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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管理制度考核(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检修管理制度考核

检修管理制度考核是对企业设备检修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与评估,旨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损失。

包括哪些方面

1. 检修计划制定:明确检修周期、检修内容、所需资源及人员分配。

2. 检修执行监控:跟踪检修进度,确保按计划进行,记录检修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3. 安全管理:确保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4. 质量控制:检查检修质量,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5. 维修成本控制:合理预算,控制检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 培训与提升:定期培训员工,提升检修技能与知识水平。

7. 检修效果评估:对检修结果进行评价,反馈改进意见,持续优化检修流程。

重要性

1. 设备安全:及时有效的检修可以预防设备故障,保证生产线的稳定运行,降低设备事故风险。

2. 生产效率:良好的检修管理能缩短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从而提升生产效率。

3. 成本控制:通过合理的检修计划和执行,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维修费用,降低成本支出。

4. 员工发展:完善的检修管理制度有利于员工技能提升,增强团队协作能力,促进企业发展。

5. 客户满意度: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直接影响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声誉。

方案

1. 制定详细检修规程:明确各类型设备的检修标准、方法和周期,形成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2.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设备检修管理系统,实时跟踪检修进度,记录检修数据。

3. 定期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

4. 强化质量监督: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小组,对检修过程和结果进行严格把关。

5. 优化成本结构:分析检修成本,通过改进工艺、采购策略等方式,实现成本有效控制。

6. 灵活调整计划: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况,适时调整检修计划,确保检修工作的灵活性。

7.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对检修制度进行持续优化,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能够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经济的检修管理体系,为企业设备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检修管理制度考核范文

第1篇 生产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装置检修的hse监督管理,规范各种检修行为,保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装置相关设备检修施工作业。

本规定所称检修是指对公司生产装置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检维修、拆除、停开车的各类施工作业项目。

3 参考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08

3.一般规定

3.1检修项目管理

3.1.1.每项装置检修项目,施工部门或单位应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外单位施工队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1.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3.1.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3.1.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同时交待安全措施,并签订hse责任协议书。

3.1.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3.1.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3.2 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3.2.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3.2.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2.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3.2.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

3.2.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3.2.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3.3 动火安全要求

3.3.1.装置检修动火作业实行单位内部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3.3.2.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不动火。

3.3.3.在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安全可靠的隔绝方式确保与外部物料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绝,并经吹扫、清洗、置换等作业程序,使可燃介质含量降低到安全动火作业允许范围之内。

3.3.4.在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动火前必须对设备、容器、管道内可燃介质作取样检测分析,动火持续时间较长或有可能发生工况变化的应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动火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3.3.5.装置动火现场不得搭设毛竹架、雨布等易燃物,确有需要,须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3.3.6.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

3.3.7.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3.3.8.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保持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保持5米以上,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或接近火源。

3.4 电器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3.4.1.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3.4.2.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3.4.3.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3.4.4.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3.4.5.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3.4.6.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3.4.7.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3.4.8.临时用电线路架空布线时,不得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临时用电的电缆横穿马路路面的保护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3.4.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3.4.10.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3.4.11.载重车辆、25吨以上吊车进入现场,原则上只允许停在检修道上,严禁压坏地下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

3.4.12.对立体交叉作业、大型吊车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3.4.13.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与其它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造成碰撞、损坏。

3.4.14.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搭设须符合规范要求,经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挂有准许使用的标识牌后,方可使用。在雨雪天脚手架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3.4.15.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3.4.16.禁止高空抛扔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自行车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 装置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4.1.1.装置停工后交付检修前,生产技术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对装置停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各检修单位安全负责人按停工和检修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并做好装置检修前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4.1.2.装置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的清洗、封闭,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点)检查。下水井井盖必须严密封闭,泵沟等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水封。

4.1.3.须对装置内电缆沟做出明显标志,禁止载重车辆及吊车通行及停放。

4.2 装置检修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并退出装置区

4.2.1.应将物料全部回收到指定的容器内,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料。

4.2.2.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4.2.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4.2.4.具有制冷特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等设施,停工时要先退干净物料再泄压,防止产生低温损坏设备。

4.3 检修装置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合格

4.3.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要制定工艺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有步骤地开关阀门。

4.3.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须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3.置换过程中,应将各设备与管线上的阀全部打开,保证蒸汽、氮气和水等介质的压力和蒸塔、蒸罐时间,防止短路,确保不留死角。

4.3.4.吹扫置换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及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4.3.5.吹扫前应关闭液面计、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安全阀,关严或脱开机泵的前后截止阀及放空阀,防止杂质吹入泵体。应将换热器内的存水放尽,以防水击损坏设备。

4.3.6.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不水击,确保吹扫、置换质量。

4.4 盲板的加、拆管理

4.4.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办理《盲板拆堵安全作业证》。

4.4.2.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图,执行加、拆盲板作业。

4.4.3.加、拆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堵漏拆。

4.4.4.盲板的厚度必须符合工艺压力等级的要求。

4.4.5.与运行的设备、管道及系统相连处,须加盲板隔离,并做好明显标识。

4.4.6.对槽、罐、塔、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上警示牌。

5.检修期间的安全要求

5.1装置检修施工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5.2对装置现场固定式报警仪探头,要进行妥善保护。

5.3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设备、管线等施工作业时,须使用防爆(如:木、铜质等无火花)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5.4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符合安全要求,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要防止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

5.5禁止使用汽油或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洗工作服。严禁将可燃污液、有毒有害物质排入下水道、明沟和地面。

5.6对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处,须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应恢复原样。

5.7检修现场设备拆卸后敞开的管口应严防异物落入,要有严密牢固的封堵安全措施。

5.8遇有异常情况,如物料泄漏、设施损坏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9进入装置检修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别通行证),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6.检修完成交付开车安全要求

6.1 生产技术部经理是开车方案的组织者,对装置安全开车全面负责。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对装置进行全面系统地开车前检查,并签字确认。

6.2确保装置检修所有项目已完工,尾项和存在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得到验证确认。

6.3已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并经考试合格。

6.4装置内通信、通道、通风、梯子、平台栏杆、照明和消防器具等一切安全和劳动保护设施已处于备用、完好状态。

6.5安全阀、压力表、报警仪和静电接地、连接件及静电消除器等设备安全附件完好、进入投用状态。

6.6装置吹扫置换、贯通、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机、泵等传动设备须完成单机试运,每一步骤都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过试压、验收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设备安全投运。

6.7确认各塔、容器的人孔封闭和隔离盲板拆装、单向阀的方向正确。催化剂、吸附剂等装填完毕。

6.8凡需要投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各铭牌证件齐全。

6.9进料前,确认水、汽、风、电进装置,投用所有仪表、流程图及控制点进行核对,对现场所有控制阀进行开关信号确认,保证所有控制阀均正常。

6.10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必须保持通畅,并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检查。明沟、平台、设备、管线外表的油污、物料必须冲洗干净,避免开车过程中出现意外。

6.11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物品、摆放施工机具等,所有障碍物已清理。

6.12开车场地严禁存放爆炸物,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资的贮存,遇有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6.13装置开车后,按开车方案进出装置物料。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置换,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再引开车介质。

6.14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出现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6.15引易燃易爆物料时,严格控制动火作业、车辆通行。

6.16装置开车应做到不跑、不冒、不窜、不漏,不随地排放余气、残渣和化学品。垃圾废物料等应集中堆放、处理。

7.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2篇 设备检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施工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一)、设备检修和分类:设备检修按内容分为大、中、小修三类。

1、大修是为了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修。

2、中修是对设备的主要部位进行解体或更换某些零部件。

3、小修是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检修或更换。

(二)、主要设备检修的周期(见附表)

(三)、设备检修计划

综合队应当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情况、生产需要等情况,参照设备检修周期进行安排。设备检修工作要做到以预防为主,停用设备及时修,带病运转设备强制修,施工间隙集中修,并提前做好检修计划。

1、设备大修计划,由项目部编制本单位大修计划。经处主管领导审批后与当年3月初报机电科,由机电科集中编制全处设备大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2、设备的中小修计划,根据施工特点,由施工队编制检修时间、检修内容、检修材料报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检修时间尽量避开施工生产时间。

(四)、设备检修(大中小)的质量标准:对设备检修工作仍执行原煤炭工业部《关于颁发〈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通知》【87】煤生字144号文。该文未包括在内的设备,按有关的行业标准执行,以保证质量,缩短检修时间,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设备检修

1、设备的大修,由处机电科负责委托单位,并与承修单位签订承修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期、修理部位、质量要求、大修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对外委托的设备要考察修理厂家的资质和条件能否保证质量。对自修的设备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或行业有关检修质量规定。承修单位做好记录,机电科负责监督。

2、主要提升设备中、小修周期及内容如下:

(1)、提升设备小修周期根据设备大小和运转时间不同,每3~6个月进行一次,小修内容如下:

①、打开减速器上盖,彻底检查齿轮啮合及磨损情况及轮幅、轮齿是否有裂纹。

②、打开主轴及减速器轴承上盖,进行轴颈表面及轴瓦间隙检查,对滚动轴承应进行清洗检查和换油。

③、对制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清洗、修整更换部分磨损件。

④、对滚筒进行详细检查,处理松钉和螺栓松动并对开裂的焊缝合裂纹进行补焊。

⑤、检查、清洗润滑系统的全部组件,处理漏油,更换部分磨损件。

⑥、调整、修理保护装置和深度指示器。

⑦、拆开连轴节,检查齿轮联轴节、齿轮磨损情况,弹簧联轴节蛇形弹簧有无断裂,检查键是否松动及同心度情况。

⑧、修理、调整或更换部分电气元件。

(2)、中修周期及内容如下:

主要提升设备中修按设备大小和运转时间每年进行一次,除小修内容外,主要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①、更换减速器轴瓦或滚动轴承,更换主动齿轮及处理漏油。

②、拆验制动闸各轴销。

③、更换滚筒衬木。

④、更换天轮或进行天轮找正。

⑤、更换部分电控设备组件。

3、设备的中小修质量标准参照大修的质量标准执行。

(六)、设备检修后的验收

1、验收的依据:根据原煤炭部制定的[87]煤生字144号文要求执行。该标准未包括在内的设备,按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执行。

2、验收的方法:外观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装配是否合理,查阅检修记录更换的部件关键部位的质量情况等。空运转试验设备是否有异常,运转是否正常。

3、验收部门:设备的大修由机电科组织验收,机电科对其大修质量负责。中小修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对质量负责,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验收的资料:

(1)、对施工设备大修理由处机电科认真填写“机电设备大修理验收鉴定表”并存档。处终,机电科将全处大修理完成情况列出明细表报公司机电处备查。

(2)、对于设备的中小修验收资料,由验收单位做好验收记录,认真填写施工设备技术鉴定书,报机电科备案。机电科定期抽查检修质量。

二、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实施办法

目的:保证施工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一)、维修保养计划

1、维修保养计划,根据本年度施工任务所用数量设备计划和使用时间,参照各种设备的技术保养周期、登记进行编制。

2、维修保养计划由项目部负责编制,由机电科审批,并监督执行。

3、施工队认真组织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4、经维修保养的设备应有记录,并在记录表中填写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厂家、出场日期等。维修保养记录项目部设专人保管,并每季度报机电科一份。

(二)、分级保养原则

1、主要施工设备如提升绞车、压风机、主排水泵、凿井稳车、伞形钻架、抓岩机、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变电所电器设备及排矸车、铲车等执行每班保养一二三级保养。电气防爆设备的检修要认真执行有关检修规程。

2、其余中小型设备实行每班保养和一级保养。

(三)、维修保养的考核

1、施工队按维修保养计划和参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各级保养,确保施工设备的技术状态的完好。考核要检查运转日志。

2、项目部每月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有漏保、失修或带病运转情况要督促限期整改,并填写限期整改书,核定负责人。

分级保养的标准和内容

1、每班保养也称例行保养,是操作或维修人员在每班作业时或运转中进行例行保养,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制动、过卷、限速、断水、断电、计量仪器检验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等。

①、每班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检查。

②、例保检查时设备停止运转,如有必要需有保护措施,尽量用设备间歇时间。

③、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保养,如有必要需用保护措施。

④、施工设备表面油污要及时清除。

⑤、认真填写例保记录或交接班记录。

第3篇 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设备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设备检修作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对公司的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3.2 各车间负责设备检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备的设备台帐、设备检修台帐。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设备检修的定义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2检修前的安全管理

4.2.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2.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2.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2.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2.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2.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2.10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4.2.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2.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2.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2.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2.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2.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2.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2.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4.3.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3.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3.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3.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3.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4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管理

4.4.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4.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4.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4篇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范本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

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第5篇 设备设施检修、维保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3、职责

3.1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4、主要内容

4.1设备的使用

4.1.1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4.2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4.2.1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b.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c.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2.2 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4.2.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3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4.3.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4.3.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4.3.6生产部应定期抽检设备交接班规定执行情况。

5、制度的执行

本制度从2022年8月16日起开始执行。

第6篇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要求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设备检修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3.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3.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3.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4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检修设备名称

检修地点

检修起止时间

年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检修内容

设备交出安全措施:

设备交出负责人:

年月日

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月 日

设备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年月 日

检修单位审查意见

年月 日

设备部门终审意见

年月 日

第7篇 设备检修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工机段劳〔2022〕71号《工务机械段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管理,有效提高维(检)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完善车间干部责任落实机制和考核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安全生产基本稳定、有序可控,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写实进行打分。

2.车间安全主管负责对问题的落实整改进行督查督导、深度分析,负责车间日常量化考核信息的收集、统计、汇总。

3.车间财务主管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印发月考核通报,收集、存放考核表。

三、考核原则

1.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突出“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

3.突出“安全管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

4.突出“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1.适用范围:车间管理人员6名,其中管理干部5名:主任1名、书记1名、主席1名、副主任2名(副主任陈建华在路局驻勤),行政管理员1名;工程技术人员7名:安全员1名、设备主管1名、技术主管1名、财务主管1名、材料主管1名、职教管理员1名、自轮管理员1名。

2.车间生产管理干部指标

结合车间实际,车间生产管理干部岗位量化指标如下(其中纳入考核问题中劳动安全问题不低于总数的25%,纳入考核的b类及以上问题不低于50%):

项目 姓名 下现场天数 (天) 添乘 (次) 跟班 作业 (次) 夜查 (次) 纳入考核问题(件数)

胡成(主任) 14 4 1 2 4

王内蒙(书记) 14 4 1 2 4

张振新(副主任) 14 4 1 2 3

高瑞龙(主席) 7 2 1 1 2

3.车间专业管理干部指标

车间专业管理干部制定专业管理问题库,每月至少发现2件专业问题,并在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填写个人写实。

4.考核内容及标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两大项。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基础分均为 100 分。过程考核包括“安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加减分”三个部分(详见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结果考核包括安全事故、设备故障、安全问题、段“一个车间一个科室”督查结果和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评价结果五个部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由车间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个人自评情况及月度工作简要写实,按照过程考核、结果考核的原则进行打分,以分计奖。

5.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

每月末25日18时之前,根据车间管理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中内容,首先根据过程考核、结果考核中相关项目进行自评打分,其次根据安全职责履行、量化指标完成、发现典型问题、安全履责扣分及加分进行简要写实,交车间主任或书记进行点评打分,结果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五、奖金分配办法:

总额:车间被评为优秀的(综合评价结果 1.8 及以上),按照人均500元奖励;被评为良好的(综合评价结果1.8 以下 1.7 及以上),按照人均300元奖励;被评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7 以下 1.6 及以上),不奖不罚;被评为失格的(综合评价结果1.6 以下),按照人均200元考核。

个人:根据领导评定的车间个人考核得分,计算个人得分占车间干部总分的比例,用比例在车间奖金总额中换算个人奖金额(详见附件)。

六、干部日写实:

1.日写实是各级干部落实安全职责的真实记录。干部对现场检查、夜间抽查、添乘检查、跟班作业等检查项目,必须坚持全方位写实。通过日写实及时发现、分析和研究、解决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关键性、倾向性问题。

2.干部现场检查必须提前掌握并拟写检查项目内容,即被检查项目的作业程序和每个程序的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所具备的作业技能等,以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3.干部写实时要严格按照量化指标要求,将下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项目、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等逐项记载,并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相关栏目中。

4.干部除使用纸质考核表外,干部月度岗位履责情况一律录入“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写实-干部岗位履责”中,实行网上流转。

七、奖惩:

1.考核结果整理统计后交财务兑现。

2.对未按照量化指标完成任务、日工作写实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干部,由车间安全员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报车间严肃处理。

附件:1、车间主任月度安全管理履责考核表(一岗一月一表)

2、专业管理干部专业问题库

3、奖金分配表(段定)

设备检修车间

2022年9月9日

第8篇 装置检修管理安全规定

1.凡进入装置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装置检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指派专人值班,防损,防火,防冻,防盗,并按时交接班。

3.一切检修工作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4.进入装置和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帽,女工发辫要扎如帽内。

5.手脚架或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6.交叉作业或高空作业,禁止向下抛物件或工具,以免发生落物伤人。

7.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8.严格遵守进入容器内的“八个必须”并且容器内必须引灯或手电等照明设施。

9.进入塔罐设备时应切断该设备物料,加堵盲板,打开设备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向罐内通风,且设备必须冷却到35℃以下,并作好安全分析,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进入作业时,要指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安全部门审核,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10.要严格执行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11.非自己工种所属的工具,机具及设备禁止动用。.

12.设备内清除的铁锈,杂质等要随时送出装置,要妥善处理,防止硫化亚铁自燃。

13.电器设备检修时,要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并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好安全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管。

14.一般行灯用36伏,检修容器内作业照明一律使用12伏防爆灯。

15.大检修器具要安放在指定地点,施工废料等不的随意丢弃,要按照“安全、文明、优质、节约”的精神,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

第9篇 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股份公司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技术及费用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使修理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或恢复和改善设备能完成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维护和修理。

第三条 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保持设备完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 修理费是指设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恢复或维持其原有性能和能力所发生的、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修理费的支付范围包括大修理、维修(中、小修理)、维护(保运)等工作中发生的劳务费、材料费、检修工程结算费及检测费。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和检修费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中石化有关检修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负责制订设备检修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负责编制年度设备检修费用预算,分解各单位年度设备检修费用指标,审核设备检修费用的结算,对年度设备检修及费用的使用控制负责。

(四)检查考核各生产中心、部门执行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的情况。

(五)审核、审批各类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各单位系统停车检修工作。

(六)负责组织检修过程的hse管理。

(七)组织对检维修承包商施工资质的评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现代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

第七条 经营计划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各装置生产经营计划。

(二)负责编制各装置停车检修安排。

第八条 资产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年度修理费预算指标。

(二)负责监督修理费用开支情况。

第九条 监察部职责:

(一)监督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投标或询比价活动,使其全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对检修的双方遵守廉正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否决违纪违规单位的合格承包商资质。

第十条 审计部职责:

(一)负责对修理费列支、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法进行审计和监督。

(二)对检修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及其它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职责:

(一)参与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的审查。

(二)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装置系统停车衔接计划并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监督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hse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承包商的hse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维修承包商业绩考核。

第十三条 采购中心职责:

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所需设备、配件和材料的采购。

第十四条物流中心职责:

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所需设备、配件和材料的保管与配送。

第十五条 生产中心、部门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组织编制、上报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

(三)组织实施公司批准下达的设备检修计划。

(四)签订外委检修合同,组织检修项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五)负责设备检修记录(包括检验检测数据)的整理和归档。

(六)在检修过程中执行hse管理程序,负责本单位检维修现场的hse监督检查和检维修承包商业绩考核。

第三章 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 设备检修计划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单位运行保障室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装置排差,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分为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装置消缺计划和月度检修计划。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在检修前四个月由各单位编制并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在检修前一个月下发正式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前移)由各单位编制并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在下月2日前下达。装置消缺计划视需要临时安排。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装置消缺计划和月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部主任审批。

第十八条 设备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必须做好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大机组及关键机泵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应用网络技术编制设备大检修计划,通过网络计划寻找影响设备大检修的关键工序和关键路线,以缩短大检修停车时间。

第二十条 制定检修计划的依据:

(一)安全和环保以及国家法规对设备的要求;

(二)设备日常巡检、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记录等所积累的设备技术状况及变化趋势;

(三)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对设备的要求;

(四)设备运行周期;

(五)装置技术和扩能改造。

第二十一条 检修计划批准后,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当检修计划需要调整时,由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后进行变更,要提高设备检修计划的准确率。

第二十二条 对影响生产及产品质量的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采取紧急抢修,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具体规定参见《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外委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检维修中心单位承担的维保内项目不再申报具体检修项目,对于需要甲方提供维保备件的项目须分装置、分专业申报月度检修计划(便于分装置分专业统计检修项目和费用,用于按检修令号发放备件),计划名称为:“__装置__专业维保”,承修单位注明“自修”;计划费用指当月需领用的维保备件的总费用。维保外项目必须申报检修计划,必要时进行追补。

第二十四条 检修项目的委托、外委检修单位的选择、合同管理执行《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外委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执行《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询比价)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根据公司《承包商管理程序》的要求,从检修资质、技术力量、检修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等方面,每年组织对检修承包商进行一次评审。评审资料包括:承包商登记调查表;承包商评价审核表(由仪化公司二级单位填写,不少于两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持证及复审复印件。评价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公司监察部根据检修承包商违反廉正协议情况实行否决,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根据检修承包商hse情况实行否决。承包商登记调查表、承包商评价审核表见附页。

第四章 检修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运行保障室及生产装置应负责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的资质、施工人员技术等级、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每一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项目负责人对检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十七条 所有检修项目(除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外)应按检修计划组织施工。紧急抢修项目事后应补报检修计划。各生产中心视设备的重要程度或设备故障时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制订相关设备的应急抢修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二十八条 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八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施工方案落实、检修费用落实、图纸资料落实、备件材料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大机组及关键机泵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推广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

第三十条 视装置(系统)停车检修的周期长短、对生产中心的影响程度及关联程度,由设备管理部或生产中心成立检修领导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设立机、电、仪专业技术质量组,备件材料供应组、安全环境保卫组等。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在停车检修前应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编制停车方案。装置停车应做到“停得稳、放得空、扫得净、不污染”。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检修前负责向参加检修的单位进行项目的技术交底,包括工程任务、设计图纸、施工进度、安全措施、器材设备等方面的全面交底。介绍与工艺装置(生产过程)有关的概况和危险危害、环境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掌握其检修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三十三条 装置停车检修前,参加检修的单位应对检修作业方案进行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根据识别出来的危害和环境因素落实相应的应急准备,并交由各单位运行保障室和生产技术室进行审核,对风险度高的项目应调整检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度,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四条 参加检修的单位应落实组织管理、设备、配件、机具、材料、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 装置设备检修前应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和隔离措施,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检修规程和规章制度,加强检修施工人员同生产管理人员的联系。

第三十六条 检修实行科学、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七条 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

“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第三十八条 采购中心应合理储备备品配件,及时、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制作。采购备品配件要确保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第三十九条 物流中心应根据生产中心的配送计划,及时组织配送,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第四十条 检修中调换下来的设备和零部件,有修复利用价值的,各生产中心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做好测绘工作。

第四十一条 检修作业期间,应避免检修材料在使用、储存、搬运、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满足hse管理要求。

第四十二条 停车检修结束后30天内,各单位运行保障室要组织做好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对大机组及关键机泵检修项目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编写检修总结(含技术小结)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系统停车大检修的施工、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和总结。

第五章 检修质量管理

第四十三条 检修质量是指设备修理后应达到的精度、性能和外观质量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检修质量是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在整个检修过程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石化颁发的检修法规、标准、规程以及公司检修规程与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四十六条 大机组、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和重要项目在检修之前,各单位必须向检修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检修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各单位确认后才能施工。检修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四十七条 检修质量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运行保障室负责控制检修质量,坚持自检、互检和专检三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设备专业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监督和验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作为跟踪检查的重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要有停检点,接受各单位专业人员检查。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完工后,未经各单位专业人员验收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第四十九条 检修质量应达到检修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车验收。设备试车验收工作由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根据设备分级情况、单机或联动试车情况,明确试车人员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设备试车验收工作。设备试车验收记录应由生产管理、检修承包商、设备管理三方人员签字,其中大机组、发电机及110kv变压器、dcs控制系统还需设备管理部参与验收。确保设备修理后的检修质量在精度、性能和外观质量及安全环保等方面达到技术要求,为开车一次成功提供保证。

第五十条 检修项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技术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理化检验资料和技术鉴定等。

第五十一条 设备检修结束从开车日起,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外委检修承包商确定保修期,保修期一般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和事故应由检修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须建立检修项目负责人制度,对每一个检修项目、每一台检修设备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检修质量全面负责,包括技术交底、设备交出、施工管理、备件及材料供应、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五十三条 对设备检修过程中及投运后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对因检修方案、施工管理、备件及材料供应、验收等各个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实行检修质量追究制,各单位应将检修质量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

第六章 检修费用管理

第五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根据资产财务部下达的年度修理费预算指标,按单位进行分解下达,各单位须按装置情况再行分解。层层把关控制,确保年度修理费使用不突破指标。

第五十五条 加强修理费使用管理,严禁修理费搭车使用。新购设备或系统应列入固定资产投资渠道,非生产设施应尽量减少修理费的使用。修理费具体开支范围见《仪化股份公司修理费开支范围暂行规定》。严格控制外委、减少外委项目,减少修理费对外支出。

第五十六条 加强修理费的使用分析管理。各生产中心要按月分析、检查修理费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上报分析报告。设备管理部要按季分析检修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根据检修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加强对检修计划的审批管理。

第五十七条 加强修理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优化检修方案,制定合理的施工网络;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机具,提高检修质量;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有效监督,缩短施工工期,降低修理成本。

第五十八条 检修费用的审核结算执行《仪化股份公司检修费用审核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九条 设备管理部结合设备专业检查及季度修理费分析对各单位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检修计划编制、实施及结算管理情况。

第六十条 监察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投标或询比价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 审计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检修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检修项目结算进行审计,检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六十二条 对检修费用使用节约或超标的单位,要严格考核与奖惩。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参考中石化《设备管理办法》及《设备专业管理制度》编写。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起草人:王在明

第10篇 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二章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及相关制度,健全和完善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管理机制,防止重要设备、安全措施在操作中发生误操作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工作操作方式、管理内容与要求,规定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措施制定、管理与处理。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第四条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代表公司行使监督、考核职能。

第六条 各专业负责人、工作票/工单签发人审核技术措施和签发工作票/工单时,应检查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和加装的堵板措施是否必要和正确。

第七条 运行人员审查工作票/工单安全措施时,对检修设备应加锁或加装堵板的安全隔离措施不全进行补充,并向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第八条 工作票/工单策划人对所检修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负责,措施中要求加锁的截门或隔离堵板,运行、检修人员必须正确地执行。

第九条 运行人员负责实施技术措施和工作票/工单中的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措施。检修人员负责检修设备安全隔离加装堵板。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 在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够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工单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工作前制定技术措施和填写工作票/工单时,安全措施必须写明《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或隔离堵板。在做措施时,运行、检修人员必须正确地逐条逐项执行,运行许可人和检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确认。

第十二条 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保证检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气体。各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电动阀门还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以及发出许可工作的通知,详细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第十三条 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的通知以后,方可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的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管道隔断,没有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气体流入的可能。

第十四条 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

第十五条 在燃油管道上进行检修工作(如更换石棉垫、阀门、焊接支管等) 应将检修的一段管道与运行中的燃油管道可靠地隔断(关闭阀门并加堵板), 然后用蒸汽通入管道进行吹洗,将残留的燃油完全排出,并用仪器检测,证明管道内确无燃油,方可开始检修工作。

第十六条 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和发电机氢冷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检修工作。

第十七条 在锅炉管道、阀门上进行检修作业前,须把该炉与蒸汽母管、给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母管、加药管等与没有停运系统的联通处用堵板隔断或将该炉与各母管、总管间的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上锁并挂上警告牌。

第十八条 汽轮机在开始检修之前,须用阀门与蒸汽母管供热管道抽汽系统等隔断,阀门应上锁并挂上警告牌。还应将电动阀门的电源切断,并挂警告牌。疏水系统应可靠地隔绝。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汽轮机前蒸汽管确无压力后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 设备检修以前,为了避免蒸汽或热水进入热交换器内,应将热交换器和联接的管道、设备、疏水管和旁路管等可靠地隔断,所有被隔断的阀门应上锁并挂上警告牌。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检查上述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十条 热交换器长期检修时和在阀门不严密的情况下,应对被检修的设备加上堵板,堵板的厚度应符合设备的工作参数。

第二十一条 进入下水道、疏水沟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检修期间流入工作地点。有关的汽水门应关严上锁并挂警告牌。

第二十二条 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检修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锁链。拆除堵板时,必须先把堵板的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才可通知运行人员恢复设备的使用。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随时监督设备检修安全隔离加锁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有权、有责任要求有关人员按规定履行本制度,否则应令其停止工作。

第二十四条 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对安全隔离措施检查或执行不力,按照反三违管理规定、绩效管理办法,对责任部门、责任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第12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__矿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矿内、外部检修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审批

第三条作业区日常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不必单独制定安全措施、该项检修活动的安全作业标准即为安全措施;当日常检修活动因环境、环节发生变化或安全作业标准内容不能涵盖该项检修全部作业活动及危险源时,由检修作业区设备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区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系统检修、临边或临危环境的检修、有吊装作业或较大规模的检修、多工种或多人参加的检修以及大型设备调运、安装、调试作业前,由作业区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矿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 各类抢险、事故抢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遇夜间进行检修,由作业区值班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矿当值的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字,值班负责人交底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六条 外协检修单位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由外协单位制定、实施、检查、控制。

第七条 编制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前,应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方案和检修作业活动的危险源编制安全措施并由相关科室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也可以合并为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必须得当、即先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后审批安全措施。

第八条 检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互保对子、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审的安全措施必须有编制人、施工(检修)负责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及签字。特殊作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会签。

第九条 报审的安全措施,检修项目所需时间在4小时以下时,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一天报给作业区,经作业区管理人员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安全员批准后执行;4小时以上项目,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三天上报给安全监察科,经安全监察科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检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条 检修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检修作业可在班前会中依照该项检修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安全作业标准进行安全交底,并要将该项检修有关的注意事项、安全防范要点进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检修施工项目时,必须组织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专门开会交底,交底过程中可以组织人员讨论、对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详细的内容要重点说明、对有遗漏的地方要进行补充并记载。

(三)有较大危险的检修及系统检修前,作业区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书面考试,确保检修人员对安全交底内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协检修单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协单位负责进行,安全监察科负责向检修单位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条 安全交底过程要详细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第四章 检修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 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和相关的指定负责人应共同到达现场,进一步确认是否具备安全检修条件,并对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允许检修。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检修现场负责人要对停电情况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检修负责人与设备操作人员,用检修牌换回操作牌,并将检修牌挂于操作手柄、按钮或操作台上 。

第十四条 检修过程中需要试车时,检修负责人必须与岗位操作人员互换检修牌、操作牌,换牌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检修人员撤离、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试车。如需再次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从新履行停送电、挂牌手续。

第十五条 检修现场有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以及在危险作业场所检修时,必须由专业(持有效证件)人员进行指挥;同时,要指定专人对吊装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检修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明确安全互保对子,需要监护作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以任何原因离开监护岗位。

第十七条 检修使用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接线整齐、牢靠,严禁乱搭接线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检查确认。

第十八条 检修现场的设备、备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摆放、保持安全距离。检修过程中拆除的栏杆、孔盖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位。

第十九条 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或将邻近线路停电。

第二十条 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若须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第二十一条 固定安装的绝缘设备,不准拉设临时线,装设临时线时必须用绝缘良好的绝缘线,要采取悬挂和沿墙敷设,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第二十二条 电焊机必须安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一次线长度不大于3米、二次线长度不大于30米,一次线到电焊机间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

第二十三条 特种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等安规制度,检修作业中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四条 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安全设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3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 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设备处职责

负责按照检修安全管理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检修中心职责

(1)、接受点检方组织的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见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

(2)、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违章员工。

4、生产厂职责

(1)、成立检修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检修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

(4)、负责危险源点的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条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点

第五条检修项目确定后,点检员根据检修项目填写《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按照《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的要求办理各种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检修前半小时,点检人员组织生产方、检修方三方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

第六条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有权拒绝进入工地,误工责任由点检方负责;没有履行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的,误工责任由检修方负责。

第七条对现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煤气等危险源点要有明确的交接。

第八条对于夜间发生紧急检修项目,生产方调度既是抢修组织者又是安全责任人,生产方调度代替点检人员会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三方口头安全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第九条生产方、检修方均应严格遵守“三牌(检修牌、操作牌、停送电牌)、两票(安全确认票、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安全管理制度。检修方在分解检修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检修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

第十条检修前和检修实施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止和安全锁定状态,并对此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在禁火区域或设备上动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办理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要建立联系制度、实施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因检修需要而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安装的临时线路,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十四条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及压力容器进行检修,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第十六条禁止检修中悬挂和起吊没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条电焊线,氧气、乙炔气带跨越路面、道口时,必须用绝缘物盖好或有其它防护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气焊的风带,钢丝绳,电焊机的进线,电焊线不准混绞在一起。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点,两者间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进行现场清扫、整理,岗位、点检、检修三方试车,并对检修后安全事项确认后,签署竣工证;安全确认票留存点检作业区。

第四章附 则

第14篇 设备检修车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

3 职责

3.1 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 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为公司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审核、台帐、特种设备、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监视设备设施管理。

4 主要内容

4.1 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技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4.2 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b.二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c.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2)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安全阀应加强维护保养,保持洁净,防止腐蚀和油垢脏物的堵塞,经常检查铝封,防止他人随意移动杠杆式安全阀的重锤或拧动弹簧式安全阀的调节螺丝。

5)运行中的压力表应保持洁净,表面玻璃清晰,进行定期吹洗,以防堵塞,定期进行校验,合格的应加封印。若无压时指针不到零位或表面下班破碎,表盘刻度模糊,封印损坏,超期未检验,表内漏气或指针跳动等,发生上述情况之一者,均应停用,更换新的压力表。

6)压力容器应根据情况随时检测,但每一年的大修期间必须检测一次,检测情况存入档案。

4.3 设备的检修

1)检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还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

a.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b.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

c.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d.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

e.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3) 检修前的准备

a.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b.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c.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d.带电设备设施在检修前必须关闭电源,在电源控制开关上悬挂检修警示牌。

4.4 拆除和报废

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情况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水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制/日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检修管理制度考核(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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