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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范本(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本《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工作效率。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勤规定

2. 请假制度

3. 加班与调休

4. 迟到与早退处理

5. 考勤记录与核查

6. 处罚与奖励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考勤规定:明确正常工作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的工作安排,以及员工应遵守的考勤规则。

2. 请假制度:规定不同类型假期的申请流程、审批权限、假期天数及未批准的处理方式。

3. 加班与调休:明确加班的定义、申请程序、补偿方式,以及调休的执行规则。

4. 迟到与早退处理:设定迟到和早退的界定标准,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5. 考勤记录与核查:说明如何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以及定期核查的频率和方式。

6. 处罚与奖励机制:设立公正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重要性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

1. 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和服务的连续性。

2. 促进员工的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保障员工权益,防止因不合理的考勤安排导致的纠纷。

4. 提供客观的绩效评估依据,为薪酬调整、晋升决策提供参考。

5. 塑造公平、透明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方案

1. 考勤规定:实行电子考勤系统,自动记录员工的进出时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 请假制度:员工通过企业内部系统提交请假申请,由直接上级审批,特殊情况需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加班与调休:加班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加班补偿按国家规定执行,调休需在一个月内完成。

4. 迟到与早退处理:每月允许两次宽限,超过次数将扣除相应工资,严重者进行警告或记过处分。

5. 考勤记录与核查:每周核查一次考勤数据,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接受员工申诉。

6. 处罚与奖励机制:设立全勤奖,对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解雇。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营造一个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让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职责,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地产企业在职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一、作息时间

1、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本公司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2、本公司作息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45,下午12:30~17:30(11:45至12:30为午餐休息时间)。

3、行销部应是业务部门故作息时间不同,每周休假时间也根据案场状况由专案经理制订。

4、守卫作息时间另定。

5、若根据工作需要而占用休息日加班,采用调休方式调节。

二、打卡

1、公司除总经理外,其余人员上下班都必须在指定地点亲自打卡或电话考勤。

2、上班打卡后,擅离职守,无故不到者,除受警告一次处分,当天也作旷工处理。

3、员工之间门卡不得互相转借,违者将作违反规章制度论处。。

4、各案场于每日9:00以前在案场配合行政助理考勤,公司将不定期的致电去各案场抽查,考勤以公司抽查为准。

5、严禁代打卡,如有违章者,当事人双方各以旷工一次,警告一次论。专案经理管束不严,连带处分一次。

6、管理部应对各案场随时进行电话或现场的考勤监督,管理部人事考勤员可随时去电各案场,对传真考勤人员进行电话核对,[[或亲临案场考核。如有违纪者按第二条处理。故案场工作人员每日9:00-9:10之间必须在场配合监督(如有客户看房请避开此时段)。

7、案场工作人员休假表于每月25日交到前台,并严格按照引表执行,如有改动,请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报管理部,案场不得擅自更改。

8、案场除工作人员、发展商、客户或由于工作需要必留人员外,闲杂人员等一律不得驻留。

9、案场除客户看房或公务外,不得随便外出,由专案经理监督,管理部配合执行。

10、管理部将每日制作公司考勤日报表,次日早上张贴在公布栏,请公司员工自行核对,如发现问题者应在二日内向管理部提出异议,逾期该日考勤将不作更改。

三、未打卡

外出未打卡或忘记打卡者必须在本部门行政文员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单并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再交管理部核对签字,如在三日内不作销案者,将以旷工论处;每月三次未打卡者,将扣除本月全勤奖金,四次(含)以上者,按每次20元给予处罚。

四、旷工

1、凡符合各旷工条款者,均以旷工论处。

2、旷工一天扣除壹天全额薪资,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旷工一次,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处,另给予警告一次的行政处分。

4、月累计旷工二次,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记过一次的行政处分。

5、当月连续旷工一天以上二天以下(含二天),月累计三次旷工者,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处分。

6、当月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月累计达四次旷工者,除按以上第二款处理外,同时给予除名的处分。

五、迟到

1、一个月内允许合理迟到三次(合理迟到指打卡时间不晚于9:10分),但迟到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2、若合理迟到超过三次或迟到超过9:10的将扣除迟到金,迟到金以每分钟一元计。

3、迟到时间在一小时以上二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迟到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计。

4、当月迟到累计达六次者,以旷工一天论。

六、早退

1、早退在一小时内,按每分钟扣五元计。

2、早退在一小时至二小时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早退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计,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3、当月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以旷工一天论。

七、公出

1、公司员工(除总经理),因公外出应在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在前台亲自填写外出留言本,详注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及回公司预估时间。如未留言将被处以50元/次的罚款,严重者以旷工论处。各主管因公外出或晚进、早离公司,应在主管外出登记板上登录,否则按照主管处罚条例第四条之规定罚款200元。

2、员工因公外出后,如估计无法于下班前返回公司打卡下班者,请在出门前打卡后,于翌日报管理部经理以销案。

3、员工因公无法于上班前到公司打卡上班者,应于前一天在外出登记扳或登记本上登录,或必须在9:00之前电话通知管理部,但于公务处理完毕返回公司时,仍须打卡(每月只允许一次),否则以一次罚款50元计。主管需做好隔天登记工作,管理部将在每日9:00~9:30分对公出的主管进行电话跟踪,以确认其留言真实及手机开机等情况。若发现留言不真实或手机关机则按主管处罚条例处理,一次性罚款500元。

八、请假

1、公司员工除国定假日、例假日外,其余工作天,如未能出勤皆需请假。

2、员工请假均应依下列各款行之:

请假应事先填据《假期申请表》(见附表),附缴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逐级上报为原则。但公伤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得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并于次日(或假程期内)补办。

3、请假之最小申请单位:除特别休假,丧假以半日计。婚假、产假以一日计外,其余均以半日为单位,按实际所需时间计算,其中未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

4、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

九、假种

员工请假假种如下表:(略)

十、特别休假(年假)

公司员工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定实足年数者,根据职级不同享受年假,详见员工福利条款。

十一、员工停薪留职不给特别休假

十二、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十三、特别休假之核给:

1、各部门专员级(含)以上人员以不妨碍工作为原则,于休假前将工作安排妥善后提出申请。

2、专员级(不含)以下人员,由主管视工作需要,得予集中休假。

3、为便于主管工作安排,特别休假应于休假前三十天(上班日)提出申请。

4、员工在特别休假期中,如因工作需要,可通知其停止休假,并立即返回公司上班,其未休完日数,得另行安排补休。

5、特别休假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段休假,其分段未休完天数作自动放弃。

十四、请假核决权限

公司员工请假,应依下列核决权限呈核:(略)

十五、法定假日

1、元旦:一月一日

2、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3、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4、春节:三天

5、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6、其它政府机关及公司指定之日

十六、加班

员工加班必须在部门行政助理处填写加班单并部门

主管处签字确认,再交管理部核对后做考勤依据,如三天内部门行政助理未将本部门加班单交到管理部考勤员处则该加班情况不作记录。

十七“职务代理人”制

除总经理外,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有相应的“职务代理人”,当该员工缺勤时,其所有的工作事宜均应事先托交给“职务代理人”,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十八、考勤计算时间

1、每月考勤计算起讫日为每月一日至当月底止。

2、每年考勤计算起讫日为元月一日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九、考勤记录

人事科应按时整理出勤资料,按月统计缺勤次数及其累计时间,如有连续旷职二日或请假手续不全或违反打卡规定者,应即呈请人事主管核办,不得留至月终再处理。

二十、考勤督查

各级主管对所属人员之考勤应严格督查执行。如有不照规定手续办理或其它隐瞒蒙混事情,一经查明应受连带处分。

二十一、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2篇 某公司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是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以下提供一则公司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资料,望各位从中有所启发,加强员工考勤管理。

1、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地销售业务人员和区域经理要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各区域经理负责所辖区域销售人员的考勤工作,每月26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所辖区域人员的考勤签到表及所在区域人员的考勤统计表、缺勤人员相关休假凭证报送公司销售计划部,销售计划部每月27日将销售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结果和缺勤人员情况填写考勤统计表汇总后(包括相关考勤凭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3、区域经理请假须经销售计划部部长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审;

4、由于销售工作的流动性及分散性,销售的区域经理及业务人员在区域公司工作时按所在驻地的上、下班时间在签到表上各签到一次,不得委托他人签到、代人签到或提前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处理。

5、区域销售业务员出外联系业务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并汇报日程,销售计划部随机抽查。发现私自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业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回者,视为旷工。

第3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新)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2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勤不及时等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各工区每月25号要安排专人持本单位当月原始考勤记录薄到调度室与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对不按要求及时进行校对的单位,给予主要责任人50元的罚款处理。

(十一)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考勤卡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严禁用水冲洗。副井口处设置显示检测屏,对上下井人员的考勤卡运行情况进行校对。入井人员发现显示屏不出现卡号或不灵敏时必须立即到调度室进行更换,调度室维护人员要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

(十二)任何人员和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移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十三)使用单位在安撤通讯缆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执行,严禁乱拉、乱、扯。严禁通讯线路出现明接头或通讯电缆落地现象,调度室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十四)使用单位要保证所有人员考勤系统分站、接收器、通讯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系统分站和识别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避免洒水喷浆,保持清洁干燥。如发现设备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2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价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五)井下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现场情况,将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十六)当拆除或改变与人员考勤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七)总务科负责及时为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矿帽安装考勤卡,如果出现矿帽没有安装考勤卡入井,对总务科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十八)下井员工变更工作单位时,劳资科必须在当天将工作变动人员调整到对应的单位数据库,否则对劳资科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调动到地面单位时,社保科负责将人员信息调整到地面人员数据库,调度室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调入单位,一周内将考勤卡上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

(十九)调度室必须建立好考勤卡的发放和回收台账,建立考勤卡使用记录,并随时对考勤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调度室工作人员,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二十)调度室要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及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人员清点准确,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由于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 将按责任程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罚款200元。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执行。

第4篇 风景区管理站人员考勤制度

风景区管理站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景区站每月3日召开站务会议,由站长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参加;每月15日召开支部学习会,由站支部书记组织,全站党员参加;每月28日上午全站工作人员参加站内捡拾活动。以上会议、活动与会人员必须参加,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由主持会议或活动的负责人批准。

2、景区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并在《出勤登记表》上做好出勤登记,值班站长要按规定做好考勤证签到,各景区站在每月5日前把《出勤登记表》和考勤证送景区管理办公室汇总。

3、根据景区工作实际情况,景区站工作人员每月安排四天工休。各站各岗位做到预先安排,必须填写《工休安排表》,由站长或值班站长批准。

4、景区站工作人员一般不应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二天内的由站负责人批准;连续三天的由景区站签署意见后,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的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送政工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5、景区站工作人员因病确须请病假的,参照考勤制度第4条执行。

6、景区站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许擅自离岗,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记录单》,由值班站长批准。

7、景区站工作人员需请结婚假、产假、哺乳假等相关假期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送政工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假期和请假期间工资福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一)一般员工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如工作需要,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补足8小时。

(二)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工作时间为:

上午8:20---12:00下午1:30---6:00

二、违反作息时间的处罚标准

(一)对迟到早退的罚则

1、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罚30元;一般员工每次扣罚20元;

2、任何人员在上班时间吃早餐,均按迟到一次处罚;

3、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罚;

4、一个月内累积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对旷工的罚则

1、经理旷工一天扣罚300元;

2、一般员工扣罚200元;

3、旷工二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在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所有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上(包括二天),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病休证明书及病历复印件,并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在人事部备档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二)扣款标准

1、工龄不满五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4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40%×(请假天数÷22)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3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30%×(请假天数÷22)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2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20%×(请假天数÷22)

四、事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在半天(包括半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如超过半天,部门经理同意后,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请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请事假一天扣款100元;

2)业务人员请事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2、非业务人员的扣款

1)非业务人员请事假,事假期间没有收入;

2)具体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请假天数÷22)

五、出差审批权的界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公出;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出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六、请假、公出应履行的手续

1、请假和公出人员必须事前填写《请假单》或《出差申请表》,报批后交到人事部;

2、如遇突发疾病或意外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的,可通过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事后二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不按时补办手续,除按相关条例处理外,将予以批评或30-50元的处罚;补办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员工连续请事假5天或全年事假累计达8天以上(包括8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包括10天),仍不能参加工作且重新调整岗位也不能胜任的,应办理停薪留职;

5、全年病假累计达20天以上(包括20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打卡规定

1、市场员每天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非市场员每天打卡三次,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下班各一次;

2、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前台文员具体负责打卡的监督执行及统计情况,月底根据考勤卡、请假单、出差申请及部门上报的考勤情况做出统计,交各部门经理核对后将结果报财务部执行;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均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请假、出差或外出公干(含轮休、培训),应事先上交请假单或出差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档或审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上交请假单者,事后补交不得超出两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30-50元;

5、因业务原因外出,当天中某一次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一天内填写《外出单》,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交到前台办理相关考勤统计,超过规定时间者(一天),一律按电脑原始考勤记录统计。

6、在大区内出差,须将出差申请单先告知人事部门,再带交由出差所到地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早上上班未打卡,特殊情况当天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一律视为迟;

8、虽按时上、下班却忘打卡,每忘打一次罚款5元;对每月累计5次忘打卡者,记为迟到一次。

9、虽按时上、下班却忘带卡者,每次罚款10元。

第6篇 b办公楼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公司实施新的作息时间,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 本公司办公楼工作人员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条 凡下班后还完成工作者须先打完卡再进行工作,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五条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工作的人员不必打卡,但进办公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第六条 所有工作人员按作息时间先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规定大约外出时间。并在外出进将批条交给考勤员,无批条考勤员有权阻止外出,强行外出者做好记录,视为脱岗,分管领导不工作岗位时可则临时委托负责人代签,制造公司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车间工作打卡时间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考勤员按出勤统计。

第七条 公司工作时间经常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可按岗位办理出门卡,时行特殊管理。

第八条 工作人员因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批单交给考勤员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领导在原出差审批单上签字,作为月考勤凭证。

第九条 在上下班时间忘记打卡者,须经分管领导出据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公司高屋管理人员参加上下班打卡,外出办事时可不打卡。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监督打卡。

第十二条 考勤员要按日统计报表,每月进行汇总。

第十三条 考勤员要严格要求自身纪律,不准隐瞒事实,如有举报一经核实,一次经予警告,二次按转岗处理。分管领导按考勤制度严格把关,接受工作人员监督。对隐瞒、虚报现象经考勤人员核实,除违规人员按旷工处理外,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警告。

第十四条 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25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期间不开工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办理,年内旷工超过三次按待岗处理。

本办法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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