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生产活动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重要保障,旨在规范企业的环保行为,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环境目标与指标设定:明确企业在环境保护上的具体目标和衡量标准。
2. 环保政策:制定企业的环保方针,指导企业全体员工的环保行动。
3. 污染预防与控制:规定减少废弃物产生、处理和排放的策略。
4. 资源管理:优化资源使用,提高能源效率。
5. 环境审核与评估:定期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审查和评价。
6. 法规遵守:确保企业遵循所有相关环保法规。
7. 培训与教育: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8.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环境质量管理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环境管理体系:构建系统的环保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2. 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技术与设备标准:设定设备运行和维护的环保要求。
4. 合同与供应商管理:确保供应链的环保合规性。
5. 公众参与与信息披露: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 持续改进机制:推动环保工作的持续优化。
环境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避免法律纠纷和罚款。
2. 资源节约:通过优化流程,降低资源消耗,降低成本。
3. 形象提升: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品牌形象。
4. 风险防控:预防环境事故,保护企业资产和声誉。
5. 创新驱动:鼓励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动企业创新。
6. 社会和谐: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1. 制定详尽的环保政策,明确企业环保目标,确保全员知晓并执行。
2. 建立环保培训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 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环境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4. 实施环境影响评估,对生产流程进行优化,减少污染。
5.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6. 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获取最新的环保技术和政策信息。
7. 设立环保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8. 加强与政府部门、公众和社区的沟通,提高环保透明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环境质量管理制度,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第1篇 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保证项目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所有施工人员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落实各项生产责任制。消除每道工序、每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2.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施工必须安全”、“安全才能施工”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不盲目追求高速度、高产值而忽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
3.要求各工区、班组要密切地配合安质部工作。认真学习安全和质量方面的法规、文件,掌握安全和质量标准,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质量”,“管生产必须管环境保护”,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中去。
4.对员工加强安全和质量、环境保护教育,增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做到“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检查按标准”,使“质量通病”得到控制。
5.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认真执行各类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等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
6.在施工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多发和惯性事故的发生。做好对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坍塌等多发事故和惯性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防洪、防触电、防爆炸以及森林防火、环境保护工作。
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为:“五无、三控、两确保、一创建”。
1.1无重大及以上责任伤亡事故;无重大洪涝灾害责任事故;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1.2年因工责任死亡率、重伤率、负伤频率分别控制在0.1‰,0.3‰,10‰以下。
1.3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合格率100%。
1.4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2.质量目标:(实现“三确保”“两杜绝”。)
2.1确保竣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优良率达90%以上;确保创优规划兑现。
2.2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杜绝发生严重质量不良行为影响企业信誉。
2.3创优规划:
单位工程出精品,标段工程创优质,满足全线争创“部优、国优”的规划要求。
3.环境保护目标:
达到一级环保标准及国家、铁道部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具体目标为:
3.1按国家、行业部门相关环境保护的条例与当地环保部门紧密配合,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3.2成立环境保护小组,配备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认真学习环保水保方面的有关知识;
3.3杜绝污水及工业用水乱排乱放,不得造成河道及水源污染和堵塞;
3.4采取有效措施对环境容易引起污染的各种渠道严格控制;
3.5对合同段内树木、植被尽量维持原状,不得随意砍伐,确因工作需要,应征得所有者的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3.6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排除污物,清理河道,并按设计要求用植被进行覆盖或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经理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负责任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既是项目经理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为了建立健全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项目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2.组织制定安全紧急应急预案。
3.综合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项目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项目部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6.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7.监督检查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负责对项目部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二)项目经理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岗位责任制,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2.认真做到“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3.在施工前,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好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
4.负责组织编制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批准后,积极组织力量,按期完成。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对本项目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监督、支持安监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工人,不得分配工作。
7.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利”,不要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8.发生重伤及以上和轻伤多人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按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支持协助事故调查与处理。
9.负责贯彻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规定
(三)项目总工岗位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设计负责。
4.组织并参与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设计、监理、业主,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组织制定安全紧急应急预案。
7.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8.负责贯彻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9.参与事故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四)项目常务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4.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认真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对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6.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紧急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故及时处理。
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2.在生产任务进度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3.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4.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工作。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脚手架的安装和验收,参加自制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大型机具设备、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7.参与承包经营与安全生产挂钩办法的制定,对稳定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批评、纠正。
8.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安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维护安全生产法规的严肃性。
2.执法严明、刚正不阿。
3.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
4.坚持原则、遵纪守法。
5.钻研业务、勤奋工作。
6.坚决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安全规定。
(七)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根据旬、月、日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劳动力,对施工人员提出的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困难大的报告项目经理部解决。
2.会同组织副经理、技术人员、机械、安检、物资人员和班组长对生产机具、设备、脚手架、道路、电力线路、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情况下正常工作。发现险情,立即设法处理。
3.安排工作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和措施。要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周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提出在施工中有那些不安全的因素和处理方法,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使用机具和防护用品。
4.会同材料员,经常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每月二十五日前向有限公司安质部上报本月安全生产月报表,并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每周五向有限公司安质部上报本周内的安全生产及检查情况。
6.认真执行局项目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作业安全规定。
(八)施工队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
3.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4.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现场人员的变动情况,监督并确保使新进场人员都能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
5.做好对本队各工种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落实其执行情况。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本队人员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做好对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现场保护,做好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九)工区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所辖班组(包括协作队伍)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协作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随时纠正作业违章,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效果负责。
3.对所辖班组(包括协作队伍)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强化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状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4.负责对所辖班组区域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监督检查指导班组安全讲话并作好记录。
(十)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2.具体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班(组)人员讨论落实。
3.以身作则并负责教育全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领工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4.负责班前安全讲话,检查当班工人是否正确配戴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后应会同工班安全员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施工。下班后应负责将本班的安全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下班交接,双方签认。
5.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保证工人安全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本班(组)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然后再报告领导。
6.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教育。必须坚持特殊工种工人持证操作,对无安全合格操作证的工人不得安排工作。教育工人必须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禁止违章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7.班(组)分散工作时,一般不准单人操作,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8.负责组织安全活动日,总结一周安全情况,注意发挥工班安全员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认真听取工班安全员和工人的意见,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9.固定专人领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防寒用品,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十一)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所。
4.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机具的安全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5.努力学习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进入高处作业、起重等有物体坠落部位的施工现场,以及隧道时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等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听从领导和领工员、安全员的指挥,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违章蛮干。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7.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反映
(十二)综合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做好对新进场工人(包括实习生、代培生、农民工等)的各类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3.认真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十三)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督促并支持各专业施工队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对职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的落实。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整改。
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定期对项目部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促使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及时得到劳动防护。
(十四)机械设备管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部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现场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工作。
2.建立健全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对设备运行过程中隐患的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认真做好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做好保养记录;对新购置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收集技术资料建立机械档案。
4.组织制定各种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涉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及施工内容的会审,提出有关安全的具体建议,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实施。
6.负责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测和检验。
7.制止并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使用。
8.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的性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十五)物资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等,保存有关产品介绍及说明资料,及时审查其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并做好全检或抽检工作。
2.严格按国家标准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主管部门提供采购情况,接受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3.加强与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协调,及时做好对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漏电保护器等特种防护用品的审定、验收工作。
4.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存储工作,加强对项目防火、防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发放和回收管理。
(十六)安质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紧急应急预案,负责落实紧急救护所需的物资及设备。
4.负责对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和行为进行查处;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组织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6.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及活动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对现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8.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督促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及时得到劳动防护。
9.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建立安全工作各类台帐;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四、班前讲话制度
1.班前讲话制度,是工班(组)坚持每日班前集体讲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的制度。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质量员、环保员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班前讲话,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警钟长鸣,提醒工人重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各工区、班组从上班第一天开始,每一班都要进行班前讲话,并由当班施工员作好讲话记录,每月项目部安全大检查时组织检查,若记录不全(如记录日期不连续)将根据项目部《违约处理细则》进行处理;若没有记录视未执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在上班期间安质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各班(组)班前讲话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五、“周一”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学习制
1.每周一为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学习日,当天18:30开始进行学习。由于工作需要未参加学习的人员,由主持人在其下班后进行传达学习内容。
2.各工区、班组由各工区长、班组长主持,工区长、班组长有事外出,由工区长、班组长指定一人负责主持,同时项目领导分别到各工区、班组进行学习。
3.各工区、班组应指定一人进行记录,项目部对各工区、班组“周一”学习记录簿进行随机查阅。
4.学习内容包括:
4.1《铁路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资料内容、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措施、方案、相关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
4.2各工区、班组主要施工负责人应总结上一周的安全、质量情况。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有没有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存在;质量是否受控,有无质量通病出现,有无环境保护隐患。以及出现问题后的解决方法。
4.3 与会人员对上一周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提出自已的意见。并就下一周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已的意见和建议。
4.4各工区、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就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解释和落实,并就下一周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
六、安全设计制
1.安全设计,是项目经理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编制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施工安全设计和措施的制度。是做好开工前施工准备和超前预防事故,创造良好劳动条件,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本项目部对本合同段重难点工程、特殊部位等工程施工,由工程部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设计,并要求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设计进行施工。
2.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安全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签发开工报告。
七、安全技术交底制
1.安全技术交底制,是工程部根据工程实际、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及上级对确保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安全要求及安全卡死环节详细进行交底的制度,包括总体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重要岗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交接人员确认签字。安全技术交底下达后由安全专职人员监督实施。
2.项目部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必须经项目总工审核签认,各施工队在领取过程中已必须签认。各施工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中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八、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1.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是项目经理部对施工中建造的临时性设施检查验收的制度。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正式工程项目施工任务服务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升高设备、机具等。主要包括便桥栈道、起重设施、提升设施、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等。这些设施建好后,在使用前必须由施工技术、机械和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安全设计进行检查验收或鉴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不能投入使用。凡属特种设备的具体按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执行。
2.针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组织总工、安检人员、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大型临时设施的使用前的质量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情况下正常工作。若发现存在险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待处理达到合格使用要求后再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九、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培训制
1.所有施工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以及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率达到100%。
2.各施工队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
十、交接班制
交接班制,是指实行轮班制的生产班(组)进行交班和接班的制度。交接班时,交班的班(组)长应将本班(组)的设备、工具状况、工作和安全情况以及提请下班注意的问题向接班的班(组)长详细交接,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中,双方确认后签名。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认真交接,不得马虎从事,更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给下班留下事故隐患。值班领工员或现场负责人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督促班(组)长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一、安全操作挂牌制
安全操作挂牌制,是指项目部对从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作业的人员,按定人、定机、定责的原则,把规定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工整地书写在事先准备好的牌子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的适当位置,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保证安全操作的制度。
十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月大检查制
1.项目部在每月进行1次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大检查。由安质部组织,项目主管领导带队,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2.检查组主要对各施工点的安全防护、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以及各施工点生活区的安全防护进行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完后召开会议,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作出处理决定,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积极地提出自已对发现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实现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全员参与。
3.在检查出问题后,由安质部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个施工点具体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若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按项目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由于施工队拒绝按整改要求执行,将给予该施工队加倍的处理。
十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十四、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罚制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奖罚制,是项目经理部表彰奖励在生产过程中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方面作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惩处违反规定,造成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的责任者,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不断增强职工的意识,鼓励职工遵章守纪努力搞好生产,纠正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的行为,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具体见《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违约处理细则》
十五、安全生产例会制
项目部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项目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难题或难关召开例会,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方案与采取的措施。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台帐制
各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驾驶员、脚手架工、电工焊工、钢筋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起重机、压力容器、锅炉等的规格、型号、产地、性能)必须登记造册,并上报项目部安质部、机械设备部存档并建立台帐。
十七、环境保护、防火、防洪、防触电、防爆炸的制度
1.环境保护
1.1各工区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各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得损坏规定砍伐外的一草一木。各工区不得将未经沉淀、净化处理的生活、施工污水直接排放。
1.2各工区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处于良好状态,材料堆码整齐、标志明确、施工场地干净整洁。各工区要在生活区建立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处理点,建立生活污水及施工污水沉淀处理池。
2.防火要求
2.1各工区应对所用油料的贮存、使用加强管理,不得产生滴、漏油污染环境。在开工前各施工队必须在相应的生产、生活设施上配备合格的防火器材,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生产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2.2各工区所用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远离人员居住区,并挂上“严禁烟火”“危险品”等到标示牌,不得擅自取下。
3.防触电要求
3.1各工区、班组在施工中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是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力工作。
3.2各类电力设备和电力线应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合格的电力设备、电力线才能使用。各类电力设备应按规定要求安设漏电保护器。电力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安设,严禁“一闸一漏多机”。
3.3各类电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与固定的操作人员,不允许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在电器设备旁应有“有电危险、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等警示牌。
3.4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4.防爆炸的要求
4.1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等大型设备均要定期检查(一季度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设备旁应有该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生产部组织抽查。
4.2各类锅炉、压力容器、气焊气割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进行操作。放置乙炔、氧气的地方以及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烟火。并且放置乙炔瓶与氧气瓶时应有5米以上间距。
4.3火工品必须由持证爆破工管理、使用。贮存、运输中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爆破工在使用炸药时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当日未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在当日退还到炸药库。
5.防洪要求
5.1各施工队应做好雨季来临时的防洪准备,准备好防洪材料,安排好防洪人员,制定好防护措施,以防御洪水的侵袭。
5.2在雨季来临时各项目队应派专人进行值班看守,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通知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
十八、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
本工程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提取工程总造价的1.5%为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防护设施购置、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劳保用品的购置、职业病和中毒防护、安全生产奖励等)。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后,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专用帐户,保证安全经费专款专用。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台帐,及时统计各类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
十九、劳动防护及设备管理制
1.本合同段建立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劳动保护合格。
2.本合同段建立施工车辆(机械)管理制度、机械设务维修制度,确保机械设备能正常动行。
二十、意外伤害保险制
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的权益,项目部根据本工程规模按比例向保险公司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及工程施工类保险。
二十一、 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工区、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施工。
2.项目部安质部在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时,参照依据是各类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各类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等的相关规定。
3.项目部安质部在根据本办法进行工作时,各工区、班组要积极配合安质部人员的工作,不得借用任何借口干扰安质部人员的工作,违者加重处罚力度。如有威胁、恐吓工作人员的行为,将在原有处罚金额的基础上进行加倍处罚。处罚现金由财务部直接从该项目队工程款中扣除。
4.本制度有未尽事宜及其他未制定制度,在执行工作中根据工程实际补充和完善。
5.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安质部。
第2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2.2 处置中心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处置中心主任担任,配备一名专职、多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处置中心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 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2.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4.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4.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4.3受安委会委托,制定、修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安委会研究处理。
2.4.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2.4.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2.4.8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2.4.9协助安委会组织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2.4.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 教育与培训
3.1 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先接受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处置中心、班组、生产岗位),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2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叉车、焊接、车辆驾驶、特殊工种人员,处置中心车间主任验证其专业资格证(执照),并对其技能考核合格,才能准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得到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 设备、劳动场所
4.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做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4.3 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实行“5s”管理,有 毒有害的作业场所,设有明确标示及防护措施。作业场所通道平坦、顺畅,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场所,放置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 易燃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分区域管理,严禁烟火,严禁火种进入储存地,明确标示。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车间主任批准,委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 电梯使用负责人验证电梯的质量合格证及维修保养方资质,督促电梯拥有方和维修保养方定期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安全要求检验、检修、维护保养电梯。电梯操作人员按《电梯操作使用规定》工作。
5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
5.1 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使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5.2 普通员工,每年体检一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根据需要定期体检。
6 检查和整改
6.2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处置中心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进行每天巡查。
6.3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6.4 处置中心每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委会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作出年度专项支出预算。
7 奖励与处罚
7.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负责人,在总结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7.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7.2.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7.2.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3 奖励办法:表扬(口头、通报),一次性奖金。
7.4 凡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程序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5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触及法律 者依法论处。
7.6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7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7.7.1在工厂内执行本岗位工作,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其他工作,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7.7.2参加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受公司委派外出参加活动或出差,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7.7.3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7.8 设备(建筑)损毁由安委会负责调查给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7.9 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7.10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7.10.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医药费用在500元以内。
7.10.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 形之一的伤害。
7.10.3死亡。
7.11 事故处理程序:
7.11.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7.11.2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7.11.3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一周内,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事故在两周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7.11.4相关部门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7.11.5安委会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7.11.6通过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12 相关负责人、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者造成财产损失、伤害他人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赔偿经济损失等。 7.12.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7.12.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7.12.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12.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7.12.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7.12.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12.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12.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7.12.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7.12.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3篇 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措施
1.1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司力量,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
1.2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1.3项目部通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及其正常运行,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1.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的技术标准。
1.4.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工程施工时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各种技术标准及工作标准。
1.5组织管理措施
1.5.1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培训,使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以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1.5.2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
现场确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协调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1.5.3建立项目质量组织机构
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5.4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1.5.5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工序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1.5.6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1.5.7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和设计院的四方监督之下。
1.6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设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结合本工程情况,把屋面防水作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6.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二、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
1计划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事故发生率、歇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1安全管理措施
2.1.1建立、建全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观砌、翻样、班组长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人,公司每季末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分公司每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对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对各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相应的奖罚情况要有记录,每次考评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理措施,找限期解决。
2.1.2加强全安生产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临时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经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每个工人都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履签字手续。
2.1.3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制度,每天班组上岗前,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每周由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作书面记录。
2.1.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在会上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有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要有书面记录。
2.1.5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色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采用相应的警戒色进行标识,在危险区悬挂各种示警标志牌,时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
2.1.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需评出入证进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各种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进出均要有出入证。
2.1.7建立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尽量使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2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其监护范围及要求如下:
2.2.1监护挖土是否按施工流程及要求进行。
2.2.2监护挖土机及吊车司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保证行车安全。
2.2.3监护用电安全,电线的保护与用电设备的使用。
2.2.4监护各类洞口和临边防护是否有被拆除的情况发生。
2.3制订具体安全目标,实现方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指令,强化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住事故苗子实行“三不原则”。
2.4施工场地管理
2.4.1车辆进出时,有专职人员负责指挥。
2.4.2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地坪化,主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排水暗沟做好排水工作,材料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
2.4.3消除场内积水,操作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2.5“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2.5.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2.5.2安全帽使用要正确,帽带要按规定扣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所有的安全帽均要从有安全帽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有的安全帽必须要有产品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5.3脚手架外侧用有合格证的绿色密目阻燃安全网围护,外侧围护用的安全网要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并保护高出操作层不小于一米。
2.5.4正确使用不同的安全网,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建筑施工时,从二层起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再设一道随施工高提升的平网。安全平网每隔三米设一道支撑,支撑与水平面夹角45度,安全平网拼接要严密,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5.5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本工程施工中全部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做到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的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用后要有专人收藏并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
2.5.6各种预留洞口、预留坑,凡面积在1.5㎡以内的,可用固定盖板防护,面积在1.5㎡以上的,在四周设护栏并在下面施工安全平网,设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小于一米,水平杆不小于两道。
2.6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2.6.1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在结构的四周一圈设置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及围护,以防高空作业时材料等物体的滑落。
2.6.2脚手架所用钢管直径及壁厚必须与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相一致,锈蚀严重、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不得使用。立标间距、步距、脚手架高度等技术要求必须与搭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搭设方案的要求。
2.6.3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采用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所用扣件的规格与钢管是否一致,凡有脆裂、变形、滑丝等质量缺陷的扣件均不得使用。
2.6.4脚手架搭设前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必须要分层分段地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三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办理好各种验收签字手续后,在脚手架上挂出合格证才能使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脚手架验收及平时的检查均要有书面的记录。
2.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7.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安全”,严禁乱拉乱接。
2.7.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执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2.7.3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4挖孔桩及潮湿场地的照明,必须采用36伏低压照明。
2.7.5 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
2.7.6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二级漏电开关保护。
2.7.7断电作业或带电作业时。必须按断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有关规定操作。
2.7.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时必须架空或穿管过桥,不得任意拉线,动力线与生活线必须分开。
2.7.9各类电气设备要按照容量选择熔断器,严禁导线替代熔线。
2.7.10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它加热设备。
2.7.11做好电气防火工作,配电箱、开关箱下面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配电箱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保护配电箱内空气流通,各种电器接触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经常检查电线、用电器的工作状况,发现有发热现象时,及时消除故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7.12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损的电线。移动式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内严禁照明、动力线混用。箱内不得有杂物。
2.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8.1施工机具的安全措施:
搅拌机、砂浆机等机体必须安装平衡、坚实,设有接地和接零保护,做到一机一闸;在搅拌机、砂浆机的附近挂操作规程牌;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要求,在机械的周围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做到排水顺畅。
搅拌机、砂浆机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等必须灵敏有效,料斗的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队装置、各种防护罩、盖、盘要做到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操作。
木工平(压)刨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应有防雨蓬;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装置,压刨装有固弹安全装置。木工平、压刨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电锯的传动部位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和防护挡板或月牙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钢筋加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电焊机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进、出线防护要严密,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二次电源接线处有防护罩,二次线应用鼻子线。
各类气瓶有明显的标志,并设防震、防爆、防晒措施。乙炔气瓶必须装防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氧气、乙炔气体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所有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措施
3.1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实行标化管理,以工程项目部为核心成立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计量员、专职消防员、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组成,由标化管理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3.2场地
对施工现场作详细的规划,按场布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搭设活动房,按场布图的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暗沟,将积水合理排入市政管网内,并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并对生活区进行有效的管理,统一设置生活垃圾及厕所,派专人负责清扫,并实行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实行硬地面化。
3.3办公室、宿舍、食堂
制订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办公室的清洁、整齐,各类图表、章程挂贴有序、技术资料、文件分类明确、堆放整齐;宿舍实现定床定人编号管理,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食堂要加大投入,每天准备充足的各色菜肴及食品充分地满足工人的需求,食堂的厨房及工具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冷藏设备齐全。
3.4周边关系
施工现场四周和出入口道路实行门前“三包”,由专人负责清扫,并与周围居民搞好关系,主动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施工不扰民”。
3.5教育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队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的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员工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际的施工操作之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统一佩带红色安全帽、统一穿工作服。
3.6施工材料堆场
各种材料、工器具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放置定位化;对于拆下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分类堆放整齐,及时退场,各种设备、机械按常规保养,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
3.7编制统一用电施工方案,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统一配电箱,专人负责管理。
3.8施工操作
工人在进行各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做到工完料清。各楼层经拆除的周转材料必须整修之后,清理干净才能转入下一楼层中。
4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工地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建筑工地环境清洁化、工地花园化。我公司对本工程设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防空气污染:
所有建筑垃圾采用升降机吊运,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施工工地推行硬化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食堂大灶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防止水污染: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防噪声污染: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控制措施:
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等,尽量放在场外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白天施工时,不猛敲猛砸,采用木模板,严格控制噪声;
强噪声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1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作业期间,除高考期间外,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不得高音播放电视、收音机等。
4)防垃圾污染:
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车辆运输:项目部规定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明确交底,严格执行。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5)绿化现场:
施工现场按花园式施工管理,在大门口两侧,生活区,办公区等空地实施绿化布置。
6)宣传教育:
在现场围墙及黑板报上,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
与各工种班组、专业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业主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安装、装饰队伍进场前请业主、监理单位牵头,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第4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2.2 处置中心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处置中心主任担任,配备一名专职、多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处置中心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 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2.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4.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4.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4.3受安委会委托,制定、修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安委会研究处理。
2.4.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2.4.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2.4.8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2.4.9协助安委会组织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2.4.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 教育与培训
3.1 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先接受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处置中心、班组、生产岗位),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2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叉车、焊接、车辆驾驶、特殊工种人员,处置中心车间主任验证其专业资格证(执照),并对其技能考核合格,才能准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得到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 设备、劳动场所
4.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做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4.3 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实行“5s”管理,有 毒有害的作业场所,设有明确标示及防护措施。作业场所通道平坦、顺畅,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场所,放置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 易燃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分区域管理,严禁烟火,严禁火种进入储存地,明确标示。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车间主任批准,委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 电梯使用负责人验证电梯的质量合格证及维修保养方资质,督促电梯拥有方和维修保养方定期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安全要求检验、检修、维护保养电梯。电梯操作人员按《电梯操作使用规定》工作。
5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
5.1 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使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5.2 普通员工,每年体检一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根据需要定期体检。
6 检查和整改
6.2 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处置中心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进行每天巡查。
6.3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6.4 处置中心每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委会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作出年度专项支出预算。
7 奖励与处罚
7.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负责人,在总结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7.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7.2.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7.2.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3 奖励办法:表扬(口头、通报),一次性奖金。
7.4 凡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程序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5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触及法律 者依法论处。
7.6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7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7.7.1在工厂内执行本岗位工作,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其他工作,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7.7.2参加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受公司委派外出参加活动或出差,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7.7.3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7.8 设备(建筑)损毁由安委会负责调查给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7.9 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7.10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7.10.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医药费用在500元以内。
7.10.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 形之一的伤害。
7.10.3死亡。
7.11 事故处理程序:
7.11.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7.11.2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7.11.3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一周内,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事故在两周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7.11.4相关部门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7.11.5安委会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7.11.6通过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12 相关负责人、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者造成财产损失、伤害他人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赔偿经济损失等。 7.12.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7.12.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7.12.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12.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7.12.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7.12.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12.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12.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7.12.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7.12.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5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使生产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据,降低工具消耗,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特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生产科所有的仪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购生产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购工作必须在每月25号之前完成。
3.2库房工具的领用
3.2.1生产科工具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到库房工具库统一领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到工具库领用工具。
3.2.2生产科工具要留有保证正常生产的备用量,但备用量不能过大,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3.2.3到库房领用工具填写领料单,写明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经工具库库管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2.4生产科保留工具领料单第三联,并填写《工具领用记录表》,做好所有领用的工具的记录。
3.3生产科工具领用、借用及退还
3.3.1生产线领用工具必须由本生产线线长或者leader领用,其他人员无权领用
3.3.2领用工具必须填写《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3.3.3生产线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拿同样规格型号的旧工具进行更换,并在《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表》上备注“以旧换新”。
3.3.4生产线线使用频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时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并在《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上填写归还时间。
3.4.5其他部门借用工具须由借用部门签字,经生产科长同意并填写《生产科借用记录表》方能借用。归还时写明归还时间。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产科工具除生产线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统一进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工具消耗情况。根据生产科当月的产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单位消耗,并以电子版的格式作入生产科月报中。
4.3生产线每日交接如实填写《生产线工具交接记录》,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生产科长和工具管理员。工具管理员及时填写《工具损坏记录》。
4.4生产线工具若被认定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责任人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找不到责任人的,其工具所属的生产线全体员工进行分担。
4.5生产线所有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过载、野蛮操作,违者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4.6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定期对生产线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交接记录未及时、如 实填写,工具丢失不及时上报,工具损坏未及时报修等情况,一律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7对于丢失的工具,责任人须按原价100%行赔偿。
4.8对于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工具,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工具剩余价值外还要承担因工具报废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4.9工具的绩效扣款在月底绩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报修及备用工具的领用
5.1生产线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损坏应立即填写《工具维修单》并送至技术部进行报修,严禁对故障的工具私自进行拆卸或修理。
5.2生产线工具修理时到工具管理员处领用生产线备用工具,并填写《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备注写明领用原因。 6、工具报废6.1生产科工具报废,须提前填写《工具报废单》,先交由生产科长签字审批,再有技术部门出具关于工具报废的书面意见,经处置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进行报废。 7、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7.1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参与工具管理,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用 好、用长、不丢失工具。7.2加强对工具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艺进行,严禁不正当的操作带来的工具过度磨损和消耗。7.3在日常的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艺。7.4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强工具的日常保养与点检,回收旧(坏)的工具,对于回收的工具进行拼装或修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延长工具的使用周期。7.5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生产科工具申购单》 《工具领用记录表》 《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 《生产科借用记录表》 《工具维修单》 《工具损坏记录》
第6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使生产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据,降低工具消耗,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特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生产科所有的仪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购 生产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购工作必须在每月25号之前完成。
3.2库房工具的领用
3.2.1生产科工具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到库房工具库统一领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到工具库领用工具。
3.2.2生产科工具要留有保证正常生产的备用量,但备用量不能过大,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3.2.3到库房领用工具填写领料单,写明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经工具库库管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2.4生产科保留工具领料单第三联,并填写《工具领用记录表》,做好所有领用的工具的记录。
3.3生产科工具领用、借用及退还
3.3.1生产线领用工具必须由本生产线线长或者leader领用,其他人员无权领用
3.3.2领用工具必须填写《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3.3.3生产线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拿同样规格型号的旧工具进行更换,并在《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表》上备注“以旧换新”。
3.3.4生产线线使用频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时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并在《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上填写归还时间。
3.4.5其他部门借用工具须由借用部门签字,经生产科长同意并填写《生产科借用记录表》方能借用。归还时写明归还时间。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产科工具除生产线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统一进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工具消耗情况。根据生产科当月的产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单位消耗,并以电子版的格式作入生产科月报中。
4.3生产线每日交接如实填写《生产线工具交接记录》,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生产科长和工具管理员。工具管理员及时填写《工具损坏记录》。
4.4生产线工具若被认定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责任人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找不到责任人的,其工具所属的生产线全体员工进行分担。
4.5生产线所有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过载、野蛮操作,违者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4.6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定期对生产线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交接记录未及时、如 实填写,工具丢失不及时上报,工具损坏未及时报修等情况,一律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7对于丢失的工具,责任人须按原价100%行赔偿。
4.8对于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工具,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工具剩余价值外还要承担因工具报废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4.9工具的绩效扣款在月底绩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报修及备用工具的领用
5.1生产线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损坏应立即填写《工具维修单》并送至技术部进行报修,严禁对故障的工具私自进行拆卸或修理。
5.2生产线工具修理时到工具管理员处领用生产线备用工具,并填写《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备注写明领用原因。 6、工具报废 6.1生产科工具报废,须提前填写《工具报废单》,先交由生产科长签字审批,再有技术部门出具关于工具报废的书面意见,经处置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进行报废。 7、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 7.1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参与工具管理,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用 好、用长、不丢失工具。 7.2加强对工具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艺进行,严禁不正当的操作带来的工具过度磨损和消耗。 7.3在日常的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艺。 7.4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强工具的日常保养与点检,回收旧(坏)的工具,对于回收的工具进行拼装或修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延长工具的使用周期。 7.5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 《生产科工具申购单》 《工具领用记录表》 《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 《生产科借用记录表》 《工具维修单》 《工具损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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