织技术攻关,对技术业务工作进行布置和指导。
5.对全厂工艺技术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
1.对在计划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工艺准备工作,而影响新品试制进度和生产任务完成负责。
2.对因工艺编制或工装设计问题,导致产品大量报废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3.对解决生产中发生的工艺技术问题不及时,影响生产负责。
4.对审查签署的工艺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条件、工艺标准、工艺规程等工艺资料的正确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5.对原材料工艺消耗定额存在计算方法或数值错误,造成浪费或损失现象负责。
6.对由时工艺设计不合理,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对在工艺技术上发生失、泄密现象负责。
9.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第8篇 动力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职务
1.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和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安排机修动力车间搞好设备修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达标,努力降低设备、动力事故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编制年、季度全厂设备和动力管线的预检计划;设备大中修、项修、二保计划;备件制造和供应计划;动力供应计划。
3.根据厂技措计划、技改计划要求,负责金切、锻压、热工窑炉、制瓷、动能、制冷、仪器仪表、晒图复印、计算机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申请、订货、催交、验收并参加自制设备的验收交接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设备大修的计划和协调工作,并对修理工作进行技术监督,主持修理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5.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对有关工人的技术操作考核,签发操作合格证。
6.负责设备自制和维修机械备件的供应工作。做到及时购置和计划加工储备,确保供应,不误生产。加强对备件库的管理,做到合理储备,帐卡、物相符。收集、整理、宣传国家已淘汰和即将淘汰的设备和元、器件信息并及时通知停止应用。
7.加强对全厂水、电、气、汽的技术管理(包括动力总平面管理),负责基建自营项目中的动力设计工作,保障全厂水、电、气、汽的正常供应。
8.负责对各车间的维修组、机械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督促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9.开展群众性的三好、四会活动,推行三级保养制,拟定预防事故的措施,定期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作好记录,做好评比考核工作。
10.组织处理重大设备事故,参加一般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时准确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的方针政策,抓好电力供应,领导组织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12.根据厂长的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3.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1.对全厂设备的迁动和精密、大型、稀有、关键等设备的使用、维修有集中管理权。对各单位随意迁动设备或更改动力管线的现象有监督、处罚权。
2.对设备大修有技术监督权,对各车间检修计划和各项维修经济技术指标有督促、检查权。
3.有权监督检查各车间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对违反规程操作的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有权收回其操作证。
4.按计划要求,有权代表工厂签订设备、备件订货合同。
5.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各车间机械员、设备技术员及维修工人的配备及调动、调整、奖励、晋级有参与审定权。
6.对违反能源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单位与个人有制止和处罚权。
职责
1.对精密、大型、关键等设备,由于管理不严、维护保养不好、使用不当而降低精密度负责。
2.对由于技术上的差错或工作不深入计划调度不周、组织领导不力,影响设备大修质量或完不成修理计划,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负责。
3.对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计划指标要求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负责。
4.对设备备件不能按时供应或超储积压,耽误设备维修或超过资金占用指标负责。
5.对动力管线管理不严,造成能源浪费或发生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
第9篇 房地产财务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怎么写
房地产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广利,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借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保证各项经济指标实现。
第四条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分析,搜集、整理、积累每年各项原始资料,促进公司经济效益逐年提升。
第五条负责对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六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并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落实工作。
二、职权
第一条对公司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
有权限根据公司的营收情况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第二条对违反公司的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正意见。
第四条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 意见。
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
1、对贯彻执行公司财经制度,规章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2、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负责。
3、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负责。
4、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途中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5、对公司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破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6、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第10篇 企业计量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企业计量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负责编制企业计量工作中、长远规划和年度、月度计量工作计划,进行布署和检查总结。
2.组织编制全厂量具、�器、热工仪表、电工仪表、各种流量计等购置计划。
3.组织建立计量技术文件、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并认真执行。
4.全面掌握本企业在测试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并组织攻关。
5.随时对计量器具进行质量抽检和计量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检查考核。
6.负责全厂仪器、仪表和度、量、�器具的归口统一管理工作。
7.做好计量定级、升级、复查及其他有关计量工作检查的准备工作。
8.编制全室各类人员的工作标准及文化业务培训计划。
(二)职权
1.有权对计量工作计划进行检查、督促和计量人员作临时性安排。
2.有权对未完成任务或因计量器具引起质量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罚。
3.有权参加有关的各类会议或功关项目。
4.有权对不爱护计量器具造成损坏遗失者进行处理。
(三)职责
1.对计量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的贯彻执行负责。
2.对完不成计量工作计划负责。
3.对量值传递不统一、不正确中各种度、量、�器具、工模具失准,影响产品质量负责。
4.对计量器具周检率和合格率达不到要求负责。
第11篇 分包单位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 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功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三) 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四)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五) 参加项目文明安全检查,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六)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七) 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
(八) 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12篇 上墙制度-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对施工生产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和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新的施工工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要有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使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成为科学的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并检查执行情况。
3、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及加强防护等,从技术上负责。要组织技术人员,从技术革新,工艺改革方面提出解决方案,纳入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
4、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定期分析,总结和交流安全技术工作的经验。对分包单位及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5、会同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人员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提出有效的技术措施,限期解决,并令其制订不使问题重复出现的措施。严格执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贯彻实施。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立即制止。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13篇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 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四)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六) 主持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实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七)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八)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分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九) 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辖班组(包括分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第14篇 环保局首问负责制 限时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 限时服务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 限时服务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首 问 负 责 制
为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来人(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本股室工作职能职责,有职业道德意识,具有为群众、基层服务的责任感,能自觉的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素质高,形象正。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首问责任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二、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因故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及有关事项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
三、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尽己所能告知办事人。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第五条 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存在问题和违纪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属实的,按《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一、首问责任人未及时为办事人办理拟办的事项,或未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或不解答询问的。
二、首问责任人不填写《首问负责登记表》,未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或本部门负责人,延误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首问责任人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尽己所知给予解答和指导的。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局限时服务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限时服务制度: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㈠1、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办理部门:
综合股
3、办理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总投资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有立项批复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
5、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评审
→批复
6、办理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30日内、登记表15日内
㈡1、办理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办理部门:
综合股
3、办理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办理条件:
环保审批手续、技术资料档案齐全;环保设施落实,并具备正常运转条件,有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规定的要求
5、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检查验收→批复
6、办理时限:
30日内
二、排污费收缴
1、办理事项:
排污费缓缴
审批
2、办理部门:
财统股
3、办理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4、办理条件:
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
5、办理程序:
申请
→核准
→批准
6、办理时限:
7日内
三、防治污染设施管理
1、办理事项:
停用、拆 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2、办理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3、办理依据:
《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经营困难,处于破产、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
5、办理程序:
申请
→现场检查→批复
6、办理时限:
停用15日,拆除、
闲置30日
四、锅炉、茶炉、窖炉管理
1、办理事项:
锅炉、茶炉、窖炉审核批准
2、办理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3、办理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符合集中供暖规划,有规划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环保设施合格证
5、办理程序:
申请
→现场检查→批复
6、办理时限:
15日内
五、排污许可证
1、办理事项:
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2、办理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3、办理依据:
《__省环境保护条例》
4、办理条件:
污染物申报如实,排污总量符合指标,排污口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落实
5、办理程序:
申请
→现场检查→发证
6、办理时限:
15日内
以上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环境保护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促进我局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局机关和公务人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特制订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违诺责任追究
(一)有以下行为的,追究经办人责任,并报经局领导批准给予书面告诫:
1、首问责任人不执行首问负责制,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效率不高,超过服务期限的;
3、不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态度生硬,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有以下行为者,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奖惩规定处理:
1、在审批项目过程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2、在公务活动中,收取“红包”和礼品的;
3、当年被告诫三次以上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审批期限超过法定时限的;
6、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7、执行公务中有重大失误的。
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一)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按时限办理,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作风粗暴恶劣,故意刁难,被投诉的;
(二)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拖延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被投诉的;
(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有欺骗领导和群众行为或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损害政府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的;
(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被投诉的。
三、被诉人员的处理
(一)本制度所称执法过错责任,是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款,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本制度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全局通报批评并暂扣其行政执法证,情节较重的,年度考核给予“不称职”等级。
1、因疏于职守,未及时依法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对正在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制止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滥用职权超权限进行处罚的;
3、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环境违法人员或组织,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4、对当事人申请的应办事项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影响经营或者生活的;
5、不如实报告案件,不严格把关致使案件错定案的;
6、在征收排污费中,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的;
7、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8、收费不按规定开具票据的;
9、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10、不持执法证上岗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11、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行提出回避而没有自行提出的,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的律师要求回避,而拒绝回避的;
12、违反行政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三)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1、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
2、三年内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三次以上;
3、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非执法人员使用的;
4、有不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其它情况的。
第15篇 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1、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配备所属部门必要的安全专(兼)职人员;
3、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及新进员工的培训;
4、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的登记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及时、如实地向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6、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厂制度,执行安全“五同时”和“三同时”制度;
7、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月例会等;
8、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实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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