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设备维护、人员安全、作业流程、责任分配等多个层面,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稳定进行,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提升工作效率。
1. 设备检修规程:明确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周期,规定具体的检修步骤和标准,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
2. 安全作业规定:强调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
3. 作业流程管理:定义检修作业的申请、审批、执行、验收等环节,保证作业的有序进行。
4. 人员培训与资质:规定检修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和培训要求,确保其能胜任工作。
5. 应急处理机制:建立设备突发故障的应急响应流程,快速恢复生产。
6. 质量控制与考核:设定检修质量标准,对检修效果进行评估,并与绩效挂钩。
检修作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一方面,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设备故障,降低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规范作业流程,强化安全意识,能够有效防止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此外,良好的检修制度也有助于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1. 制定全面的检修计划:依据设备类型、使用频率和历史故障记录,制定科学的检修计划。
2. 强化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
3. 实施动态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跟踪检修进度,确保作业按计划进行。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5. 加强考核与激励:将检修质量与个人绩效挂钩,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有序的检修作业环境,从而实现生产活动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第1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
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
2、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围栏高度为1.2~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
3、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
4、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五、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
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
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第2篇 生产设备大中修(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搞好安全生产。规范设备检修作业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单位及外委施工作业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和不执行。否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2检修作业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项目的施工及检修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2检修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召开检修安全会议,落实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各检修单位、外委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急救电话、消防报警电话畅通,责任落实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计划由机动、设备处组织制定,日常计划性检修,有各生产厂制定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并报机动、设备处、安全处备案。检修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于检修中存在的风险应该做到安全确认,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检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2.4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技改项目和停产检修的重大检修施工项目,检修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司安全处上报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检修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并组织好检修人员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检查试验等,确保安全检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在检修工作中,及时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制止、纠正违章指挥现象、违章违纪作业行为。
2.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体情况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6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检修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6.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6.2详细交代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2.6.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2.6.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7检修现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2.8凡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安全可靠。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检验,连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机械卷扬机、桅杆、井字架、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外壳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氧气、乙炔表要保持灵敏可靠,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2.11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经公司能源动力处审批,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2.12检修施工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2.12.1临时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潮湿的地方必须使用橡皮软电缆,一般采取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户内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穿管等。
2.12.2临时线应设总开关,每一分路必须安装分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应装在用电设备就近处。临时用电的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
2.12.3安装后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更动。超过15天使用的临时线,应按正式线路架设。临时线与设备、水管、暖气管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m。
2.12.4临时线的工作零线不得随意乱接,必须从正规零线上接,以防触电。临时线拆除后,严禁留下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从电源处切断。
2.13安全处随时进行专项检查,检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岗)必须跟班作业,深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现象要及时制止。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1检修前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护,及时清理积存冰块、地面结冰。
3.2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3.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
3.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现场要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3.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检修作业,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6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场所,要使用防爆开关、接线盒等;在容器内和潮湿的作业现场内必须配装安全低压电源;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
3.7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容器、下水井内等)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监测和氧含量监测,必须佩备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并派专人监护,以防中毒。
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9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带压、有毒、高温、腐蚀等物料的机泵、管道设备时,必须先停车,切断物料,卸压降温,进行倒空、蒸煮、吹扫、置换、通风处理,加堵盲板,切断物料来源。尤其是煤气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煤气制度。可靠切断煤气来源,抽堵盲板作业必须佩戴呼吸器,盲板断电后挂牌停电,管道吹扫合格后方可作业。
3.10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做好安全确认。在煤气密闭区域作业,必须先对区域进行有毒气体、煤气含量、氧含量测试,高压设备检修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泄压工作后,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进行。
3.11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检修挂牌是日常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单位在检修时,必须执行检修停电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
3.12凡是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即配电室拉闸断电和挂牌加锁制度。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应做到岗位和检修人员挂“双牌”,确保作业安全。
3.13办理停电手续。申请停电的检修工作在作业前,应到控制该设备的配电室,按照规定签字,并写明要检修的设备编号和原因。
3,14电工拉闸断电。应将配电室内控制该设备的开关断开并将操作手柄锁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标志牌。
3.15相邻设备断电。对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设备,根据检修工的要求,电工对检修设备及其上、下游设备断电。
3.16各操作室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锁住配电室的门。电工拉闸、断电、挂牌,要把配电室的门锁好,钥匙由电工保管且不得交给他人。
3.17工作监护制度。多人检修或交叉作业要制定安全措施,即明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监护责任,必要时设置“检修标志”牌,如天车检修时要用安全警戒线围住检修现场,防止人员误入检修现场。
3.18工作终结制度。检修完毕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申请停电的检修工到配电室,在“停电记录本”上面签字后,由电工依据安全规程合闸送电,否则,电工有权拒绝送电;没有检修工的签字,电工不得送电,否则,由电工承担责任;对于有2组以上人员检修同一台设备的交叉作业,1组人员签字完毕后,不得送电,必须等全部人员完成检修任务并由申请停电的检修工在“停电记录本”上面签字后,电工才能按照规定撤除“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告标志牌,合闸送电。
3.19任何人在未得到检修组织单位的通知时,不得开启设备,更不得随意安东操作桌面、机旁操作箱的按钮。试机或启机前,应当对检修的设备和上下游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启动设备。
3.20对于生产系统停产检修属于附属运行的设备(如水泵、风机等)也应执行停电挂牌制度,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设备。
3.21生产设备停机检修停电挂牌程序及办法:
3.21.1各单位在检修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停机后在机进行检修的规定,先挂牌后检修,坚决制止边挂牌边检修或先检修后挂牌,甚至检修不挂牌的违章行为。
3.21.2挂牌要求,一张停电牌只限一个具体项目,检修结束后要立即收回防止拿错牌或挂牌开机。
3.21.3检修结束,各单位要取回自己所挂的牌,防止漏拿或拿错牌,各操作台及当班班长开机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开机。
3.22检修队伍要统一服从检修组织单位的指挥,外协单位要服从使用单位的指挥。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23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二人以上的降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人负责安全。做好检修中安全确认。严禁带电作业,施工中遇到不明管道、电缆严禁私自切割,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3.24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天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多人指挥。起吊前要对吊具、吊索进行检查严禁不按规定使用吊具。吊运作业中,要随时注意通过场所的人、物,及时发出警告声音;天车钩头严禁在不作业时悬挂重物,遥控天车在不作业时要按下断电按钮,使用吊具要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断股钢丝绳、皮带、铁丝等吊物。吊大件物品时,要使用专用钢丝绳,专人指挥。
3.25检修单位要确定检修安全监督员,安检修区域,检修项目建立安全联保体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做好各工序间的安全联保、互保工作。
3.26设备使用单位要与检修施工单位保持有效信息联系沟通。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及时回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危险区域检修作业结束后,检修项目安全责任人要及时检查作业区域是否还有工具等遗留物,清点你参加人员是否全部撤离。
4.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4.4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设备使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4.5准备交付检修后的设备,必须仔细检查一下是否在机器内设备本体上留存有零件、工具材料等,以免在试运转时发生事故。
4.6修理安装好后,设备的周围必须清理干净,并仔细检查转动基础螺栓等是否坚固,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
4.7试运转前,必须将设备上的所有安全装置恢复。
4.8试车前,必须将手动加油的部位加油,禁止在设备动作以后加油。
4.9经过仔细检查以后,将检修牌和停电牌撤下,操作人员才能试运转。试运转时,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10试运转时,必须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中规定的顺序进行,联动设备必须在单体试车完毕后才能联动试运转,
4.11设备试运转启动前,必须发出启动信号,确认所有人员已离开机器的危险位置后才能运行。
4.12停车以后进行再次设备调整和检查时,必须先挂上检修牌(必要时切断电源开关)才能进行。
4.13试车以后,必须仔细检查整个机器,确认无误,才能交接。
5非正常的特殊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5.1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5.1.1在距离基础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空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5.1.2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5.1.3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监护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1.4作业开始前,高空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吊兰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进行作业。
5.1.5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梯送工具、材料、设备零部件及拆除物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索吊送;较大的工具应栓(固定)在构件上;上下层同时作业时,应设有可靠的隔绝设施;工作完毕,应将工具、材料收拾清理,防止落下伤人。
5.1.6遇有雷电、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天气,不准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5.17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5.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2.1凡进入有可能缺氧或有毒害的有限空间作业,如塔、釜、管道、储罐、余热锅炉、地坑、井、沟、池等处,称为进入容器作业。
5.2.2进入容器作业,要与设备使用单位联系,并得到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和保障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进入容器作业时,必须有熟悉工艺和工作环境的人员(如煤气防护人员等),在能够观察到容器内作业者的位置进行监护。
5.2.4进入容器作业,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所用电压不得高于36v;如遇潮湿金属容器内作业,其电压不得高于12v;灯具必须有玻璃保护罩和金属保护网,导线绝缘良好。
5.2.5进入容器作业,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按照动火管理规定进行;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5.2.6进入容器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头应栓好延长绳索,交给容器外监护人员,并事先制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2.7容器设备内进行作业时,其空气中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应在作业之前30分钟内进行监测分析。空气中的氧含量应为19.5%~23%;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的浓度应小于国家规定的最高浓度。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5.3电气焊安全规定
5.3.1焊接动火安全应有检修所属单位制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储罐、煤气区域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及动火作业许可证,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3.2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要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5个大气压。
5.3.3乙炔瓶嘴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防止回火器。
5.3.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3.5电气线路下、介质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5.3.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①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②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要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③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识。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米。
④电焊机二次线不能在可燃介质管道上。
⑤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⑥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备。
⑦焊接作业时,要佩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区域检修作业应备有防毒面具。
⑧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⑨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的易燃、可燃物。
5.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4.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5.4.2起重作业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器械、机具、索具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实验。
5.4.3重大、复杂的起吊工程,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其作业现场应划出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工作现场。
5.4.4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作吊装锚点。
5.4.5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统一规定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6附则
6.1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有公司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3篇 设备设施和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
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并向厂长汇报检修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1、检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⑴安全负责人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以及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⑵检修人员或外来检修公司负责人应与本厂运行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应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
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运行人员负责系统的可靠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班长签字交出设备检修。
⑷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或加锁。
⑸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保证完好。
⑹检查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确保安全。
⑺检查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⑻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⑼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保证畅通。
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⑴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⑵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⑶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⑷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⑸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⑹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运行人员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⑴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⑵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⑶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4篇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1 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确保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物料容器及管道、蒸汽管道、导热油管道、特种设备及危险区域设备检修作业。
3职责
3.1 安全部:
3.1.1安全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1.4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协调、监督及违章处理。
3.1.5安全部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监护人、检修人及安全措施要求。
3.2 设备使用部门:
3.2.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3.2.2设备的清洗、置换,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记录。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岗位负责人、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是否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2.3设备使用部门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2.4负责作业完成后组织验收工作。
3.3工程部:
3.3.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3.3.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3.2负责提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申请。
3.3.3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吊装、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
发行日期
泰兴联创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lq-qb
实施日期
版本
a
文件名称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管理规程
页次
3/6
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4施工单位:
3.4.1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查、备案工作。
3.4.2向检修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3.4.3作业完成后现场清扫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4.4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4 定义及涵盖内容
4.1 公司特种设备涵盖范围:锅炉、配套蒸汽管道及导热油管道;电动起重设备,如电动悬臂吊、行车等;制冷设备,如冰水机组等。
4.2 公司危化品物料涵盖范围:各溶剂、小料、胶水、试验用化学用品等。
4.3 公司危险区域涵盖范围:尾气回收岗位、配料间、洗釜间、涂头间、集中供料、制胶、危化品仓库。
4.3 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 相关文件
序号
编号
名称
备注
5.1
5.2
6引出表单
序号
编号
名称
记录保管在
6.1
lq-qb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安全部
6.2
lq-qb
第5篇 设备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设备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设备检修作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对公司的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3.2 各车间负责设备检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备的设备台帐、设备检修台帐。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设备检修的定义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2检修前的安全管理
4.2.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2.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2.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2.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2.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2.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2.10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4.2.1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4.2.12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13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2.14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2.15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2.16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2.17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4.2.18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2.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2.2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4.3.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3.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3.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3.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3.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4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管理
4.4.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4.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4.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6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
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
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
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
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 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
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
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
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
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
2、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
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
围栏高度为
1.2~
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
3、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
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
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
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
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
4、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
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
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五、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 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
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
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
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
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
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第7篇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1、本实施细则根据矿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选煤厂配电室所有设备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工作。
2、执行停送电工作(包含监护人员)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 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第二节 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作业联系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参与。严禁采取电话通知(电力调度令除外)、约时、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2、检修工作负责停送电联系人, 应由负责该项检修工作的负责人或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
3、由检修人员自行执行的设备检修停送电操作, 应实行双牌制。即设备停电后,应由执行停电的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标示牌,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志牌应挂在一经操作即可送电至被检修设备的开关操作手柄或旋钮上。“检修”牌和“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和姓名(或号码) ,做到专人专牌、专牌专用。
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所有上级电源,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且严格执行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5、电气设备检修停电必须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在检修电气设备所停上级电源开关的负荷侧或电气设备检修地点的电源侧装设,接地必须可靠,并在接地处悬挂“已接地”牌。接地线装设前应停电、验电和放电,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应和验电、放电的位置一致。接地线的装设和拆除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进行。
6、停电检修作业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负责人及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电工)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交接,签字确认, 由接班电工和检修工重新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牌,方可继续作业。
7、检修负责人在送电前, 必须认真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不得带隐患或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检查。
第三节 电气检修(含电缆、电线、变压器)停送电规定
1、各级签字人员应为文件规定的具有资格的人员。
2、需在配电室内停、送电的,填写工作票。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 “工作票” 须经部门有资质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二)停电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送到配电室,由电气工作许可人执行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安全措施。 停电后,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 “工作票”上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然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检修联系停、送电人员严禁进行停、送电操作,但可以作为停、送电监护人。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电工)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 ,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方可恢复送电。
3、电气设备检修需要在配电室以外的检修现场,由检修人员自行停、送电的,应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停、送电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电应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对所停开关进行闭锁,由电工和检修工作负责人分别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检修”标示牌。
(二)设备检修前,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签发“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单”。安排电工专人负责停电操作,执行停、送电操作的电工即为本项检修工作的工作许可人。
(三)停电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确认、签字,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检修结束,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单终结”栏中确认、签字,履行工作单终结手续,检修负责人先摘“检修牌”,电工再摘“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方可恢复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检修设备试送电,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二)收回相关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单) ,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三)在检修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停、送电的电工全面检查无误后,由执行停、送电的电工进行试送电。
第四节 机械设备检修停、送电规定
1、设备检修, 必须切断设备电源, 开关可靠闭锁,电工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检修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如设备本身带有电气隔离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即可视为切断设备电源。
2、机械设备检修停、 送电时,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电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原因、停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电工根据要求停电,并在所停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停电时间和签字。检修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措施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检修”牌。
(二) 需送电时, 检修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原因、送电开关名称编号,并签字后,摘除“检修”牌。电工根据要求,摘除“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后送电,并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表”中填写送电时间和签字。
3、除对检修设备切断电源外, 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
4、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检查作业, 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人员应站在安全可靠地点,可以通过信号、通讯系统联系开、停设备。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严格执行检修停送电规定。
第8篇 检修作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按作业方式分为高压设备停电作业和高压设备带电作业,结合南京地铁实际情况暂不开展高压设备带电作业。
工作票是变电配电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的书面依据,必须书写清楚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各栏如写不下均应另附白纸写清,不得在边缘或反面书写。工作票一式二份。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或值班员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方可认为工作结束,交回变电所保留三个月备查。
停电作业工作票(第一种工作票)适应于下列作业:
在高压设备进行全部或部分停电的作业;
在二次回路和照明回路上进行作业,要求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第二种工作票适应于下列作业: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工作责任
工作票签发人
采取的安全措施是正确和完备的;
安排的作业项目是必须和可能的;
配备的工作领导人和作业组成员的人数和条件符合规定。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或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工作许可人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来电的危险;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工作班成员
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一种工作票需要向电力调度员要令,有效日期不得超过六个工作日,中间间断不超过48小时,第二种工作票应向电力调度员报告,工作票有效期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作业完毕应记入变电所日志中。
执行工作票时应做到:
发票人不得兼任作业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或值班员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一张工作票只能发给一个工作负责人,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不应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
未经发票人同意不得改变工作票中的工作条件,若必须变更时经发票人同意并需要在工作票上签字说明理由、时间、地点、内容并通知值班员。
事故抢修、情况紧急时可不开工作票,但应向电力调度员报告事故概况,听从电力调度员指挥,在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将作业时间、地点、内容及批准人的姓名等记入变电所日志中。
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第9篇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
1、制订《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和安全措施。
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设备计划检修的项目(大、中、小)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并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填写检修项目、地点、时间和检修要求,将一、二联交检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到设备所在单位办理相应的工艺处理。由工艺技术员或主管领导负责编制工艺处理措施和签字。岗位主操作人员负责落实执行工艺处理的内容后,方可交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值班长监督执行。
4、计划外零星检修和抢修项目,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工艺处理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工艺技术人员或主管领导制订。工艺处理措施由岗位主操作工执行,值班长监督执行。
5、设备检修如须高出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制定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测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修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7、制订施工中安全措施栏目,指一般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填写,并负责监督执行。如果施工中可能影响化工生产或者化工生产某些因素可能危及安全检修,应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由分厂生产副厂长或主管工程师进行最终审批。
8、检修人员每次检修和中断检修后再次工作前,必须主动找工艺操作人员检查验证,以免配合不当,发生事故。
9、制订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0、制定《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自留一份,机械电力处、设备所在单位各存一份。
第10篇 班组检修作业管理制度
1.班组接受任务,指定检修负责人到现场查看需检修的内容,确定参与检修人员,制定检修方案。
2.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和工艺分场对检修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认真做好检修的各项准备,办理检修作业票,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时, 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工艺班长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并相关票证审批手续全部结束,方能开始作业。
5.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消防器材、电气焊用具、防护用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6.临时电源要有漏电保护装置,且电源线应架空;
7.将现场的易燃物、障碍物、油污、废弃物等影响安全检修的杂物清理干净、
8.检修传动设备必须断电挂牌并现场试启动两次证明无误后方能检修;
9.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0.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12.检修现场按要求设置好围栏、警戒带、警示牌等安全设施。
13.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
1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5.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检修人员停止作业, 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16.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每道工序和隐蔽工程要严格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使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都处于受控状态。
17.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作到文明施工。检修和设备消缺要做到“三无” “三齐”、“三不”、“三不见天”,“三不落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见本色,余料去向明,废液废物妥善处置。
18.在检修前应准备好多种可靠的专用工具,科学施工。反对随意撬、打、铲、拉等野蛮作业方法。
19.检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应会同检修人员检查是否有遗漏、工具和器材是否遗留在设备内;
20.检修完后,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及时恢复,辅助设施及临时用脚手架、临时电源等应及时撤除,检修现场及时清理干净。
21.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应及时申请验收和工作票终结,信息反馈表填写齐全,并联系和配合相关人员验收和试车。
22.结完的票证上交班长,妥善保管备查,并定期上交,并及时整理检修过程的各项数据和记录。
第11篇 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检修作业(包括大修、项修、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名词解释
(一) 大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全面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
(二) 项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全面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2--15天。
(三) 计划检修指根据生产情况,一个生产系统有计划的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2天。
(四) 临时检修指单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五) 日常维修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设施的完好日常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六) 动火作业指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并确认为禁火的区域内或需要在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路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七)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八) 高空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九) 交叉作业指一个区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影响的作业,如一个区域内存在空间上的交叉作业或不同单位人员的交叉作业,一个区域可能受到相邻区域的送电、水、气(包括氧气、氮气、天然气、蒸汽、压缩空气等)影响的作业。
(十) 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以及可能出现触电、倒塌、中毒、窒息等危险的作业。
(十一) 检修单位指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设施所属的单位。
(十二) 检修主体单位指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以其人员为主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
第二条 检修作业组织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要求
1. 检修单位在大修(项修)前10天制订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经生产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批准后,将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到生产部。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应在开始检修前3天将检修项目清单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网络,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② 大修(项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不得遗漏。
③ 危险性分析:根据大修(项修)项目,分析检修环境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④ 根据大修(项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大修(项修)期间,需进行交叉作业的项目,各作业单位必须分别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检修单位派专职人员负责各作业单位之间安全作业的协调。
4. 大修(项修)的安全宣传、教育要求:
①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应在检修区域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利用黑板报等载体宣传检修安全知识,鼓励班中采用喇叭广播安全注意事项等方式营造检修安全氛围。
②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对参与大修(项修)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检修过程中存在的所有不安全因素、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各个检修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5. 大修(项修)期间,检修单位每天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开班前会,交待检修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下班前,检修单位组织开班后会,总结当日作业过程中与安全作业有关的事项,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出现安全隐患、是否遗留安全隐患等。
6. 检修单位每天下午在规定的收工时间后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夜间无检修作业,并保证检修设备、电源、物品摆放等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夜间作业的,应经过检修单位的厂长批准,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7. 大修(项修)完成,立即恢复、完善大修(项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股份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 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安全管理要求
1. 计划检修前1日,检修单位将检修项目清单的电子版报到生产部,检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无遗漏。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提前1天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临时检修、日常维修项目,由生产厂安排,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如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检修单位必须通知生产部。
3. 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完善检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检修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 需要外协单位施工的,外协施工单位须提前到生产部签订《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与检修单位签订安全告知书,否则不得施工。
第三条 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 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1);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的,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2)。《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检修方案、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其中
1. 危险性分析要根据检修项目分析作业环境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要全面、具体。
2. 根据检修项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危险性较大作业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由检修主体单位设置检修安全监护人。
(二) 危险性较小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3);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4)。《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
(三) 检修开始前,检修主体单位对参与检修作业的所有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
(四) 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1. 查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相应要求。
2. 查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
3. 检修作业人员和检修作业地点的工段及相关岗位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应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得当、环境状况清楚、信号联系清楚。
4. 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五) 检修单位每天要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的精神状况、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规程执行及安全监护等情况。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生产厂进行检修作业,生产厂进行属地监督管理。
(六) 各生产厂制定相应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大修(项修)或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应对本单位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对本单位参与的检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七) 检修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严格监护;中间若有其它原因必须离开的,必须告知其所属的工段长,工段长另外指派新的监护人并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八) 检修作业中存在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必须先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严格执行;检修作业中存在爆破作业的,必须先办理《爆破作业票》并严格执行。
(九) 电气检修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十) 检修作业完成后,开车前必须联系到位,做到信号清楚、准确,杜绝误操作引起事故。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第12篇 特定作业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特定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 目的
为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危险作业可控,从而达到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互保、联保制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确认制、四项重要保证制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维检、临时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具体要求
1.3.1 严禁单人进入煤气、氮气等有害气体区域作业(含巡视、检查)。
1.3.2 严禁单人进行电气作业(含巡视、检查)。
1.3.3 单人作业岗位必须与相邻岗位结成互保联保对子,并履行互保对子职责。
1.3.4 检修及处理设备故障,必须向上级(车间、当班工长、调度)汇报,严禁单人进行。
1.3.5 车间主任或当班班长、调度接到报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作业危险难易程度,指派车间安全主任、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指导、监护。同时指派专人按规定办理检修手续。较大危险作业可向分厂或公司提出援助。
1.3.6 进入要害区域、岗位,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1.3.7 因工作需要检修、检查、学习等,须与当班岗位员工临时结成互保对子,并履行互保对子职责。由当班负责人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严格落实互联保制度。
1.3.8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3.9 除处理突发事件外,各种危险作业不得夜间和节假日进行。
1.3.10 各种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 特殊环境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1 目的:
为确保单人检修作业时员工人身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不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2 适用范围及区域:第一炼钢厂各车间、科室,外协单位、外委维修施工单位等。
2.2.1 容器:布袋除尘箱体(电场)、压力容器(汽包、蓄热气)、管道(烟道)、烟囱、料仓等;
2.2.2 煤气区域、能源介质管网、高低压配电、转炉各平台、管道支架、建筑物顶部(或外墙)、行车、皮带通廊等部位、卷扬料坑、地下受料槽、地下皮带通廊。
2.3. 风险分析:
2.3.1容器内气体含量超标或达不到规定值,造成人员窒息、中毒;
2.3.2气体、液体温度超高造成烧烫伤;
2.3.3粉尘(可吸入颗粒)进入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
2.3.4上部坠物砸伤;料塌方;触电和其他机械伤害;
2.3.5高空坠落(人员和物体);转炉各平台、煤气管道支架煤气中毒;
2.3.6地下气体中毒、窒息,粉尘(可吸入颗粒)进入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上部坠物砸伤;料塌方;结构坍塌;触电和其他机械伤害。
2.4 系统安全措施
2.4.1 单人检修作业必须向当班班长、调度主任报告,由班长、调度主任协调安排安全人员进行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4.2 单人检修作业前必须制定检修安全措施,作业前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4.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确认制度,熟悉作业区域内危险源点的预知预防。
2.4.4现场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严禁脱离监护现场。
2.4.5容器内检修作业前,必须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并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2.4.6进入容器必须佩戴氧气及一氧化碳检测仪、对进行氧气、氮气、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对容器死角要重点进行检测,确认氧含量在18%--22%的范围内方可工作。
2.4.7高、低压电气区域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经电气系统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工作。
2.4.8高压、高温部位工作时,所使用设备、工具、安全带应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工作人员不得正对泄爆孔、减压阀等危险薄弱部位。
2.4.9在运转部位上方进行高空作业,(如皮带、转动设备等)工作人员下方必须有可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下方严禁人员进入、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并根据现场要求设立警戒线。
2.4.10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高空管道或支架上行走,起重机吊挂物件上严禁站人。
2.4.11进入地下工作前首先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并可靠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并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2.4.12进入有煤气的地下区域前,首先进行氧气、煤气等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4.13进入地下工作根据现场要求,戴好防毒、防尘面具(空气呼吸器)系好安全带(钳工用),系好安全绳,并严格检查其安全性必须达到使用要求。
2.4.14在通风孔处安装轴流风机向内吹气,并保持轴流风机正常运行未经负责人允许严禁关闭风机。
2.4.15检修完毕,清点人数检查确认地下区域内无人、工具等其他遗留物,由主要负责人发出指令封堵入口。
2. 5. 附则
2.5.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第一炼钢厂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处理。
2.5.2本制度如有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相抵触的,按照检修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公司“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3.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一炼钢厂各车间、科室及各外协维修建设单位进行的危险作业。
3.3 具体措施
3.3.1 切实做好危险作业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3.2 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3 各车间、科室及外协维修单位需要进行较大危险性作业,如:煤气区动火、高空作业、压力容器检修、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等,必须按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3.3.4 在进行各种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靠安全防范措施,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认真落实执行。
3.3.5 危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检修规程、操作规程。
3.3.6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作业。
3.3.7 各车间、科室及外协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须经安环科科长、主管厂长确定安全措施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对于较大危险作业及以上作业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3.3.8 危险作业结束后必须认真仔细清理作业现场,不留隐患。
3.3.9 危险作业过程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其他事故,严格考核相关责任人。
3.3.10 对于因未认真落实本制度或由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批制度
4.1 目的和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4.2 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大中修和分厂内部的检修。年度大修、中修和其他原因公司安排的检修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分厂机动科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分厂内的检修、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4.3 编制检修计划方案
4.3.1 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
4.3.1.1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4.3.1.2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4.3.1.4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报厂安全科备案。
4.3.2 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
4.3.2.1大中修外委施工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外部单位编制检修方案、分厂内各车间负责实施的项目,自己编制检修安全注意事项报请安环科审核。
4.3.2.2厂内一般检修,由车间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在,下达后实行。
4.3.2.3车间日常维修,由车间班组长在作业前口头交代维修计划方案,必要时书面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4.4.检修组织与管理
4.4.1 大中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分厂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并由设备副厂长负责人,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参加组成。
4.4.2 检修开始前由机动科办理《开工批准书》,各车间主任为检修项目负责人。
4.4.3 项目检修负责人对分管检修项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4.4 大、中检修现场的每个区域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和车间部门领导对检修安全负责,并指定区域现场专职安全员。
4.4.5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按检修任务要求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6 分厂邀请安全管理部门等有专人在大检修现场,检查、督促检修过程的安全作业情况。
4.5. 检修准备
4.5.1 生产车间要为检修项目负责单位、部门创造可靠的安全检修条件,做好检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设备处理方案,落实好安全措施。
4.5.2 参加检修项目的单位、车间部门没有按规程办理、办完检修手续,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等。
4.5.3 根据检修任务的规定安全措施应认真逐项落实,不准随意改动,如执行有问题必须经总指挥批准。
4.5.4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5 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4.5.6 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和落实情况。
4.5.7 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过程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4.6. 检修安全
4.6.1 安全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键是:
4.6.1.1电源设备管线是否有效切断。
4.6.1.2盲板是否按流程顺序抽、堵,有无遗漏或差错。
4.6.1.3设备内清洗和置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死角或漏项。
4.6.1.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逐项落实。
4.6.1.5检查、督促检修过程是否按有关规程办理作业证。
4.6.2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
4.6.2.1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6.2.2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有关作业证,在手续齐全、审批内容明确、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4.6.2.3检修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6.3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正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4.6.4易燃易爆区域的检修作业,要使用防爆器具、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严格防范产生火花。
4.6.5检修区域内,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对各种机动车辆实行严格管理。
4.6.6凡是机动传动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设备、容器、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启动”警告牌。
4.6.7检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4.7 焊接作业
4.7.1 从事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同时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4.7.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4.7.2.1焊接作业工具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4.7.2.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4.7.2.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7.2.4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4.7.2.5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4.7.3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4.7.3.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4.7.3.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地或接零逐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7.3.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7.3.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7.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7.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4.8. 设备检修
4.8.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同时按要求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8.2 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认真详细填写工程地点、日期、检修内容等,不得漏项。
4.8.3 检修设备的生产车间必须按要求填写检修设备的安全处理方案,并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4.9.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经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4.10. 盲板抽堵作业
抽加盲板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按要求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因误加盲板造成事故。
4.11.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必须系安全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4.12 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必须遵守公司的《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吊装方案,经施项目负责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 检修竣工验收
4.13.1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
4.13.1.1检查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
4.13.1.2因检修需要而设置的盲板、栅栏等拆除。盲板抽去,阀门灵活,电气仪表复位。
4.13.1.3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4.13.1.4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做好记录备查。
4.13.1.5工完料尽场地清,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畅通。
4.13.2 试车正常,由设备、检修车间部门与生产车间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生产车间准备正常生产运行。
5. 检修作业安全交底管理规定
5.1目的:
为确保外协检修单位、内部维修单位的检修安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5.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第一炼钢厂范围内检修作业的外协单位及内部检修单位。
5.3 具体措施
5.3.1 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前,机动科、安环科、检修施工现场负责人、检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检修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5.3.2 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以书面方式执行,由双方签字确认,安环科存档。
5.3.3施工单位人员应组织检修人员对安全交底内容进行学习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试成绩报安环科存档。
5.3.4现场安全交底内容应包括现场危险源、点及危险源、点的预知预防、现场环境、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措施。
5.3.5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现场危险源、点要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并对检修状态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危险源转换)、确认、评价,确保检修安全。
5.3.6对未经现场交底培训,直接进入现场检修作业的责任单位(个人),每次考核100-500元。
6、停送电管理制度
6.1 停送电牌的设定
设红绿蓝三种颜色牌,红色为送电牌,设在电工值班室;绿色为操作牌,设在各操作台;蓝色为禁止操作牌,各检修人员必备。
6.2 停送电制度的适用范围
正常生产情况下的检修、故障处理、定检定修及厂临时安排的检修。
6.3 停送电牌的运作程序
6.3.1申请停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报告,并得到批准,送电后及时向调度室报告。
6.4停送电程序
6.4.1申请停电者到相应操作台摘取操作牌(绿色牌);挂禁止操作牌(蓝色牌),并 登记;然后到电工值班室,摘送电牌(红色牌),并办理停电票。
6.4.2值班电工执行停电操作,挂停电警示牌并做好记录。
6.4.3申请停电者要与操作台操作者共同确认已停电,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6.4.4工作完毕后,将送电牌(红色牌)送电工值班室换回操作牌(绿色牌),办理送 电票。值班电工执行送电操作,摘停电警示牌;到操作台摘禁止操作牌(蓝色牌)挂操作牌(绿色牌)并登记。
6.4.5操作人员与检修人员共同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6.5禁止操作牌在特殊情况下的运用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若20分钟内可以处理完毕,经值班调度同意,可只挂禁止操作牌(蓝色牌),摘操作牌(绿色牌),不办理其他手续进行检修。但相关操作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承担监护职责,严防他人误碰开关,误操作。检修人员在检修完毕后要补办登记手续。
申请停送各区域操作台控制范围以外的线路和设备时,到调度室申请办理停电票,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停送电。
6.6停送电要求
6.6.1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停送电牌运作程序,严格落实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送电牌不挂禁止送电,禁止操作牌不摘严禁操作,违者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第六条违章违制处理。
6.6.2生产线上生产人员、各操作台操作人员,在对所控区域设备维护保养时,也必须严格落实本制度。
6.6.3值班电工执行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6.6.4在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及时送交停送电牌摘取禁止操作牌。因送交停送电牌摘取禁止操作牌不及时影响生产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7、检修安全挂牌制度
凡机械设备需检修、保养、必须事先取得车间领导同意或经厂领导布置并与当班班长和操作工取得密切联系,说明检修的机台、线路、时间、地点、部位、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
1.机、电设备的检修、保养必须停电、停机的条件下进行,为确保停电、停机的可靠性,检修人员必须把“有人检修,禁止操作”的警告牌给操作工,并监视其停机操作,可靠地切断电源,摘下电气保险插销,挂上警告牌,经双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2.检修警告牌采取谁挂必谁摘的原则,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3.如遇检修作业当天不能结束,需要继续进行时,操作工应将检修情况与挂牌等安全措施向下一班接班者详细交清,并认真做好记录,检修人员同样要向接班者交代清楚。次日或下一班开始检修前,应首先复查停机和挂牌等安全措施。
4.检修结束后,进行试车前。检修工与操作工双方必须都在现场,检修工确认检修保养完毕,情况正常,一切工具、材料和人员撤离施工现场,操作工方可摘下检修警告牌,装上电气保险插销,准备操作。
5.各类电器设备与线路进行检修、保养、必须事先办理停电申请作业票,经机动科、生产技术科核实后,才能安排工作。工作开始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电工联系,由电工进行停电操作,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可靠的切断电源并落实放电,临时接地等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结束后,操作电工必须得到专人的指令,摘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8、转炉烟道、烟罩漏水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转炉烟道、烟罩漏水需停炉补焊时,调度必须通知转炉炉长、一助手用高压氮气吹扫烟道 ,同时通知运转风机房风机运行30分钟后降低速运行,待检修人员检测、确认漏点后对检修烟道及烟罩进行放水,以降低烟道内温度,确保烟道内没有残留煤气。
2.此时炉前一助手要将氧枪提出氮封口,检修人员要在氧枪氮封口处盖上钢板防止掉物。如氧枪提不出时,检修人员必须关死氧气阀门并检查确认氧枪不漏气(或割枪并提出氮封口后),方可进行补焊。
3.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必须通知调度并在转炉控制台上挂检修牌(倾动、传动部分必须确认停电,确认倾动及各下料阀是否关闭)。转炉一助手必须值守于操作台前监护,因无检修主管人员的指令或检修牌未摘除,一助手严禁动枪、动炉。
4.补焊转炉烟道、烟罩前维修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检修工具是否完好可靠,照明用具必须使用充电灯或36v以下行灯。
5.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检修人员要检查烟道内壁是否粘有钢渣,如有粘渣,必须打净方可进入烟道作业,遇有残钢确属粘牢打不掉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入作业。
6.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必须对高温、高空作业的安全,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从下往上作业时,检修用的梯子必须与转炉牢固连接,必须戴好安全带;从上往下作业时,吊梯必须与水套连接牢固,将水套外钢渣清理干净。检修人员的安全带及吊索必须确认安全可靠,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遇有漏、滴水现象,电焊作业人员要做好防护,穿戴好绝缘鞋与戴绝缘手套。
8.进入烟道作业,原则上检修人员越少越好。
9.检修人员在烟道内作业时,禁止汽化烟道内其它维修工作进行。
10.检修人员补焊完后通知调度,由调度下指令:给汽化烟道补水,检修人员对焊点要进行检漏(如还有漏点和调度联系继续补焊),确认无漏点后交付生产。由调度下指令,炉前做吹炼前各项确认准备,送水、送电,维修人员摘检修工作牌,检修结束。
第13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㈠ 日常检维修: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装置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检维修。
㈡ 定期检维修:苯胺生产装置再生周期,确定为公司生产系统停车定期检维修周期,即:每四十个工作日左右进行一次1—2个工作日的全厂生产系统停车定期检维修。
㈢ 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申请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经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 由设备处制定公司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日常计划性检维修,由各单位制定计划,报设备处、生技处审批。检维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第六条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体按本公司《外业协作、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第八条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㈠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㈢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㈣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第九条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第十一条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第十二条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第十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第十五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第十八条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第十九条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二十二条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第二十三条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第二十四条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第二十五条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第14篇 检修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2用火作业票的管理
(1)用火作业票的审批
①特级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师终审批准。
②一级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③二级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2)用火作业票的有效期限
①特级用火作业票和一级用火作业票有效期限为24小时。
②二级用火作业票的有效期限为120小时。
(3)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单位指定的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4)一份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用火作业票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地点有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用火作业票上签字。
(5)用火作业票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气体采样分析
(1)动火作业现场气体采样分析应合格。
(2)一般在动火作业前1小时内进行采样分析。
(3)气体采样分析人员应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并在用火作业票上填写取样分析时间、分析结果最后动火分析人还应签字确认。
4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制度。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在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下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5)在易燃易爆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五级或五级风以上的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8)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9)当生产不稳定或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时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0)对特级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级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第15篇 生产设备大、中修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搞好安全生产。规范设备检修作业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单位及外委施工作业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和不执行。否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2检修作业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项目的施工及检修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2检修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召开检修安全会议,落实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各检修单位、外委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急救电话、消防报警电话畅通,责任落实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计划由机动、设备处组织制定,日常计划性检修,有各生产厂制定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并报机动、设备处、安全处备案。检修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于检修中存在的风险应该做到安全确认,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检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2.4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技改项目和停产检修的重大检修施工项目,检修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司安全处上报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检修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并组织好检修人员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检查试验等,确保安全检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在检修工作中,及时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制止、纠正违章指挥现象、违章违纪作业行为。
2.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体情况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6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检修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6.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6.2详细交代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2.6.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2.6.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7检修现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2.8凡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安全可靠。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检验,连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机械卷扬机、桅杆、井字架、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外壳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氧气、乙炔表要保持灵敏可靠,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2.11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经公司能源动力处审批,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2.12检修施工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2.12.1临时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潮湿的地方必须使用橡皮软电缆,一般采取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户内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穿管等。
2.12.2临时线应设总开关,每一分路必须安装分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应装在用电设备就近处。临时用电的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
2.12.3安装后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更动。超过15天使用的临时线,应按正式线路架设。临时线与设备、水管、暖气管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m。
2.12.4临时线的工作零线不得随意乱接,必须从正规零线上接,以防触电。临时线拆除后,严禁留下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从电源处切断。
2.13安全处随时进行专项检查,检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岗)必须跟班作业,深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现象要及时制止。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1检修前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护,及时清理积存冰块、地面结冰。
3.2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3.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
3.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现场要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3.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检修作业,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6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场所,要使用防爆开关、接线盒等;在容器内和潮湿的作业现场内必须配装安全低压电源;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
3.7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容器、下水井内等)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监测和氧含量监测,必须佩备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并派专人监护,以防中毒。
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9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带压、有毒、高温、腐蚀等物料的机泵、管道设备时,必须先停车,切断物料,卸压降温,进行倒空、蒸煮、吹扫、置换、通风处理,加堵盲板,切断物料来源。尤其是煤气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煤气制度。可靠切断煤气来源,抽堵盲板作业必须佩戴呼吸器,盲板断电后挂牌停电,管道吹扫合格后方可作业。
3.10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做好安全确认。在煤气密闭区域作业,必须先对区域进行有毒气体、煤气含量、氧含量测试,高压设备检修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泄压工作后,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进行。
3.11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检修挂牌是日常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单位在检修时,必须执行检修停电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
3.12凡是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即配电室拉闸断电和挂牌加锁制度。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应做到岗位和检修人员挂“双牌”,确保作业安全。
3.13办理停电手续。申请停电的检修工作在作业前,应到控制该设备的配电室,按照规定签字,并写明要检修的设备编号和原因。
3,14电工拉闸断电。应将配电室内控制该设备的开关断开并将操作手柄锁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标志牌。
3.15相邻设备断电。对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设备,根据检修工的要求,电工对检修设备及其上、下游设备断电。
3.16各操作室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锁住配电室的门。电工拉闸、断电、挂牌,要把配电室的门锁好,钥匙由电工保管且不得交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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