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压缩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压缩机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高效运行,降低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主要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1. 设备采购:明确采购标准,选择符合生产需求、品质可靠、能耗低的压缩机。
2. 安装与调试:规定安装流程,确保设备正确就位,进行专业调试,保证运行稳定。
3.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培训员工安全、规范使用压缩机。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保养计划,执行预防性维护,记录保养情况。
5. 故障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规范故障报修流程,确保及时修复。
6. 报废与更新:设定设备报废标准,规划设备更新周期,确保设备性能持续满足生产需求。
压缩机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1. 减少设备故障,降低生产中断的风险,保障生产连续性。
2. 延长设备寿命,减少设备更换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
3. 确保操作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4. 优化能源消耗,通过定期维护降低能耗,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1. 设备采购: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据生产需求和技术评估,编制采购清单,报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安装与调试: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安装,由技术部门监督,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3. 操作规程:编写操作手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4. 维护保养:设立定期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人员执行,每次保养后填写记录,存档备查。
5. 故障处理:建立故障报修热线,故障发生时立即响应,由维修团队进行诊断和修复。
6. 报废与更新: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和性能下降情况,评估是否需要报废或更新,提交管理层决策。
本制度的实施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管理层应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压缩机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1篇 大型压缩机机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大型机组的管理,提高大型机组的运行水平,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大型机组,其它机组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大型机组是指由公司确定的关键机组(名细见附件)。
第四条 加强大型机组管理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大型机组技术复杂,在生产中有重要作用,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大型机组的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的领导下,依据总部、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大型机组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运行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 负责公司大型机组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总部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公司有关大型机组管理的制度。
(二) 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三) 负责组织大型机组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组织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技术攻关,积极发挥公司设备技术支持小组的作用。
(四) 组织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
(五) 组织建立健全大型机组设备的技术管理档案、报表等资料,做好大型机组管理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六) 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检修规程,参加操作规程审查;组织编制大型机组检修计划,审定检修方案,对检修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进行检查。
(七) 组织编制和审核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过程控制和验收工作。
(八) 负责大型机组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核备品配件计划。
(九) 负责大型机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
(十) 组织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
第七条 公司生产、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 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
(二) 参与大型机组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并组织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及性能考核工作。
(三) 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
(四) 负责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确保大型机组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
(五) 参与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八条 使用单位(指各生产二级部,下同)职责:
(一) 负责本单位大型机组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做好机组的特级维护工作,严格按工艺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二) 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设备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负责编制大型机组运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
(三) 负责落实机组在用油品质量的定期分析和处置工作,并做好分析报告单的归档工作
(四) 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五) 积极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落实整改措施,减少非计划停机。
(六) 参与大型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 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八) 负责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管理、操作、维护的技术水平。
第九条 其它单位有关职责以及本章节未尽事宜以公司企业管理部制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公司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章 大型机组设计选型
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经设计计算后,向建设单位和制造厂商提供大型机组选型技术资料,以便进行初步选型。大型机组的最终选型方案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制造厂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通过由制造厂商、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的三方设计审查后,方能投入制造。
第十二条 大型机组设计选型应符合相应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炼油化工易燃、易爆等特点,选用具有使用可靠、操作弹性大、结构合理、效率高、检修方便的机型,达到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高等要求。
第十三条 大型机组必须配置完善的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实时监测仪表及状态监测系统等设施。
第四章 机组监造与验收
第十四条 选择的机组制造厂商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先进的技术制造能力、有相关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的厂家,制造的机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第十五条 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如有变更,需经设计、制造、建设单位三方确认。
第十六条 大型机组制造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造单位赴制造厂进行监造。
第十七条 在大型机组出厂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协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第五章 机组安装、试车及验收
第十八条 大型机组的安装单位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相应的设备的安装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第十九条 大型机组和附属设备安装前,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及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机组总装图、安装图及有关图纸、装箱清单及零部件明细表、机组及附属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二十条 大型机组安装前,制造厂商、建设单位和安装单位三方必须共同参加开箱验收。
第二十一条 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大型机组安装方案,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安装,制造厂商应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现场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和安装方案中的要求,监督安装的全过程。
第二十三条 大型机组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专用工具及随机配件。
第二十四条 为全面考核机组的机械运转性能、工艺技术性能和调节控制性能,应在安装完毕后对大型机组进行试车。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合同规定,确定大型机组试车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试车小组,由试车小组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设计、制造厂商、建设等单位联合审查。
第二十五条 大型机组经过试车后,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验收;
(一) 在额定工况下进行不少于72h的连续运转。
(二) 技术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充分满足生产需求。
(三) 控制系统及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各调节机构动作快速、灵活、准确。
(四) 有完整、真实的试车记录。
第2篇 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上、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的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司机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一) 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三)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
四、操作准备
(一) 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
1.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传动胶带的松紧适度,无断裂、跳槽及翻扭现象。
3.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各润滑油腔的油脂油量合适,油质洁净,各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洁净,水压符合规定。
6.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指示正确。
8.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
9.隔离开关、断路器等启动设备应在断开位置。
(二) 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但停车时间不足8小时者可免做。
五、操作顺序
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起动辅助设施→开启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停机:人为卸荷→断电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关闭冷却水和辅助设施。
六、正常操作
(一) 空压机启动运行:
1.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2.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1)开启冷却水路、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
(2)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道上的闸阀;
(3)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4)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十字头轴承及曲轴轴瓦等处。
3.启动电动机:
(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
(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启动前应将电阻全部投入,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将电阻缓缓切除,直至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然后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将启动器手把返回“停止”位置;
(3)感应电动机用频敏电阻启动时,启动完成后必须将频敏电阻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4.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于压力调节器,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闭合余隙阀。
(二) 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并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2.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
3.电动机、空压机运行情况,各部位有无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4.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
5.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三) 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1.停机步骤:
(1)人为卸荷;
(2)停止电动机运转
(3)解除人为卸荷。
2.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周围温度低于0℃时,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四)空压机的日常维护。
1.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2.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
3.每周试油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运行100~150小时检查气缸吸、排气阀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换。
5.协助维修工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七、特殊操作
(一)空压机紧急停机。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冷却水不正常,出口水温超过规定;
(3)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4)油泵压力不够,润滑油中断或压力出现异常;
(5)保护装置或仪表失灵;
(6)突然停电或电源回路故障停电造成停机;
(7)其他严重意外情况。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若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断电停机(情况允许可卸荷停机);
(2)因电源断电自动停机时,应断开电源开关;
(3)上报矿主管部门;
(4)在冬季停机时,当气缸温度降至室温以下时,关闭冷却水,同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冷却水。
八、收尾工作
(一)检查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压缩机房的环境卫生,整理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二)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第3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设备前期管理:
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 设备安全使用:
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2.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连接、紧固件损坏;
(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6)其它异常情况;
3.设备应每日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1.1倍。
5.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三. 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为确保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运行,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防除隐患,确保安全。
1.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设施安全运行。
2.空气压缩机运行时,保持机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对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门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
4.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5.检查固定支架是否牢靠,空气压缩机进出口连接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检查空气压缩机外涂层是否完好。
7.安全阀每半年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8.管理人员须经常巡回检查,并对工作记录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第4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前期管理:
1.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1.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1.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空压机开启基准
2.1 正常上班时间,空压机值班人员参照现场空气压力检点表,动态调节空压机的开启数量,使现场空气压力维持在6.5~7.5kg/㎝2
2.2 非正常上班时间,参照各部门的空压机使用申请提供空气
三、定岗管理及要求:
3.1本公司空压机定岗管理指定操作人员为公司管理课电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若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绩效处理或赔偿损失处理。本公司操作电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3.1.1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3.1.2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3.1.3空压机操作电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3.1.4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3.1.5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2.运转前需检查下列各事项:
3.2.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2.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2.3 管路是否正常。
3.2.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2.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2.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2.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2.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2.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2.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2.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3开始运转的注意事项:
3.3.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3.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3.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4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3.4.1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3.4.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3.4.3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4安全阀的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
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四、空压机管理保养与维修:
4.1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设备安全使用:
4.2.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4.2.2空气压缩机连续两次起动间隔时间应大于20分钟,每次启动前应放空一级和二级压力空气,关闭减荷阀;
4.2.3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电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公司管理部行政专员报告:
4.2.3.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4.2.3.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4.2.3.3安全附件失效;
4.2.3.4连接、紧固件损坏;
4.2.3.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4.2.3.6其它异常情况;
4.2.4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2.5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
4.2.6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4.3空压机日常运行检查下列部位及内容:
4.3.1电机的振动、温度、噪音、电流、电压、输入功率、对轮等。
4.3.2空压机振动、响声、排气温度、断水保护、断油保护,压力自动调节装置,注油装置,安全阀等。
4.3.3风包温度,安全阀、释压阀、放水阀等;
4.3.4空压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等。
4.3.5设备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端面,接地极等。
4.3.6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正常。
4.3.7灭火器材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
4.3.8操作开关五防功能齐全,闭锁装置可靠牢固,连锁装置动作正确。
4.3.9绝缘用具齐全,定期检验。
4.3.10每月试验一次安全阀。
4.3.11空压机房高压开关柜,供电线路。
4.3.12设备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4.4空压机设备每天必须由电工检查、维护一次,每月分管领导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4.5空压机必须按以下要求定期检查与维修:
4.5.1对防雷、避雷设施、接地极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4.5.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一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4.5.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4.5.4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4.5.5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测定。
4.5.6空压机轴承每三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4.5.7电动机每年试一次耐压。
4.5.8清理滤风器、油箱,定期换油。
4.5.9定期清除风包油垢,风包出口加装释压阀,口径不得出风管直径,压力符合要求
4.5.10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4.6各种仪器、仪表齐全,校验符合规定。
4.7空压机由专职司机,每小时检查一次空压机运转情况并填写记录。
4.8空压机、风包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断电。
五、空压机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5.1值班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守岗位,严格门进制度,非机房人员未经上级及矿领导同意,一律谢绝参观。
5.2值班员必须爱护机房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5.3值班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值班员不能及时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如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可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使设备停止运转,并报告上级处理。
5.4值班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安全运转,遵守劳动纪律,不睡岗、不打闹、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填写好各项记录。
5.5值班员应根据压力供风,并根据风量的需要进行开机。
5.6上班时间值班员应根据现场生产情况供风,在供风期间因风量的减少,空压机空转时间超过20分钟,值班员可减少开机台数。
5.7值班员在接班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机房内的材料备件及工具,不得随便转借他人。
5.8值班员应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六、交接班管理
6.1值班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且必须到现场交接。
6.2交班值班员对本班存在的问题、设备缺陷及运转情况作好记录,并交给接班值班员。
6.3交班值班员在下班前打扫卫生,整理好工具、材料等。
6.4接班值班员接班时, 要以对所操作设备各主要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向当班值班员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好;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上级。
6.5接班值班员对室内卫生、工具、记录本等要做好认真检查和验收。
6.6接班值班员认可后,交班值班员方能离开。
6.7各班值班员应对本班出现的问题负责。
第5篇 空气压缩机包机管理制度
1、司机:
(1)负责机械电气设备的检查、使用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填写好巡检记录;
(2)负责设备的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
(3)配合检修人员做好检修工作及事故处理;
(4)负责处理一般故障,如冷却水泵盘根紧固,水质杂物清理等;
(5)负责新司机的技术指导和培养,保证持证上岗;
(6)负责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
(7)负责填写各种记录,以及机房内工具、用具、备件等的保管保存;
(8)搞好设备和机房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设备无油垢,室内清洁整齐,文明生产;
(9)负责机房的质量达标和保标工作。
(10)保证用风时间风压不低于0.75mpa。
2、机械检修工:
(1)负责机械部分的大中小修项目中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安全运行;
(2)负责机械的运行质量检查和技术测定试验工作,并将其资料记录整理报有关技术负责人员;
(3)必须按定期检修制进行检修,做好定期检修记录;
(4)负责质量达标和保标工作;
(5)配合固定设备大型电气设备拆运;
(6)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及相关工作。
3、电气检修工:
(1)负责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按定期检修内容做好定期检修并记录,整理报有关技术人员;
(2)负责电气设备的完好和质量达标保标工作;
(3)负责电气设备的整定、试验、仪表校对等技术测定工作,并将其资料记录、整理报有关技术人员;
(4)负责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使用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良好运行;
(5)负责检修现场卫生清扫和电气设备清扫除尘工作。
第6篇 空气压缩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空气压缩机更好地为采掘一线提供供风质量,提高空气压缩机使用寿命,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此项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1、日检项目:
(1)检查油位是否在刻度线以上;
(2)检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冷却水是否良好;
(3)检查温控柜是否正常;
(4)检查电控柜显示是否良好;
(5)检查排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现象,是否与风包相通;
(6)检查油、水、气各路节门是否在工作位置。
2、周检项目:
(1)检查油气分离器中的润滑油是否清洁,有无杂质;
(2)检查水池的贮水情况,水质是否清洁;
(3)检查各部机械螺栓是否松动,各路节门是否有效;
(4)检查电动机风扇是否良好,轴承是否需要注油;
(5)检查加、卸载工作情况;
(6)检查电控柜内各电气接点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松动异常;
(7)检查各接地线联接是否良好。
3、月检项目:
(1)空气滤清器清理;
(2)按照运行工时,更换油分离器及油路中的油;
(3)冷却水池清理;
(4)机油滤清器更换;
(5)电机运行状况检查;
(6)电控柜清扫检查;
(7)水泵检修。
4、对上述项目每班司机及维修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做循环式的检查,做到按时按项不遗漏。
5、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汇报值班室,说明情况,请求检修。
第7篇 压缩机间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进入车间的人员着装应符合安全规定。
3、车间内应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
4、设备要定期检修,发现泄漏应及时排除,严禁违章作业。
5、车间通风设备必须保证完好,车间易燃气体浓度应在爆炸下限的40%以下,超时时应停止作业。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运行中经常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运行前、后都应维护、擦拭设备、管线、阀门,清扫室内外,保持环境清洁整齐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7、车间需动火或进行危险作业,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
8、操作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9、停止生产后要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关闭门窗。
10、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扑救及时上报。
第8篇 cng加气站压缩机生产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再生干燥气——压缩机——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9篇 压缩机生产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压缩机——再生干燥气——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10篇 空气压缩机管路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完成井下供风管路延伸安装、维护,特制定安装、维护范围如下:
1、机电科负责所有供风6寸管路安装工作;
2、机电科负责采煤段队接煤台以外与采煤段队接洽后,距接煤台100米左右恰当位置的管路安装、维护(包括4、6寸风管)工作;
3、机电科负责岩石主巷6寸供风管路延伸安装、维护工作;
4、机电科负责在各生产段队6寸风管上安装、焊接出风嘴;负责采煤段队4寸供风管路上安装、焊接出风嘴;(截门、风嘴由使用单位提供)
5、机电科负责机械化采煤段队主上山上顺槽以内供风管路安装维护,以外由各机械化采煤段队安装维护;
6、机电科负责以上所属范围内供风管路涂防绣漆工作;
7、机电科负责以上所属范围管路正常使用出现的跑风、损坏等情况的维护保养工作;
8、上述管辖范围以外出现的管路损坏、跑风、焊接风嘴等工作由使用单位维护、保养。
第11篇 加气站压缩机生产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cng)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再生干燥气——压缩机——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12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设备前期管理:
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 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设备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设备及其安全 、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 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 设备安全使用:
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2. 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3)安全 失效;
(4)连接、紧固件损坏;
(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6)其它异常情况;3.设备应每日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
1.1倍。
5.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三 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为确保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运行,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及其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防除隐患,确保安全。
1.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空气压缩机及其 设施安全运行。
2. 空气压缩机运行时,保持机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 对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门等 设备进行检查。
4.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5.检查固定支架是否牢靠,空气压缩机进出口连接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 检查空气压缩机外涂层是否完好。
7. 安全阀每半年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8. 管理人员须经常巡回检查,并对工作记录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第13篇 压缩机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压缩机——再生干燥气——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14篇 大型压缩机机组管理制度(2)
第六章 大型机组运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大型机组的投运必须经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安全、所在车间以及保运单位等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七条 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大型机组操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机组在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情况下运行。
第二十九条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大型机组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机组运行、操作、缺陷和巡检情况。
第三十条 操作人员发现大型机组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为保证机组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第三十一条 对于大型机组存在且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机组故障停机后,应立即上报公司,并认真检查、分析原因,不得盲目开机。
第三十二条 加强机组润滑管理,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好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及相关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分析在用油品质量,提倡应用铁谱分析、光谱分析等先进技术,及时检测设备磨损情况。
第三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做好备用机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三十四条 机械、电气、仪表保运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仪表控制率,联锁投用率应达到100%。
第三十五条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投入自动状态。
第三十六条 大型机组开停机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 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搞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大型机组运行状况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大型机组运行状态预知管理水平。
第七章 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大型机组实施特级维护管理(简称“特护”)。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特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护管理组织网络,按照“日巡检、周联检、月分析、季考核、年评比”的原则开展特护工作,坚持以“机、电、仪、管、操”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开展特护小组活动。
第三十九条 使用单位必须成立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相关管理、操作、维护装置的保运部门领导组成的关键机组特护管理领导小组。实施特护的大型机组必须逐台成立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的以设备专业管理、机械、电气、仪表保运和操作人员等组成的“特级维护”小组,组长由设备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担任,成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特护人员应保持稳定,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变动。
第四十条 特护领导小组职责
(一) 认真贯彻有关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特护管理工作细则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特护管理工作。
(二) 对机组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应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制订措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研究并提出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和可靠性的措施。
(三) 每月组织一次本单位的特护工作例会,对大型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闭环管理。
(四) 定期对本单位各特护小组的活动进行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特护管理工作水平和实效。
第四十一条 特护小组职责
(一) 每台大型机组应在现场设立醒目的特护标牌,标牌中应包括明显的巡检标志。
(二) 每台大型机组均要制定相应的巡检工作内容和标准,特护小组成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 特护小组组长每周组织一次特护小组成员共同参加的联合巡检,并填写联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四) 公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大型机组的特护巡检工作和要求必须照常进行;节假日的特护联检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安排节前或节后进行。
第四十二条 要加强对关键机组的状态监测工作,对所有的关键机组均应有监测手段,每周至少应对监测结果进行趋势分析一次,每月结合月分析例会进行机组运行评估,对有缺陷和隐患的机组要适当加大监测频率。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机组用油、换油标准,对大型机组的使用的润滑油进行定期、定点常规指标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及时判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在用油品合格。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重点机组润滑油铁谱分析检测,将检测结果作为状态分析和故障诊断的参考。
第四十四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每台关键机组建立特护档案,档案中应对该机组的超标、故障、隐患、停车、检修等情况,润滑油分析单以及相关技术分析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第四十五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定期编制上报“关键机组运行月报”。月报内容应包括机组运行分析,连续运行天数,故障及检修情况技术总结,存在缺陷和隐患情况,消缺检修计划等。
第八章 机组检修
第四十六条 在大型机组检修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检修规程和机组运行状况,以实现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组织制定检修项目和内容,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有实际经验的检修单位。对于按照相应检修规程进行机组大修的,使用单位要编制并上报机组检修方案,经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七条 检修单位应按机组检修项目、内容和有关检修规程,参考历史检修记录,编写检修方案,并落实各项检修准备工作。
第四十八条 检修单位必须建立质保体系,并按照hse体系的要求落实各项检修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检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修任务。
第四十九条 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按检修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质量验收。对于重要中间环节,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并认真填写记录。
第五十条 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检查和修理记录。
第五十一条 大型机组检修完成后,应进行机组试车,并做好试车记录。机组试车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对于机组大修后的联动试车,使用单位要编制和上报机组试车方案,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二条 检修单位在机组投入运行正常后一个月内,将检修资料和试车记录交付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第五十三条 加强大型机组的配件管理,落实公司备件管理制度的要求。物资装备部要严格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计划组织采购,确保配件质量,建立合理的配件储备。
第九章 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调拨及报废
第五十四条 大型机组更新、改造应当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
第五十五条 当大型机组存在以下情况时,可考虑更新、改造
(一) 存在严重缺陷或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二) 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零部件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故障率高的。
(三) 虽未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机组技术性能落后、质量低劣、故障频繁、维修费用高的。
(四) 不能满足生产条件的。
(五) 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五十六条 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在对现有机组状态评估基础上,提出更新、改造计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五十七条 公司主管部门对大型机组的更新、改造项目应认真组技术经济论证,按照总部、公司更新及改造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批后方可实施。要积极采用新技术,不断改善和提高大型机组性能,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要选择最优的方案,以确保获得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
第五十八条 涉及调拨、报废的机组,要按照总部、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九条 大型机组的检查与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中石化股份化工设备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部分改编及公司关键机组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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