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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消防管理制度9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全秩序,预防和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治安管理:规定员工行为准则,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确保企业资产安全。设置专职的保安人员,进行日常巡逻和监控,对出入人员和物品进行管理。

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规划疏散通道,设置清晰的指示标识。

3.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应急预案:详细制定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序地响应。

5. 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治安消防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源,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通知相关人员,并拨打119报警。

2. 初期扑救:在专业消防队伍到来前,由受过培训的员工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初期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3. 疏散撤离:按照预设的疏散路线,引导员工迅速、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地带,避免混乱和踩踏。

4. 危险品处理:对现场存在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二次灾害。

5. 事故现场保护: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等待消防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6.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配合调查,恢复生产秩序,进行必要的修复和重建。

上墙模板

为了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治安消防管理制度,以下内容建议上墙公示:

1. 治安消防规章制度:简明扼要地列出主要的治安和消防规定,如禁止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

2. 疏散路线图:绘制清晰的疏散路线图,标注安全出口、集合点及重要设施位置。

3. 应急联系方式:列出火警电话119及其他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4. 消防设备位置:标明消防设备的具体位置,如灭火器、消火栓等。

5. 安全提示:定期更新的安全提示,如季节性防火知识、应急处置步骤等。

通过以上内容的公示,旨在营造一个安全意识浓厚的企业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治安消防素质,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项目工程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五)

一、项目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

二、项目应对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还应对入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和领退料手续。

三、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时间、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四、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现场平面图,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按要求设有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动火时,设有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六、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卫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七、加强防火防盗及治安保卫工作,不准私拉乱接,严禁私烧电炉,严禁破坏,乱拿乱用消防器材。加强出入管理,防范各类事件的发生。

第2篇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教育制度

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去,项目经理是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任期内的消防工作。根据工程规模组织义务消防队,确定一名消防、治安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用火管理,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己有,

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3篇 施工现场 消防治安管理方案

为了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和按期交工,根据公司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整个工期及工程质量做出的布置确保工程顺利按期完工,使广大职工在施工中,不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特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经理 同志的主任的消防治安领导委员会,组织消防治安工作。<名单附后>并设专职的消防保卫干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整改工作。

2、 在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每50人以上的施工队设专<兼>职消防治安员一名,并设立以下三个小组。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治保会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3)义务消防队组织<名单附后>。

3、 建立每晚干部消防治安值班,坚守岗位,记录清楚。

4、 值班巡逻由8名护场人员担任。

5、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上墙。

6、 建立健全的消防档案、预案、台帐、记录清楚以备查阅。

7、 消防保卫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会,分析总结本月消防治安情况,布置落实下月的消防治安工作。

8、 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务实会,分析前15天的消防治安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后15天的工作,并对工人加强消防治安知识教育,提高工人时刻纠违章,处处查隐患的自觉性。

二:消防治安委员会及领导小组的任务。

1、 全面领导负责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工作、根据公司<施工现场 消 防、治安管理规定>认真抓好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并布置检查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

2、 定期召开分析会议,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治理隐患问 题,根据现场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专项消防保卫工作。

3、 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组织护场人员,各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提示消防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施工现场消防治安形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4、 每月向工人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整改措施或建议,追查处理各种违章案件和事故。

5、 配合生产、质检、安全、技术等部门搞好隐患预检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同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搞好联防,消防配合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秩序。

6、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实习,提高队员消防意识,做到平时遇火能救的自强能力,具备“三知”“三能”“三会”,即<知任务、知本工种危险部位、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起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维护保养器材、会报警>

7、 每月组织全员进行一次消防、治安法规知识等安全教育和分别对重点工种进行教育培训,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以备查询。

8、 每年对安全,重点工种进行两次治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三: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 现场实行出门条制,严格登记把关,检查以项目经理 “一支笔”签字放行各类材料出场,安全实行挂牌出入证管理。

2、 计划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格进行摸底检查,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注册登记,严禁使用童工、残疾、聋哑、呆傻和无技术女工,外包队人员配齐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

3、 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使每个职工认识清楚和熟悉施工现场的各种治安、消防常识,达到制度明确,做好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4、 对设在现场的配电室、重点料具库部位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定期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漏洞。

5、 对工程要害部位及成品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的原则,实行定人、定点、定岗位管理,签订责任书,一管到底。

6、 建立健全治安防火档案,搞好资料积累,对施工现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隐患都要认真处理并整理存档检查。

7、 该工程留出入口四个,围墙保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高度,护场人员2小时值班巡逻。办公室,临时仓库的门窗要牢固,现场不准留宿闲杂人员、家属、小孩一律不准在现场居住。

8、 施工现场严禁打假斗殴,禁止聚众赌博,严禁偷看黄色录像和黄色书刊,外包队必须按指定地点和房间居住,不准乱住和随意隔挡。

9、 主动与甲方基建部门,保卫部门取得联系,争得他们对现场保卫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保卫工作。

10、处理不了的现场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遇有外宾参观录像,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通知现场保卫人员,否则不准入场,上级检查团也必须接受门卫检查,严格遵守现场门卫制度。

四: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制度

1、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职工,做到人人纠违章,处处查隐患,隐患不过夜,防患于未然。

2、 每月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法规常识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每年进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考核2次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

3、 每月对电工、电气焊工、木工、防水工、油漆工等进行对口教育半天,每季度考核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

4、 现场严禁支搭易燃材料。乙炔瓶不准进入楼内存放,用随进,不用立即运走。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和易燃物品,现场木工、油漆工、电焊工、煤炉房等专项固定工作区,要有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和防火负责人名单。现场易燃材料要分类码放,定期检查,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5、 现场架设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典钨灯、热水器等器具。必用时经公司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设专人管理,专项专用。

6、 加强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由现场消防、保卫部门统一签发现场审批不得超过一天期限,当天使用当天审批。电器焊必须持证上岗,有用火证。具有消防器材和灭火用水并专人看火。焊前焊后检查无着火危险后方可下班。

7、 施工现场要设吸烟室,专人负责,配有标志、烟头箱、备水桶等。施工现场杜绝违章吸烟,违者罚款。

8、 现场高大机械、电器设备和高层建筑,雨季要有防雷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9、 现场周围设地下消防栓座,楼内设消防栓管座循环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水袋、水龙头和水桶等灭火器具。结构施工阶段每100㎡备1只灭火器材,重点部位每10㎡备一只灭火器材,但不能少于四只。地下消防栓处有红灯示警。其他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明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器材完好无损,灵敏有效,并随施工进行及时增配调整。

10、 保证施工现场消防环形通道,回车地每天畅通无阻。地下消防栓周围3米内无杂物。水泵房专人值班,保证每天消防用水。现场消防用水临电线路应接在总配电箱的上端,确保泵房用电常通。

11、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重点部位挂牌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严格奖罚制度,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12、义务消防对每月学习训练各一次,时间为一天,每季度总结评比一次,做到“三知”“三会”“三能”。随施工进度和季节变化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13、在施工工程楼内不准住人,不准设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半成品。

14、重点部位防火要求:

(1)木工间:封闭管理,不准用易燃物品围挡,要求挂牌,专人管,有防火制度,由不少于4只消防器材和备水,有消防安全书面交底和防火协议书。非本工种不许操作。不准吸烟,不准明火作业,活完场清,废料回收,不准与砂轮机同时操作。

(2)木料场:专人管,专人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5米,垛距不小于3米,有两组以上消防器材,禁火标志醒目,周围无火源火点。

(3)料库:专人管理,有防火制度,禁止标志提醒,每库配备灭火器材4只料库不准住人,材料,工具分类按规定码放。易燃危险品单库分保管。领退手续齐全,日清月结,账物相符。严禁使用照明灯,门窗齐全坚固,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闲杂人员入内。

15、消防工伤要纳入生产管理,与施工生产“五同时”。

16、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利制止一切违章违纪,实施处罚直至停工。

第4篇 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 客房服务员同时也是保卫员,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2、 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在摆放的酒店《服务指南》宣传册中,必须有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饭店旅客须知》。 3、 客房的管理人员、服务员都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向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工作车辆或杂物)。发现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和配备的灭火器材有故障时,及时报告保安部。 4、 严格执行客房清洁流程。清洁房内卫生时将门敞开,严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洁离房时,要锁好房间,并在客房清洁报表的打扫栏目内注明进房和离房的具体时间。 5、 严格执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按客房失落物品处理流程的规定处理。发现其他问题和异常情况迅速报告。 6、 及时掌握客情。发现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按照对这类客房处理流程的规定妥善处理;发现客人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住宿,以及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客房楼层有异味、异声时要查明情况,并向保安部报告。 7、 喜庆日子要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告和提醒客人不要在楼层及房间内燃放,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 发生火警,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火灾地点和燃烧物品,以及火势情况和本人的姓名、工号,并沉着扑救,先救人,再灭火。如是因电具引起的,要关闭电源,用放置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9、 注意发现房间未熄灭的烟头或其他火种,不能将未熄的火种丢进垃圾井内,避免引起火灾。

第5篇 (宾馆)酒店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酒店(宾馆)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客房服务员、清洁员、同时也是保安员,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批示图,在摆放的公司《服务指南》宣传册中,必须有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公司旅客须知》。

3、客房的管理人员、服务员和清洁员都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工作车辆和杂物)。发现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发生故障及时报修。

4、严格执行客房清洁流程,清洁客房时将门敞开,严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洁离房时,关上房门,并在客房清洁报表的打扫时间栏目注明进房和离房的具体时间。

5、严格执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按照客人失落物品处理流程的规定处理。发现其他问题和异常情况,迅速报告。

6、及时掌握客情,发现挂有请勿打拢牌的客房,按照对这类客房处理流程的规定,妥善处理,发现客人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住宿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客房楼层有异味、异声,要随即查明情况,并向保安部报告。

7、喜庆节日,要特别注意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严禁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告和提醒客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发生火警,首先要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地点和燃烧的物资,以及火势情况和本人姓名及工号,并沉着地进行扑救工作;有人受伤先救人后灭火,如电器着火,先关电源并迅速用客房楼层放置的灭火器材灭火。

第6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基本方针。(消防安全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各项目部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该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参战单位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奖惩制度。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六条 发生事故案件,各部门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各级职责

第七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明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任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检查各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四、积极调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单位内部的一般治安案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种类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始终保持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现场门卫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门卫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门卫岗位工作职责。

二、值勤时着装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验明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在取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四、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及个人携带物品,无相关证明不得放行。

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遇到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置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六、负责打扫大门内外卫生,始终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值班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现场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专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二、巡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守候。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极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

七、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禁止滥用械具,做到文明执勤,严格执法。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汇报。

三、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一条 参战单位安全保卫职责

一、参战单位负责人应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并按照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及措施。

二、各参战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杜绝发生在单位内部的案件、事故,杜绝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三、积极开展治安保卫巡查,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积极防范,各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五、加强治安保卫队伍的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六、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对临时用工要底子清,情况明,并登记造册;

七、发生在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要积极调处,防止矛盾激化。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项目部保卫部门;

八、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对单位内部的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按规定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治安保卫、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防火安全防火安全工作,专职保卫干事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保卫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四、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六、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管理并设专人现场值班。

七、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八、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九、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治安保卫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器材定位放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年检修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更换,并标明更换日期。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保卫干事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防火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安全教育,逐步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三、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项目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记。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五、电器设备的安装,电源线布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六、禁烟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并落实监督人员,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才能施工。

七、办公场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八、施工现场器材的存放,要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管理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

九、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十、任何人发现火险,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接到火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执行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年内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

二、见义勇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

三、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消除重大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在防火、扑灭火苗、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的。成绩显着的。

五、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第十八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消防法》的,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违犯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国家财产、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有盗窃行为的。

四、扰乱内部工作秩序,不听劝阻,不服调解造成损失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发生案件知情不报的。

六、值勤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七、发生案件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危不救的。

八、随意挪用消防器材,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九、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造成火警、火灾的。

第十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火、灭火方案》(结合实际自定)

第7篇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

第七十九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十条产品经销公司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环保节能工作。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环保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十一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公司及所属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下属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导各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下属各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

各公司安委会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各公司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各库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十二条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地方政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并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以hse体系、西安市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为基准。

公司定期对所属单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产品经销公司制定《安全标准化规范》,该规范由《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该规范适用于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八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公司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第八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公司责任制。公司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整改。

(二)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所有事故隐患实行所在岗位、基层单位、所属单位三级监控;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或所属单位督察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督察管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督察管理。

(三)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所属各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价,查找事故隐患;产品经销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事故隐患调查工作,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四)对需要立项投资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产品经销公司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安全部门组织投资规划、财务资产、销售管理、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五)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实施或所属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督察。

第八十五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所属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

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单位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全资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基层单位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编制和修订,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送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二)产品经销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三)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伤亡事故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盗抢事故由负责消防保卫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协同调查处理。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安全环保质监部)接到各类事故的报告后,根据事故响应汇报,属于一般以上事故立即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较大以上事故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三)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副

职、业务分管副职等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党务干部的党内处分参照执行)。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四)公司所属单位在事故基本查清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所属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主要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产品经销公司汇报。所属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决定到集团公司汇报。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求、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二)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控股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参股公司将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备给控股方的同时,应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将汇总后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在预防产生新污染源的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各级项目投资部门对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工程建设部门对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四)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将环保费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将环境治理投资纳入年度计划。

(五)产品经销公司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九条节能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积极推行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所属单位与职工开展节能技术研究,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

产品经销公司与所属单位通过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实现对节能的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集团的节能工作;下属各单位设立相应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第九十条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负责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上报相关事故。

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机构、明确责任、建立队伍,加强预防和培训教育,做好设施与装备的维护,特别是涉油(气)、化工产品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油区治安整治和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偷盗和交通事故发生。

第8篇 加强外施工队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施队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企业 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和经营是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以及《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施队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使用单位要与外施队签订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三条 对外施队的人员,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下列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1、被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缓刑的人员;

2、确保就医的劳改犯;

3、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4、被依法监视居住,取得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犯;

5、正被通缉的人员;

6、从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人员;

7、被假释的人员;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且表现不好的人员;

9、公安、检查或安全机关的侦察对象;

10、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

11、精神病人;

12、严重痴呆癫傻的人;

13、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14、其他不宜雇佣的人员。

第二章 户籍管理

第四条 凡来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按照《北京市外地人员户籍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要求,在来京三日内,由用工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如果是育龄妇女,还要交验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办理暂住证应按规定缴纳本人照片和工本费、手续费等。

第六条 外施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素质负责,应向用工单位提交全员花名册并介绍基本情况。人员花名册应有外施队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各用工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外施队人员户籍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外施队人员的户籍资料,办理《暂住证》,掌握外施人员的情况。

第八条 《暂住证》由外施队人员随身携带,以倍随时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保卫人员查验。

第九条 外施队人员离京或转往其他单位时,《暂住证》应及时上交和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条 各用工单位和外施队不得容留、雇佣无《暂住证》人员。

第十一条 外施队人员不得冒领、冒用、转借、转让、涂改《暂住证》。

第十二条《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期满仍需住本市的人员,应当重新办理《暂住证》。

第十三条 凡违反《暂住证》和户籍管理的,应当接收公安保卫部门的处罚。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十四条 外施队人员进入现场后,由用工单位保卫部门及时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手法意识。未经保卫部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五条 50人以上的外施队,要明确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要建立治保会和义务消防队,班组要明确一名治保员。不足50人的外施队,要建立治保小组。负责本队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破坏事故等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六 条用工单位保卫干部要经常与外施队治保人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指导业务工作。外施队治保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或保卫干部。

第十七条 外施队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本队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乱超乱拿、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赌博、偷窃、搞违法乱纪活动。如发生上述问题,将对当事人和负责人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外施队人员应自觉遵守警卫出入制度,携物出门,属于公务的,必须由材料和保卫部门开具出门条,属于私人物品的必须有本队负责人开具的证明。

第十九条 外施队人员应树立主人翁的精神,爱护和保管好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以及成品。严防磕、碰、砸、泡,不准在现场乱写乱画和随地便溺,自觉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 外施队人员在施工中要提倡团结协作,互相支援、互创条件,保持文明的生产秩序,严禁互相抄、挪材料工具,相互挤占施工场地和运输通道,由此而发生打架斗殴,甚至群斗群殴的,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施队人员检举、揭发和抓获盗窃公物者或制止违法犯罪,排除治安、火险隐患,为企业避免损失的,用工单位应给予表扬、表彰获奖励。

第二十二条 外施队人员要积极投入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保护国家和企业集体财产不受损失,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第四章防火管理

第二十三条 外施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生产生活要明火要经用工单位保卫部门批准,开具用火证。非电气焊工一律不准从事焊割作业。进行电气焊时必须有专人看火,及时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防发生火灾。

第二十四条 外施队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得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须经用工单位保卫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 现场内一律不准吸烟,在宿舍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第二十六条 宿舍内的火炉及烟囱、风斗,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经保卫部门批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火炉及烟囱周围不得随便挂烤衣服鞋帽。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

第二十七条 宿舍照明灯具功率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40瓦,禁止使用碘钨灯取暖,不得私自乱接用电器具。非电工不得擅自乱接电线。

第五章宿舍管理

第二十八条 外施队人员应按用工单位指定的房间住宿。每间住员要相应固定,采取房间挂牌制,不得擅自调房。

第二十九条 外施队宿舍要设专人管理,负责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流氓,防煤气中毒工作。

第三十条 外施队宿舍的门窗要安全可靠。门锁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乱塞乱放,房间内无人时,必须锁门。

第三十一条 外施队宿舍不得任意留宿他人,家属、老乡来访要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第三十二条 外施队宿舍内任何人不得进行赌博、酗酒、不得传播淫秽试听物,不得进行其它有碍治安和有损精神文明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外施队宿舍内不准存放滞留大量现金,现金超过500元应及时存入银行或放到保险柜中。

第三十四条 外施队与用工单位一次借支生活费超过1000元的,应购置专用保险柜(购置费用由外施队自理)统一保管。外施队经常存放现金票证的宿舍,同样是各单位保卫组织的重点防范部位,要填表登记,落实“四有一及时”的防范办法,既有防范负责人,防范措施、防范制度、防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五条 外施队宿舍要经常检查,不准窝藏坏人和赃物。

第六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外施队同每个人员鉴定交通行为规范保证书,外施队人员在行车、走路、乘车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经交通部门处理。如因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外施队自负。

第三十七条 外施队人员非司机禁止驾驶机动车。,外施队人员一般不准在京报考驾驶员。

第三十八条 外施队人员的自行车,要纳人管理范围,按北京市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法的限期整改。

第9篇 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我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有关做好施工场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雷管、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 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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