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一系列确保作业安全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对即将进行的作业进行全面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安全培训与教育:确保所有参与作业的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3. 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对高风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作业。
4. 现场监督与检查: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执行。
5. 应急预案与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让员工了解并理解企业的安全政策、规程和标准。
2.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授员工如何识别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并教导他们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3. 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讲解各类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维护保养知识。
4. 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如何进行自救互救,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
5. 安全文化与行为规范: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强调安全行为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影响范围。
2. 应急组织架构: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3. 应急程序:详细列出事故发生后的报警、疏散、救援等流程。
4. 资源配备:规划所需的应急资源,如救援设备、医疗设施等。
5. 演练与修订: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预案。
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可以:
1. 预防事故:通过对作业风险的有效管理,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培训和实践,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3. 保障生产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停机时间,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记录能增强客户和公众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信任。
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只有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和执行,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
第1篇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要求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设备检修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3.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3.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3.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4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检修设备名称
检修地点
检修起止时间
年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检修内容
设备交出安全措施:
设备交出负责人:
年月日
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月 日
设备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年月 日
检修单位审查意见
年月 日
设备部门终审意见
年月 日
第2篇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管理要求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设备内安全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设备内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3.2《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3.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3.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3.6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按《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7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3.8《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3.9 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3.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设备交出单位负责项目栏
交出设备单位:
交出设备名称:
检修作业内容:
设备内主要介质:
作业时间: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设备隔绝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审批人:年月日
检修单位负责项目栏
检修单位:
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作业监护人:
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
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
审批人:年月日
分析项目
合格标准
分析数
氧含量
取样时间
取样部位
分析人
终审审批:
审批签字:年月日
第3篇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 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确保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物料容器及管道、蒸汽管道、导热油管道、特种设备及危险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3职责
3.1 安全部:
3.1.1安全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1.4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协调、监督及违章处理。
3.1.5安全部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监护人、检修人及安全措施要求。
3.2 设备使用部门:
3.2.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3.2.2设备的清洗、置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记录。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岗位负责人、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是否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2.3设备使用部门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2.4负责作业完成后组织验收工作。
3.3工程部:
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负责提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申请。
3.3.3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吊装、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
发行日期
泰兴联创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lq-qb
实施日期
版本
a
文件名称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规程
页次
3/6
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4施工单位:
3.4.1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4.2向检修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3.4.3作业完成后现场清扫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4.4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4 定义及涵盖内容
4.1 公司特种设备涵盖范围:锅炉、配套蒸汽管道及导热油管道;电动起重设备,如电动悬臂吊、行车等;制冷设备,如冰水机组等。
4.2 公司危化品物料涵盖范围:各溶剂、小料、胶水、试验用化学用品等。
4.3 公司危险区域涵盖范围:尾气回收岗位、配料间、洗釜间、涂头间、集中供料、制胶、危化品仓库。
4.3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 相关文件
序号
编号
名称
备注
5.1
5.2
6引出表单
序号
编号
名称
记录保管在
6.1
lq-qb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安全部
6.2
lq-qb
第4篇 矿山工程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杜绝中毒、触电、坠落、物体打击等四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及资格要求
第二条安全作业证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作业证的分管领导由分管设备动力部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由设备动力部部负责。
第三条安全作业证的种类范围和资格要求
(一)、安全作业证种类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吊装安全作业证;
4、动土安全作业证;
5、断路安全作业证;
6、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7、设备内安全作业;
8、动火安全作业;
(二)、安全作业的范围
1、带煤气作业,如抽堵盲板或折换阀门、盖板、堵板等。
2、进入有毒气超过允许浓度的化工设备、容器槽罐内进行作业。
3、进入温度超过60℃的设备,容器等内部作业。
4、进入煤仓、煤塔、焦仓内作业。
5、带电作业。
(三)、安全作业资质要求
1、所有安全作业中的特种作业,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其它人不得从事此项作业。
2、其它作业人员,须取得企业内部培训合格后发放的安全作业证人员进行,新进厂员工、见习期员工不得从事主要操作事项。
第三章审批的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 凡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一天办理安全作业证,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由车间主任签字,经有关部门检查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危险作业前,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讲解《作业证》中规定的各项安全措施,交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全体人员认真遵守,同时必须查明所规定的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准开始作业。
第六条 危险作业,都应在白天进行(除临时抢修外)。
第七条 严禁单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
第八条 危险作业受各级安全员和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安全措施或冒险蛮干现象有权停止作业。
第四章 安全作业证的档案管理
第九条 安全作业证由作业所在车间至至设备动力部进行填写审批备案,然后由作业车间主任签字后至安全部门进行审批,在所指定安全监护人负责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在作业完成后由监护人签字后交回设备动力部存档保存。
第5篇 化工业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作业证
第1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2条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3条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 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条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2条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 使用管理
第1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3条 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4条 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6篇 焦化厂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太钢集团临钢焦化厂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安全作业证种类
2.1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安全科长、专职安全员的省级以上安全管理机构培训机构合格证;
2.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2.3安全作业证;
2.4特殊作业的安全作业证
2.4.1动火审批证;
2.4.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2.4.3动土安全作业证;
2.4.4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4.5高处安全作业证;
2.4.6吊装安全作业证;
2.4.7断路安全作业证;
2.4.8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3、安全作业证颁发机关和管理单位
3.12.1所涉及人员由省级安全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
3.22.2所涉及人员由临汾市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
3.32.3所涉及人员由安全科颁发;
3.42.4.1、2.4.2、2.4.5、2.4.8所涉及作业证安全科管理;
3.52.4.3、2.4.4、2.4.7所涉及作业证由机动科管理;
3.62.4.6所涉及作业证由生产科管理。
4、安全作业证申办程序及管理规定
4.1 特殊作业的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单位在管理单位领取后,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4.2 施工单位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有关内容后交与作业所在单位审核,报管理单位、主管厂长审批;
4.3办证人应按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4.4 作业所在单位及管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证后, 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并将有关水、电、汽、及地下管线情况如实告知施工单位;
4.5原则上一份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作业点使用,但动火时,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
4.6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4.7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为当日使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3天。
5、安全作业证的档案管理
5.1 2.1、2.2、2.3所涉及人员的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负责登记建档,个人保管;
5.2 2.4所涉及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管理单位、作业所在单位和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存查,存查期为一年。
第7篇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盲板抽堵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盲板抽堵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门或安全防火部门管理。
3.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3.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防火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3.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各一份,生产部门负责存档。
3.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部门。
第8篇 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减少或避免事故隐患,特制订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抽堵盲板作业范围要求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3、盲板要求
3.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范围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3.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3.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4、《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印制、办理和管理
4.1生产管理部生产组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要求,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格式和表样的设计和修订。
4.2分厂生产处根据生产管理部生产组下发的《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表样,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进行印制和发放,并形成发放纪录。
4.3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4.4分厂或车间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填写与申请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抽堵盲板作业,根据抽堵盲板的辖区分为车间内部、分厂区域内和跨厂区作业三个等级,不同范围内作业需办理相应等级的《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车间内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一道杠票证,并由车间负责票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该票证最终审批人为车间主任。作业完成后,票证由车间负责存档。
分厂区域内、跨车间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两道杠票证,并由分厂负责票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该票证应由责任单位的车间主任审核,分厂工艺厂长或分厂厂长审批。作业完成后,票证由分厂生产处负责存档。
跨厂区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三道杠票证,并由分厂负责票证的办理工作。该作业证应由责任单位的车间主任和分厂生产处审核,生产管理部生产组确认,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分厂和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业完成后,票证由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存档。
4.5严禁随意涂改和转借《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4.6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各生产单位负责措施落实,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5.2抽堵盲板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安排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应严格按图作业。
5.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5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6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7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离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8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9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0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1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2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市场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3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4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职责要求
6.1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2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操作时应立即停止。
6.3作业单位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全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审批人: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检查和落实
生产处除监督检查两道杠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外,每月还应对本厂范围内所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形成记录。
生产管理部生产组除了负责监督检查三道杠抽堵盲板安全作业外,每月应对各分厂抽堵盲板安全作业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抽查一到两个具体作业证件的办理,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职能考评中。
第9篇 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规程
1、《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联系,由设备所在单位工艺技术人员办理,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空项,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办理好的《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将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单位主任工程师或分厂分管厂长、厂长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总厂分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4、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5、安全员: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票证办理规范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6、监火人: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生产工艺、掌握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10篇 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3.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动火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3.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动火作业。
3.3作业证管理要求
3.3.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必须明确填写动火等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3.3.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3.3.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8.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3.3.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3.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3.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3.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3.3.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3.3.3.1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3.3.3.2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3.3.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3.3.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3.3.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3.3.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3.4动火作业管理职责要求
3.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4.2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 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4.3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4.4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4.5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4.6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4.7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1.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附录 (标准附录)
3.5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单位签字(盖章):
动火时间
动火地点
工号
位号
设备
动火方式
动火负责人
动火执行人
监护人
动火分析
时间
分析位置
分析结果
化验员签字
日时分
日时 分
实施予编措施那几条
1
2
3
4
5
6
7
8
9
10
防火安全检查
补充措施:
措施编制人员
车间生产主任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
公司总工程师
动火执行前工艺值班长验票签字
一次
二次
注:动火执行人携带
第11篇 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吊装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区域吊装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3.2 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从设备部门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规程1.6.5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械能源部门负责人批准。
3.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附录:(标准的附录)
4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地点
起重设备名称及牌号
起重人员
吊装现场(负责人)
作业时间
起重设备使用证编号
吊装内容
起吊物单件最大重量(吨)
起吊高度
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车间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员:(签字)车间安全员:(签字)
设备部门审批(会签)意见:
设备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 日
第12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动土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第三章 职 责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
(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作业负全面责任;
(二)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物品;
(四)办理好《作业证》后,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第五条 作业人员职责
(一)参与危害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二)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确认作业地点和时间;
(四)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作业;
(五)随身携带《作业证》。
第六条 监护人职责
(一)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二)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三)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四)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第七条 审批人
(一)动土作业的审批人是动土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二)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四)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作业。
第八条 动土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终签。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九条《作业证》的管理
(一)《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批、管理;
(二)动土申请单位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证;
(三)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严格按照落实作业证中的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
(五)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分别由工程部、安环部、技术部、施工单位存档;
(六)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证》;
(七)《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条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一)动土作业应办理《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二)《作业证》经单位给排水、电气、总图、安环、工程部门及专业会签,由生产技术部审批;
(三)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四)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六)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七)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八)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生产技术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九)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9、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0、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 13869和jcj 46的有关要求;
11、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所有。
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第13篇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断路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 断路作业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四条 断路申请单位需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生产、机动等车间级单位。
第五条 断路作业单位 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第六条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第七条 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
(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断路作业负全面责任;
(二)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物品;
(四)办理好《作业证》后,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第九条 作业人员
(一)参与危害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二)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确认作业地点和时间;
(四)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作业;
(五)随身携带《作业证》。
第十条 监护人
(一)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二)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三)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四)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第十一条 审批人
(一)断路作业的审批人是断路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二)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四)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作业。
第十二条 断路作业证生产技术部终签。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一) 《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二)断路申请单位在生产技术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三)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四)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工程部、管理部、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审批;
(五)《作业证》一式五联,作业人、工程部、管理部、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各持一份。《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
(六)生产技术部负责《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要求
(一)作业组织
1、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2、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部负责督促落实;
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二) 作业交通警示
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4、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5、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7、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
8、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三)应急救援
1、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2、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四)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所有。
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第14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动土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动土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工程科负责管理。
3.2动土申请单位在工程科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3.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总图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工程部审批。
3.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3.6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总图室、工程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录(标准的附录)
4动土安全作业证
申请部门:
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起止时间:月日时至上月日时
动土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
动土安全措施(包括围栏、警告标志、夜间警告灯等):
施工负责人:
施工地段负责人意见:
第15篇 高处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断路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断路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 一级高处作业及1.5.4.1和1.5.4.2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1.5.4.3和1.5.4.4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及1.5.4.5规定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3.2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
3.3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附录(标准附录)高处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作业高度
作业类别
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职责
项目负责
人意见
审核部门
意 见
审批部门
意 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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