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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检测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气体检测管理制度

本《气体检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气体检测工作流程,确保作业安全,防止因气体泄漏、超标等问题引发的事故。制度主要包括气体检测的范围、职责划分、检测标准、设备管理、操作规程、异常处理及记录报告等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检测范围:明确需要进行气体检测的区域,如生产区、储气罐区、实验室等。

2. 职责划分:规定各部门在气体检测中的责任,包括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设备维护部门等。

3. 检测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设定气体浓度的上限和下限。

4. 设备管理:对检测设备的采购、校准、维护保养等环节进行规定。

5. 操作规程:详细描述气体检测的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

6. 异常处理:设定气体超标时的应急响应程序和后续处理措施。

7. 记录报告:规定检测结果的记录方式和报告提交流程。

重要性

气体检测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它能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预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合规的气体检测也有助于企业满足环保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气体检测范围:确定所有可能产生或存储有害气体的区域,并定期进行检测。特别关注高风险点,如密闭空间和通风不良区域。

2. 职责分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检测计划;生产部门负责提供准确的作业信息;设备维护部门负责气体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检测标准与设备:参照国家标准,设立检测限值,并确保检测设备定期校准,保持精度。

4. 操作规程:所有操作人员需接受培训,了解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定,如佩戴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有害气体。

5. 异常处理:一旦检测到气体超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人员,封锁现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 记录报告:所有检测结果应详细记录,形成报告,定期向管理层汇报,以便评估安全状况,调整检测策略。

本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和执行,通过持续改进和监控,确保气体检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务必牢记,每一次检测都是对企业安全的一次保障,对员工生命的一次尊重。

气体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1.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2.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3.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3.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3.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4.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4.1、 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4.2、 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4.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 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5.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shs 07005- )要求进行。

6.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第2篇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站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管理,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站场易燃易爆场所。

第二章 选型、设计、安装

第三条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指定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

第四条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设计、安装单位应符合相应承包商资质要求。

第五条 安装单位应按照工艺参数要求调试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经试车运行合格后交付所属单位运行部门使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检测对象:空气中的可燃气体;

(二)检测范围:0~100%可燃气体爆炸下限(lel);

(三)检测误差:爆炸下限的±10%以内;

(四)报警设定值:一级报警小于或等于20%lel,二级报警小于或等于50%lel;

(五)报警误差:设定值偏差在±25%以内;

(六)响应时间:吸入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30s,扩散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60s。

第三章 日常管理、标定

第六条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进行定期标定,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七条 各单位应建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台帐,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 日常检查、维护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一)每周按报警器自检试验系统按钮一次,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二)每两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连接部位、可动部件、显示部位和控制旋钮、故障灯、检测器防爆密封件和紧固件、检测器部件是否堵塞、检测器防水罩等情况。

(三)每半年用标准气体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进行试验,观察报警情况和稳定值,不满足性能要求时,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中的气敏传感器应根据使用年限或者所处环境位置及时予以更换。

第3篇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1.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2.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3.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3.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3.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4.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4.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4.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4.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 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5.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6.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第4篇 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对生产过程使用煤气及粗苯生产区域进行监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危险爆炸场所的监测管理。

3、职责

供应部负责气体报警器的购置,生产技术部部负责气体报警器的监督管理。

4、内容

4.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4.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2)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3)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4)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4.3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4)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5)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厂家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规定。

4.4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

(3)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执行维护检修规程。

(4)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动力车间设备管理员安排施工。

第5篇 隧道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

各单位:

为了防止金鸡岭和田坪岭两条隧道在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超限带来危险。避免因有害气体含量高,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隧道工程安全造成毁灭性灾害。切实保护人身、机具和工程安全。特制订隧道有害气体检测及通风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监测内容

瓦斯是隧道施工中,从煤层、岩层和隧道围岩中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其中主要成份是俗称沼气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重烃及其化合物,包括乙烷、丙烷、丁烷等气体)的总称。是大量植物沉积埋藏在地下深处,在缺氧情况下经地层高温高压的作用下在进入煤的变质碳化过程中产生的气体。

瓦斯通常在碳质岩内或者附近发现,尤其在煤层、页岩和含油层以及其他产生瓦斯的岩石上的多孔地层,另外在泥炭、有机粉砂和有机体在潮湿环境下腐烂的地方也会有瓦斯存在。瓦斯可以沿断层、节理或者多孔岩石横向通过相当一段距离。如果被覆盖的不渗水地层限制,瓦斯会在湖和水下累积。

瓦斯通常以气压袋形式存在,当气压袋被刺破(如钻眼)后,由于稳定的渗入、严重散发或者突然涌入,在开挖区域将有瓦斯出现:伴随一定煤层中的地质扰动,瓦斯也会以强烈爆发的形式(通常含有大量煤尘)产生。溶在地下水中的瓦斯气体进入隧道后,气体会从水中释放出来,进入隧道空气中。

根据金鸡岭隧道、和田坪岭隧道有害气体的实际情况,瓦斯(ch4) 、一氧化碳(co) 、二氧化碳(co2)、 硫化氢(hs)作为主要监测对象,而把一些含量低、浓度小的有害气体作为辅助监控对象。

二、人员配置

各隧道工区成立以架子队队长为组长的隧道施工有害气体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有害气体管理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各工区至少配备2人进行全天24小时的有害气体监测。(建议各工区领工员或技术员),分白班与夜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保证有害气体监测的及时性及精确度。一发生情况直接,撤离作业人员并向有害气体管理组领导汇报。

隧道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瓦斯隧道安全施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并落实隧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火安全制度,不得在隧道内抽烟、携带火种等,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供电力安全防范等级。项目部安质部应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对隧道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暴露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隧道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三、气体监测与分析

1、监测频率及位置

因本隧道为非瓦斯隧道,因此监测频率较瓦斯隧道少,(但考虑不同断面偶尔出现煤矸石的状况),故在围岩变化时必须进行监测,同时每班监测不得少于2次,遇有突发气体时,每班可根据情况进行多次监测,监测时每一百米检测3个断面,每个断面测五个点:即拱顶、两侧拱腰处和两侧墙脚处,掌子面处应多测几点。重点监测的风流和场地包括:开挖面回风流、放炮地点附近20 m 以内的风流、局部坍方冒顶处、各种作业台车和机械附近20 m 处以及隧道顶部局部凹陷有害气体易于聚集处等;地质破碎带处应及时检查。

2、监测数据整理与分析

瓦检人员在洞内检测的同时,做好各种有害气体浓度变化的记录,并及时汇总分析,指导隧道安全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四、管理措施

1、瓦检仪器专人保管、充电,应随时保证测试的准确性。按各种仪器说明书要求,定期送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需要大修的仪器应送国家认定机构进行修复。

2、重点区域及部位坚持“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均应进行检测。

3、 每个检测点应设明显的记录牌,每次检测应及时填写在记录本上,并定期逐级上报。

五、有害气体综合治理

目前对隧道内有害气体的综合治理,主要是采用超前探测、排放、通风、防护、注浆止气及气密性砼封闭等方法对有害气体进行综合治理。

1、超前探测、排放

用zy-150型钻机进行超前钻探,对有害气体进行判断,并通过钻孔排放有害气体。在隧道每个开挖循环作业钻孔前,加强局部爆破钻孔对开挖面前方5m范围进行探测,判断是否有有害气体逸出。

2、通风

通风是降低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害气体积聚的最有效手段;通风可以不断向洞内送入新鲜空气,排出有害气体和降低粉尘浓度,从而改善洞内施工环境,确保洞内施工安全和人员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

通风标准:

根据经验及安全规范要求,通风量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a、洞内空气含氧量不得少于20%,并保证洞内施工人员每人每分钟能获得4m3的新鲜空气。

b、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c、洞内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见表2。

d、洞内最小风速:vmin=0.25(m/s)。

3、防护

①、在有害气体含量高地段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个体自救器。爆破采用非电毫秒起爆系统和非电雷管引爆,洞内人员全部撤离,洞外起爆。通风后,先由技术人员带灭火器、自救器及检测仪进入工作面,经检查无燃烧、无有害气体涌出后再供电,待检测各种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标准以下后,才能开始施工作业。

②、洞内不能停止通风,必须有备用电源。

4 、注浆止气

对有害气体含量高地段,为施工及营运安全,采用小导管注浆封闭周边围岩裂隙,防止有害气体渗漏。使用ф42钢管钻梅花孔,管长5m ,沿开挖周边以5°~8°外插角钻孔,钢花管插入孔内,孔口用锚固剂堵塞缝隙,注浆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掺br增加型防水剂,配合比为:水:水泥:水玻璃:防水剂=1:1:0.67:0.256,注浆压力 0.7~0.9 mpa 。

5 、 气密性砼

在瓦斯设防段,初期支护采用气密性喷砼封闭瓦斯,二次衬砌采用全封闭复合式衬砌,模筑气密性砼,气密性砼渗透系数小于10×10-11cm/s。

6 、 防爆与防煤层瓦斯突出

有害气体防治,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防爆与防煤层瓦斯突出。防爆可通过加强通风对洞内瓦斯进行稀释,使其浓度降至安全浓度以下;同时采取控制火源、使用防爆电器、防爆机械等手段实现。

7 、 其它方法

利用有害气体的化学、物理特性,采取下列措施,也可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①、对h2s气体,可向煤体或岩体压送石灰水及化学浆液。

②、水幕降尘,把水雾化成微细水滴射到空气中,使之与空气中的粉尘碰撞,则尘粒附于水滴上,被润湿的尘粒凝聚成大颗粒,从而加快其降落速度,达到防尘防有害气体的目的。

六、具体要求

1、全员重视,合理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

把有害气体监测放在第一位,把通风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在“人、财、物”上优先保证,牢固树立“防有害气体灾害大于一切”的思想,当施工进度与有害气体监测、防治相矛盾时,以“宁停三天,不抢一秒”作为处理问题的准则。

2、建立完善各种有害气体监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根据《隧道施工安全规程》、《铁路隧道施工规范》等法规,结合隧道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 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只有100%和0两种结果,因此,提高洞内每一个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安全的前提。除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上岗培训外,还要经常在各种大、小会议上提安全、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甚至举行专题知识竞赛等生动有趣的活动,使每一个施工人员随时脑子中有安全这根弦,树立“隧道施工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4 、综合治理见成效。

有害气体隧道安全施工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施工环节能够完全保证的,它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只有进行全时效、全方位综合治理,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技术措施,消灭一切安全隐患,才能保证安全。对于有害气体监测,要狠抓检测员检查有害气体制度的落实,明确每班检查地点、时间。洞内无检测员不能施工,检测员有现场停止施工的权力。

中铁四局南龙铁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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