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则是规范公司内部人力资源运作的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高组织效率,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它通过设定明确的工作职责、招聘流程、薪酬福利、考核标准、晋升机制以及奖惩办法,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公正、公平、透明的管理框架。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程序,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及录用决策。
2. 员工培训与发展:设定新员工入职培训,以及持续的职业技能和领导力提升计划。
3. 工作职责与绩效管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
4. 薪酬与福利:制定薪资结构、奖金制度、福利政策,确保激励机制的合理性和吸引力。
5. 劳动合同与工时: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流程,明确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
6.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纠纷,维护良好的职场环境,促进团队协作。
7. 人才保留与激励:设立晋升通道,鼓励员工长期发展,通过奖励和表彰激发员工积极性。
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则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管理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合法权益,降低劳动争议,增强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3. 促进公平:确保所有员工在同一标准下竞争,避免因主观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4. 引导行为: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行为准则,引导他们遵循公司文化,实现个人与组织目标的统一。
5. 降低风险:遵守劳动法规,防止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声誉。
1. 制定全面的劳动人事政策:结合公司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一套完整的人事管理政策,确保政策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2. 定期审查与更新:根据市场变化、法律法规更新和员工反馈,定期对政策进行审查和调整。
3. 加强沟通与培训: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并遵守规定,定期开展人事政策培训和答疑活动。
4.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匿名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员工对人事管理的疑虑和不满,保持政策的公正性。
5. 强化执行:管理层需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则,树立良好示范。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则将更加完善,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的长期繁荣。
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建立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维系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确保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稳定的发展。
第二条 制订依据
本管理规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法》及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除依法遵守政府相关法令外,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培训、工资、合同、考勤、奖惩、福利、离职等行政和劳动人事管理事项,悉依本规则。
第四条 适用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 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用 工
第一条、入职手续
员工应聘时应向集团人事部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体检报告;
2.劳动手册/退工证明,如与原雇主签定有保密协议或竟业禁止协议的,还应包括此类协议的解除证明;
3.社会保险转移结算清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手册);
4.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在员工正式录用前,集团人事部将通知应聘者到市、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经公司审核合格者方能录用。
第二条、员工信息
员工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人事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电话;
2.婚姻状况;
3.生育状况;
4.新获得的学历、技能证明;
5.紧急情况下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
6.其他个人信息。
员工信息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很重要,公司对此实施保密。
第三条、限制性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辞退:
1.有犯罪前科或在案者;
2.有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恶习者;
3.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的;
4.与原单位未办妥离职手续或被开除的;
5.未满16周岁者。
6.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不真实的。
第四条、员工离职
1.公司与员工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互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员工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公司人事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关系的转移手续;
2.员工须将本职岗位工作以书面或口头交接清楚方可离职;
3.员工离职时应归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物品,未能归还或损坏的,按公司规定折价偿还。
第三章 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与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系劳动关系的契约,双方当事人均需认真对待,不得单方改变或涂改合同内容。
3.员工应聘公司工作岗位,须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公司劳动合同、员工守则、驾驶员安全驾驶保证书及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5.公司和员工均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分别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员工守则承诺书”、“驾驶员安全驾驶保证书”等相关合约文件,自觉履行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6.员工入职试用期的长短视公司与员工商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而定,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试用期,经公司考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四章 行为纪律
第一条、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内按常规着装,不穿奇装异服。
2.不在共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
3.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上下班要打卡(公司拖车驾驶员、外勤人员及经公司领导批准的除外)。
4.不擅离职守。
5.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严格保守公司及客户的商业机密。
7.不以公司名义或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工作。
8.员工每天必须准时到其工作区报道。
第二条、行为规范
1.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
2.爱岗敬业,尽心尽责,工作优质高效,勇于开拓创新。
3.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弘扬正气,对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违纪行为敢于制止和纠正。
4.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适应公司未来发展。
5.员工之间真诚友善,互相尊重、精诚协作。
6.节约办公用品,爱惜公物。
7.离开办公室时要锁好有关文件。
8.打电话时要注意时间,接电话时指名通话者不在时,能妥善处理并留言告知。
9.节约水电,注意办公室安全,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注意关灯/窗、锁门。
10.信守承诺,应允之事一定完成。
11.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对外沟通:
1.如任何媒体、政府或相关机构采访公司员工,员工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或其主管报告。未经公司明确授权,员工不得回应此类媒体、政府或相关机构或发表任何有关公司情况的言论。
2.员工有义务向公司相关部门或其经理报告其获知的对公司不利的消息。
第四条、保密制度
员工不得泄露在职期间所获知的有关本公司或客户业务的口头或书面的非公开信息(即“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涵盖公司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公司及其客户的运营、财务、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个人信息。
第五章 考勤
第一条、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下属单位可根据业务特点进行调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中午11:50 — 13:30时为午餐休息,下午17:30时下班。
第二条、出勤:
准时出勤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不得任意迟到或无故缺勤。员工若因意外事情不能上班,应及时向上级主管说明原因并办理报备及审批手续,特殊情况未能在外出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于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三条、子公司考勤由集团人事行政部归口管理;各子公司总经理严格执行集团考勤制度,除董事长特别批准外。
第六章 员工工资
第一条、工资情况
1.公司所有员工的工资均为月薪制,以人民币结算。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即为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工资数额,是员工的全部税前现金收入,包括基本工资。
3.公司将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及各项福利和保险费用,并在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后,将工资发给员工或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发至员工提供的银行卡。
4.员工根据国家和公司规定享受的婚假、丧假及休假,公司支付员工100%的岗位工资。
5.女员工在国家和公司规定的产假期间,按规定领取相应工资。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以岗位工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按国家劳保条例规定比例支付。
7.员工的事假工资按其日平均工资扣减。
8.员工对工资有任何疑问,可向部门经理或主管会计询问。
9..员工工作如不满一个月,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10.工资发放日:每月10日发放(车队驾驶员每月25日),如逢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工资组成
1.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能力由公司领导确定工资待遇。工资部分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组成。
2.福利补贴:补贴项目:满勤奖、餐贴、过节费、防暑降温等。
3.年终奖金 :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及经营效益状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对公司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时间:每年除夕日前15天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财务审核后确定,除夕日前10日发放。
4.年员工奖励:每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奖励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员工。
5.加薪:每年一月将根据员工工作能力予以加薪。
第三条、薪酬保密
薪酬保密是公司的政策,所有涉及员工薪酬的事项仅仅是每个员工个人和公司之间的双方协议,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有关自己或他人的薪酬情况。
第七章 福利
第一条、五险一金
公司按国家规定并结合行业惯例为员工提供各项社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待遇并办理相应手续。
1.养老保险:员工养老保险根据社会统筹原则,建立个人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缴费比例按社保规定执行。
2.医疗保险:员工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员工医疗费超过个人医疗保险账户金额时,按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负担。员工因病治疗,应到社保机构规定的医院就医。
3.待业保险:员工待业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两部分组成;并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比例按月扣缴个人缴纳部分。
4.工伤保险员工每年享受企业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其金额占工资总额的1%。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依照医务鉴定确定为因工负伤者,可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在工伤医疗期可领取工伤津贴。员工因工死亡,可按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5.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补助及个人缴纳两部分组成,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需要调整。
6. 生育保险
符合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生育后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填写申请表到劳动保险统筹机构办理手续,按有关规定报销费用。
第二条、员工假期:
员工请休假(急病除外),须事先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而休假者,按无故缺勤处理。
1.法定假期:
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布的日期享受假期。
2.年度休假
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有权享受带薪年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度带薪休假需在次年休完,不能累积至下一年享用。员工如欲请带薪休假,必须提前2周向部门经理申请;经理如欲请带薪休假,必须提前2周向总经理申请。经理或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批准或不批准其要求的休假时间。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安排年度休假的,不补偿,不隔年累积,但允许抵用病假。
3.事假
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除日薪金。事假申请在2天以内者(含2天)可由部门主管批准,2天以上者需向总经理报批,总经理的请假手续需向董事长报批。
4.病假
病假申请在2天以内者(含2天)可由部门主管批准,2天以上者需向总经理报批。病假请求必须提供医院开出的医疗证明,医疗证明须在开出后第2天提交给公司人事部门。
员工患严重疾病或传染病,须向总经理报告。
员工休病假超过医疗期,且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婚假
对第一次合法结婚并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公司给予3天的带薪婚假。
6.产假
女性员工可享受一次158天的产假,男方员工可享受7天照顾假。产假申请必须在分娩日10周之前提交公司人事部门,同时应附有医院所开具的确认怀孕的证明。员工产假的工资、福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照顾假只能在其配偶实际分娩之前或之后的1周内使用。
7.哺乳假:
女员工在其婴儿12个月内可向公司申请每工作日享受某1小时的哺乳假,此假不补偿,不累积。公司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其哺乳时间。
8.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死亡时,可享受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祖父母、兄弟或姐妹死亡时,可享受1天带薪丧假,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核准。
第六篇 奖惩规定
第一条、奖励
公司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A、奖励条件:
1.应付事变处置得当,表现出色,为公司减少损失的;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优异,为公司增加收益的;
3.热情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公司赢得荣誉的;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改进管理、增收节支发挥作用的;
5.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公司领导准予奖励的。
B、奖励办法:
1.根据贡献大小给予数额不等的奖金;
2.给予额外的带薪休假时间;
3.给予一定的奖品;
4.加薪;
5.升职。
第二条、处罚
A、迟到、缺勤、旷工处理规定
员工未按时出勤,给予扣款处罚:
迟到5-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20分钟内,扣20元;20-30分钟内,扣50元;30分钟以上,以旷工计。无故旷工1天,予以口头警告;无故旷工2天,予以通报批评;无故连续旷工3天,做解雇或开除处理。
任何缺勤必须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因天气或不可抗力原因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因公外出未打卡者,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主管签字,交给人事部。
员工缺勤所扣款项统一纳入公司的公共基金,作为公司文化活动经费统一公布使用。
B、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关系处罚规定
员工违章违纪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除按损害责任予以赔偿外,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罚,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关系三种形式: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警告:
1.上班玩扑克、象棋、上网游戏、看电影电视、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
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串岗聊天、嬉戏打闹、化妆、瞌睡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时间吃东西、看小说、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影响公司形象及他人工作;
4.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与同事或客户之间发生争吵、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记过:
1.半年以内受警告达两次;
2.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管理不当或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
3.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4.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与同事或客户争吵,挑拨是非,影响公司形象及他人工作;
5.经公司决定给予记过的其他行为。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合同期内或一年内累计受记过两次;
2.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而擅自离岗;
3.员工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打架斗殴,殴打或谩骂管理人员情节严重;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5.蓄意损坏公司财物;
6.组织、煽动怠工或威胁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7.泄漏公司机密,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行骗;
9.应聘时提供虚假资料;
10.一年内(按自然年度计)连续旷工三天;
1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员工奖惩办理程序:
1.员工违章违纪触犯公司相关规定须予以处罚的,由其部门主管、人事部及公司主管合议后做出签字记录,交人事部留存。
2.员工在工作中为公司作出贡献,应该给以奖励的,其主管部门应及时在公司办公例会时提出奖励建议的报告。奖励报告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后,应及时在公司内通报。
第七篇 附则
1.本守则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的合资公司。
2.本守则中的内容如有变动,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布。
3.驾驶员严格遵守驾驶员手册。
4. 本制度将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组织架构设置的变化以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适时进行修订。
5.本守则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
40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50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35位用户关注
86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87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