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外出活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外出活动,确保业务运营的正常进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同时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本制度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外出申请流程
2. 外出活动的目的与范围
3. 行为准则与纪律要求
4. 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
5. 费用报销与审批
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1. 外出申请流程:详细规定员工在需要进行公务外出时,应如何提前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以及审批程序。
2. 外出活动的目的与范围:明确允许的外出活动类型,如商务出差、市场调研、客户拜访等,以及禁止的活动。
3. 行为准则与纪律要求:阐述员工在外出行期间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包括着装、言行举止、时间管理等。
4. 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制定外出活动的安全指导原则,包括个人安全、信息安全和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
5. 费用报销与审批:规定外出活动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标准,以及审批流程。
6.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明确违反本制度的后果,包括警告、罚款、取消福利等处罚措施。
1. 维护正常运营:通过规范外出活动,避免因员工随意外出影响公司日常运作,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效率。
2. 确保员工安全:预防意外发生,提供安全指导,保障员工在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
3. 保护公司形象:设定行为准则,防止员工在外行为不当,损害公司形象。
4. 控制成本:合理规划费用报销,防止滥用公司资源,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5. 强化纪律意识:通过违规处理机制,增强员工的规则意识,营造有序的工作环境。
1. 建立电子化的外出申请系统,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 对于长期或频繁外出的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 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对外出活动的费用进行预估和控制,避免超支。
4. 设立专职的行政人员,负责监督外出活动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落实。
5. 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参考,促进员工自我约束。
6. 定期评估和修订本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
本《外出活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企业文化。
第1篇 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 某附小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论证通过,校长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组织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二、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五、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六、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七、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八、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九、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 师生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批程序
师生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每次活动前,局直管学校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其它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教育中心校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二、强化安全管理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安全、方便、就近”的原则,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市级行政区域。要结合集体外出活动的特点,在出行前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完善外出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次活动中要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工作的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组织集体活动需要租车的,须向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请示、备案,租用车辆须是车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学校必须与车辆单位签订承租合同及安全行车责任书,车辆严禁超员。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不准组织外出。集体外出活动要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如遇突发意外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三、落实安全责任
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5篇 小学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级组织校外活动须按学校规定,上报学校并经学校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并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班级和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校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活动。
2、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以安全为前提,以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为首要原则。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当者,不得组织外出。对组织不严密,违犯有关规定导致的事故,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3、组织或参加校外活动时,班主任及相关人员、有关领导应随同前往。
4、各班参加校外活动应有计划、有组织。以班为单位集体整队前往
第6篇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二)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7篇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二、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三、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五、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六、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七、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八、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九、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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