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图书馆的正常运作,确保图书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学生的学习与成长。
1. 图书采购与编目:规定图书的采购流程,包括选书标准、预算控制及图书分类、编目方法。
2. 借阅规则:设定借书、还书的时间限制,处理逾期、遗失、损坏图书的罚款制度。
3. 图书馆开放时间:明确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以及特殊节假日的开放安排。
4. 图书馆秩序维护:规定读者行为规范,如保持安静、爱护图书、禁止饮食等。
5. 图书馆设施管理:对图书馆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6. 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图书馆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图书管理、读者服务、活动组织等。
7. 用户教育:定期开展图书检索、文献利用等培训,提高学生的图书利用能力。
8. 图书馆合作与交流:与校内外其他图书馆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促进学术交流。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源优化:通过合理的采购与编目,确保图书资源的多样性与实用性,满足教学需求。
2. 环境营造:良好的秩序与设施管理能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
3. 培养素养:借阅规则与行为规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公共意识。
4. 学习支持:图书馆员的专业服务与用户教育能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辅助自主学习。
5. 学术交流:合作与交流能拓宽知识视野,促进学术进步。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涵盖上述各方面的详细操作手册,供图书馆工作人员和读者参考。
2. 定期评估与修订:每年对图书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3. 加强培训:对新入职的图书馆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 激励机制:设立优秀读者奖,鼓励学生遵守规则,积极利用图书馆资源。
5. 公示与宣传:将管理制度在图书馆显眼位置公示,通过校园广播、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师生的知晓度。
6. 开展反馈机制:设立意见箱,鼓励师生提出改进建议,以持续改进图书馆服务质量。
通过实施这些方案,中学图书管理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环境和资源支持。
第1篇 高级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2)
高级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着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第2篇 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第3篇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中学图书管理制度
1、教职工借书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馆内查阅。
(4)每次限借书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2本,教师不得超过4本。
(5)每次借书期限为:新期刊限借一本,借期为2天,旧期刊限借三本,借期为5天。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2、学生借书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馆的借书证借阅。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书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书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 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书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 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行政处理。
不得故意损坏书刊或在阅览桌上涂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28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7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