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监理工作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各方利益。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职责与权限的明确
2. 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规定
3. 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4. 协调与沟通机制
5. 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
6. 文件记录与报告制度
7. 人员培训与绩效考核
1. 监理职责:详细列出监理人员在项目中的责任,如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协调业主与承包商关系等。
2. 权限规定:明确监理人员在决策、审批、执行等方面的权限,防止越权操作。
3. 项目管理:制定项目计划,监控进度,处理变更请求,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点,制定验收标准,保证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 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会议,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准备应对策略。
7. 文件记录:规定项目文件的整理、归档和存取流程,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8. 培训考核: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激励团队进步。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合规:制度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和法规依据,保障了工作的合法性。
2.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3. 维护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保证项目质量。
4. 保护利益:制度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解决纠纷,保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
5. 增强信任: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增强业主、承包商对监理的信任,促进合作。
1. 制度制定:由专业团队负责,结合项目特性和行业规范,制定全面、实用的管理制度。
2. 培训宣贯: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到位。
3. 执行监督: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反馈调整: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5. 持续改进:通过项目总结,不断优化流程,提升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该制度的实施将为监理项目提供坚实的基础,推动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实现项目的高效、优质完成。
第1篇 监理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1计划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国家计划和业主要求顺利实施,编制的原则应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到科学、合理、便于执行。
2计划编制包括:
工程项目总体控制网络计划(进度平衡计划);
工程项目一览表;
投资计划年度分配;
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划分表等。
3工程项目总体控制网络计划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熟悉设计文件并与业主充分交换意见后编制。总体控制网络计划要作好进度平衡,表明各种设计交付日期、设备供应期、施工进度、试车时间、生产准备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其编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工程项目总体控制网络计划应在监理委托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
并提交业主审核。
4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项目一览表及投资计划年度分配表,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作好资金平衡,并提请业主及时筹措建设资金。
5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划分表应根据施工合同编制。
6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表,使之与总体进度网络计划相一致,否则应采取措施。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月统计表,作好进度分析。
7要作好实际进度动态分析,查找工期提前或滞后的原因,采取措施努力使实际进度接近计划值。这些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等。
8总体控制进度网络计划应根据执行情况不断修正,至迟每半年进行一次。
修订前应充分作好分析工作,使之更加切实可行。
第2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总体要求
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
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 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 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2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 )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
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 )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 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 ) 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 )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 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 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 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 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 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 )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 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
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 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 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第3篇 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1、项目总监制定详细的机构人员分工,报总工办备案;
2、批准后的《监理机构备案表》两天内报送业主、承包商;
3、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调整须报总工办备案;
4、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根据工程规模、特点按规定配置办公设备;
5、监理驻地办协助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配齐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所需规范、标准及工程管理标准用表;
6、监理部提供监理机构设备、办公易耗品;
7、监理工作以预控为主,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须说到做到,做到记录到;
8、不得接受所监理工程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任何津贴及不适当的宴请;
9、监理机构须爱护使用办公物品,现场办公物品不得外借;
10、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每周制定一周工作计划。
第4篇 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后勤管理工作。
住宿
1. 项目总监提交住宿计划,项目管理部批复,报公司办备案;
2. 非本项目常驻的兼管监理工程师必须安排固定住宿地点;
3. 非监理人员不准留宿,特殊情况须项目总监批准,时间不超过两天;
4. 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留宿时间超过一周,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公司备案;
5. 如监理合同约定业主提供住宿,按合同执行;
6. 如业主不提供住宿,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住宿;
7. 监理人员不得向所监项目承包商、材料供应商提出住宿要求;
8. 如确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内的住宿配合,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会同业主与承包商商洽;
9. 现场监理人员擅自在项目安排以外住宿,安全事故自负。
就餐
监理人员就餐一般情况自行解决;
10. 监理机构不得在所监理项目承包商处就餐,如确需,须经业主书
面批准,报项目管理部、总工办备案;
11. 经批准在所监理项目的承包商处就餐,餐费由就餐人结算,非监理机构成员和本公司检查人员不得在承包商处就餐;
12. 如在承包商处就餐不结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后勤生活设施
13. 监理机构住宿配备一付床/人等生活设施;
14. 住宿配备热水冲浴的基本器具一套,监理机构自行维护;
15. 若监理机构自行开伙,配备基本炊具;
16. 生活用品自备。
后勤费用核算
17. 办公室房租、水、电费归业主负责;
18. 若业主不提供住宿条件,由公司承担租房费用;
19. 监理机构住宿所产生水、电、气、物业等费,由监理机构成员自行负责;
20. 监理机构自行开伙,费用由自行负责。
后勤保卫
21. 结伴外出;
22. 外出时间不得迟于23时,否则需提前告知项目总监;
第5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总体要求
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
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 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 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2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 )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
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 )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 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 ) 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 )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 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 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 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 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 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
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 )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
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 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
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 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 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第6篇 项目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各行业标准。
二、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质量监理事宜。各片总监(监理部主任)为公司派驻现场的监理第一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时,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遗漏。
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价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9、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施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交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0、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并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和绘制好竣工图,提供给监理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服务过程记录,包括开工令、监理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3)分项、分部工程及竣工验收记录一份;
4)工程监理总结。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总监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检查本周监理工作
第7篇 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3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t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二、现场安全监理管理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监理事宜。各工程项目总监为公司派驻现场的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并视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现场安全监理员。
1、现场安全监理任务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安全用具、器具;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施工安全检查表》另发);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1)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带着愤满、怨气、忧郁等情绪和带病工作,马虎凑合,侥幸心理。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不道德行为等等;
2)物件的不安全状态:施工中工具、机械、设备、材料等,接触各类的设施、设备等,这些使用和接触的各类材料、工具、设施等统称为物件,这些物件不仅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且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考核流程;气象条件的影响;高噪声、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环境和作业场所;
3、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人、家庭、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三、安全监理操作流程
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9)、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10)、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考评情况。
2)协助、督促业主和总包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1)、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操作程序,并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操作流程和处理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2)协助、配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对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环境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如:用地范围呢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安全施工的构造物。
3)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4)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1)施工单位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2)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庆阳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5)在开工申请表上签字前,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中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做到准时、准确到位,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确认后,才能在开工报告上签字。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安全监理方法: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核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审核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具备可行性;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2)现场监督与检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对
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确立安全施工控制的停止点(待检点)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如:现场开工前;脚手架使用前;模板安装、拆除前;土方开挖前;电源使用前;吊具使用前等。
4、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结构,防止偷盗、火灾、意外伤害的发生;
严格控制现场闲杂人员;
第8篇 某项目监理组外业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组外业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必须坚持对工地现场进行持续的巡视,并负责工序验收,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时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理。
2驻地办高监及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每天巡视工地一次,总监办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每二天巡视工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每三天巡视工地一次,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现场了解或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3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各分项进行验收,严禁故意拖延验收或刁难;验收工程时,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验收项目逐项进行实测实量,同时做好原始记录,并据此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严禁抄袭或复印承包商的自检资料作为监理的抽检资料。
4各监理人员必须按要求随时检查承包商的工地材料,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监理部门汇报。
5各监理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施工进展情况以及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当工程进展落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提请承包人注意,必要时应提请承包人制定措施并调整施工计划,同时向总监汇报。
6当出现工程量现场确认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办工程部和合同部,必须时邀请业主参加,承包人和驻地监理必须积极配合核实、确认数量;现场确工程量时应有专人负责数据记录、绘制草图,并拍摄照片或录像等资料,照片或录像要能反映出桩号、部位、参与人员、现场测量过程等;工程量现场确认原始记录应由各方参与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工程设计变更或计量的依据。
7本项目是不断行扩建施工,安全风险很大,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安全培训和交底到位、安全投入和设施到位、安全检查和监督到位;实行“四控”:技控、物控、人控、预控;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行全员、全过程安全监理,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工程现场安全问题,应下达书面停工指令,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8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对工程现场情况做准确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商指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超出权限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监理部门汇报。
第9篇 项目监理日记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日记制度
监理日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监理资料,项目监理部必须要求监理人员认真、详细、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记录前,应对当天的施工情况、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做到书写清楚、版面整齐、条理分明、内容全面。我公司根据监理日记的性质、作用和多年的经验总结,对监理日记的记录方式作如下要求,各项目监理部必须遵照执行。
监理日记的记录方式:
(一)施工活动情况
1、施工部位、内容:关键线路上的工作、重要部位或结点的工作以及项目监理部认为需要记录的其它工作。
2、工、料、机动态
工:现场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数量(比如:钢筋工、木工、泥工、架子工等),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的到位情况。
料:当天主要材料(包括构配件)的进退场情况。
机:指施工现场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及其运行情况(有否故障、及故障的排除时间等),主要机械设备的进退场情况。
(二)监理活动情况
1、巡视:巡视时间或次数,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记录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
2、验收:验收的部位、内容、结果及验收人。
3、见证:见证的内容、时间及见证人。
4、旁站:内容、部位、旁站人及旁站记录的编号。
5、平行检验:部位、内容、检验人及平行检验记录编号。
6、工程计量:完成工程量、变更内容的计量情况。
7、审核、审批情况:有关方案、检验批(分项、工序等)、原材料、进度计划等的审核、审批情况(记录有关审核、审批单的编号即可)。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通过当天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在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发现了什么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监理部是如何处理的,处理结果怎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对一些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记录、保存、整理有关的资料,日记中的记录应做到言简意赅。
(四)其它
1、监理指令(监理通知、备忘录、整改通知、变更通知等)。
2、会议及会议纪要情况。
3、往来函件情况。
4、安全工作情况。
5、合理化建议情况。
6、建设各方领导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情况。
(五)值班记录:由当天值班的监理人员记录并签名。
第10篇 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使监理单位充分发挥作用,也便于公司对监理工作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与其合作的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的编制依据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包括:总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附则共四部分内容。
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第五条 监理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工程部应对监理单位的以下工作重点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的实现;本条款中需要监理单位填报的表格,公司工程部应在第一次监理会议上,向监理单位予以说明(或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⒈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工程部技术主管必须全面、细致的审核,并重点审核其各项预控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
⒉在图纸会审前,工地代表应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图纸审查,监理单位应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分专业汇总后,按附表3格式上报,并审查附表3的内容;
3.工地代表应要求监理单位详细记录施工现场每周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并填报《监理工作周报》(见附表4),工地代表要对《监理工作周报》的内容审核确认。
4. 工地代表应对监理单位的旁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监理单位在进行旁站之前向工地代表提交旁站方案计划表(见附表5)。其主要内容包括:旁站部位、旁站方法、主控项目等。工地代表负责收集附表5,并对其内容审查、确认。
5.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时应重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要素的需求计划,分析其可行性并提出审核意见。工地代表应对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分析其合理性,必要时可要求监理单位对审核意见作出解释说明。
6.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施工总进度计划7天(包括7天)以上,工地代表应督促监理单位采取措施以保证工期。
7.公司工程部经理应定期组织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协调会议。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结果等情况,讨论监理单位工作的效果,工作方法及相互配合等问题。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
8.公司工地代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定期、按时召开监理例会,工地代表参加监理例会并对监理单位的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
9.公司工程部应对监理单位工作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10.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工地代表应督促监理单位编制冬、雨季监理方案,工程技术主管负责审核。
11.公司工程部应统一要求监理单位验线前须将验线内容、验线方法等内容书面通知工地代表,工地代表必须跟踪监理单位的验线过程。见附表6
12. 对施工单位的违规操作,监理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制止。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通知》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应报送工地代表留存一份。
13.监理单位必须经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才能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如果属于紧急情况,监理单位不能向工程部报告时,则应在发布停工令的24小时内向公司工程部经理作出书面报告。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报工程部经理审批。
14.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标准和验收规范之处,必须以书面报告方式向工地代表提出。工地代表确认后报相关人员审批。
15.发生工程变更时,工地代表应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书面评估报告(见附表7),报项目工程部经理。项目工程部经理按《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6.工地代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报审监理月报,并对其内容审核确认。
第六条 在监理单位责任期内,由于监理单位的过失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公司工程部应根据合同及其补充责任条款约定的程序,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
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
第七条 为了准确掌握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水平,公司工程部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除对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外,还应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第八条 监理单位工作质量考评的内容包括:现场监理机构的考评、施工现场管理的考评和监理文件管理的考评三部分。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监理机构的考评占20分,施工现场管理的考评占60分,监理文件管理的考评占20分。总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85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
第九条 此项考评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条 工地代表对其分管的单位工程,按本办法“考评方法与标准”中的要求每月对监理单位进行一次考评,并填写《监理工作质量月评分表》。本办法中规定由监理单位填报的表格,由工地代表负责收集、确认并上报工程技术主管。
工程技术主管负责汇总考评结果,以监理单位所监理单位工程的平均考评成绩作为该监理单位当月的考评成绩。根据考评成绩,公司工程部分析监理单位在该月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要求。见附表2
第十一条 公司对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的考评应符合以下规定:
⒈公司工程部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对当月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工作。
⒉《监理工作质量月评分表》应由考评人及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工作质量月评分表》一式两份,公司工程部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 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的标准和方法
一、现场监理机构的考评
1.监理机构组成及监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⑴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及其进场安排,应与投标文件和监理规划相符,其执业证书应真实、有效。
考评方法:查阅投标文件、监理规划、监理人员的执业证书
⑵ 人员分工及职责:项目监理的成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除非必要,监理单位不得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设置的,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规划、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
⑶ 专业人员配套:根据工程特点,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应专业配套,且数量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及其执业证书
⑷项目监理机构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考评方法:检查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证书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需要及《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检测和测量仪器。
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仪器配备情况。
3.项目监理机构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⑴ 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守相关的廉政建设规章及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考评方法: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有廉政建设规章或职业道德守则及其执行情况。
⑵ 项目监理机构应制定工作时间制度、旁站监理制度、工地例会制度、见证取样制度、现场档案管理制度,并经分公司工程部认可。
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制定了旁站监理制度、工地例会制度、见证取样制度。
二、监理文件管理的考评
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要结合工程特点,且内容齐全。
考评方法:检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⒉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应及时,内容应完整、全面。
考评办法:检查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的内容
⒊现场的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应分类清楚、收集齐全、签字有效、完整。
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三、施工现场管理的考评
1.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
⑴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
考评方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监理单位的审核结果
⑵ 监理单位应对承包商进场人员和设备进行审核。
考评办法:检查进场人员相关证书和主要施工机械报审表
2.监理单位对进场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控制情况
⑴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考评方法:跟踪监理人员见证取样过程、检查检测报告。
⑵ 监理单位应对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进场建立台帐。
考评方法:检查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台帐。
⑶ 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具备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考评方法:检查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3. 旁站监理工作的落实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考评方法:检查监理人员旁站的到岗和工作情况。
4.施工测量放线的复核工作
⑴ 监理单位应按规范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测量放线的成果进行复核。
考评办法:跟踪检查监理人员的验线过程
⑵ 监理测量资料应完整。
考评方法:检查监理验线资料
5.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
⑴ 监理单位应针对建设单位下发地《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制定防治方案。
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是否有防治方案和措施
⑵ 工程质量通病能够得到较好的防治效果
考评方法:检查施工现场质量
6.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⑴ 监理人员能够很好地完成各检验批、分项、分部的验收工作。
⑵ 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监理单位要及时编制质量评估报告。
考评办法: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及相关的验收记录和会议纪要。
7.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的控制
⑴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考评办法:检查总进度、月进度计划报审表
⑵ 监理单位对工程出现进度落后的情况应进行分析及提出调整意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实施方案后,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考评办法:检查监理单位关于进度落后的分析报告或是否采取积极的措施。
8.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
⑴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应及时采取措施,下发监理通知或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考评办法:查看监理通知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⑵ 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最后形成处理结果或分析报告。
考评办法:查看处理结果或分析报告
9.监理单位对工程量的审核
⑴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⑵ 在工程实施变更前,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变更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确认后要对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及费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考评办法:查看工程量计量清单
10.工程款支付情况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合同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确认并报工程部审批。
考评办法:查看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1.安全文明施工
现场应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发生。
考评办法:检查工作记录和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项目监理机构如月考评结果不合格,公司工程部应认真分析原因,并向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可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情节较严重时可中止《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第11篇 监理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1 信息是工程项目实现三大控制的基础,必须重视和加强信息管理工作。
2 信息管理包括信息采集、信息流程、信息编码、信息处理等各项工作。
3 各现场监理站应指派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信息管理工作,监理工作人员均有义务采集并提供各种监理信息。
4 为便于监理信息的存储和处理,应努力使日常业务标准化,报表文件规范化。公司制定统一的信息编码制度,便于存储、处理、检索和应用。大、中型监理项目应实现信息管理微机化。
5 监理工作人员收集的信息,经总监或总监代表审阅认为要价值的,可提交信息管理人员编码、存储,监理工程师可随时调出使用。
6 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培训上岗,并努力钻研计算机业务,不断开发应用范围。
第12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体要求
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 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 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 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 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 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 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 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 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 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 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
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 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 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 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第13篇 某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情况核查表》。
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或经核查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能力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表》交监理单位审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查并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在认真审查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部成员进行交底。
4)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发现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及时提出监理意见。
5)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检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6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审查制度
1)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供应,应符合设计图纸规范、验评标准及市建委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
2)工程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择必须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审定。
3)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情况。
4)监理人员应负责检查和审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以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半成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6)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7)监理单位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8)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和质量签认工作。
7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验收合格证以及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8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有异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院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9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按照监理实施细则或质量标准交底对正在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4)坚持质量否决权,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须返工重做,不合格的工程不计工程量。
5)坚决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量验收制度、验评标准。
6)坚持实行单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谁施工的工程谁负责质量。
7)分部分项工程坚持推行样板引路的做法。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等。
8)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其中包括:
a.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情况。
b.制作分项、分部工程优良率控制图。
c.各种试验结果分析。
10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质量验收按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的程序执行。
2)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点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地方建委有关文件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质量评定报送项目监理组。
4)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有关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签证、并签认评定等级。
5)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未经签认的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留置组数及养护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制作试块时,监理人员应进行抽查。
2)施工单位应分别留置标养及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应在试块养护期满后三天之内将试压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3)混凝土及砂浆标准养护试
块强度是验收钢筋砼和砌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在未接到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报告单的情况下,不得签认该施工部位质量等级。
12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3工程质量整改、工程暂停施工以及复工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理日志记录。
2)对较大的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整改后施工单位应上报项目监理组复查、签证。
3)因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在征得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该指令需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接到停工指令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写出整改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5)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应同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核查确认停工因素消除后,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指令。
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与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有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5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施工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在年、月、周处提交年、月、周进度计划。
2)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3)项目监理部协助施工单位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协调现场各部门、各工序的紧密衔接。
16投资监督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涉及工程投资增加的变更、签证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或授权。
3)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7监理月报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按月编写监理月报,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2)《监理月报》按公司监理月报范本目录编写。
3)每月26日前,项目监理部提交监理月报初稿,经总监、公司审查后于上报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
18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报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①.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②.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③.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④.工程小结。
⑤.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4)竣工验收时实行一户一验制,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重点检查其使用功能。
19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0工地例会制度
a.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2)第一次工地会议有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会议中介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驻地代表及其权限,施工单位汇报施工准备情况,各方协商确定协调的方式及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
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分发有关各方。
b.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是履行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的例行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工地例会。
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问题。
5)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建立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制度。
c.专题工地会议
1)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2)专题工地会
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
3)专题工地会议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4)整理专题工地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发有关各方。
21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a.实施工程监理的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b.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c.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d.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第14篇 某某项目监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为明确考勤制度,严肃考勤纪律,塑造____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的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____监理项目部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夏令)2:30~6:30
(冬令)2:00~6:00
晚上加班:夏令6:00开始当班,冬令5:30开始当班
三、晚上加班超过0:00,次日上午休息;超过4:00,次日全天休息。
四、每月1日至7日为第一周,8日至15日为第二周,16日至23日为第三周,24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第四周,以下所提到的一周均按此计。
一周迟到时间与早退时间之和累计5分钟以内或迟到次数与早退次数之和累计1次以内(含1次),计一次考勤轻度缺勤;
一周迟到时间与早退时间之和累计10分钟以内或迟到次数与早退次数之和累计2次以内(含2次),计一次考勤一级违纪;
一周迟到时间与早退时间之和累计30分钟以内或迟到次数与早退次数之和累计5次以内(含5次),计一次考勤二级违纪;
一周迟到时间与早退时间之和累计超过30分钟或迟到次数与早退次数之和累计超过5次(不含5次),按每30分钟(余数超过10分钟按30分钟计)或每5次(余数超过2次按5次计)计一次考勤三级违纪;
一次性迟到超过30分钟或一次性早退超过30分钟,按每30分钟(余数超过10分钟按30分钟计)计一次考勤四级违纪;
旷工按每30分钟(余数超过10分钟按30分钟计)计两次考勤四级违纪。
五、每月每两次考勤轻度缺勤为一次考勤一级违纪,每两次考勤一级违纪转计为一次考勤二级违纪,每两次考勤二级违纪(含由考勤一级违纪转计的考勤二级违纪)转计为一次考勤三级违纪,每两次考勤三级违纪(含由考勤二级违纪转计的考勤三级违纪)转计为一次四级违纪。
六、监理人员每月有权提出休假四天,具体休假日期一般由监理人员自己事先书面向____同志申请,经____同志书面批准同意后根据批准的日期进行休假。监理人员当月若实际休假天数不足四天,可将节省下来的天数保留至本季度内补休,补休不得跨季度。其中,每年一、二、三月为第一季度,四、五、六月为第二季度,七、八、九月为第三季度,十、十一、十二月为第四季度。每次休假的第一天距上一次休假的最后一天必须在六天以上(含六天),每次休假的总天数最多为六天。
七、除经过批准的休假外,其他需请假时,同样必须由监理人员自己事先书面向____同志申请,经____同志书面批准同意后根据批准的时间进行请假。每次请假(不包括经过批准同意的休假)均计一次考勤轻度缺勤。
未经书面批准擅自离岗(根据安排或按理应该在岗而未在岗称为擅自离岗)超过一小时者或一次性迟到超过120分钟者按旷工论。
八、当月无考勤违纪情况,给与考勤奖100元;当月有一次考勤一级违纪但无考勤二级或二级以上考勤违纪情况者,暂扣当月考勤奖的20,若下月无考勤违纪情况,暂扣的20完全发还,但下月若还有考勤违纪情况,则暂扣金额将不予发还;当月有一次考勤二级违纪但无考勤三级或三级以上考勤违纪情况者,扣除当月考勤奖的50;当月有一次考勤三级违纪但无考勤四级考勤违纪情况者,扣除当月考勤奖的100,并扣除所在季度的季度奖金的40,所在年度年终奖金的20;若当月有考勤四级违纪情况,则除扣除当月全额考勤奖、扣除当季全额季度奖和当年年终奖金的30外,还按下面公式计算罚金:
罚金=当月扣除罚金前的税前工资×[1-(0.9)n]
式中:n为当月考勤四级违纪的次数。
以上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扣除的比率,将在当季度和当年度中予以累加计算,直至累计扣除比率等于或大于100。
九、在本监理部工作时间满一个季度者季度奖计划金额为300元,在本办事处工作满一年者年终奖计划金额为1200元。
工作时间未满一个月者,无月度奖金;该季度工作时间未满三个月但超过一个月者,季度奖计划金额为100元;该年度工作时间未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者,年终奖计划金额为600元。
十、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的实发金额还必须考虑其他因素,如监理人员的工作业绩、项目监理部的效益等情况。
十一、本办法自200__年__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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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体要求
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 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 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 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 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 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 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 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 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 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 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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