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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耗材管理制度

耗材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耗材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流程,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耗材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耗材的分类标准,为每一类耗材设定唯一的编码,便于识别和管理。

2. 采购管理:制定耗材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报、审批、采购、验收等环节,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率。

3. 库存控制: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实施定期盘点,防止耗材积压或短缺。

4. 使用与领用:规定耗材的领用程序,记录使用情况,追踪消耗。

5. 废弃处理:建立耗材废弃的标准和流程,确保环保和合规。

6. 成本分析:进行耗材成本分析,为优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7. 培训与监督:对员工进行耗材管理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重要性

1. 资源优化:有效管理耗材能减少浪费,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 生产效率:充足的耗材供应保障生产连续性,避免因耗材短缺导致的生产中断。

3. 环保责任:合理处理废弃耗材,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4. 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不当处理耗材引发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耗材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耗材管理的自动化和透明化,提高工作效率。

2. 定期审计与评估:定期对耗材管理制度进行审计,评估其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3. 强化员工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耗材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培养节约习惯。

4. 供应商管理:与信誉良好、质量稳定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耗材质量。

5. 制定应急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耗材短缺情况,预先制定应急采购或替代方案,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耗材管理制度将在企业中发挥关键作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耗材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中医院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对部分医用耗材实行院内招标采购。凡列入医院内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购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擅自采购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医院耗材院内招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医院成立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医院监察部门、医务、护理、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疗设备科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及有关事项的安排,医疗设备科负责做好院内招标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具体品种。

4.各科室购置医用耗材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出所需器材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但不得规定品牌。少数特殊器材,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使用科室须提出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品牌供设备科参考,招标领导小组应从品牌、质量、疗效、价格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四)参加医院院内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证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4.具有及时供货能力;

5.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6.如代理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上级供应商的代理证书。

7.招标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五)招标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六)由医疗设备科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招标过程中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对招标的医用耗材的中标单位,医疗设备科必须及时订立并履行购销合同。

(八)本采购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除属固定资产医疗设备之外的院内招标采购。

第2篇 实验室试剂、耗材管理制度

1.试剂耗材的日常管理由保管员负责。

2.剧毒、危险品必须专柜存放,其他试剂耗材必须分类存放。

3.保管员必须建立试剂统计台帐。

4.岗位职工领取试剂耗材必须经保管员同意并登记签字。

5.使用试剂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有危害人身安全或设备性能的行为。

6.试剂耗材按需使用,任何人不得浪费。

7.任何人不得使用过期失效或标签不全的化学试剂。

8.过期、失效、无标签或标签不全的化学试剂可报废。

9.报废的化学试剂交工艺所材料员处理。

10.试剂使用产生的废液应倒入除酸、碱的废液收集桶内,不得倒入下水道。

废液收集桶装满后报请材料员处理。

第3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例

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验收管理:

1 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 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 (1)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2) (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3) 包 装 标 识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gb15979 — 1995 》 《 gb15980 — 1995 》 《gb8939—1999》《yy/t0313—1998》 , (4) 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二、使用管理:

1 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 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 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剂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门,手术室、介入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4 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 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三、发放管理:

1 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剂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 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管理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各使用科室医用耗材使用增长幅度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医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将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责任。

3 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 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第4篇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

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

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

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2、每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设备科应在会前向各位参会者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5、必要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设备科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且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有表决权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临时会议仅限于论证院领导认为必要的或临床急需项目。

6、会议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设备科具体负责人汇报设备、医用材料采购、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然后由参会委员提问、讨论,使用科室负责人离席回避,最后由参会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无记名表决,已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为通过。会议记录中必须记录不同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五)工作纪律

1、论证委员所在科室的项目时、论证项目的供货方与委员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需回避。

2、本会委员不得接受相关商家的任何馈赠,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会议信息。

3、本会委员不得将讨论、表决的任何信息向未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透漏。

4、对违反纪律的委员,经本管理委员会表决后取消委员资格,造成明显影响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5篇 医疗设备与消耗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消耗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二、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三、医疗设备验收应有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如要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

四、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

五、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六、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按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的程序进行,但必须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七、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作记账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作入账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

八、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6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验收管理:

1 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 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 (1)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2) (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3) 包 装 标 识 应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 gb15979 — 1995 》 《 gb15980 — 1995 》 《gb8939—1999》《yy/t0313—1998》 , (4) 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二、使用管理:

1 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 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 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剂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门,手术室、介入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4 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 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三、发放管理:

1 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剂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 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管理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各使用科室医用耗材使用增长幅度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医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将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责任。

3 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 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第7篇 物业工程部零件耗材采购库存领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零件、耗材采购、库存及领用管理制度

1)常用工具应由仓库管理人员管理,根据物业的耗用规律和使用情况,在保证数量又不造成积压的原则下,制定最低备用量。对其他维修器材,由各班组根据需要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工程部审批采购。该表由工程部填写,原则上以一台设备一张,附属设备、备件费用应包括在预计费用中。

2)设备采购程序见图6.10。

3)采购员采购后,交仓库保管员验收并输入库登记手续。设备入库验收单见表6.11。班组员工需领料时,应填写领用单,完成报修后,填写材料耗量单。班组长对领用量和耗用量进行核销,主管应加强检查。

4)对进口备件及工具等高额的物品应采用以旧换新的制度。

5)材料使用后要在工作单上填写清楚,并经主管确认。多余材料必须退回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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