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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范本改革

更新时间:2024-11-20

集体林权制度范本改革旨在提升林业资源管理的效率与公平性,通过调整和优化现有的产权分配与管理机制,激发林区社区的积极参与,推动可持续的森林管理和经济发展。它旨在解决传统集体林权制度中的问题,如产权模糊、管理混乱、资源利用不充分等,以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

包括哪些方面

1. 权属清晰化:明确集体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和流转权,确保权利归属明确,减少纠纷。

2. 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林权登记、流转、抵押、担保等制度,促进林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3. 社区参与:鼓励林区居民参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营,通过合作组织或个体承包等方式提高管理效能。

4. 政策激励: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森林生态修复、碳汇交易和非木质林产品开发,增加林农收益。

5. 监督与考核:强化林业行政管理,加强林权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重要性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对于我国林业发展至关重要。它可以提高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林业经济的繁荣。通过赋予林农更多的权利,可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推动林区的自我治理。改革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生态平衡,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改革有助于解决农村就业问题,改善林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方案

1. 林权确权:全面开展林权调查,确权到户,确保权利人权益不受侵犯。

2. 制定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集体林权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提供制度保障。

3. 建立交易平台:设立林权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

4. 技术培训:对林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其林业经营能力。

5. 引入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解决林农资金难题。

6. 加强监管:建立林权动态监管体系,定期检查,防止滥伐和非法交易。

7. 落实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在集体林权改革中的职责,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期待集体林权制度范本改革能为我国林业带来新的生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集体林权制度范本改革范文


第一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讲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政策和技术规程,自治区林改领导小组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这是我区林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林改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两个部分。我们这个讲座主要是对这个《办法》进行学习、理解,掌握《办法》的精神要点,以便在林改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 第一部分林改相关政策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对我们在林改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一些相关政策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共有1、自留山政策,2、责任山政策,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 4、谁种谁有政策,5、林地流转政策,6、生态公益林政策,7、退耕还林政策,8、确权发证主体与对象的政策等八个方面。

1、自留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三条 规定,自留山长期稳定不变。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林业生产用途。自留山长期归农户使用,

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自留山位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自留山使用权;人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协商处理。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等量置换;也可以由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与自留山使用权人签订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归属、利益分成、使用期限。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全部纳入自然保护区或者森

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2、责任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四条 规定, 责任山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不变。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全区统一规范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限为70年,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享有责任山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力,并允许继承。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已签订有承包合同,但没有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期限的,要完善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责任山已落实到农户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和调整承包的林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外迁,其要求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予以保留。承包合同生效后,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承包的林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开发、经营和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将承包

的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

责任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经营,承包方要求归还的,应当归还。

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五条 规定,林业“三定”时未承包到户,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凡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按本次林改时确定的人数承包到户;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一)通过招标、拍卖、出租、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确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经营主体经营,所得收入按规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二)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继续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的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持有,收益按股分配。

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种植的林木,由该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木处置后,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并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落实经营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者通过流转获得的收益,应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或公益事业,其中70%以上应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谁种谁有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 第六条规定, 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种植的林木,坚持“谁造谁有,可以继承,可以作价转让,林木依法采伐,产品自主处理”的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应补签承包合同,确定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经济组织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上种植的林木,由林木所有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落实经营主体后登记发证。

5、林地流转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七条 承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已经实行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第二篇: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三茅镇中华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三茅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户1184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755人。

一、任务完成情况

全村完成林改面积308.5亩,至11月底,林改任务全面完成,其主要林改方式为发放林权证,涉及户数1184户,人数3755人,林改档案齐全。

二、林改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镇林改工作小组

为有效开展全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村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村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了改革任务,明确了时间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揭开了序幕。

2、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村成立了林改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参加了镇林改领导小组组织的林改培训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林改范围;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林改工作任务,对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申请上报,建立档案;三是总结经验阶段,对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验收。

3、严格操作程序

在林改的操作程序上,坚持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操作,保证方案符 1

合省、市、镇相关文件规定,保证方案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做到切实可行。二是严格操作程序,认真规范填写林改登记表,召开有关会议,确保林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运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过程,林改政策性强,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三到位,明确责职责,尊重群众意愿,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2014年11月

第三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__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14年对于我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说,既是决战年、又是攻坚年、也是成功年。一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是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农民期盼的焦点、加强农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林业发展新的起点。这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领导下,全区上下严格按照“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林改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热情服务,全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明晰产权及确权发证”的核心基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编制、经费全面落实。

一、我区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集体林地43.32万亩,林改涉及2个乡3个涉农街道、28个村、292个组

2014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组织实施了全市林地的稳权发证工作,全区以“均股均利”为产要经营模式。到目前为止,全区共完成1109宗、9.32万亩林地的登记确权和发证工作,高处纠纷8起,外业勘界率、纠纷调处率、林权发证率平均达到100%。总之,经过2年的努力,我区林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1

对促进我区的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确权发证,明晰了产权,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加快了林地的流转速度,加速了造林绿化进程。

全市已有100%的林地核发了林权证,这些地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确权发证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一是表现在造林上,许多农民,特别是个体承包大户在自己拥有林权的山上开展人工造林。二是表现在管理上,群众自觉上山防火、防盗、防虫、去杂、施肥,真正做到了“把山当田种,把树当粮管”。三是表现在林地流转上,稳权发证以来,社会上不少人以租赁、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到林业生产经营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合唱。

2、林地流转加大了社会力量对林业的投入。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稳权发证后,林地经营权的流转明显提速,今年来,全区集体林地流转比例达到26%。林地流转后,经营主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林业生产。

3、项目建设增加了林农收入,进一步巩固了林改成果,实现了林改目标。

2014年以来,我区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项目的实施给林农带来了极大的收益,进一步调动了林农加大林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

4、配套改革的完成,建立了林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

以石政办发[2014]号石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加挂区林业局牌子,定编5人,其中业务收3人,行政执法人员2人,每个乡林业定编3人共6人,全区林业系统定编共11人,其工资、福利、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目前11人全部到岗。配套改革的完成,落实了林业工作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建立了林业工作长效机制。

三、我市林改工作的主要经验作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一是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邓柯任顾问、区长田奇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林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以及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林改办设在区农办,由区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现场督促林改进度。二是区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和督办林改工作。2014年5月,区委副书记曹华友,副区长邹金芝带领区林业局、区林改办同志到两乡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研究。8月,区长田奇到区林业局专题调研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改突击月开始前,副区长邹金芝展开林业专题调度会,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二)成立专班,完善配套。根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迅速成立了石鼓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林改办),抽调技术骨干组成技术工作专班,负责林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区辖2个乡3个涉农街道也都相继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宣传发动,典型引路。全区林改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始终坚持舆论宣传攻势,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去年五月份及今年七、八月份,在全区广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横幅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改政策,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区共悬挂横幅37条,标语163条,展开宣传会议39均次。

(四)培训骨干,规范操作。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了确保参与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政策,熟悉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区林改办于2014年5月,参训人员60人次,各乡(街道)林改办也都相继对村一级的林改专班人员进行了全员或骨干培训。举办林改骨干培训班,今年6月在松木乡召开全区林改促进会,邀请市林改办专家讲话,为全区开展林改工作提供了专职业务人员和技术保障。

(五)明确任务,有序推进。为了实现省政府今年底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的目标,我区本着“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提出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一是在

2月底前完成外业勘界、构图任务。二是在8月底前完成发证率80%的任务。三是在10月底前完成全配套改革任务,同时对照林改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全部图、文、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检查评比验收工作。年底为全面完成林改任务,从推进林改工作的进度来看,各阶段的工作任务都基本顺利完成。

(六)强力督导,整体推进。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地的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都不相同,决定了我们在整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既要防止工作走过场,草率收兵,改革不能收到实效;又要避免工作走极端,教条化,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影响和贻误其他工作,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林改办和区林业局联合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了三个“林改检查督办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自督导的乡(街道)进行“入户访、到村听、进站(林业站)看”,检查林改的进度和质量,督导林改必须按政策办事,按程序操作,确保了全区林改工作高质量和全覆盖地完成。

(七)规范档案,统一管理。在全面推进林改工作中,我们严格要求各级林改办要认真收集、整理和保管好林改的各种资料、图、文、表及合同,建立完整的林改档案,配备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区林业局的林权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现正在着手筹备建立电子档案,以便接受

社会公众查询。

总之,我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已全面完成任务,完成了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为民办实事的目标。

第四篇:__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__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__镇党委、政府,对您们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把我镇集体林权权制度改革情况向各位领导作如下简要汇报:

一、 基本情况

全镇辖9个农业行政村,73个村民小组,幅员面积46平方公里。林地1337公倾。本次林改明晰产权757亩,74宗地,发放林权证244本(自留山补发证在内),调解林权纠纷15起。

二、具体做法

1、做到“三个落实”。

(1)人员落实。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和布署。采取领导联片、镇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社、社长到户负责具体指导。另每个社确定一名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

(2)经费落实。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对完成任务的村每村奖励200元,社奖励50元。对林权证经办人员实行补助的原则,即每办一本林权证补助经办人员5元。对林权改革所需办公用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微机调配使用。

(3)责任落实:镇对林权改革专门下发了两个文件;制定了专门的工作计划;将该项工作列入镇村社的目标考核。

2、保证三到位。

(1)宣传动员到位。我镇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会,镇党委书记刘正良和镇长___`亲自作了动员讲话,各社4月20日前将该项工作宣传贯彻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

(2)培训到位。镇上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镇村社干部和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请林业局老师到培训会上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详细的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镇村社干部和业务人员做到政策透明,业务熟悉。

(3)政策到位。整个林改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布署,我镇严格依法规范操作,做到认真摸底调查,各社按规定讨论方案,形成决议并张榜公示。

(4)奖惩到位。及时收集归纳完善资料进行考核奖励,兑现各项奖励补助资金,目标考核严格打表。

三、取得效果。

由于此次林改工作我镇做得细做得实,为我镇后来的项目实施带来了很好的效果。比如:我镇今年实施的川黔高速公路征地工作,其中就涉及很多林权问题,由于林改工作的成功,在实施中没存在因林权纠纷造成工程受阻的事情发生。再比如:我镇实行的土地垦复工作,一个山涉及几十户农户,也因为林改成功,没有因林权纠纷造成土地垦复项目的实施受阻。事实证明,此次林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第五篇: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镇 人 民 政 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日)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年 月 日,我镇召开了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铺开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林改办的具体指导下,镇委、镇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进度,确保质量,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了全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我镇共 个村委会村民小组,其中有林改工作任务的有个村委会个村小组,涉及场户农户人,全镇林业用地面积亩,其中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林地 亩。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全镇共完成外业勘界面积万亩,占全镇涉及林改林业用地面积的 %,发放林地所有权证 本,涉及面积万亩,发证率%,发放林地使用权证万本,涉及面积万亩,发证率%;发放股份权益证万本,涉及面积万亩,发证率%;调处山林纠纷宗,涉及林地 万余亩。根据自查对农户的走访,全镇林农对我镇林改工作均表示满意。在全面推进集体制度改革的工作中,主要的做法和 1

措施:一、二、三、、、

林改成效:

一是广大林农护林耕山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通过林改,农村集体林地的林地所有权、农户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等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明晰,这样,从根本上消除了林农发展林业的忧患意识,提高了广大林农营林造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据林改工作员反映,我镇出现了不少村民带着干粮上山搞中幼林抚育的情况。

二是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拓宽农民的致富途径,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三是促进了林区秩序稳定,形成了和谐林区的良好局面。在集体林权制度工作中,我们按照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镇、镇与镇的纠纷不出县的原则,扎实稳妥地抓好了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化解了林农之间的各种矛盾,维护了林区的稳定,促进了林业的和谐发展。

目前,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林业的发展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加快建设现代林业的步伐,构建和谐生态文明的绿色(高岗、迳头、水头、石角、汤塘、龙山)。

《集体林权制度范本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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