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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保安管理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商场保安管理制度

商场保安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商场的安全运营,保护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商场的财产安全,以及保障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这一制度涵盖了保安人员的职责、行为规范、培训与考核、应急处理机制、监控系统管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保安人员职责:明确保安人员在日常巡逻、出入口管理、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2. 行为规范:规定保安人员的行为标准,包括着装要求、礼仪礼貌、服务态度等。

3. 培训与考核:设定保安人员的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及定期考核制度。

4. 应急处理:制定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人群拥挤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5. 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和数据保存规则,确保其有效运行。

6. 协作与沟通:阐述保安人员与商场其他部门、当地警方的协作机制。

重要性

商场保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提升安全感:通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增强顾客和员工对商场的信任感。

2. 防范风险: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损失发生。

3. 维护秩序:保障商场运营秩序,减少因安全问题导致的纠纷。

4.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商场的法律风险。

5.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提高保安团队的工作效率。

方案

1. 设立保安部,由经验丰富的主管负责,定期评估和调整管理制度。

2. 对新入职保安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基础技能培训,确保其胜任工作。

3. 实行轮岗制度,让保安人员熟悉商场各区域,提高应对各种情况的能力。

4. 定期举行应急演练,提升保安团队的应急反应速度和协同能力。

5. 加强监控设备的维护和升级,确保视频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6.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7. 建立与当地警方的良好沟通渠道,遇重大事件能快速联动。

商场保安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需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购物环境。

商场保安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年丰商场保安队工作管理制度(2)

商场保安队工作管理制度(二)

一、商场外围执勤保安员,应时刻牢记“顾客的满意,我们的追求”的服务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商场和顾客的服务思想。

二、在外围执勤过程中对顾客和员工的求助要热情接待,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积极主动的帮助顾客排忧解难,不准态度生硬或置之不理,不允许浣“不”字,令顾客不满意。

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身外在形象。

四、工作期间,着装规范整沽,佩戴上岗证,不允许戴戒指、项链,腰间bp机、手机等,不允许留长发(帽墙下发常不超过2厘米)染发、蓄胡须、留长指甲,时刻注意警容风纪。

五、上岗执勤时,站姿端正、警容严整、举止雅观、精神饱满,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上下岗要做到队列整齐,两人成行,三人成伍,换岗时相互敬礼。

六、工作期间,要峰守岗位,严格执行“五勤、七不准”的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奉献,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七、严禁酒后上岗,下班回家后应保证休息和充足的睡眠,以饱满的精神和体力上岗执勤。

八、室内卫生要勤打扫、勤整理,注意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不允许在室内乱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个人物品按规定存放在更衣柜墨。

九、室内休息时,不准横躺峰卧、敝衣露怀、趿拉鞋、吃零食、吸烟、嬉戏打闹等不规范现象。

第2篇 年丰商场保安队上岗执勤管理制度

商场保安队上岗执勤管理制度

一、上岗执勤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果断处理,严禁脱岗、空岗、串岗、聚伙聊天。 二、上岗期间严禁坐岗、靠岗、东摇西晃、影响形象,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三、上岗期间严禁干私活、会私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四、上岗期问严禁睡觉、打牌、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五、严禁工作中和上岗自仃饮酒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上浮工资的50%。

六、上下岗期间除紧急情况外严禁乘坐电梯上下楼,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七、在执勤中遇有火灾和被盗现象发生应采取沉着冷静的措施,遇有重大事件在报警的同时做好案件现场的保护工作,对玩忽职守,临阵退缩者除扣发当月工资外,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闭店清场,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做好记录,不要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对违反者处以1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九、上岗执勤要站姿规范,警容严整,举止雅观,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l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

十、以各种方式偷拿、盗窃商品,处以5倍罚款以外,并予以辞退,后果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在执勤过程中,任何人不允许以各种理由参与打架斗殴,对违反者予以辞退。

第3篇 年丰商场保安队工作管理制度

商场保安队工作管理制度

(二)

一、商场外围执勤保安员,应时刻牢记“顾客的满意,我们的追求”的服务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商场和顾客的服务思想。

二、 在外围执勤过程中对顾客和员工的求助要热情接待,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积极主动的帮助顾客排忧解难,不准态度生硬或置之不理,不允许浣“不”字,令顾客不满意。

三、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身外在形象。

四、 工作期间,着装规范整沽,佩戴上岗证,不允许戴戒指、项链,腰间bp机、手机等,不允许留长发(帽墙下发常不超过2厘米)染发、蓄胡须、留长指甲,时刻注意警容风纪。

五、 上岗执勤时,站姿端正、警容严整、举止雅观、精神饱满,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上下岗要做到队列整齐,两人成行,三人成伍,换岗时相互敬礼。

六、 工作期间,要峰守岗位,严格执行“五勤、七不准”的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奉献,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七、 严禁酒后上岗,下班回家后应保证休息和充足的睡眠,以饱满的精神和体力上岗执勤。

八、 室内卫生要勤打扫、勤整理,注意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不允许在室内乱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个人物品按规定存放在更衣柜墨。

九、 室内休息时,不准横躺峰卧、敝衣露怀、趿拉鞋、吃零食、吸烟、嬉戏打闹等不规范现象。

第4篇 年丰商场保安队警容风纪管理制度

商场保安队警容风纪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若工作服和上岗证有明显脏损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二、注意仪容仪表,不尉长发和奇异的发型,以及蓄胡须、留长指甲,第一次批评教育,自觉修剪整理并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三、不允许穿凉鞋、拖鞋、行鞋上岗,必须穿黑皮鞋,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四、不准戴戒指、项链等饰品,上岗期间不允许佩戴呼机、手机、钥匙串等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五、上下班期间不允许穿短裤、背心或光背如有违反罚款50元。

六、着装上岗不允许披衣、敞怀、两手插兜,不允许挽袖子、挽裤腿,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第5篇 t商场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 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 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队长每天的工作详细职责

1. 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

2. 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

3. 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 加强与客户保卫部门的联系。 要与客户保卫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换工作情况,熟悉客户单位周围的社会治安情况,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保障客户安全,维护客户利益。

5. 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贯彻公司提出的从严治队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公司印发的考勤报表,并于当月 25 日前开展分队会议,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

6. 组织责任区内的工作。要根据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务的合同事项,组织好责任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责任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

7. 做好领班思想工作。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保安领班的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报公司保安部门处理。

第6篇 s商场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 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 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 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队长每天的工作详细职责

1. 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

2. 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

3. 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 加强与客户保卫部门的联系。 要与客户保卫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换工作情况,熟悉客户单位周围的社会治安情况,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保障客户安全,维护客户利益。

5. 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贯彻公司提出的从严治队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公司印发的考勤报表,并于当月 25 日前开展分队会议,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

6. 组织责任区内的工作。要根据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务的合同事项,组织好责任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责任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

7. 做好领班思想工作。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保安领班的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报公司保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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