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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二中管理制度

二中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个高效、有序且公正的教学环境,以促进师生的成长和发展。它涵盖了教学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师职责、行政管理、资源分配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教学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价机制等,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学生行为规范:规定学生的日常行为准则,强调尊重、诚信和团队合作,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3. 教师职责:明确教师的教学任务、科研要求、班级管理以及与家长沟通的职责,提升教师职业素养。

4. 行政管理:涉及学校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决策流程、信息沟通,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

5. 资源分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的使用,以及经费的合理分配。

重要性

二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学校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清晰的指导,有助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它塑造了学校的教育文化,影响着师生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对于建立和谐校园环境至关重要。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还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职员工,提升学校的竞争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为每一项管理制度编写具体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执行标准。

2. 建立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师生对管理制度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具适应性和有效性。

3. 培训与宣传:对全体师生进行制度培训,提高其遵守制度的意识,并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制度的宣传,使其深入人心。

4. 公正执行:确保制度的公正公平,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也应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 激励机制:设立奖励制度,对遵守制度、表现优秀的师生给予表彰,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中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打造出一个既有利于学术进步,又充满人文关怀的教育环境。

二中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二中财务管理制度

二中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中小学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的关系。

(2)学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学校领导、财务人员及全体教职工,都要自觉遵守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实行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使我校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收入管理

学校的一切资金,包括财政拔款、学杂费、学校创收、各种代管代收资金以及以学校名义收取的各种收费都要纳入学校财会部门的统一管理,不准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凡应交学校财会部门管理的资金都要及时交回,凡对外收款的收据,都要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统一收据、学校财会部门汇总后交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三、支出管理

(1)实行计划管理、国库统一支付制度

学校经费支出按照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库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每年年底,学校各处室结合本部门实际,科学、合理地做出本处室下一年度的日常支出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报学校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编制全校的预算计划,各处室要根据教育局核定后的预算数额或采购项目,严格执行预算。

(2)加强支出的计划管理。

日常各处室业务支出,要提前半个月做出计划,送交总务处,一般采购支出要提前二周做出购物计划(紧急情况例外)送学校审批由总务处统一安排,擅自购物的不予报销;不提前送交购物计划的,不予采购或不予保证及时供应。在零星采购过程中,一般物品由学校采购员按计划购置,专业性较强的特殊物品经总务处同意后由总务处采购员和部门专业人员联合购置。

四、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学校在开展教学、后勤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大宗材料、消耗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呆帐,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4)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5)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资料,其他固定资产等。

(6)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由财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核销报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及时缴会计室,转入修购基金,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私分。

(7)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8)对外投资是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收益,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

五、规范业务管理

(1)严格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坚持“一支笔”签字原则,重大开支由校长办公会决定。一般购物发票,要由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维修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还必须由保管员签字后方可报销。

(2)为学校购物借款,必须填写一式三联的借款单,经校长签字方可借款,购物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市区内购物,要在三天内报销,区外购物,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不办理报销手续,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3)严禁白条入帐(非正规发票即视为白条),遇特殊情况确实开不上发票,要写明原因,填写支出报销单,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签字方可报销。

(4)加强控制旅差费开支,因公出差,市内要经本处室负责人批准,市外要经校长批准,要指定路线,确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违者从第二个月起扣除借款人的工资,直至还清为止。

(5)财务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开出空头支票,因开空头支票罚款,要追究出纳员的责任;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确需要开出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用途及签发日期。

(6)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10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要用转帐支票,库存现金帐的余额,应与实有数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

(7)财会人员要尽职尽责,做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绝,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全力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

六.财务报告及财务监督

(1)会计室在总务处的直接领导下,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健全会计帐目,做到按时记帐、对帐、结帐,按时报销,帐目要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年初做好预算,年终做好决算。对帐薄、表册、单据等要妥善保存,以便备查,不准丢失,销毁,转移,涂改和弄虚作假,帐目笔迹工整,书写清楚,一目了然。

(2)校长每月审阅一次会计报表及相关账目。学校领导要关心财务工作,每季听取一次总务处财务工作汇报,每年总务处要向全体教代会代表汇报一次经费收支情况、财务管理状况,把财务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3)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表(含收入情况明细表、支出情况明细表),凡收、支每次在500元以上的按次公开,100元以下及收费许可证上收费归类公开。

2.基建(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合同、验收单、决算书按项目公开。

3.差旅费、邮电费、及规定以外的奖金补贴公开到人。

4.资料订购费、公医费、教学体育用品购置费等项目公开,其他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决定。

5.公开时间:每月公开一次,于次月10日前公开。基建、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将各公布项目以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后张榜公布。

会计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篇 调东二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东调二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3、学生宿舍使用灯泡不能大于40瓦。

4、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3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8、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9、学生劳动需开挖地面时,必须先找电工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10、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11、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

12.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专业常识。

13.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安全常识。

14.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15.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生用电事故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用电单位及用电人视事故情节负有相关责任。

16.学校用电重要部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承包。

17.学校用电重要部位的用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允许用电单位或用电人使用。

18、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

东调县第二中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3篇 第二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 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 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 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 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 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 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十六条 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七条 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

第十八条 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条 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

第三十一条 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 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八条 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

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 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四十二条 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固定资产管理各类表单

第4篇 第二中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二中校周边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入,治保副主任、政教主任为分管责任人,班主任、门卫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二、净化周边环境,定期组织校内有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相关 部门联系,采取联防联动的方式进行及时整治。

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三室两厅’’和其它不宣进入的娱乐场所。

四、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登记,严禁小商小贩和校内人员在学校进行经商活动。

五、学校校门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严禁摆摊设点。

六、在学校周边治理管理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5篇 区二中卫生管理制度

二中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十一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九、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

(一)、教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1、教室的采光、照明和微小气候及课桌椅及黑板符合卫生标准。

2、学生每天学习时间不超过各阶段年龄水平(6-8小时)。学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保障学生每日睡眠时间(8-10小时/每天),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坚持每日两次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活动与放松。

4、教师应准时下课,杜绝拖堂,要求学生课间必须到室外活动,保证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5、根据学生视力情况,定期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6、培养学生正确读、写、坐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洁净、舒适、安全、和谐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1、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学校应把卫生工作作为创建卫生文明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教育系统文明的典范与窗口。确立卫生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卫生不合格的班级或个人取消班集体或个人评先资格。

2、建立卫生包干负责制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花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教室、办公室、环境责任区等要求地面清洁,桌凳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教室内设有卫生角,有常用急救用品。各班应备有脸盆、毛巾、肥皂、纸篓等卫生设施,

做到放置有序。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3、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

(5)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6)经常清扫洗刷,用各种药水药剂,杀菌消毒,用樟脑丸、清新香剂等使厕所不但无臭无蝇虫,便池无尿碱。

(7)防止校内化粪池漫溢,特别是阴雨天,杜绝粪水污染环境甚至造成传染病流行。

4、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值日老师、学生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学校日志上记分,每周由值周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总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班级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

(三)、个人卫生监督与管理: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1)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2)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

(3)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到校,吃饭要定时定量,坚持天天早锻炼,认真做广播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正确的站、立卧行走姿势(立如松、坐如钟(铜钟)、行如风,卧如弓)。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5)做好预防接种,勤洗澡、讲清洁,防止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2、注意用眼卫生。

(1)要认真作准眼保健操,并注意用眼卫生,看书写字时眼离书本或本子一尺,胸离桌边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不要在走路、阳光下、黑暗处看书或写字,看书看电视有所节制,预防眼睛近视。

(2)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楚,讲课声音要符合要求,让最后排学生看得见,听得清。

(3)下课不拖堂,坚持静校制度

(4)根据学生视力情况每班每周抡换桌位一次。

(5)全校每学年根据年级高低,课桌凳调换配套一次。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保健教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群体预防教育讲座和举办宣传板报。

4、制订防近、防龋和食品宣传和教育工作计划。

5、健全学习评比制度。认真学习、宣传卫生知识,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栏,定时更换卫生专栏内容,积极参加消灭四害活动和各项爱国卫生活动,积极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会活动。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次个人、集体单项的卫生评比工作。

(四)、食堂卫生监督与管理:

1、规范岗前培训体检制

度和持证上岗制度。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上岗培训证和健康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规范采购索证、登记、台帐制度。严格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确保质量关。

3、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监管职能,奖惩兑现。

4、从业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5、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严格消毒制度。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禁止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7、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8、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9、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10、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防止病从口入。

(1)厨房要严格遵守制度,严格实行餐具清洗、消毒。

(2)厨房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发生。

(3)严格管理做好反腐、防霉、防蝇、防鼠工作。

(4)不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变质食物,不喝生水,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二中管理制度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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