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管理制度是一项关键的企业管理任务,涉及到组织的日常运营、员工行为规范以及业务流程优化等多个层面。这项工作需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识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公司的高效运行。
1. 目标定位:明确修改管理制度的目标,如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员工满意度或适应市场变化。
2. 制度评估:分析现有制度的执行效果,查找不足之处,如执行难度大、不符合法规或与企业战略不符。
3. 参与人员:确定参与修改的团队,包括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确保多元视角。
4. 修改流程:设定修订流程,包括草案制定、内部讨论、反馈收集、修改完善和最终批准。
5. 实施计划:规划新制度的推广和执行,包括培训、监督和评估。
修改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升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程序,提升团队协作效率。
2. 规避风险:确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3. 激励员工:更新制度以反映员工需求,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4. 适应变化:随着市场环境和企业战略的变化,及时调整制度以保持竞争力。
1. 设立专项小组:组建由管理层、人力资源、法务等部门组成的修改小组,负责制度的修订工作。
2. 进行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员工对现行制度的看法,收集改进建议。
3. 制定修订草案:基于调查结果,初步制定修订草案,确保新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征求意见:将草案提交给全体员工,广泛收集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
5. 审核批准:经过高层审议,确认新制度的合法性和适用性,正式发布。
6. 培训实施:对全体员工进行新制度的培训,确保理解和接受。
7. 跟踪评估:实施后定期评估新制度的效果,必要时进行微调,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
在整个过程中,管理者应密切关注员工的反应和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以确保修改后的管理制度能真正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和员工的需求,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装修改造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室外、幕墙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分公司必须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2篇 装修改造工程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装修改造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 组织管理措施
1.1 健全管理组织:施工现场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生产副经理、工长(或承包队长)、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材料等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部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并负责本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
1.2 健全管理制度:
1.2.1 文明施工管理应按专业、岗位、区片、班组等分片包干,分别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1.2.2 把文明施工列入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一同包、保、检查与考核。
1.2.3 工地每月至少组织两次综合检查,要按专业、标准全面检查,按规定填写表格,算出结果,制表以榜公布。
1.2.4 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奖惩制度,要制定奖、罚细则,坚持奖、惩兑现。
1.2.5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6 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实际制定措施,协调解决文明施工问题。
1.2.7 文明施工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除此之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消防、保卫、场容、卫生、料具、环保、民工等管理制度。
1.3 健全管理资料:
1.1 上级关于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法律、法规等资料应齐全。
1.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应齐全(质量、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等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阶段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季节性施工方案。
1.3 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日志,施工日志中应有文明施工内容。
1.4 文明施工自检资料应完整,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手续齐全。
1.5 文明施工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均应有计划、资料。
1.6 文明施工活动记录,如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
1.7 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
2 现场管理措施
2.1 开展5s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和素养。通过开展5s活动,注意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自觉管理,自我实施,自我控制,贯穿施工全过程,开展5s活动,必须领导重视,加强组织,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5s水平。
2.2 合理定置
2.2.1 合理定置的依据。
2.2.2 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关于施工现场管更换法规、法律、标准、规定、管理办法、设计要求。
2.2.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2.4 自然条件资料,如地形、水文、地质及气象资料。
2.2.5 区域规划图,现场周围道路、建筑物、区域电源、物资资料、生产和生活基地状况等。
2.2.6 材料设备等需用量及进场计划和运输方式。
3 目视管理
3.1 推行目视管理,一定要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有重点、有计划的逐步展开,不摆花架子,不盲目一哄而上或搞形式主义。
3.2 推行目视管理,一定要实行标准化,消除五花八门的杂乱现象。
3.3 推行目视管理,要做到形象直观,一目了然,清晰、鲜明、位置适宜,现场人员都看得见、看得清,要实用、少花钱,多办事,讲究实效。
3.4 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有错必纠,奖罚分明,坚持兑现。
第3篇 装修改造项目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装修改造项目各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对全面实现各项目标负责。合理组织指挥部的生产经营、技术设计、材料供应、财务开支、人员调配等全面工作。
2 技术负责人
审定总体技术方案,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操作,帮助解决技术难点。合理调配技术力量,监控主设计师的设计方案和设计进度。
3 安全员职责
3.1 负责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
3.2 负责督促施工人员执行各种安全规定,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3.3 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确保施工机具安全无故障。
3.4 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齐备,安全措施可靠。
3.5 负责检查高空作业、用电、防火、防盗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6 熟悉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3.7 负责对施工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色标或警示牌并重点监督。
3.8 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包方反映非我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
3.9 认真做好安全日记,及时向领导报告安全情况。
4 质检员职责
4.1 负责工程进度过程中各阶段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对比施工参照的技术标准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艺、设计图纸要求的行为或结果做出制止或纠正。
4.2 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和汇报工程质量情况,会同技术负责人提出整改方案。
5 保安职责
5.1 协助项目经理维持施工现场秩序,协同安全员贯彻执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程。
5.2 保护公司财物和人员安全。
6 材料员职责
6.1 根据国家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物资、器材供应渠道,参与制定和采购。
6.2 按照合同催货和采购器材,协助处理呆滞、积压和废旧物资。
6.3 急生产所急,及时催促工程所需的物资、器材、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6.4 熟悉器材的名称、图号、规格和技术条件及用途,经常了解消耗情况。
6.5 确切掌握和扩大货源,熟悉和沟通供应渠道,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快、好、省地完成采购任务。
6.6 严格遵守政策、法令,执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本公司财务制度,及时报销和销账。
6.7 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及时回收和处理各个工地的旧废材料。
6.8 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4篇 大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维修改造工程签证,有效控制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确保维修改造中的各种签证能够及时、客观、准确、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竣工后已被覆盖、回填或隐蔽而视觉上无法直接察看的子项工程。验收是指工程中隐蔽工程子项部分是否达到了工程立项方案、设计规范要求,以及对工程质量、工序、工程量的实际考核。
2、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签证,验收中发现问题建设单位须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签证应在签证单中附简图和其他必要的附件,计算出具体工程量。未经验收签证,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覆盖和隐蔽,否则隐蔽工程部分一律不承认工程量,不能进入决算。
3、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参加。工程量如与工程立项方案、设计规范要求相差较大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应参加验收签证。
4、隐蔽工程验收须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在签证单上签名;变更部分须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工程签证方有效,否则视为无效签证。
5、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签证或未按验收意见整改而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建设单位须责令施工单位返工、重新整改;施工单位承担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二、一般签证
1、维修改造工程的一般签证是指施工单位按工程立项方案、设计规范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的变更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2、一般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参加。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在签证单上签名。变更部分须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签证方有效,否则视为无效签证。
3、材料品牌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工期的变化均须按本款第2条要求,启动有效签证程序办理签证。
4、设备、设施保养签证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雾森系统根据保养方案由建设单位、物业中心、维保单位按保养要求组织验收签证。
(2)中央空调根据保养方案和用户签证单由建设单位、物业中心、维保单位按保养要求组织验收签证。
(3)供电系统、上水系统保养根据保养方案由建设单位、水电暖及维修服务中心按保养要求组织验收签证。
(4)锅炉及供暖管道、设备根据保养方案先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水电暖及维修服务中心按保养要求组织验收签证。
(5)上述设备、设施保养签证,如属隐蔽工程,按隐蔽工程签证办法执行。
5、发生零星用工和因施工难度增加调整施工方案时,必须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按本款第2条要求办理签证。
三、零星维修签证
1、零星维修签证是指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元以下的工程签证。
2、各类零星维修工程签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1)教学区公共设施零星维修签证:北校由校园建设管理科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南校由南校区后勤管理科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东校由东校区后勤管理科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2)职工宿舍区公共设施零星维修签证:北校由校园建设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南校由南校区后勤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东校由东校区后勤管理科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3)职工宿舍楼内维修签证:楼内公共部分维修签证由校园建设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其他部分维修由住户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4)文理大楼、新十二号教学楼零星维修由校园建设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5)南校区综合楼、图书信息楼、实验楼零星维修由南校区后勤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和维修单位管理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四、附则
1、签证须及时办理。一般工程签证须在工程施工完成前办理完毕;零星维修签证须在维修完毕后7日内办理完毕;应急维修工程签证须在维修完毕后7日内补办完毕。
2、隐蔽工程签证、一般工程签证,北校施工工程由校园建设管理科管理人员代表建设单位签字,南校施工工程由南校区后勤管理科管理人员代表建设单位签字,东校由东校区后勤管理科管理人员代表建设单位签字。
3、签证必须按实际工程量或品牌、规格、价格等真实记录,如弄虚作假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有效签证单是工程决算和审计的重要依据。未签证的工程量或无效签证不能进入决算、审计中不承认相应的工程量,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5、有效签证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长期保存。
6、管理办法未规定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第5篇 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脚手架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人员气体中毒、火灾等),因此在开展改造检修工作前,应当完善各种安全手续,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密闭容器作业票等)、做好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领导重视,在吸收塔改造前,应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吸收塔检修改造方案进行审定,针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安全消防措施,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并将其联系方式悬挂在吸收塔检修区域内。编写应急预案并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安全消防设备可靠有效。(应有会议纪要、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三级审批、应急预案应进行演练,并对现场消防设备进行检查适用,确保完好)
严格安全资格审查、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对全体参加改造检修施工的队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若改造检修工作由外委承包商实施,则需要检查外委承包商的必须具备高空作业、反腐作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连续三年来的安全生产业绩;外委承包商员工与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焊工证、起重工证、高空作业证等特种作业、安全员资格证。凡不适合于高空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把入厂关,杜绝无证施工、无证管理、无证操作。(应对外协单位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重要设备合格证、人员体检证明等进行检查存档)
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的风险预控措施、有关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分公司安监部落实入厂教育、设备部落实二级教育并督促外协单位做好三级教育,安监部对三级教育进行检查)
1.3 施工器具合格、防护用品布置。施工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电焊机、打磨工具、起重机、卷扬机、空压机、风管、电源箱、电缆卷轴)、气割工具等检验合格。施工人员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防砸防扎劳保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静电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人员配备紧急救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和防爆照明电筒。
1.4 现场安全措施布置。开工前对吸收塔施工现场全部用隔离围栏进行隔离,只留一个出口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出管理。按脱硫区域检修平面布置图要求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对内部易燃物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吸收塔逃生出口设有明显标识。电气工器具的电源开关设置在吸收塔外面并设置明显标志。进入吸收塔应做好人员和工机具登记。(平面布置图应经过设备部、安监部审查,符合要求后按图布置现场;安监部督促设备部、外协单位悬挂警示标识,)
电焊机、电源箱做好防雨措施,电焊机可靠接地,并装有漏电保护器。吸收塔可靠静电接地已落实,吸收塔内部照明使用低压防爆灯具,变压器及开关放置在人孔门外部。在吸收塔作业面的人孔门外侧设置监护人,在反腐喷涂作业期间增加监护人员。(安监部联系电气专业对现场施工用电方面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留存记录)
氧气瓶乙炔瓶立放固定,防震圈齐全,气瓶距离8m ,距离明火10m 。拆卸下顶部排气门并加装向吸收塔内送气的风机,在吸收塔中部人孔门和底部人孔门加装向吸收塔内排气的风机,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牢固、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吸收塔中部、顶部靠近反腐喷涂作业面的人孔门处、除雾器处接临时消防水管并配备消防报警装置,消防水阀门有人负责保证随时好用,消防水压力正常,随时进行施救。吸收塔内部作业面和人孔门外各放充足的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用过的消防器材随时更换。动火作业期间,作业面平台、导流板与除雾器之间铺满防火毯、封堵严密。
施工人员在吸收塔下方进行作业时,为了避免高空落物如湍流层结垢掉落、工机具掉落等砸伤人员,应在可能发生掉落物件的下方搭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1.5每天开好班前会,发现着装不符合要求、精神疲劳、喝酒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结合每天的工作对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必须在签字栏内签字,做到“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施工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全面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等落实情况并且每天安排专人进行认真核查。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爬梯等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严禁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火种、手机等进入现场一律收缴代为保管。对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安全工器具、现场安全措施、逃生通道检验不合格不允许开工。
针对改造检修施工是在吸收塔内部较高位置受限空间进行和反腐喷涂作业期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气体中毒、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每位施工人员全部掌握。
2.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2.1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有具备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搭设专业人员进行。脚手架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安全带挂钩随着脚手架高地逐步调整。临时拆卸的围栏或孔、洞及时用架杆固定好,并设警示,防治高空坠落。高空搭设的脚手架爬梯护笼齐全。放在平台的木板、扣件、脚手杆固定牢固,以不影响通行为标准,人孔门不允许堆放。脚手杆及架板上下传递用绳系好。
吊运脚手杆及架板等构件时下方用围栏封闭,围栏内不得站人。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吊装式操作人员精力集中并服从统一的指挥号令,严禁违章作业;卷扬机专人操作、专人指挥、钢丝绳运行中不得挂卡。吊装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调运通道,在吊装前应先进行一次低位置的试吊,以验证吊挂点的安全牢固性,吊装的绳索不致磨损。构件起吊时吊索必须绑扎牢固,绳扣必须在钓索内锁牢,严禁用钩挂构件,构件在高空稳定前不准靠近。为便于拆除、安装方便的导流板临时吊钩点要焊接牢固,不得变形。在吊装前应对绳索进行检查,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发生物件脱落现象。
从吸收塔下部人孔门向塔内运送钢材时,应做好内外沟通,塔内侧人应站在人孔门两侧,避免被深入的钢材打伤。及时清理现场的施工杂物,消除高空落物的可能性。
2.2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措施。所有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动火工作负责、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反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除雾器(pp)材质的特性;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在吸收塔内动火作业时,分公司经理、设备部长、安监部长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至少有2人在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吸收塔内的电源电压等级(低于24v)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应使用防水电缆和防爆灯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临时电源;氧气、乙炔供气处有专人负责开关,乙炔加装回火器。焊接、气割作业必须穿着专用防护工作服装,带专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手套湿透时应立即更换。焊接气割作业人员不得进行交叉施工作业。工具和焊条筒等小件装入工具袋。反腐喷涂期间不能进行焊割作业。保证检修作业安全。
随时检查整个吸收塔工作区域防火毯覆盖情况,做到防火毯架板铺满、导流板与除雾器间封闭严密,保证无丝毫火花溅落到脚手架架板等可燃、易燃物品上。动火负责人、监护人对动火下方进行查看,防止铁水焊花堆积,引起木板除雾器着火。监护人员随时检查、清扫施工现场客人物品;每天施工结束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清扫做到工完场清。
发生火灾险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拉响手动报警器听到报警器响起立即切断总电源、关断气源,组织、指导人员疏散、逃生;吸收塔内部人员立即带好随身携带的口罩或面罩,沿着逃生引导绳向离自己最近通道撤出,4分钟内为最佳逃生时间;消防人员打开水门用消防水枪进行灭火,其他安全人员配合活用灭火器辅助灭火。安全管理人员向当班运行值长汇报,准确报出地址、着火材料、数量、被困人数、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若火险重大,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火被扑灭后迅速查清原因,整改合格后才可开工。
2.3 喷砂、反腐喷涂作业安全措施
喷涂作业前的检查:① 温度、湿度、气体浓度检测设备已悬挂到位;② 机基体作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对基体表面进行检查,满足鳞片树脂施工要求后,基体安装单位与反腐施工单位进行工作移交,同时移交安全管理责任。所有喷砂反腐喷涂作业人员、监护人在施工前认真学习、掌握吸收塔反腐乙烯基鳞片特种涂料的特性;熟悉消防器材部署情况;熟悉作业现场环境。尤其是逃生通道。
对喷砂作业区人员进出进行严格登记,严禁一切非反腐施工人员进入。内部工作人员收缴手机、对讲机和任何火种,统一登记、保存。进入吸收塔内喷砂、反腐喷涂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或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喷砂时要注意防止沙粒溅伤他人。反腐喷涂作业前再次检查作业面人孔门外洗眼器水量充足、使用便捷,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对内部易燃品全部清理干净。
每天反腐喷涂作业前,施工期间每间隔0.5h分别用可燃性气体检测仪。苯乙烯(0~200ppm)检测仪对吸收塔作业面区域(特别是死角、空气不流通处)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记录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防爆浓度。保证可燃气体浓度<0.6%、苯乙烯浓度<50ppm,完全符合允许工作标准要求时才许可施工作业。
严格控制作业人员在有害气体工作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h。要做到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逐渐增加施工人员人数。塔内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定值,应暂停施工,撤离至吸收塔外,检查安全设施正常,气源畅通,增加通风。若发生鳞片溅洒到作业人员眼部时,立即使用洗眼器冲洗15min以上,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护。如果发生人员气体中毒、火灾时,立即撤离吸收塔,通知当班运行值长;值长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已决定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 改造检修施工过程结束后的预控措施
在脱硫烟气系统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必须清点检修人数,检查工具是否遗留设备内,确认全部人员从容器内出来后,方可关闭人孔门,否则高温运行的烟气腐蚀性将直接危害人员生命。
脱硫改造检修施工中存在大量高危风险作业。认真分析、消除、预防施工作业中危险因素,有利于安全管理、安全施工更有效、更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保证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施工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关于组织学习《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公司:
近期在业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人员意识淡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善引起的吸收塔着火事故。为了避免公司所属单位在检修改造中发生类似事故,根据脱硫吸收塔改造检修中的重点工作及易发生的事故隐患,公司编写了《现场吸收塔检修改造安全消防工作管理规定》,请各单位组织全员进行学习;现吸收塔正在改造的分公司检查现有消防安全设施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特许运营部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特许运营部
2022年8月19日
第6篇 学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学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后勤维修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后勤处管理的各类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工程项目,涉及房屋、道路、水、电、暖维修、绿化改造等工作内容。
第三条 后勤处是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申报、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收集、编制,报审及归档等工作,对校内所有后勤维修改造工程负全责。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四条 项目立项程序及要求
1.校内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将目前由其使用或管理的各项设施存在的问题于当年9月底以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后勤处,作为下一年度申报项目的依据。要求报告写明现状、存在的问题、改造要求及改造预期目标;
2.后勤处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使用单位意见,确定项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经费预算及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论证结果,区分轻重缓急情况,申报学校立项。后勤处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项目实施,未批准项目不得执行。
第五条 以下特殊情况可边施工边上报后勤处:
1.临时性的紧急工程;
2.校区内突发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电缆抢修等)。
第六条 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
1.零星维修工程是指学校每年有计划的、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运行,造价在3000元以内物业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如更换水龙头、修补门窗、更换玻璃、更换灯管等);
2.专项维修工程是指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的维修改造以及学校园林环境建设,道路、路灯、上下水、消防设施的改造,造价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第七条 专项维修的各类维修项目,均应办理申报、审批、立项手续,对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第三章 立项工程资金管理
第八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用房屋的维修改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与扩建、环保设施改造与建设、道路大修与改造、环境绿化改造与建设、学生宿舍维修与改造、各类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与改造等经费支出;
2.工程设计费、监理费;
3.为完成维修改造工程需要支付的其他不可预见费。
第九条 必须严格控制立项工程的工程预算。决算一般应控制在10%的变化范围之内。如有经费缺口,须经主管财务副校长和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予以追加。
第四章 工程招投标
第十条 工程招投标项目确定
1.根据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经费预算在3000元以内由用户向后勤集团或物业管理部门直接申报维修。后勤处负责对校内物业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物业管理维护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2.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维修计划且经费预算在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通过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工程结算方式,并负责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
3.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维修计划且经费预算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会同校审计室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议标,共同确定施工单位及工程结算方式。后勤处负责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审计室负责工程结算审计。
4.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维修计划且经费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负责成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标工作小组,并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批复后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由后勤处负责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审计室负责工程结算审计。
5.涉及水、电、暖、气等特殊工程,由天然气公司、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垄断经营的项目,需要议标的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由学校主管副校长批准后组织议标。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二条 工程招投标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注明项目概况及经费来源情况,报后勤处审批;
2.后勤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3.后勤处负责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并同时在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且投标报名与截止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后勤处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5.后勤处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答疑;
6.校审计室负责编制及审定标底;
7.后勤处组织召开开标会议、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凡立项工程项目,属改造工程的应签订施工合同,属材料采购的应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第十四条 施工合同与产品购销合同可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标准合同拟定自制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中未尽事宜,需要明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乙方投标时的承诺、图纸答疑纪要、工程例会纪要、变更签证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均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施工合同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造价审核、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的依据;产品供销合同作为产品质量管理、供货期管理、产品价格确认、交货验收及结算的依据。
第十八条 合同经校审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无审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第六章 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 需要委托社会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具体项目负责人的监督管理下,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理。具体项目负责人应监督好监理人员,并全面负责分管的项目。
第二十条 工程变更签证单需有监理人员(委托监理的项目)、具体项目负责人签字备案,作为结算依据。凡涉及变更项目单笔费用在3000元以上者,须经后勤处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 施工所用原材料、设备需经监理人员与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质量认证后,方可进场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后勤处
(监理单位)提交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工艺说明、施工进度计划、质量关键控制点等资料,以便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与具体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并签字备案。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工程项目,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原则
1.合同签订完毕,材料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价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40%;
3.工程审计完毕,支付至工程审定造价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经检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付清。
第二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支付原则
1.工程预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为:工程造价在50万元~100万元以内,履约保证金10万元;工程造价在100万元~200万元以内,履约保证金15万元;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履约保证金为15+(合同金额-200)×5%万元。
2.中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中标单位所交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如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执行合同的,由后勤处工程管理部门写明原因,并经后勤处负责人审定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工程质保期确定原则
1.质保期工程质保期确定为2年。
2.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5%。
3.校内后勤服务单位负责施工的项目,单笔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可明确质保期,不留质保金;单笔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留质保金。
4.校外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按规定留足质保金。
第七章 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 工程竣工由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后勤处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做好质保期内的保修维护工作。质保期满后,项目使用单位、后勤处共同开具的保修验收单作为财务支付质保金依据。
第八章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由后勤处负责管理的改、扩建和日常维修工程的施工竣工材料和施工竣工图纸,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进行整理和组卷,并且经由监理单位或甲方核审后方可向学校档案馆进行统一的归档移交。
第三十条 归档的改、扩建和日常维修工程的施工竣工材料和施工竣工图必须完整、齐全,且真实准确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归档的施工竣工材料和施工竣工图经学校档案馆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并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之一。无档案验收合格证明的竣工工程,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以前颁布与本规定不符的有关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7篇 设备大修改造管理办法
汉口供电公司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工作的运作流程,保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各部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生产会议制度
1.每周一8点在配调室召开生产例会,主要内容为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紧急重大缺陷及事故的处理情况。参加人员为: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输电班、配电班、综合班及汽车班班长。
2.每周四下午各班组应召开安全例会,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典型事故分析以及各类安全文件、规定的学习。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应定期跟班参加。
3.每月末星期四14点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月度安全生产运行分析会。主要议题是对照本月生产计划落实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下月生产计划并布置重点工作。参加人员: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及停电员、五生产班组班长及技术员、汽车班班长。
4.各生产班组每季度末应召开设备运行及健康状况分析会,对本班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并制订下一步维护工作的重点。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应参加。
5.迎峰渡夏期间每天8点、17点在配调室开迎峰渡夏例会。内容为根据每日具体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参加人员为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员、生技科长及专工、物供部副经理、配调室主任、输电班、三配电班、综合班及汽车班班长。
第三章 事故处理
1.生技科为事故处理的指挥部门,配调室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安排组织各部门进行查找和抢修。
2.10kv及以上的事故查找和抢修
(1)配调室在接到10kv及以上线路动作的通知后、应立即出工作单通知各维护班、同时上报生产副经理、生技科长及专工。
(2)事故查找由维护班负责,设备专责人为事故查找第一责任人,110kv线路事故由生技科长或生产副经理专门组织安排。
(3)正常工作日,10kv公用或用户委托维护线路的事故由各配电班负责处理。
(4)正常工作日,非系统动作的故障由配调室安排保修班处理。配调室负责开闭所、配电室动作、变压器掉相、线路分支、用户令克掉一相和小动物短路等明显故障的临时处理工作。其它原因不明、无法临时处理的故障转相应维护班处理。
(5)用户自行维护的全电缆专线动作由配调室转营业所处理,同时通知营销科。
(6)用户设备故障引起10kv公用线路的事故或故障,事故处理人员只负责将其从我主网解列,再由配调室转营业所处理。
(7)休息日及夜晚10kv线路动作,先由配调室安排初查及处理,若无法处理则通知相应维护班处理。
(8) 汽车班应支持配调室和各维护班及时做好事故和故障的处理。
(9)由于维护原因或典型事故应由相应班组技术员或生技科分管专工专门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同时建立事故分析制度。
3.380v及以下故障处理
(1)配调室负责380v故障的处理。
(2)低压端子排和皮线发生故障,配调室只对其作临时处理,恢复送电后出更换工作意见单转至配电班,由配电班负责处理。低压电缆及无法临时处理的故障由配调室转配电班处理。
(3)一般低压故障处理时限为4个小时。
第四章 开关倒闸操作
1.以下规定适用于公司配调室调度的10kv开闭所、环网单元及柱上断路器的倒闸操作
2.命名规则
(1)柱上联络开关用“汉”字开头后带二位阿拉伯数字(10--99)命名,序号按投运时间编排。
(2)柱上分段开关用“汉”字开头后带三位阿拉伯数字(配一班100--299,配二班700--899,配三班500--699,常青供电营业中心300—499)命名和序号按投运时间编排。
(3)开闭所内开关用其名称的二字简称开头后带二位阿拉伯数字(01、02为开闭所进线电源柜;03为开闭所母联柜)命名,有两段母线的开闭所、出线柜按奇、偶数分开命名,同时标明相应线路名称。
(4)环网单元的命名应考虑进出线方式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依次编号(01、02、03…),在其活动面和固定面上均要标识清楚双重编号。
3.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由配调室统一管理,必须填写《操作命令(受令)票》(以下简称操作票)。
(2)倒闸操作前,配调室必须核对运行方式,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a:我公司调度范围内的设备停电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报配调室(同时报当时运行方式),由停电员提前三天拟定停电《检修票》、《操作票》交配调室主任审查、校核、签字,再交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顺序依次为生产副经理、生技科长。
b:停电检修或处缺,应提前两天提出申请,由停电员拟定《检修票》,核对运行方式。
c:故障处理时,事故抢修人员可口头申请并经调度许可后操作,调度员应做好记录。
d:在双电源开闭所、环网单元及其所辖出线或者在分断开关以后的停电工作,不论进线电源停电与否,都应拟定《检修票》,确定停电范围,填写《操作票》。
e:操作人员应由设备专责人或熟悉设备的人员组成,特殊情况下,由生产副经理或生技科科长统一安排
f:多部门工作时应由配调室统一填票并执行操作。
4.以上未尽事宜,按原武汉供电局《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 “95598”故障保修服务
1.配调室对“95598”转办的各类工作单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转发到各班组、营业所的的工作单亦应督促其按时完成并及时汇报。
2.公司本部人员在外处理故障时,若涉及到其它部门的工作范围,应向配调室汇报;配调室则应该及时协调,各部门应及时响应处理,否则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考核。
3.无电缆及设备损坏的10kv线路跳闸应在10小时内恢复(不含24:00—6:00),若发生电缆及设备损坏的10kv线路跳闸也应在24小时内恢复(特殊情况除外)。
4.一般低压故障处理应在4小时内完成。
5.外破引起的10kv线路跳闸应尽量抢修并恢复送电,同时也应注意收集现场证据,追究肇事者责任。
第六章 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及箱式变门锁钥匙管理
1.公司所管辖的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及箱式变门锁钥匙(简称配电钥匙)实行统一管理,分部门保管的方式。生技科为配电钥匙责任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配电钥匙保管的第一责任人。
2.配电钥匙按编号管理,各部门应建立领用记录制度,作到“一匙一人”,发生变更要及时通知生技科。
3.各生产班组凭工作票从配调室领取钥匙工作,工作票报完工时交还钥匙。非本公司人员需使用配电钥匙的,需由生技科签字认可后,在配调室填写借条(注明时间、负责人和事由)方可借用。
4.配电钥匙不得转借、私自配制。如发生此现象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如发生遗失需赔偿,再次领取需当事人写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生技科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七章 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属汉口供电公司。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武汉供电局汉口分局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武汉汉口供电公司
2005年4月1日
第8篇 装修改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9篇 装修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装修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改造工程合理有序开展并处于受控状态,特做以下规定。
一、进出场
1、需要改造的厅房、岛柜,由其承租方或供应商负责填写《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在开工前报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与用电的审图。
2、承租方或供应商自行联系、安排装修施工人员,并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名单报我公司,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3、夜间加班施工的,需在后勤保障部办理施工证,由卖场管理部提前办理加班申请手续,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指导。
二、施工用水、电
1、施工用电必须由商场电工负责从指定位置接入,用电负荷必须经商场电工核准,并随时接受后勤保障部专业人员的检查指导。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胶质线作临时电源线。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泼水,污水必须倒入指定区域。
三、商场厅房、岛柜灯箱制作规范
1、各类灯箱必须在适当位置钻不小于直径16mm的散热孔若干。
2、所有的灯箱材料必须是阻燃的,如是木质材料,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3、商场厅房、岛柜灯箱必须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子整流器(须经国家电工认证的合格品牌);厅房顶部辅助照明功率因素必须大于0.90-0.95,金卤灯功率不大于70w,射灯安装必须使用低压灯具;所选电器、开关箱、电线必须有国家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质量证明及安全认证3c标识。
4、灯箱内灯可使用密封型灯具,光源必须选用t5型灯管。灯具固定必须牢固,主导线必须采用不小于bv105-2.5平方毫米铜芯导线,灯脚间连接使用优质软导线,且穿上黄蜡管,并与顶板商场照明分开,独立回路到指定的控制箱内。
5、电源导线必须穿pvc管或其他经认可的阻燃管材,若使用金属管,两头则必须加绝缘护口,所有电源接头处需做分线盒密封,敷设在天花顶上的线管应悬空固定,吸顶灯及附件应牢固安装。
6、灯箱内灯管数以1平方米灯箱面积安装2支40w日光灯管为宜,以防过热。
7、所有厅房必须安装电表(dd862-4型),安装位置由商场指定。
8、商场厅房、岛柜制作在灯箱封闭之前需经商场电工检查,合格后再封闭安装(由商场电工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9、地面严禁钻眼。
10、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四、现场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范进场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如发生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其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严禁乱倒污水、乱扔垃圾,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全部清场。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由施工单位支付。
(3)施工现场严禁在地面钻眼,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
(4)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将装璜垃圾清理干净,如不按规定及时清运的,每次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式作业,且须在醒目处张贴警示标志,告知顾客注意安全。凡因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力造成意外伤害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次对违规者罚款200元。
(7)爱护施工现场的消防灭火器材,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
2、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切勿随意拆除现场原来安装的各类设备或影响其正常使用。如需要电工、消防人员配合、指导,可与以下部门联系:后勤保障部5229206 、电工(24小时电话)5229223、 消防5229201。
3、不得损坏、挪动各类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在消防栓箱附近设置货架时,消火栓箱门、排烟阀应能以120度打开,货架不得遮挡手报、消火栓箱、等,不准遮挡各类探头、喷淋头(四周保证30cm)、摄像头,防火卷帘下方设置柜台的,不得影响防火卷帘正常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堆放及管理,对油漆类材料、化工类材料、胶粘剂材料应单独堆放、单独配料和管理,未使用完的施工结束后带离商场,否则,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5 、需动用明火,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提前24小时向后勤保障部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人员对动火现场必须监控24小时以上;
6、凡发现未申报动用明火,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7、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服从管理,将责令其停工整顿,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8、厅房、岛柜改造的图纸、资料必须放在施工现场,以备管理人员查看,否则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五、验收与资料存档
1、装潢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卖场管理部进行装潢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2、消防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3、用电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用电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4、资料存档:装潢、消防、用电全部验收合格后,将施工资料交后勤保障部存档。
第10篇 技术学院维修改造及零星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维修改造及零星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维修改造及零星基建工程(以下简称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维修工程的质量,严格维修工程的预决算和审计管理,特制定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一、维修工程的范围:
1、办公、教学、实验等公房及公共场所的维修改造;
2、教职工住房公用设施与公用建筑部位的维修;
3、后勤生活设施和用房的大中型维修;
4、校园道路、广场、环境绿化、景点、河(水)系驳岸、桥梁等零星基建工程;
5、水电设施、空调、电梯、风机、开水炉、沐浴热水器等设备设施的维修;
6、小型土建、水电改造、房屋维修等项目。
二、维修工程的申请与提出:
1、需要维修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原则上在每年年末向后勤管理处集中提交下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的书面申请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向后勤管理处提出),报告写明项目要求及实施计划,提出初步方案;实验室维修改造应由学院教务处、设备处或相关系部在报告上签署意见。
2、后勤管理处接到报告后进行现场勘察,并对项目的建设规划及范围是否合理、项目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和必须做、建设项目的选择是否充分考虑学院的长远规划等进行审查;对需要立项的工程必须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施工方案或设计,经有关部门论证后编制概算。对暂不立项的项目,要及时给予回复,并说明理由。
3、校园道路、景点、环境绿化等零星基建工程由后勤处根据学校实际,提出建设意见。
4、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管理流程。
三、维修工程的立项:
维修工程采用集中立项与临时立项相结合,以集中立项为主的办法进行。
1、集中立项在每年年末进行,在各单位申请的基础上(含后勤管理处自己提出的项目),后勤管理处审核并会同审计法规处编制概算后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纳入学院年度预算。具体实施时,后勤管理处征求所在部门意见后编制预算,报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予以实施。
2、临时立项主要是针对无法预见且必须维修的项目的立项,由各单位临时申请,后勤管理处组织论证并编制预算,报主管校领导审批;5000元以内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批,报审计处备案;超过5000元的项目须由分管院领导审批,报审计处备案。
3、所有超过3000元的维修项目发包前须经后勤管理处初查、审计处事前审计才能实施。
四、维修工程项目的发包:
1、后勤服务公司有条件有能力承担的维修项目,原则上由后勤管理处直接发包给后勤服务公司,并签订施工合同;凡直接发包给后勤服务公司施工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须本着降低造价的原则,按项目所需材料、人工直接费计价,不计税金。
2、对后勤服务公司无条件无能力承担的项目即采取发外包的形式维修,按下列办法办理操作:
(1)对维修项目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操作办理。
(2)对维修项目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尽可能实施招投标管理,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批准,可由后勤管理处选择三家以上施工队伍,采用竞价、议标的办法确定施工队伍。
3、5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在项目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前,须经审计法规处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五、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由甲乙双方各选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共同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并按项目地点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监督。
2、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采用招投标方法采购(或招投标定价),由甲方在市场调研后指定规格、型号、厂家、品名及价格。具体办法见《零星及修缮工程材料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
3、工程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要有详细记载,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工程量较大的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要请审计法规处查验。
4、工程施工中一般不予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经论证后要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说明变更理由,超过2000元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
5、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和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单。
6、工程资料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六、工程结算与审计: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在半月内将有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的结算书和竣工资料报后勤管理处进行决算初审。
2、后勤管理处决算初审(15个工作日)完毕报审计法规处进行结算审计。
3、后勤管理处根据审计法规处的审计结论及时整理档案资料,并根据合同规定提出工程决算意见,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4、工程付款须有立项、预算、合同、验收单、决算及审计等全套资料,经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付款。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后勤管理处,从二oo六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第11篇 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关于卖场营业设施、装修改造工程的管理规定
一、申报审批程序
1、各商品部、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凡需装修、改造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申报。
2、报告中要注明施工位置、面积、工程内容、工艺、时间要求等,并附有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及效果图(包括装修及改造所涉及的水电、空调、消防等一切公用设备设施)。
3、审批程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特殊的要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示)。经批示后,报知物业部,方可进场实施。
4、卖场内特殊位置城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
二、费用分配形式
1、所有租赁柜台、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费用由厂家自理。
2、也可委托物业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厂家自理。
3、也可租用卖场内的统一柜台、货架,费用由厂家自理。
4、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改造费用由商品部、公司各承担一半。
5、心对装修、改造所发生费用不详的工程,必须持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批示,否则不能施工。
三、装修工程的工艺要求
1、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应确保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优良,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施工完毕后并涂刷防火涂料。
2、柜台、货架装修的色彩、造型应与卖场内总体形象相协调,以达到美观、
通透的最佳效果。
3、部分精品专柜的装修,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国内外的知名品牌,设计可保留自己的造型风格,色彩,但必须符合公司物业方面的有关要求和有关规定。
4、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
5、不得凿穿地面和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
6、不得破坏原有的装饰墙面和地面。
四、柜台改造、维修管理办法
1、对商品部内部柜台、货架的改造、维修、拆除时,需填写申请报告,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批示后,同物业部统一实施。费用由公司、商品部名承担一半。
2、联营专柜、形象专柜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厂家承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由物业部统一安排实施,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装修改造期间的用电管理
1、装修改造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将其使用用电设备、设施的总功率报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施工期间凡进场施工的单位、集体必须缴纳水、电费,具体缴纳办法、数量详见《关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规定》。
六、广告灯箱的管理
1、所有柱子、墙面、公用空间的广告灯箱、由物业部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用户承担。
2、广告发布费由广告部确定,财务部收取,灯箱所发生的电费由物业部收取
3、对形象专柜广告灯箱及现有的灯箱应由物业部验收合格后,按卖场统一形象、统一要求接通电源。广告灯箱使用材料必须是阻燃、防火材料,内部必须涂刷防火涂料,电线要求是阻燃线,线径不小于1.5mm2,并穿阻燃线管,使用国际电子镇流器及成套日光灯。
七、外界单位进场施工须知
1、所有外界进场施工单位必须经物业部、保卫部允许,方可进场施工。
2、进场前要填写进场施工报告单,经保卫人员检查核实后,方可进场施工。
3、卖场内的施工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4、工程完毕后,需报知保卫部、物业部经检查核实后,方可离开卖场。
5、卖场内客商如撤离卖场时,需以书面形式报知物业部,经物业部检查核实现场营业设施后,方可离开。
第12篇 s煤矿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一、总则
1、为强化我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责任机制,加强过程控制,规范各项工作管理,优化矿井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和经营目标。
2、对员工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奖惩、薪酬、调迁、晋升、退职、培训等的依据。
二、考核范围及考核周期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科室、区队。
1、月度考核: (考核细则)
2、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1月-12月,次年1月开展上年考核汇总评定,1月10号发放考核结果。作为上年度评优依据。
三、组织架构
1、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矿长负责批准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结果,考核办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组织机构职责划分
机构名称
职责
考核管理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1、对考核办拟定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2、对最终执行方案进行审批;
3、评定各专业绩效考核成绩;
4、绩效考核数据的收集、整理、评价与审批;
5、处理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企管科考核办公室
1、拟定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流程;
2、根据考核管理小组的指示及各绩效考核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定期对绩效考核制度、流程等进行修改、完善;
3、解释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流程,并对具体操作方案进行培训,保证考核方案顺利实施;
4、组织实施被考核人绩效考核;
5、组织处理被考核人绩考核申诉;
6、归档被考核人绩效考核资料。
各相关科室
1、按照绩效考核表要求提供相关记录与数据;
2、月底统计职能范围内各项数据;
3、落实与实施本考核制度。
五、考核原则
1.考核程序合理、考核标准公平、考核内容公开;
2.实施考核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3.指标确定、考核辅导、结果反馈整个过程注重沟通;
4.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
六、绩效考核细则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矿井正常生产,停产停工另行规定。
2、提取科室、区队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80%作为基数进行考核。
3、综采队绩效工资=(月度完成产量×吨煤工资)×80%×绩效考核得分%。
4、掘进队绩效工资=(月度完成进尺×每米单价)×80%×绩效考核得分%)。
5、科室、辅助队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总额×80%×绩效考核得分%
6、月度工作计划绩效考核评价,根据从事工种和工作重点不同分为生产一线,辅助二线,地面三线。考核内容分三项指标执行,kpi指标、月度重点工作事项、特殊加分项。(生产一线包括综采队、掘进队,辅助二线包括机电队、皮带队、下料队、通风队、安全科(质标办)、生产调度、技术科、机电科 、通防科、企管科(考核办),地面三线包括人力资源科、综合办(含社会化服务人员)、外联、储运科。
见附件1___煤矿2022年月度工作计划评价表
七、月度绩效考核要求
㈠月度绩效考核编制
1、月度kpi指标和重点工作事项
⑴以月度矿安全生产计划排定的工作事项为主要依据,结合分管业务科室月度的重要工作事项制定。
⑵技术科牵头,会同其他分管业务科室编制下月安全生产计划,于当月25日前经总工、生产矿长审批后报企管科。
⑶各分管业务职能科室于27日前上报上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度工作计划。否则在kpi考核中按相应比例予以扣分,并在调度会通报,上报内容重点突出下月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⑷企管科每月28日根据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和业务科室月度计划编制各下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表。28日晚7点召开绩效考核专题会议,初步制定下月计划、通报当月结果(公司计划下发的第二天参照公司重点工作,正式下发当月绩效考核计划与上月考核结果)。
2、各业务科室下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由分管科队长对下属员工进行贯彻学习,并有计划性分解执行,每月30日完成。由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办监督执行。
3、考评依据考核指标在当月考核周期内对被考核单位展开工作监督,绩效辅导,并对工作行为与表现做好考核记录,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
㈡月度绩效考核评价
1、根据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表,各相关业务科室必须实事求是统计考核周期有关数据,保证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提供考核评分表及书面解释说明,经分管矿级领导审批签字后于每月1日前上报企管科,凡逾期不交或数据不真实准确影响矿总体考核的,在当月kpi分值(2分)中扣除相应分值,并全矿通报。
2、各单位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分数核对,每月5日前完成,不按时核对的以考核办汇总得分为准。
3、被考核科队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有异议时,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企管科考核办申诉。考核管理委员会是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机构。企管科考核办是考核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申诉由考核办负责调查协调,提出建议。
(1)提交申诉
科队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办公室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申诉事项、申诉理由(数据性佐证)。
(2)申诉受理
考核办公室接到单位申诉后,应在当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考核办公室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考核单位对被考核单位提出的异议做出书面回复,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考核办交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裁决,并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如需更改考核结果,考核单位需提供详细考核依据(数据支持),并提交书面的解释说明,上缴绩效管理领导组,由于工作不严谨造成的误差,追究考核单位责任,并在考核单位当月重点工作中扣除相应分。
详细流程见附件《申诉流程图》。
4、考核资料每月7日前由考核办负责整理汇总,报矿长批准后在当月薪酬结算中执行。
5、各单位分管科队长绩效考核得分以单位月度绩效考核得分为准。
(三)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科队长、副总年度考核得分=全年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90%+年度测评分10%
中层管理人员正职任务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直接上级评分表(年终)
考核期间:年月至年月
姓名
岗位
绩
效
100%
序号
指标
权重
完成情况
考核单位
月度绩效
1
月度平均值
90
综合评定
2
对应考核平均值
10
考核人
签字:
年月日
九、附则
1、本办法考核期限为2022年。
2、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考核办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矿内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经绩效管理小组审议修改。
4、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和矿内相关规定或文件执行。
第13篇 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 修改与废止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 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第14篇 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修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结算等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学校各类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以及校园道路、桥梁、围墙、水电、管网、通讯、绿化环境等的维修改造。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是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维修改造工程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第四条 学校每年9月底前接受下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申报。申报时,相关部门(单位)应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申报表》,并统一报后勤管理处。属公共性质的维修改造工程由后勤管理处编制维修改造计划。未列入计划的维修改造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第五条 根据归口管理原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由实验室管理部门审核,教室维修改造项目由教务处审核,安保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保卫处审核,其余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核。学校根据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等情况,统筹确定维修改造工程年度计划。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根据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工程概算,经计划财务处初审、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z市财政局批准实施。
第七条 未列入年度计划又确需维修改造的项目,申请单位须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申报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后勤管理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维修改造工程,经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可进行应急抢修处置。
第三章 施工单位的确定
第八条 根据学校规定,造价预算在5万元(含)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需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其中,达到z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在z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未达到z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在学校招投标平台组织招标。
第九条 造价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每年先通过招标择优确定若干家入围施工单位。然后,根据每项工程的技术难度和缓急情况,以议标的方式在入围单位中确定施工单位。应急抢修的处置,经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可直接向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下达工程项目任务书。
第四章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后勤管理处与其签订工程合同。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按照维修改造工程合同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工程检验标准及施工规范,严格进行施工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大型工程可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监理,使用单位也可派代表参与监督。
第十二条 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做好工程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环节的验收签字工作。工程施工中一般不对施工设计或要求进行变更。如确需变更,经论证后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变更联系单》,说明变更理由,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据实缴纳工程用水、用电费用。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审计处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使用与管理。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做到不验收、不结算、不交付使用。采用监理制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还需由工程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一般应为一年以上。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收集维修改造工程的相关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后,整理并归档。
第五章 经费管理与结算审计
第十六条 维修改造经费主要用于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预算编制、招标代理、施工和监理等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30天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将工程决算书和竣工相关资料送达后勤管理处。经后勤管理处审核确认后,送审计处审计。工程按照施工合同进行结算,按审计处出具的工程审定价结算经费。实际结算费用不得超出经费预算,超过项目经费预算的部分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 维修改造工程一般不预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5%。工程保修期满后,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现场复验并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并签字认可后,退回工程质量保修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元培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后勤管理处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202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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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学院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学院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修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结算等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学校各类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以及校园道路、桥梁、围墙、水电、管网、通讯、绿化环境等的维修改造。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是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维修改造工程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第四条 学校每年9月底前接受下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申报。申报时,相关部门(单位)应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申报表》,并统一报后勤管理处。属公共性质的维修改造工程由后勤管理处编制维修改造计划。未列入计划的维修改造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第五条 根据归口管理原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由实验室管理部门审核,教室维修改造项目由教务处审核,安保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保卫处审核,其余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核。学校根据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等情况,统筹确定维修改造工程年度计划。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根据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工程概算,经计划财务处初审、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z市财政局批准实施。
第七条 未列入年度计划又确需维修改造的项目,申请单位须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申报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后勤管理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维修改造工程,经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可进行应急抢修处置。
第三章 施工单位的确定
第八条 根据学校规定,造价预算在5万元(含)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需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其中,达到z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在z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未达到z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在学校招投标平台组织招标。
第九条 造价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每年先通过招标择优确定若干家入围施工单位。然后,根据每项工程的技术难度和缓急情况,以议标的方式在入围单位中确定施工单位。应急抢修的处置,经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可直接向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下达工程项目任务书。
第四章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后勤管理处与其签订工程合同。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处按照维修改造工程合同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工程检验标准及施工规范,严格进行施工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大型工程可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监理,使用单位也可派代表参与监督。
第十二条 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做好工程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环节的验收签字工作。工程施工中一般不对施工设计或要求进行变更。如确需变更,经论证后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变更联系单》,说明变更理由,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据实缴纳工程用水、用电费用。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审计处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使用与管理。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做到不验收、不结算、不交付使用。采用监理制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还需由工程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一般应为一年以上。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收集维修改造工程的相关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后,整理并归档。
第五章 经费管理与结算审计
第十六条 维修改造经费主要用于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预算编制、招标代理、施工和监理等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30天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将工程决算书和竣工相关资料送达后勤管理处。经后勤管理处审核确认后,送审计处审计。工程按照施工合同进行结算,按审计处出具的工程审定价结算经费。实际结算费用不得超出经费预算,超过项目经费预算的部分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 维修改造工程一般不预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5%。工程保修期满后,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现场复验并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并签字认可后,退回工程质量保修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元培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后勤管理处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202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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