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细则涵盖了企业各层级的职责划分、安全规程执行、风险评估与防控、应急响应机制、事故报告及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有序。
1. 职责划分:明确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制定安全政策、监督执行、培训教育以及个人遵守安全规定等。
2. 安全规程执行:规定操作流程、设备维护、危险品管理等具体规程,要求严格执行,防止违章作业。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害,制定预防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4. 应急响应:设立应急预案,对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进行快速、有效应对,减少损失。
5.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时,要求立即上报,并启动调查程序,分析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考核的重点在于落实责任制,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此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也是考核的关键,包括规程遵守度、风险控制有效性、应急演练质量以及事故处理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尽管制度完善,但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员工对安全规程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风险评估不全面,可能导致隐患遗漏;应急响应机制不健全,延误事故处理。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培训、强化监督和持续改进来解决。
第1篇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细则
1、每少参加安全学习或培训一次罚款50元。
2、每少参加安全活动一次罚款100元。
3、包保区域卫生检查一处不合格,每处罚款100元,以此累加。
4、包保区域质量标准不达标,一处不合格,视质量标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5、分管职工“三违”的班队长每人次加罚100元。
6、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进“三违”学习班加罚200元。
7、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一般三违”加罚200元。
8、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轻伤,按公司制度执行。
9、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作以上取消一切考核资格。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每月考核一次、罚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第2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班组和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二、考核范围
通防区领导干部、班队长和每位职工。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集团公司、神源煤化工和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通防区各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管理干部、班队长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个人保证书。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对“人、机、环境”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结果是对班组和个人安全性的一个评价,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安全责任。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90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有考核统计表。
四、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都可以参与五好班组、先进个人的评比。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加处罚,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罚款500元,职工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
3、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交公司处理,班队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职工给予加倍罚款。
4、由于责任过失重大非人身事故者,除矿处罚外,单位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3篇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下去,使各项工作人人责任明确,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区长书记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负责人,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和管理。
2、副区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班队长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队的安全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做好班前、班后、班中的安全巡查工作。
4、各队职工是本工种的安全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干好本工种工作,不出现各种违章行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和装备的配备满足生产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及时修改、完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五同时”,即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干部下井做到三心,即首先要有责任心,其次要有耐心,再次要有细心。
6、以“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重点对井下各岗位工种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宣传教育形式,不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矿区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推动通风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对安全整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制定安全整治活动计划,按照责任分工,加大对一通三防、通风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期限,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的顺利落实。
第4篇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班组和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二、考核范围
通防区领导干部、班队长和每位职工。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集团公司、神源煤化工和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通防区各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管理干部、班队长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个人保证书。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对“人、机、环境”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结果是对班组和个人安全性的一个评价,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安全责任。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90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有考核统计表。
四、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都可以参与五好班组、先进个人的评比。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加处罚,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罚款500元,职工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
3、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交公司处理,班队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职工给予加倍罚款。
4、由于责任过失重大非人身事故者,除矿处罚外,单位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5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细则
1、每少参加安全学习或培训一次罚款50元。
2、每少参加安全活动一次罚款100元。
3、包保区域卫生检查一处不合格,每处罚款100元,以此累加。
4、包保区域质量标准不达标,一处不合格,视质量标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5、分管职工“三违”的班队长每人次加罚100元。
6、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进“三违”学习班加罚200元。
7、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一般三违”加罚200元。
8、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轻伤,按公司制度执行。
9、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作以上取消一切考核资格。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每月考核一次、罚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第6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下去,使各项工作人人责任明确,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区长书记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负责人,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和管理。
2、副区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班队长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队的安全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做好班前、班后、班中的安全巡查工作。
4、各队职工是本工种的安全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干好本工种工作,不出现各种违章行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和装备的配备满足生产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及时修改、完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五同时”,即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干部下井做到三心,即首先要有责任心,其次要有耐心,再次要有细心。
6、以“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重点对井下各岗位工种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宣传教育形式,不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矿区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推动通风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对安全整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制定安全整治活动计划,按照责任分工,加大对一通三防、通风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期限,明确了整改责任人,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的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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