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制度是企业内部提升团队学习力、增强组织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旨在通过定期的集体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 学习内容:涵盖企业战略、行业动态、业务知识、管理理论、技能提升等多个领域,确保学习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 学习形式:包括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小组讨论、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以适应不同学习需求和风格。
3. 组织架构:明确中心组的构成,如管理层成员、各部门代表等,确保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参与。
4. 时间安排:设定固定的学习时间,如每周一次或每月两次,保证学习的持续性和规律性。
5. 评估机制:设立学习成果评价标准,如学习笔记、分享报告、应用实践等,激励员工积极参与。
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知识共享:集中学习可以增进员工间的交流,共享信息,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2. 提升个人能力:系统化的学习有助于员工持续提升专业素养,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3. 强化企业文化:通过共同学习,强化企业价值观,塑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4. 创新驱动: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激发创新思维,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1. 确定学习主题: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提前规划学习主题,确保学习的实用性和前瞻性。
2. 指定负责人:设立学习小组,由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保证学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对学习活动的反馈,不断优化学习内容和形式。
4. 激励与奖励:设立学习优秀者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
5. 实践应用:鼓励员工将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实现学以致用,提高学习效果。
通过实施这一中心组学习制度,我们期望构建一个持续学习、持续进步的企业环境,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目录
__镇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把学习作为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首要任务,自觉去完成。
2、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要有学习记录,自学要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每个中心组成员全年学习笔记至少在5千字以上。
3、按学习计划安排集中或自学学习时间,每次学习不得少于4小时,每年至少保证12天以上的集中学习研讨时间。
4、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读2—3本政治理论著作。
5、每个中心组成员每年都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或发表2篇以上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6、每年要围绕工作中遇见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设计研讨专题,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2—3次研讨,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7、集中学习参照本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内容变动的提前2—3天通知到中心组成员。
8、对于缺席的成员,要及时补课,补笔记,由负责组织学习的部门负责落实。
9、所有中心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提拔的重要依据。
党委中心组组长职责
1、负责镇党委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内容的审定,审批具体学习计划,并督促上报学习进度。2、确定党委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主题,主持集中讨论。
3、督促检查指导组成员的具体学习情况,每季度对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及自学笔记进行不定期的批阅。
4、负责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具体工作及阶段安排,保证学习效果及必要的学习经费。
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职责
1、制订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具体计划。
2、召集中心组成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负责年度学习签到登记,做好学习及集体研讨记录。
3、及时向区委宣传部上报有关学习情况,做好学习材料的征订、收集及发放工作。
4、协助党委中心组组长搞好理论学习管理和服务工作。5、负责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管理的档案建设工作。
党委中心组学习请假补课制度
1、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要向中心组组长请假,经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学习秘书。
2、中心组成员因事未参加集中学习的,要限期补课学,补笔记,补学期限不得超过当月。
3、对不履行请假手续且未能按时参加党委中心组法律学习的,按镇机关有关请销假制度奖惩措施执行。
4、实行通报制度,逐季度通报中心组成员签到、请假及例会学习心得情况。
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签到制度
1、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次集中学习时要履行签到手续,不得无故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
2、学习秘书要做好准备工作,事先将学习时间、地点、学习内容等通知到中心组各成员。
3、中心组学习考勤签到由中心组学习秘书具体负责,每次学习参学率不得低于90%。
5、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实行定期检查或抽查,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学习次数、学习效果等。
第二篇: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喀拉布拉镇第三小学学党支部中心组
学习制度
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人员组成
党支部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党支部成员和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党支部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
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掌握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必须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党支部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总时间不少于8天。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坚持搞好个人自学。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集中学习研讨。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四、党支部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要求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学校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机关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形势给学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机关建设带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第三篇:中心组学习制度后勤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健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正副局长组成,并吸收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也可吸收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第三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学习秘书由机关党委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兼任。
第四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
2.召集和主持中心组学习、研讨和交流;
3.督促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定期总结学习情况,推动干部队伍理论学习不断深入。
4.接受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检查,汇报学习情况。
第五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 协助理论学习中心组长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总结,并将学习计划和学习总结及时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2. 协助理论学习中心组长制定学习制度,抓好学习制度的贯彻落实,协助组长督促、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计划完成学习情况。
3. 准确及时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准备好学习资料,根据组长的指示,发出学习通知,集中学习时搞好签到,列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好学习讨论记录。
4. 主动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参谋,创造性地完成上级部门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收集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及调研报告等。
6.根据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档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并做好保管和按期上报工作。
第六条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要求:
1.自觉做到四有:有学习材料,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有学习体会发言和对本单位群众学习的引路发言或辅导报告。
2.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强化理论指导。结合分管工作的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研活动,总结工作经验,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每次集中学习前,都应做好准备,无特殊情况,学习期间不准假。
第七条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任务是:
1. 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
2. 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3. 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第八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1.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2. 党建理论,中国**党章程以及有关党建的条规和决定;
3. 中央和省、市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决定和政策措施;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
5.现代科技知识和本职工作需要的其他各方面知识。
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第九条学习采用以下方法:
1.分散自学。认真读书,做好学习笔记。
2.集中辅导(包括请专家讲课、看录像、听录音等)。深刻理解学习内容,把握理论体系和重要理论观点。
3.集中讨论。围绕重大理论课题和现实问题,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进行讨论交流,做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4.调查研究。要从研究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在充分掌握真实情况和认真分析、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思路,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作为科学决策的依据。
5.开展研讨。认真做好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的有效结合,切实做到理性认识、工作思路、相关政策、具体措施“四位一体”,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
不论采取哪种学习方式,都要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十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时间全年不少于15天,具体时间自行确定。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
第十一条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全年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和市委组织部。
第十二条要设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用经费,用于购买学习材料、学习用品和培训学习秘书等。
第十三条学习纪律
1.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完成好学习任务;
2.分散自学时,要自觉做好读书笔记,以备调阅、考核;
3.要按时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有事要向组长请假;
4.要自觉向组长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并接受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按下列内容自查和接受上级考核:
1.理论学习进度和完成学习任务情况;
2.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学习制度的情况;
3.参加集中培训情况;
4.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第四篇: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我处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中心组的学习,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的人员组成
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处党委成员和科级以上干部,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
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掌握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必须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我处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坚持搞好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集中学习研讨。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四、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要求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我处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紧密联系国内外形势,密切结合我处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我处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第五篇: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学院改革发展事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院党委中心学习组,是院党委建立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是学院主要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加强院党委自身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全院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 成员由院党委委员和学院行政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需要扩大范围的,可以吸收党政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系(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名单由院党委确定。
第四条 设组长一名,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学院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
2.组织实施学习,检查讲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落实。
3.督促、指导各位成员的学习。
第五条 院党委中心学习组设学习秘书一人,由党委办公室宣传科长兼任。其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
2.做好学习记录,整理学习资料,撰写学习通报。
3.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六条 学习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广东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等重要指示精神。
3.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现代管理知识,国情、省情等。
4.报刊上发表的重要社论和文章。
5.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学习内容。
第七条 院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学期安排二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前要制订学习计划,提出学习内容及讨论专题。
第八条 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按照学习要求,可采取读书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第九条 各成员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5000字;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其中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集中学习时要进行考勤,有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条 每次的学习,各位成员要理论联系实际,联系国情、省情、校情,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讨论,活跃学习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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