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范围:进行有性生殖的生物。
时间:发生在原始的生殖细胞(精原细胞卵原细胞)发展为成熟的生殖细胞(精子卵细胞)的过程中。
复制次数:一次。
细胞分裂次数:两次。
结果:生殖细胞的染色体数目,比原始生殖细胞的染色体数目减少一半。
1. 同源染色体:形态、大小一般相同(性染色体的不同),一条来自父方,一条来自母方,在减数分裂的前期要配对。
2. 减数分裂过程图解染色体dna数量变化
3. 减数第一次分裂与减数第二次分裂的比较
4.减数分裂与有丝分裂的比较
5. 减数分裂中染色体和dna的数量变化规律:
a 染色体数量变化规律:2n—〉n—〉2n—〉n。
b dna数量变化规律:2n—〉4n—〉2n—〉n。
c 染色体、染色单体、姐妹染色单体的关系
① i------〉②_ 都为染色体,且都是一条染色体。②有姐妹染色单体。
①比② 染色体之比为1:1 ,dna之比1:2
①的染色体与dna之比1:1 ②的染色体与dna之比1:2
d 着丝点数与染色体数的关系:着丝点数==染色体数
e 四分体数与同源染色体数的关系:四分体数==同源染色体对数
f 四分体与联会的关系:①i i -------〉②_ _
联会同步 四分体
四、减数分裂与有丝分裂图形辨析
(一)减数分裂与有丝分裂图形比较
(二) 根据细胞内染色体数目辨析
(三)根据细胞内染色体行为辨析
(四)根据细胞内染色体形态辨析
(五)若发现细胞分裂时,细胞质不均等分裂,则可断定是产生卵细胞的减数分裂过程。
总之,减数第一次分裂与有丝分裂的主要区别在于染色体行为,减数第二次分裂与有丝分裂的主要区别在于染色体的形态和数目。
高中生物减数分裂知识点总结
(一)概念 范围:进行有性生殖的生物。
时间:发生在原始的生殖细胞(精原细胞卵原细胞)发展为成熟的生殖细胞(精子卵细胞)的过程中。
复制次数:一次。
细胞分裂次数:两次。
结果:生殖细胞的染色体数目,比原始生殖细胞的染色体数目减少一半。
1. 同源染色体:形态、大小一般相同(性染色体的不同),一条来自父方,一条来自母方,在减数分裂的前期要配对。
2. 减数分裂过程图解染色体dna数量变化
3. 减数第一次分裂与减数第二次分裂的比较
4.减数分裂与有丝分裂的比较
5. 减数分裂中染色体和dna的数量变化规律:
a 染色体数量变化规律:2n—〉n—〉2n—〉n。
b dna数量变化规律:2n—〉4n—〉2n—〉n。
c 染色体、染色单体、姐妹染色单体的关系
① i------〉②_ 都为染色体,且都是一条染色体。②有姐妹染色单体。
①比② 染色体之比为1:1 ,dna之比1:2
①的染色体与dna之比1:1 ②的染色体与dna之比1:2
d 着丝点数与染色体数的.关系:着丝点数==染色体数
e 四分体数与同源染色体数的关系:四分体数==同源染色体对数
f 四分体与联会的关系:①i i -------〉②_ _
联会同步 四分体
四、减数分裂与有丝分裂图形辨析
(一)减数分裂与有丝分裂图形比较
(二) 根据细胞内染色体数目辨析
(三)根据细胞内染色体行为辨析
(四)根据细胞内染色体形态辨析
(五)若发现细胞分裂时,细胞质不均等分裂,则可断定是产生卵细胞的减数分裂过程。
总之,减数第一次分裂与有丝分裂的主要区别在于染色体行为,减数第二次分裂与有丝分裂的主要区别在于染色体的形态和数目。
高中生物区别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知识点总结
①一数——数染色体数目:若为奇数,则肯定是减数第二次分裂;若为偶数,则进入下一步骤;
②二看——一看有无同源染色体:若无,则肯定是减数第二次分裂;若有,则再看同源染色体的
行为变化:如果有同源染色体的.联会、形成四分体、同源染色体彼此分离中的任意一项,即为减数
第一次分裂;如果同源染色体始终单独活动,则肯定是有丝分裂;
③三判断——对照分裂过程中染色体的行为变化规律(有丝分裂各时期)来判断分裂时期。
附有丝分裂各期特点(口诀):
①“染色体”复制现“单体”(间)
②膜、仁消失现两体(前)
③赤道板上排整齐(中)
④均分牵引到两极(后)
⑤膜、仁板(重)现两体失(末)
小升初数质数合数分解质因数知识点总结
质数、质因数和互质数这三个术语的概念极易混淆,因为它们都有“质”和“数”两个字。正确地区分这几个概念,对掌握数的整除性这部分基础知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质数:一个自然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个数叫做质数(也称素数)。
例如:
1的约数有:1;
2的约数有:1,2;
3的约数有:1,3;
4的约数有:1,2,4;
6的约数有:1,2,3,6;
7的约数有:1,7;
12的约数有:1,2,3,4,6,12;
……
从上面各数的约数个数中可以看到:一个自然数的约数个数有三种情况:
①只有一个约数的,如1。因此,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②只有两个约数的(1和它本身),如2,3,7……
③有两个以上约数的,如4,6,12……
属于第②种情况的,叫做质数。属于第③种情况的,即:除了1和本身以外,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2)质因数:一般地说,一个数的因数是质数,就叫做这个数的质因数。
例如:18=2×3×3
这里的2、3、3都是18的因数,而2和3本身又都是质数,于是我们就把2、3、3叫做18的质因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8也可以写成3与6的乘积,即:18=3×6,无疑3和6都是18的因数,但3本身是质数,可以称做18的质因数,而6是合数,则不能称做18的质因数。
(3)互质数:两个或几个自然数,当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的`时候,这两个或几个数,就叫做互质数(也叫互素数)。
例如:5和7,4和11,8和9,7、11和15,12、20和35……。
上述这几组数,它们的最大公约数都是1,因此,它们都是互质数。在以上两个互质数中,如7、11和15这三个数,7和11是互质数,11和15是互质数,7和15也是互质数。这类情况,我们就叫做这三个数“两两互质”。但12、20和35这组数中,虽然它们也是互质数,但不是两两互质,因为12和35是互质数,至于12和20、20和35都不是互质数。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两个数互质或者两个的数以上互质,这些数本身却不一定是质数,如5和7是互质数,它们本身都是质数;4和11是互质数,其中4并不是质数;8和9是互质数,但8和9本身都不是质数。
总之,质数是指一个数。譬如说:“2是质数,11是质数”等等。质因数虽然也是指一个数,但是它是针对另一个数而说的。譬如说:“5是35的质因数。”如果离开35,孤立地说:“5是质因数。”则是不妥当的。因此,质因数具有双重身份:第一必须是个质数;第二必须是另一个数的因数。
互质数同质数、质因数都不同,它不是指一个数,而是指除了1以外,再没有其他公约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
由此可见:掌握质数、质因数和互质数这几个术语的概念,其中质数是基础,这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要透彻理解和正确区分,才能防止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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