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压缩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压缩机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高效运行,降低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主要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1. 设备采购:明确采购标准,选择符合生产需求、品质可靠、能耗低的压缩机。
2. 安装与调试:规定安装流程,确保设备正确就位,进行专业调试,保证运行稳定。
3.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培训员工安全、规范使用压缩机。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保养计划,执行预防性维护,记录保养情况。
5. 故障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规范故障报修流程,确保及时修复。
6. 报废与更新:设定设备报废标准,规划设备更新周期,确保设备性能持续满足生产需求。
压缩机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1. 减少设备故障,降低生产中断的风险,保障生产连续性。
2. 延长设备寿命,减少设备更换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
3. 确保操作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4. 优化能源消耗,通过定期维护降低能耗,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1. 设备采购: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据生产需求和技术评估,编制采购清单,报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安装与调试: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安装,由技术部门监督,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3. 操作规程:编写操作手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4. 维护保养:设立定期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人员执行,每次保养后填写记录,存档备查。
5. 故障处理:建立故障报修热线,故障发生时立即响应,由维修团队进行诊断和修复。
6. 报废与更新: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和性能下降情况,评估是否需要报废或更新,提交管理层决策。
本制度的实施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管理层应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压缩机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1篇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螺杆式空压机 <>的运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维持生产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螺杆式空压机 <>。
一、操作规程:
1.检修和维护保养时:
(1)检修或维护保养时,应先确认电源已被彻底切断,并在电源处挂“正在检修”或“禁止合闸”等警告标志。
( 2)在检修设备前,必须先确认管路及容器内均无压力,未进行确认,严禁松开管路螺塞及打开不必要的阀门。
(3)如是检修电动机,检修完成后必须先作转向测试。
(4)开机时要先通知机组周围的人员注意安全。
(5)开机前应确认机组内无人,并检查是否遗留了物品或工具,关上机组门。
(6)在停机维护时,必须先关闭空压机组对外供气相应的隔离阀,且维护人员应避开空压机系统中的任何排气口,在把机组内压缩空气释放完并等空压机组全部冷却后进行。
(7)清洗机组部件时,应采用无腐蚀性的安全溶剂,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及易挥发的清洗剂。
(8)风冷式油冷却器之翅片易受到灰尘覆盖而影响冷却效果,因此每间隔一段时间,即应用低压之压缩空气将翅片表面之灰尘吹掉,若无法吹干净,则必须以溶剂来清洗,务必保持冷却器散热器表面之干净;管壳式冷却器在堵塞时,必须用特殊药水泡制,且要将堵塞在管道之内的结垢清除干净;每班作业前都要将储气罐里的水排除干净;每2天检查一次空压机油泵的油位线是否满足要求。
(9)在需要安装配管焊接时,先移开周围的易燃物品,并注意防止焊接火花掉入空压机内。
(10)空压机在更换零配件时,必须使用正规厂家提供的配件。
2.运行作业时:
(1)在空压机发生故障或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必须停止设备,切断电源,并作出警示标志;在排除完故障或不安全因素以后才能开机。
(2)空压机运行一段时间后,须定期检查安全阀等保护系统,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必须定期进行鉴定。
(3)冷却水的水压一般要维持在0.15-0.25mpa之间,最高不得超过0.5mpa。
(4)若三相电源平衡时,电动机的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0%;若电源有电压降,则电压降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5%。
(5)油气桶中的重车润滑油之油位应在观油镜的高油位线与低油位线之间。
(6)每次启动前应扭开泄油阀以排除油气桶内沉淀之凝结水。
(7)压缩机再次运行时,应在无负荷之情况下启动或空负荷运转。
(8)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如控制面板系统流程图上的指示灯亮,同时液晶显示器推出报警菜单,表示油过滤器、油细分离器、空气滤清器已堵塞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更换。
(9)如空压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停机时,应追查停机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复位启动空压机;如在空压机运转过程中发现电机有超载、异响等情况时,必须马上停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运行。
(10)在空压机运行过程中,如果不是出现异常紧急情况时,不允许按紧急停机纽。
(11)无负荷运转过久停机时,时间设定限制以电动机每小时启动次数不超过三次为原则。
(12)空压机运转过程中禁止修改参数。
3.保养注意事项:
(1)在为压缩机添加润滑油时,不可混用不同厂家或牌号的润滑油。
(2)安全阀等重要的安全部件一旦发现出现异常,不得带病作业,必须马上进行维修保养。
(3)压缩机的检查和保养应依据控制面板上的计时时间进行。 二、管理办法:
1、由项目部提供完好的空气压缩机供施工队使用。施工队应配备专职保管司机,严禁无关人员乱开乱动以免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1#井管理责任人:陈行斌,2#井管理责任人:王帮应。
2、保管司机应按时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如每周设备检查发现不按时填写者,对保管司机处以200.00元罚款。填写认真并且本月设备运转正常无故障无修理者(例行保养除外)奖励200.00元。
3、保管司机开机前要查看机械设备运转记录本检查螺杆压缩机的状态;检查机组电器、设备外围无检修警示牌;检查压缩机外部各重要组合件是否紧固,不允许任何连接有松动现象,气路、油路各连接点不允许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用手按逆时针方向转动联轴器是否正常;检查机组油分离器油位高度及颜色是否正常;检查机组电源是否正常,确认电源指示灯亮。若因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到位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施工队承担维修工料费用,对保管司机处以500.00元罚款。
4、现场施工无需使用空压机时,应立即关闭空压机电源,以免造成空压机空转浪费电。若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此类现象要立即通知施工队管理人员到场确认并上报项目物设部开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施工队,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以2000.00元罚款。
5、保管司机要在项目设备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对空压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严禁乱调安全阀等重要部件。发现空压机异常要立即停机并向项目部现场领工员报告及时通知设备部人员进行处置,必要时请厂家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若发现违章使用和发现问题不及时通报给项目造成空压机损坏、停工等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后果,经确认后由项目物设部开具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施工队,全部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第2篇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定
1.压缩机组应由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固定操作。操作人员应通读并理解说明书内容,遵循说明书工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2.引到空压机的供电线需安装空气开关,确保电器设备安全可靠,接地线接地良好。
3.第一次开机或电源线变动必须注意机组转向是否正确,以防机头反转烧毁。
4.压缩机不能再高于名牌规定的排气压力下工作。
5.压缩的空气和电都有危险性,检修或维护保养时应确保电源切断,及整个空压机系统里压缩空气完全释放。不要正对任何压缩机系统或气动设备的排气口。断电检修时,应锁闭电源箱,并在电源处挂检修标志及禁止合闸标志,以防他人合闸送电。
6.在压缩机发生故障或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时,切勿强行开机。此时应切断电源,并作出明显标记。
7.清洗机制零部件时,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清洗剂,应采用无腐蚀性的安全溶剂。
8.须定期检查安全阀、压力开关、停机保护系统,确保其灵敏可靠。一般每年应检验一次。
9.若空压机冬季低温时期使用时,请开机后先空载五分钟,待机器预热后再加载。否则有可能因为润滑油粘度太大而引起电流过载。
10.新机调试、维护保养后、超过一个月空压机未使用重新开机前请从进气阀加入螺杆机油并盘动皮带轮。
第3篇 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上、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的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司机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一) 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三)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
四、操作准备
(一) 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
1.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传动胶带的松紧适度,无断裂、跳槽及翻扭现象。
3.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各润滑油腔的油脂油量合适,油质洁净,各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洁净,水压符合规定。
6.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指示正确。
8.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
9.隔离开关、断路器等启动设备应在断开位置。
(二) 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但停车时间不足8小时者可免做。
五、操作顺序
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起动辅助设施→开启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停机:人为卸荷→断电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关闭冷却水和辅助设施。
六、正常操作
(一) 空压机启动运行:
1.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2.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1)开启冷却水路、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
(2)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道上的闸阀;
(3)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4)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十字头轴承及曲轴轴瓦等处。
3.启动电动机:
(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
(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启动前应将电阻全部投入,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将电阻缓缓切除,直至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然后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将启动器手把返回“停止”位置;
(3)感应电动机用频敏电阻启动时,启动完成后必须将频敏电阻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4.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于压力调节器,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闭合余隙阀。
(二) 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并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2.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
3.电动机、空压机运行情况,各部位有无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4.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
5.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三) 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1.停机步骤:
(1)人为卸荷;
(2)停止电动机运转
(3)解除人为卸荷。
2.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周围温度低于0℃时,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四)空压机的日常维护。
1.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2.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
3.每周试油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运行100~150小时检查气缸吸、排气阀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换。
5.协助维修工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七、特殊操作
(一)空压机紧急停机。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冷却水不正常,出口水温超过规定;
(3)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4)油泵压力不够,润滑油中断或压力出现异常;
(5)保护装置或仪表失灵;
(6)突然停电或电源回路故障停电造成停机;
(7)其他严重意外情况。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若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断电停机(情况允许可卸荷停机);
(2)因电源断电自动停机时,应断开电源开关;
(3)上报矿主管部门;
(4)在冬季停机时,当气缸温度降至室温以下时,关闭冷却水,同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冷却水。
八、收尾工作
(一)检查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压缩机房的环境卫生,整理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二)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第4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前期管理:
1.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1.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1.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空压机开启基准
2.1 正常上班时间,空压机值班人员参照现场空气压力检点表,动态调节空压机的开启数量,使现场空气压力维持在6.5~7.5kg/㎝2
2.2 非正常上班时间,参照各部门的空压机使用申请提供空气
三、定岗管理及要求:
3.1本公司空压机定岗管理指定操作人员为公司管理课电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若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绩效处理或赔偿损失处理。本公司操作电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3.1.1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3.1.2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3.1.3空压机操作电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3.1.4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3.1.5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2.运转前需检查下列各事项:
3.2.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2.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2.3 管路是否正常。
3.2.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2.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2.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2.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2.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2.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2.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2.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3开始运转的注意事项:
3.3.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3.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3.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4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3.4.1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3.4.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3.4.3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4安全阀的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
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四、空压机管理保养与维修:
4.1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设备安全使用:
4.2.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4.2.2空气压缩机连续两次起动间隔时间应大于20分钟,每次启动前应放空一级和二级压力空气,关闭减荷阀;
4.2.3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电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公司管理部行政专员报告:
4.2.3.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4.2.3.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4.2.3.3安全附件失效;
4.2.3.4连接、紧固件损坏;
4.2.3.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4.2.3.6其它异常情况;
4.2.4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2.5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
4.2.6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4.3空压机日常运行检查下列部位及内容:
4.3.1电机的振动、温度、噪音、电流、电压、输入功率、对轮等。
4.3.2空压机振动、响声、排气温度、断水保护、断油保护,压力自动调节装置,注油装置,安全阀等。
4.3.3风包温度,安全阀、释压阀、放水阀等;
4.3.4空压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等。
4.3.5设备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端面,接地极等。
4.3.6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正常。
4.3.7灭火器材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
4.3.8操作开关五防功能齐全,闭锁装置可靠牢固,连锁装置动作正确。
4.3.9绝缘用具齐全,定期检验。
4.3.10每月试验一次安全阀。
4.3.11空压机房高压开关柜,供电线路。
4.3.12设备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4.4空压机设备每天必须由电工检查、维护一次,每月分管领导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4.5空压机必须按以下要求定期检查与维修:
4.5.1对防雷、避雷设施、接地极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4.5.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一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4.5.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4.5.4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4.5.5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测定。
4.5.6空压机轴承每三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4.5.7电动机每年试一次耐压。
4.5.8清理滤风器、油箱,定期换油。
4.5.9定期清除风包油垢,风包出口加装释压阀,口径不得出风管直径,压力符合要求
4.5.10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4.6各种仪器、仪表齐全,校验符合规定。
4.7空压机由专职司机,每小时检查一次空压机运转情况并填写记录。
4.8空压机、风包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断电。
五、空压机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5.1值班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守岗位,严格门进制度,非机房人员未经上级及矿领导同意,一律谢绝参观。
5.2值班员必须爱护机房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5.3值班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值班员不能及时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如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可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使设备停止运转,并报告上级处理。
5.4值班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安全运转,遵守劳动纪律,不睡岗、不打闹、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填写好各项记录。
5.5值班员应根据压力供风,并根据风量的需要进行开机。
5.6上班时间值班员应根据现场生产情况供风,在供风期间因风量的减少,空压机空转时间超过20分钟,值班员可减少开机台数。
5.7值班员在接班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机房内的材料备件及工具,不得随便转借他人。
5.8值班员应参加设备的检修和验收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六、交接班管理
6.1值班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且必须到现场交接。
6.2交班值班员对本班存在的问题、设备缺陷及运转情况作好记录,并交给接班值班员。
6.3交班值班员在下班前打扫卫生,整理好工具、材料等。
6.4接班值班员接班时, 要以对所操作设备各主要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向当班值班员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好;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汇报上级。
6.5接班值班员对室内卫生、工具、记录本等要做好认真检查和验收。
6.6接班值班员认可后,交班值班员方能离开。
6.7各班值班员应对本班出现的问题负责。
第5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办法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2、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5、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6、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7、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8、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行正常后,在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9、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10、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11、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12、进、排气、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3、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14、发现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装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15、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等气缸体自然降温至60º以下方可加水。
16、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起动。
17、停电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8、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ºc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方可离去。
19、不得用汽油和煤矿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和油污。
20、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第6篇 压缩机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压缩机——再生干燥气——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7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设备前期管理:
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 设备安全使用:
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2.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连接、紧固件损坏;
(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6)其它异常情况;
3.设备应每日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1.1倍。
5.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三. 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为确保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运行,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防除隐患,确保安全。
1.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设施安全运行。
2.空气压缩机运行时,保持机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对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门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
4.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5.检查固定支架是否牢靠,空气压缩机进出口连接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检查空气压缩机外涂层是否完好。
7.安全阀每半年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8.管理人员须经常巡回检查,并对工作记录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第8篇 压缩机安全管理要求
一、压缩机开车前必须符合设备、工艺生产的安全规定。
二、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压缩机的管路和容器必须分段吹扫合格。
三、各种安全附件如安全阀、爆破片、信号、各种联锁、报警装置应齐全可靠。
四、电机外壳接地良好,设备内和设备上无遗留工具及杂物。
五、压缩机开车前应盘车一周以上,无异常现象,并及时撤出盘车器。
六、压缩机用空气试压时,严格控制各段出口温度,并与生产系统隔绝。
七、前后岗位联系畅通,执行现场生产调度及班长指令,确认应开应关阀门方可开车。
八、必须严格执行压缩机定期检查、检测的规定。
九、严禁压缩机超温、超压运行,在巡回检查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有权先停车处理,后向班长报告:
1.发生火灾、爆炸、大量漏气、漏油、带水、带液、电流突然升高,要做紧急停车处理。
2.超温、超压、断水、缺油不能恢复正常,要做紧急停车修理。
3.机械、电机运转有明显异声,有发生事故的可能,要做紧急停车处理。
4.当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需紧急停车时,要做紧急停车处理。
十、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正确执行“五定”“三级过滤”,代用油的闪点必须高于原来用油,并经设备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代用油。
十一、必须及时消除设备、管道、阀门的跑、冒、滴、漏。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0.5‰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
十二、设备检修,必须办理安全检修许可证,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执行有关专业的安全检修规程。
十三、生产氧气的压缩机、设备、管道、阀门及附件,不得被油类污染,检修后应经脱脂处理。
十四、空气压缩机要防止吸入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
十五、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应远离可燃气体排放点。其电器线路绝缘良好。
十六、起重机械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处于齐全、良好状态。起吊前确认钢丝索、吊钩等无明显缺陷。已判废的钢丝索、吊钩等机具必须作破坏处理。
十七、起重臂与电气线路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第9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空气压缩机应保持润滑良好,压力表准确,自动启、停装置灵敏,安全阀可靠,并应由专人维护;压力表、安全阀及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
1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3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应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4出气口处不得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或高温烘烤。
5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气压、机油压力、温度、电流等表计的指示值突然超出规定范围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油、漏电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安全阀连续放气或机械响声异常且无法调整。
第10篇 压缩机间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进入车间的人员着装应符合安全规定。
3、车间内应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
4、设备要定期检修,发现泄漏应及时排除,严禁违章作业。
5、车间通风设备必须保证完好,车间易燃气体浓度应在爆炸下限的40%以下,超时时应停止作业。
6、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运行中经常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运行前、后都应维护、擦拭设备、管线、阀门,清扫室内外,保持环境清洁整齐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7、车间需动火或进行危险作业,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
8、操作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9、停止生产后要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关闭门窗。
10、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扑救及时上报。
第11篇 加气站压缩机生产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cng)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再生干燥气——压缩机——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第12篇 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来,因空气压缩机使用管理不当引发了多起煤矿井下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有的煤矿企业不严格按规定选购矿用空气压缩机,甚至选用假冒伪劣产品;空气压缩机安全保护不全或失效;油脂把关不严,不能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维修管理不到位,积炭燃烧引发空气压缩机爆裂等。为切实提高煤矿用空气压缩机的安全保障水平,杜绝因空气压缩机引发火灾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空气压缩机的选型、使用、维护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颁发“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如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矿用空气压缩机
1.严把设备选型关。优先选用矿用螺杆机型,不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2009年开始,我矿选型购置的空气压缩机全部为艾能牌螺杆机型。此艾能牌矿用螺杆机型空压机安全有保障、证书或证件齐全,购买的配件均为原厂生产配件。
2.严把设备采购关。选择、采购的都是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井下使用的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空气压缩机储气罐(风包)取得有设计、制造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3.严把设备入矿验收关。采购的空气压缩机到货后,按规定进行了入矿验收。
二、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装、验收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完好
4.煤矿压风系统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2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2台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固定安设在地面,对煤矿井下进行供风;因在地面到井下供风距离远,难以保证对井下多个作业点有效供风,固在十314水平北三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设了一台10m3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安设在十314水平南五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
5.安装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及其储气罐时,保证四周留有足够的空间,并能保持通风良好,便于维修、维护。空气压缩机和风包应分别安设在2个独立的硐室内,2个硐室各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未存放有可燃物,且采用可燃材料支护。
6.移动式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设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既保证了安装地点空气流畅,又不会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
7.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装有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水、断风)保护、过流保护、超温和超压保护,电气设备有过载、短路、断相等保护。
8.井下空气压缩机安设地点配备有环境安全监测设备,能有效的监测环境温度和有害气体浓度;配备有完备的消防设施。
9.严把设备安装验收关。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安装空气压缩机,安装完成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200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等规定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始投入运行。
三、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10.指定有专门机构(煤矿机电队)和专业人员负责空气压缩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空气压缩机司机由机电科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加强设备经常性、预防性的维护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择使用压缩机油,并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首次换油时间和换油周期及时更换润滑油及滤清器。严格执行《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的规定,定期检查排气口至压缩空气温度为80℃处之间的所有管路、容器和配件,定期排放储气罐中的积水。
12.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调节器保护定期试验制度。由成都吉宇公司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到矿,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空压机作周期保养,并按规定进行相关试验工作,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13.加强空气压缩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保持机房“三无一畅通”(即无油垢、无水垢,无杂物,保持水沟畅通)。固定式空气压缩机机房的噪声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符合《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的规定。
14.加强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的记录管理。机房及硐室内设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设备运行日志、定时巡视、交接班、机电事故等记录本,并认真如实填写。业务管理部门(机电科)及时分析、评估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强对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的强制性检测检验,确保安全保护灵敏可靠
15.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定期检验制度。在用空气压缩机每3年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四川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检测1次,检验条件、项目和要求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相关规定。
16.严格执行有关仪器、仪表定期送检制度。压力表、安全阀等仪器仪表定期送华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校检,并及时更换。
五、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及监督检查
17.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校验及人员培训、技术资料与记录保存等各个方面。
18.编制并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明确安全操作要点,包括空气压缩机的操作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每班巡回检查次数、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预防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等。
19.加强空气压缩机强制报废管理。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空气压缩机,对超过使用年限或经检验已不能保证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强制报废。
20.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并存档管理包括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护、试验、检验等内容的完整技术资料。
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
高顶山煤矿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
第13篇 _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措施
近年来,因空气压缩机使用管理不当引发了多起煤矿井下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有的煤矿企业不严格按规定选购矿用空气压缩机,甚至选用假冒伪劣产品;空气压缩机安全保护不全或失效;油脂把关不严,不能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维修管理不到位,积炭燃烧引发空气压缩机爆裂等。为切实提高煤矿用空气压缩机的安全保障水平,杜绝因空气压缩机引发火灾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空气压缩机的选型、使用、维护等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颁发“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如下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按规定选择、采购矿用空气压缩机
1.严把设备选型关。优先选用矿用螺杆机型,不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2009年开始,我矿选型购置的空气压缩机全部为艾能牌螺杆机型。此艾能牌矿用螺杆机型空压机安全有保障、证书或证件齐全,购买的配件均为原厂生产配件。
2.严把设备采购关。选择、采购的都是由专业生产厂家制造,具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井下使用的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具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空气压缩机储气罐(风包)取得有设计、制造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3.严把设备入矿验收关。采购的空气压缩机到货后,按规定进行了入矿验收。
二、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装、验收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完好
4.煤矿压风系统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2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2台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固定安设在地面,对煤矿井下进行供风;因在地面到井下供风距离远,难以保证对井下多个作业点有效供风,固在十314水平北三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设了一台10m3移动式矿用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安设在十314水平南五石门专用回风上山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
5.安装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及其储气罐时,保证四周留有足够的空间,并能保持通风良好,便于维修、维护。空气压缩机和风包应分别安设在2个独立的硐室内,2个硐室各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未存放有可燃物,且采用可燃材料支护。
6.移动式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设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既保证了安装地点空气流畅,又不会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
7.螺杆机型空气压缩机安装有合格的压力表、安全阀、断油(或断水、断风)保护、过流保护、超温和超压保护,电气设备有过载、短路、断相等保护。
8.井下空气压缩机安设地点配备有环境安全监测设备,能有效的监测环境温度和有害气体浓度;配备有完备的消防设施。
9.严把设备安装验收关。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安装空气压缩机,安装完成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200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等规定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始投入运行。
三、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10.指定有专门机构(煤矿机电队)和专业人员负责空气压缩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空气压缩机司机由机电科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加强设备经常性、预防性的维护保养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选择使用压缩机油,并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首次换油时间和换油周期及时更换润滑油及滤清器。严格执行《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的规定,定期检查排气口至压缩空气温度为80℃处之间的所有管路、容器和配件,定期排放储气罐中的积水。
12.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调节器保护定期试验制度。由成都吉宇公司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到矿,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空压机作周期保养,并按规定进行相关试验工作,确保其灵敏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13.加强空气压缩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保持机房“三无一畅通”(即无油垢、无水垢,无杂物,保持水沟畅通)。固定式空气压缩机机房的噪声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符合《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mt687)的规定。
14.加强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的记录管理。机房及硐室内设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设备运行日志、定时巡视、交接班、机电事故等记录本,并认真如实填写。业务管理部门(机电科)及时分析、评估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强对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的强制性检测检验,确保安全保护灵敏可靠
15.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定期检验制度。在用空气压缩机每3年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四川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检测1次,检验条件、项目和要求符合《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aq1013)的相关规定。
16.严格执行有关仪器、仪表定期送检制度。压力表、安全阀等仪器仪表定期送华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校检,并及时更换。
五、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及监督检查
17.建立健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校验及人员培训、技术资料与记录保存等各个方面。
18.编制并严格执行空气压缩机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明确安全操作要点,包括空气压缩机的操作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每班巡回检查次数、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预防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等。
19.加强空气压缩机强制报废管理。按照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空气压缩机,对超过使用年限或经检验已不能保证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强制报废。
20.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并存档管理包括空气压缩机采购、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护、试验、检验等内容的完整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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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顶山煤矿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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