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管理制度和规定涵盖了日常运营、员工行为规范、客户服务、商品管理、财务控制、卫生与安全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门市高效、有序地运行,提升客户满意度,保障企业利益。
1. 日常运营:包括营业时间、开门准备、闭店清理等工作流程,以及设备维护和故障处理机制。
2. 员工行为规范:涉及员工着装、工作态度、沟通技巧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3. 客户服务:强调接待礼仪、投诉处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服务标准。
4. 商品管理:涵盖进货、陈列、销售、退货等商品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
5. 财务控制:规定收银操作、账目记录、资金管理等财务管理规定。
6. 卫生与安全:设定店内清洁标准、消防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安全规定。
门市管理制度和规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
1. 保障运营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延误。
2. 提升服务质量:明确的服务标准有助于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品牌口碑。
3. 保护企业资产:严格的财务控制和商品管理能有效防止资产流失。
4. 维护员工权益:规范员工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5. 确保合规经营:遵守法律法规,降低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手册:编制全面的门市管理手册,涵盖所有规定,供员工参考和执行。
2.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员工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能遵守规定,通过考核确保理解程度。
3.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收集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
4. 激励与惩罚:建立奖惩制度,鼓励员工遵守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度处罚。
5. 持续优化: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门市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高效、和谐的经营环境,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第1篇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厦门市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
一、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3月17日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三级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二)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根据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符合上列第(一)、(二)、(三)项条件的,资质等级按照暂定三级资质核定,暂定期1年。暂定期满后符合全部资质条件的,按规定申请核定正式资质等级。
三、申请材料目录及依据
(一)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暂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企业物业管理资质已被取消或《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期,需重新申请物业资质的,申请材料按本条规定报送。)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2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公司名称中必须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字样,主营中必须有物业管理);
3、企业章程(复印件2份);
4、验资报告(复印件2份,注册资金三级、临时三级实际到位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6、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需鉴证机关盖章),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需鉴证机关盖章) 具备中级职称的财务和工程负责人任职证明(复印件2份,材料内容包含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的房地产与物业信息网免费下载的《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有职称及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
[注:专职、专业非退休管理人员至少10人,其中取得建设部培训的物管员上岗证不少于5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初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以上所需提交申请材料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每张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到我局办件窗口核对。
注:当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非国内人士时:
①境外的自然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护照除外)均需由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认证方为有效。
②香港自然人:香港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均应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章。
③澳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均应通过司法部委托的新华社澳门分社、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澳门工商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出具证明文书。
④台湾的自然人:回乡证、台胞证,证明材料均应在台湾法院办理公证,并经海基会寄送副本。
(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上述第(一)项申请暂定资质应当提交的材料;
2、暂定三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企业业绩材料复印件(指“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管理制度、标准的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所需提交申请材料均由《物业管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上述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每张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到我局办件窗口核对。
四、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有职称及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表》可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免费领取,也可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免费下载。
五、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二)我局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六、行政许可的时限:
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七、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本许可事项获准后,颁发《暂定资质证书》或《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许可机关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八、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物业管理企业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九、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合格。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许可机关注销其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由许可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申请人办理许可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申请人在办理许可过程中享有下列救济权利: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许可机关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五)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同时履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法定许可权利和正常的行政许可秩序。
十一、行政许可受理地点、时间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联系电话:2204279 8123066 8123099
(二)时间:
1、审核时间:每周一、三上午(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十四楼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2204279)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夏季) 14:30―16:30(冬季)。
(三)公示公开网站:
第2篇 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厦门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物协”,英文名称为:_iamen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_.p.m.a)是由厦门市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自愿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其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以_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发展厦门市物业管理行业,促进行业的水平提高,为行业内各界服务,维护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厦门市建设委员会为本会主管部门,本会接受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和厦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第四条 本会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宣传贯彻有关本行业的方针、政策,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和加强行业管理,制定本行业的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向政府反映本行业的建议和要求。
第六条 组织会员对行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向政府提出有关建议。
第七条 组织会员互相交流学习、提高,组织国内外研讨会,促进学术和技术交流,举办业务培训,协助企业培训管理和技术人员,提高企业素质。
第八条 推动行业内外横向联合,加强与各省、市及国外物业管理界的合作,为本行业开拓市场。
第九条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对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承办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第十条 开展各种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为会员企业的管理提供多种服务,创办有偿服务的经济实体。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 单位会员
凡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及相关单位,承认本章程,自愿申请参加,经批准可成为厦门物协单位会员。
二、 个人会员
热心物业管理工作,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或有关部门负责人、承认本章程,自愿参加,经批准可成为厦门物协个人成员。
会员入会由厦门物协常务理事会审批,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并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力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要求厦门物协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三、参加厦门物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经济技术咨询、业务培训中享受优惠待遇;
四、优先取得厦门物协的信息及编辑出版的书刊和资料;
五、对厦门物协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有权经过必要程序罢免经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利益;
二、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关心协会工作,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四、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时应具函通知协会秘书处。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厦门物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大会的职权。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四、选举协会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十六条 每个理事单位推举代表担任单位理事,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代表共同组成理事会。理事在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或发生工作调动以及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时,由所在单位另行提出理事人选。
第十七条
每届理事会任期四年,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定协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协会的主要工作;
三、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通过会长提名的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聘请顾问。会长、副会长可连选连任,连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审查、接纳新会员;
六、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闭会期间,协会的主要工作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处设必要的工作部门。
第二十条 物协将根据需要,增设若干专业委员会。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有关单位的拨款;
三、有偿服务收入、业务咨询、培训收入;
四、单位、团体、个人捐款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支出
一、日常小会、会议、接待、差旅费用;
二、宣传、信息资料、刊物、印刷、授课、课题研究、合作交流等费用;
三、办公费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等开支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费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三、一般项目开支由秘书长审批,大项目开支由会长审批;
四、每年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审查。
本团体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协会终止
第二十五条 协会因故必须终止需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理事会研究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二、对协会现有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协会终止决议及其财产、债权清理文件等资料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注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3篇 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临时三级转正式三级需提交资料
(申办资质手续须由本公司有关负责人办理,其它企业不得代办)
一、 向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申请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转为正式三级的报告;
二、 填报《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三、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的临时三级资质批复;
四、 附下列文件:
1、 企业经营负责人姓名及其学历、职称证书;
2、 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3、 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 验资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5、 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6、 经营办公场所证明;
7、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8、 具有专业职称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专职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1)企业负责人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2)企业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企业要具有工程、经济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4)中级职称人员必须要有原单位出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要签定劳动合同;
(5)企业经理必须有大专学历,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6)送验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要真实,企业从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在编人员,
不得借用各种证书,一经查明将不予办理企业资质;
以上资料(a4纸张)一式三份送至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电话:0592-2235709
地址:厦门市禾祥西路68号光华大厦9f
第4篇 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需提交资料
一、 向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申请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的报告;
二、 填报《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三、 附下列文件:
1、企业经营负责人姓名及其学历、职称证书;
2、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验资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5、经营办公场所证明;
6、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7、具有专业职称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
(1)企业负责人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2)企业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最低不少于5人);
(3)企业要具有工程、经济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4)中级职称人员必须要有原单位出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要签定劳动合同;
(5)企业经理必须有大专学历,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6)送验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要真实,企业从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在编人员,
不得借用各种证书,一经查明将不予办理企业资质;
四、手续齐全后由物业管理协会派专家到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物业协会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以上资料(a4纸张)一式三份送至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每月上旬一、三、五上为申报收件时间
联系电话:0592-2235709
地 址:美湖路9号3楼
第5篇 椅业门市部展厅管理条例
某椅业门市部展厅管理条例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门市部各项经营管理,确保规范运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管理职能
门市部人员直属公司内贸部管理,日常管理事务,由门市部人员直接跟内贸部施经理沟通协调解决。较重要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老板娘汇报,并按照其指示处理
第三条 服务理念
“微笑接客、迅速响应、服务到位”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服务创造价值”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早上9:00――下午18:30
第五条 劳动纪律及人员管理
_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与早退
_每天打扫门市展厅卫生,将椅子擦干净,整理好桌、或收银台面文件资料,管好展厅一切设施,创造美观舒适的商务环境
_门市部人员应着装整洁大方,维护好自己形象
_请假需要向总部老板娘请示,并征得同意
_上班期间,如有事外出需在“日报表”上注明外出原因及时间
_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周到
_加强门市展厅安全管理(包括设施安全、用电安全、资金安全)
_严禁娜用资金,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和经济利益事
_上班期间,加强自律,严禁玩电脑游戏,不做跟工作无关事情
_做好一天的日报表和一月的月报表,注明货款收入明细便查询
_下班后切断一切电源,检查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六条 接待标准程序及礼仪
第一步:客户进门,笑迎并招呼,服务热情周到,讲求实效
第二步:简单介绍下公司,了解客户需求及店面大小等相关信息
第三步:耐心协助客户选椅子
第四步:价格谈判(发挥自己_才能力,尽量说服客户按价目表销售)
第五步:客户椅子选好后,准确记录客户需要规格型号、售价等相关信息,并与其签订销售合同、收取定金
第六步:客户出门,陪到门_,笑送并加礼貌送客语
[说明]:如有意向大客户,可直接介绍到公司(公司可报销路费)
第七条 从接单到确认收货规范操作流程
第一步:[接单]:门市部人员务必要清楚了解客户所订椅子规格型号、售价及相关要求
第二步:[产品售价]:按照公司总部价格表销售,如有客户要求优惠折扣,门市部人员先试着说服客户,如客户一定要优惠,向总部董事长或老板娘请示,并根据领导指示操作
第三步:[签合同]:合同上清楚写明各项内容,便于生产安排,
同时在合同交期上,除了常规椅子需要规定
生产周期外,难做椅子或新款椅子要跟内贸
部沟通好,以免失信于客户
第四步:[收订金]:门市部人员自收取客户订金起,务必2小时
内打到公司指定帐户,不得有误
第五步:[下单]:门市部人员及时向公司内贸部下《生产计划单》,
并询问内贸部是否了解清楚无议排生产
第六步:[订单生产进度跟踪]:门市部人员要根据合同交货期进
行跟单,谁接谁跟确保按时交货
第七步:[收货确认]:门市部人员,收到总部发出货后及时通
过qq通知公司内贸部,并在客户收货后
做个回访
第八步:[余款回收]:货物送达客户时,当场做好余款回收,
并在2小时内打入公司指定帐户
第八条 客户档案管理及电话回访
每位签单客户,门市部人员都要在电脑上,建立客户档案,并定期进行电话回访,确保多做“回头客”或实现“以客带客”,达到服务营销目的。同时要不断“巩固老客户、开拓新客户”
第九条 客户建议及投诉处理
如果客户有好建议或涉及投诉,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务必及时传给公司内贸部,由其负责协调解决。
第十条 市场信息收集与反馈
门市部人员,承担主要是销售职责为主,因此逐步培养对“美容美发市场敏感度”,通过业余逛街时间,顺便留意相关市场信息,并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市场一些有价值信息,并向公司董事长汇报。
展厅“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快没要提前通知公司内贸部。
第十一条 日报表/月报表填写与上报
为了使公司总部董事长及老板娘,第一时间了解每天,广州门市部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总部要求门市部人员务必,每天认真填写《广州门市部经营管理日报表》(见附表),以“qq或传真”形式,传给公司总部,每月填写月报表。
[说明]: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本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并按要求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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