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闭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业内部涉及密闭空间作业的各类活动,制定的一套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员工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 定义与分类:明确密闭空间的定义,如储罐、管道、地下设施等,并分类管理。
2. 评估与审批:对密闭空间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计划,并进行审批。
3. 许可证制度:实施作业许可证制度,确保只有经过许可的人员才能进入密闭空间。
4. 安全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培训。
5. 监测与通风:设置监测设备,保证空气质量和通风条件。
6. 设备与工具:规定使用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如安全带、气体探测器等。
7.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撤离和救援措施。
8. 记录与审计:记录每一次密闭空间作业,定期进行安全审计。
密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合规运营:
1. 防止事故:密闭空间内的潜在危险如缺氧、有毒气体积聚等,可能导致严重伤亡事故。
2. 保障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3. 提升效率:规范的作业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意外中断造成的损失。
4. 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记录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1. 制定详尽的密闭空间作业指南,明确各项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
2. 建立密闭空间作业许可流程,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监督执行。
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掌握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
4. 强化现场监控,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如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5. 设立应急救援小组,定期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救援能力。
6. 实施安全审计,定期检查密闭空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7.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设立匿名举报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密闭空间管理制度,从而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
第1篇 炼铁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我厂密闭容器、管道及设施维修、检修的安全正常进行,特制定全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各种储气罐、各种高炉料罐、密闭房建、各类密闭箱体、各种密闭管道等,如除尘箱体、气密箱、下料罐、氮气罐等的维修、检修。
3检修、维修范围划定
3.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的焊接、更换、检修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
3.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反腐、保温由设备科定期安排进行。
4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4.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确认并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更换。
4.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破裂、发生泄露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
4.3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保温层破裂,脱落;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反腐层破坏后,及时联系设备科,由设备科裁定是否由外协单位进行保温与反腐的处理。
4.4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和设施的设计工艺参数,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私自更改的处罚责任人5分。
4.5 未经厂领导批准,厂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改接密闭管道,杜绝外单位改接我厂密闭管道,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6 密闭容器及管道上的阀门、电气仪表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例如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7 密闭管道、密闭容器平台严禁烟火,不得在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15分。
4.8 密闭容器附属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9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通晓容器结构和工艺流程,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0 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密闭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1 进入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排清容器里和管道里的煤气等有害气体,待检测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容器和管道里检修。否则处罚责任人20分。
4.12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严禁在里面做与检修无关的任何事情。
4.13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两个人以上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遵循相关密闭容器和密闭管道的安全检修制度。例如,煤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氧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氮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等
4.14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清理容器和管道里面的杂物,方可密闭容器和管道。
4.15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保证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以前的各种工艺性能。
5 考核
以上检修和维修制度中所涉及的管理制度,对于没有考核的条例,如达不到管理要求,考核5-20分。
第2篇 密闭点管理制度
为了安全生产,对井下已采巷道、盲巷或火区进行严格的密闭,密闭后加强管理特拟定制度如下:
1、检查密闭是否刻朝进行,抹面是否严密。
2、如未刻朝的密闭,应重新刻朝密闭。
3、对密闭点要进行编号,上到采掘作业工程平面图上,并挂上密闭牌。
4、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打开密闭。
5、每天应对密闭点进行ch4检查、co2的检查,检查后填写在密闭牌上,如有漏气现象及时处理。
第3篇 某矿井临时密闭墙管理制度
闭墙安全管理制度
(一)永久、临时密闭建造技术标准
1.矿井建造的永久密闭、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建造的临时密闭墙,必须用不燃性材料 建筑。开采无发火危险煤层建造的临时密闭,可用木板材料 建筑。
2.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墙体周边要掏槽,至少0.3m以上,见硬顶、硬帮,与煤(岩)体接实。永久密闭墙表面必须用水泥砂浆抹面,确保严密不漏气,墙面与巷道周边要分别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3.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其位置距全风压通风交岔点的距离为3~5m。密闭内的水管、风管、电缆、钢轨等材料必须全部撤出。
4.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墙体必须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气(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5.矿井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闭,必须设“∪”型放水管、观测取样管、灌浆(水)管。放水管径不小于∮108,离地高度为0.3m。放水管两端“∪”型高度不小于0.2m;观测取样管距棚顶高度为0.2m;灌浆(水)管距棚顶高度为0.3m。
二)永久、临时密闭建造质量标准
1.永久、临时防火密闭建造质量标准
(1)矿井永久防火密闭:系指开采发火煤层结束,在进回、风石门建造的密闭墙;石门槽口建造的套棚墙;工作面以外相通的进、回风斜坡、联络反眼建造的密闭墙;发火煤层废弃井巷建造的密闭墙;采区、工作面之间相隔断建造的密闭墙,服务期限6个月及其以上。
(2)矿井临时防火密闭墙:系指开采发火煤层,在工作面内采空区侧进、回风巷建造的密闭墙;工作面废弃的上下斜坡、联络反眼、下煤眼,进、回风眼建造的密闭墙,服务期限6个月及其以下。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在进、回风石门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闭,墙体厚度为1.0m。墙体四周要掏槽(砌碹及锚网巷道破碹及锚网后掏槽),掏槽深度为0.3m,并与煤、岩石接实。墙体表面必须用水泥砂浆抹面,严密不漏气。
(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在工作面进回、风石门槽口(含石门套棚墙)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闭。
①石门槽口墙建造前,必须先将槽口段煤层巷两帮及上方刷大见硬底、硬帮,发碹后再建造槽口墙。刷大发碹巷道的长度不少于4m,两帮及上方刷大深度不少于0.3m,碹脚掏槽深度不少于0.1m,碹体厚度不得少于0.3m,碹体与煤体之间必须充填黄泥或水泥砂浆垫层,其厚度不少于0.3m。发碹段的槽口墙,墙脚掏槽深度不少于0.3m,墙体厚度为1. 0m。
②石门套棚墙建造前,必须将煤层槽口两帮的浮渣清除,墙脚必须掏槽,深度不小于0.3m,见硬底,煤(岩)体与墙体之间必须充填黄泥或水泥砂浆,并与煤(岩)体充填接实。石门槽口套棚墙、碹必须超过煤层段全厚,其顶板不小于3m,底板不小于4m。套棚墙、碹的厚度不得小于0.3m。煤层段碹体上方必须充填厚度不少于0.3m的黄泥垫层。套棚超过顶、底板段碹体上方必须充填水泥砂浆,并与岩体接实。整个套棚墙、碹表面必须用水泥砂浆抹面,确保严密不漏气。
(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工作面回采结束,在工作面以外相通的进、回风斜坡、联络反眼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1.0m。墙体四周要掏槽(砌碹巷道破碹后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3m,见硬底、硬帮,并与岩石接实不漏气。
(6)发火煤层废弃井巷建造的永久防火密闭墙,密闭墙厚度不得小于1. 0m。墙体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3m,见硬底、硬帮,并与岩石接实,严密不漏气。
(7)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区、工作面之间相隔断建造的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1.0m。墙体掏槽深度不小于0.3m,墙脚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并与煤(岩)体接实,严密不漏气。
(8)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区、工作面内采空区侧进、回风巷;工作面废弃的上下斜坡;联络反眼建造的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墙体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并与岩石接实不漏气。
(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区、工作面内废弃的下煤眼、进、回风眼建造的密闭。倾斜煤层,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墙体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并与岩石接实不漏气;急倾斜煤层,墙体厚度(含黄泥、水泥砂浆充填物)不得小于0.6m,确保严密不漏气。
2.无发火煤层永久、临时密闭墙建造质量标准
(1)开采无发火煤层的采区、工作面回采结束,在进、回风石门,工作面以外相通的进、回风斜坡、联络反眼建造的永久密闭,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体厚度为0.5m。墙体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并与岩石接实,严密不漏气。
(2)开采无发火煤层的回采工作面,在本煤层槽口段,工作面采空区侧进、回风巷,工作面废弃的上下斜坡,联络反眼用不燃性材料建造的临时密闭,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5m。墙体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并与岩石接实不漏气。
(3)开采无发火煤层的回采工作面,在本煤层槽口段,工作面内采空区侧进、回风巷;工作面废弃的上下斜坡;联络反眼用木板建造的临时密闭,墙体四周要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并与岩石接实不漏气。木板密闭要鱼鳞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严密不漏气。
(三)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标准
1.从本规定下发之日起,矿井所有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墙一设计。密闭墙的施工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执行。
2.为了确保永久、临时密闭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由矿井安全部门牵头,组织通风、生产三部门联合验收。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做到一墙一卡片,并与图纸、通风设施管理牌板、现场实际相符。
4.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瓦斯检查牌。永久密闭同时要设说明牌和检查箱。说明牌也可用水泥做在密闭墙面上,检查箱可用塑料盒代替。
5.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其位置距交岔巷道负压扩散通风的距离为3~5m,巷道断面<8m2的密闭前,必须全断面设置栅栏;巷道断面>8m2的密闭前,栅栏设置的高度不低于1.8m。栅栏网络不大于0.2×0.2m,必须牢固可靠。
6.矿井建造的永久、临时密闭前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7.矿井永久、临时密闭的日常管理。瓦斯检查员每班负责检查1次所在区域的永久、临时密闭;通风员每旬负责检查1次矿井永久、临时密闭。检查结果记入通风设施检查记录簿。矿山救护队每月负责对矿井生产回风区域的永久、临时防火密闭取样化验1次。防火密闭内co和矿井在籍火区密闭的取样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8.密闭墙前巷道的裂隙、通往采空区的各种裂隙,必须封堵。
第4篇 k矿密闭管理制度
1、 煤矿井下一切废弃的旧巷或暂不使用的盲巷,均应密闭。
2、 永久性密闭墙的掏槽深度不得低于0.4米,且必须掏到没有裂隙的实煤实岩。
3、 密闭墙的砖体(或料石)之间、砖体与实煤(岩)之间必须用水泥砂浆充填严实。
4、 所有密闭墙的表面均应抹糊上一层水泥砂浆,表面抹平整。
5、 密闭墙的位置离能靠负压通风的巷道不得超过5米,保证扩散通风能带走密闭前的有害气体,不至于造成密闭前瓦斯超限。
6、 所有砌筑好的密闭前应按要求设置栅栏,挂设密闭牌板、揭示警标和有害气体检测记录牌板。
7、 通风组每5天必须对密闭墙体作一次全面检查,看墙体有无破损、漏风。如果有,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8、 通风组对密闭前的有害气体每天进行一次检测,并填写在记录牌板上。
9、 井下所有的密闭均应建成台帐管理。
10、 密闭的拆除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5篇 密闭管理制度
1、 煤矿井下一切废弃的旧巷或暂不使用的盲巷,均应密闭。
2、 永久性密闭墙的掏槽深度不得低于0.4米,且必须掏到没有裂隙的实煤实岩。
3、 密闭墙的砖体(或料石)之间、砖体与实煤(岩)之间必须用水泥砂浆充填严实。
4、 所有密闭墙的表面均应抹糊上一层水泥砂浆,表面抹平整。
5、 密闭墙的位置离能靠负压通风的巷道不得超过5米,保证扩散通风能带走密闭前的有害气体,不至于造成密闭前瓦斯超限。
6、 所有砌筑好的密闭前应按要求设置栅栏,挂设密闭牌板、揭示警标和有害气体检测记录牌板。
7、 通风组每5天必须对密闭墙体作一次全面检查,看墙体有无破损、漏风。如果有,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8、 通风组对密闭前的有害气体每天进行一次检测,并填写在记录牌板上。
9、 井下所有的密闭均应建成台帐管理。
10、 密闭的拆除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6篇 密闭施工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根据矿井生产的需要,需要在井下施工永久密闭,为确保施工期间的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封闭方案的确定:
由于1802上采面的推进,需要在3#石门、1802运输巷及1802运输联络巷处施工三道双墙永久密闭,厚度为1.3米,砌筑材料为料石、灰浆、黄土或混合土。
三、永久密闭施工参数
密闭
结构
墙体厚度
充填
掏槽深度(mm)
掏槽宽度(mm)
充填材料
充填厚度
帮槽
顶槽
地槽
砖、料石
≥500
黄土和
混合土
≥300
≥500
≥300
≥200
大于墙厚300
四、永久密闭施工要求:
1、密闭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砌筑。(红砖或料石)
2、密闭位置必须选择在动压影响小、围岩稳定、巷道规整的巷道内,密闭外侧距离巷口应留有4—5米的距离。
3、永久密闭要求墙体结构稳定严密,墙基与巷壁必须紧密结合,连成一体。煤巷密闭必须掏槽,帮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5米,顶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3米,地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2米、掏槽宽度为大于墙厚0.3米;沿巷密闭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
4、砌筑时,缝隙必须错开,不得出现重缝现象,要求灰浆饱满,采用双料石墙砌筑,墙体中间充填黄土或混合土,并夯实。
5、砌筑时,要求在离底板高度为2/3设直径为不小于25mm的检测孔,用于观测压差、气温和采气样;同时密闭必须设置反水管,要求直径为500mm,并安装阀门,反水管离底板高度为300mm。
6、墙体砌筑完毕后,墙面必须抹面处理,要求厚度大于20mm,墙面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且墙体四周要求不少于0.1m的裙边。要做到耳听无声音、眼看无光亮、手摸无感觉。
7、墙体砌筑完毕后,必须设置警示牌板、施工说明牌板及检查牌板,并设置栅栏。
8、密闭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材料。
五、施工前的准备
1、施工前,将砌筑材料准备齐全,堆放在施工地点巷道两侧,并清理施工地点附近及后退路线的杂物,保证后退路线畅通。
2、施工前、准备齐全铁锹、风镐、大锤、钎子、瓦刀、线绳等工具以及观测管、措施管等材料。
3、施工前,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附近顶、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妥当后方可施工。密闭前5米内必须保证支护可靠,无片帮、冒顶现象。
4、施工前,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施工措施。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密闭施工必须掏槽,用大锤、钎子或风镐作业,先掏两帮槽,再掏底槽,最后掏顶槽,掏槽深度不得小于300mm,严禁采用爆破方法掏槽。
3、施工双层料石密闭墙时,墙体厚度不小于1.3米,灰浆的灰砂比为1:3。
4、施工时,要随时清除帮、顶的浮矸,以免松动的矸石留于密闭四周影响密闭的严密性。
5、砌筑时,四周要用灰浆充填严实,做到壁面平整,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杜绝裂缝、重缝、空缝。
6、密闭墙封顶时,必须从两侧向中间砌筑,如有浮矸、活石,必须清理后再掏槽砌筑,确保封闭严密。
七、密闭施工管理:
1、密闭前后5米范围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现象。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每个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牌板内容必须包括,瓦斯情况、一氧化碳情况、二氧化碳情况、氧气、检查负责人、检查日期等情况)。
八、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时必须确保施工位置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施工前,必须将壁内外的铁轨、钢管、电缆等拆除完毕。
3、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防护套,材料应捆绑牢固,禁止使用工具打闹。
4、运送施工密闭材料时,推车间距必须大于15米,人员背运料石时必须注意安全,每次只允许抱一块,防止发生碰手碰脚等意外事故发生。
5、递送料石砌筑密闭时,递送料石人员必须待施工人员拿稳料石之后方可松手,以免料石掉落伤人。
6、施工中,当班班长必须严密监视现场的顶板、通风等安全状况,如遇到特殊情况须及时向跟班领导和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7、施工前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8、密闭施工完毕后要有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及现场安全进行检查验收。
9、本措施中未涉及到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7篇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
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
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
4、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架设栅栏,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栅栏网孔尺寸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瓦斯检测牌。
5、临时密闭可用矸石黄泥砌筑或钉木板抹灰封闭,木板封闭必须自上而下顺序压茬。
6、永久密闭应用砖石、水泥砌筑。砌筑永久密闭,煤巷四周应掏槽,槽深不小于0.2米,岩巷见硬邦硬底。石料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4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7米。砖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25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5米。设置永久密闭应按规定设导水管(槽)。
7、井下永久密闭必须留设温度观测孔、瓦斯观测孔和设置导水管(槽);每隔10天进行观测一次,由矿通风技术员配合瓦斯检查员进行观测,做好数据记录。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分管领导回报,采取措施处理。
8、煤矿企业负责井下封闭的设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永久密闭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9、 煤矿企业对井下所有封闭应分类编号建档,注明封闭设置的时间、地点、原因、期限和责任人等,临时和永久密闭应准确地标注在采掘工程平(立)面图上。所有封闭应现场挂牌管理,注明设置的时间、期限、类型、责任人等。
10、拆除栅栏应由矿长书面批准;拆除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写书面申请,说明拆除密闭的原因、目的、用途等,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第8篇 炼铁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我厂密闭容器、管道及设施维修、检修的安全正常进行,特制定全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各种储气罐、各种高炉料罐、密闭房建、各类密闭箱体、各种密闭管道等,如除尘箱体、气密箱、下料罐、氮气罐等的维修、检修。
3检修、维修范围划定
3.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的焊接、更换、检修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
3.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反腐、保温由设备科定期安排进行。
4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4.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确认并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更换。
4.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破裂、发生泄露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
4.3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保温层破裂,脱落;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反腐层破坏后,及时联系设备科,由设备科裁定是否由外协单位进行保温与反腐的处理。
4.4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和设施的设计工艺参数,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私自更改的处罚责任人5分。
4.5 未经厂领导批准,厂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改接密闭管道,杜绝外单位改接我厂密闭管道,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6 密闭容器及管道上的阀门、电气仪表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例如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7 密闭管道、密闭容器平台严禁烟火,不得在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15分。
4.8 密闭容器附属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9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通晓容器结构和工艺流程,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0 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密闭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1 进入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排清容器里和管道里的煤气等有害气体,待检测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容器和管道里检修。否则处罚责任人20分。
4.12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严禁在里面做与检修无关的任何事情。
4.13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两个人以上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遵循相关密闭容器和密闭管道的安全检修制度。例如,煤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氧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氮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等
4.14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清理容器和管道里面的杂物,方可密闭容器和管道。
4.15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保证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以前的各种工艺性能。
5 考核
以上检修和维修制度中所涉及的管理制度,对于没有考核的条例,如达不到管理要求,考核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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