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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密闭管理制度

密闭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业内部涉及密闭空间作业的各类活动,制定的一套详细的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员工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包括哪些方面

1. 定义与分类:明确密闭空间的定义,如储罐、管道、地下设施等,并分类管理。

2. 评估与审批:对密闭空间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计划,并进行审批。

3. 许可证制度:实施作业许可证制度,确保只有经过许可的人员才能进入密闭空间。

4. 安全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培训。

5. 监测与通风:设置监测设备,保证空气质量和通风条件。

6. 设备与工具:规定使用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如安全带、气体探测器等。

7.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紧急撤离和救援措施。

8. 记录与审计:记录每一次密闭空间作业,定期进行安全审计。

重要性

密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合规运营:

1. 防止事故:密闭空间内的潜在危险如缺氧、有毒气体积聚等,可能导致严重伤亡事故。

2. 保障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3. 提升效率:规范的作业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意外中断造成的损失。

4. 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记录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密闭空间作业指南,明确各项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

2. 建立密闭空间作业许可流程,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监督执行。

3.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掌握密闭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

4. 强化现场监控,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如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5. 设立应急救援小组,定期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救援能力。

6. 实施安全审计,定期检查密闭空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7.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设立匿名举报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密闭空间管理制度,从而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

密闭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密闭工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危险源:

1.顶、帮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

2.施工地点顶帮不完好

3.基槽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

4.脚手架架设不平稳、不牢靠,平台上堆放物料过多

5.脚踏不稳或登高作业人员配合不当

6.未按要求勾缝、抹裙边

7.未放线

8.与巷帮槽口未充分接触

9.风门安设不牢固

10.密闭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

11.风门质量不符合要求

12.风桥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

13.拆除永久密闭未使用专用工具,或操作不当

管理标准:

1.密闭工检查作业地点顶、帮完好情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施工。

2.基槽深度见实煤后,帮槽不小于200mm,底槽不小于200mm,顶槽不小于100mm;基槽深度见实岩后,帮槽不小于100mm,底槽不小于200mm,顶槽刨出麻面。

3.必须将脚手架架设在底板坚硬处,要牢固可靠,不得歪斜、晃动。

4.平台上堆放的物料不得超过600kg。

5.密闭工在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站在脚手架中部。

6.保持脚手架清洁、不留杂物。

7.施工人员精力集中、配合密切、互相照应,不得盲目乱仍。

8.密闭墙砌好后,要勾缝、抹裙边,裙边宽度不小于0.1m,要抹平、打光、压实。

9.墙体严密不漏风,做到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10.密闭工在砌筑风门墙垛前,必须使用工程线挂线,挂线要横向平直、纵向铅垂,不歪斜。

11.密闭工砌筑风门墙垛时,砌筑的墙体与巷帮槽口之间必须充填饱满、严实,不得留有空隙。

12.密闭工安装风门过木,将墙垛砌到上门框时,保证门墙与上门框保持同一水平,并牢固地镶嵌入墙垛中。

13.密闭工安装风门时,立门框要向顺风方向倾斜5℃~10℃,并用拉杆将门框各部位固定。

14.密闭工安装风门立框时,必须用水平仪将门框找好水平,两边吊线,将立框角度确定好,然后拉对角线检查门框是否歪斜,角度、水平、间距确定好后,用拉杆将门框各部固定,以便砌墙时门框不变形

15.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永久密闭墙体厚度不小于0.5m,临时密闭墙体厚度不小于0.3m。

16.密闭前无瓦斯积聚,5m内、外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

17.密闭周边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并抹有不小于0.1m的裙边。

18.密闭内有水时,要设反水池,永久密闭要设检查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

19.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空缝。

20.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

21.每组风门至少2道,行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0m,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m,入、排风巷道之间需要设风门,同时设反向风门,数量不少于2道。

22.风门闭锁装置完好,有风门语音报警装置。

23.门框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斜。

24.永久风门的墙体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

25.风门墙垛平整,墙体无裂缝、重缝和空缝。用灰勾缝或抹面,严密不漏风。

26.临时风门的墙体厚度不小于30cm。

27.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

28.用料石构筑。

29.桥面平整、不漏风。

30.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31.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

32.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

33.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34.必须使用专用的铜质大锤、钎子作业。

35.一次打开的面积不可过大,防止瓦斯、有害气体大量涌出。

36.工作地点的退路要畅通,人员不可拥挤,在新鲜风流的上风侧要有救护人员。

37.抬放物料要轻拿轻放。

38.拆除之前对密闭周围进行洒水、灭尘、降温等。

39.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管理措施:

1.安检员进入作业地点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责令其处理解决后方可施工。

2.通风科管理人员对基槽的施工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重新施工。

3.密闭工在作业前对脚手架、平台进行检查,保证脚手架完好、支设平稳、牢固可靠。

4.密闭班长对高空作业的密闭工进行监护、提醒,发现工序混乱、盲目作业,立即制止。

5.通风科对密闭进行检查,发现抹、勾不合格、有漏风现象,要求返工。

6.通风科、通风区领导对密闭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施工,立即制止、改正,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7.通风区、通风科领导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确保风门安装质量标准符合要求。

8.通风检查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责令其处理并进行处罚。

9.通风科、通风区管理人员对密闭进行检查,发现不符规定立即安排返工。

10.通风区管理人员对风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立即要求返工。

11.通风检查人员检查风门,发现风门安设、墙体砌筑不符合要求,责令返工或处理。

12.通风区管理人员对风桥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立即要求返工。

13.通风检查人员检查风桥,发现风桥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

14.通风区管理人员、安检员对拆除密闭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要求施工予以制止、纠正。

第2篇 密闭施工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根据矿井生产的需要,需要在井下施工永久密闭,为确保施工期间的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封闭方案的确定:

由于1802上采面的推进,需要在3#石门、1802运输巷及1802运输联络巷处施工三道双墙永久密闭,厚度为1.3米,砌筑材料为料石、灰浆、黄土或混合土。

三、永久密闭施工参数

密闭

结构

墙体厚度

充填

掏槽深度(mm)

掏槽宽度(mm)

充填材料

充填厚度

帮槽

顶槽

地槽

砖、料石

≥500

黄土和

混合土

≥300

≥500

≥300

≥200

大于墙厚300

四、永久密闭施工要求:

1、密闭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砌筑。(红砖或料石)

2、密闭位置必须选择在动压影响小、围岩稳定、巷道规整的巷道内,密闭外侧距离巷口应留有4—5米的距离。

3、永久密闭要求墙体结构稳定严密,墙基与巷壁必须紧密结合,连成一体。煤巷密闭必须掏槽,帮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5米,顶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3米,地槽深度为见实煤后0.2米、掏槽宽度为大于墙厚0.3米;沿巷密闭不要求掏槽,但必须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

4、砌筑时,缝隙必须错开,不得出现重缝现象,要求灰浆饱满,采用双料石墙砌筑,墙体中间充填黄土或混合土,并夯实。

5、砌筑时,要求在离底板高度为2/3设直径为不小于25mm的检测孔,用于观测压差、气温和采气样;同时密闭必须设置反水管,要求直径为500mm,并安装阀门,反水管离底板高度为300mm。

6、墙体砌筑完毕后,墙面必须抹面处理,要求厚度大于20mm,墙面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且墙体四周要求不少于0.1m的裙边。要做到耳听无声音、眼看无光亮、手摸无感觉。

7、墙体砌筑完毕后,必须设置警示牌板、施工说明牌板及检查牌板,并设置栅栏。

8、密闭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材料。

五、施工前的准备

1、施工前,将砌筑材料准备齐全,堆放在施工地点巷道两侧,并清理施工地点附近及后退路线的杂物,保证后退路线畅通。

2、施工前、准备齐全铁锹、风镐、大锤、钎子、瓦刀、线绳等工具以及观测管、措施管等材料。

3、施工前,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附近顶、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妥当后方可施工。密闭前5米内必须保证支护可靠,无片帮、冒顶现象。

4、施工前,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施工措施。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密闭施工必须掏槽,用大锤、钎子或风镐作业,先掏两帮槽,再掏底槽,最后掏顶槽,掏槽深度不得小于300mm,严禁采用爆破方法掏槽。

3、施工双层料石密闭墙时,墙体厚度不小于1.3米,灰浆的灰砂比为1:3。

4、施工时,要随时清除帮、顶的浮矸,以免松动的矸石留于密闭四周影响密闭的严密性。

5、砌筑时,四周要用灰浆充填严实,做到壁面平整,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杜绝裂缝、重缝、空缝。

6、密闭墙封顶时,必须从两侧向中间砌筑,如有浮矸、活石,必须清理后再掏槽砌筑,确保封闭严密。

七、密闭施工管理:

1、密闭前后5米范围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现象。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3、每个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牌板内容必须包括,瓦斯情况、一氧化碳情况、二氧化碳情况、氧气、检查负责人、检查日期等情况)。

八、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时必须确保施工位置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2、施工前,必须将壁内外的铁轨、钢管、电缆等拆除完毕。

3、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防护套,材料应捆绑牢固,禁止使用工具打闹。

4、运送施工密闭材料时,推车间距必须大于15米,人员背运料石时必须注意安全,每次只允许抱一块,防止发生碰手碰脚等意外事故发生。

5、递送料石砌筑密闭时,递送料石人员必须待施工人员拿稳料石之后方可松手,以免料石掉落伤人。

6、施工中,当班班长必须严密监视现场的顶板、通风等安全状况,如遇到特殊情况须及时向跟班领导和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7、施工前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8、密闭施工完毕后要有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及现场安全进行检查验收。

9、本措施中未涉及到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第3篇 密闭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密闭空间内作业涉及诸多不安全因素。环境危险因素:系统处理不净,残存易燃、易爆物或氧含量不足等;施工管理危险因素: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监护人不到位等;还存在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危险因素。因此,必须健全密闭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进入密闭空间内作业的安全程序,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

(1)制订密闭空间内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管理规定,明确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具备的安全资格。

(2)加强密闭空间内作业危害源的评估和管理。对密闭空间内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统计、数据分析,按危险等级分类管理。

(3)建立密闭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首先,确认密闭空间处理合格,正确监测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其次,施工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可靠;三是落实安全措施,通风、照明良好且符合安全要求,转动构件断电隔离(动力电源),配备合格的器材、监护人、作业者;四是审签进入密闭空间内作业许可证。

(4)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作业前的安全培训考核,使作业者具有识别危险状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和自我保护能力。

(5)施工队伍安全资质与入厂安全教育管理。首先,确认施工队伍具有合法施工安全资格证,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其次,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单位,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同时,进入施工时必须接受工厂主管部门入厂安全施工教育管理。

(6)实施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项目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施工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协调和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第4篇 密闭狭小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密闭舱室作业的安全管理,深刻吸取各类事故的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2.具体要求

2.1凡需在密闭、狭小舱室内进行作业,都必须实行“双人制”,若空间位置只能容纳一人作业时,其中一人不准离开,应在舱口外负责监护。

2.2各车间生产主管,施工队带班长,在安排密闭狭小舱室工作时,应对作业环境内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要及时排除,并指导、教育员工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3对进入较长时间没人作业的舱室及密闭狭小舱室,首先要进行通风,排除舱室内有毒有害气体,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2.4严禁用氧气,压缩空气等工业气体通风,吹扫舱内的灰尘等,以免误用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害。

2.5使用氧乙炔(天然气)皮管,焊割炬,必须确保完好,无泄漏,无老化,进入密闭狭小舱室作业,先装接焊割炬,关闭焊割炬的控制阀,后接通气源,严禁先接通气源,后安装焊割炬的错误做法,严禁用氧乙炔(天然气)气照明。

2.6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无破损,不准用焊线作二次照明灯电源,在密闭狭小舱室内作业照明用。

2.7凡在密闭、狭小舱室内,从事涂装,抹油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使用的照明灯及风机都必须是符合等级标准的防爆型器具。

2.8工作结束或班后,必须切断气源并将焊线、氧、乙炔(天然气)皮管拖出舱外。不准先拔下焊割炬,把皮管放入工具箱,再切断电源。应先切断气源,然后再将皮管放入工具箱内。

3.记录

sf-qr-222-06《风机使用情况》

第5篇 炼铁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我厂密闭容器、管道及设施维修、检修的安全正常进行,特制定全厂密闭容器、管道检修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各种储气罐、各种高炉料罐、密闭房建、各类密闭箱体、各种密闭管道等,如除尘箱体、气密箱、下料罐、氮气罐等的维修、检修。

3检修、维修范围划定

3.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的焊接、更换、检修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

3.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反腐、保温由设备科定期安排进行。

4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4.1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的开关阀门、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附属设施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确认并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更换。

4.2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破裂、发生泄露后,及时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部进行维修。

4.3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保温层破裂,脱落;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反腐层破坏后,及时联系设备科,由设备科裁定是否由外协单位进行保温与反腐的处理。

4.4 密闭容器、密闭管道和设施的设计工艺参数,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私自更改的处罚责任人5分。

4.5 未经厂领导批准,厂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改接密闭管道,杜绝外单位改接我厂密闭管道,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6 密闭容器及管道上的阀门、电气仪表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例如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责任人15分。

4.7 密闭管道、密闭容器平台严禁烟火,不得在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15分。

4.8 密闭容器附属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9 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通晓容器结构和工艺流程,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0 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密闭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5分。

4.11 进入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排清容器里和管道里的煤气等有害气体,待检测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容器和管道里检修。否则处罚责任人20分。

4.12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严禁在里面做与检修无关的任何事情。

4.13 在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时,必须两个人以上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遵循相关密闭容器和密闭管道的安全检修制度。例如,煤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氧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氮气系统的容器和管道等

4.14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清理容器和管道里面的杂物,方可密闭容器和管道。

4.15 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完毕,必须保证密闭容器或密闭管道检修以前的各种工艺性能。

5 考核

以上检修和维修制度中所涉及的管理制度,对于没有考核的条例,如达不到管理要求,考核5-20分。

第6篇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保证船舶修理中密闭舱室涂装中无燃爆事故和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在修船舶密闭舱室的涂装作业,包括特种涂装作业。

3

名词解释

3.1

密闭舱室:指船舶上仅有1—2个人孔或道门,即进出口受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舱室或深度大于1.2m封闭和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围截的通风不良舱室。

3.2

热工作业: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明火、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3.3

特涂:指特种涂装作业,是指船舶的密闭舱室在特定的温度、湿度等特殊工艺条件下进行的涂装作业。

4

管理内容

4.1

有涂装作业的船舶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组织机构(船舶涂装作业安全组织机构图见附录)。

4.2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必须由专门的有资质的特涂队伍实施。

4.3

涂装作业属特种作业,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所有上船的涂料、溶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作业许可制度要求,填写《化学制剂/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审批证书》并经过审批方可上船。

4.4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必须填写《密闭舱室油漆作业审批证书》提前申请和审批,经确认无不相容作业进行和经逐项严格安全检查符合作业条件方可进行。未经审批,禁止作业。

4.5

涂装作业前

4.5.1

涂装主管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常规检查,确认距涂装作业舱室舱壁前后左右20米范围内(包括毗邻舱室)无明火作业和其他火源,对施工队的准备措施逐项进行检查,并经坞修车间安全员确认后,具备涂装作业条件,然后方可进行作业的审批及检查程序。若涂装施工区域20米外高处有热工作业且处在上风口位置,热工作业是否停止由安全主管决定。

4.5.2

涂装主管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时必须讲清楚使用的油漆的危险性、施工环境特点以及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要求,并对紧急情况下个人防护常识、中毒、窒息及其他伤害的急救知识、联络方式和救援措施进行教育、布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的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在交接记录上签名认可。

4.5.3

施工队伍应在油漆施工区域(距涂装作业舱室舱壁前后左右20米范围内)设置禁火区域,保证涂装舱室和其相邻舱室无热工作业(总管负责协调停止涂装作业禁火区域内不相容作业,并收回不相容作业审批单,涂装作业结束后,待测氧测爆合格后重新审批),并拉设红白警戒旗,设专人进行监护,在登船梯口或道门口设置涂装作业指示板,明确标注作业舱室、作业人员及人数、作业负责人、通风监护人、作业时间。坞修车间安全员对上述措施进行检查确认。

4.5.4

进入密闭舱室涂装人员个体防护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严禁穿化纤工作服和有钉鞋,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器具、对讲机、手机、bp机、非防爆的手电等引火物进入涂装作业的警戒区内。

4.5.5

密闭舱室的脚手架应按特涂脚手架标准搭设和检验。

4.5.6

对喷涂作业的舱室,必须切断电源,并将舱室内的电源线清理出舱。

4.5.7

由总管组织相关主管对舱室内的各种管道进行分析、确认,并安排人员检查确认舱室内无敞口的管、阀或对敞口的管、阀及通往毗邻舱室的管、阀进行封堵。

4.5.8

在《密闭舱室油漆作业审批证书》上签字人员应对照本规定和《密闭舱室油漆作业审批证书》上审批细节认真检查,合格后才能签字,开始作业。

4.6

喷涂作业时

4.6.1

所有进入密闭舱室涂装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应将本人的“进舱卡”挂在人孔或道门的“密闭舱室作业告示板”上。出舱后应及时取走本人的“进舱卡”。

4.6.2

所有进舱喷涂作业人员要佩戴通风面罩,相连的空气管应密封良好。

4.6.3

严禁涂装作业人员携带打火机、火柴、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器具、对讲机、手机、bp机、非防爆的手电等引火物进入涂装作业的警戒区内。

4.6.4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限定作业人员数量。每个舱的作业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5人,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9人。涂装作业时,应至少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若作业场所过于狭小,仅能容纳单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舱室预涂修补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0人(视舱容大小确定人数)。多人作业,必须拉开距离。

4.6.5

涂装作业时要保证密闭舱内有适宜的照明。喷涂作业统一使用防爆手电照明,坞修车间负责确保防爆手电的性能。严禁使用其它照明方式。

4.6.6

在高处进行油漆作业应挂好安全带。

4.6.7

涂装作业时喷漆泵必须接地良好。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通风机应是防爆型的。施工单位应做好舱室通风设计,通风设计应符合公司通风工艺标准,应始终保证舱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在该种气体爆炸下限的10%以下,并设专人进行通风监护;安全主管必须对舱内含氧量跟踪检测,保证舱内含氧量在18%—21%之内。

4.6.8

作业过程中涂装主管和车间安全员应至少有1人在现场监护,施工队伍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4.6.9

涂装作业领班人员应负责每隔1—2小时安排喷涂作业人员轮换休息,防止中毒。

4.7

涂装作业中应急救援

4.7.1

抢救中毒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抢救人员必须进入高浓度场所,所以,抢救人员的服装必须防静电;禁止使用手机、无线电对讲机;舱内与舱外联系用通讯绳;照明用防爆手提灯;防毒面具用空气呼吸器,但要做好空气呼吸器钢瓶的外部包裹,防止钢瓶与铁脚手架碰撞产生火星。抢救进入舱内的人员以三至四人为一组,进入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平时要进行环境熟悉和装备穿着的训练。

4.7.2

发生爆炸后抢救:因发生爆炸后,作业现场的可燃气体可能已不存在,但还应考虑防中毒问题,抢救人员在进入爆炸现场时应戴好空气呼吸器。救灾的顺序是: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扑灭火灾。

4.8

涂装作业后

4.8.1

喷涂作业结束后,必须将喷枪、胶管等撤出舱外,并及时对工作场所进行清理,将剩余的涂料和溶剂及时送回仓库,将废弃物及时送到指定地点,不得随便乱放。

4.8.2

喷涂作业结束后涂装队伍要继续通风并设专人进行监护,待油漆表干后停风机半个小时通知安全主管测氧测爆,测氧测爆合格后施工队通风监护人方可撤离。未经测氧测爆合格,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密闭舱室。

4.9

本规定由安监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4.10

本规定自下发日起实行,原《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

附录

船舶涂装作业安全组织机构图

附录:

第7篇 密闭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指导密闭作业场所安全作业,预防窒息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密闭场所、长期无通风或通风不畅通的场所。

3职责

3.1项目技术副经理负责制定密闭场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2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员负责人员的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3项目部提供通风设备和自救设备以及通讯联络工具。

4工作程序

4.1项目技术副经理制定密闭场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a)作业场所部位、环境;

b)施工材料是否有毒;

c)通风及通讯联络措施;

d)应急抢救措施。

4.2 施工前,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人员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a)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防护措施;

b)自救方法;

c)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3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场所的通风状况提供通风设备和自救设备以及通讯联络工具。

4.4建筑工程密闭作业场所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主要有:

a)在人员进入前,应先对作业场所进行通风,稀释有毒有害气体或窒息性气体的浓度。作业期间应继续保持通风,通风时不得使用纯氧。通风过程中不得中断,如突然停电或通风机停止工作,必须立即退出。

b)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能单独作业,空间外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配备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络。

c)作业人员必须使用正压式呼吸器,使用有毒材料时,必须配备防毒面具和氧气袋。

d)作业人员分组轮流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如感不适,必须立即停止,退出吸取新鲜空气,如情况严重必须送医院治疗。

e)必须准备麻绳、氧气袋、担架、医护人员等应急措施。

f)使用防水涂料时,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低压防爆照明,禁止明火、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等以免引起燃烧、爆炸。

g)作业要有值班领导、安全员,并配有电工、维修工,随时解决施工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安全。

4.5应急抢救措施

4.5.1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组织救助。救助人员进行救助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其余施工人员亦应同时退出,待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再次进入。

4.5.2抢救措施及方法见《医疗急救管理规定》。

第8篇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密闭空间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范围的所有密闭空间作业。

三、职责

(一)需要施工作业的部门应做好施工作业前的清扫、清洗、置换、检测等工作。按《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检测填写。

(二)部门和管理部在施工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进入。

(三)需施工作业部门,必须派专人监护,做好应急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四、内容及要求

(一)术语定义

密闭空间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筒仓、球、釜、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已及地下室、窖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二)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19.5%-21.5%。

2、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

3、可燃气体为0。

4、打开所有人孔、手空、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5、必要时可以采取机械通风。

6、采用管道通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不准向设备内冲氧气或富氧空气。

7、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三)监测

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粉尘等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

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3、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设备带出,不准留在设备内。

4、作业中要定时检测,一般每个2小时检测一次。发现情况异常立刻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同时原作业许可证作废。待作业空间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四)照明和防护措施

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2、作业人员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爆对讲机、防爆手电、气体检测仪并且系好安全绳索(绳索的牢固度必须能够承受作业人员本人的体重重量)。

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反腐蚀护具。

5、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6、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7、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五)监护

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

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

3、险情重大的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系。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5、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作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六)《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

1、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2、《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安全措施。

3、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要新办理《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措施失效、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异常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取消有限空间作业。

5、作业结束后,需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6、按《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作业设备的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的记录。

(七)密闭空间作业审批权限

1、有毒、有害、有可燃气体的储罐、容器、管道等或可造成严重缺氧的密闭空间的作业,由作业部门填写《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报维修部、ehs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不易造成燃烧、无毒、无害气体且通风良好、不易造成窒息的槽车、下水道、地坑等作业场所的作业,部门填写《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部门、ehs部审批,按密闭空间作业要求检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达到安全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相关表格及记录

《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备注:许可证关闭为,该施工已经完成,并且验收合格,验收人为申请部门主管。

许可证取消为,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异常变化,取消人为申请部门主管。《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作业现场留有一份,作业部门留有一份,管理部留有一份。

第9篇 密闭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规范集团密闭空间作业,防止人员进入密闭空间所带来的危害,确保员工及外包商作业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密闭空间的作业。

3.0定义

3.1密闭空间: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3.2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dlh):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人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人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3.3无需准入密闭空间:经持续机械通风和定时监测,能保证在密闭空间内安全作业,不需要办理准入证的密闭空间。

3.4准入密闭空间:具有包含可能产生危害因素、或包含可能对进入人产生吞没、或因其内部结构易引起进入人落入产生窒息或迷失、或包含其他严重危害因素等特征的密闭空间。

3.5吞没:身体淹没于液体或固态流体而导致呼吸系统阻塞窒息死亡,或因窒息、压迫或被碾压而引起死亡。

4.0权责

4.1本规范由管理处编制、修订。

4.2单位最高主管

4.2.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监督。

4.2.2负责核准密闭空间处作业许可证。

4.3密闭作业部门

4.3.1由部门主管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及其安全保护负有领导责任。

4.3.2根据3.0的定义判断所进入的密闭空间是否为准入密闭空间。

·如是,须根据本办法申请密闭空间准入许可证。

·如不是,须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3.3在组织制定进入密闭作业方案的同时,必须确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3.4在作业前安排合适的准入人、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安全培训。

4.3.5委托外来施工单位的密闭空间作业,必须确认其相关资质,并对其作业能力、应急求援能力进行评估。

4.3.6参与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

4.3.7作业负责人对所管作业负主要责任,在组织作业时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坚决制止。

4.4密闭空间准入人

4.4.1接受相关专业技能及安全培训。

4.4.2参与密闭空间作业风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4.4.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联络设备和应急救援方法的效果性验证。

4.4.4 应确认空间作业地点和时间。

4.4.5在确认准入的密闭空间作业环境达到本办法允许进入的条件后方可进入密闭空间作业。

4.4.6严格按照本办法及所制定的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4.4.7应与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4.8在准入的密闭空间作业且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及时向监护人报警或撤离密闭空间:

·已经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症状和体征。

·监护人和作业负责人下达了撤离命令。

·探测到必须撤离的情况或报警器发出撤离警报。

4.4.9在密闭空间作业完成后,须确认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没有遗漏。

4.5管理部/课职责

4.5.1参与制定负责区域内所有密闭空间作业方案。

4.5.2组织密闭空间作业风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4.5.3在作业开始前检查其安全措施,并向相关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可以增加现场监护人员。

4.6密闭空间监护人

4.6.1具有能警觉并判断准入人异常行为的能力,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4.6.2在准入人作业期间,履行监护职责,保证在密闭空间外持续监护,严禁兼做其它工作。

4.6.3适时与准入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消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准入人发出撤离警报。

4.6.4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命令准入人立即撤离密闭空间,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求援,并在密闭空间外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发现作业环境改变,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发现准入人出现异常行为。

·密闭空间外出现威胁准入人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监护人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应通知准入人撤离。

4.6.5对未经允许靠近或者试图进入密闭空间者予以警告并劝离,如果发现未经允许进入密闭空间者,应及时通知准入人和作业负责人。

5.0管理制度

5.1密闭空间作业的准备步骤

·隔离密闭空间

·清洗、置换与通风

·检测

·ppe及应急求援设备的配备

·申请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首次进入

·正式进入

5.2隔离密闭空间

作业空间中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有效切断与外界连接的电源连接。

5.2.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严禁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必要时可安排人员监护。

5.2.3将密闭空间与一切不必要的热源隔绝。

5.3 清洗、置换与通风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密闭空间进行清洗、置换与通风,并达到下列要求。

5.3.1 清洗应采用水蒸汽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点,并保证足够的清洗时间彻底清除密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清洗顺序应由高到底。

5.3.2清洗期间为防止密闭空间内产生危险气压,应给水蒸气和凝结物提供足够的排放口。

5.3.3 对于承载可燃气体(如瓦斯管道、天然气管道、反应釜、发酵池、下水道、窨井等)的,在清洗后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并随时监测氮含量,置换后的密闭空间内氮气含量应达到95%以上。

5.3.4 氮气置换后应采用新鲜空气进行充分通风,并持续测试密闭空间的含氧量,同时将该空间冷却至室温。

5.3.5为保证足够的新鲜空气供给,必要时可采用机械强制通风,从底部开始输入空气,由高处排出氮气,并保持空气流通。

5.3.6 严禁向密闭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检测

5.4.1 必须在作业前30分钟内,对密闭空间气体采样分析。分析的样品应保留至作业结束。如采样分析后,30分钟内未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需对其重新采样分析。

5.4.2检测、采样方法按相关现行标准执行;检测顺序及项目应如下:

5.4.2.1测含氧量

正常时含氧量为18%~21%,缺氧的密闭空间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中的规定,短时间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

5.4.2.2测爆

密闭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对油箱、油罐等容器的检修,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

5.4.2.3测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的浓度必须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所规定的浓度要求。如果有毒气体的浓度高于此要求,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5.4.3 作业中要定时监测,一般每隔2小时监测一次。发现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同时原作业许可证作废。待作业空间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5.4.4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5.5 ppe及应急求援设备的配备

5.5.1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

5.5.2当密闭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时,所使用的器具应达到防爆的要求。

5.5.3照明设备的电压应低于36v。

5.5.4当有害物质浓度大于idlh浓度,或虽经通风但有毒气体浓度仍高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所规定的要求,或缺氧时,应当按照《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要求选择和佩戴呼吸性防护用品。

5.5.5 作业人员离开作业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严禁遗漏。

5.6申请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5.6.1准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申请流程

5.6.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是现场的作业依据,严禁涂改、代签。

5.6.3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一次使用,并于作业前张贴在作业处。

5.6.4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时限

一般不超过8小时,时限内未完成作业,必须按许可时限离开作业空间,再按照本办法重新确认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并重新办理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5.6.5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号格式

格式:____-__-___,如2010-09-008

第一串数字表示:年份,如2010;

第二串数字表示:月份,如09;

第三串数字表示:本月内开出的第几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如008。

5.6.6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单位管理部/课存档,一份交作业单位,悬挂于作业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保存期2年。

5.6.7在密闭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和动火作业的,应同时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办法及动火作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5.7首次进入

5.7.1对准入空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能量或物料隔离锁定措施的有效性。

5.7.2确认进入路线。

5.7.3在准入空间内必要处安装脚手架等设备。

5.7.4确认没有物料堆积在高于最低作业位置。

5.8正式进入

5.8.1如有必要,应使用防坠落装备和呼吸保护装置。

5.8.2确保持续检测内部空气状况。

5.8.3遵守最长持续作业时间限制。

5.8.4监护人应每5分钟以通讯设备呼喊或其他方式维持与准入人通讯联系,并做好记录。

5.8.5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严禁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

5.8.6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坠落物伤害的措施。

5.9应急救援

5.9.1监护人有权在紧急情况下要求营救或其他应急支持。

5.9.2对于危险度较大的作业,应事先通知救援队伍做好准备。

5.9.3密闭空间应急救援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密闭空间实施抢救。

5.9.4密闭空间外实施的救援应使用吊救系统。

5.9.5应将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或所需的类似书面信息放在工作地点,一旦准入人受到有毒物质的伤害,应及时将这些信息告知相应的医疗机构。

6.0相关文件

6.1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6.2高处作业管理办法

第10篇 金属密闭容器内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

2、在容器或槽箱内进行工作时,外部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担任其它任何检修工作。

3、在容器或槽箱内进行工作前,要对容器或槽箱进行充分通风,确保内部空气能够充分流通。

4、在容器或槽箱内工作,如需站在梯子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且用绳子的一端拴在外面牢固的地方。

5、在容器或槽箱内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没有人员和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第11篇 密闭场所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

本程序是为了保证在密闭空间工作的员工工作安全而制定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密闭场所作业及生产。

3. 权责

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进入密闭场所作业的审批和作业的风险评估及措施的防范。

4. 定义:无

5. 管理内容

5.1 密闭场所(包括储存缸,处理容器,锅炉,输送管等)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做好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才能作业。

5.2 以下人员不得从事密闭场所内的作业。

5.2.1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的支气管炎、心脏病等疾病者。

5.2.2 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5.2.3 经期、孕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性。

5.2.4 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5.3 进入密闭场所前,应确定容器内部压力为零并打开容器人孔,手孔。作业前应检查所有与密闭场所连接的管道阀门,除放空阀外,应处于关闭状态,并挂上“禁止开启”警示牌。

5.4 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前,必须进行足够的通风排气,并确定现场的空气质量合格,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在许可范围内。

5.5 进入密闭场所作业现场前,必须进行降温,确保密闭场所内的温度应低于50°c。

5. 6 对需要使用的工具应进行检查,对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5.7 进入密闭场所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密闭场所外须有专人监护,随时注意作业人员动态。

5.8 作业时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用电安全操作技术的有关规程。220或380伏电源装有漏电保护开关,并放与外部。在金属容器内,潮湿环境必须使用12v低压照明灯。

5.9 检修完毕后应做好:清点人员和携带的工具.确认无人员,工具物品等留在内部后,方可进行试机。

第12篇 密闭点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安全生产,对井下已采巷道、盲巷或火区进行严格的密闭,密闭后加强管理特拟定制度如下:

1、检查密闭是否刻朝进行,抹面是否严密。

2、如未刻朝的密闭,应重新刻朝密闭。

3、对密闭点要进行编号,上到采掘作业工程平面图上,并挂上密闭牌。

4、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打开密闭。

5、每天应对密闭点进行ch4检查、co2的检查,检查后填写在密闭牌上,如有漏气现象及时处理。

第13篇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消除或控制密闭空间作业的危险源,防止爆炸、火灾、缺氧(窒息)、急慢性中毒等事故的发生,明确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及分工,特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技术中心、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

2 定义

2.1密闭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管道、容器、槽罐、炉膛、锅筒、料仓、反应釜、窨井、下水道等。

3 职责

3.1安全管理部

3.1.1制定和完善分公司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提供相关的安全专业技术支持,必要时对作业过程进行跟踪监控,提出并汇总各单位评价考核意见交由合同单位落实。

3.2设备部

3.2.1通过合同向检修协力供应商明确分公司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3.2.2必要时参加审核密闭空间检修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检(抽)查、评估密闭空间检修作业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负责落实对检修协力单位的考核评价。

3.3技改工程管理部(以下简称技改部)

3.3.1通过向技改协力供应商下发文件明确分公司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3.3.2负责督促技改协力供应商编制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审核,检查、评估分公司内技改项目密闭空间作业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负责落实对建设技改协力单位的考核评价。

3.4项目单位

3.4.1辨识本单位存在的密闭空间,并进行分析(检测)、评估,确定每个密闭空间的准许进入条件。

3.4.2建立本单位密闭空间管理档案,制定本单位密闭空间作业进入人员的岗位(安全)规程,确定密闭空间作业的作业许可人,并保证相关人员能随时得到有关的管理程序、管理标准和岗位规程。

3.4.3督促检修协力供应商编制密闭空间检修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审核。

3.4.4负责验证协力供应商密闭空间作业准许进入条件并签发准入审批表;负责提供相关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提供密闭空间作业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4.5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检查、评估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负责办理作业终结手续。

3.5其它合同签约部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运输部等)

3.5.1负责通过合同安全附件向其协力供应商明确分公司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并通过合同评价其落实情况。

3.5.2参与审核密闭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检查、评估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并落实对协力单位的考核评价。

4 管理业务流程(见附件)

4.1安全管理部制(修)订分公司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和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4.2各项目单位根据《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sas-18-00-014)规定的密闭空间的许可范围以及分级原则,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需要许可的密闭空间进行辨识,填写密闭空间辨识清单(详见表格编号saz12035-01a)。

4.3各项目单位根据《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对辨识的需要许可的密闭空间进行评估,确定每个密闭空间的准许进入条件,建立密闭空间管理档案,并制订本单位进入作业人员的岗位规程。

4.4项目单位对需要许可的密闭空间在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4.5项目单位督促检修协力供应商编制密闭空间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审查;技改部督促技改协力供应商编制密闭空间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审查。

4.6项目单位为作业者(含所在区域协力作业)提供有关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告知密闭空间存在的危害以及控制、急救方法。

4.7项目单位为本单位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及检测报警仪器。

4.8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查通过后,项目单位、技改部分别督促检修协力供应商、技改协力供应商填写的《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审批表》(详见表格编号saz12035-02a)报项目单位。

4.9项目单位对检修协力供应商、技改协力供应商的作业人员、系统隔离措施、检测数据、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及监测报警、通风、通讯、个人防护、应急救援等设备的准备情况对照该密闭空间准许进入条件进行验证,验证符合后签发审批表;涉及煤气的密闭空间作业在执行本程序的同时,还需执行分公司《煤气安全管理规定》(saz10006)的相关规定。

4.9.1《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一级密闭空间作业审批人为项目单位责任区域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二级密闭空间作业审批人为项目单位责任区域作业长。

4.10项目单位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管。

4.10.1一级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项目单位应指派监护人员对作业全过程旁站监护,二级密闭空间作业项目单位应指派监护人员对关键作业节点进行监控。

4.10.2发现检测数据超标、隔离通风措施失效、作业人员出现异常行为、密闭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等禁止作业条件时,作业许可关闭,现场重新进行处理,符合初始作业许可条件经作业许可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

4.11各相关业务单位对密闭空间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价意见,由安全管理部汇总评价意见后,交由合同单位(含技改部)落实评价考核。

4.12密闭空间的作业完成后,所有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材料和工具撤离,由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审批表作业终结栏签字后,作业终结。

拟稿:陈亚军 日期:2008年06月25日

审核:潘人仪 日期: 2008年07月03日

第14篇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业务工作程序

1.安全管理部制(修)订分公司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和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2.各项目单位根据《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sas-18-00-014)规定的密闭空间的许可范围以及分级原则,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需要许可的密闭空间进行辨识,填写密闭空间辨识清单(详见表格编号saz12035-01a)。

3.各项目单位根据《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对辨识的需要许可的密闭空间进行评估,确定每个密闭空间的准许进入条件,建立密闭空间管理档案,并制订本单位进入作业人员的岗位规程。

4.项目单位对需要许可的密闭空间在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5.项目单位督促检修协力供应商编制密闭空间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审查;技改部督促技改协力供应商编制密闭空间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组织审查。

6.项目单位为作业者(含所在区域协力作业)提供有关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告知密闭空间存在的危害以及控制、急救方法。

7.项目单位为本单位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及检测报警仪器。

8.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查通过后,项目单位、技改部分别督促检修协力供应商、技改协力供应商填写的《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审批表》(详见表格编号saz12035-02a)报项目单位。

9.项目单位对检修协力供应商、技改协力供应商的作业人员、系统隔离措施、检测数据、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及监测报警、通风、通讯、个人防护、应急救援等设备的准备情况对照该密闭空间准许进入条件进行验证,验证符合后签发审批表;涉及煤气的密闭空间作业在执行本程序的同时,还需执行分公司《煤气安全管理规定》(saz10006)的相关规定。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规定的一级密闭空间作业审批人为项目单位责任区域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二级密闭空间作业审批人为项目单位责任区域作业长。

10.项目单位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管。

(1)一级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项目单位应指派监护人员对作业全过程旁站监护,二级密闭空间作业项目单位应指派监护人员对关键作业节点进行监控。

(2)发现检测数据超标、隔离通风措施失效、作业人员出现异常行为、密闭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等禁止作业条件时,作业许可关闭,现场重新进行处理,符合初始作业许可条件经作业许可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各相关业务单位对密闭空间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价意见,由安全管理部汇总评价意见后,交由合同单位(含技改部)落实评价考核。

12.密闭空间的作业完成后,所有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材料和工具撤离,由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审批表作业终结栏签字后,作业终结。

第15篇 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管理规定

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管理,保证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是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的组织单位。参加验收的单位有:救护消防大队、通风管理部、相关矿井。

第二条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将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纳入日常工作中。

(一)上湾中队负责组织上湾煤矿、哈拉沟煤矿、大柳塔煤矿、补连塔煤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二)布尔台中队负责组织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柳塔矿、乌兰木伦矿、石圪台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三)东胜中队负责组织万利一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四)锦界中队负责组织锦界煤矿、榆家梁煤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五)保德中队负责组织保德煤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范围

第三条验收范围:各矿井永久防火密闭及永久防爆密闭的竣工验收。

永久防火密闭为盘区、综采工作面采终封闭(辅回撤通道需要使用时,主、辅回撤通道间的联巷封闭)时施工的密闭。

永久防爆密闭为旺(房)采工作面采终封闭、与矿井周边小窑贯通(连通)点隔离封闭时施工的密闭。

第三章验收程序

第四条 每月25日前,各矿井向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和通风管理部提交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的下月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计划。

第五条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完毕,由矿总工程师按设计要求及时组织自验。具备验收条件后,矿通风管理部门向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所属服务中队提报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申请表(同时附经审批后的密闭设计施工图)。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自接到申请后,按竣工验收申请表的要求,2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申请具体内容见:《神东煤炭集团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申请表》。

神东煤炭集团

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密闭名称

申请验收时间

对需验收密闭的简单内容说明

1、密闭位置及用途:

2、密闭技术要求、施工说明:

施工单位意见

矿通风管理部门

矿安管办

矿通风副总工程师

矿总工程师

安监局救护消防

大队意见

年月日

第六条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内容主要包含:设计施工图;施工联系书;工程质量:包括掏槽、砌筑、充填、封顶、抹面及其它隐蔽工程;材料质量:包括机砖、水泥、高分子材料是否合格(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来自正常渠道);黄土、沙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施工监理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竣工验收申请表等。详见《神东煤炭集团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表》。

神东煤炭集团

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表

密闭名称

密闭编号

密闭地点

密闭用途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资料验收

1、密闭施工设计图

2、任务联系书

3、各类现场施工、隐蔽工程记录

4、自检自验记录

5、其它记录文件及竣工验收申请表

6、密闭规格:

密闭厚度:顶槽深度:

帮槽深度:底槽深度:

7、密闭结构:

内墙厚度:

外墙厚度:

充填层厚度:

8、黄土/生石灰充填高度:

9、黄土/生石灰充填厚度:

10、密闭材料:

现场验收

1、抹面厚度:

2、裙边宽度:

3、观测孔设置情况:

4、反水孔设置情况:

5、措施孔设置情况:

6、栅栏设置情况:

7、警标设置情况:

密闭位置

示意图

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第七条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经验收合格后,挂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签发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合格牌。

永久密闭验收合格牌由各矿比照“矿井密闭说明牌”的规格尺寸、材质制作。内容见样板。

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

永久密闭验收合格牌

密闭名称

密闭编号

密闭地点

密闭用途

验收时间

验收

负责人

验收人员

第四章台账管理

第八条经验收合格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各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在通风系统图上,建立验收台账,每月汇总一次验收台账。

第九条 神东煤炭集团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及中队建立全公司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及统计台账,进行归档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第五章归档管理

第十条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竣工验收后,资料必须归档管理,矿每月及时由专人报送矿内通风部门、矿档案室、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及所在服务区域中队、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档案室一份。

第六章责任追究

各矿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实行终身负责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必须责任到人,彻底杜绝因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进行设计的,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元罚款;设计未经审核、审批的,给予矿通风副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给予矿总工程师800元罚款。

各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未向施工单位下达施工联系书、明确施工要求的,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各矿井未按施工设计进行施工的,给予施工单位负责人2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

第十三条各矿井由于密闭施工过程中无人监理或监理不负责任,自验不负责任,造成密闭施工与设计不符、质量不合格的,给予监理800元罚款,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罚款,矿通风副总500元罚款,矿总工程师500元罚款,矿长800罚款,并通报批评,责令密闭返工。

第十四条发现一次使用不合格材料,罚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罚款,矿通风副总800元罚款,矿总工程师1000元罚款,矿长1500罚款,并通报批评,责令密闭返工。

第十五条物供中心必须提供密闭所需合格材料,发现一次提供不合格材料,罚物供中心负责人1500元,驻矿供应站负责人1000元。

第十六条各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未按时向通风管理部和公司救护消防大队提交经审批的下月永久防火、防爆密闭施工计划,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罚款,总工程师300元罚款。自验一周后,必须向公司救护消防大队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否则罚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矿总工程师300元。

第十七条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接到密闭验收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的,给予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责任人1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规定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在接到救护大队验收通知后,无故不参加的,责任人500元罚款。

第十九条各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未对验收合格后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建立验收台账、进行归档管理的,给予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元罚款,并在月度本安考核中扣0.5分/道。

第二十条神东煤炭集团通风管理部、安监局消防救护大队及中队未对全公司各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建立台账、进行归档管理的,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永久密闭未经安监局救护消防大队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帐结算。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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