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架构、职责划分、排查流程、整改措施和监督机制等几大方面。它旨在确保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防止事故的发生。
1. 管理架构:明确各级管理层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如总经理负责总体安全,部门经理负责部门安全,一线员工负责岗位安全。
2. 职责划分:规定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等各自在隐患排查中的角色和任务,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3. 排查流程:设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隐患排查计划,包括自查、互查和专业检查,以及详细的检查清单。
4. 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预期效果,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5. 监督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和执行。一方面,需要通过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每个员工都能识别和报告隐患;另一方面,管理层需定期审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未达标者进行问责,同时表彰和奖励积极参与隐患治理的行为。
尽管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在理论上是完善的,但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
1. 制度执行不力:员工可能因疏忽或缺乏动力而不严格执行排查流程。
2. 隐患识别能力不足:部分员工可能无法准确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3. 整改措施滞后:整改过程可能因为资源限制或优先级排序而延误。
4. 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可能存在偏颇,外部评估可能不够频繁或有效。
针对这些问题,企业管理者应强化培训,优化激励机制,及时调整资源分配,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的切实落地。
第1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各级人员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尽其职,各员其责,认真履行资金应员的责任。
二、逐级落实产要负责人,个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级负责人、岗位工人的责任。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
三、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员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产要负责人的责任
1、产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员责。
3、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1、协助产要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产要负责人安排的所分管的具体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产要负责人汇报。
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协助主要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机构,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治理方案。
(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做好分管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2、对生产系统全面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
3、现场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指令作业人员撤出现场。
4、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5、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
(四)、生产系统负责人的职责
1、对本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责任。
2、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批评。
3、对检查妯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
4、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馈工作情况信息。
5、调动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积极性,钱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班(长的职责)
1、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
2、在生产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
3、倒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问题解决后方才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检查安全情况,油新出现的事故隐患。
4、现场遇有危机人身的隐患,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
5、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继续作业保证对安全时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向生产系统负责人汇报。
六、工人的安全职责
1、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袭击参与与隐患隐患虎治理,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2、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部被别人伤害,不形成的事故隐患。
3、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失否存在危险状态。
4、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下解决。
5、发现危机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萨及时,产动撤出危险区域,排除后再作业。
第2篇 _矿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2、总工程师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与审批;
3、分管副矿长按矿长的安排,负责相应a、b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
4、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c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批;
5、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有关业务部门负责c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⑴通风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火工品、放炮作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⑵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顶板、动压巷道方面、矿井防治水、井上下开采地质灾害、井筒观测方面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⑶机电科负责机电、提升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⑷基层区队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⑸后勤服务部负责工广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暖、车棚和地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矿井地面建筑、安装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⑹武保科负责矿井地面火灾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⑺产品营销部负责地面生产系统、洗煤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⑻调度所负责冬、夏季“三防”、 放射源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并对矿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协调。
⑼机修厂负责设备维修及配件加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⑽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采掘接替计划,并下发有关业务部门。
⑾电厂负责电厂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⑿安监处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7、各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或代理安全负责人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组织者,各单位领导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是该项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人。
1)、各单位应成立班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安全质量验收员及有关岗位人员组成。
2)隐患排查的内容
本班组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①机电设备不完好;②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③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
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制度
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是指时刻识别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是否安全,自己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可靠,并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的过程。
8、个人隐患排查
通过对职工实行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实施全员参与的战略,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使之从被动的“要我安全”,真正向主动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从而有效减少事故隐患,筑牢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基石,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隐患识别范围:
(1)时间:从点名参加班前会后至班后会;
(2)地点:从会议室至工作地点的行走路线;工作地点或区域。
2)隐患识别的内容:
①所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完好的;②在个人工作范围内或所处场所的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的;③所处位置或空间内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个人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领导的工作安排与规程、安全措施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⑦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存在不安全问题或潜在的不安全问题;⑧身边工作人员出现的危及职工本人安全的行为、活动;⑨路途中存在的隐患和违章现象;⑩个人防护不全或失效的。
3)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的要求:
职工个人,在接班后、交班前及工作过程中,都要对个人工作范围内、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危险进行严格认真细致排查,并加以正确的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整改:
①对排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个人能当场整改的;
②对出的隐患、危险,不整改可能直接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
③影响和危及他人安全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④他人影响或危及职工本人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个人无法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班班组隐患排查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安排处理,并记在班组现场隐患排查记录本上。
9、职工个人是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执行人。各单位区队党政领导是该制度的领导者和培训的监督、考核人,当班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是当班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处理)的监督、考核小组成员,对当班职工在个人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风险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班后会上进行点评和考核,并做好记录,纳入班组安全分配考核内容。
第3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责任追究制度
1、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患于未然,健全安全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安全生产,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井安全隐患,系指矿井施工(生产)现场、生产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3、安全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五定”的要求落实,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预防措施。
4、安全部门负责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安全隐患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5、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重点力量进行整改,安全隐患整改好,方可生产;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6、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7、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若出现下列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应追究现场领导责任,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⑵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⑶重大险情不排除,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⑷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的。
8、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对所辖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若出现下列情况,应追究安监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对现场的重大隐患因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上报或下达整改通知的;
⑵遇到重大险情不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停止作业的,排除险情,默许工人盲目蛮干的;
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
9、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应追究当事人的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并按“三违”处罚条例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⑵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⑶发现险情和事故预兆,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⑷对制止“三违”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⑸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了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第4篇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2、总工程师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a、b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与审批;
3、分管副矿长按矿长的安排,负责相应a、b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
4、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c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批;
5、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6、有关业务部门负责c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消除的确认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⑴通风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火工品、放炮作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⑵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顶板、动压巷道方面、矿井防治水、井上下开采地质灾害、井筒观测方面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⑶机电科负责机电、提升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⑷基层区队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⑸后勤服务部负责工广办公室供电、供水、供暖、车棚和地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矿井地面建筑、安装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⑹武保科负责矿井地面火灾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⑺产品营销部负责地面生产系统、洗煤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⑻调度所负责冬、夏季“三防”、 放射源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并对矿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协调。
⑼机修厂负责设备维修及配件加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⑽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采掘接替计划,并下发有关业务部门。
⑾电厂负责电厂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⑿安监处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7、各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或代理安全负责人是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组织者,各单位领导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以明确。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是该项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人。
1)、各单位应成立班组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跟班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安全质量验收员及有关岗位人员组成。
2)隐患排查的内容
本班组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①机电设备不完好;②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③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
第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
1、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患于未然,健全安全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安全生产,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矿井安全隐患,系指矿井施工(生产)现场、生产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3、安全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按“五定”的要求落实,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预防措施。
4、安全部门负责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安全隐患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5、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重点力量进行整改,安全隐患整改好,方可生产;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6、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7、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若出现下列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应追究现场领导责任,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⑵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⑶重大险情不排除,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⑷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的。
8、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对所辖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若出现下列情况,应追究安监人员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对现场的重大隐患因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上报或下达整改通知的;
⑵遇到重大险情不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停止作业的,排除险情,默许工人盲目蛮干的;
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
9、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应追究当事人的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并按“三违”处罚条例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
⑵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⑶发现险情和事故预兆,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⑷对制止“三违”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⑸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了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第6篇 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
1)、成立油站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油站经理、油站主管、加油员及核算员组成。
2)隐患排查的内容
本班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①机电设备不完好;②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③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
2、个人隐患排查
通过对职工实行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实施全员参与的战略,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使之从被动的“要我安全”,真正向主动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 转变,从而有效减少事故隐患,筑牢本质安全型油站的基石,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隐患识别范围:
(1)时间:从点名参加班前会后至班后会;
(2)地点:从会议室至工作地点的行走路线;工作地点或区域。
2)隐患识别的内容:
①所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完好的;②在个人工作范围内或所处场所的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的;③所处位置或空间内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④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个人不安全、不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领导的工作安排与规程、安全措施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⑦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存在不安全问题或潜在的不安全问题;⑧身边工作人员出现的危及职工本人安全的行为、活动;⑨路途中存在的隐患和违章现象;⑩个人防护不全或失效的。
3)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的要求:
职工个人,在接班后、交班前及工作过程中,都要对个人工作范围内、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危险进行严格认真细致排查,并加以正确的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整改:
①对排查或检查出的隐患,个人能当场整改的;
②对出的隐患、危险,不整改可能直接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
③影响和危及他人安全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④他人影响或危及职工本人的工作活动、不规范行为; 个人无法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油站隐患排查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安排处理,并记在班组现场隐患排查记录本上。
3、职工个人是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的执行人。油站经理是该制度的领导者和培训的监督、考核人,当班主管、当班加油员是当班职工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处理)的监督、考核小组成员,对当班职工在个人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危险识别和控制风险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班后会上进行点评和考核,并做好记录,纳入油站安全分配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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